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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評價理論(或稱 為價值論)是其倫理學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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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杜威評價理論之思想基礎

倫理學是一門關於價值行為的學科,它所關心的主要並不是有關 事實(fact)的問題,而是價值(value)或價值判斷(林火旺,2001:

13)、正當或不正當、善與惡等行為的研究。就 Dewey 來說,他將倫 理學定位為有關於行為的判斷之有系統的說明。而其評價理論(或稱 為價值論)是其倫理學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

Dewey 認為價值問題不外乎「人類事務的導向」(direction of human affairs ) 以 及 「 人 類 行 為 的 導 向 」( direction of human conduct)的研究(Dewey, 1939: 2, 4)。此一主張乃是延續了實用主 義的哲學,注重經驗與實證而反對傳統形上學及二元論的主張,他認 為傳統之二元論難以擺脫兩極之非此即彼的困擾,因而不易在心與 物、主觀與客觀等中尋出一條出路。在 Dewey 看來,須著重在人與自 然、人的本性與社會環境之交互作用的經驗過程,質言之,便是人的 活動之理解。誠如 R. J. Bernstein(1932- )所言,Dewey 最深刻 之智慧表現在他對人類實際事務的經驗(Bernstein, 1966: 23),事 實上,Dewey 本身也認為一切之知識和價值,皆須在經驗的脈絡中不 斷的接受檢證。換言之,在經驗的驗證過程裡,主客之間得到了辯證 統一的機會,人與環境也由此得到平衡的關係。

Dewey 特別著重在人類事務或人類行為導向之探究,此思想成形 之來源有多方面,包括當時美國文化的影響,亦有受到歐陸傳統思想 洗禮的痕跡,這樣的思想形成過程乃是逐步轉化的。本章將分為兩個 部份,先探討 Dewey 價值理論思想形成的歷程;其次,綜論其思想之 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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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Dewey 價值理論思想形成之歷程及背景

Bernstein 將 Dewey 的哲學生涯分成三個階段,每個時期大約持 續二十年:第一期,唯心論階段,從 1882 年至 1903 年,換言之,即 是從 Dewey 最早的著作:<唯物論之形上學假設>(The metaphysical assumptions of materialism)出版至杜威的新方法論《邏輯理論的 研究》(Studies in logical theory)一書的問世。第二期,因《邏 輯理論的研究》而開啟了實驗主義的階段,在此階段裡,Dewey 發展 出一種嶄新的方法論。第三期,自然主義階段,在此期裡,杜威意圖 呈現一種一致的自然主義本體論(引自 Boisvert, 1988: 15-16)。這三階段 的思想,如前所述是逐步轉化的,有交互作用的一面,明白的說,在 其思想的後期,也有前期思想的痕跡及承續。本節欲藉此三階段思想 的介紹,說明 Dewey 價值理論思想的形成歷程及背景。

壹、唯心論階段

受到 Immanuel Kant(1724~1804)及 G. W. F. Hegel(1770~1831)

的影響,早期的 Dewey 對「心」的意義的詮釋表現出唯心的色彩且有 其獨特看法,Dewey 認為心和認知的對象是有關係的,心以一種意欲 實現某種潛能的主動姿態來與宇宙世界互動。這樣的看法有著 Kant 及 Hegel 的痕跡。以下試分別說明 Kant 和 Hegel 對 Dewey 的影響:

一、Kant 的影響

Kant 接受經驗論的主張,認為一切知識應「隨」(mit)經驗而 有,但他卻否認知識一概來「自」(aus)經驗。他認為知識的成立有 待我們之悟性主動發生作用,按照悟性本身的普遍規則組織蕪雜的經 驗表象,建構出一套統整的認知(傅偉勳,2004:331-332)。換句話 說,Kant 認為「心」會對經驗的世界有所作用,而知識是感性

(sensibility)與悟性(understanding)共同創造出來的,其中,

感性提供給悟性以知識的材料;悟性則進行批判的活動以產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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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坤錦,1999:187)。上述之悟性包括多種認知範疇(categories) 這些範疇是一種先在而必然的思考結構,Kant 訴諸於先驗的思想範 疇,也就是說先驗是先於經驗又使經驗成為可能的心之「作用」。心 的功能並不是被動的接受外在經驗世界,相反的,心是主動的對外界 有所作用,在某種程度上,知識的根本條件並不在於感覺經驗的實際 內容(質料),而在於悟性的建構能力(形式)(傅偉勳,2004:332)。

