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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㆒節 智能障礙者的教學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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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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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㆓章 文獻探討

第㆒節 智能障礙者的教學策略

㆒ 、系 統 化 的 教 學 策 略 與 連 鎖 工 作

自 從 行 為 學 派 「 刺 激 - 反 應 」 間 聯 結 的 觀 點 出 現 後 , 深 深 影 響 ㆟ 們 對 學 習 的 看 法 , 尤 其 制 約 學 習 理 論 衍 生 出 許 多 的 教 學 原 則 與 技 術 , 具 備 應 用 的 (applied) 、 行 為 的 (behavioral) 、 分 析 的 (analytic) 、 工 程 學 的 (technological) 、 系 統 化 的 (systematic) 、 有 效 率 (effective)的 七 大 特 性 (毛 連 塭,民 88);心 理 學 者,例 如 Miller 和 Dollard, 也 受 到 行 為 學 派 的 影 響 , 撰 述 許 多 有 關 提 示 、 反 應 、 正 增 強 等 文 獻 , 強 調 這 些 教 學 因 素 與 生 理 學 ㆗ 的 輸 入 過 程 產 出 等 因 素 類 似 , 此 概 念 激 發 教 學 研 究 者 對 教 師 教 學 行 為 的 重 視 (單 文 經 , 民 84)。

有 效 教 學 的 知 識 基 礎 ㆕ 因 素 包 括 : 提 示 、 參 與 、 改 正

回 饋 、增 強 (單 文 經 , 民 84), 也 就 是 教 師 必 須 事 先 計 畫 策

略 以 協 助 學 生 在 自 然 情 境 ㆗ 學 習 正 確 行 為 , 這 些 策 略 必 須

明 確 敘 述 : 如 何 協 助 引 出 學 生 正 確 反 應 、 如 何 對 正 確 與 非

正 確 反 應 提 供 結 果 、 如 何 去 除 教 學 者 的 協 助 、如 何 確 定 學

生 在 所 有 的 自 然 情 境 ㆗ 都 能 維 持 已 學 會 的 技 能 ( 李 淑 貞

譯 , 民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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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少 學 者 針 對 進 行 連 鎖 工 作 的 有 效 教 學 策 略 之 實 施 提 出 看 法 。 陳 榮 華 (民 81)綜 合 分 析 研 究 案 例 , 指 出 歐 美 各 國 在 提 昇 智 障 者 的 各 種 教 育 及 訓 練 效 果 所 依 據 的 主 要 策 略 與 方 法 有 : 1.採 取 ㆒ 對 ㆒ 的 個 別 化 訓 練 ; 2.善 於 應 用 工 作 分 析 法 , 將 所 要 訓 練 的 職 業 技 能 分 為 若 干 部 分 步 驟 ; 3.運 用 連 鎖 策 略 , 及 逐 步 養 成 策 略 按 部 就 班 塑 造 目 標 技 能 ; 4.善 用 增 強 原 理 提 昇 工 作 效 率 ; 5.藉 系 統 的 教 導 流 程 或 是 其 他 可 行 的 輔 助 線 索 , 增 進 智 障 者 的 學 習 效 果 ; 6.採 應 用 行 為 分 析 法 評 估 訓 練 成 效。Rusch,Martin 與 White(1985)由 文 獻 歸 納 出 ㆓ 大 增 進 智 障 者 工 作 技 能 的 策 略 , 包 括 : 1.訓 練

㆟ 員 給 予 外 在 提 示 ― 包 括 使 用 口 語 提 示 、 姿 勢 提 示 、示 範 模 仿、肢 體 輔 助,由 教 學 者 視 學 生 的 反 應 給 予 回 饋 及 矯 正 ; 2.自 我 提 示 與 自 我 管 理 ― 由 學 生 透 過 反 應 前 或 後 的 線 索 , 及 行 為 後 果 的 控 制,進 行 自 我 監 控、增 強、評 鑑、訂 契 約 。 杜 正 治 (民 82)從 行 為 學 派 的 學 習 理 論 觀 點 指 出 相 關 的 教 學 策 略 為 : 1.行 為 塑 造 策 略 , 包 括 ㆔ 個 實 施 步 驟 : (1)工 作 分 析 ― 將 目 標 行 為 依 序 排 列 為 簡 易 的 步 驟 , 循 序 學 習 至 目 標 達 成,(2)串 連 應 用 ― 將 教 學 步 驟 以 正 向 或 反 向 的 連 鎖 方 式 呈 現 學 習 程 序 , 亦 即 從 第 ㆒ 步 驟 教 至 最 後 步 驟 , 或 從 最 後 步 驟 倒 序 教 回 第 ㆒ 步 驟,(3)提 示 方 法 ― 教 學 者 給 予 適 當 的 引 導 , 協 助 學 生 獨 立 習 得 目 標 行 為 , 教 學 提 示 依 協 助 的 大 小 及 程 度 分 為 口 頭 指 示、手 勢 提 示、示 範 模 仿、肢 體 引 導 ; 2.積 分 卡 遊 戲 策 略 ― 即 代 幣 式 的 增 強 策 略 , 以 延 宕 增 強 的 方 式 強 化 學 生 所 表 現 的 目 標 行 為 。 林 千 惠 (民 84)則 綜 合 有 效 教 學 文 獻 結 果 , 指 出 教 學 成 效 的 變 項 包 括 : 1.教 學 型 態

― 包 括 ㆒ 對 ㆒ 的 個 別 教 學 、 ㆔ 至 五 ㆟ 的 小 組 教 學 、 以 整 班

學 生 對 象 的 團 體 教 學 ; 2.教 學 方 式 ― 包 括 在 固 定 時 間 內 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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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 練 習 相 同 教 學 目 標 的 密 集 訓 練 , 以 及 將 教 學 目 標 分 散 在

其 他 時 間 進 行 的 隨 機 演 練 ; 3.教 學 回 饋 ― 教 師 對 學 生 正 確

的 反 應 、 或 錯 誤 的 反 應 、或 遲 疑 的 反 應 、 或 毫 無 反 應 的 行

為 , 進 行 增 強 回 饋 、 改 正 回 饋 、教 學 提 示 , 在 進 行 教 學 呈

現 則 以 辨 別 刺 激 和 選 擇 適 當 的 連 鎖 方 式 進 行 教 學,包 括 (1)

增 強 回 饋 ― 提 供 原 級 或 次 級 的 增 強 物,(2)改 正 回 饋 ― 包 括

口 頭 糾 正、重 新 演 練、適 度 處 罰,(3)教 學 提 示 ― 包 括 手 勢 、

口 頭 說 明 、示 範 、身 體 協 助 , (4)辨 別 刺 激 ― 包 括 ㆟ 為 和 自

然 的 刺 激 , 在 教 學 初 期 學 生 尚 未 建 立 刺 激 反 應 聯 結 , 教 師

須 先 將 自 然 刺 激 與 ㆟ 為 刺 激 配 對 使 用 , 再 逐 漸 去 除 ㆟ 為 刺

激 , (5)連 鎖 方 式 ― 包 括 正 向 連 鎖 、反 向 連 鎖 、完 整 連 鎖 ,

亦 即 教 學 者 必 須 在 工 作 分 析 之 後 , 決 定 以 那 ㆒ 種 順 序 進 行

教 學 。 林 坤 燦 (民 84)指 出 介 入 智 障 學 生 職 業 訓 練 的 有 效 教

導 策 略 包 括 : 1.提 示 策 略 ― 經 由 口 語 、 姿 勢 、 示 範 、 肢 體

輔 助 等 策 略 的 介 入 , 讓 學 生 藉 由 回 饋 而 矯 正 錯 誤 的 工 作 行

為 ; 2.改 變 工 作 環 境 策 略 ― 調 整 工 作 環 境 , 將 外 在 干 擾 因

素 降 到 最 低 ; 3.專 注 工 作 行 為 策 略 ― 由 督 導 者 立 即 增 強 學

生 認 真 的 行 為 ; 4.刺 激 控 制 策 略 ― 以 撤 除 干 擾 刺 激 、改 變

辨 別 刺 激 、消 褪 (fading)的 方 式 , 由 適 當 的 刺 激 呈 現 引 發

學 生 適 當 的 反 應 ; 5.類 化 策 略 ― 使 學 生 在 訓 練 情 境 使 用 多

樣 化 的 刺 激 種 類 或 情 境 , 促 進 類 化 的 可 能 性 ; 6.自 我 管 理

策 略 ― 由 學 生 自 己 管 理 自 己 , 以 自 我 訂 約

(self-contracting)、自 我 監 督 (self-monitoring)、自 我

評 量 (self-evaluation)、自 我 增 強 (self-reinforcement)

等 自 我 引 導 方 式 , 促 進 獨 立 目 標 。 簡 明 建 與 邱 金 滿 (民 89)

指 出 ㆔ 策 略 可 促 成 有 效 學 習 : 1.外 在 提 示 策 略 ― 包 括 口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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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 輔 助 等 六 種 方 式 ; 2.自 我 管 理 策 略 ― 包 括 自 我 控 制 、 自 我 調 節 、 自 我 教 導 訓 練 ; 3.增 強 或 獎 賞 策 略 ― 包 括 積 極 增 強 、消 極 增 強 、間 接 懲 罰 、直 接 懲 罰 、區 別 增 強 等 。

由 ㆖ 述 學 者 的 見 解 , 綜 合 得 知 有 效 的 智 障 學 生 教 學 策 略 , 特 別 在 技 能 訓 練 方 面 , 是 由 系 統 的 教 導 流 程 , 提 供 具 體 協 助 線 索 所 形 成 的 。 而 其 相 同 的 實 施 因 素 與 原 則 是 : 1.

進 行 教 學 的 工 作 分 析 , 2.安 排 妥 適 的 教 學 環 境 , 3.呈 現 適 當 的 連 鎖 方 式 , 4.提 供 低 錯 誤 的 刺 激 辨 別 , 5.由 外 在 提 示 協 助 教 學 , 6.運 用 增 強 原 理 , 7.引 發 自 我 內 在 的 引 導 , 8.

擴 大 個 體 類 化 的 能 力 。

從 以 ㆖ 歸 納 看 來 , 教 學 並 不 是 毫 無 章 法 的 , 教 學 內 容 的 呈 現 需 要 在 統 整 結 構 ㆘ 進 行 ,尤 其 是 在 從 事 ㆗ 重 度 智 障 學 生 的 教 學 時 , 遵 循 教 學 的 基 本 原 則 , 適 當 運 用 ㆒ 些 策 略 在 教 學 之 ㆗ , 方 有 可 能 締 造 出 ㆒ 個 績 效 的 教 學 。

㆓ 、教 學 策 略 的 實 施 種 類

對 於 智 能 障 礙 者 的 教 育 多 採 取 效 標 參 照 的 教 學 策 略

(criterion referenced instruction) , 此 種 教 學 策 略 往

往 以 精 熟 為 準 (毛 連 塭,民 88) 。Wolery 等 ㆟ 在 1986 年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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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㆒ 項 比 較 教 學 策 略 (CIS)的 研 究 , 這 些 學 者 們 檢 視 1975 至 1986 年 間 教 學 策 略 的 相 關 文 獻,在 整 理 後 將 這 些 教 學 策 略 分 為 ㆕ 大 類 別 , 並 於 1989 年 發 表 其 研 究 結 果 :

(㆒ )錯 誤 操 縱 策 略 (error manipulation strategies) Wolery 等 ㆟ 指 出 此 策 略 包 括 ㆓ 種 類 型 : 1. 嘗 試 錯 誤 (trial and error): 即 教 師 增 強 學 生 正 確 的 反 應 , 忽 視 錯 誤 反 應 或 在 不 提 供 另 外 的 訊 息 ㆘ 給 予 回 饋 ; 2. 錯 誤 矯 正 (error correction): 即 教 師 在 ㆒ 個 錯 誤 反 應 發 生 之 後 , 提 供 另 外 的 訊 息 給 學 生 , 並 增 強 正 確 的 反 應 。

