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一般科目
中華民國一○八年七月
目次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核心素養 ... 2
肆、課程架構 ... 6
一、日間上課 ... 6
二、夜間上課 ... 6
伍、群科歸屬 ... 7
陸、一般科目課程內容說明 ... 8
一、語文領域-國語文 ... 8
一 ( ) 課程目標 ... 8
二 ( ) 時間分配 ... 8
三 ( ) 國語文核心素養 ... 9
四 ( ) 學習重點 ... 11
五 ( ) 實施要點 ... 13
二、語文領域-英語文 ... 17
一 ( ) 課程目標 ... 17
二 ( ) 時間分配 ... 17
三 ( ) 英語文核心素養 ... 18
四 ( ) 學習重點 ... 20
五 ( ) 實施要點 ... 24
三、數學領域 ... 30
一 ( ) 課程目標 ... 30
二 ( ) 時間分配 ... 30
三 ( ) 數學核心素養 ... 31
四 ( ) 學習重點 ... 33
五 ( ) 實施要點 ... 37
四、社會領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課程綱要 ) ... 40
五、自然科 學 領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課程綱要 ) 40
六、藝術領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課程綱要 ) ... 40
七、綜 合 活動領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綱要 ) 40 八、科技 領 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課程綱要 ) ... 40
九、健康 與 體育領域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綱 要 ) ... 40
十、全民國 防 教育 ( 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 ) 40 附錄一: 語文及數學領域 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呼應表參考示例 ... 41
附錄二 :議題適切融入實施規範 ... 49
附錄三 :語文領域 - 國語文教材編選參考資料 ... 79
附錄四 : 語文領域 - 英語文教材參考資料 ... 80
壹、修訂背景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高級中等學校類型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 及單科型四種類型,設有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者得提供實用技能學程,強化學生專門技 術及職業能力;另第四十三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 有關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 活動。」另依據民國 103 年 11 月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 附則第五項,有關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重點產業專班等 學制及班別等實施規範,參照《總綱》,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之。
實用技能學程之課程係以技能實習為主,並以就業為導向,旨在培育各行職業基層技 術人才,自民國 72 年以「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簡稱「延教班」)開辦以 來,於民國 84 年納入正式學制,並更名為「實用技能班」,民國 94 年配合職業學校法 公布,再更名為「實用技能學程」。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乃依據《高級 中等教育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總綱》,組成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研修工作小 組進行實施規範之規劃,並將其名稱定名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實用 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貳、基本理念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之研修,係依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目標:「涵養核 心素養,形塑現代公民;強化基礎知識,導向終身學習;培養專業技能,符應產業需求;
陶冶道德品格,提升個人價值」及《總綱》中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
及「共好」為理念,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本實施規範 所持之基本理念係強調務實致用及先專後廣之就業導向,課程研修係以職能分析為基礎,
依據群核心素養及就業需求,研訂所需之實作技能科目,並輔以必要之專業理論。學校 應強化產學互動,積極辦理職場參觀、校外實習及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等活動,並融入職 業倫理與道德之涵養,俾利學生能熟練職場實作技能、養成敬業及終身學習之態度,以 培育各行職業基層技術人才。