1882 年,Dewey 在<唯物論之形上學假設>(The metaphysical assumptions of materialism)一文裡對唯物論的批判可以看到 Kant 的影響。唯物論所持的基本教義是:除了物質以外,別無他物;我們 意識所覺的一切心理的程序,只是物質的功能(吳俊升,1998:59) 而在 Dewey 的看法中:所謂的唯物論就是一種聲稱物質與其力量可以 適當地解釋所有的現象-物質世界、生活、心以及社會的現象(Dewey, 1882: 3)。Dewey 認為這種主張並未注意到心的作用,以唯物論的角 度來看心,心只是一種容器(receptacle)或鏡子,被動的反應外在 的世界秩序。Dewey 指出:「要對真實的存在物有確切的了解,必定要 有一個東西來掌握連續發生的狀態,而且這個東西要能知覺到連續發 生的狀態和那存在物以及自身的關係」(Dewey, 1882: 5-6)。也就是 說,外在世界並非優位於心的,其中須有一種媒介(mediation)的 作用,來聯結“純粹之現象”(mere phenomena)。Dewey 強調的是「連 續狀態的持續關注」「關係」,其所隱含的是指心與物的「關係」,發 生於一種「連續狀態」的觀察和理解活動中,兩者並非誰優於誰的。

因為連續狀態的關注以及存在物與關注者自身的關係,才能確實掌握 存在物的意義,持續關注的作為(abiding)聯結了認知活動(knowing)

及存在物。強調知識包含某種的「媒介」(mediation)以及智慧

(intellect)在認知活動中的貢獻(Boisvert, 1988: 19)。

既然媒介在 Dewey 的思想中這麼重要,那這媒介正確地本質為 何?在這活動(媒介)中包括了些什麼?Dewey 認為1:「材料、多用

1 1884 年,Dewey 發表了「康德及哲學的方法」(Kant and Philosophic Method)一文。

這是 Dewey 之思想轉向 Hegel 的重要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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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的東西、個別的東西皆在知覺中提供;將認知對象概念化的作用和 理性本身的綜合性功能的結合是需要的,其不只為了促成認知對象成 形,也為了認知活動」(Dewey, 1884: 37)。概念化作用之綜合性工 作並不只是導致知識,更重要的是認知對象的成形。在此,Dewey 受 Kant 的影響,認為「對象必須符應我們的知識」(傅偉勳,2004:332) 否定 Plato(427~347 B.C.)所謂:實在性與價值性都是最高的存在 自體即是所謂形相或即觀念,而為一切現實存在者之存在原理(傅偉 勳,2004:79)。也反對 Aristotle 繼承自 Plato 的看法:真正的知 識應該探求感覺事物的普遍本質或即形相,感覺經驗本身並不能構成 知識(傅偉勳,2004:112)。Aristotle 主張實體應由形相(form)

與質料(matter)二者所構成。一切事物皆由形相與質料兩大原理所 構成,質料是能變成為形相的「可能性」或「潛態」(dynamis),形 相則是實現此一潛態的「現實性」或「顯態」(energeia)(傅偉勳,

2004:113)。總之,Aristotle 及 Plato 皆預設某一終極實體的存在。

Dewey 所主張的是我們的知識必須符應知識的對象,但意識必須被視 為同時是主動及被動的,既接觸外界環境(被動),更在認知(主動)

中確定外界的事物的「存在」。這裡 Dewey 所強調的是,知覺及概念 化作用必須一起運作,但概念化作用所提供的綜合性功能在形成知識 和認知對象的過程裡是“必要的條件”(sine qua non)。亦即,理 性的綜合性功能並非只造成知識,也形成了被認知的對象;而意識要 同時以主動及被動的角度視之。

簡言之,這時期的 Dewey 受 Kant 的影響,強調心並非是被動的 接收器或鏡子,被動的接收及記錄印象,心也會對這外界的對象發生 作用,而這心的活動是綜合性的。在這階段裡,Dewey 的認識論注意 到心與外界之認知對象(質料)之互動現象,而在下一階段裡,Dewey 會將這二者放入到一種「有機的統一」的思想裡。