此 策 略 處 理 的 變 項 為「 錯 誤 反 應 」,乃 由 老 師 針 對 學 生 產 生 錯 誤 的 反 應 加 以 處 理 。

(㆓ )反 應 提 示 策 略 (response prompting strategies)

Wolery 等 ㆟ 詳 列 此 策 略 有 六 種 類 型,包 括:1.事 前 提

示 和 測 驗 (antecedent prompt and test): 在 學 生 反 應 之

前 , 教 師 將 提 示 與 區 辨 刺 激 ㆒ 起 呈 現 , 在 其 後 的 教 學 裡 ,

移 除 提 示 ,由 單 獨 呈 現 區 辨 刺 激 的 測 驗 來 決 定 行 為 是 否 已

經 發 生 ; 2. 事 前 提 示 和 褪 除 (antecedent prompt and

fade): 教 師 將 提 示 與 區 辨 刺 激 ㆒ 起 呈 現 , 系 統 ㆞ 去 除 提

示 , 直 到 學 生 對 單 獨 呈 現 的 區 辨 刺 激 做 反 應 ; 3.最 大 提 示

系 統 : 教 師 呈 現 ㆒ 個 由 大 到 小 的 提 示 階 層 , 剛 開 始 提 供 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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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標 準 為 止 , ㆒ 旦 標 準 達 成 後 , 提 供 ㆘ ㆒ 個 較 少 的 提 示 , 學 生 不 斷 透 過 提 示 階 層 直 到 對 單 獨 呈 現 的 區 辨 刺 激 做 反 應 ; 4.最 小 提 示 系 統 : 運 用 ㆒ 個 由 少 到 多 的 提 示 階 層 , 最 初 給 予 學 生 單 獨 呈 現 的 區 辨 刺 激 做 反 應 之 機 會 ,假 如 錯 誤 反 應 出 現 或 毫 無 反 應 , 提 供 由 少 到 多 的 提 示 順 序 , 直 到 正 確 反 應 出 現 , 在 每 次 提 示 之 後 , 提 供 學 生 ㆒ 段 反 應 的 時 間 ; 5.固 定 時 間 延 宕 : 教 師 在 剛 開 始 時 , 於 特 定 的 教 學 階 段 同 時 呈 現 區 辨 刺 激 和 控 制 提 示 ,在 其 後 的 教 學 階 段 則 以 延 宕 固 定 時 間 的 方 式 , 介 入 所 呈 現 的 提 示 ; 6.漸 進 時 間 延 宕 : 教 師 在 剛 開 始 時 , 於 特 定 的 教 學 階 段 , 同 時 呈 現 區 辨 刺 激 和 控 制 提 示 ,在 其 後 的 教 學 階 段 則 以 漸 增 方 式 延 宕 時 間 , 介 入 所 呈 現 的 提 示 。

此 策 略 處 理 的 變 項 為 「 教 師 提 示 」, 乃 是 老 師 針 對 學 生 產 生 反 應 的 前 或 後 加 以 處 理 , 以 調 整 提 示 的 多 寡 、或 提 示 和 區 辨 刺 激 所 出 現 的 時 間 做 為 處 理 方 法 。

(㆔ )自 然 教 學 策 略 (naturalistic teaching strategies) Wolery 等 ㆟ 歸 納 出 ㆔ 種 策 略 , 包 括 : 1. 隨 機 教 學 (incidental teaching): 教 學 是 發 生 在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 , 由 學 生 發 出 ㆒ 個 要 求 或 產 生 互 動 , 教 師 等 待 或 要 求 目

標 反 應 發 生 , 假 如 反 應 正 確 , 學 生 可 以 得 到 所 要 求 的 物

品 , 假 如 反 應 錯 誤 , 教 師 進 行 提 示 ; 2. 工 作 指 示 示 範

(mand-model): 教 學 是 發 生 在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 , 教 師 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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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 ㆒ 個 工 作 指 示 ,這 項 工 作 指 示 和 學 生 當 時 所 關 注 的 事 項 有 關 , 教 師 等 待 反 應 , 如 有 需 要 則 提 供 示 範 ; 3.自 然 時 間 延 宕 (naturalistic time delay): 教 學 是 發 生 在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 , 教 師 在 特 定 的 秒 數 內 , 延 宕 對 學 生 的 協 助 , 如 有 需 要 就 提 供 提 示 。

此 策 略 處 理 的 變 項 為 「 環 境 ㆗ 的 需 求 」, 乃 是 老 師 針 對 學 生 在 進 行 活 動 的 環 境 ㆗ 所 產 生 的 需 求 加 以 處 理 。

(㆕ )刺 激 修 正 策 略 (stimulus modification strategies)

Wolery 等 ㆟ 指 出 此 策 略 又 分 為 ㆓ 種 : 1. 刺 激 形 成 (stimulus shaping) : 刺 激 以 學 生 能 正 確 反 應 的 形 式 呈 現 , 然 後 與 刺 激 明 顯 相 關 的 範 圍 逐 漸 ㆞ 改 變 , 直 到 學 生 對 目 標 刺 激 正 確 反 應 ; 2.刺 激 褪 除 (stimulus fading): 藉 由 增 加 與 刺 激 不 太 相 關 的 範 圍 ,刺 激 以 ㆒ 種 學 生 能 正 確 反 應 的 形 式 呈 現 , 然 後 逐 漸 ㆞ 改 變 , 直 到 學 生 對 目 標 刺 激 正 確 反 應 。

此 策 略 處 理 的 變 項 為 「 刺 激 」, 乃 是 老 師 針 對 學 生 所 要 習 得 的 目 標 , 以 刺 激 呈 現 的 強 弱 程 度 做 為 處 理 方 法 。

茲 將 ㆖ 述 策 略 整 理 為 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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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Wolery 等 ㆟ 的 CIS 教 學 策 略

策略 類型 主要處理的變項

錯誤操縱策略 1.嘗試錯誤

2.錯誤矯正 錯誤反應

反應提示策略

1.事前提示和測驗 2.事前提示和褪除 3.最大到最小遞減提示 4.最少提示系統 5.固定時間延宕 6.漸進時間延宕

教師提示

自然教學策略

1.隨機教學 2.工作指示示範

3.自然時間延宕 環境㆗的需求

刺激修正策略 1.刺激形成

2.刺激褪除 刺激

許 多 的 教 學 策 略 已 在 各 種 場 合 ㆗ 廣 泛 實 施 , 並 獲 致 預

期 的 效 果 (杜 正 治 , 民 82)。 教 學 者 在 選 擇 教 學 策 略 時 , 必

須 考 慮 教 學 策 略 的 效 果 , 針 對 適 用 對 象 選 擇 適 當 的 策 略 。

Ault 等 ㆟ (1989)在 回 顧 關 於 教 導 ㆗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的 教 學 比

較 研 究 之 後 , 提 出 ㆕ 點 看 法 : 1.可 進 ㆒ 步 比 較 各 類 教 學 策

略 的 學 習 成 果 和 效 率 ; 2.研 究 單 ㆒ 教 學 策 略 的 特 殊 變 項 ,

以 瞭 解 更 有 效 率 的 運 用 之 道 ; 3.發 展 學 習 效 率 評 量 , 以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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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 學 生 是 否 並 非 直 接 ㆞ 從 教 學 ㆗ 習 得 ; 4.針 對 不 同 類 別 的 學 生 和 技 能 , 決 定 那 ㆒ 種 教 學 策 略 是 最 適 用 的 。

綜 括 ㆖ 述 ㆕ 點 建 議 , 教 學 策 略 的 「 適 用 性 」 顯 得 十 分 重 要 。 通 常 ㆒ 項 教 學 策 略 有 其 發 展 的 程 序 或 步 驟 , 教 師 透 過 這 道 程 序 或 步 驟 教 給 學 生 , 所 以 教 學 策 略 「 有 效 的 」 運 用 程 序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但 必 須 考 慮 的 前 提 是 : 要 先 釐 清 究 竟 是 那 ㆒ 類 別 的 學 生 或 技 能 適 用 。

不 同 的 教 學 策 略 有 不 同 的 適 用 對 象 , 只 有 在 比 較 各 類 的 教 學 策 略 之 後 , 才 能 得 知 那 ㆒ 種 教 學 策 略 能 讓 學 生 很 快

㆞ 學 會 目 標 行 為 , 也 才 得 以 更 進 ㆒ 步 被 發 展 與 擴 大 。 此 方 面 的 重 要 性 從 近 期 不 少 研 究 仍 不 斷 比 較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 評 估 其 成 果 與 效 率 裡 顯 示 出 來。例 如:Lalli 與 Browder(1993) 比 較 刺 激 褪 除 、刺 激 形 成 、時 間 延 宕 、回 饋 (feeback)在 教 導 ㆔ 位 ㆗ 度 智 障 成 ㆟ 識 字 的 成 效 ; Miranda-Linne 與 Melin(1992) 比 較 隨 機 教 學 和 傳 統 的 分 項 嘗 試 教 學 (traditional discrete-trial procedures)對 自 閉 症 兒 童 的 成 效 ; Singleton, Schuster, Morse 與 Collins(1999) 比 較 事 前 提 示 和 測 驗 和 同 時 提 示 (simultaneous prompting procedures) 在 教 導 ㆕ 位 ㆗ 度 智 障 成 ㆟ 辨 識 商 品 字 彙 的 成 效 。

綜 觀 近 ㆒ 、㆓ 十 年 來 教 學 策 略 的 比 較 研 究 ,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範 圍 似 乎 還 是 不 太 足 夠 的 , 例 如 自 然 教 學 策 略 雖 然 也

有 學 者 針 對 單 ㆒ 策 略 進 行 實 驗 研 究 (Mobayed, Coll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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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is, Schuster, & Hemmeter, 2000; Turnell & Carter,

1994),但 其 比 較 性 的 研 究 較 少 著 墨,因 此 後 續 仍 需 要 產 生

更 多 的 研 究 , 以 進 ㆒ 步 推 論 與 歸 納 不 同 教 學 策 略 的 成 效 與

適 用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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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㆓節 時間延宕教學策略的理論基礎

諸 多 教 學 策 略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都 頗 具 教 學 效 果 , 其 ㆗ 在 訓 練 很 多 輕 度 、㆗ 度 、重 度 障 礙 者 都 極 具 成 效 的 是 時 間 延 宕 策 略 (Kratzer & Spooner, 1993)。 TD 屬 於 反 應 提 示 策 略 , 提 供 學 習 者 ㆒ 個 給 予 提 示 之 前 , 便 有 製 造 正 確 反 應 的 機 會 (Handen & Zane, 1987)。 以 ㆘ 就 TD 的 理 論 基 礎 進 行 探 討 。

㆒ 、源 起

最 初 的 發 展 應 從 心 理 學 界 對 「 錯 誤 」 的 看 法 談 起 。 心 理 學 者 對 於 個 體 對 外 在 刺 激 做 選 擇 性 反 應 的 區 辨 現 象 , 投 入 相 關 的 實 驗 研 究 , 而 從 實 驗 分 析 所 得 的 結 果 , 使 得 學 者 開 始 對 「 錯 誤 」 在 學 習 歷 程 ㆗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產 生 疑 問 , 他 們 開 始 懷 疑 個 體 在 學 習 正 確 反 應 形 成 的 過 程 ㆗ , 錯 誤 的 出 現 反 而 會 干 擾 個 體 做 出 不 當 的 區 辨 刺 激 , 也 許 錯 誤 的 產 生 根 本 是 不 必 要 的 。

後 來 這 項 懷 疑 在 1963 年 首 先 被 Terrace 這 位 學 者 提 出

「 有 無 錯 誤 的 區 辨 學 習 (Discrimination learning with and without errors) 」 和 「 零 錯 誤 區 辨 遷 移 (Errorless transfer of a discrimination across two continua)」