在各年段課程規劃,係以職場需求為導向,強調各年段課程與職場之連結,亦即各學
年之課程內涵以技能實作為主,且能對應特定職場必要技能。各科別於各學年的專業及
實習課程,應逐年增廣該科別領域之相關職場崗位技能,以擴展其就業能力,培養以謀
職為主,繼續進修為輔之能力。
參、核心素養
一、涵義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理念與目標,茲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發展之 主軸,以裨益各教育階段間的連貫以及各領域 /科目間的統整。核心素養主要應用於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的一般領域 /科目,至於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高 級中等學校則依其專業特性及群科特性進行發展,核心素養可整合或彈性納入。
「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 與態度。「核心素養」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 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二、三大面向與九大項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核心素養,強調培養以人為本的「終身學習者」,分為三大 面向:「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
「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
「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核 心素養的內涵,如圖 3-1 所示。
(一)自主行動:強調個人為學習的主體,學習者應能選擇適當學習方式,進行系統思
圖
3-1 核心素養的滾動圓輪意象考以解決問題,並具備創造力與行動力。學習者在社會情境中,能自我管理,並採 取適切行動,提升身心素質,裨益自我精進。
(二)溝通互動:強調學習者應能廣泛運用各種工具,有效與他人及環境互動。這些工 具包括物質工具和社會文化工具,前者如人造物(教具、學習工具、文具、玩具、
載具等)、科技(含輔助科技)與資訊等,後者如語言(口語、手語)、文字及數 學符號等。工具不是被動的媒介,而是人我與環境間正向互動的管道。此外,藝術 也是重要的溝通工具,國民應具備藝術涵養與生活美感,並善用這些工具。
(三)社會參與:強調學習者在彼此緊密連結的地球村中,需要學習處理社會的多元性,
以參與行動與他人建立適切的合作模式與人際關係。每個人都需要以參與方式培養 與他人或群體互動的素養,以提升人類整體生活品質。社會參與既是一種社會素養,
也是一種公民意識。
三、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依學生個體身心發展狀況,各階段教育訂有不同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以下分國民 小學教育、國民中學教育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等三階段說明,期培養學生在「自主行 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上循序漸進,成為均衡發展的現代國 民,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終
身 學 習 者
A 自主 行動
A1 身心素質
與 自我精進
具 備 身 心 健 全 發 展 的 素 質 , 擁 有 合 宜 的 人 性 觀 與 自 我 觀 , 同 時 透 過 選 擇 、 分 析 與 運 用 新 知 , 有 效 規 劃 生 涯 發 展 , 探 尋 生 命 意 義 , 並 不 斷 自 我 精 進 , 追 求至善。
E-A1
具備良好的生 活習慣,促進 身 心 健 全 發 展,並認識個 人特質,發展 生命潛能。
J-A1
具備良好的身 心發展知能與 態度,並展現 自我潛能、探 索人性、自我 價值與生命意 義 、 積 極 實 踐。
U-A1
提 升 各 項 身 心 健 全 發 展 素 質 , 發 展 個 人 潛 能 , 探 索 自 我 觀 , 肯 定 自 我 價 值 , 有 效 規 劃 生 涯 , 並 透 過 自 我 精 進 與 超 越 , 追 求 至 善與幸福人生。
A2 系統思考 與 解決問題
具 備 問 題 理 解 、 思 辨 分 析 、 推 理 批 判 的 系 統 思 考 與 後 設 思 考 素 養 , 並 能 行 動 與 反 思 , 以 有 效 處 理 及 解 決 生 活 、 生 命 問 題。
E-A2
具備探索問題 的思考能力,
並透過體驗與 實踐處理日常 生活問題。
J-A2
具備理解情境 全貌,並做獨 立思考與分析 的知能,運用 適當的策略處 理解決生活及 生命議題。
U-A2
具 備 系 統 思 考 、 分 析 與 探 索 的 素 養 , 深 化 後 設 思 考 , 並 積 極 面 對 挑 戰 以 解 決 人 生 的 各 種 問 題。
A3 具 備 規 劃 及 執 E-A3 J-A3 U-A3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規劃執行 與 創新應變
行 計 畫 的 能 力 , 並 試 探 與 發 展 多 元 專 業 知 能 、 充 實 生 活 經 驗 , 發 揮 創 新 精 神 , 以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 增 進 個 人 的 彈 性 適 應 力。
具備擬定計畫 與 實 作 的 能 力,並以創新 思考方式,因 應日常生活情 境。
具備善用資源 以擬定計畫,
有效執行,並 發揮主動學習 與創新求變的 素養。
具 備 規 劃 、 實 踐 與 檢 討 反 省 的 素 養 , 並 以 創 新 的 態 度 與 作 為 因 應 新 的 情 境 或問題。