二、Hegel 的影響

從某種意義來說,理解 Dewey 教育哲學之關鍵,在於認識到他曾 經長期是一位 Hegel 主義者,只是後來才皈依實用主義。Dewey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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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承認如果他可能成為任何一種思想體係的信徒的話,他相信,在 Hegel 那裡比在其它任何一個有體系的哲學家那裡,有著更加多的財 富和更加多樣化的見識。這裡,Dewey 所說的“更加多的財富和更加 多樣化的見識”所指的主要是 Hegel 的辯證統一之思想。

Hegel 是一位絕對的唯心論者,其絕對唯心論乃是借助一種辯證 法的眼光,融解了傳統哲學上的心靈與物質、主體與客體之僵化對立 之窘境。而 Dewey 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地轉向 Hegel 主義是因為 Dewey 他有一種強烈之渴望,要去克服代表著英格蘭地區文化特徵的二元論 分裂(郭小平,1998:34),因為遇到了 Hegel,這才滿足其內心的統 一的要求,也解除其承繼自新英格蘭文化遺產的惡果:自我與世界、

靈魂與身體、自然與上帝相互分離(Dewey, 1930: 6)的痛苦。

由上所述,「統一」的概念在 Dewey 的心中有著重要的地位,這 有 其 歷 史 背 景 的 。 Dewey 曾 受 教 於 George Sylvester Morris

(1840~1889),而 Morris 則師從 Trendelenburg(1802-1872),這二 位學者都是 Hegel 主義者,也對 Dewey 的思想影響深遠。以下先論述 這二位學者的思想再說明 Dewey 在此階段對「統一」概念的想法。

Trendelenburg 將 Hegel 的思想放在 Aristotle 的架構中來理 解,其最重要的主張是「建設性的運動」(constructive movement)。

什麼是建設性的運動?我們用 Trendelenburg 的話來看:

在這有機體、質料、形式、有效的因果關係及目的如它所是,是 與另外的它者一起且從它而來的。……。形式並非從一種不必要 的方式強加到質料上,而是在其中創生的。(引自 Boisvert, 1988:

23-24)

也就是思想與存在、主體與客體並非是不可改變地相對於彼此,

Trendelenburg 將這二者以一種 Aristotle 式的說法:從潛能到實現

(from potentiality to actuality),來彌補二者的對立。即他認 為在這一有機體裡,從潛能到實現的運動,是在目的的指示下而完 成,這目的就是這一種特殊存在的成熟形式。因而他認為「形式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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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種不必要的方式強加到質料上,而是在其中創生的」

Morris 不同於其它的唯心論者,他所作的是探究「存在的意義」

(the meaning of that existence)。對 Morris 來說,存在是有意 義的(existence is meaningful),因為,既然意義是連結到意識,

那所有的存在便可以以意識來描述。也就是說,Morris 重視意識的重 要性,他也是強調心不只是接收印象,也對它們發生作用(White, 1943:

17-18)。

因為 Trendelenburg 及 Morris,Dewey 對於存在是以一種動態的 觀點來視之。其在《論萊布尼茲的人類悟性新論》(Leibniz’s New Essays Concering the Human Understanding)一書中有相當明顯的 表 達 。 其 中 , Dewey 提 到 英 國 古 典 經 驗 論 的 鼻 祖 John Locke

(1632~1704)曾對「觀念」2(ideas)來源的問題作過探究,Locke 認為構成人類知識的對象或內容來自所謂的「觀念」,也就是說,觀 念或即表象,是指涉及湧現於心中的一切對象或內容(傅偉勳,2004:

283)。Locke 所主張的不外乎就是我們心中所具有的一切觀念,無一 不來自經驗的累積,並非有什麼「本有觀念」(innate ideas)或「本 有原則」(innate principles)的存在。因為,人心最初猶如白板(Empty Tablet),一切知識都來自感覺(sensation)及反省(reflection)

所得的經驗,由各種簡單的觀念演變到複雜的觀念最後而形成知識。

也就是說,Locke 所謂的知識,其成立的原則在於觀念或表象間的比 較關係,這關係或聯結是以一種「增添的」(superinduced)或「從 外部而來」(extraneous)的角度來視之,預設了認知的心與被認知 的存在世界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之實體。

Dewey 認為實在及知識不應該是彼此分離的,而認知的心與被認 知的宇宙(存在)間應該存在一種「有機的統一」(organic unity)。

Dewey 說:

