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主要指标
饮食店铺支出 百万澳门元
饮食店铺
总数 购货 员工支出 经营费用 其中:
场所租金 电费 物料 燃料
‧
‧ 在经营费用中,租金为11.7亿元(占总数43.6%),按 年增加14.2%,电费、物料(如餐具、餐巾等)及燃料 亦分别录得升幅。
按在职员工数目统计之饮食店铺 ‧
9 092
318
饮食店铺共2,209间,按年增加166间;其中少于30 名员工的占总数
90.0%
,有1,987间。在职员工有32,103
名(+1,875
名)
, 当 中30,745
名 为 雇 员(
占95.8%)。
182 200
9.0
由于收益增长较支出低,致使店铺的盈利按年下跌
60.8%至1.9亿元;盈利比率(1.9%)亦下降3.2个百分
点,反映饮食店铺将收益转化为盈利的能力逊于2014年。
3 103
1 168 3 416 2 682
15.4 10.1 变动(%)
172间 6.2
343 3 747
‧ 店铺收益为
100.1亿元,按年上升4.6%;支出亦增
加8.3%至98.5亿元,其中用于购货(占38.1%)、员 工支出(34.7%)及经营费用(27.2%)分别上升6.2%、10.1%及9.0%。
3.6 189
14.2 7.8 2 461
1 023
8.3
店铺增加值总额为36.1亿元,按年微增0.4%;在职 员工平均增加值则下跌5.9%至11.2万元。固定资本 形成总额上升30.3%,为5.1亿元。
2.0
9 111 3 542
8.3
6.2 10.1
0.3 6.2
变动(%)
3 527 2 464
393
8.9
2014r 9 845
5.3
饮食业调查
2015年
盈利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507 –
3 763
3 105 30 360
3 419
– 由于收益的增长较支出逊色,致使行业盈利下跌59.5%至2.1亿元。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36.2亿 元,按年微升0.3%;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由于店铺按年增加166间而录得30.3%的按年增幅,为5.1亿元。
7.0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统计暨普查局
2 284
28 734
– 有营运的饮食业场所共2,284间
(包括2,209间饮食店铺及75间街市熟食档);在职员工共32,257名,增幅为 6.2%。
行业收益与支出
9 866 支出
30 759
行 业 全 年 收 益 为
100.4
亿 元 , 按 年 增 加4.6%, 主 要 是 饮 食 店 铺 增 加 所 致 ; 支 出 有98.7
亿 元 , 按 年 上 升8.3%,当中购货、员工支出及经营费用均录得升幅。
4.6 10 044 9 602
收益(百万澳门元)
在职员工(名) 32 257
2014r 2 112 2015
场所(间)
512 3 624
206
30.3
230 3 612
-3.3百分点 -59.5
2015 购货
员工支出 雇员
增加值总额
‧
盈利比率(%)
经营费用 2 684
466间 483间
83间 785间 131间
578间
90间 824间 132间
680间 2014 2014 2014 2014年年年年 2015 2015 2015 2015年年年年
6 088 6 899
8 403
9 602 10 044
5 706 6 309
7 758
9 111
9 866
2 000 4 000 6 000 8 000 10 000 12 0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收益 支出
百万澳门元
r
<5名 5-9名 10-29名 30-49名 ≧50名
主要类别的饮食店铺指标 百万澳门元
总数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中式酒楼饭店
主要类别的饮食店铺之经营费用
总数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25
-50.1 -22.9 17.2 -25.9 -14.9 -33.1
141.2 32.8 304.8 36.1
-21.5 22.4
9.2
18.4
4.9
-12.8 -7.2
104
60
13.5 5
-27.5 9.7 46.2 66
53 41 2 682
1 020
279
343 146
31 9.0
4.2 24.6 -15.1
5.1 -29.3
114.1
6
13 -16.9
0# 22
1 -17.4
13 9 5 94 2 417 22.1
-60.8 -35.3 193
-36.5 10 010
4 161 4.6
112 3 052
9 181 32 103
-6.2 21.6 12 511
6.2
1 054
82
14 2.2
燃料 4.6
百万澳门元
189 15.4
-7.4
80
537 41
17 31 37.1
‧ 全年盈利为7,879万元,按年减少35.3%;盈利比率 亦下跌1.1个百分点至1.9%,跌幅较整体饮食店铺
(3.2个百分点)的为低。
‧
35.5 23
9 244
‧
‧
场所数目 在职员工
-1.8
1 231 613
2015 61
872 297 9.1 283 6.5
-3.2
10.6 12.7
12.7 2.8
-11.6 13 -83.4
..
