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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與 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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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與 解決策略

本章旨在探討我國現有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三種方式(BOT、

ROT 及 OT) ,針對實際委外經營後,所面臨之問題與困難,並提出 其相對應之解決方式與策略,分別探討如下。

第一節 BOT 方式委外經營

目前我國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學校僅一所,本節旨在探討該校實際 委外經營後所面臨之問題與困難,並提出可能之有效解決策略。將研 究結果發現與討論分為:一、研究結果分析;二、討論;三、小結,

敘述如下。

一、研究結果分析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研究結果發現,學校 S1 自 1994 年 1 月 9 日簽約後,施工建造、

完工及開始營運至今,學校受訪者 A01 及業者 C01 皆認為,學校游 泳池營運後,主要發生的問題困難是新任校長的不同觀念,及學校同 仁對游泳池委外經營觀念之認知不同。

有關與校長間觀念溝通的問題,主要為與業者簽訂合約之定額權 利金金額部分,如學校受訪者 A01 表示:

…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我們校長,他比較 Care 權利金的問題。現在我們的

校長就是認為說”不公平”(台語),…. 對校長來講”你這塊加大的土地在這,你

一年拿六萬塊,一個月五千塊”(台語),他的想法是這樣子啦!…」(A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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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經營學校游泳池之業者受訪者 C01 亦提及:

學校當初簽約的是前任校長,當時組長跟校長是覺得我們幫忙他們解決問 題,但是現任校長感覺好像學校吃虧很多,覺得權利金不夠,像上個月開會,營 運報告是虧損,他們就說經營不善,乾脆我們學校自己經營就好,讓我們感覺不 好。 (C01-02)

由於學校 S1 最初辦理委外經營時的校長已離開該校,新任校長 對於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的權利金金額額度部分認為不公平,覺得學 校提供如此大小之土地,委外經營給業者後,應該收取較高的權利 金,由於在此權利金收取額度方面認知有所差異,因此雙方觀念溝通 有所困擾。探究其原因,以 S1 學校而言,合約中每年的固定權利金 額為新台幣 6 萬元,而其投資興建學校游泳池的金額高達新台幣 5 千 萬元,整座游泳池完工包含內部裝潢及設備總投資金額,接近新台幣 8 千萬元(C01) ,以 5 千萬的投資金額計算,20 年之簽約期限,每 年攤提金額為新台幣 250 萬元,因此,對廠商業者而言,每年的經營 成本就要加上 250 萬,若加上其他設備及裝潢費用,每年業者設備攤 提費用可能高達新台幣 400 萬元,對業者而言,每年 6 萬元之權利金 可能僅為象徵性的收取,實際投資成本應遠高於付給校方之固定權利 金,是故在此方面之觀念,新任校長對此計算認知就會有所不同,因 而雙方在認知方面有所誤差。

另外,學校游泳池已成功委外經營,但校方之同仁缺乏委外經營 之觀念,心態觀念的不同也會造成一些困擾,如受訪者 A01 說到:

在以前的話可能說一個游泳池你怎麼搞都沒有關係,一般來講就是一個心態 上沒辦法立即改變。像你要進去游泳池教學的時候,以前你要用多大就用多大,

兩個班就一人一半,只有一個班的時候就整個怎麼用都沒關係,甚至於說我要用 麥克風,只有一個班的時候,我要怎麼用都沒關係,現再你委外以後就不一樣了,

委外的時候,像我們現在有限兩個水道,本來是兩個水道,但現在有調整為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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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在這個水道,如果說學生亂跑到其他水道的話,就是干擾到其他泳客,那 可不可以,當然是不行啊!所以說會有這些問題發生啦!(A01-02)

而受訪之業者 C01 也表示:

…可能是體育老師不太適應吧!怎麼說!游泳池原本只做為單一作用,暑假 也可以用,單純的上課場地,老師可以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委外之後就不行 了!感覺不太高興,覺得老師沒有善意…(C01-02)

因此,學校實際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會由於校長的更換,

新任校長對委外經營的觀念認知不同,而產生與校長間觀念溝通的問 題。另亦發現可能缺乏溝通協調,學校同仁亦會因缺乏委外經營之觀 念而發生溝通管理方面的問題。

另外,研究發現,學校以 BOT 方式委外經營後,由於業者投資 建造游泳池設施,每年攤提經費較高,加上大環境不景氣,民眾消費 意願降低,實際收支盈餘產生虧損情形,故經營方面比較辛苦,如受 訪者 C01 表示:

現在大環境景氣比較差,消費能力弱,會員漸漸減少,所以主要的問題是經 營上面的問題。像我們這個案子,業者貼比較大,名稱是三贏,但是應該是政府 贏,學校贏,業者都很辛苦,所以希望能夠減免多一點。原來預估是五千萬左右 可以蓋好,但是因為物料原料漲價,所以整個其實大約是八千萬左右。每年支出 大約是 1200 萬以上,收入部分大概是 1400 萬左右,如果加上造價分攤每年四百 萬,其實真的在經營方面很辛苦。 (C01-02)

然而,由於學校游泳池原為學校資產,業者新建後以委外經營方

式營業,會產生徵收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地方稅款,此方面有關法令政

策之執行問題,亦對業者經營產生負擔與困擾,如業者 C01 認為: 「

政策法令部分,我們必須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一年差不多地價稅要 10 萬,房

屋稅要 70 萬,負擔也蠻重的 」(C01-02)。因此,由於現行法令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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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以 BOT 方式經營學校游泳池後,必須徵收地方稅款,會對業者 支出方面產生負擔。

(二)解決策略

研究發現,S1 學校在委外經營後,會產生因與校長間觀念認知 不同,及校方同仁缺乏委外經營觀念之溝通管理因素方面的問題。針 對此問題之解決策略,無論學校受訪者(A01)或業者受訪者(C01)

皆認為,目前缺乏有效的處理策略。如學校受訪者 A01 覺得:「 人的 問題是最難的……,像他們說要幹嘛幹嘛,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問題,所以沒有辦 法啦! 」(A01-03)。而受訪者 C01 也認為: 「就隨他們啦!這方面沒有辦 法解決…. 」(C01-09),故以學校 S1 在實際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溝通 管理問題,現階段受訪者皆認為無有效解決策略。

另學校游泳池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業者亦會產生經營困難 及地方稅款繳交之法令政策方面問題,針對此方面問題困難之解決策 略,可利用宣傳促銷活動辦理及修改法令之方式解決,如業者 C01 表示:

...宣傳促銷一直都有在做,去年我們辦摸彩活動,消費滿兩千就送摸彩卷,

年終就送給會員許多禮物,如何維持及增加會員,是我們一直都在努力的方向。

另外如果能修改法令,減少或免收房屋稅及地價稅,對我們實際幫助會更大

(C01-03)。

因此,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針對消費者客源不足,大環境不

景氣所產生之經營困難,業者以持續採取辦理相關會員活動及各式促

銷管道,期待能保有甚至進一步增加目前會員人數,以解決收營運利

潤不理想之問題。另在地方稅款繳交之增加成本困擾,則期待朝向修

改現有法令條款方式處理,希望政府能減少或免收相關地方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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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討論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與發現,分析討論敘述如下: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相關文獻(陳財福,2005;張輝政 2006)顯示,由於學校游泳 池委外經營,校內同仁之充分溝通與形成共識為重要成功因素,但個 人觀念想法基本上可能會有所差異,因而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看 法與配合程度亦有所不同,另資料文獻(洪嘉文,2003;胡同志,2002;

教育部體育司,2003;陳財福,2005;溫顏誌、劉田修,2005;詹俊 成,2002)亦指出,學校若無法建立委外經營之共識,同仁間共識不 足,缺乏委外經營與資源共享之觀念,會形成學校委外經營之困難,

因此,在委外經營現況改變下,學校同仁若無法接受資源共享之觀念 與形成共識,會產生溝通管理方面之問題與困擾。

再者,本研究結果顯示,業者會因為大環境景氣不佳影響下,產 生經營困難的問題。前述由於學校 S1 所在地理環境與市場條件優 良,為其能成功委外經營之因素,雖該校鄰近同業游泳池數目不多,