2 亦可譯為「表象」(英文為 representation,德文則為 Vorstel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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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e 的困難也是每個知識論的困難,亦即並不允許一種認知的 心及被認知的的宇宙的有機的統一(organic unity)。這理論不得 不主張所有的知識是在一種關係的形式,這關係的形式在智慧

(intelligence)上有其根源。但也因為這種觀點,實在(reality)

與智慧便有所不同了,它不得不採用這樣的結論,在所有的實際 存在裡,這些關係是無法被發現的,且因此,所有的知識,無論 它是怎樣的知識,在其不能且也無法順從於實際的事實時,這知 識就不是真的。(Dewey, 1888: 395)

由上可知,Dewey 對於知識的看法是迥異於 Locke 的。因為 Locke 區隔了認知的心及被認知的宇宙,它們無法在一種有機的統一的形式 下來結合。Dewey 認為關聯的過程是知識的要素(the essence of knowledge),他引用 Leibniz 的語法指出:「真理存在於思想對象間 的關係裡」(Truth consists in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objects of our ideas)(引自 Dewey, 1888: 395)。無論是知識、實在,Dewey 都將之放在一種關係的角度來視之,而這知識或實在決不是僵化固定 的,它們蘊含有一種實現的意味,也就是一種導向的意味,因為實在 是活動(Reality is activity)(Dewey, 1888: 281),一種因為運 動(movement)或改變(change)而使得潛能(potential)的本質 得以實現,這運動或改變發揮其功效而成為一種活動(functions as an activity)(Dewey, 1888: 280)。

總之,Dewey 反對二元對立的主客分離、唯心論或唯物論的兩極 主張。他認為認知的心、認知的對象是有關係的,心是以一種欲實現 某種潛能的主動姿態來與宇宙世界互動,無論 Dewey 使用“改變”、

“活動”、“運動”或“統一”等詞,他所要表達的不外乎就是要求 一種「有機的統一」。如上所言,Dewey 從 Kant 那了解到心的主動及 被動的作用;從 Hegel 那,Dewey 將心及外界的存在放到了「有機的 統一」的脈絡中來談。在這時期裡,Dewey 的思想將認知者、被認知 的對象以有機的結合而以智慧來牽連。智慧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因為它而有了「關係」、因為它而形成了這整個「結構」、因為它而有 了整體的「統一」。即把智慧想成是擁有一種內容,一種關係系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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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統一(the organic unity of a system of relations)(Dewey, 1888: 418)。到了下一個思想階段,Dewey 更徹底地放棄了絕對的唯 心主義的立場。究其原因不外乎 Dewey 不再拘泥於抽象的強調總體、

聯繫和統一的 Hegel 主義,因為這種主義將具體性、多元性和個體性 放到了微不足道的地位(郭小平,1998:67)。這時期的 Dewey,因為 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影響以及 Dewey 對新邏輯的探求等,

思想轉向到實驗主義的階段。

貳、實驗主義階段

在唯心主義階段,Dewey 以有機統一的思維來處理人類文化、社 會、政治、宗教等體制以及各種藝術,用意在解消分隔性的堅硬壁壘。

但到了實驗主義階段,Dewey 漸漸“漂離”(drift)出前階段之思維,

轉而強調一種邏輯,依賴科學實驗方法,且與前階段之強調改變是一 脈相承的。

在本階段裡,Dewey 的思想逐漸的往心理學的方向走,而這心理 學所代表的意義便是借助於新的工具-實驗,不再運用客觀唯心的整 體觀來證明這有機的聯繫,轉而以實驗的態度來嘗試說明他所重視的

「關係」

一、Darwin 的進化論

1859 年,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之生物進化論著 作《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一書問世,其中 Species 是拉丁語,意謂著形式,也就是說,Darwin 所要探討的是形式的起源

(邱連煌譯,2004:12)。Darwin 何以要對物種作介紹,物種或形式 有何重要意涵呢?這對 Dewey 的思想有何影響呢?關於此,這必須對 Darwin 的《物種起源》這本書所蘊含的進化論的思想作探討方可了解。

Darwin 在探究生物從何而來時,所重視的是我們如何闡明這個世 界的無數物種怎樣發生變異,以獲致其完善之構造及相互適應性。受 到 Darwin 的物種進化觀念諸如:「物種」「自然選擇」「適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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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等概念的影響,Dewey 的思想產生重大的改變。這些影響的因素 背後都隱含著支持「改變」、反對固定及反本質論等想法,這是在 Dewey 的思想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以下,我們先看看 Darwin 的進化論中幾 個重要之概念,再來看其對 Dewey 的影響。