9 845 变动
2015 (%) 收益
53 2015
1.9 8.3
920
0.9 563
差异 (间)
-1.1 1.9
79 4.2
盈利 变动
(%) 2015 变动 2015 2015
(%)
差异 (百分点) 支出
变动 (%)
盈利比率 (%)
1.2 4.6
-5.2 -4.3 4 096
2 313 1 045
28.1 -6.5
-13.3
-3.5 31.4 -5.1 -0.2
3.6 230
674
9.0 根据员工数目统计,有50名或以上员工较具规模的 中式酒楼饭店(63间)占总数11.2%,其收益及支出虽 然 同 比 减 少
8.8%及 8.5%
, 仍 分 别 占 相 关 总 数 的49.3%
及47.1%
; 盈 利 有1.3
亿 元 , 按 年 减 少11.0%。
中式酒楼饭店有563间,按年增加
53间,其在职员
工、收益及支出较均较其他类别的店铺为高,分别 占饮食店铺的39.0%、41.6%及41.6%。少于10名员工的小型酒楼饭店有211间,其收益按 年增加15.6%,惟支出升幅(+33.2%)远高于收益,
导致该类别店铺录得3,831万元的亏损。
按员工数目划分的中式酒楼饭店收支 16
在经营费用方面,租金占43.1%,为4.4亿元,按年 增加9.0%,电费(1.5亿元)亦上升9.2%;而燃料及物 料的费用则按年减少3.5%及7.4%。
14.2 变动
(%)
18.4 743
-26.9
总数 场所租金 电费 物料
18.5
7.3
9.0 790
3.9
-6.4 - 17 -255.0
-6.2 113
- 46
1 36
262 -30.8 280 2 594
1 221 -10.0 2015
‧
12 3 2 209 166
129
105
146
- 15 166
295
264
137
1 168 7.8
440
91 16.2
2015 2015 变动
(%) 2015 变动
(%) 变动
(%)
102
2015 变动
(%)
2 053
575 1 195
338
1 930
603 1 183
380
63
50 239
211
0 500 1 000 1 500 2 000 2 500
< 10名 10 - 29名 30 - 49名 ≧50名
百万澳门元
0 50 100 150 200 250 场所数目
收益 支出 场所
在职员工
茶餐厅及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在各类饮食店铺中,以茶餐厅及粥面店的数目最多,
共920间,按年增加105间;由于场所数目显着增加,
令其收益及支出按年分别上升22.1%及28.1%。另一方 面,店铺经营费用(5.4亿元)中有49.2%为租金支出,较 2014年的占比(44.7%)上升4.5个百份点。
‧
日韩餐厅中以有10至29名员工的店铺数目最多,共
74间(+4间),其收益(-2.7%)及支出(+8.4%)分别占相
关总数比例的48.1%及45.8%。‧
‧
‧ 按员工数目划分的茶餐厅及粥面店收支 ‧
少于5名员工的店铺共243间,按年减少40间,致使其 收益(-17.2%)及支出(-9.0%)有所下跌。雇员数目(492 名)占在职员工(646名)的比例为76.2%,较2014年的 67.3%大幅提升8.9个百分点。
‧
日韩餐厅按年增加12间至146间,其员工数目、收益 及支出分别录得18.4%、3.9%及18.5%增幅。餐厅 在经营费用的增幅为各类别店铺之首,按年上升
36.1%
至2.4亿元,当中租金及物料的升幅分别为
35.5%及141.2%。
由于支出的增长远高于收益,致使该类别店铺录得
4,599万元的亏损,盈利比率(-6.2%)则下跌13.3个百
分点。按员工数目划分的西式餐厅收支
按员工数目划分的日韩餐厅收支
‧ 有30名或以上员工的西式餐厅共28间,按年增加3 间;虽然其收益
(占 54.4%)上升 1.6%,但支出(占 53.2%)同时上升7.1%,令盈利(1,795万元)及盈利比
率(3.1%)下跌61.2%及5.1个百分点。‧ 西式餐厅共166间,按年减少15间;其收益(10.5亿
元)及支出(10.5亿元)分别下跌11.6%及6.5%,而盈 利亦下降83.4%至1,272万元,盈利比率(1.2%)录得
5.2个百分点的跌幅。
有5至9名员工的茶餐厅及粥面店有332间,按年增加80 间;其在职员工数目、收益及支出分别增加30.7%、
47.1%及45.2%,盈利更上升80.8%至2,685万元。此 外,有10至19名员工的场所之收益及支出占比均较其 他规模的茶餐厅及粥面店高,分别为39.0%及40.7%。