本身所在行政區及鄰近鄉鎮亦具備足夠之居民人口數,惟現今社會大 環境經濟條件景氣不佳,或許影響到民眾花錢消費之意願,故導致業 者本身因素方面經營困難之困擾。此研究結果與過去研究(溫顏誌、

劉田修,2005)之結果略有不同,根據受訪者 C01 指出,學校 S1 業

者目前營收每年約為 1,400 萬元左右,實際支出金額在 1,200 萬元以

上,若不計算業者投資學校游泳池設備每年攤提金額,應為有所盈餘

之損益情況。但業者整個投資在學校游泳池之金額高達 8,000 萬元左

右,以 20 年之營業期限計算,每年業者需加上 400 萬之設施攤提費

用。因此,根據業者受訪者所提供資料顯示,學校游泳池目前之經營

狀況,在加上設施攤提費用後,業者之損益情形應為虧損情況。另一

方面,由於與過去研究調查時間點不同,可能因目前大環境經濟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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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之影響,連帶減低顧客的消費意願,導致經營學校游泳池業者營收 不佳,產生與過去研究結果之差異。但本研究調查並未取得業者之財 務報表,實際營收情況及損益情形僅靠業者單方面提供資料,確實營 收情形仍有待查證。惟業者受訪者會認為營收較為辛苦,研究者認為 應是業者本身實際與過去營收比較下之感受,故產生此研究結果,值 得學校方面重視。

在地方稅款之法律政策方面,過去研究(張輝政,2006;溫顏誌、

劉田修,2005)亦顯示,學校委外經營後會發生因地方稅款之繳交,

增加業者經營之負擔。由於以 BOT 方式委外經營而言,業者投資學 校游泳池興建完成後,擁有設施資產所有權及經營權(工程會,

2003) 。因此,以 BOT 方式委外經營時,在契約簽訂之營運年限期間,

學校游泳池資產屬於投資業者,無法適用於「國有財產法」第四條第 二款規定,將學校游泳池設施列為公務用財產。故無法享有引用「房 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減免規則」之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另一 方面,現有學校 S1 以 BOT 方式委外經營,業者投資游泳池設施之金 額規模,未達現行促參法令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公立高中職需 達新台幣一億元),因而無法依據促參法第三十九條授權訂定之「高 雄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 ,享 有免徵或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依法投資經營業者必須繳納房屋 稅與地價稅之地方稅款,故對經營學校游泳池之業者而言,每年新台 幣 70 萬之房屋稅與 10 萬左右之地價稅款,無形增加其營運成本之負 擔壓力。

綜上所述,學校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困難為:

溝通管理因素方面之與校長觀念溝通不易及校方缺乏委外經營觀念

之問題;經營辛苦之業者本身因素問題,及法令政策因素之房屋稅與

地價稅款繳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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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決策略

本研究結果發現,該校之承辦行政人員及業者受訪者皆認為,現 階段針對個人認知方面問題無法提出有效策略,但過去相關研究(張 輝政,2006;溫顏誌、劉田修,2005;劉記杆,2005)皆建議透過相 關正式或非正式之溝通管道,業者與學校間,在不違反法令規定下,

基於互惠與永續經營之委外經營理念,建立雙方共識,應為良好之解 決策略。另或許可利用感同身受、非正式溝通及傾聽等溝通策略(何 國華,2003;張川鈴,1998;Horine, 1999;Horine & Stotlar, 2003;

Railey & Tschauner, 1993)來解決目前遇到的問題。如新任校長對權 利金的認知不同,可以透過學校相關行政人員,在非正式的場合中,

告知當初未經委外時的游泳池狀況,及業者對於游泳池投資金額的支 出數目。基於 BOT 委外經營的理念與其溝通,使其瞭解學校游泳池 在使用方面之優勢。

另一方面,有關學校體育老師間的觀念問題,也許源於游泳教學 方面的實施方式,可以透過傾聽方式,瞭解體育老師對於游泳池使用 方面的實際困擾,也將業者的處理方式告知,希望業者能感同身受瞭 解老師上課的需求,老師亦能體會業者經營之辛苦,在雙方能基於保 障學生教學權益與業者經營之理念下,一起將問題解決,或許可以藉 由此方面溝通策略,將問題減低甚至消除。

然而,基於公私夥伴關係理論,應具備信任、共同理念及相互合 作之理念共同努力(吳濟華,2001;李宗勳,2005;蘇慶豐,2004)。

學校與業者雙方應建立良好溝通管道,雙方基於相互認同與信任之理 念下,瞭解問題所在共同協商解決,否則皆站在本位主義處理事情,

不能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及容易產生誤會形成困擾。因此,基於公

私夥伴關係理論,採用溝通協調方式,應為解決學校 S1 委外經營後

相關問題之有效策略。另在雇主-代理人理論中強調,學校與業者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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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存有利益衝突之不對等關係,需要透過契約簽訂,來確定彼此之權 利與義務關係(徐端容,2006;鄭錫凱,2001;Stiglitz, 1989) 。以學 校 S1 而言,權利金金額之訂定部分,學校與業者雙方立場本不相同,

因此在協調後,簽訂現有定額權利金金額,雙方應遵守既定契約條 款,才不至於發生爭端。惟在公私夥伴關係理論基礎下,校方應主動 瞭解業者實際營收情況,業者亦應本著互信觀念誠實告知,經營實有 困難,雙方共同面對處理,但若有所盈餘,亦應思考如何回饋學校,

在夥伴關係之建立基礎下,才為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永續之道。此 外,臺灣經濟研究院 BOT 研究中心主任黃崇哲(2006)亦表示,公 共建設以 BOT 方式委外經營,著重於政府與民間之夥伴關係,應共 同承擔相關風險並創造投資者合理利潤。過高權利金將拉高經營者成 本,同時可能直接反應在業者提高服務價格或縮小營運服務範圍上,

會喪失政府鼓勵業者投資公共建設之原始精神與目標。故學校與業者 雙方,實應摒棄成見,站在彼此立場思考,以良好溝通協調方式進行 對話,以解決現有溝通困難之障礙。

有關業者本身經營困難及地方稅繳交之法令政策方面的問題,業 者已透過增加相關促銷及會員活動等方式做努力,希望能增加游泳會 員人數及保有既定會員。然而,過去相關研究(張輝政,2006;陳財 福,2005;溫顏誌、劉田修,2005)亦建議,政府應可朝向修改或鬆 綁相關法令執行,或依相關規定各縣市協調統一辦理,以減低業者經 營成本,增加投資經營學校游泳池意願。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 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民間業者投資文教設施投資金額在 公立高中職學校,需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方可列為重大公共建設範 圍,各縣市政府減免地價稅房屋稅之自治條例亦依此法辦理。因此,

基於促參法之鼓勵民間參與精神,公私夥伴關係理論之合作理念,政

府應可考慮降低民間業者之投資金額,使民間業者投資較大金額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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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游泳池時,能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享有地方稅款優惠,

以降低業者經營學校游泳池成本。此方面若能落實修改範圍規定,縣 市政府即可依地方自治條例,減免投資業者相關地方稅款繳交。對業 者而言,亦為實際降低經營成本,成為協助改善現有問題之有效解決 策略。

因此,以 BOT 方式將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要解決校長與學 校同仁間的認知之溝通管理方面問題,目前雖缺乏有效的處理方式,

但藉由感同身受、非正式溝通與傾聽等策略,或許為處理溝通協調困 難之有效策略。而針對經營困難部分,業者本身增加促銷與會員活 動,即可能增加會員人數及保有既定會員。另政府朝向修改促參法重 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降低民間業者投資學校游泳池之最低投資金 額,使地方政府能依法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款,亦能有效解決業者本 身之經營困難及法令政策方面之問題。

三、小結

根據上述結果分析與討論,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 池,實際經營後主要面臨與校長及學校同仁間,在溝通管理方面之問 題困難,其次在業者經營獲利不佳及繳交稅款增加成本方面亦產生困 擾。透過良好之溝通協調策略、辦理促銷活動與修改降低促參法之重 大公共建設範圍為其解決策略。