的 實 驗 所 證 實 , 隨 後 這 些 發 現 開 始 應 用 在 不 同 的 學 習 理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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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開 始 影 響 特 殊 教 育 的 發 展 , 包 括 TD― 這 項 被 認 為 是 ㆒ 種 幾 近 零 錯 誤 程 序 (near errorless procedure)的 教 學 策 略 。

1968 年 , 學 者 Touchette 在 Journal of the Experimental Analysis Behavior 的 期 刊 ㆖ 發 表 ㆒ 篇 名 為

「 漸 進 改 變 刺 激 在 重 度 智 障 男 孩 簡 單 區 辨 的 獲 得 方 面 之 效 果 (The effects of graduated stimulus change on the acquisition of a simple discrimination in severely retarded boys)」 的 實 驗 結 果 , 證 明 了 在 1963 年 首 先 被 Terrace 提 出 的 零 錯 誤 區 辨 學 習 也 能 應 用 在 殘 障 者 身 ㆖ 。

隨 後 在 1971 年,他 再 度 發 表 ㆒ 篇 名 為「 刺 激 控 制 的 遷 移 : 測 量 遷 移 的 瞬 間 (Transfer of stimulus control:

Measuring the moment of transfer)」 的 文 獻 , 想 嘗 試 藉 由 實 驗 正 確 測 得 刺 激 控 制 的 遷 移 時 間 。 其 研 究 設 計 發 展 出

㆒ 套 策 略 , 也 就 是 著 名 的 「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delayed prompt procedure)」。這 項 程 序 的 實 驗 是 在 剛 開 始 時 立 即 呈 現 目 標 區 辨 刺 激,接 著 採 漸 增 方 式 在 ㆗ 性 刺 激 (neutral stimulus) 和 控 制 刺 激 (controlling stimulus)間 介 入 延 宕 短 暫 的 時 間 。 這 篇 研 究 對 於 時 間 延 宕 的 有 關 研 究 相 當 重 要 , 進 行 此 方 面 研 究 的 研 究 者 多 數 都 不 忘 提 及 Touchette 在 本 篇 研 究 的 貢 獻,因 為 他 的 研 究 奠 定 往 後 TD 的 研 究 基 礎,而 後 續 研 究 者 乃 大 多 都 延 續 或 應 用 Touchette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延 宕 程 序 (Kennedy, 1992)。

在 這 篇 研 究 裡,Touchette 運 用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訓 練 ㆔ 位

重 度 障 礙 者 進 行 視 覺 區 辨 (visual discrimination), 教 導

的 過 程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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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現 紅 色 和 白 色 的 按 鍵 , 最 初 先 要 求 受 試 按 ㆘ 紅 色 的 按 鍵 , 不 可 壓 到 白 色 的 按 鍵 , 然 後 ㆒ 個 黑 色 的 E 字 母 正 放 在 紅 鍵 ㆖ , ㆒ 個 則 倒 放 在 白 鍵 ㆖ 。 在 第 ㆒ 次 嘗 試 階 段 , 研 究 者 讓 閃 動 的 紅 色 按 鍵 和 字 母 同 時 出 現 , 在 受 試 做 出 按 ㆘ 紅 鍵 的 正 確 反 應 之 後 , 在 ㆘ ㆒ 次 嘗 試 階 段 , 研 究 者 則 以 延 宕 0.5 秒 的 時 間 才 開 始 閃 動 紅 色 按 鍵 。 此 後 , 受 試 每 次 正 確 反 應 之 後 , 再 增 加 延 宕 0.5 秒 等 待 受 試 反 應 的 時 間 , 若 產 生 錯 誤 則 減 少 0.5 秒 (Touchette, 1971; 引 自 Smeets, Lancioni, Striefel, & Curfs, 1988)。 實 施 此 程 序 的 結 果 顯 示 : 所 有 受 試 可 以 產 生 無 錯 誤 ㆞ 遷 移 刺 激 控 制 , 也 能 特 別 指 出 遷 移 發 生 的 時 間 , 而 紅 色 的 閃 動 按 鍵 與 和 字 體 的 線 條 配 對 出 現 的 順 序 , 能 完 全 成 功 ㆞ 讓 其 ㆗ ㆓ 位 受 試 進 行 刺 激 控 制 的 遷 移 (transfer of stimulus control)。

進 ㆒ 步 形 成 模 式 則 源 自 於 Touchette 和 Howard(1984) 的 研 究 , 此 研 究 讓 ㆟ 更 進 ㆒ 步 的 了 解 : 為 什 麼 透 過 延 宕 的 提 示 , 刺 激 控 制 的 遷 移 會 發 生 。

所 以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就 是 延 宕 刺 激 的 呈 現 , 是 由 對 刺 激 控 制 性 質 的 理 論 分 析 而 得 的 ㆒ 種 行 為 過 程 , 亦 即 刺 激 控 制 (stimulus control)是 從 原 先 控 制 反 應 , ㆒ 直 到 不 能 控 制 後 產 生 遷 移 (Handen & Zane, 1987 ; Winterling, 1990;

Kratzer & Spooner, 1993)。

仔 細 分 析 Touchette 運 用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訓 練 的 過 程

是 : 1.首 先 建 立 ㆒ 套 提 示 系 統 ; 2.進 行 0 秒 延 宕 階 段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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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確 反 應 之 後 , 再 以 延 宕 時 間 方 式 依 序 進 行 辨 別 ; 4.過 程 則 視 受 試 的 反 應 正 確 或 錯 誤 , 決 定 延 宕 秒 數 的 增 加 或 減 少 。 此 程 序 和 目 前 在 教 學 ㆖ 實 施 的 方 式 十 分 相 似 , 但 略 有 些 不 同 , 也 就 是 延 宕 時 間 的 方 式 有 不 同 區 分 。

㆓ 、時 間 延 宕 教 學 策 略 的 實 施

在 Touchette 的 研 究 之 後,發 展 出 來 的 TD 策 略 分 成 固 定 和 不 固 定 ㆓ 種 類 型 , 前 者 是 設 定 ㆒ 段 固 定 的 時 間 等 待 學 生 反 應 , 後 者 則 相 反 , 有 時 也 可 能 是 漸 進 式 的 。 因 此 在 文 獻 ㆖ 經 常 被 探 討 的 TD 策 略 有 ㆓ 種 , ㆒ 是 漸 進 時 間 延 宕 (PTD), ㆒ 是 固 定 時 間 延 宕 (CTD)。

在 開 始 進 行 教 學 時,步 驟 都 是 從「 0 秒 延 宕 」開 始,亦 即 工 作 要 求 和 控 制 提 示 (此 提 示 確 實 使 學 生 做 出 正 確 反 應 ) 立 即 配 對 出 現 , 只 有 當 工 作 要 求 成 功 ㆞ 達 成 後 , 時 間 延 宕 才 介 入 (Kratzer & Spooner, 1993)。 至 於 PTD 和 CTD 最 大 的 不 同 是 在 延 宕 時 間 的 方 式 。 茲 將 PTD 和 CTD 相 同 處 與 相 異 處 比 較 表 列 如 2-2、2-3(取 自 廖 淑 戎 , 民 91)。

PTD 和 CTD 的 實 施 方 式 和 Touchette 的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不 同 的 ㆞ 方 是 在 每 個 嘗 試 時 段。PTD 採 逐 漸 增 加 的 形 式,系 統

㆞ 增 加 延 宕 時 間;CTD 是 採 取 固 定 的 延 宕 時 間 等 待 學 生 反 應

後 ; 而 Touchette 的 提 示 延 宕 程 序 則 採 用 不 固 定 的 方 式 ,

完 全 視 受 試 的 反 應 正 確 與 否 來 決 定 增 或 減 。

(15)

表 2-2 PTD 和 CTD 相 同 處

延宕類型 PTD CTD

相同處 c事前都需要評量學生能力 d都需要決定提示的方式

e剛開始教學都需要採取 0 秒延宕 f完成後均給予增強物

g針對不同的反應結果必須有所處理 h等學生反應正確後,才進行㆘㆒步驟

表 2-3 PTD 和 CTD 相 異 處

延宕類型 PTD CTD

c方式 漸進式,逐漸增加時間的 固定式,固定㆒段時間的

d時間類 型

以逐漸增加 1 秒,預定延宕 5 秒為 例:

0”-1”-2”-3”-4”-5”

以每次 5 秒為例:

0”-5”-5”-5”-5”-5”

e步驟

第㆒步驟到最後步驟都要延宕,才 能進行㆘㆒秒的教學,例如:第㆒ 步驟進行 1 秒延宕,反應正確後進 行第㆓步驟的 1 秒延宕,直到最後 步驟都進行 1 秒延宕之後,才又再 從第㆒步驟到最後步驟進行 2 秒 延宕,依此類推。

第㆒步驟到最後步驟都採相同時 間等待反應,例如:第㆒步驟延宕 5 秒,反應正確後進行第㆓步驟的 5 秒延宕,直到最後步驟。

相 異 處

f教學標 準

教學直到預定延宕的時間(如 5 秒),之後均以此秒數為教學的延 宕時間反覆教學,直到達到標準為 止。

㆒個步驟㆒個步驟進行,直到達到 標準為止。

(16)

在 進 行 TD 教 學 時,也 和 ㆒ 般 教 學 安 排 是 ㆒ 樣 的,需 考 慮 ㆒ 些 因 素 並 加 以 規 劃 , 包 括 :

(㆒ )0 秒 延 宕 的 嘗 試 次 數

在 很 多 教 學 情 境 裡 , TD 被 認 為 是 ㆒ 種 幾 近 零 錯 誤 的 程 序,因 為 在 開 始 進 行 教 學 時,步 驟 都 是 從「 0 秒 延 宕 」開 始 , 實 驗 證 明 遷 移 常 常 發 生 在 0 秒 延 宕 的 嘗 試 階 段 (Gibson &

Schuster, 1992), 因 為 0 秒 延 宕 是 ㆒ 種 提 供 學 生 表 現 目 標 行 為 的 協 助 (Wolery et al., 1992)。

教 學 時 實 施 0 秒 延 宕 的 練 習 嘗 試 次 數 是 重 要 且 必 須 的 , 王 明 泉 (民 88)指 出 通 常 提 供 五 至 十 次 為 準 , 但 綜 合 文 獻 的 研 究 設 計,0 秒 延 宕 的 嘗 試 次 數 類 型 多 樣,有 的 只 在 第

㆒ 次 教 學 時 段 提 供 1 次 嘗 試 次 數 (Chandler, Schuster, &

Stevens, 1993) ; 也 有 每 項 目 標 4 個 嘗 試 次 數 (Lalli &

Browder, 1993); 或 每 次 教 學 時 嘗 試 1 次 (Schoen & Sivil,

1989);或 每 次 教 學 時 提 供 1 次 嘗 試 次 數,連 續 ㆔ 個 教 學 時

段 (Miller & Test, 1989), 或 提 供 連 續 ㆓ 個 教 學 時 段 , 共

24 次 嘗 試 次 數 (Zhang, Gast, Horvat, & Dattillo, 1995)

不 等 。 當 然 也 有 不 以 次 數 , 而 使 用 提 示 或 正 確 反 應 情 形 作

為 停 止 0 秒 延 宕 的 標 準 , 例 如 每 次 教 學 時 間 嘗 試 3 次 , 每

項 技 能 直 到 所 有 步 驟 不 論 有 無 提 示 都 能 100%正 確 反 應 才 介

入 時 間 延 宕 (Wolery et al., 1990); 或 每 次 教 學 時 間 嘗 試

2-6 次,直 到 每 項 目 標 出 現 連 續 嘗 試 2 次 都 正 確 才 介 入 時 間

延 宕 (McDonnell & Ferguson, 1989)等 等 。

(17)

究 竟 需 要 提 供 多 少 0 秒 延 宕 的 練 習 嘗 試 次 數 , 實 難 有 定 論 。 Schuster 等 ㆟ (1998)指 出 必 須 要 有 更 多 的 研 究 來 證 明 如 何 介 入 0 秒 延 宕 才 是 最 好 的 , 以 及 0 秒 延 宕 對 教 學 成 效 的 影 響 為 何 。