3 000
76 91
405
573 399
56 556
82
28 0
200 400 600 800 1 000
<10名 10-29名 ≧30名
在职员工 百万澳门元
0 25 50 75 100 场所数目
收益 支出 场所
90 90
358
295 362
338
50
74
22 0
100 200 300 400
<10名 10-29名 ≧30名
在职员工 百万澳门元
0 25 50 75 100 场所数目
收益 支出 场所
160
680
943
634
160
654
942
557 243
332
282
63
0 400 800 1 200
<5名 5-9名 10-19名 ≧20名
百万澳门元
0 100 200 300 400 场所数目
收益 支出 场所
在职员工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按员工数目划分的咖啡店收支
盈利按年大幅上升
114.1%至1,378万元,升幅为各
类店铺中最高。此外,在各类店铺的盈利比率及盈 利与支出比率均较2014年有所下跌的情况下,仅咖 啡店的相关指标分别上升2.2及2.5个百分点。收益及支出同样增加12.7%;盈利方面则上升10.6%
至6,100万元。快餐店的盈利比率(9.0%)及盈利与支 出比率(9.9%)均为各类店铺中最高,按年同样微跌
0.2个百分点。
‧ 快餐店有36间(+1间),在职员工则减少1.8%至1,231 名,当中雇员数目(1,228名)占在职员工的比例高达
99.8%,较2014年(99.6%)增加0.2个百分点。
‧
少于5名员工的咖啡店按年增加10间至52间,其收 益及支出显着上升103.5%及74.3%;虽然此类规模 咖 啡 店 仍 录 得
87.6
万 元 亏 损 , 但 较2014
年 的(-480.4万元)已有所改善。
‧
‧
‧
‧
经营其他亚洲菜式的餐厅按年增加3间至113间,相 关店铺的收益(2.6亿元)及支出(2.8亿元)却分别下跌
30.8%及26.9%。
‧
咖啡店的场所数目(129间)及在职员工(872名)按年分 别增加16间及59名。在各项经营费用中,租金的升 幅最为显着,按年上升46.2%至5,336万元,其占经 营费用的比例同比上升11.4个百分点至51.3%,此 升幅为各饮食店铺之冠;另一方面,燃料支出则下 跌50.1%。
按类别统计的饮食店铺盈利及盈利比率 由于收益的按年跌幅较支出的为高,令店铺的亏损
较2014年进一步扩大至1,681万元。
122
14 6 61
-17 -46
13 112
79
55
- 5 51
77 177
-100 -50 0 50 100 150 200
中式酒楼 饭店
茶餐厅及 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 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40 -20 0 20 40 60 80 百万澳门元
% 48 49
76
173
68
166
52 51
26
0 50 100 150 200
<5名 5-9名 ≧10名
在职员工 百万澳门元
0 25 50 75 场所数目
收益 支出 场所
2015盈利 2014盈利 r 2015盈利比率 2014盈利比率 r
按类别统计的饮食店铺增加值总额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街市熟食档指标 街市熟食档
场所(间) 在职员工(名) 收益(千澳门元) 支出
购货 员工支出 经营费用 增加值总额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 盈利
盈利比率(%)
69
45.4 38.9
15 978 20 425
17 788 2 297 18 973
13 025
168 153 67
121
-6.5百分点 7.7
-3.1
-17.3
有营业的街市熟食档共75档,按年增加6档;在职员 工数目亦增加22名至154名。
熟食档的增加值总额按年减少
14.3 %至 1,525
万 元,在职员工的平均增加值仅为9.9万元,较2014 年的13.5万元减少26.7%。‧
132
