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报批稿)
二○○六年二月
目 录
“ ”
一、 十五 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1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1
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提高...1
2、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
3、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3
4
、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35
、环境法制进一步强化...46、环境管理技术能力有所增强...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5
1、水环境污染仍较突出...5
2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6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压力增大...64
、生态破坏与农村环境问题凸现...65、辐射环境安全形势严峻...7
6、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薄弱...7
(三)未来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8
1
、工业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82
、城镇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83、社会消费转型对环境的压力...9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10
(三)主要目标...10
三、主要任务...11
(一)以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严重区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 防治... 11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11
2
、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123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12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2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13
(二)以电厂脱硫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 防治... 13
1
、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132
、加快烟气脱硫、脱硝...143、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14
4、控制粉尘污染...15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15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15
3、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16
4、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16
(四)以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16
1
、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162、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16
3、完善核安全及应急管理...16
(五)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生态建 设... 17
1
、推进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172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173、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17
4、强化近岸海域环境保护...18
5、加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18
(六)以改善珠三角环境质量为重点,严格控制污染转移...18
1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规划...182
、分区制定产业准入制度...19四、主要措施...20
(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20
(二)加强法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强化环境监管...21
1
、加强环境保护法制...212
、完善综合决策机制...213
、强化环保责任考核机制...224、创新环境监管制度...22
(三)加强环境创新,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22
1、创新环境经济政策...22
2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233
、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24(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4
1、健全环境管理体制...24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5
3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254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65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266、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26
7、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27
8、环境宣教能力建设...27
(五)加大环保投入,落实六大重点工程...27
1、区域污水处理及河道整治工程...27
2、电厂脱硫工程...28
3、固体废物处理工程...28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28
5
、放射性尾矿及放射性废物(源)处理工程...296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29附表 1 “十一五 环境保护目标...30”
附表 2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方案...31
附表 3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34
附表 4 区域河道整治工程重点项目...37
附表 5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规划...39
附表 6 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建设规划...40
附表 7 生态建设工程规划...40
附表 8 放射性尾矿处置场与放射性废物(源)库建设规划...41
附表 9-1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42
附表 9-2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43
附表 9-3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46
附表 9-4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47
附表 9-5 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48
“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 阶段。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于全面树 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广东,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 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 省环境保护取得有效进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环 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 稳定,局部有所改善。2004 年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中,19 个地 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库水质良好,
在 109 个省控断面中 54.1%水质优良,18 个地市集中饮用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为 100%。
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提高
我省环保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探索经济与 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子,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得到提高。2003 年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这是省部联合开展地方性 环境保护规划的一次新的尝试。《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4-2020 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已通过省人大审议,从法律上把规划成果转变成为地方法 规和政府的施政行为,必将有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为强化流域区域环境协调管理,我省积极牵头开展泛珠三 角区域环保合作,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建立了合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 制工作,探索跨省联防联治的环境保护模式。针对经济与社会发 展中出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 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了一批重大环境问题
的解决,有力推动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2、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以实施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两大重点工程为契机,全面 推进环境的综合治理,有效减缓并初步遏制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 恶化的趋势。
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良好。截至 2004 年底,全省已建成城镇 污水处理厂 62 座,污水处理能力为 521.8 万吨/日,比“九五”期末 增加 338.7 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 35.7%。重点流域区 域和河涌整治取得成效,小东江、歧江河生态初步恢复,惠州西 湖、肇庆星湖的水质明显改善,珠江广州河段、淡水河、石马河、
东莞运河、枫江、汾江河、天沙河污染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并取 得一定成效。
