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08 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 LINE 貼圖設計比賽」
租稅宣導作品授權書
作品名稱
報名作品編號參賽者姓名 聯絡電話 (住):
(行):
本人參與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舉辦之 108 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貼圖大 PK~LINE 貼圖徵稿」租稅宣導活動之創意貼圖設計比賽,同意主辦機關各項規定,
並授予主辦機關以下權利:
一、著作財產權授權:
本人為得獎作品之著作人,同意授權主辦機關取得其內容相關使用權等,並擁 有不限次數、不限任何地點、時間及方式擁有所有重製、修改、公開展覽、出 版或宣傳、廣告專輯等相關使用之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二、相關權利:
1.經報名後,所有參賽圖樣之版權將為主辦機關所有並同意不予退件。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且未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 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嚴禁剽竊或抄襲,違者經舉發查證屬實取消資格,追索得 獎獎項、獎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3.本人入選作品若涉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 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行負擔,與主辦機關無涉。
4.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且同意無 償協助主辦單位對作品進行後續商品化之修改,未能配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前 3 名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 1 個月內配合主辦機關進行 LINE 貼圖上架審核 作業,自行將貼圖於 LINE「個人原創貼圖」送審,必要時需適時修改,以符合 LINE 貼圖上架規範。
6.得獎者需配合主辦機關於指定日期內提供詳細相關設計資料,以利日後作業使 用,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受評審成績,
主辦機關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8.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