本研究結果顯示,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所產生

之問題困難主要為,溝通管理因素方面之與校長觀念溝通不易及校方

缺乏委外經營觀念之問題。其次在大環境經濟不景氣影響下,業者會

面臨經營辛苦之業者本身因素困擾。另在法令政策因素之地方稅款繳

交,亦增加業者經營成本負擔。針對溝通管理方面之問題困難,受訪

者雖認為目前雖缺乏有效的處理方式,但藉由感同身受、非正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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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傾聽等策略,雙方基於互信互惠之理念,建立良好夥伴關係,應為 處理溝通協調困難之有效策略。而針對經營困難部分,業者本身利用 促銷與會員活動,可增加會員人數及保有既定會員。另政府朝向修改 促參法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降低文 教設施民間業者之投資金額,縣市政府便可依法減免地方稅款徵收,

可有效解決業者本身之經營困難及法令政策方面之問題。

第二節 ROT 方式委外經營

本節旨在探討現有 8 所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實 際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與困難,另針對其問題與困難,提出解 決策略,分為一、研究結果分析;二、討論;三、小結,敘述如下。

一、研究結果分析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研究結果發現,8 所以 ROT 方式委外之學校游泳池,其中有 4 位學校受訪者(A05、B10、B15 及 B17)認為沒有問題及困難。其 餘受訪者指出主要之問題與困難包含有法令政策因素(地方稅款繳交 及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 、業者本身之經營困難因素、溝通管理因素

(包含開放時間影響正常教學、校方資源不願分享及與校長間觀念溝 通不良)及交付權利金延遲之履約管理因素(如表 5-1) ,分述如下:

1.法令政策因素:研究顯示,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6

位 受 訪 者 認 為 實 際 經 營 後 產 生 地 方 稅 款 之 繳 交 ( A12 、 C09 及

C17-S12)及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B16、C25 及 C26)有關法令政策

因素的問題與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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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因素分析表

因 素 內 容 學校受訪者 (4 位) 業者受訪者(6 位)

地方稅款之繳交 A12 C09、C17-S12 法令政

策因素 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 B16 C25、C26 業者本

身因素 經營辛苦 B16 C09、C23、C25、

C26 開放時間使用影響正常教學 A02、A12 C03

校方資源不願分享 無 C17-E10

溝通管

理因素 與校長間觀念的溝通不易 無 C17-E10 履約管

理因素 交付權利金延遲 B14、B16 無

註:C17-S12 代表受訪者 C17 經營之學校 S12

由於原本學校設施不需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但業者實際經營 後,有營業收入,在各地方政府解釋法令不同情況下,會要求業者繳 交相關稅款,因而造成業者負擔。學校受訪者 A12 即表示:

..目前遇到的問題就是地方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問題使用上來說是廠商來 負擔,原則上來說是學校應該要來負擔這個稅金,但是廠商他願意負擔這部分因 為這一定會對廠商產生影響,跟他的營運利潤有關係,所以我們學校在這一部份 困擾最大…(A12-02)

而業者受訪者 C09 亦認為:「 我們的稅金,我們一年要繳十幾萬的稅 金,覺得負擔很重 」 (C09-02) ,故在地方稅款的繳交部分,會增加業者 經營成本,故對委外經營學校產生困擾。

另由於現行學生游泳教學推展政策無強制性,無游泳池學校可能 在考量學生安全、交通經費及排課等相關因素下,進行校外游泳教學 意願低落,導致產生實際經營業者之收入減少(B16、C25 及 C26)。

2.業者本身因素:研究結果發現,實際採 ROT 方式將學校游泳

池委外經營後,5 位受訪者(B16、C09、C23、C25 及 C26)認為在

經營後所發生之問題困難為業者本身在經營方面較辛苦部分之因

(12)

素,學校受訪者 B16 認為: 「 我們覺得業者在經營方面比較辛苦,實際收入 情況並不好,這是他們比較大的問題 」 (B16-02) ,另業者受訪者 C09 亦表 示:

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經營,那經營最簡單就是收入的部分,我們經營這裡三 年半以來還沒有賺錢,甚至冬天的時候,十二月、一月及二月幾個月,我們這幾 個股東還要拿錢出來墊,員工的薪水才能按照時間發出去,當然暑假的時候收入 會好一點,不過經營其實是很辛苦的…(C09-02)

雖然業者在考慮經營學校游泳池前都有經過審慎評估,但實際經 營後,在大環境景氣的影響、居民的人口結構與其他學校游泳教學無 強制性的結果下,與委外經營前的預估有一段落差(C25 及 C26)。

因此,學校游泳池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業者可能因為經營辛苦 而產生困擾。

3.溝通管理因素:研究結果顯示,實際以 ROT 方式經營學校游 泳池後,學校與業者間,會產生因溝通協調不理想,導致游泳池開放 時間之水道使用,影響學校上課教學之情形,以及資源不願意分享與 與校長間溝通協調之問題。

由於 8 所 ROT 方式委外經營的學校游泳池中,學校 S3 及 S14 允許業者商家全日對外開放,提供給外來消費者,及其他無游泳池學 校使用。因此,在外來會員泳客學生與學校正常課程間,學校課程與 教學的時間需充分協調分配,如雙方在時間方面之溝通與協調不當,

容易產生課程安排使用衝突的問題(A02、A12 及 C03)。

而在學校 E10 之個案中,業者受訪者 C17 覺得: 「 學校老師有種觀

念是這個游泳池是我的,你們其他外面所有的人通通不准進來的觀念,所以那時

後我們溝通也很痛苦 」 (C17-04) 。另學校 E10 當初委外經營簽約時之校

長已離開,現任校長對於學校委外經營游泳池之看法觀念不同,有可

能對經營業者產生困擾。如受訪者 C17 提及:「 那換一個校長來他完全

(13)

無法進入狀況….,所以對我們就百般刁難,就不是很配合。我很痛苦就是要面 對這樣一個問題, 」 (C17-04) ,故學校同仁本位主義的觀念下及新任校 長之委外經營觀念不同,業者在經營時,對於學校校長與老師間之溝 通協調,會感到較為吃力,因此對業者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產生若 干困擾。

4.履約管理因素:研究亦顯示,在履約管理方面,由於業者商家 實際經營績效不盡理想,學校受訪者 B14 及 B16 認為,業者商家會 有延遲繳交應按約支付權利金之情形,造成學校行政工作方面的困 擾。在契約明訂學校委外經營權利金繳交時間規定下,如發生業者未 按時間交付情形,部分學校契約未明訂罰則,因此當業者資金周轉有 困難時,會產生遲繳權利金情形,對學校會計及總務行政工作產生困 擾。

(二)解決策略

本研究結果發現,針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目 前以溝通與協調及政府補助經費為主,另部分受訪者認為目前並無有 效之解決策略(如表 5-2),分述如下。

表 5-2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問題困難之解決策略結果分析表

問題與困難因素 解決策略

類別 內 容 溝通與協調

策略 消極面對策略 政府補助經 費策略

地方稅款之繳交 無 A12、C09、C17-S12

法令政

策因素 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 C26 無 B16、C25

業者本

身因素 經營辛苦 C26 B16、C09、C23 C25

開放時間使用影響教學 A02、A12、C03 無 無

校方資源不願分享 C17-E10 無 無

溝通管 理因素

與校長間觀念的溝通不易 C17-E10 無 無

履約管

理因素 交付權利金延遲 B14、B16 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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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溝通與協調策略:研究發現,針對溝通管理方面之開放時間使 用影響正常教學、校方資源不願分享及履約管理之交付權利金延遲之 問題,多數受訪者(7 位)表示,可以透過良好之溝通與協調來解決。