电厂脱硫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有 10 家电厂的 20 台机组完 成烟气脱硫,装机容量 450 多万千瓦,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7.5万吨;已建烟尘控制区 175 个,共 3256.7 平方公里,烟尘排放 总量 26.1 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 39.4 万吨。
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已建成 16 座符合 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量为 15000 吨,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能力为 5 万吨/年,占总产生量的 90%以上。省危险废物 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建设和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工作进 展顺利。
辐射环境管理逐步规范。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统一归口环保 部门,部分市配备了兼职或专职辐射环境管理人员,建设了广东 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部分废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置,核电站等一
批大型核设施和重要辐射企业得到较好监管。
3、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截至 2004 年,全省林业用地 面积 1080.8 万公顷,其中有林地达到 932.2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达到 57.4%,省级生态公益林为 344.9 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 19.6%。建成沿海防护林带 2797 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7597 公 里,林木蓄积量达 3.66 亿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了生长量大于消 耗量的良性循环。采石场整治复绿取得初步成效,共关闭采石场 909个,复绿 844 个 1960 万平方米。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 278 个,
总面积 362.2 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 7.3%,比“九五”期末 增加了 2.5 个百分点;已建森林公园 361 处,总面积 1386 万亩,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5.1%。生态创建活动进展良好,惠州、江门等 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已建成珠海、中山、南澳 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8 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 176 个省级生态 示范村镇;已建成蕉岭等 13 个省级林业生态县(市、区);已建 立潮安等 3 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遂溪等 10 个省级生态农业 示范县以及 880 个县级以下生态农业示范点。
4
、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严把环保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环 评工作的管理、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和重污染行业的环境 管理,印发实施了《广东省电镀、制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 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意见》、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工业污 染源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等。
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积极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 工作,制定了 120 家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 了占全省污染负荷 50%以上的 95 家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情况 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污染源排污情况的监 督。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52 家企业被评为清洁生产企 业,对 133 家污染严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5
、环境法制进一步强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和修订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 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 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发布了《关于对违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处罚的暂行规定》,有力地促进依法 管理环境事务,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环保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我省先后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 业保障群众健康”、“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及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清理整顿等环保专项行动 2001年至 2004 年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 12.09万人次,检查企业 56362 家,其中立案 532 宗,结案 129 宗,
处罚了 11 个违法违规企业的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建 设、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解决了一 些长期难以解决的污染问题。
6
、环境管理技术能力有所增强“十五”期间,随着我省环保工作的加强,环保投入逐年增加,
环境管理技术能力与“九五”期末相比得到加强。21 个地级以上市
建成了 123 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部实现了空气质量日报,
与香港合作建成了包括 16 个子站的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控 网络;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达到 28 个,实现了饮用水源和大江大 河水质月报。有 19 个地级以上市、78 个县(市、区)环境监察机 构已纳入依照公务员管理系列。环境信息化建设进展加快,基本 建成省环保信息网络。环境宣教、环境辐射监测能力也有不同程 度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的总体态势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主要表现在:
1、水环境污染仍较突出
废水排放量持续增加,2004 年我省废水排放总量 54.2 亿吨,
比“九五”期末增长 21.1%,COD 排放总量 92.7 万吨。城镇污水处 理能力不足,仍有 64.3%的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部分水体 水环境质量有下降趋势,有 26.6%的江河断面水质为Ⅴ类和劣Ⅴ 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低,个别城市水质达标率不到 30%。珠 江口、汕头港和湛江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差,局部有恶化趋势,
赤潮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较“九五”期间均有增加。
2、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由于能源消耗量的迅速增加和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大 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上升,2004 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达 114.8 万吨,比 2000 年增加 26.8%。与“九五”期末相比,空气中主要污
染物浓度上升,部分城市轻微污染天数增加,局部地区空气质量 明显下降,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多次出现灰霾天气。酸雨频率明显 升高,重酸雨区的面积有所扩大。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压力增大
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2004 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 量 2609.2 万吨,较“九五”期末增长 54%,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 58.5万吨,增长 8.5%,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水平低,综合利 用率仅为 80.3%。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2004 年生活垃圾产 生量为 1561.5 万吨,比“九五”期末增加 77.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仅为 48.8%。我省尚未建立完善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系统,
拆解企业无序发展,产业化水平、处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
废旧电子电器经简单处理严重污染环境。
4、生态破坏与农村环境问题凸现
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局部地区水土 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强度大,水土流失面积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约 8%;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简 单,红树林等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不断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形 势严峻,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影响明显;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建设滞后。