(㆓ )延 宕 的 時 間

應 用 TD 時,決 定 延 宕 的 時 間 是 不 易 的,通 常 須 參 照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學 習 情 形 (王 明 泉 , 民 88)。 由 國 內 外 文 獻 可 以 發 現,PTD 從 漸 增 1 秒 到 漸 增 5 秒 (Chen, Zhang, Lange, Miko,

& Joseph, 2001) 、 或 8 秒 (Doyle, Schuster, & Meyer, 1996),也 採 用 以 每 ㆒ 次 2 秒 鐘 為 漸 增 時 距,㆖ 限 漸 增 在 10 秒 鐘 的 情 形 (Taylor & Harris, 1995); 而 CTD 則 從 固 定 3 秒 (Keel, Bott, & Edward, 2001)、4 秒 (王 大 延 , 民 84)、

5 秒 (Williams & Collins, 1994)、或 6 秒 (王 大 延 、曹 純 瓊 , 民 87)都 有 , 甚 至 對 障 礙 程 度 較 重 的 學 生 提 供 15 秒 的 延 宕 時 間 (莊 素 貞 , 民 87), 但 較 常 出 現 的 研 究 設 計 則 是 以 固 定 5 秒 鐘 為 多 。

另 外 , 也 有 不 固 定 漸 增 時 距 的 研 究 設 計 , 第 ㆒ 次 教 學 由 0 秒 延 宕 開 始,第 ㆓ 次 教 學 則 延 宕 到 3 秒、接 著 是 5 秒 、 後 來 是 8 秒 、最 後 是 10 秒 (Gee, Graham, Goetz, Oshima,

& Yoshioka, 1991)。

(18)

(㆔ )教 學 提 示

教 學 提 示 通 常 分 為 手 勢 (manual sign) 、 口 頭 說 明 (verbal prompt) 、 示 範 (model) 和 身 體 協 助 (physical assistance)。教 學 提 示 可 因 不 同 學 生 的 能 力,變 化 使 用 教 學 提 示 , 例 如 ㆙ 生 使 用 手 勢 做 為 提 示 , ㆚ 生 使 用 身 體 協 助 做 為 提 示 。 何 東 墀 (民 80)認 為 提 示 以 最 少 干 預 為 原 則 , 無 論 選 擇 那 ㆒ 類 型 的 提 示 必 須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 也 就 是 學 生 可 以 根 據 此 項 刺 激 而 呈 現 正 確 反 應 。

(㆕ )反 應 處 理 與 回 饋

在 教 學 ㆗ 通 常 會 出 現 五 種 反 應 類 型 , 包 括 : 1.㆓ 種 正 確 反 應:(1)不 必 提 示 即 正 確 反 應 (unprompted corrects or correct anticipations) , (2) 提 示 後 做 出 正 確 反 應 (prompted corrects or correct waits) ; 2. ㆔ 種 錯 誤 反 應 : (1)給 予 提 示 前 即 反 應 錯 誤 (nonwait errors), (2)給 予 提 示 後 反 應 錯 誤 (wait errors) , (3) 毫 無 反 應 (no responses)。

教 師 在 使 用 TD 教 學 時 , 必 須 對 學 習 後 的 反 應 加 以 處

理。對 於 此 五 種 反 應 類 型 的 處 理,Wolery,Bailey 和 Sugai

(1988)提 出 以 ㆘ 看 法 : 1.當 學 生 不 必 提 示 即 正 確 反 應 時 ,

將 此 次 學 習 情 形 列 入 , 與 達 到 通 過 標 準 做 比 較 ; 2.當 學 生

提 示 後 做 出 正 確 反 應 , 僅 給 增 強 物 , 不 將 此 次 學 習 列 入 比

較 ; 3.當 學 生 給 予 提 示 前 即 反 應 錯 誤 , 須 對 此 學 習 失 誤 做

後 續 的 補 救 處 理 , 指 導 學 生 學 習 等 待 教 學 協 助 的 提 供 ; 4.

(19)

當 學 生 給 予 提 示 後 反 應 錯 誤 , 須 回 頭 審 慎 評 估 所 設 計 的 教 學 協 助 是 否 適 當 ; 5.當 學 生 完 全 沒 有 反 應 , 須 改 變 增 強 物 的 形 式 與 內 容 。

另 外 在 反 應 回 饋 方 面 , 王 明 泉 (民 88)則 建 議 增 強 物 的 選 擇 務 必 能 引 導 學 生 最 強 的 學 習 動 機 及 學 習 欲 望 , 以 強 化 介 入 效 果。Wolery 等 ㆟ (1992)及 Schuster 等 ㆟ (1998)檢 視 相 關 文 獻 , 對 於 正 確 反 應 , 研 究 者 常 用 的 處 理 方 式 包 括 : 1.給 予 代 幣,2.身 體 接 觸 (擁 抱 或 輕 拍 ),3.給 ㆒ 些 小 零 嘴 , 4.口 頭 讚 美 , 5.口 頭 回 饋 (如 ”答 對 了 ”)。

對 於 不 正 確 的 反 應 , 常 用 的 後 續 處 理 則 包 括 : 1.㆗ 斷 學 生 錯 誤 反 應 , 2.讓 學 生 等 待 老 師 提 示 , 3.口 頭 回 饋 (如 ” 不 對 ”), 4.錯 誤 矯 正 , 5.座 位 隔 離 , 6.提 供 控 制 刺 激 , 7.

提 供 示 範 , 8.修 正 教 材 , 9.給 予 指 示 。

不 論 教 師 如 何 處 理 學 生 反 應 和 回 饋 , 對 於 反 應 與 回 饋 的 處 理 方 式 必 須 考 慮 是 否 為「 個 別 化 的 」 、 「 有 效 果 的 」 、 「 具 引 導 性 的 」。

綜 合 ㆖ 述 得 知,實 施 TD 必 須 要 系 統 化 的 進 行,並 不 是

依 照 教 師 自 由 心 證 隨 意 ㆞ 或 任 意 ㆞ 增 減 延 宕 時 間 , 必 須 依

照 學 生 的 學 習 特 質 事 前 規 劃 , 循 序 漸 進 ㆞ 視 學 生 反 應 情

形 , 將 教 師 提 示 的 介 入 時 間 拿 捏 妥 當 , 讓 學 生 最 後 能 夠 獨

立 ㆞ 習 得 目 標 行 為 。

(20)

第㆔節 時間延宕策略的教學研究

自 1980 年 代 開 始,國 外 關 於 時 間 延 宕 策 略 的 教 學 研 究 文 獻 大 量 出 現,國 內 則 在 民 國 80 年 代 以 後,此 策 略 才 慢 慢 被 介 紹 進 來 , 也 逐 漸 開 始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 但 為 數 不 多 。 TD 的 教 學 研 究 方 向 大 致 分 為 五 方 面 : ㆒ 對 ㆒ 的 分 項 技 能 教 學 和 連 鎖 工 作 的 教 學 、 小 組 式 教 學 、 教 導 自 閉 症 與 重 度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能 力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 以 ㆘ 分 別 進 行 探 討 。

㆒ 、分 項 技 能

TD 最 先 是 運 用 在 以 ㆒ 對 ㆒ 方 式 所 進 行 的 分 項 技 能 教 學 方 面 。 分 項 技 能 和 連 鎖 工 作 的 界 定 是 相 反 的 , 是 在 短 暫 的 時 間 裡 教 導 分 項 單 位 的 行 為 , 和 工 作 分 析 沒 有 牽 連 (Wolery, Holcombe, Cybriwsky, Doyle, Schuster, Ault &

Gast, 1992), 針 對 分 項 技 能 的 教 學 研 究 包 括 認 字 、閱 讀 、 拼 字 、書 寫 等 。

在 教 導 識 字 方 面,Browder 與 Minarovic(2000)以 每 次 2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限 漸 增 到 8 秒 的 PTD 結 合 自 我 教 學 的 包 裹 策 略 , 成 功 ㆞ 讓 ㆔ 位 年 齡 27-31 歲 的 成 年 就 業 ㆗ 度 智 障 者 學 會 識 字,同 時 也 增 加 雇 主 的 滿 意 度;Rohena,Jitendra,

與 Browder(2002)以 固 定 4 秒 CTD 的 包 裹 策 略 教 導 ㆕ 位 就 讀

(21)

㆗ 學 的 智 障 生 , 分 別 在 西 班 牙 與 和 英 語 的 環 境 ㆘ 學 習 英 文 識 字,結 果 顯 示 都 能 成 功 識 字 並 類 化 之;Schuster,Stevens 與 Doak(1990)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教 導 ㆔ 位 年 齡 10 歲 安 置 在 資 源 教 室 的 學 習 和 情 緒 障 礙 學 生 學 會 10 個 字 義,並 指 出 CTD 花 費 很 少 的 準 備 時 間 , 教 學 時 間 短 , 產 生 低 錯 誤 率 。

在 教 導 詞 彙 方 面,Doyle 等 ㆟ (1996)以 每 次 1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 ㆖ 限 漸 增 到 8 秒 的 PTD 讓 ㆔ 位 年 齡 7-9 歲 的 ㆗ 度 智 障 生 學 會 指 認 12 張 圖 片 裡 的 食 物 名 稱 (目 標 行 為 ),㆒ 位 學 生 學 會 6 張 圖 片 , 再 以 超 市 (非 目 標 行 為 )做 為 區 辨 刺 激 , 能 有 效 增 加 反 應 的 正 確 率 , 並 能 類 化 在 自 然 情 境 ㆗ ; Duker, van Deursen, de Wit 與 Palmen(1997)以 每 次 2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 ㆖ 限 漸 增 到 8 秒 的 PTD 讓 ㆕ 位 年 齡 35-37 歲 的 成 年 女 性 和 ㆒ 位 17 歲 男 性 的 極 重 度 無 口 語 智 障 者 受 試 建 立 易 於 理 解 的 溝 通 表 達 詞 彙 ; 周 台 傑 與 蘇 婉 容 (民 82)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結 合 刺 激 褪 除 策 略 , 教 導 ㆔ 位 國 小 ㆗ 度 智 障 生 辨 識 詞 彙 , 結 果 指 出 CTD 結 合 詞 彙 在 圖 內 的 刺 激 褪 除 方 式 優 於 在 圖 外 的 方 式 。

在 教 導 表 達 語 句 方 面 , Gee 等 ㆟ (1991)以 不 固 定 漸 增 時 距 (0 秒 、3 秒 、5 秒 、8 秒 、10 秒 )的 PTD 和 逐 漸 減 少 身 體 協 助 方 式,教 導 ㆔ 位 5-10 歲 的 多 重 障 礙 學 生 在 例 行 活 動

㆗ 成 功 ㆞ 使 用 溝 通 裝 置 做 出 需 要 或 要 求 的 功 能;Kratzer 與

Spooner(1993)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教 導 ㆓ 位 小 學 五 年 級 的 腦

性 麻 庳 學 生 如 何 使 用 語 音 輸 出 溝 通 輔 具 (VOCA)以 要 求 食 物

或 飲 料 , 結 果 指 出 雖 然 ㆓ 位 都 能 學 會 使 用 輔 具 , 但 教 學 過

程 ㆗ 的 程 序 是 稍 做 改 變 , 因 為 學 生 無 法 等 待 的 行 為 限 制 了

(22)

在 教 導 拼 字 書 寫 方 面 , Stevens 與 Schuster(1987)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讓 ㆒ 位 11 歲 的 小 學 學 障 生 習 得 、保 留 、及 類 化 15 個 拼 字 字 彙 的 表 現,並 發 現 CTD 易 實 施,老 師 不 需 花 長 時 間 準 備 , 學 生 也 產 生 較 少 的 錯 誤 率 。

在 教 導 數 數 顏 色 方 面 , Daugherty, Grisham-Brown 與 Hemmeter(2001)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讓 ㆔ 位 (㆒ 男 ㆓ 女 )年 紀 在 4-5 歲 的 學 前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學 生 學 得 目 標 行 為 (數 數 ),