根據《物種起源》一書,Darwin 的進化論思想有幾個概念值得我 們注意。首先,Darwin 認為物種一直在進化,而非停止不變的。進化

(evolution)這個詞是來自拉丁字 evolvo-以及 evolutis,它的意 思是開展,也就是要將捲緊的東西鬆開來(張昀,1998:7)。Darwin 對進化的概念是一種「修正的傳衍」(descent of modification),

這種概念強調物種是處在於一種隨時間既變化又連續的存在過程,簡 單說,Darwin 是使用「過程」來說明「存在」。因此,要了解其中的 概念須先從「物種」這詞作深入的說明。

根據 Darwin 的進化論,關於物種,有幾個問題值得深思:首先,

什麼是物種以及物種是怎樣產生的?其次,為何要以物種的形式存在 呢?這存在有何意義呢?最後,對物種的定義所衍生的意涵。

如前所述,物種一詞也代表著形式,因此對於第一個問題,我們 可以將它改為「什麼是形式以及形式是怎樣產生的」來思考。在 Darwin 所處的那個年代,有幾個生物分類的流行觀點混合夾雜在物種概念中

(尉遲淦、鈕則誠譯,1983:33-34)

第一:不可化約的類型(irreducible type)的觀念:即在個體 之內連續而不與其它類型相連續。例如「貓」作為一種物種,與所有 個別的貓作為成員而排除掉其它生物。

第二:分類的(classifactory)或系統的(systematic)層級

(hierarchy)觀念:即所有的物種依相似原則彼此產生有秩序的關 係。例如相似的物種形成同一「屬」(genus),相似的屬再形成同一

「科」(family),如此逐級而上到一種能普遍概括的類目如「動物」

或「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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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賦(endowment)或某種充滿價值意味的概念之層級觀 點:即這世界是由許多簡單的、不能運動的以及沒有感覺的植物,直 到複雜的、能運動的、有感覺的動物所組成,在這序階中,低層由無 機體組成,而人則為這序階之最頂層。

物種概念的這三種面向,其實都是代表著自 Plato 及 Aristotle 以來對物種的類型概念以及物種恆常性概念,我們可以從《創世紀》

中看到,動植物先受造成不同的種類,然後經由生殖力(the power of reproduction)一成不變的傳到現在。因此,物種就代表一種並不只 是這個個體(如貓)而已,而是作為某一類型的一個代表,簡單來說,

什麼是物種以及物種是怎樣產生的,它的答案就是物種是代表某些先 在的存在的表現形式,用 Plato 的說法就是「模」(eido)的反映,

而物種是以一種可以超越時間的觀點代代傳遞下來。換句話說,本體 的存在是從個體之間形態的相似性來導出的,而這形態的相似性就成 為識別物種之準則。

因為上述的這種「模」的概念,物種的存在的形式及定義也就被 限制了,因為自然界中的萬物之多形態之呈現,它們都是虛的、暫時 的,只有隱身在這些多彩多姿之形式背後的固定的本體或模才是實在 的。這種物種存在的意義進而也決定了大自然的基本性格,即是一種 既成的世界。

對此種固定的物種之定義,Darwin 從生物或物種的多樣性得出他 個人獨特的看法,為何要以物種的形式存在呢?這存在的意義為何?

Darwin 對 這 些 問 題 之 看 法 可 由 如 下 數 點 來 分 析 ( 張 昀 , 1998 : 127-128)

物種的分異是生物對環境異質性的應答:因為有不同的環境,也 就須要有不同的生物,而生物的不連續性是生物對環境的不連續性的 適應對策。如 Darwin 指出的,分布廣、擴散大的常見物種極易發生 變異、各地區內大屬比小屬更易出現變種、變種的分布範圍受到較大 的限制。

物種間的不連續抵消了有性生殖帶來的遺傳不穩定性:因為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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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的不確定,所以上下一代的遺傳或繁衍是相對的不穩定,因而唯 有物種間的不連續性才有克服此一環境變異所帶來的挑戰。