农村水环境不容乐观,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尚无法有效 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缺乏完善的人畜粪尿收集和 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造成河道淤积和水体污染。农业 面源污染负荷加重,化肥、农药、化学制剂被大量使用,畜禽养 殖废弃物随降水和径流进入环境。土壤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问
题日益显露,部分地区已出现水稻、蔬菜、茶叶等农产品重金属 超标现象,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 展,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辐射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随着我省核电的快速发展,核安全管理任务越加繁重。放射 性污染源等基础数据尚未完全掌握,多年积累的废源和闲置源难 以及时收贮,铀矿及放射性伴生矿冶炼所产生的废石和废渣并没 有得到完全彻底的处理,存在重大的放射性环境污染隐患。同时,
广播电视、无线通信、电力输送、电气化铁道等伴有电磁辐射和 感应的设备越来越多,电磁辐射污染纠纷急剧上升。
6、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薄弱
多年来,我省环境管理能力一直滞后于经济建设,1989 年每 亿元 GDP 有环境管理人员 2.4 名,每亿元工业产值有 1.9 名,2003 年分别下降至 0.69 名和 0.34 名。县级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环境监 测、监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与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缺乏必需的应急监测监控设备,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差,难以 有效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和准确预报赤潮灾害。全省有 10 万多个工 业污染源,而环境监察人员仅 1700 多人,难以有效监管。尚有 15 个县未独立设置环保机构。
(三)未来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
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了“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到 2010 年 全省人均 GDP 比 2000 年翻一番,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到 2020 年,全省人均 GDP 比 2010 年再翻一番。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 GDP 年均增长率要达到 9%
左右,随着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资源、耕地及能源供需矛盾将 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量将超过环境允许排放量 2-3 倍,生态 环境保护压力将日益加重。
1
、工业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将从偏轻型化向适度重型化发展,
石油、化工、造纸、电力、食品、印染、建材等污染行业将继续 快速发展,污染负荷增加、范围扩大,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沿海地区依托港口将形成以重化工 业为主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群,珠三角部分产业将逐步向东、西两 翼和山区转移,工业不断向农村转移,环境污染有向山区和农村 等饮用水源地转移的趋势,威胁我省饮用水安全,由此带来的生 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2
、城镇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化进程将不断加快,预计到 2010 年 城镇化水平将达到 65%,逐步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 大都市圈和粤东、粤西沿海城镇聚集区。在城镇化过程中,资源 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污染物大量排放,生态破坏加重,环境 压力增大,并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环境问题。
3
、社会消费转型对环境的压力在社会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和装 饰材料等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十一五”期间是我省机电产 品报废的高峰期,电子电器废物将以每年 5%至 8%的速度增加,
而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完善,大量电子电器废物流向处理技术落后、
规模小的企业,因处理不当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将产生 巨大隐患。
此外,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转基因产品、新化 学物质等新产品新技术将对环境带来潜在风险。总之,随着经济 社会的快速发展,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将继续增加,未来环境压力 将越来越大。如不采取坚决措施,从根本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 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环境问题将更加 突出,这将严重抵消我省经济发展成果,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 会稳定和我省发展的长远利益,影响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 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构建和谐广东的基本要 求,以实施绿色广东战略为主线,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坚 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大力发展 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分类指 导,严格分区控制,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环境法治,创新环 境管理,积极倡导生态文明,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 产,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协调,联防联治,
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和解决环境问 题。
不欠新帐,多还旧帐: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严格环保 准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努力做到以新带老,增产不增 污、增产减污;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 境问题。
分类指导,分区控制: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 展战略。珠江三角洲地区坚持环境优先,山区坚持保护与发展并 重,粤东、粤西地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 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环境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环境执 法和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 2010 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全省 生态与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珠三角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山区、粤东和粤西地区生态保持良好,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 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若干市达到生态市要求(附表 1)。
——主要大江大河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饮用水源 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80%以上的国控、省控断面按功能达 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 理率达到 6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0%; 化学需氧量、
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 90%以上,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 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 90%以上;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危险废物及放射性废源、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辐射 环境得到有效监管,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到 85%以上;
——陆域自然保护区占全省陆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8%以上,海 洋自然保护区占全省海域面积的比例达到 1.6%以上;建成区绿化 覆盖率达到 35%以上,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
——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地方环境保护和生 态建设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在 线监控系统,完善空气、水、辐射环境预警应急监控系统及核应 急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以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严重区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 染防治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 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重新修订全省地表 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 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 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
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 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2
、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各地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城镇河涌及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和计 划,加强对受污染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珠江广 州河段、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前山河、江门河、