如受訪者 C17 表示: 「…. . 我只能不斷的跟學校打交道,透過溝通協調希望能 夠改善 」(C17-04)。而學校上課時間與泳客衝突的問題,受訪者 A02 說到: 「 …. . 我們學校的教學就受到影響,後來透過溝通協調,他們就是把時段 做調整,我們本身也做時段的調整,這樣子就會改善一些 」(A02-02),受訪 者 C03 也認為: 「 學校方面比較大的問題就是水道不夠,但是透過溝通應該都 可以解決。 」 (C03-02)而在交付權利金遲緩部分之履約管理因素方面,

學校受訪者 B14 及 B16 皆表示,透過良好的溝通協調,希望業者能 儘量配合學校,不要造成學校的行政運作困難,來解決業者遲繳權利 金的問題。

2.消極面對策略:研究結果顯示,6 位受訪者(學校受訪者 2 位;

業者受訪者 4 位)針對學校游泳池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所發生 之問題與困難,在法令政策及業者經營困難方面之因素部分,認為目 前缺乏有效解決方式,只能採用消極面對策略。在法令政策之地方稅 繳交問題,受訪者 A12、C09 及 C17-S3 即表示,在地方稅之繳交,

目前沒有解決之方法,目前僅能以業者自行吸收繳納稅款之方式消極 處理,雖會增加業者經營成本負擔,但礙於法令規定,目前缺乏有效 策略處理。而在業者經營辛苦部分,受訪者 B16、C09 及 C23 亦認為,

現階段沒有辦法解決,只能消極面對現況。

3.政府補助經費策略:研究顯示,在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及業者

本身經營困難部分,受訪者 B16 及 C25 認為應該透過政府政策面的

執行,在政府主導下,落實學生游泳教學,將校園實施游泳教學列為

必要之重點體育教學項目,補助無游泳池學校學生實施校外游泳教學

之交通等費用,才是有效解決的策略。另一方面,此政府若能落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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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教學政策,應能有效增加無游泳池學校實施游泳教學之意願,在資 源共享之同時,即可增加業者收入,解決業者經營較辛苦之問題。

二、討論

根據上述之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敘述如下: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本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受訪者(4 位學校受訪者、6 位業者受訪 者)認為學校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會產生問題與困難,其中包 含有法令政策因素、業者本身之經營困難因素、開放時間衝突與與校 長間溝通困難之溝通管理因素、權利金遲繳之履約管理因素。相較於 過去有關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研究文獻(張輝政,2006;陳財福,

2005;溫顏誌、劉田修,2005;劉記杆,2005) ,其產生之問題與困 難內容結果略有不同。張輝政(2006)針對學校委外經營之個案研究 中發現,ROT 方式委外經營主要的問題為地方稅之繳交問題,本研 究結果亦顯示,地方稅之繳交會增加業者經營負擔形成困擾。但提出 此相關問題僅 2 所學校之受訪者,其餘 6 所學校目前並不需要繳交房 屋稅及地價稅之地方稅款,顯示同一性質之案例,各縣市所採取之方 式不同。而同樣以 ROT 方式委外經營,又同屬一地方行政機構(花 蓮縣)管轄之兩所學校,竟發生一所(學校 S12)要繳稅,另一所(學 校 E10)不用繳稅之情形。可見現今縣市地方政府,針對學校游泳池 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房屋稅與地價稅之地方稅款繳納之相關法 令政策,內容解釋並不相同。以 ROT 方式委外經營,業者投資將學 校舊有設施進行整建或擴建,雖將設施經由契約訂定交給民間業者經 營,但民間業者僅擁有經營權,設施資產仍屬學校所有(工程會,

2003) 。由於設施之財產權屬於學校,根據「國有財產法」第四條第

一款規定,學校游泳池設施應屬公有財產。既屬公有財產按照「房屋

(16)

稅款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七條第五款,公 有學校用地應可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惟在「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 一款規定,國有財產之收益,應按預算法程序繳入國庫。學校若為自 營方式,則無庸置疑需按照預算法辦理相關程序。但民間業者經營學 校游泳池之收入歸業者本身所有,因此部分縣市即依法向學校徵收地 方稅款。又以促參法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在契約條款中即明訂,

委外經營後所衍生之相關稅款需由業者負責,故業者需負擔相關稅收 繳交,造成經營方面的壓力與困擾。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相關研究(張輝政,2006;劉記杆,2005)

並未提及有關現行政府相關游泳政策推動方面之因素,會導致學校游 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困擾。現今在政府大力推展增進學生游泳能 力計畫下,學校雖可利用資源共享原則使用鄰近游泳池做教學使用,

原先委外經營的業者亦認為此方面可以共創三贏局面。而臺北縣政府 為鼓勵充分運用學校游泳池資源,訂定「臺北縣高中及國中小無游泳 池學校推動游泳教學實施計畫」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2002) ,但學校 在本身教學排課、學生安全考量,及游泳池委外經營學校本身排課等 諸多問題影響下,要落實資源共享,可能尚有各學校實際執行方面必 需考量的因素。然而,目前政府推動增進學生游泳能力計畫,仍以鼓 勵性質方式實施,並無強制執行的政策,可有可無的情況下,或許會 影響學校實施游泳教學的意願,值得政府單位重視。

然而,在業者本身因素中所發生之經營困難問題部分,劉記杆

(2005)之研究結果顯示,業者可能因其本身經營理念與方向,影響

經營學校游泳池之利潤多寡,而導致營運不善產生虧損情形。此與本

研究結果相似,經營學校游泳池之業者,可能因其本身營業的觀念與

策略,影響到實際營收之利潤。但研究亦顯示,8 所學校以 ROT 方

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中,僅 2 所學校之營收情形為損益平衡,其

(17)

餘學校皆能有所盈餘,相較於受訪者提出之經營辛苦困擾,可能為業 者本身之感受,實際營收狀況應為有所盈餘,惟雖不至於虧損,但盈 餘金額可能不多,因而產生此研究結果。

另一方面,研究亦顯示,學校實際委外經營後,會因協調不良及 委外觀念認知不同而產生溝通管理因素方面之困擾。此研究結果與張 輝政(2006)及溫顏誌、劉田修(2005)之研究結果相似,學校校長 與行政人員對設施委外經營之觀念不同,無法釋出時段,與他校資源 共享,但過去研究未提及上課時間設施開放使用,會產生困擾。由於 2 所學校(S3 及 S12)可全日開放之學校游泳池設施,亦會因為水道 分配與學校教學之間時段協調不當,而與校方正常教學產生衝突。而 在學校 E10 之個案中發現,新任校長之委外經營觀念,若與原本校長 之觀念有所出入,亦可能與業者產生誤解形成困擾。在公私夥伴關係 理論下,學校與業者雙方若缺乏信任(trust)及共同目標(goals)彼 此關係可能會形成阻礙(陳亭君,2005;Duff, 1994)。而雇主-代理 人理論本質為某種程度之互信關係,公私部門雙方應重視彼此信任關 係之建立,如互信程度不足,計較己方理性利益,則難以發揮整體綜 效(鄭錫凱,2001;Kettl, 1993) 。因此,在校方與業者間,委外經營 資源共享之目標無法產生共識,雙方無法建立互相信任之關係基礎,

對於業者經營學校游泳池,會產生一定程度之困擾。

此外,相較於本研究結果,過去文獻(張輝政,2006;溫顏誌、

劉田修,2005;劉記杆,2005)並未提及權利金遲交之履約管理方面

因素,其原因可能為權利金之延遲繳交,雖為學校承辦之行政人員帶

來困擾,但此問題僅發生在部分學校之個案(學校 E14 及 E16),該

業者雖有遲交權利金情形,在與溝通協調向業者催繳後,多數已完成

繳交作業程序,目前學校並未發生完全無法繳交權利金之情況。另政

府會計機關執行進度方面有所落後,雖會讓相關行政人員產生困擾,

(18)

但並未形成業者及學校之間太大之問題障礙,故先前研究並未提出此 方面問題。但對相關承辦會計人員而言,按照規定該收款項時間期限 到未收,可能追究該公務員失職之責,故此方面情況對學校承辦人員 會有一定程度之困擾。

在本研究結果中發現,雖多數(12 位)受訪者認為實際委外經 營後,會發生問題與困擾,但仍有 4 位受訪者表示並無問題或困難。

此與過去研究(張輝政,2006;溫顏誌、劉田修,2005;劉記杆,2005)