物種是進化的要件:也就是說透過物種的更替(包括新的物種的 形成與舊有之物種的滅絕)以保持生態或大環境的平衡,以確保自我 的生存。

物種是生態系統的功能單位:簡單的說就是不同的物種因為不同 的環境而表現出不同的適應特徵,也因而在這生態系統中佔有不同的 適當位置(niches)。

質言之,Darwin 對物種的存在的意義是與以往的僵化的物種之定 義截然不同,根據 Darwin 的觀點,類型(模是這模式背後的本質或實 在)只不過是任意劃分的結果,類型不是為了背後的實在呈現,進化 才使得物種的存在有意義。換句話說,物種的變化是適應環境的結 果,有機體的形式是須要在一個歷史的及視情形而定的生命過程中進 化而來(邱連煌譯,2004:13)。

當我們接受這種進化的觀點後,我們便承認以下數點:第一:承 認物種是可變的,且它的變是為了適應外在環境而變;第二:承認物 種原本的及變異後的特徵皆是透過遺傳而來的;第三:進化的解釋須 排除超自然的因素,回到自然中、經驗中來尋求解答。

鑑此,藉由 Darwin 對物種的觀點,我們可以接著來論述這有機 體形式的改變的原因。Darwin 進化論第二個值得我們注意的概念是 Darwin 認為有機體形式的改變,乃是由於變異及選擇過程的結果所 致。Darwin 認為一切生物都能發生變異,且至少有一部份可以經由遺 傳將變異傳給後代。而變異的原因,最重要的是物種與環境的交互因 素所造成,諸如:環境的直接影響、器官的使用與不使用的效果等。

再者,Darwin 也認為在這大自然的環境中,存在有大量的變異,同種 個體之間存在差異,因而它們的生存及繁衍的機會在同樣的生存條件 下便有所不同或不均等了,只有具有有利於生存繁殖的變異的個體能 有相對大的生存繁殖機會。用 Darwin 的話來說:

「一切生物彼此之間及生物與其自然生活條件之間有著多麼複 雜密切的關係;因而構造上那些無窮無盡的變異,對於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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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在變動的環境下生存,可能是很有用處的」(舒德干譯,2005:

55)。

既然具有優勢的變異是有利於生物的生存,相對的,任何有害的 變異就可能招致滅絕。Darwin 把這種有利於生物個體的差異或變異的 保存,以及有害變異的毀滅,稱為「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舒 德干譯,2005:55)

自然選擇對物種來說是具有重要的意涵的,因為它是改變進化的 機構置,其意涵可由如下幾點來看(尉遲淦、鈕則誠譯,1983:53-55)

(一)自然選擇是個過程:即生物族群組織的改變是因為自然選擇逐 步的侵蝕所造成。如前面所言,個體因為獨特的變異,決定了它是生 存還是滅絕,能繁殖或不能繁殖,而這都是自然選擇的過程。

(二)自然選擇與適應是一體兩面的:即同種生物的每一代都要面對 不同的時空環境,而能生存下來的(也就是經過自然選擇),也就是 代表這一代的物種能適應這環境。因此,談論自然選擇的過程也就是 在說明適應的過程。

(三)自然選擇被理解成一個作用在生物族群上的過程:即物種乃是 獨特個體所構成的族群,雜交繁殖,源於同一祖先,而非共同擁有若 干必要的特質。也就是說,個體可被視為是某一物種的一個成員,但 它同時保留著個別的獨特性。而這樣的想法有別於那種相信所有屬於 一類物種的個別成員,必須擁有一套共同的必要特性(因為這種想法 或觀念就有可能回到如前面所說的 Plato 的模的思維之窠臼中)。

對於自然選擇,如下的陳述可說是極為生動的描寫(舒德干譯,

2005:78)

同一綱內生物間的親緣關係,可以用一株大樹來表示,我認為這 個比喻很能說明問題。綠色生芽的樹枝,代表現存的物種;過去 年代所生的枝條,代表那些長期的、先後繼承的滅絕物種。在每 一生長期內,發育的枝條竭力向各個方向生長延伸,去遮蓋周圍 的枝條並使它們枯萎,這就像在任何時期的生存鬥爭中,一些物 種和物種群征服其他物種的情況一樣。在大樹幼小時,現在的主 枝曾是生芽的小枝,後來的主枝分出大枝、大枝分出小枝。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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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分枝相連的舊芽和新芽的關係,可以代表所有已滅絕的和現存 的物種在互相隸屬的類群中的分類關係。當大樹還十分矮小時,