南江河、枫江、练江、小东江等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 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涌的净化和美化,
减轻城市河段黑臭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 服务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 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 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和危险废物排 放企业的监管,严防突发性事故排污对环境的危害。在全省范围 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 90%,工业 用水重复利用率达 65%。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和 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县城、中心镇生 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全省城镇生活 污水处理率达到 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 50%以上,50 万人口以 上的城市市区达到 70%以上。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00 万吨/日
以上,所有的设市城市、县城镇、60%以上的中心镇要建成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 在线监测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 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 规模,原则上珠江三角洲河网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引 导畜禽养殖业向消纳土地相对充足的山区转移,走生态养殖道路,
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水平及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水平,粪便资源化率达到 80%以上。
(二)以电厂脱硫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大气污 染防治
1
、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核电,充分接收西电,积极引进液化天然气,积极开 发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型、高效、环保燃煤发电机 组,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高效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 重。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 13.5 万千瓦的常规燃煤、燃油机组,
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2007 年底前,关停全 省范围内所有 5 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
除适当建设热电联供机组外,禁止在城市市区和近郊区、环境空 气质量不达标的地区新建常规燃煤燃油电厂;珠江三角洲地区原 则上不再规划建设新的燃煤燃油电厂;新建大型燃煤燃油电厂主 要布点在东西两翼地区。
2
、加快烟气脱硫、脱硝按照《广东省燃煤燃油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省 有关政策,加快实施现有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限制未进行 烟气脱硫火电厂的生产。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 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全省范围内尚未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其燃煤含硫量控制 在 0.7%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 0.8%以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配 套使用固硫剂或脱硫剂。
加快城市民用燃料结构改造步伐,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液化 天然气建设工程为突破口,逐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有条件的燃 煤燃油热电联供电厂机组、工业锅炉改用天然气。
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 建电厂须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 炉氮氧化物排放。
3、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和轨道 交通;严格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严格执行《轻型汽车和 重型柴油机(发动机)达标车型目录》,制定并定期公布广东省 机动车污染物高排放车型目录和环保车型目录;实行新车准入制 度,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行国Ⅲ标准 , 2007年 7 月 1 日起全省实行国Ⅲ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在全省范 围内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 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适时提高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禁 止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2006 年底前重点城市制定和实施在用
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调整和限制某种标志的 车辆上路;建立科学的交通管理和臭氧浓度常规预报系统;严格 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加强区域合作,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 防治联动机制。
4
、控制粉尘污染禁止建设日产 2500 吨及以下规模的新型干法转窑水泥项目、
任何规模的立窑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 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禁止在城市市区、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 新建、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规划新建、扩 建水泥厂,重点发展粤北(清远、韶关)、粤西(云浮、肇庆的 山区)、粤东(梅州、惠州的山区)三大水泥熟料基地。大力治 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别是水泥、陶瓷行业的颗粒物污染。控制 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 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严重影响人们生 产生活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以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为重点,强化固体废物管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突出区域服务功能,由省统一规划定点,
建设 6 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建设 1 座医疗废 物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 1 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区域 联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85%。
3
、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组建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各区、镇至少设置 1 个收集点,
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达 70%。加强区域联合,由省统一规划定点,
全省规划建设 5 个区域性电子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废旧电子电器 集中处理率达 70%,资源化利用率达 60%。
4、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
以深圳、广州为突破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 类收集系统,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全面推广。完善农村生活 垃圾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 70%。加快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80%以上,
其中山区达到 60%以上。
(四)以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1、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特别是移动通信发射基站、输变电工 程的辐射环境管理,从源头抓起,做好总体规划,落实规划环评、
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制度,有效监控电磁辐射项目。
2、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
建立放射源属地日常监管制度。开展全省放射性生态本底调查。
取缔非法铀矿冶,治理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
扩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时收贮并妥善处置放射性废源、闲置 源,收贮率达到 100%。
3
、完善核安全及应急管理强化放射源及民用核设施的核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核电站事故 应急为主,涵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的核应急管
理机制,重点抓好大亚湾核电基地的应急管理,开展阳江核电以及粤 东等地核电的核应急准备工作。
(五)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生态 建设
1、推进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广 泛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
以此为载体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建成 350 个以上的省级生态 示范区。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 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 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 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高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保护和改善农村生 态环境。广泛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推广农户沼气池 30 万户和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300 项以上。