饮食店铺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按年上升30.3%至5.1 亿元,当中中式酒楼饭店的(1.7亿元)最高,但仍 下跌4.1%;咖啡店、茶餐厅和粥面店的固定资本形 成 总 额 之 升 幅 均 超 过
100%
, 分 别 为454.2%
及115.3%。
變動 (%) 75
82 126
130
188 134
15 753
-26.7 9.1
‧ 9.2 ‧
14 641
‧
快餐店的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15.3万元)最高,按年 增加14.2%;其次为西式餐厅,下跌9.7%至13.1万 元。日韩餐厅及其他亚洲菜式餐厅的在职员工平均 增 加 值 则 少 于
10
万 元 , 按 年 分 别 减 少34.6%
及28.0%。
93
在各类店铺中,中式酒楼饭店的增加值总额最高
(15.0亿元),按年上升5.6%;茶餐厅及粥面店的亦
增加12.3%至9.8亿元。‧
‧
按类别统计的饮食店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121
16.7 115 120
145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
982
2014r
874
2015年 街 市 熟 食 档 收 益 为 3,345
万 元 , 按 年 下 跌3.7%;支出增加7.7%至2,043
万元,其中购货(占78.2%)上升9.1%。
-14.3
‧
2014 r 2015
135 99
2 225
34 726
街 市 熟 食 档 的 盈 利 为
1,303
万 元 , 按 年 下 跌17.3%;盈利比率为 38.9%,减少6.5个百分点,但
仍较各类店铺的为高。2 035
15 247
6间 1 421
百万澳门元 2015
1 500
千澳门元
285 总数
2015
107
2014r
131 85 400
116
2 222
-3.7 33 450
154 106 98
472 220
177
35
57
50
22
34
6
170 76
93
76
12
33
32
0 50 100 150 200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 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 菜式餐厅
快餐店
咖啡店
百万澳门元
2015 2014r
历年资料
场所(间) 在职员工(名) 收益(百万澳门元) 支出
增加值总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盈利
盈利比率(%)
抽样方法及结果推算
推算方法是按抽样方法订定,公式如下:
(1)某类别饮食场所变量 Y 总值的估计:
j = 指某饮食场所类别;对于街市熟食档,j 只能取值1 h =指在职员工数目组别;对于街市熟食档,h 只能取值1
在职员工数目是按5名员工以下、5至9名、10 至19名与20名或以上的组别处理。
I = 指某场所
yjhi = 指某饮食场所类别 j 中某场所样本i的变量 y 的值 (对于全面调查的分层,wjh = 1 )
njh = 某分层的场所样本数目 Njh = 某分层的场所总数
(2)参数 Y 的方差估计值:
其中:
fjh = 指抽样比率 sjh = 变量 y 的标准误差
591 349
5 172 5 505
21 987
2 360
6 899
6 309 9 111
8 403 9 602
298 196
6 088
3 612
2 716 3 220
1 918
7 758
348 393
507 665
5.3
饮食业调查中对快餐店、其他饮食店铺中的饮品店和拥有20名或以上在职员工的场所进行全面调查,而对街市熟食档 和少于20名在职员工的饮食场所,则以“饮食场所类别”及“在职员工数目”为分层准则,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样 本。
7.9
统计范围
2012 2011
2010
437
8.6 7.2
26 079
2 112 30 360 2014 r 2013
1 714 21 213
1 648 1 678
5 706
6.3 22 172
包括在参考年领有营业准照的饮食店铺及街市熟食档;不包括由酒店及博彩场所直接经营的餐饮场所和设施,以及街 边摊档。场所名单源自统计暨普查局经济单位档案,并根据民政总署、旅游局及财政局的资料补充而成。