B 溝通
互動
B1 符號運用
與 溝通表達
具 備 理 解 及 使 用 語 言 、 文 字 、 數 理 、 肢 體 及 藝 術 等 各 種 符 號 進 行 表 達 、 溝 通 及 互 動 , 並 能 了 解 與 同 理 他 人 , 應 用 在 日 常 生 活及工作上。
E-B1
具 備 「 聽 、 說、讀、寫、
作」的基本語 文素養,並具 有生活所需的 基礎數理、肢 體及藝術等符 號知能,能以 同理心應用在 生活與人際溝 通。
J-B1
具備運用各類 符號表情達意 的素養,能以 同理心與人溝 通互動,並理 解數理、美學 等基本概念,
應用於日常生 活中。
U-B1
具 備 掌 握 各 類 符 號 表 達 的 能 力 , 以 進 行 經 驗 、 思 想 、 價 值 與 情 意 之 表 達 , 能 以 同 理 心 與 他 人 溝通並解決問題。
B2 科技資訊
與 媒體素養
具 備 善 用 科 技 、 資 訊 與 各 類 媒 體 之 能 力 , 培 養 相 關 倫 理 及 媒 體 識 讀 的 素 養 , 俾 能 分 析 、 思 辨 、 批 判 人 與 科 技 、 資 訊 及 媒體之關係。
E-B2
具備科技與資 訊應用的基本 素養,並理解 各類媒體內容 的 意 義 與 影 響。
J-B2
具 備 善 用 科 技、資訊與媒 體以增進學習 的素養,並察 覺、思辨人與 科技、資訊、
媒體的互動關 係。
U-B2
具 備 適 當 運 用 科 技 、 資 訊 與 媒 體 之 素 養 , 進 行 各 類 媒 體 識 讀 與 批 判 , 並 能 反 思 科 技 、 資 訊 與 媒 體 倫 理 的 議 題。
B3 藝術涵養
與 美感素養
具 備 藝 術 感 知 、 創 作 與 鑑 賞 能 力 , 體 會 藝 術 文 化 之 美 , 透 過 生 活 美 學 的 省 思 , 豐 富 美 感 體 驗 , 培 養 對 美 善 的 人 事 物 , 進 行 賞 析 、 建 構 與 分 享 的 態 度與能力。
E-B3
具備藝術創作 與欣賞的基本 素養,促進多 元 感 官 的 發 展,培養生活 環境中的美感 體驗。
J-B3
具備藝術展演 的一般知能及 表現能力,欣 賞各種藝術的 風格價值,並 了解美感的特 質、認知與表 現方式,增進 生活的豐富性 與美感體驗。
U-B3
具 備 藝 術 感 知 、 欣 賞 、 創 作 與 鑑 賞 的 能 力 , 體 會 藝 術 創 作 與 社 會 、 歷 史 、 文 化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 透 過 生 活 美 學 的 涵 養 , 對 美 善 的 人 事 物 , 進 行 賞 析、建構與分享。
C 社會
參與
C1 道德實踐
與 公民意識
具 備 道 德 實 踐 的 素 養 , 從 個 人 小 我 到 社 會 公 民 , 循 序 漸 進 , 養 成 社 會 責 任 感 及 公 民 意 識 , 主 動 關 注 公 共 議 題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活 動 , 關 懷 自
E-C1
具備個人生活 道德的知識與 是非判斷的能 力,理解並遵 守社會道德規 範,培養公民 意識,關懷生 態環境。
J-C1
培養道德思辨 與實踐能力,
具 備 民 主 素 養、法治觀念 與環境意識,
並主動參與公 益團體活動,
關懷生命倫理 議題與生態環
U-C1
具 備 對 道 德 課 題 與
公 共 議 題 的 思 考 與
對 話 素 養 , 培 養 良
好 品 德 、 公 民 意 識
與 社 會 責 任 , 主 動
參 與 環 境 保 育 與 社
會公共事務。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然 生 態 與 人 類
永 續 發 展 , 而 展 現 知 善 、 樂 善 與 行 善 的 品 德。
境。
C2 人際關係
與 團隊合作
具 備 友 善 的 人 際 情 懷 及 與 他 人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 並 發 展 與 人 溝 通 協 調 、 包 容 異 己 、 社 會 參 與 及 服 務 等 團 隊 合作的素養。
E-C2
具備理解他人 感受,樂於與 人互動,並與 團隊成員合作 之素養。
J-C2
具備利他與合 群的知能與態 度,並培育相 互合作及與人 和諧互動的素 養。
U-C2
發 展 適 切 的 人 際 互 動 關 係 , 並 展 現 包 容 異 己 、 溝 通 協 調 及 團 隊 合 作 的 精 神 與行動。
C3 多元文化
與 國際理解
具 備 自 我 文 化 認 同 的 信 念 , 並 尊 重 與 欣 賞 多 元 文 化 , 積 極 關 心 全 球 議 題 及 國 際 情 勢 , 且 能 順 應 時 代 脈 動 與 社 會 需 要 , 發 展 國 際 理 解 、 多 元 文 化 價 值 觀 與 世 界 和 平 的 胸懷。
E-C3
具備理解與關 心本土與國際 事務的素養,
並認識與包容 文 化 的 多 元 性。
J-C3
具備敏察和接 納多元文化的 涵養,關心本 土 與 國 際 事 務,並尊重與 欣賞差異。
U-C3
在 堅 定 自 我 文 化 價 值 的 同 時 , 又 能 尊 重 欣 賞 多 元 文 化 , 具 備 國 際 化 視 野 , 並 主 動 關 心 全 球 議 題 或 國 際 情 勢 , 具 備國際移動力。
註:上表中,A、B、C 代表核心素養「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所對應之教育階段的各項核心素養,依各階段的教育特質加 以衍生,並加上階段別之編碼;其中E 代表國民小學教育階段、J 代表國民中學教育階段、U 代 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表述的核心素養,將透過各學習階段、各課程類型的規劃,並結合領域綱要的研修,
以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各領域/科目的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教育部審議通過的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考量領域/科目的理念與目標,結合或呼應核心