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组织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系统和土 壤污染防治与监测制度。对受污染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合理 调整种植种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菜蓝子基地的污灌,综 合治理和修复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标的耕地,确保农业 生产环境安全。
3、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
建立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新增治理水 土流失面积 2000 平方公里,大于 25 度陡坡开垦实施退耕还林还
草。新建生态项目应按规定编制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4、强化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重新修订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优化近岸海域水环 境监测布点。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强化集约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提高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控水平,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 达标。加强珠江口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保护珊瑚礁、
红树林、海草场等典型的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初步遏制近 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加大近海及海 岸湿地生态恢复力度,逐步完善沿海防护林建设,力争红树林面 积达到 2 万公顷。
5、加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调查,建立生物物种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系统建设国家、省、市、县级等多 层次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 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类型和野 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见附 表 2。同时,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不断提高建设质量。新 建或升级森林公园 165 处,其中国家级 20 处,省级 107 处,使全 省森林公园面积达到 1437 万亩。
(六)以改善珠三角环境质量为重点,严格控制污染转移
1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按照《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
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要求,制定
(修编)和实施地方环境保护规划,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
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环保责任考核。肇庆、广州、东莞、
佛山等市要努力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深圳、珠海、中山等市 要积极创建生态市。各地要落实环保规划确定的分区控制要求,
严格划定严格控制区,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
严格控制区内禁止所有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无关的开发活动,
禁止设置排污口,并逐步搬迁或关闭原有工矿企业,重建和恢复 受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合理开发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确 保不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功能减弱,保障地区生态安全。
2、分区制定产业准入制度
因地制宜,分区制定重点污染产业控制名录,严格行业经济技 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
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 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完善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制度,强化重污染项目环保审批管理。
按照国家林纸一体化产业政策和省造纸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在 东、西两翼沿海地区规划布局纸浆生产基地。电镀、化学制浆、
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和危险废物、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行业要严格实行统一定点、
统一规划。
工业发展规划和园区建设要开展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要严格 园区建设项目准入,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的项 目以及工艺落后、选址不当、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实行 园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汽、污染集中控制,推动山区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 污染少的新型产业,严格限制高物耗、能耗型项目,加快淘汰能 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和工艺设备。加快电力、石油化工、
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和纺织印染等重污染行业 的生态化转型。大力推进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按“减量化、再 使用、可循环”的原则,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 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发展节能、节水、节材型产业,积极 推广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强化中水回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积极推行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模式。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鼓励 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广泛开 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全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创建节约型政府,发挥政 府在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示范。从企业、园区和城市与社会多层面 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推进深圳、中山、珠海等国家生态市创 建工作。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抓好广州南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汕头废旧电器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佛山南海国 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东莞松山湖科技园区等建设;积极推进 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鼓励工业园区发展能源梯级利用技术,发
挥产业聚焦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推广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供电、供能和集中治污,争取珠三角 地区每个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继续推行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扩大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开展造纸、化工、电力、
钢铁等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及示范工作,依法做好产生和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二)加强法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强化环境监管
1、加强环境保护法制
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地方环境保护和 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加强土 壤污染防治、鼓励公众参与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 规,重点解决管理体制不顺、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增强执法的有效性。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 环境违法和破坏生态行为。
2、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各级政府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组织制定重大环境与 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审议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 策及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咨询制度,各级政府 建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环境与发展咨询机制,对经济与社会发 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实施以及重大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 影响进行充分的研讨和咨询;建立和完善环境技术评估机制,强 化环境管理的技术保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强化环保责任考核机制
研究绿色 GDP 核算框架,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将执行环