結果並不相同。由於 4 位皆為學校受訪者,可能受訪者在相關行政業 務執行面上並未發生困擾,但相對於業者受訪者本身之營收感受,及 與校長間,在委外經營認知上之差異,地位角色不同結果即不相同,

故會顯現此研究結果。

然而,學校游泳池採用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由於受訪者感受 認知情況不同,部分學校受訪者並未提出委外經營後有發現問題與困 難。其中學校 S5、E15 及 E17 由於業者認為主要問題為經營辛苦,

此方面對學校受訪者而言,可能無法感受其困擾,僅針對學校游泳池 委外經營之相關業務部分,認為沒有問題或困擾,因此產生結果不同 之差異。而學校 E10 主要亦為業者與新任校長間之認知,與學校老師 對委外經營資源分享之觀念不同,而對業者經營所產生之困擾,承辦 游泳池委外經營業務之行政人員,亦可能業務範圍進行順遂,故對業 者所產生之困擾不得而知,產生不同結果現象。

但採 OT 方式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實際情況應存在有如法令

政策因素方面之地方稅繳交及游泳政策不落實、經營較辛苦之業者本

身因素、開放時間影響教學及與學校校長間溝通困難之溝通管理因素

及履約管理部分之權利金交付遲緩部分之問題困難。

(19)

(二)解決策略

針對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與困難,多數受訪者 認為,應利用溝通與協調策略解決問題。此研究發現與過去相關研究

(張輝政,2006;溫顏誌、劉田修,2005;劉記杆,2005)之結果建 議相同,透過良好之溝通協調建立共識,與業者以互惠方式達成協 議,可有效解決因觀念認知不同所產生之困擾。另基於公私夥伴關係 理論,學校及業者雙方應為互動平等互惠之關係,在充分溝通與回饋 之條件下共同完成預定工作(李宗勳,2005;陳亭君,2005;Langton, 1983) 。而雇主-代理人理論亦強調,雖然雙方追求利益目標不同,但 本質上仍重視彼此互信關係之建立,能超越理性計較之價值觀,共同 培養互信理念(李謁霏,2006;莫永榮,2004)。因此,學校游泳池 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面對相關溝通管理因素之問題,應可透過 雙方良好的溝通協調,建立學校與業者間之共同理念,有效解決學校 教學與廠商間在實際經營後所產生之困擾,以共同創造雙贏局面。

另研究結果顯示,部分受訪者認為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後,在法 令政策及業者本身之經營困難因素部分,目前缺乏有效策略解決。此 結果與過去文獻(張輝政,2006;陳財福,2005;溫顏誌、劉田修,

2005)所建議之結果不同,面對現有法令政策之問題,應朝向修改或 鬆綁相關法令執行,或將相關規定各縣市協調統一辦理,以減低業者 經營成本,增加投資經營學校游泳池意願。但受訪者面對現有法令政 策之相關問題,可能在認知方面覺得無法改變現況,故未提及修改相 關法令之解決策略,業者亦只能消極自行吸收相關稅款,無法提出相 關解決辦法。然而,面對法令政策相關問題,吳濟華(2001)與蘇慶 豐(2004)提出,公私夥伴關係理論應用在民間私部門經營公共設施,

可以提供更優質之服務能力,政府應協力解決民間私部門所面臨之問

題。研究者亦認為基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精神理念,根本解決

(20)

之道仍應透過各種管道,朝向修改法令規定減輕業者負擔應為主要策 略。另一方面,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第 14 條規定,公立學校屬 公有房屋,應免徵房屋稅款。另「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7 條亦說明,

公立學校公有土地免徵地價稅款。學校游泳池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 後,土地及資產所有權仍屬學校所有,依規定應可免徵房屋稅及地價 稅,但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業者為營利事業組織,有實際營業收 入,地方政府稅徵機構可能會向學校徵收相關稅款,而在學校游泳池 委外經營,簽訂契約中規定,相關衍生稅款應由業者負責。惟學校游 泳池雖交由民間業者經營,有實際營業收入事實,但學校學生仍為主 要使用對象,地方政府應站在鼓勵民間參與投資立場,協調稅捐機構 應朝向從寬認定,或修改相關規定方面辦理,以減輕業者負擔,增加 民間業者投資意願。

同樣地,面對業者本身因素之經營辛苦部分,受訪者 B16、C09、

C23 及 C26 亦認為,現階段並沒有好的策略解決。由於環境不景氣,

游泳運動人口減少,所以要解決經營方面問題並不容易。雖業者方面 仍會利用各種促銷管道及行銷手法,在開源節流方面努力改善(C23 及 C26)。但若政府能在政策上給予經費補助,增加其餘鄰近各校參 與游泳教學,對於業者亦可減少經營之壓力(C25 及 C26)。但在實 際執行層面上,臺北縣市政府教育局,為推動學生游泳教學,已針對 縣屬各級學校訂定,無游泳池學校之相關實施計畫(臺北縣教育局,

2002) ,惟縣府經費有限,政策亦無強制性,故在學校排課、學生安 全及經費諸多因素考量下,效果仍不如預期。基於夥伴關係理論,強 調政府與業者間協力承擔風險與解決問題之理念下(吳英明,1996;

李宗勳,2005),政府如能重視學生游泳教學之必要性,編列經費補 助實施學校與業者,應可有效解決業者經營困難之問題。

因此,實際解決學校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所產生之問題與困

(21)

難,主要仍為溝通與協調策略,來解決溝通管理與履約方面之困擾。

部分受訪者面對法令政策及經營困難方面之困難因素,雖消極認為目 前並無有效解決策略,但基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理念,仍應朝向修 改法令方向努力。另可藉由政府補助經費,有效解決針對教學政策不 落實與經營辛苦方面問題。

三、小結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 泳池,實際經營後面臨地方稅款繳交及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之問題,

另業者經營辛苦、雙方委外觀念不同及業者遲繳權利金亦會產生困 擾。透過理性溝通協調、修改地方稅法減免規定,及政府補助經費落 實游泳教學政策應為可行策略。

本研究結果顯示,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由於各 受訪者負責業務、地位角色與感受不同,少數受訪者(4 位)認為並 實際委外經營後,並無發現問題與困難。但其餘受訪者認為,其問題 困難在於法令政策因素方面之地方稅繳交及游泳政策不落實、經營較 辛苦之業者本身因素、開放時間影響教學及與學校校長間溝通困難之 溝通管理因素及業者交付權利金延遲之履約管理因素。

部分受訪者面對法令政策及經營困難方面之困難因素,雖消極認 為目前並無有效解決策略,但基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理念,應朝向 從寬認定房屋稅與地價稅之減免規定,或修改法令條文訂定清楚依據 減免地方稅款。另可藉由各縣市政府重視學校游泳教學之必要性,由 政府補助經費,有效解決針對教學政策不落實與經營辛苦方面問題。

此外,要實際解決學校採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溝通與履

約管理之困擾,主要仍透過理性溝通與協調策略,建立互信互惠共

識,來解決其問題與困難。

(22)

第三節 OT 方式委外經營

我國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共有 34 所,本節主要探 討其委外經營後,所面臨之問題困難與解決方式與策略。分為:一、

研究結果分析;二、討論;三、小結,茲敘述如下:

一、研究結果分析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研究發現,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有 16 位受訪者

(學校受訪者 14 位、業者受訪者 2 位)認為委外經營後,在學校教 學與游泳池經營管理方面,並未產生問題困難。但仍有 38 位受訪者

(學校受訪者 20 位、業者受訪者 18 位)提出包含場地設備因素(池 體設施老舊缺乏競爭力及增加成本、泳池水電未分離、不具獨立出入 口及池體及管線設計不良增加負擔)、經營辛苦之業者本身因素、溝 通管理因素(彼此溝通不良、校方資源不願分享、校方缺乏委外經營 觀念、校方權利金要求多及他校使用水道不足)、法令政策因素(地 方稅之繳交、財務報表無法獨立作帳及地方教育局介入價格) 、履約 管理因素(交付權利金延遲及財務報表繳交不理想) 、契約訂定因素