它有許多繁茂的小枝條,其中只有兩三枝長成主枝幹,它們一直 支撐著其他的樹枝並存至今。物種的情況也是如此,那些生活在 遠古地質時期的物種中,能夠遺傳下生存著的變異後代的,確實 寥寥無幾。從大樹有生以來,許多主枝、大枝都枯萎、脫落了,

這些脫落的大小枝幹,可以代表那些今天已沒有留下存活的後 代、而僅有化石可作考證的整個的目、科和屬。有時,也許看到 一條細而散亂的小枝條,從大樹根基部蔓生出來,由於某種有利 的條件,至今枝端還在生長,這就像我們偶然看到如鴨嘴獸或肺 魚那樣的動物一樣,它們可以通過親緣關係,哪怕是以微弱的程 度,去連接兩條生物分類的大枝。顯然,這些低等生物是因為生 活在有庇護的場所,才得以從激烈的生存鬥爭中存活下來。這棵 大樹不斷的生長發育,從舊芽上發出新芽,使強壯的新芽能生長 出枝條向四處伸展,遮蓋住許多柔弱的枝條。我想,代代相傳的 巨大生命之樹也是如此,它用枯枝落葉去填充地殼,用不斷滋生 的美麗枝條去覆蓋大地。

如上的 Darwin 之思想,其所強調的是對傳統僵化的、固定的形 式作一挑戰,而 Darwin 所強調的思想:過程、生物與外界環境的關 係(適應的過程)及不落入固定的形式等,這些觀念對於 Dewey 來說,

實則介紹了一種思考模式,這種思考模式最終必能改變知識之邏輯,

更會連帶的影響到道德、政治與宗教(Dewey, 1910: 32)。這裡所說 的「改變知識之邏輯」,指的是知識是變化的,因為 Dewey 認為:如 按照進化論的看法,具有神經傳導作用的有機體乃由生命最低層的形 式或物質中進化而來。相似的,知識也是依照有機體的進化之階段與 結 構 而 定 , 所 以 , 知 識 並 不 是 表 現 或 複 製 客 觀 的 存 在 (Dewey, 1883:20)。在此,Dewey 所肯定是知識之流動性,因為有機體之生活 有賴其與環境之勢力間維持一種平衡,二者皆可能改變,而知識即發 生在維持及發展生活之歷程中,觀念成為一種指導、幫助個體之適應 行為的工具,用於有效適應及控制環境。Dewey 指出:假使有客觀的 存在,它也是永不被認知的,也不可能被認知的(Dewey, 18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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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Dewey 接受 Darwin 之進化思想,因為 Darwin 將改變或變 化的重要性強調出來了,在舊的思想體系裡,作為科學看待的知識顯 然地且絕對地意謂著脫離變化,而強調不變。在新的實驗科學中,我 們是從正相反的方式獲得知識的,也就是憑藉有意地設置一種確切而 特定的變化進程來獲得知識(Dewey,1929:68)。進一步的說,Dewey 認為 Darwin 將變化引進到永恆的概念中,這變化與永恆並非是對立 的,如前面所說的,Darwin 是使用「過程」來說明「存在」。因此,

Dewey 指出,經驗與某種高級的東西並沒有所謂的固定不變的差別:

有的經驗所涉及的只是一些未加控制的變化;另一種經驗則是涉及到 一種在指導和控制下的變化。……。通過認識變化之間的關係,並在 這種認識的指導之下採取行動,可將第一類的變化轉為被置於控制之 下的變化(Dewey,1929:67)。這裡,Dewey 在此的觀念可說是 Darwin 的進化觀念諸如:「物種」、「自然選擇」、「適應」、「進化」等概念之 運用,Dewey 強調知識之流動性,也就是要以實驗的態度來面對人的 問題,即有機體與環境之關係的問題:有機體與環境之間須要以有一 種媒介,這媒介就是流動性的知識,以 Dewey 的話來說便是智慧(這 一點留在後面再作介紹)

隨著接受這種有機體和物理環境的相互作用關係,Dewey 認為有 機界和無機界、心與物是沒有鴻溝的。而 Dewey 對生物或有機體的機 能的強調,將機能看作是環境適應工具的看法,也受到 William James

(1842-1910)的影響。

二、William James 的影響

William James、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及 Dewey 這三人,是實用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們分別由不同的角度來表現 實用主義。其中,James 及 Dewey 分別從自然科學或心理學的角度著 手而提出他們的實用主義理論,James 側重研究個人的意識與情感,