其 ㆗ ㆓ 位 學 生 會 依 非 目 標 行 為 線 索 指 出 數 字 , ㆒ 位 則 進 ㆒ 步 學 會 辨 顏 色 ; Wolery, Anthony, Caldwell, Snyder 與 Morgante(2002)擴 大 ㆞ 應 用 固 定 3 秒 的 CTD 在 轉 銜 時 間 (circle time and transitions)的 活 動 ㆖ , 成 功 ㆞ 讓 ㆔ 位 年 紀 在 5-8 歲 的 學 前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男 學 生 學 得 目 標 行 為 (數 數 ) , 其 ㆗ ㆓ 位 學 生 會 依 據 非 目 標 行 為 ( 顏 色 ) 線 索 指 出 數 字 , ㆒ 位 則 進 ㆒ 步 學 會 分 辨 顏 色 。

在 教 導 乘 法 方 面,Koscinski 與 Gast(1993)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讓 五 位 (㆔ 男 ㆓ 女 )年 紀 在 9-12 歲 的 小 學 學 障 生 改 善 乘 法 表 現 , 能 將 閃 示 卡 學 得 的 乘 法 應 用 在 紙 筆 作 業 ㆖ ; Williams 與 Collins(1994)以 ㆓ 種 教 材 提 示 (教 師 本 位 或 學 生 本 位 )結 合 固 定 5 秒 的 CTD 有 效 ㆞ 讓 ㆕ 位 年 紀 9-13 歲 的 學 障 男 童 學 乘 法,並 指 出 以 學 生 本 位 的 教 材 顯 得 較 有 效 率。

在 辨 別 數 字 大 小 方 面 , Sandknop, Schuster, Wolery 與 Cross(1992)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輔 以 數 字 線 的 方 式,教 導

㆓ 位 14 歲 和 ㆓ 位 18 歲 的 ㆗ 度 智 障 青 少 年 能 在 7 組 (內 含 2-3

種 項 目 )商 品 標 價 ㆗ 選 擇 較 低 價 的 商 品,十 ㆕ 週 後 保 留 率 達

90%以 ㆖ , 也 能 達 到 97%以 ㆖ 的 正 確 類 化 反 應 。

(23)

在 ㆖ 述 分 項 技 能 的 研 究 裡 , 可 以 發 現 大 多 都 以 CTD 為 延 宕 類 型,且 固 定 在 3 至 5 秒 左 右,多 以 5 秒 為 主;PTD 則 多 用 在 教 導 表 達 性 詞 彙 , 且 對 象 以 障 礙 程 度 較 重 的 多 障 或 智 障 者 為 主 。 至 於 適 用 年 齡 則 從 學 前 兒 童 到 成 年 ㆟ 都 有 , 研 究 結 果 都 肯 定 TD 的 成 效,即 多 數 都 能 學 得 目 標 行 為,但 也 有 極 少 數 是 例 外 的 , 也 就 是 對 於 無 法 持 續 等 待 的 學 生 , 例 如 腦 性 麻 庳 患 者,似 乎 是 比 較 不 直 接 適 用 的,因 為 TD 牽 涉 到 時 間 序 列 因 素 , 所 以 須 因 應 其 身 心 特 質 來 改 變 程 序 , 或 選 擇 其 他 較 適 用 的 策 略 。

㆓ 、連 鎖 工 作

連 鎖 工 作 是 和 ㆒ 連 串 的 行 為 有 關 , 這 些 行 為 依 序 排 列 形 成 ㆒ 個 複 雜 的 技 能 (Wolery, Ault, & Doyle, 1992; 引 自 Schuster et al., 1998), 通 常 須 發 展 包 含 該 項 技 能 的 工 作 分 析 用 以 教 導 目 標 行 為 , 例 如 : 烹 調 、 穿 衣 、 購 物 等 都 可 視 為 是 連 鎖 工 作 (Schuster et al., 1998)。 針 對 連 鎖 工 作 進 行 的 教 學 研 究 包 括 生 活 自 理 、 職 業 技 能 、 休 閒 活 動 等 。

在 教 導 自 理 技 能 方 面 , Collins , Gast , Wolery ,

Holcombe 與 Leatherby(1991)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教 導 ㆒ 位 2

歲 盲 多 重 障 礙 者 和 ㆒ 位 3 歲 腦 性 麻 庳 生 使 用 湯 匙 、杯 子 、

餐 巾 進 行 自 我 餵 食 , 結 果 只 能 習 得 部 分 步 驟 ; Hughes ,

Schuster 與 Nelson(1993)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成 功 教 導 10

(24)

在 教 導 食 物 準 備 技 能 方 面 , Fiscus, Schuster, Morse 與 Collins(2002)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結 合 擴 大 教 學 回 饋 的 方 式,讓 ㆔ 位 小 學 8-12 歲 ㆗ 重 度 智 障 生 完 全 學 會 做 出 起 司 和 點 心 、 甜 雞 蛋 餅 、巧 克 力 牛 奶 等 ㆔ 項 技 能 , ㆒ 位 則 只 達 到 80%的 標 準 ; Schuster 與 Griffen(1991)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成 功 ㆞ 教 導 五 位 9-12 歲 小 學 智 障 生 使 用 圖 文 並 茂 的 食 譜 卡 片 完 成 工 作 , 但 過 程 改 變 了 教 學 材 料 , 對 單 ㆒ 步 驟 增 加 延 宕 教 學 的 次 數 , 並 改 變 獲 得 增 強 物 的 標 準 。

在 教 導 購 物 技 能 方 面 , Frederick-Dugan , Test 與 Varn(1991)以 每 次 1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限 漸 增 到 3 秒 的 PTD 和 實 例 教 學 的 方 式 , 教 導 ㆓ 位 年 齡 18 和 20 歲 的 ㆗ 度 智 障 者 使 用 計 算 機 購 物 , 結 果 顯 示 購 物 行 為 能 類 化 並 維 持 ㆕ 週 ; Morse 與 Schuster(2000)以 固 定 4 秒 CTD 結 合 圖 畫 故 事 板,讓 10 位 國 小 ㆗ 度 智 障 學 生 裡 有 6 位 能 在 自 然 情 境 ㆗ 學 會 購 物,其 他 4 位 雖 不 能 達 到 標 準,但 能 改 善 購 物 表 現 。

在 教 導 職 業 技 能 方 面 , Chandler 等 ㆟ (1993)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讓 ㆕ 位 高 ㆗ 16-18 歲 的 輕 度 及 ㆗ 度 障 礙 學 生 學 會 使 用 填 裝 汽 水 機 、印 刷 機 、 影 印 機 等 ㆔ 項 職 業 技 能 , 並 指 出 CTD 產 生 較 少 錯 誤 率 , 但 做 程 序 改 變 的 是 在 教 學 步 驟 ㆗ 提 供 額 外 提 示 。

在 教 導 社 區 技 能 方 面 , Branham, Collins, Schuster

與 Kleinert(1999)在 社 區 本 位 教 學 ㆗,比 較 固 定 3 秒 的 CTD

進 行 教 室 模 擬 和 CTD 結 合 錄 影 帶 示 範 在 教 導 ㆔ 位 ㆗ 學 ㆗ 度

智 障 生 寄 信 、 收 銀 、 過 馬 路 ㆔ 項 技 能 孰 優 孰 劣 , 結 果 指 出

CTD 結 合 教 室 模 擬 是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

(25)

在 教 導 安 全 技 能 方 面,Collins 與 Griffen(1996)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教 導 ㆕ 位 國 小 ㆗ 度 智 障 生 對 產 品 警 告 標 籤 做 出 適 當 反 應 , 結 果 發 現 CTD 是 有 效 的 策 略 , 並 能 增 加 其 類 化 能 力 ; Gast 與 Collins(1993)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讓 ㆕ 位 學 前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能 分 辨 在 不 同 的 陌 生 ㆟ 物 、情 境 、誘 惑

㆗ , 做 出 適 當 的 反 應 , 並 能 類 化 在 自 然 的 情 境 裡 ; Winterling,Gast,Wolery 與 Farmer(1992)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結 合 講 述、驗 證 的 包 裹 策 略 教 導 其 處 理 碎 玻 璃,結 果 成 功 ㆞ 教 導 ㆕ 位 17-21 歲 的 高 ㆗ ㆗ 重 度 智 障 生 適 當 ㆞ 處 理 潛 在 的 危 險 情 境 , 但 程 序 稍 做 改 變 , 也 就 是 增 加 更 多 的 0 秒 延 宕 教 學 次 數 。

在 教 導 動 作 技 能 方 面,Chen 等 ㆟ (2001) 以 每 次 1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限 漸 增 到 5 秒 的 PTD 在 13 週 後 成 功 ㆞ 教 導 ㆕ 位 重 度 智 障 成 年 男 性 從 事 拍 球 、擲 球 、擊 球 的 粗 大 動 作 技 能;Zhang 等 ㆟ (1995)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有 效 ㆞ 教 導 ㆕ 位 重 度 或 極 重 度 智 障 成 年 ㆟ 從 事 擲 、丟 、 放 的 粗 大 動 作 休 閒 運 動 技 能 , 但 在 程 序 ㆖ 改 變 的 是 在 很 多 教 學 時 間 減 少 延 宕 介 入 , 並 增 加 不 專 注 的 後 果 處 理 ; Zhang, Gast, Horvat 與 Dattillo(2000)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教 導 ㆕ 位 16-19 歲 重 度 智 障 青 少 年 (㆔ 男 ㆒ 女 )動 作 技 能 , 結 果 顯 示 CTD 能 減 少 教 學 的 時 間 。

在 教 導 休 閒 技 能 方 面,Wall 與 Gast(1997)讓 ㆕ 位 家 ㆗

有 年 紀 在 36-51 ㆗ 度 或 重 度 智 障 成 年 者 的 家 長 和 監 護 ㆟ ,

(26)

從 事 不 同 的 休 閒 技 能 ; 王 明 泉 (民 88)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對

㆔ 位 國 小 ㆗ 度 智 障 學 生 進 行 摺 紙 技 能 研 究 , 發 現 其 正 確 率 增 加 並 具 保 留 效 果 。

由 ㆖ 述 連 鎖 工 作 的 研 究 觀 之 , 大 多 也 是 以 CTD 為 延 宕 類 型,固 定 在 3 至 5 秒,但 多 以 5 秒 為 主;PTD 則 較 少 見 , 主 要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CTD 延 宕 時 距 固 定 , 較 容 易 實 施 , (Schuster et al., 1998; Wolery et al., 1992), PTD 時 距 需 要 變 動,比 較 不 方 便。研 究 對 象 以 多 障 或 智 障 者 為 主 , 適 用 年 齡 從 學 前 兒 童 到 成 年 ㆟ 都 有 , 研 究 結 果 多 數 肯 定 TD 的 成 效 , 但 可 以 發 現 改 變 程 序 的 情 形 較 分 項 技 能 稍 多 , 這 可 能 和 連 鎖 工 作 牽 涉 到 較 多 層 次 及 複 雜 的 行 為 有 關 。

此 外 , 在 連 鎖 工 作 的 研 究 ㆗ , 多 個 程 序 改 變 的 研 究 其

受 試 障 礙 程 度 似 乎 較 重 ; 有 些 程 序 改 變 的 研 究 其 技 能 又 牽

涉 到 認 知 和 動 作 複 雜 度 較 高 , 此 時 固 定 的 時 間 延 宕 似 乎 作

用 較 小 些 , 反 而 需 要 讓 學 生 有 較 多 的 嘗 試 次 數 ; 其 他 不 能

讓 受 試 習 得 技 能 的 研 究 則 又 受 限 在 受 試 的 本 身 生 理 能 力 未

及 。 所 以 TD 仍 有 其 使 用 限 制 , 教 學 者 在 使 用 TD 時 必 須 針

對 學 生 特 質 、 生 理 狀 況 、身 心 發 展 、 技 能 的 複 雜 性 、時 效

性 、未 來 性 加 以 考 量 。

(27)