(契約內容不明確)與其他因素(學生常規不佳破壞力高)(如表 5-3) 。分別敘述如下。

1.場地設備因素:研究結果發現,學校游泳池以 OT 方式委外經

營後,其中有 15 位受訪者(5 位學校受訪者、10 位業者受訪者)認

為主要問題為:學校設備老舊增加經營成本、水電為分離支付費用不

明、無獨立出入口經營產生困擾及泳池設計不良增加經營成本,有關

學校游泳池場地設備方面的因素。

(23)

表 5-3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因素分析表

因 素 內 容 學校受訪者(20) 業者受訪者(18)

池體設施老舊增加成本 B12

C02-E1、C07、C20、

C21-J6、C21-U2

泳池水電未分離費用不明 A07、D08 C13-E6、C21-J6 無獨立出入口之營運困擾 A04、A09 C22

場地設 備因素

泳池及管線設計不良增加負擔

無 C02-S4、C21-U2、

C02-E2 業者本

身因素 經營辛苦

A07、B12、D09 C02-E1、C02-S4、

C05、C06、C12、

C13、C16、C19、

C20、C27-J9 彼此間溝通不良 A08、A11、E02 C02-J1、C12、C18 校方資源不願分享 無 C02-E2、C15-S9、

C24 校方缺乏委外經營觀念 B11 C14

校方權利金要求多 無 C11-S11

溝通管 理因素

他校使用水道不足 D08 無

地方稅款之繳交 A08、B02、D01、

E01

C02、C14

財務報表無法獨立作帳 無 C11、C14 法令政

策因素

地方教育局介入價格 B08 C14-E8 交付權利金延遲 A07、D02 無 履約管

理因素 財務報表繳交不理想 B01、B13、D02 無 契約訂

定因素 契約內容不明確 B07、E01 C12、C18、C27-J9 其他

因素 學生常規不佳破壞力高 A07、A15、D06、

D08

C16、C24

一般學校游泳池設計多為單獨教學使用,相關附屬設施較為簡易

陽春,屬室外游泳池無法全年經營,另在無法抽取地下水使用之情況

下,造成業者經營方面成本增加之困擾(B12 及 C20)。另一方面學

校的設施老舊,鍋爐過濾等加溫設施多已效能不彰,在維修保養與使

用方面會增加業者之經營成本(C02-E1、C07、C21-J6 及 C21-U2)。

(24)

在學校游泳池的水電管路方面,由於沒有裝設獨立電表水表,在 學校與業者分擔水電費用部分容易造成紛爭。如受訪者 A07 表示:

…. 就是當初學校在設計的時候,瓦斯管路有分開,但是水電並沒有分開,

因為我們對機件設計不是很瞭解,他們把這些都弄在一起,甚至因為游泳池的用 水量很大,他一用水我們生活館那邊就沒水可用,所以在這部分有一些困擾….

(A07-02)

業者受訪者 C13 也覺得: 「 …學校因為過去沒有這方面的資料,所以在 水電比例方面一直是個問題 。」 (C13-02) ,故學校游泳池的規劃設計,在 水電方面若無分離,委外經營後容易造成計價方面的爭議及校方使用 方面上的困擾。

部分學校由於游泳池未設置獨立出入口,開放營運時,泳客從校 門口進入,對校園的安全管制部分容易出現漏洞,學校方面亦會增加 校警的工作負擔(A04 及 A09)。而在學校缺乏獨立出入口的問題,

會員進出必須經過校警,業者商家受訪者 C22 就認為,如此會增加 泳客的不方便,影響到前來消費的意願。因此,缺乏獨立出入口亦會 形成游泳池委外經營後的困難。

然而,游泳池本身的硬體設施及規劃設計,有 2 位業者受訪者針 對 3 所學校設施的部分(C02-S4、C02-E1 及 C21-U2)認為規劃設計 不良,會影響委外經營後的支出成本。如業者受訪者 C02 認為:「 們把蒸氣室烤箱甚至按摩池都規劃在浴室裡面,這個對我們業者而言,其實是一 個蠻嚴重的死角 」 (C02-05) ,由於游泳池建築設計的風格習慣不同,但 將蒸氣室及按摩池規劃至浴室中,業者基於安全考量,必須加派人員 維護泳客安全,不但人事成本增加,而且造成泳客使用方面的困擾。

另學校 S4 將三溫暖及烤箱設施置於地下室,通風及安全考量下,變

的無法使用,亦造成經營業者的困擾(C03-S4)。另游泳池加熱管線

太長,加熱效果便不良,會增加業者經營成本(C21-U2) ,亦為業者

(25)

經營後所面臨的困擾。

2.業者本身因素:研究結果顯示,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外經 營後,有 13 位受訪者(學校受訪者 3 人及業者受訪者 10 人)認為,

主要面臨的問題就是經營辛苦困難。如受訪者 A07 表示: 「 比較大的問 題其實是據我們的瞭解他們的營運狀況可能不好,所以會發生權利金遲繳的情 形… 」 (A07-02) 。受訪者 C13 也認為:「 …現在大環境不景氣,當初我們評 估的游泳運動人口,在實際經營後比預估的還低,…. 造成我們投資報酬率不佳,

財務經營上面有問題… 」 (C13-02) 。因此,業者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後,

主要的問題是經營面之營收與原來預期有段差距,其中受訪者 C05 及 C16 經營之學校游泳池,由於僅限於早泳會會員使用,其公司本 身為非營利組織,僅靠每年收取之會費維持游泳池之相關開銷,故在 業者收入部分,容易感到捉襟見肘入不敷出。

3.溝通管理因素:學校游泳池以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研究發現 在雙方溝通管理的部分,有 6 位受訪者(A08、A11、E02、C02-J1、

C12 及 C18)覺得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與學校校長及學校行政人 員之間認知觀念不同,在溝通協調方面產生若干困擾。如業者受訪者 C02 指出: 「 主要的問題是跟學校的溝通方面,因為學校也換了一個新校長,

講難聽一點就是關係沒那麼好! 」 (C02-09) 。另業者受訪者 C18 亦表示:

主要問題就是如果游泳池是我們的,自己就可以處理,這個案子就要校方同 意才可以進行,溝通協商方面比較麻煩!立足點不一樣,校方是以安全及合法做 考量,我們就以營利經營為主要目的,所以溝通上面比較困難!(C18-02)

故學校游泳池實際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許多營運的理念及看 法認知,對學校及廠商業者雙方而言,因立足點不同,會產生溝通方 面的困難。

然而,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為創造三贏局面及資源共享觀念,

在不影響教學使用下,應儘量開放給其他無游泳池學校學生使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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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可能因學校本位主義或是教學課程的安排下,無法資源共享給他 校學生使用。在某方面而言,學校仍會認為游泳池是學校財產,不肯 分享資源與其他學校使用(C02-E2、C15-S9 及 C24) ,如受訪者 C15 覺得:「 學校的主要問題就是營運時段的問題。白天的時候其實很多學校都想 來上課,合約上面雖然都可以學校也同意,但是老師因為本位主義及調課的問題 都不願意…(C15-08)。 因此,學校在委外經營後,校方可能由於觀念 及本位主義問題,導致泳池資源無法分享,造成業者的困擾。

而學校沒有委外經營的觀念,亦可能成為學校與業者間的實際問 題(B11 及 C14-E11),如受訪者 C14 表示:「 …經營學校之後有遇到一 個困難是學校部分的人士,他不覺得設備有委外經營,還是想用就來用,這方面 觀念沒辦法溝通… 」(C14-08)。

然而,在雙方溝通管理方面,研究結果亦發現學校對於委外權利 金要求的部分,會令業者感到困擾。如業者受訪者 C11 認為:

主要就是主事者觀念溝通的問題,像我去**高中,每次去就是有關錢的問 題,像我跟他們談使用時間的問題,他就是說沒有問題使用可以,要加錢!那我 們就會覺得水也我們出、電也我們出,又幫你擴增設備,你就是覺得要加錢,讓 我們覺得很灰心。 (C11-11)