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排放强度和公众满意度等指标 纳入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工作责任和考核结果作为 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责任追究制 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造成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生态破坏严重、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 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创新环境监管制度修订地方环境标准;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 止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逐步建立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 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重点、在线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为手段 的污染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保 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环保监督员制度、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
公众参与综合决策制度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
完善环保区域协调制度,研究推广流域联防联治的管理模式,
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联合审批、跨行政区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制度,鼓励环保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跨地区、跨流域重大环境问题;积 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建立珠江流域协调机制。
(三)加强环境创新,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1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实行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价格收费政策,逐步建立 起节约资源和有利于环境的价格机制。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 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进一步
实施高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扩大峰谷电价 比价和实施范围,研究制定季节性电价、尖峰电价、可中断负荷 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等政策;制定鼓励中水回用的政策,提倡海 水利用;按国家税收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支持;落实 火电厂脱硫补助政策,在电厂脱硫征地、关键设备进口等方面给 予支持,促进脱硫工程的全面实施;健全二氧化硫总量配额管理 制度,积极探索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机制。
各级政府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应通过政策引导推进环境保 护和生态建设投资多元化;制定分区域污水、垃圾处理费下限标 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收费制度,建 立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对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及运行给予用地和用电上的优惠;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的服务、价 格、质量、成本监管体系和特许经营等相关配套政策,营造良好 的投融资环境。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资源有价和生 态补偿意识;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流域 水权交易、流域异地开发、区域产业联合开发等区域生态补偿机 制。
2、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各级政府应将环保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计划,
大力推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推 进产学研联合攻关和开发,着力培育若干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 识产权、管理现代化的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重点支持 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和装备国产化项目,研究开发一批掌
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和产品,提升全省环 境污染治理能力和环保产业科技水平。
3
、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培养和引进环保科技各专业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优化环 保科技队伍结构。加快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 术中心建设,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优势明显、集成技术能力强的 研究单位和相关的中介科技服务机构,完善环保科技创新平台。
研究污染河道、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土壤重金属及有机污 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乡镇污水生态 处理技术和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节能降耗、无废少废 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噪声、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开 展区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区域生态系统二氧化碳吸收能力以及 温室效应增强对气候和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开展灰霾天 气产生的原因、机理和控制对策等研究;开展重大环境与生态工 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生态效益评估;重视对有机废气、细粒子 的监测与污染治理;开展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调查;调 查研究室内环境污染、光化学污染、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环境激素、电子垃圾、外来物种入侵、放射性生态环境影 响等新型环境问题。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健全环境管理体制
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和多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机制,加 强各级环保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县级环保部门独立设置。根 据经济总量和人口合理配置环境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制定和实施
各级环保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方案,充实环保管理队伍力量。积 极稳妥推进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区的地级市逐步实行 执法队伍垂直管理,建立环境监察稽查机制。加强园区环境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 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面向珠江流域及泛珠三角地区的广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加 强区域监测中心站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标准化水平,到 2008 年,
一级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到 2010 年,二级站及部分三级 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农业、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形成完 善的环境监测网络。
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实现监测自动化、质 控系统化、数据网络化。完善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 设,新建 15 个子站。建设省、市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联网系 统。提高微量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水平。开展土壤监测、生态环 境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建立重点城市交通主干道路边空气质量自 动监测系统。建设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环境技术 评估队伍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体系。
3、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为重点,推动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 设。全省市县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保证 执法经费,充实完善执法装备。建立全省环境监察信息网络,地 级以上市和珠三角的县(市、区)在 2007 年之前率先完成,其他 市、县(市、区)在 2010 年底完成。
4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要求,2008 年前建成国家认可实验室,提 高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的技术及装备水平;建设阳江核电站 外围同时面向粤西地区的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的省环境辐射研究监 测中心“阳江分部”。以省辐射环境研究监测机构为中心站,有核电 站等大型核设施的地级以上市为子站,在现有 11 个固定监测点更 新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并形成全省的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建 立主要辐射污染源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全省辐射环境常规监测。
加强省级、地级以上市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逐 步完善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与应急指挥系统。
5、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构建环境管理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市、县级环境信息 网站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构建环境保护业务应用平台,在统一 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规范、有序地建设污染源一体化动态管理 系统、环境监测管理系统、环境监察管理系统、环境辐射管理系 统、废物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建成省、市、县一体、