㆔ 、小 組 教 學

大 部 份 TD 教 學 策 略 使 用 在 ㆒ 對 ㆒ 的 教 學 安 排 ㆖ (Wolery & Ault, 1991), 但 也 嘗 試 應 用 在 2 至 4 ㆟ 的 小 組 教 學 ㆖ , 在 團 體 教 學 ㆗ 進 行 ㆒ 對 ㆒ 教 學 介 入 , 但 在 教 學 的 同 時 讓 目 標 學 生 (target student)在 旁 觀 察 同 儕 的 學 習 行 為 。 通 常 小 組 教 學 的 介 入 程 序 和 ㆒ 對 ㆒ 教 學 時 的 狀 況 類 似,小 組 式 的 TD 教 學 也 可 以 教 導 學 生 習 得 分 項 技 能 或 是 連 鎖 工 作 。

(㆒ )分 項 技 能

在 教 導 識 字 方 面 , Farmer , Gast , Wolery 與 Winterling(1991)以 每 次 1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 ㆖ 限 漸 增 到 5 秒 的 PTD 教 導 ㆕ 位 就 讀 ㆗ 學 ㆗ 重 度 傷 殘 者 認 讀 與 社 區 有 關 的 字 彙 , 發 現 PTD 在 小 組 教 學 裡 是 有 效 的 , 學 生 也 能 透 過 觀 察 同 儕 方 式 習 得 非 目 標 字 ; Gast 與 Doyle(1991)使 用 固 定 4 秒 的 CTD 以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成 功 ㆞ 教 導 ㆕ 位 國 小 ㆗ 度 智 障 生 識 得 目 標 字 , 並 使 每 位 學 生 習 得 ㆒ 些 非 目 標 字 ; Keel 等 ㆟ (2001)對 七 位 國 小 學 障 生,採 1:3 或 1:4 的 教 學 安 排,

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比 較 團 體 和 個 別 的 注 意 反 應

(attentional response)在 學 習 課 文 生 字 的 效 果 , 發 現 團

體 書 寫 方 式 對 提 示 學 生 目 標 字 ㆖ 有 較 佳 的 成 效 ;

Winterling(1990)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結 合 練 習 讀 寫 字 、代 幣

增 強 系 統 的 包 裹 策 略 , 採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成 功 ㆞ 教 導 ㆔ 位 接

(28)

位 學 生 藉 由 練 習 讀 寫 增 加 了 目 標 字 的 精 熟 度 , 所 有 學 生 都 能 透 過 觀 察 學 得 部 份 其 他 學 生 的 目 標 字 。

在 教 導 字 義 方 面 , Ault , Wolery , Gast , Doyle 與 Martin(1990)使 用 每 次 1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 ㆖ 限 漸 增 到 8 秒 的 PTD 和 示 範 的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教 導 ㆕ 位 8-10 歲 的 學 障 生 縮 寫 字 義 , 並 比 較 有 教 學 順 序 和 隨 機 教 學 的 差 異 ,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PTD 都 能 使 所 有 學 生 達 到 標 準 , 而 且 學 生 也 能 透 過 觀 察 學 會 其 他 同 儕 所 學 的 字 彙 , 但 有 無 教 學 順 序 對 教 學 都 沒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 Collins, Branson 與 Hall(1995)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的 方 式 讓 ㆓ 十 六 位 普 通 學 生 對 ㆕ 位 ㆗ 學 ㆗ 度 智 障 生 念 出 產 品 標 籤 ㆖ 的 關 鍵 字 , 在 回 饋 的 時 候 隨 機 呈 現 字 義 , 結 果 使 智 障 生 在 很 短 的 時 間 內 精 熟 這 些 字 , 並 學 得 部 份 字 義;Schoen 與 Ogden(1995)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觀 察 學 習 的 機 會 、不 同 注 意 線 索 探 討 ㆔ 位 國 小 高 危 險 群 的 學 習 問 題 學 生 在 小 組 教 學 學 習 字 義 之 效 果,研 究 結 果 支 持 TD 有 利 於 異 質 性 團 體 學 習 的 論 點 , 並 發 現 所 有 學 生 的 學 習 獲 得 多 是 透 過 觀 察 所 得 到 。

在 教 導 拼 字 書 寫 方 面,Keel 與 Gast(1995)以 固 定 3 秒 的 CTD 成 功 ㆞ 由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讓 ㆔ 位 五 年 級 國 小 學 障 生 理 解 多 音 節 字 根 , 並 能 拼 出 及 定 義 目 標 字 及 觀 察 所 得 的 字 彙 , 所 有 學 生 都 能 達 到 標 準 , 並 產 生 低 錯 誤 率 ; Wolery,

Ault, Gast, Doyle 與 Mills(1991)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評 估 不

同 注 意 反 應 對 ㆕ 位 7-8 歲 輕 度 障 礙 者 學 習 識 字 的 成 效 , 結

果 發 現 觀 察 和 隨 機 學 習 發 生 在 所 有 學 生 身 ㆖,CTD 結 合 目 標

學 生 在 讀 字 前 先 拼 音 的 注 意 反 應 方 式 產 生 較 低 的 錯 誤 及 較

(29)

少 的 教 學 次 數 , 所 有 學 生 齊 聲 拼 音 的 注 意 反 應 方 式 則 讓 學 生 學 得 較 多 個 其 他 成 員 的 拼 音 字 彙 。

在 教 導 辨 別 圖 案 方 面 , Chiara , Schuster , Bell 與 Wolery(1995)將 五 位 學 齡 前 非 殘 障 生 和 ㆔ 位 殘 障 生 分 為 ㆔ 組 , 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教 導 指 認 圖 片 , 比 較 團 體 密 集 學 習 或 個 別 分 散 學 習 的 成 效 , 結 果 指 出 所 有 學 生 都 能 學 會 指 認 圖 片 , 但 個 別 分 散 學 習 對 其 ㆗ 六 位 學 生 較 具 成 效 。

在 教 導 辨 別 數 目 方 面 , Werts 與 Wolery(1996)以 ㆔ 個 幼 稚 園 教 室 裡 年 齡 5-6 歲 的 九 位 學 生 (每 個 教 室 各 有 ㆓ 位 非 殘 障 生 和 ㆒ 位 殘 障 生 )為 對 象,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結 合 轉 銜 本 位 教 學 (每 ㆝ 活 動 與 活 動 間 的 時 間 ), 讓 部 份 學 生 能 說 出 每 組 錢 幣 的 總 價 (目 標 行 為 ), 部 份 學 生 則 只 學 會 幾 個 目 標 行 為 , 再 進 ㆒ 步 透 過 教 學 回 饋 (呈 現 後 果 事 件 的 特 別 訊 息 ) 讓 所 有 學 生 學 會 其 他 尚 未 學 會 的 目 標 行 為 , 但 對 殘 障 生 的 教 學 程 序 是 有 所 改 變 的 。

在 教 導 社 會 常 識 方 面 , Doyle 與 Gast(1990)採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 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教 導 ㆕ 位 ㆗ 學 輕 度 或 ㆗ 度 的 智

障 生 辨 別 政 府 服 務 機 關 和 醫 療 機 構 , 結 果 成 功 ㆞ 讓 學 生 學

得 目 標 刺 激 , 並 能 透 過 觀 察 的 方 式 習 得 非 目 標 刺 激 ;

Wolery, Cybriwsky, Gast 與 Boyle-Gast(1991)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結 合 注 意 線 索 (學 生 重 覆 老 師 的 問 題 )的 方 式 教 導

五 位 14-15 歲 學 習 和 情 緒 障 礙 學 生 在 小 組 教 學 學 習 社 會 及

健 康 相 關 事 項 , 結 果 指 出 CTD 有 效 ㆞ 使 學 生 產 生 很 低 的 錯

誤 並 習 得 目 標 刺 激 , 也 學 得 部 份 非 目 標 刺 激 , 注 意 線 索 則

(30)

在 ㆖ 述 小 組 教 學 的 分 項 技 能 研 究 裡 , 可 以 發 現 大 多 數 仍 以 CTD 為 延 宕 類 型 , 固 定 在 3 至 5 秒 , 但 以 4 秒 為 多 ; 對 象 以 障 礙 程 度 較 輕 的 學 障 或 輕 ㆗ 度 智 障 者 為 主 , 此 點 和

㆒ 對 ㆒ 分 項 技 能 教 學 的 研 究 對 象 不 同 。 至 於 適 用 年 齡 則 以 在 學 學 童 為 主 , 小 組 教 學 可 讓 殘 障 生 與 殘 障 生 ㆒ 起 學 習 , 也 能 讓 殘 障 生 與 非 殘 障 生 共 同 參 與 , 幾 乎 所 有 受 試 都 能 學 得 目 標 行 為,也 能 透 過 觀 察 學 習 部 份 非 目 標 字 或 目 標 刺 激。

(㆓ )連 鎖 工 作

在 教 導 食 物 準 備 技 能 方 面 , Griffen , Wolery 與 Schuster(1992)透 過 小 組 教 學 的 方 式 , 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讓 ㆔ 位 ( ㆒ 男 ㆓ 女 ) 國 小 ㆗ 度 智 障 生 每 個 ㆟ 在 做 奶 昔 、 炒 蛋 、做 布 ㆜ ㆔ 項 食 物 的 連 鎖 工 作 時 被 教 導 其 ㆗ ㆒ 項 , 當 某

㆒ ㆟ 進 行 時 由 另 ㆓ 位 在 旁 觀 察 , 結 果 發 現 學 習 者 可 以 由 觀 察 學 得 幾 乎 所 有 的 步 驟 。

在 教 導 生 活 技 能 方 面,Wolery,Ault,Gast,Doyle 與

Griffen(1991)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教 導 ㆕ 位 10-12 歲 的 ㆗ 度

智 障 生 ( ㆒ 男 ㆔ 女 ) 連 鎖 工 作 , 分 成 ㆓ 個 為 ㆒ 組 的 小 組 方

式 , 每 組 教 導 互 不 相 同 的 ㆕ 項 技 能 (包 括 打 掃 、寄 信 、摺 衣

服 、做 奶 昔 ), 由 每 組 ㆓ 位 成 員 相 互 進 行 , 結 果 成 功 ㆞ 讓 所

有 學 生 除 了 學 得 自 己 所 學 的 部 份 , 也 由 觀 察 學 得 另 ㆒ 成 員

所 學 的 技 能 。

(31)

在 教 導 職 業 技 能 方 面 , Wall 與 Gast(1997)將 12 位 ㆗ 度 智 障 青 少 年 分 為 六 組 , 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教 導 ㆒ 項 職 業 反 應 連 鎖 技 能 , 發 現 受 試 能 在 觀 察 社 區 本 位 的 或 模 擬 的 教 學 ㆗ , 學 會 平 均 51.6%的 隨 機 訊 息 。

在 教 導 安 全 技 能 方 面,Gast 與 Winterling(1992)以 固 定 5 秒 的 CTD 由 小 組 教 學 方 式 , 教 導 ㆕ 位 17-19 歲 就 讀 ㆗ 學 的 ㆗ 度 智 障 生 在 切 傷 、燙 傷 、蚊 蟲 咬 傷 時 的 ㆔ 項 急 救 技 能 , 結 果 顯 示 所 有 學 生 都 能 在 訓 練 後 習 得 這 些 技 能 , 並 應 用 在 非 殘 障 者 身 ㆖ 。

㆖ 述 小 組 教 學 的 連 鎖 工 作 研 究 裡 , 都 是 以 CTD 為 延 宕 類 型 , 固 定 在 4-5 秒 , 但 仍 以 5 秒 為 主 ; 研 究 對 象 以 ㆗ 度 智 障 者 為 主 , 適 用 年 齡 以 年 齡 較 大 的 就 學 生 為 多 , 研 究 設 計 都 是 讓 ㆓ 至 ㆕ 位 殘 障 生 與 殘 障 生 ㆒ 起 學 習 , 所 有 受 試 都 能 透 過 觀 察 學 得 目 標 行 為 。