故學校與業者間,面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基本態度及觀念,

會因為認知不同而產生落差。

另在上課期間,學校同意開放業者在校方無排課或游泳池空間足 夠之情況下,招攬附近學校學生前來上課。但有可能會因事前溝通協 調不足,上課學生過多,發生水道不足影響教學的現象(D08)。

4.法令政策因素:研究發現,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

會產生因實際營運必須繳交地方稅款增加業者負擔、財務報表無法獨

立作帳及地方教育局干預價格方面有關法令政策之困難因素。

(27)

其中 6 位受訪者(A08、B02、D01、E01、C02 及 C14)認為,

當初經營學校游泳池時,學校原本不用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地方稅 款。但業者實際經營後,依法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單位便 開始要求必須繳交地方稅款,而契約內容規定,相關衍生之稅務由業 者(乙方)繳交,因此對增加業者負擔形成困擾。

另業者受訪者 C11 及 C14 表示,政府要求財務報表需獨立列帳,

但公司並非僅經營一所營業處,需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繳交有所困 難。如業者受訪者 C11 表示: 「我們公司來講是一起作帳,沒辦法把一個公 司分成那麼多的地方來作帳,像我們會計師作帳是一整年一起處理」 (C11-02) ; 而業者受訪者 C14 亦認為: 「 我們公司都是統一作帳,沒有單獨設一個公司,

不獨立作帳,你說我逃漏稅,但我不可能為了一個兩年、三年的東西去開一個 嘛! 」 (C14-02) ,因此現今法令條款的要求,部分公司會因其公司特性 不同,在委外經營後產生問題與困擾。

而研究亦顯示,地方教育局的政策及干預,會影響到廠商的經營 意願產生困擾,受訪者 B08 及 C14 認為,教育局本著推展游泳教學 的政策,希望學生享受較便宜的價格學習游泳,但可能會影響到業者 的經營產生困擾。

5.履約管理因素:研究顯示,在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既定契 約的執行面上,會產生交付權利延遲(A07 及 D02)及財務報表繳交 不理想(B01、B13 及 D02)之情況。

由於業者可能在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後,獲利情況不如預期,因 而在原先規定繳交權利金部分,有遲繳之情形發生,故對學校產生困 擾。另一方面,學校受訪者 D02 亦指出:

委外經營方面大概就是說廠商他們繳錢並不是非常準時,還有我們要求的財

務報表需要會計師簽證,但是廠商實際上很難做到這一點,他們就是給你一張簡

單的報表,蓋他們公司的章,可能他們不願意再去花這個錢…(D02-02)

(28)

因此,學校游泳池在委外經營後,對於契約內容的相關規定,業 者會因無法確實執行,對學校產生履約管理因素方面之困擾。

6.契約訂定因素:學校將游泳池委外經營時,會與業者方面訂定 契約,以維持雙方之權利義務。研究發現,5 位受訪者(B07、E01、

C12、C18 及 C27-J9)覺得,契約內容如未規劃清楚詳細註明各項內 容,亦會產生雙方的誤解與困擾。如學校受訪者 E01 表示: 「 …有些合 約沒有規定的部分,比較灰色地帶,我們就傾向保守不要做,所以他們在投資的 時候有點困難… 」(E01-02)。業者受訪者 C27 亦認為:「 …我們覺得基於 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學生交的費用應該要給業者,這樣才公平,這一部份契約內 容並沒有寫得很清楚… 」(C27-02)。因此,若未將可能發生的情況,詳 述於契約中,實際經營游泳池後,就可能產生對契約內容解釋之誤會。

7.其他因素:學校游泳池以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由於主要使用 者仍為學校學生,若學生常規不佳,設施使用不當或故意破壞,對學 校及業者而言會產生困擾(A07、A15、D06、D08、C16 及 C24)。

如學校受訪者 D06 表示: 「 …像換衣服盥洗室中間,像我們國中生,換衣服 的 時 候 破 壞 力 不 小 , 所 以 他 們 也 在 埋 怨 花 在 修 盥 洗 室 門 的 錢 也 不 少

(D06-02) 。業者受訪者 C24 亦指出: 「 …你能不能想像高中生在更衣室大 小便?或是門踢壞 、鎖弄壞及將水龍頭扯斷 ?這種狀況幾乎每天都有

(C24-02)。故學校學生生活常規不佳,對於游泳池設施的破壞,會 對業者產生困擾。

(二)解決策略

本研究結果顯示,針對上述各方面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

之問題與困擾,受訪者提出主要之解決策略為溝通與協調,或改採

ROT 委外經營方式、修改法令之策略解決,但部分受訪者則認為目

前只能以消極面對策略處理(如表 5-4),分述如下。

(29)

表 5-4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問題困難之解決策略結果分析表

問題與困難 解決策略

類別 內容 溝通與協調策略 消極面對

策略

採 ROT 委外及修 改法令策略

池體設施老舊 增加成本

C07(請校方協助) C02-E1、

C20、C21-U2

B12、C21-J6 (改採 ROT 方式 委外經營)

泳池水電未分離 費用不明

A07、D08、C13-E6、C21-J6 無 無

無獨立出入口之 營運困擾

A04、C22 A09 無

場地 設備 因素

泳池及管線設計 不良增加負擔

無 C02-E2、

C02-S4、

C21-U2

業者 本身 因素

經營辛苦

D09、C05、C06、C12、C13、

C16、C19

A07、C02-S4、

C02-E1、C27-J9

彼此間溝通不良

A08、A11、E02、C02-J1、

C12、C18

無 無

校方資源不願分享

C02-E2、C15-S9、C24 無 無

校方缺乏委外經營 觀念

B11、C14-E11 無 無

校方權利金要求多

C11 無 無

溝通 管理 因素

他校使用水道不足

D08 無 無

地方稅之繳交

A08、B02、C02、D01、C14 E01 無

財務報表無法 獨立作帳

無 無 C11、C14

(修改法令)

法令 政策

因素 地方教育局介入 價格

B08 C14-E8 無

交付權利金延遲

A07、D02 無 無

履約 管理 因素

財務報表繳交 不理想

B01、B13、D02 無 無

契約 訂定 因素

契約內容不明確

B07、E01、C12、C18 C27-J9 無

其他 因素

學生常規不佳 破壞力高

A07、A15、D06、D08、C16、

C24

無 無

1.溝通與協調策略:研究結果發現,針對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

委外經營,主要的有效解決策略仍為良好之溝通與協調。在場地設備

(30)

因素方面,學校受訪者 A07、D08 及業者受訪者 C07、 C13-E6、C21-J6 認為可以透過溝通與協調,商請校方編列經費補助,幫忙解決學校設 施老舊及水電未分離之問題。而無獨立出入口之困擾,亦可以經營業 者與校方相關人員之協商,有效的解決所發生之問題(A04、C22)。

此外,研究結果亦顯示,關於業者本身經營辛苦的部分,業者受訪者 C13、C16 及 C19 表示,可透過與校方溝通協商,一方面幫忙游泳池 的水電瓦斯分擔(C13),另一方面開放上課之經營時間給外校學生 使用(C16、C19) ,或希望增加學生之游泳池使用費,以補貼業者實 際收入。

在溝通管理因素方面,研究結果顯示,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 外經營後,學校與業者雙方會有溝通管理不良方面的困擾,針對彼此 溝通不良、資源不願分享、校方權利金要求過多問題,13 位學校及 業者商家受訪者認為,採用雙方協商及進一步溝通協調是為主要有效 策略,能將問題與困難解決。

另在法令政策方面之問題,在地方稅款之繳交方面,5 位受訪者

(A08、B02、C02、D01 及 C14)認為,主要希望透過溝通與協商,

請上級機關來解決此方面之問題。而在教育局干預業者經營價格部 分,學校受訪者 B08 也表示,只能透過會議與上級單位溝通協調來 解決問題。

在學校之履約管理因素部分,學校受訪者 A07 及 D02 針對業者

之權利金繳交遲緩方面,認為藉由溝通與協調策略可以解決,希望業

者能遵照契約規定,按時繳交相關權利金;另在財務報表繳交不理想

方面之困擾,亦可藉由與業者間之溝通協調來處理,除瞭解業者之困

難所在外,亦希望業者體諒學校行政工作者之職責,遵照學校契約相

關規定辦理(B01、B13 及 D02)。

(31)