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环境信息网络和业务系统,初 步实现“数字环保”的目标。
6、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省、市、
县三级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提高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素质,逐 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危险废物和危 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 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危险废物交换网络体系。提高全省危险废物
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7、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环境预警应急监测系统,提高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 设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网络,构建水、大气、
生态、土壤、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等环境预警和应急 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 质监测信息。
8、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重视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 网络,宣教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有较大改善。办好一报一 刊,打造环保宣教品牌。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通 过绿色创建,营造环境宣传载体。建设广东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 院,加强环保干部及环保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五)加大环保投入,落实六大重点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需落实区域污水处理及河道整治工程、
电厂脱硫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 程、放射性尾矿及放射性废物(源)处理工程、环境预警应急工 程等六大重点工程,总投资约 1263 亿元,经费来源于国家、省、
市、县各级财政和企业、社会等多方面投入。主要建设内容及投 资估算如下:
1、区域污水处理及河道整治工程
总投资约 351 亿元。其中:投资约 147 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约 500 万吨/日(附表 3);投资约 204 亿元用于污染河道整治
(附表 4)。
2
、电厂脱硫工程总投资约 150 亿,全省范围内燃煤、燃油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 硫装置,合计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60 万吨/年。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总投资约 235 亿元。其中:投资 22.3 亿元建设 6 个区域性危险 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新增处理能力 40 万吨/年(附表 5);投资 1.2亿元新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处理能力 180 吨/日;投资 25.7 亿 元建设 5 个区域性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中心,新增处理能力 383 万吨/年(附表 6);投资 10.5 亿元新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能 力约 6000 吨/日;投资 169 亿元新增垃圾处理规模约 5 万吨/日;
投资 6.3 亿元改造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
总投资 502 亿元。其中: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需投资 292亿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低效林改造、
商品用材林基地建设、退耕还林与退荒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
水土保持、红树林保护与建设、湿地保护与建设、沿海防护林建 设等;平原经济区生态保护工程需投资 60 亿元,主要用于农田防 护林体系建设、生态农业系统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城间山地绿 岛森林生态公园建设等;江河湖库与海洋水生态安全建设工程需 投资 50 亿元,主要用于重要江河水系生态防护、珠江出海口门整 治、鱼类重要栖息地及繁殖场所保护、鱼类洄游通道恢复等;农 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需投资 50 亿;农村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需投 资 45 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和生态文明村建
设以及农村沼气工程等;大宝山铁矿、凡口铝锌矿、莲花山钨矿 等环境整治和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需投资 5 亿(附表 7)。
5
、放射性尾矿及放射性废物(源)处理工程总投资约 8500 万。其中:建设粤北放射性尾矿处置场约需 2000万元,建设粤西放射性尾矿处置场约需 2250 万元,建设粤东 放射性尾矿处置场约需 2250 万元,建设城市放射性废物(源)暂 存库约需 2000 万元(附表 8)。
6、环境预警应急工程
总投资约 23.66 亿元,其中省级投入 7.59 亿元,地方投资 16.07亿元。加快建设区域性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监测、监管、预警、
预报和应急系统网络,城市交通主干道路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市、县环境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区域 性环境信息网络,初步建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臭氧浓度等预警系 统,形成全省环境空气、水质、生态、污染源监测网络(附表 9-1
~附表 9-5)。
附表 1 “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 序
号 指 标 2004年 2010年
1
环 境 质 量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
比例( % ) - ≥90
2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67.8
≥90 其中:山区
≥ 98
3 国 控 、 省 控 断 面 水 质 达 标 率
( % ) 47.7
≥80 其中:山区
≥ 90
4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水 质 达 标 率
( % ) 91.0 ≥90
5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均 值
( dB ( A)) 55.2 ≤56
6 污 染 控 制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 - 100
7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 ) - ≥90
8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83.9 ≥90 9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41.5 ≥65 10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 % ) 26 100
序
号 指 标 2004年 2010年
11 SO2 排放总量(万 t /a) 114.8 控制在国家下 达指标内 12 COD排放总量(万 t /a)
92.7 控制在国家下 达指标内 13 氨氮排放总量(万 t /a)
8.67 控制在国家下 达指标内
14 环 境 建 设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 35.7
≥60 其中:山区
≥ 50
15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 % ) 48.8
≥80 其中:山区
≥ 60 1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80.3 ≥85 17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 ) 31.5 100 18 生
态 环 境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9.59 ≥12
19 森林覆盖率( % ) 57.4 ≥58
其中:山区
≥ 68
序
号 指 标 2004年 2010年
20 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地面
积比例( % ) 7.32
≥8 其中:山区
≥ 10 21 其
它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占 GDP 的 比 例
( % ) 2.7 ≥3
22 环境综合指标 84.7 ≥86
附表 2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方案 序
号 地
区 保护区名称 地点 面积
(公 顷)
类型 或对象
建设 目标
建设 类型 1 广
州
广州南沙海洋生态自然
保护区 广州 2500 湿地和海
洋生态 国家级 新建 2 陈禾洞自然保护区 从化 6533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3 珠
海
珠海佳蓬列岛海洋生态
自然保护区 珠海 3000 海洋生态 国家级 新建 4 珠海荷包-大芒岛海洋
生态自然保护区 珠海 1650 海洋生态 省级 新建 5 汕
头
南澎列岛海洋生态自然
保护区 汕头 61432 海洋生态 国家级 升级
6 汕头莱芜中华白海豚自
然保护区 汕头 1050 珍稀濒危
物种 省级 升级 7 韶
关
曲江罗坑自然保护区 曲江 20424 森林生态 国家级 升级 8 龙斗斜自然保护区 始兴 7100 森林生态 省级 整合 升级 9 韶关市北江水产资源自
然保护区
韶关 10000 水产资源 省级 新建
序 号
地
区 保护区名称 地点 面积
(公 顷)
类型 或对象
建设 目标
建设 类型 10 南雄恐龙化石群自然保
护区 南雄 12500 地质遗迹 国家级 升级
11 河 源
紫金乌禽嶂鸡公嶂自然
保护区 紫金 6850 野生动物 省级 整合
升级 12 河源桂山大鲵自然保护
区 河源 600 珍稀濒危
物种 省级 升级 13 梅
州
大埔丰溪自然保护区 大埔 10590 森林生态 国家级 升级 14 七目嶂自然保护区 五华 5850 森林生态 国家级 扩建 升级 15 潮
州
饶平山门山苏铁蕨自然
保护区 饶平 4317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16 饶平海山海滩岩自然保
护区 饶平 3600 地质遗迹 国家级 升级
17 惠 州
龙门南昆山自然保护区 龙门 10500 森林生态 国家级 扩建升级
18 惠东莲花山白盆珠自然
保护区 惠东 14034
森 林 生 态 和 野 生 动
物 国家级 整合
升级 19 惠州考洲洋水产资源自
然保护区 惠州 1000 水产资源 省级 新建
20 汕
尾 广东海丰公平大湖自然
保护区 海丰 11591 湿地和野
生动物 国家级 升级 21 东
莞 东莞银瓶山自然保护区 东莞 2518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22