其中:
2 156 217
jh jh
jh
n
w = N
∑ ∑
= =
=
41 1
ˆ *
h
jhi jh n
i
j
w y
Y
jh
( ) ( )
jh jh jh jh
h
j
n
N s f Y
V
2 2 4
1
*
ˆ = ∑ 1 − ×
=
主要指标的抽样误差 百万澳门元
总数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粥面店 西式餐厅 日韩餐厅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咖啡店
酒吧及酒廊 其他饮食店铺 街市熟食档
饮食店铺类别 中式酒楼饭店:
茶餐厅及粥面店:
营饭类、饮品和糖水。但不包括日式拉面店。
其他亚洲菜式餐厅:
的场所亦包括在内。
快餐店:食物品种有限但快速烹调及供应的餐厅,顾客一般在进食前付账。
咖啡店:主要供应咖啡等各式饮料及小食,例如三明治、沙律、甜品等。
酒吧及酒廊:主要供应酒精饮品及小食。
其他:例如素食店、糖水店、凉茶店等。
4 22 14 5
9
20 10
2
31 5 10 6
4 8
2 3
9
8
2
1 16
8 8
-
6 2
1
3
25
14 11
61
2 7
55
7 147
库存变化
52
49 32 69 85
经营费用
97 22
45
223 75
48
95 56 34
日韩餐厅:以日本或韩国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餐厅,包括日式拉面店。
5 86
1
- 0# 2
0#
提供中式菜(如:粤菜、川菜、沪菜、台湾菜等)的食肆,包括火锅店、茶楼、饭店、饺子店等。
茶餐厅主要提供多样化、具本地特色的中西食品。粥面店则为专门出售粥面的食肆,也有兼部分
供 应 泰 国 、 缅 甸 、 越 南 、 印 尼 等 亚 洲 地 区 食 物 的 餐 厅 。 供 应 印 度 、 中 东 等 地 区 特 色 菜 式
7 13
22
1 47
24
25
3
6
0# 20
3 4
34
14
28 8
6 在职员工 员工支出
(数目)
固定资本 收益 增加值总额 形成总额
购货
西式餐厅:以西式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餐厅,如葡式、意大利式、法式餐厅等。
185
41
30 25
1
=
jh
w
在职员工:
时间未能确定的人士。
經營費用:
经营费用。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r 修订数字
.. 不适用 - 绝对数值为零
0# 数字少于采用单位半数
符号注释
场所:在单一地点单独地或主要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单位。
购货:购入作出售用途的食品、饮品及其他货品,包括需经烹调等加工处理的食物原材料。
收益:出售食品、饮品及其他收益,但未扣除任何成本,亦不包括利息及保险赔偿之非营运收益。
支出:包括员工支出、购货及经营费用。
员工支出:支付予员工之现金报酬、实物报酬及其他福利支出总和。
指参考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场所内工作之所有人士,包括雇员及无薪酬员工;但不包括已缺勤且复工 词汇解释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总额:增加值总额除以在职员工数目。指标反映每名员工为行业带来的经济贡献。
盈利及支出比率:盈利除以支出再乘以100%。比率越高,反映场所的成本效益越高。
增加值总额:相等于收益加库存变化,再减去购入作出售用途之商品及服务、佣金支付及经营费用后之金额。
盈利:将收益加上库存变化,再减去支出所得的金额。
盈利比率:将盈利除以收益再乘以100%。比率愈高,反映其将收益转化为盈利的能力愈高。
指固定资产(包括新、旧及场所自产自用之固定资产)之购置减固定资产销售后之数值。固定 资产包括楼宇、家具、机器及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可使用一年或以上之耐用物品,及现存固 定资产的大型修复工程、改装和扩建。
包括自用物料、水费、燃料、电费、保养及维修、场所租金、机器及设备租金、非劳工保险费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