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雖有訂定合約,但內容仍有 不明確的模糊地帶,因契約內容不明確,導致有契約訂定因素方面之 困擾。受訪者 B07 表示,由於當初契約關於續約問題沒有定很清楚,

後來經過溝通協調,請市長裁示後才解決(B07-02)。另學校 U1 所 發生之契約訂定,有關增設設備方面之問題,學校受訪者 E01 表示:

「… 解決方是就按照合約,找公正人士來溝通協調,找出雙方都可以同意的平 衡點 。」 (E01-02) ;業者受訪者 C18 亦認為: 「… 雙方目前在協商,希望 透過溝通協調的方式來處理 」(C18-02)。另業者受訪者 C12 亦表示應藉 由溝通協調的方式,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將合約相關內容列在補充 條款中,來解決合約不明的問題。因此,契約訂定之相關問題,應可 藉由溝通協調策略來處理。

針對學生常規不佳,破壞游泳池更衣室設備之問題,所有受訪者

(A07、A15、D06、D08、C16 及 C24)皆認為,要解決此方面問題,

可以透過與校方間之溝通與協調,利用學校教師的輔導,加強學生日 常生活教育,約束學生上課的行為來改善情況。

2.消極面對策略:本研究結果發現,針對相關委外經營後的問 題,部分受訪者表示目前缺乏有效方式,只能消極面對現況。在場地 設備方面的問題,業者受訪者 C02-E1、C20 及 C21 均表示,關於學 校游泳池設備老舊,增加經營成本困擾部分,目前缺乏有效方式解 決,只能自行吸收成本。另在泳池及管線設計不良方面,由於學校泳 池相關設施水管已經固定,要改善必須花費金額投資,目前亦無法有 效改善解決,只能藉由暫停開放使用或自行吸收成本之消極方式處理

(C02-E2、C02-S4、C20、C21-U2);而在缺乏獨立出入口的困擾部

分,學校受訪者表示: 「.. 那目前來講沒有特別好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就只

能多注意一下不要出問題 」(A09-02)。因此,針對學校設施部分所發生

的問題,由於設備固定無法更改,目前僅能消極應對,並無有效可立

(32)

即改善的方式。但採用 OT 方式委外經營,游泳池仍屬學校財產,基 於學生教學使用及業者經營兩方面考量,或許透過良好之溝通協調,

可由學校及業者雙方共同出資,改善游泳池管線設施,增加圍籬區隔 校園維護安全並增加經營便利性,解決部分設備條件設計不良及不具 獨立出入口之問題。

在業者經營辛苦之本身問題部分,受訪者 A07 提出,目前依法 行政下,想協助廠商業者解決問題,會有相關圖利之嫌,因此在法令 尚未健全或修改前,相關業者的問題與經營困難無法解決。而業者受 訪者 C02 及 C27,針對學校 S4 及 J9 所面臨之經營困難問題,由於環 境運動人口意願的影響競爭較多,產生之困擾,亦認為目前沒有辦法 解決。

然而,學校受訪者 E01 表示,針對地方稅款之徵收問題,由於法 令規定,雖然想幫業者解決,但嘗試過與政府單位協調,卻沒有辦法 同意免徵稅款,故仍須照契約執行,沒有辦法免收稅款。另在教育局 介入市場價格方面之困擾,業者受訪者 C14 卻消極的認為,對業者 而言目前沒有辦法解決,只好消極的退出市場。

最後在契約不明確部分,業者受訪者 C27 指出,雖有與學校溝 通有關收費方面的問題,但學校不同意,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該業 者亦決定退出經營學校游泳池。

3.採用 ROT 方式委外經營:針對學校設施老舊增加成本問題,

學校受訪者 B12 及 C21-U2 提出,可以規劃未來以 ROT 方式委外經 營,增加委外經營的年限,這樣業者比較有意願再投資經費於改善學 校設施。如學校受訪者 B12 指出:

…. 合約部分可以增加到十年或是十五年,這樣他們在投資增建設備方面會比

較有意願。我們這家廠商到今年年底結束,我們可能就會考慮延長簽約年限,因

為主要是以學生能提供免費教學為考量,所以現在我們也在規劃當中。 (B12-02)

(33)

業者受訪者 C21 亦認為:「 我們希望能改為 ROT 方式經營延長經營時 間, 讓業者能夠安心的投資及經營, 我相信一定會珍惜, 品質也會提高

(C21-02)故針對學校原本設施不良的部分,校方可以考慮用 ROT 方式與廠商業者重新訂定合約,將原有游泳池改為室內溫水全年營 運,及改善相關以增加業者之競爭力,提供更好之教學環境。

4.修改相關法令:在無法獨立作帳造成公司困擾之法令政策方面 之問題,業者受訪者 C11 及 C14 皆表示,應朝向修改現今法令制度 來改善問題與困擾。

二、討論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16 位受訪者(學校受訪者 13 位及業者受訪 者 3 位)表示,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並未產生問題與困難。其中 3 所學校(E5、S2 及 S6)學校與業者受訪者皆表示委外經營後沒有 問題產生。顯示學校與業者雙方配合良好,秉持相同理念可達雙贏局 面。以公私夥伴關係理論觀之,學校基於共同目標、互信及公平等原 則下,應可達到共同預期目標(李宗勳,2005;陳亭君,2005),但 僅 3 所學校達此境界數量較少,顯示多數學校在實際委外經營後,仍 會產生相關問題困難,值得重視。另 10 位學校受訪者表示委外經營 後,並未產生相關問題與困擾,但經營業者則持不同意見。其原因應 係受訪者為學校行政工作者,在執行相關委外經營業務時,並未產生 困擾,惟業者在接手學校游泳池經營後,因角色立場不同,感受因而 相異,故產生此研究結果。

另以受訪者提出之問題與困擾及解決策略,進一步分析與討論如 下:

(一)委外經營後之問題與困難

研究結果顯示,學校游泳池採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由於規劃管

數據

表 5-1 ROT 方式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因素分析表 因 素 內 容 學校受訪者 (4 位) 業者受訪者(6 位) 地方稅款之繳交 A12 C09、C17-S12法令政 策因素 游泳教學政策不落實 B16 C25、C26 業者本 身因素 經營辛苦 B16 C09、C23、C25、 C26 開放時間使用影響正常教學 A02、A12 C03 校方資源不願分享 無 C17-E10溝通管 理因素 與校長間觀念的溝通不易 無 C17-E10 履約管 理因素 交付權利金延遲 B14、B16 無 註:C17-S12 代
表 5-3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之問題困難因素分析表 因 素 內 容 學校受訪者(20) 業者受訪者(18) 池體設施老舊增加成本 B12 C02-E1、C07、C20、 C21-J6、C21-U2 泳池水電未分離費用不明 A07、D08 C13-E6、C21-J6 無獨立出入口之營運困擾 A04、A09 C22場地設備因素 泳池及管線設計不良增加負擔 無 C02-S4、C21-U2、 C02-E2 業者本 身因素 經營辛苦 A07、B12、D09 C02-E1、C02-S4、C05、C06、C12、 C1
表 5-4 OT 方式委外經營後問題困難之解決策略結果分析表 問題與困難 解決策略 類別 內容 溝通與協調策略 消極面對 策略 採 ROT 委外及修改法令策略 池體設施老舊 增加成本 C07(請校方協助) C02-E1、 C20、C21-U2 B12、C21-J6 (改採 ROT 方式 委外經營) 泳池水電未分離 費用不明 A07、D08、C13-E6、C21-J6 無 無 無獨立出入口之 營運困擾 A04、C22 A09 無場地設備因素 泳池及管線設計 不良增加負擔 無 C02-E2、C02-S4、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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