江 门
江门红树林及河口湿地
自然保护区 江门 5820 湿地生态 省级 升级
23 恩平七星坑自然保护区 恩平 13400 森林生态 国家级 整合 升级 24 台山上川岛猕猴自然保
护区 台山 2231 野生动物 国家级 扩建升级 25 江门大襟岛中华白海豚
自然保护区 江门 10300 珍稀濒危
物种 国家级 新建 26 阳
江 阳江南鹏列岛水产自然
保护区 阳江 20000 水产资源 省级 升级
序 号
地
区 保护区名称 地点 面积
(公 顷)
类型 或对象
建设 目标
建设 类型 27 鹅凰嶂自然保护区 阳春 14751 森林生态 国家级 升级 28
湛 江
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 徐闻 14378 海洋生态 国家级 升级 29 雷州白蝶贝自然保护区 雷州 47333 白蝶贝 国家级 升级 30 湛江硇洲岛海洋生态自
然保护区 湛江 1500 海岸与海
洋生态 省级 升级 31 湛江遂溪中国鲎自然保
护区 遂溪 2000 海洋生态 省级 升级
32 湛江雷州湾中华白豚自
然保护区 雷州 7000 海洋生态 省级 新建
33
茂 名
广东大雾岭自然保护区 茂名 16338 森林生态 国家级 整合升级
34 茂名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电白 县、
茂港 区
11000 湿地生态 国家级 整合升级
35 茂名放鸡岛文昌鱼自然
保护区 电白 14960 珍稀濒危
物种 国家级 升级 36 茂名竹洲岛海洋生态自
然保护区 茂名 1169 水产资源 省级 新建
37
肇 庆
广宁罗壳山自然保护
区 广宁 7000 森林生态 省级 整合升级 38 广宁绥江鼋自然保护
区 广宁 600 珍稀濒危物种 省级 升级
39 西江珍稀鱼类自然保护
区 肇庆 5000 珍稀濒危
物种 国家级 整合升级 40 西江广东鲂产卵自然保
护区 肇庆 4375 水产资源 省级 升级
41 清 远
清新桃源燕子岩湿地自
然保护区 清新 5338 湿地生态 省级 升级
42 英德石门台自然保护区 英德 82260
森林生态 及珍稀濒
危动植物 国家级 升级 43 连州田心自然保护区 连州 3500 森林生态 国家级 升级
序 号
地
区 保护区名称 地点 面积
(公 顷)
类型 或对象
建设 目标
建设 类型 44 北江珍稀鱼类自然保护
区 清远 5000 珍稀濒危
物种 国家级 整合升级 45
揭 阳
揭西李望嶂灵猫自然保
护区 揭西 4800 野生动物 省级 升级
46 普宁三坑水源林自然保
护区 普宁 3800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47 桑浦双麓自然保护区 揭东 5200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48 云
浮
郁南同乐大山自然保护
区 郁南 7600 森林生态 省级 扩建
49 云安大绀山自然保护区 云安 3200 森林生态 省级 升级
附表 3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 序
号 地
区 项 目 名 称 设计规模
(万吨/日)
建设 进度
投资估算 (万元) 1
广 州
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 20 ~2006 104200 2 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三期) 20 ~2006 134200 3 白云区北部污水处理系统 23.5 ~2006 196000
4 新塘污水处理厂 20 ~2010 100000
5 深 圳
宝安固戍污水处理厂 24 ~2007 57800
6 沙井污水处理厂 15 ~2010 30000
7 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 20 ~2010 40000 8 珠
海
南区污水处理厂 5 ~2007 17630
9 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5 ~2006 5000 10 前山污水处理系统 10 ~2010 20000 11
汕 头
潮南区两英镇污水处理厂 6 ~2008 16349 12 潮南区峡山镇污水处理厂 6 ~2008 26789 13 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7.5 ~2007 25500 14 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 6 ~2010 6000 15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技改及二期 20 ~2008 62400 16 北轴污水处理厂(一期) 8 ~2008 21000 17
佛 山
北滘污水处理厂(二期) 3 ~2010 6000 18 容桂污水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 4 ~2010 4800
19 城北污水处理厂 5 ~2006 6000
20 桂城平洲污水处理厂(二期) 5 ~2010 10000 21
韶 关
韶关市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 6 ~2010 12000
22 翁源县污水处理厂 1 ~2010 3000
23 乳源县污水处理厂 1 ~2010 3000
24 仁化县污水处理厂 1 ~2010 3151
25 始兴县污水处理厂 2 ~2010 4000
26 河 源
河源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4 ~2007 10000 27 河源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2 ~2010 4000
28 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10 4000
29 东源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10 4000
30 龙川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10 4000
31 紫金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08 4000
序 号 地
区 项 目 名 称 设计规模
(万吨/日) 建设
进度 投资估算 (万元) 32
梅 州
兴宁市污水处理厂 5 ~2006 10000
33 梅县污水处理厂 2 ~2006 4000
34 大埔县污水处理厂 2 ~2006 4000
35 丰顺县污水处理厂 3 ~2007 9000
36 平远县污水处理厂 1 ~2007 2000
37 蕉岭县污水处理厂 1 ~2006 2000
38 五华污水处理厂 1 ~2008 3000
39 潮 州
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 2 ~2010 5000 40 潮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4 ~2010 7000 41
惠 州
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二期工程 10 ~2010 18000 42 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4 ~2010 8000 43 惠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含多祝
镇) 4 ~2010 8000
44 博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 3 ~2010 6000 45 汕
尾
汕尾市中心城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 13 ~2010 30000 46 陆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3 ~2008 6000 47 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 8 ~2010 15000 48 东
莞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 10 ~2006 13000 49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 3 ~2007 4400 50 中
山
小榄污水处理厂 11 ~2010 22000
51 三角污水处理厂 14 ~2010 28000
52 坦州污水处理厂 15 ~2010 30000
53 江 门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 15 ~2010 36000 54 恩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2 ~2010 4000 55 台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4 ~2010 8000 56 开平新美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首期) 4 ~2010 8000 57
阳 江
市区第一净水厂扩建 3 ~2007 7000
58 阳东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1.5 ~2007 3000 59 阳西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 2 ~2007 5000 60 海陵岛闸坡生活污水处理厂 1 ~2007 3000 61 湛
江
霞山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10 ~2010 32000 62 赤坎水质净化厂(二期) 5 ~2007 20302
序 号 地
区 项 目 名 称 设计规模
(万吨/日) 建设
进度 投资估算 (万元)
63 徐闻县污水处理厂 2 ~2007 4000
64 吴川市污水处理厂 4 ~2010 8300
65 遂溪县污水处理厂 3 ~2008 6003
66 东海岛污水处理厂 2 ~2010 8000
67 雷州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2 ~2010 8300 68 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 2 ~2010 8300 69 茂
名
信宜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3 ~2008 6000 70 高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5 ~2008 9000 71 化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2 ~2010 4000 72
肇 庆
肇庆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5 ~2010 10000
73 封开县城污水处理厂 1 ~2010 4000
74 鼎湖区污水处理厂 2 ~2007 3599
75 怀集县城污水处理厂 3 ~2010 8000
76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 3 ~2010 7899
77 德庆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1.5 ~2010 3000 78
清 远
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4 ~2010 8000
79 佛冈县城污水处理厂 3 ~2010 6000
80 阳山县污水处理厂 3 ~2007 6000
81 连山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07 4000
82 连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2 ~2006 4000 83 连南县城污水处理厂 2.5 ~2010 3171 84
揭 阳
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6 ~2009 12000
85 揭东县城污水处理厂 3 ~2007 6500
86 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07 4500
87 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 5 ~2006 11041
88 揭西县城污水处理厂 2 ~2006 4678
89 云 浮
郁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1 ~2006 2000
90 云安县污水处理厂 1 ~2007 2000
合计 499 1469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