素養具體內涵,以發展及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及「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
肆、課程架構
實用技能學程分為日間上課與夜間上課兩種授課方式,為符應技能學習及就業導向需 求,課程架構採年段式設計,以群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為基礎,校訂科目規劃以每一年 段均能習得職場就業專精技能,並逐年增廣該專業領域之就業技能,學校課程規劃應結 合部定科目及校訂科目,並對應各年段所設定之職場就業技能。其課程架構如下:
一、日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日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4-1:
表 4-1 實用技能學程日間上課課程架構
科目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科目 36 18.8% 124-140 64.6-72.9%
專業及實習科目 16-20 8.3-10.4%
小計 52-56 27.1-29.2% 124-140 64.6-72.9%
應修習學分數 180-192學分(節)
團體活動時間 12-18節(不計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 6-12節
上課總節數 210節
說明:
1.每週上課35節(其中包含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分為一、二、三學年,
每學期應修30-32學分,合計應修習學分數為180-192學分(不含團體活動時間及 彈性學習時間)。
2.畢業最少應修得150學分。
3.部定一般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 體育等領域及全民國防教育,包括國語文6學分,英語文4學分,數學4學分,自然科 學4學分,社會4學分,藝術4學分,綜合活動及科技4學分,體育2學分,健康與護理 2學分,全民國防教育2學分,共計36學分。
4.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於校訂課程開設6學分原住民語文課程,並得於假日或寒、暑假實 施。
5.本表之學分百分比係以192學分為分母。
二、夜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夜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4-2:
表 4-2 實用技能學程夜間上課課程架構
科目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科目 36 26.1% 82-86 59.4-62.3%
專業及實習科目 16-20 11.6-14.5%
小計 52-56 37.7-40.6% 82-86 59.4-62.3%
應修習學分數 138學分
團體活動時間 12節
上課總節數 150節
說明:
1.每週上課25節,分為一、二、三學年,每學期應修23學分,合計應修習學分數為 138學分(不含團體活動時間)。
2.畢業最少應修得132學分。
3.部定一般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 體育等領域及全民國防教育,包括國語文 6學分,英語文4學分,數學4學分,自然科 學 4學分,社會4學分,藝術4學分,綜合活動及科技4學分,體育2學分,健康與護理 2學分,全民國防教育2學分,共計36學分。
4.學生在學期間宜加強職場經驗與技能證照檢定,其學分採計參照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採計要點辦理。
5.本表之學分百分比係以138學分為分母。
伍、群科歸屬
實用技能學程群別共 14 群,58 科別,其群別與科別對照如表 5-1 所示。
表 5-1 實用技能學程群別與科別對照
群別 科別
一、機械群 1.機械板金科 2.模具技術科 3.機械加工科 4.機械修護科 5.鑄造技術科 6.電腦繪圖科*
二、動力機械群 1.汽車修護科 2.機車修護科 3.塗裝技術科 4.汽車電機科
三、電機與電子群 1.水電技術科 2.家電技術科 3.視聽電子修護科 4.電機修護科 5.微電腦修護科 6.冷凍空調技術科
四、土木與建築群 1.營造技術科 2.電腦繪圖科*
五、化工群 1.化工技術科 2.染整技術科*
六、商業群 1.文書處理科 2.商業事務科 3.銷售事務科 4.商用資訊科 5.會計實務科 6.廣告技術科* 7.多媒體技術科*
七、設計群
1.金銀珠寶加工科 2.金屬工藝科 3.廣告技術科* 4.服裝製作科 5.流行飾品製作科 6.裝潢技術科 7.竹木工藝科 8.多媒體技術科
*
9.染整技術科*
八、農業群 1.農業技術科 2.園藝技術科 3.造園技術科 4.寵物經營科 5.畜產加工科* 6.休閒農業科 7.茶葉技術科
九、食品群 1.烘焙食品科* 2.食品經營科 3.水產食品加工科* 4.畜產加工 科 *
十、美容造型群 1.美髮技術科 2.美顏技術科 3.美容造型科 4.美髮造型科 十一、餐旅群 1.觀光事務科 2.餐飲技術科 3.旅遊事務科 4.烹調技術科
5.中餐廚師科 6.烘焙食品科*
十二、水產群 1.水產養殖技術科 2.漁具製作科 3.休閒漁業科 4.水產食品加工科*
十三、海事群 1.船舶機電科 2.海事資訊處理科
十四、藝術群 1.影劇技術科 2.表演技術科
註:1.*表該科別各校可自行視情況選擇所屬群別。
2.其他依法申請設立之科別,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所屬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