進 行 TD 教 學 可 以 採 用 ㆒ 對 ㆒ 個 別 或 小 組 教 學,由 研 究

可 以 發 現 通 常 ㆒ 對 ㆒ 個 別 教 學 較 適 用 在 每 位 學 生 所 學 技 能

或 目 標 不 同 時 , 小 組 教 學 比 較 多 是 用 在 學 生 同 時 學 習 某 些

技 能 時 。

(32)

㆕ 、自 閉 症 與 重 度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能 力

增 進 自 閉 症 或 重 度 障 礙 者 的 語 言 溝 通 主 要 方 式 是 在 自 然 情 境 裡 介 入 適 當 的 策 略 , 過 程 大 多 先 從 安 排 情 境 , 提 示 學 生 說 出 目 標 字 詞 或 句 子 , 接 著 由 教 學 者 提 示 口 語 內 容 並 進 行 時 間 延 宕 , 然 後 才 提 供 溝 通 線 索 , 學 生 說 出 溝 通 內 容 則 給 予 增 強 (王 大 延 , 民 84), 逐 次 促 使 自 發 語 言 的 學 習 , TD 是 促 進 自 閉 症 或 重 度 障 礙 者 的 語 言 溝 通 策 略 之 ㆒ 。 針 對 TD 應 用 在 溝 通 能 力 的 教 學 研 究 包 括 語 句 、命 名 、問 答 等 。

在 教 導 要 求 語 句 方 面 , Charlop , Schreibman 與 Thibodeau(1985)評 估 以 漸 增 的 TD(第 ㆒ 次 使 用 2 秒 延 宕 , 連 續 ㆔ 次 正 確 反 應 後 增 至 4 秒 延 宕 、6 秒 延 宕 、8 秒 延 宕 、

㆖ 限 為 10 秒 )對 七 位 5-11 歲 自 閉 症 男 孩 自 發 ㆞ 說 出 要 求 物 品 的 話 之 成 效 , 結 果 成 功 ㆞ 讓 所 有 受 試 增 加 自 發 語 言 並 能 類 化;莊 素 貞 (民 87)對 ㆔ 位 9-17 歲 沒 有 符 合 標 準 的 溝 通 能 力、不 和 ㆟ 互 動、卻 有 語 音 的 盲 聾 多 重 障 礙 兒 童 在 吃早餐與 午餐時進 行 溝 通 發 展 訓 練 研 究 , 比 較 觸 動 器 (Tactaid II+) 與 固 定 15 秒 的 CTD 對 其 溝 通 行 為 的 影 響,發 現 CTD 對 所 有 研 究 對 象 的 溝 通 行 為 發 展 (增 加 語 音 的 利 用 、 運 用 肢 體 )有 相 當 助 益 , 比 觸 動 器 更 具 效 果 。

在 教 導 物 品 名 稱 方 面 , 王 大 延 (民 84) 以 固 定 4 秒 的

CTD 對 六 位 12-16 歲 有 口 語 溝 通 能 力 (如 迴 複 音 )卻 無 自 發 語

言 的 高 功 能 自 閉 症 學 童 在 ㆔ 個 學 校 情 境 裡 說 出 物 品 名 稱 之

自 發 語 言 成 效 , 將 六 位 學 生 分 成 實 驗 組 和 控 制 組 , 結 果 顯

示 CTD 能 顯 著 增 進 實 驗 組 學 生 的 自 發 語 言 能 力 , 無 意 義 語

(33)

言 幾 近 消 失,並 能 類 化 在 家 庭 情 境;王 大 延 與 曹 純 瓊 (民 87) 探 討 示 範 、固 定 6 秒 的 CTD 和 提 示 ㆔ 種 策 略 對 6-11 歲 有 迴 複 音 卻 不 主 動 溝 通 的 國 小 自 閉 症 學 童 在 ㆔ 個 學 校 情 境 裡 主 動 說 出 物 品 名 稱 、並 提 出 請 求 的 自 發 語 言 成 效 , 將 六 位 學 生 分 成 實 驗 組 和 控 制 組 , 結 果 顯 示 ㆔ 種 策 略 都 能 顯 著 提 昇 實 驗 組 學 生 的 自 發 語 言 能 力 , 並 能 類 化 在 家 庭 情 境 。

在 教 導 常 用 語 句 方 面,Charlop 與 Trasowech(1991)訓

練 ㆔ 位 家 有 7-8 歲 口 語 能 力 (迴 複 音 )自 閉 症 的 家 長 使 用 漸

增 的 PTD(第 ㆒ 次 0 秒 延 宕 , 連 續 ㆓ 次 正 確 反 應 後 增 至 2 秒

延 宕,接 著 依 續 增 至 4 秒 延 宕、6 秒 延 宕、8 秒 延 宕、10 秒

延 宕,最 後 在 連 續 五 次 正 確 反 應 後 視 為 達 到 標 準 ),並 讓 他

們 教 導 孩 子 幾 個 自 然 情 境 ㆗ 常 用 的 語 句 , 如 早 安 、 晚 安 、

再 見 等 , 結 果 顯 示 都 能 增 進 自 閉 症 日 常 的 自 發 語 言 , 並 類

化 到 不 同 情 境 和 ㆟ 物;Matson,Sevin,Fridley 與 Love(1990)

以 漸 增 的 TD(第 ㆒ 次 使 用 2 秒 延 宕,連 續 ㆓ 次 正 確 反 應 後 增

至 4 秒 延 宕 、6 秒 延 宕 、8 秒 延 宕 、㆖ 限 為 10 秒 延 宕 直 到

精 熟 為 止 )結 合 示 範 、食 物 增 強 , 成 功 ㆞ 教 導 9-11 歲 有 口

語 溝 通 能 力 卻 無 自 發 語 言 的 的 自 閉 症 學 習 ㆓ 個 自 發 反 應

( 請 、 謝 謝 ) 與 ㆒ 個 口 語 提 示 反 應 ( 不 客 氣 ) , 並 能 類 化 ;

Matson,Sevin,Box 與 Sevin(1993)比 較 漸 增 的 TD(第 ㆒ 次

2 秒 延 宕 , 在 ㆓ 次 教 學 後 增 至 延 宕 4 秒 , 在 ㆒ 個 目 標 達 到

80%以 ㆖ 以 後 , 再 漸 增 2 秒 )和 結 合 視 覺 刺 激 褪 除 、示 範 、

增 強 的 包 裹 策 略 , 教 導 ㆔ 位 4-5 歲 有 口 語 能 力 卻 無 自 發 語

言 的 自 閉 症 男 生 說 出「 你 好 」、 「 謝 謝 」、 「 對 不 起 」等 語 言 ,

結 果 顯 示 ㆓ 種 策 略 都 能 成 功 ㆞ 增 加 自 發 語 言 的 出 現 ,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34)

在 教 導 社 交 語 句 方 面,Charlop 與 Walch(1986)評 估 以 漸 增 的 TD(第 ㆒ 次 使 用 2 秒 延 宕,連 續 ㆓ 次 正 確 反 應 後 增 至 4 秒 延 宕、6 秒 延 宕、8 秒 延 宕、㆖ 限 為 10 秒 延 宕 直 到 精 熟 為 止 )和 同 儕 示 範 對 ㆕ 位 6-8 歲 有 口 語 能 力 的 自 閉 症 男 孩 自 發 說 出「 我 喜 歡 你 」句 子 的 成 效 , 結 果 指 出 TD 很 快 ㆞ 讓 所 有 受 試 學 會 , 但 同 儕 示 範 卻 是 不 成 功 的 。

在 教 導 應 答 方 面 , Ingenmey 與 Van Houten(1991)將 教 學 分 為 ㆓ 段,以 漸 增 的 TD (第 ㆒ 段 的 前 八 次 教 學 延 宕 2 秒,

後 八 次 增 至 延 宕 4 秒 , 第 ㆓ 段 的 前 八 次 延 宕 6 秒 , 隨 後 ㆒ 直 都 是 延 宕 10 秒 )教 導 ㆒ 位 自 發 語 言 出 現 頻 率 低 的 10 歲 自 閉 症 使 用 肢 體 (畫 圖 )與 口 語 (回 答 問 題 )的 反 應 , 結 果 成 功

㆞ 增 加 其 對 訓 練 項 目 的 自 發 語 言 , 也 能 類 化 至 ㆒ 些 未 經 訓 練 的 項 目 。

在 教 導 問 問 題 方 面 , Taylor 與 Harris(1995)以 每 次 2 秒 為 漸 增 時 距,㆖ 限 漸 增 到 10 秒 的 PTD 成 功 ㆞ 教 導 ㆔ 位 5-9 歲 有 口 語 能 力 但 不 會 問 問 題 的 自 閉 症 對 物 品 問 「 這 是 什 麼 」,並 學 習 在 很 小 的 結 構 內 容 裡 問 問 題,只 是 其 ㆗ ㆒ 位 在 藉 由 問 題 學 得 新 訊 息 的 表 達 性 語 言 測 驗 表 現 較 差 。

㆖ 述 的 研 究 常 見 的 是 延 宕 類 型 是 漸 增 的 TD, 以 延 宕 2

秒 , 增 至 延 宕 4 秒 、6 秒 、8 秒 , ㆖ 限 在 10 秒 為 主 , 多 數

研 究 都 沒 有 提 到 或 實 施 0 秒 延 宕 , 這 可 能 與 研 究 對 象 的 學

習 特 質 有 關 ; 研 究 對 象 都 以 有 口 語 能 力 或 有 簡 單 語 音 的 學

生 為 主,國 外 的 研 究 適 用 年 齡 以 年 齡 在 4-11 歲 的 學 前 或 小

學 學 齡 生 為 主 , 目 前 國 內 的 研 究 則 除 了 都 使 用 固 定 的 TD,

(35)

研 究 對 象 擴 及 到 國 ㆗ 或 高 職 生 。 總 的 看 來 , TD 策 略 的 確 能 增 進 自 閉 症 或 重 度 障 礙 者 語 言 溝 通 能 力 。

五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CTD 屬 於 反 應 提 示 策 略,以 固 定 的 時 距 呈 現 區 辨 刺 激 和 控 制 提 示 , 在 學 習 時 應 用 刺 激 控 制 技 術 來 減 少 錯 誤 的 發 生 , 加 ㆖ CTD 時 距 固 定 方 便 實 施 的 特 性 , 因 此 部 份 學 者 將 之 與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CAI) 相 結 合 , 簡 稱 為 CAICTD 。 實 施 CAICTD 的 程 序 和 教 導 分 項 技 能 或 連 鎖 工 作 類 似 , 實 施 0 秒 延 宕 後 介 入 CTD,不 同 的 是:由 ㆟ 為 計 算 時 間 與 反 應 回 饋 的 方 式 都 可 以 藉 由 電 腦 來 記 錄 與 實 施 。

在 教 導 拼 字 方 面 , Edwards , Blackhurst 與

Koorland(1995)以 ㆕ 位 (㆓ 男 ㆓ 女 )年 齡 14-17 歲 的 ㆗ 學 輕

度 學 障 生 為 對 象 , 教 導 拼 出 縮 寫 體 字 母 , 藉 此 評 估 固 定 4

秒 的 CAICTD 教 學 成 效,發 現 能 增 加 書 寫 表 現 並 類 化 在 不 同

的 教 育 安 置 場 所 ; Kinney, Stevens 與 Schuster(1988)以

固 定 6 秒 的 CAICTD 教 導 ㆒ 位 12 歲 的 拼 字 障 礙 學 生 15 個

字 , 結 果 以 低 於 5% 的 錯 誤 率 學 會 這 些 字 ; Stevens ,

Blackhurst 與 Slaton(1991)以 固 定 5 秒 的 CAICTD 教 導 五

位 (㆔ 女 ㆓ 男 )11-12 歲 的 在 小 學 接 受 資 源 教 室 服 務 的 輕 度

障 礙 學 生 拼 出 18 個 字 , 其 ㆗ ㆕ 位 學 生 學 得 這 些 字 並 能 類

(36)

在 教 導 詞 彙 方 面,陳 明 聰、李 ㆝ 佑、王 華 沛 與 楊 國 屏 (民 89)應 用 電 腦 輔 具 結 合 刺 激 褪 除 策 略 及 固 定 4 秒 的 CTD, 成 功 ㆞ 教 導 ㆓ 位 10-11 歲 國 小 ㆗ 重 度 智 障 生 學 習 ㆕ 個 特 定 功 能 性 的 字 彙 , 且 產 生 較 少 的 錯 誤 率 。

在 教 導 數 數 顏 色 形 狀 方 面,Hitchcock 與 Noonan(2000) 以 固 定 4 秒 的 CAICTD 教 導 五 位 (㆔ 男 ㆓ 女 )年 齡 3-4 歲 學 前 發 展 遲 緩 學 生 形 狀 、 顏 色 、 數 字 和 字 母 的 配 對 , 並 和 教 師 輔 助 教 學 (teacher-assisted instruction, TAI)相 比 較 , 結 果 顯 示 ㆓ 者 都 有 效 果 , 但 CAICTD 顯 然 較 優 於 TAI。

在 教 導 乘 法 方 面 , Koscinski 與 Gast(1993)以 固 定 5 秒 的 CAICTD 教 導 六 位 年 齡 9-10 歲 的 小 學 學 障 男 生 乘 法 , 發 現 學 生 能 將 橫 式 寫 成 直 式 、 逆 向 計 算 、 口 頭 作 答 , 並 能 成 功 ㆞ 類 化 在 不 同 年 級 。

由 ㆖ 述 研 究 成 果 來 看 ,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對 特 殊 學 生 學 習 有 所 助 益。CTD 固 定 時 距 多 在 4-6 秒 間,研 究 對 象 多 以 輕 度 障 礙 者,適 用 年 齡 以 學 前 或 在 學 生 為 主。由 於 CAICTD 需 要 特 別 設 計 , 對 沒 有 電 腦 軟 體 設 計 能 力 的 特 教 教 學 者 而 言 , 的 確 是 ㆒ 個 難 題 , 不 過 經 由 電 腦 精 準 控 制 延 宕 秒 數 , 較 ㆟ 為 計 算 方 式 準 確 許 多 , 仍 是 ㆒ 項 值 得 嘗 試 與 應 用 的 教 學 方 式 。

由 TD 的 教 學 研 究 文 獻 結 果 得 知,不 論 是 採 取 PTD 或 CTD

做 為 教 學 策 略 , 對 特 殊 學 生 學 習 的 反 應 正 確 率 、 能 力 的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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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 、保 留 和 類 化 都 具 正 面 效 果 , 而 且 很 容 易 和 其 他 策 略 合 併 使 用,形 成 包 裹 策 略。但 也 不 免 發 現 雖 有 正 向 應 用 之 處 , 仍 有 其 使 用 限 制 , 教 學 時 必 須 考 慮 使 用 對 象 的 年 齡 與 身 心 特 質、教 導 的 目 標 行 為、教 學 ㆟ 數,來 決 定 選 用 的 TD 類 型 、 延 宕 秒 數 、教 學 型 態 等 。 綜 合 ㆖ 述 文 獻 所 得 情 形 , 歸 納 出 TD 的 教 學 應 用 與 限 制 為 表 2-4。

(38)

表 2-4 TD 的 教 學 應 用 與 限 制

應用 方向

㆒對㆒的 分項技能

㆒對㆒的 連鎖工作

小組教學 分項技能

小組教學 連鎖工作

自閉症與重 障者的溝通

電腦輔助 教學 文獻出現

的類型

PTD CTD

PTD CTD

PTD CTD

CTD 漸增的 TD PTD CTD

CTD

較常見的

延宕類型 CTD CTD CTD CTD 漸增的 TD CTD 較常見的

延宕秒數 5 5 4 5

從延宕 2 秒.

增至 4 秒.6 秒.8 秒.㆖限 在 10 秒

4-6

較常見的 適用對象

學障.重障.

智障

多障或智障 學障或 輕㆗度智障

㆗度智障 有口語能力 或有簡單語 音的學生

輕度障礙

應用的 年齡範圍

學前兒童到 成年㆟

從學前兒童 到成年㆟

在學學童 年齡較大的 就學生

國外:

4-11 歲學前 或小學學齡 生為主 國內:

對象擴及國

㆗或高職生

學前或在學 生

特點 PTD 對象障 礙程度較重

改變程序的 情形較分項 技能多,和 連鎖工作牽 涉到較多層 次及複雜的 行為有關

讓殘障生與 殘障生㆒起 學習,也可 以讓殘障生 與非殘障生 共同參與

㆓至㆕位殘 障生與殘障 生㆒起學習 並透過觀察 學習

都沒有提到 或實施 0 秒 延宕

電腦來記錄 時間與實施 反應回饋

學習

特性 直接學習 直接學習 直接學習與 觀察學習

直接學習與

觀察學習 直接學習 直接學習

限制 1.對於無法持續等待的學生,比較不直接適用

2.必須考量學生特質、生理狀況、身心發展、技能的複雜性、時效性

(39)

第㆕節 時間延宕策略的比較研究

相 關 研 究 除 了 前 ㆒ 節 探 討 漸 進 式 與 固 定 式 時 間 延 宕 教 學 策 略 的 有 效 性 之 外 , 還 與 其 他 的 提 示 策 略 相 互 比 較 。 針 對 教 學 方 面 而 言 , 進 行 比 較 研 究 有 其 必 要 性 , 通 常 評 估 ㆒ 項 教 學 策 略 的 成 效 , 乃 由 反 應 的 正 確 率 (percentage of correct responses) 、 教 學 次 數 (sessions) 、 每 次 教 學 時 嘗 試 的 次 數 (trials) 、 錯 誤 次 數 / 率 (number/rate of errors)、教 學 時 間 (instructional time)等 幾 個 向 度 來 評 估 , 只 有 透 過 比 較 之 後 的 結 果 , 教 學 者 才 能 依 據 策 略 的 特 性 , 選 擇 適 當 的 介 入 策 略 , 讓 學 生 在 最 快 的 時 間 裡 完 成 目 標 行 為 。

以 ㆘ 就 PTD 及 CTD 與 其 他 策 略 的 比 較 情 形 進 行 探 討 , 並 再 將 應 用 在 連 鎖 工 作 方 面 的 比 較 情 形 深 入 討 論 。

㆒ 、策 略 的 比 較

(㆒ )PTD 與 其 他 策 略 的 比 較

在 與 SLP 相 較 方 面 , Bennett , Gast , 、 Wolery 與

Schuster(1986)採 並 行 處 理 設 計,比 較 PTD 和 SLP,以 ㆒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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㆒ 的 教 學 方 式 教 導 ㆔ 位 就 讀 公 立 國 ㆗ 無 口 語 能 力 的 多 重 障 礙 青 少 年 表 達 手 語 , 結 果 顯 示 ㆓ 種 教 學 策 略 都 能 讓 受 試 表 達 八 個 與 環 境 物 品 有 關 的 手 語,並 能 具 有 保 留 效 果,但 PTD 在 達 到 標 準 前 的 教 學 次 數 和 嘗 試 次 數 、錯 誤 次 數 、 直 接 教 學 時 間 等 項 目 具 有 較 佳 的 效 果 ; Gast 等 ㆟ (1991)以 跨 行 為 的 多 試 探 設 計 , ㆒ 對 ㆒ 教 學 方 式 教 導 在 公 立 ㆗ 學 自 足 班 的

㆕ 位 ㆗ 重 度 智 障 學 生 閱 讀 功 能 性 重 要 字 彙 , 比 較 在 有 說 明 事 情 結 果 跟 沒 有 說 明 的 情 況 ㆘ , 評 估 PTD 和 SLP 對 偶 發 訊 息 獲 得 的 教 學 成 效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㆓ 者 都 能 有 效 ㆞ 達 到 標 準 , 但 教 學 效 率 與 傳 統 的 評 量 很 ㆒ 致 , 保 留 情 況 並 沒 有 產 生 與 教 學 情 況 相 關 的 顯 著 影 響 , 學 生 可 以 從 ㆗ 獲 得 偶 發 的 訊 息 , 但 並 不 是 教 學 直 接 的 目 標 ; Godby , Gast 與 Wolery(1987)以 並 行 處 理 設 計 , 比 較 PTD 和 SLP 的 教 學 效 果,用 ㆒ 對 ㆒ 的 方 式 教 導 ㆔ 位 8-16 歲 重 度 殘 障 者 辨 別 八 個 功 能 性 的 事 物 , 研 究 發 現 ㆓ 者 都 是 有 效 的 , 但 PTD 在 達 到 標 準 前 的 教 學 次 數 、 嘗 試 次 數 、錯 誤 次 數 較 少 , 且 直 接 教 學 花 費 時 間 較 短 。

在 與 刺 激 修 正 策 略 相 較 方 面,Lalli 與 Browder(1993) 以 多 因 素 處 理 的 的 多 基 線 設 計 , 比 較 使 用 刺 激 褪 除 、刺 激 形 成 、PTD、和 只 有 回 饋 的 教 學 程 序 , 以 ㆒ 對 ㆒ 的 教 學 方 式 教 導 ㆔ 位 ㆗ 度 智 能 障 礙 的 成 年 ㆟ 認 識 32 個 日 常 生 活 常 見 的 字 彙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受 試 在 此 ㆕ 個 教 學 策 略 裡 並 無 明 顯 受 益 。

在 與 嘗 試 錯 誤 策 略 相 較 方 面,McCurdy 與 Cundari(1990)

以 跨 字 組 的 多 基 線 設 計 , 比 較 PTD 和 嘗 試 錯 誤 教 學 策 略 ,

以 ㆒ 對 ㆒ 的 教 學 方 式 教 導 ㆓ 位 就 讀 小 學 行 為 情 緒 異 常 的 兒

數據

表 2-1    Wolery 等 ㆟ 的 CIS 教 學 策 略   策略  類型  主要處理的變項  錯誤操縱策略  1.嘗試錯誤  2.錯誤矯正  錯誤反應  反應提示策略  1.事前提示和測驗 2.事前提示和褪除  3.最大到最小遞減提示  4.最少提示系統  5.固定時間延宕  6.漸進時間延宕  教師提示  自然教學策略  1.隨機教學  2.工作指示示範  3.自然時間延宕  環境㆗的需求  刺激修正策略  1.刺激形成  2.刺激褪除  刺激  許 多 的 教 學 策 略 已 在 各 種 場
表 2-2    PTD 和 CTD 相 同 處   延宕類型  PTD  CTD  相同處  c事前都需要評量學生能力  d都需要決定提示的方式  e剛開始教學都需要採取 0 秒延宕  f完成後均給予增強物  g針對不同的反應結果必須有所處理  h等學生反應正確後,才進行㆘㆒步驟  表 2-3    PTD 和 CTD 相 異 處   延宕類型  PTD  CTD  c方式  漸進式,逐漸增加時間的  固定式,固定㆒段時間的  d時間類 型  以逐漸增加 1 秒,預定延宕 5 秒為例: 0”-1”-2”-
表 2-4    TD 的 教 學 應 用 與 限 制   應用  方向  ㆒對㆒的 分項技能  ㆒對㆒的 連鎖工作  小組教學 分項技能  小組教學 連鎖工作  自閉症與重 障者的溝通  電腦輔助 教學  文獻出現  的類型  PTD  CTD  PTD CTD  PTD CTD  CTD  漸增的 TD PTD  CTD  CTD  較常見的  延宕類型  CTD  CTD  CTD  CTD  漸增的 TD  CTD  較常見的  延宕秒數  5  5  4  5  從延宕 2 秒.增至 4 秒.6秒
表 2-5    PTD 與 其 他 策 略 的 比 較 (續 ㆖ 表 )  比較 策略  刺激褪除、刺激形成、 回饋  嘗試錯誤  轉銜導向的教學  研究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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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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