Dewey 則將重心放在研究社會文化及道德。對於 James,Dewey 特別贊 許他的《心理學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一書,因 為此書特別強調對心理學資料作生物學研究之重要性,它視生物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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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較機能之分析為重要(高廣孚,2000:13)。也就是 James 的心理 學說融入了 Darwin 的進化論觀點,James 在心理學研究方面,把人的 心理意識活動解釋成有機體對外界環境的適應的一種機能行為。而 Dewey 強調 James 的《心理學原理》之所以重要,原因有二:第一,

這本書包含了 James 後來的哲學基礎,因為他的哲學是建基在心理學 之上的;第二,James 的哲學是科學的,不是玄思的,且這科學,不 是 物 理 學 或 生 物 學 的 科 學 , 而 是 研 究 人 性 的 科 學 (Dewey, 1920:

205)。James 的科學的心理學,從人性以及經驗下手,如此對 Dewey 的思想將發生某種程度的影響。

James 的心理學研究,在一定的意義上來說是他的哲學研究的基 礎,尤其是在意識流、自我意識及純粹經驗等問題上,James 後來則 稱自己的哲學為「徹底的經驗主義」(Radical empiricism)。Dewey 發展了 James 的徹底的經驗主義,提出了「自然主義的經驗論」

(naturalistic empiricism),當然其評價理論之思想根源也受到這 個思想影響。Dewey 基本上接受 James 的經驗觀,但是 Dewey 更強調 經驗是一種活動過程,而不只是一種精神的或心理的事物。如前段所 述,Dewey 將重心放在研究社會文化及道德,也因此,Dewey 用有機 體和環境、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取代 James 的意識流,Dewey 強調 認識本身就是行動,經驗就是生活,一切經驗都是做為行動、過程而 產生和存在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Dewey 在真理觀、人性觀及探究的方法上,

皆是接受及發展 James 徹底的經驗主義的觀點。以下,我們分成數點 來看 James 的心理學及徹底的經驗主義對 Dewey 之影響。

根據 Dewey 的說法(Dewey, 1920: 207),James 注重共通的人性 及個性,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 James 哲學的重要部份都是根據這 兩點而來的。何以如此說呢?蓋在 19 世紀後期出現的 Darwin 進化論 對當時整個西方思想世界都是個相當大的震撼,James 也無法置身於 這股影響之外。以 Darwin 的理論來看,有機體要生存,必賴與環境 保持一種平衡。環境不斷的變化,要求有機體不斷的適應以達到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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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而有機體,包括人類,也在這樣的情形下與社會環境不斷的協 調和適應中求發展及生存。依 James 看來,生活在一個形式與物種不 斷變化的世界中,人生問題就是一個「不適應則死亡」的問題。換句 話 說 ,「 適 應 」( adjustment ) 有 兩 層 含 義 , 其 一 是 「 順 應 」

(accommodation);其二是「適變」(adaptation)(朱建民,1998:

43)。當人們在面對到許多變動的經驗時,有許多的狀況是無法改變 的,我們只能去「順應」它;而在另一種情境下,我們則是可以改變 它,且不應該一味地退縮,因此我們可以「適變」、改造我們的經驗 環境。如上所述,若以這樣的觀點來看,心者,既是自然又是主動的,

或是自然的卻是被動的(邱連煌譯,2004:17)。也就是說,心如果 是當作自然選擇的產物去了解,則「它」(it)必定是一個自然的過 程而非超自然的東西;另外,若心是有用的,即是要去適應環境的,

則它在改變行為和外在環境上,將是主動有用的。

將生物進化的道理引進到心理學來,其實就是把心的作用都歸到 反應的範疇(the category of response)這樣一種觀念來(Dewey, 1920: 208)。James 認為人的心是有助於他在此世界的生活適應的,

這樣心的作用就是一種動作,強調個體的動作並以之為中心,且透過 這些動作來應付外界刺激,這是一種機能心理主義。鑑此,James 主 張人的心理意識活動(包括感覺、思想、意志等)都是大腦的機能,

隨大腦的變化而變化。而大腦的活動,又是有機體對外界環境適應的 一種機能,隨環境之變化,我們之心理意識活動也將隨之變化,如此 方可處於一種平衡的狀態。用 James 的話來說:對於未來目的之追求 及對此目的達成之方法的選擇是心理(mentality)在一種現象中的 標誌與規準(James,1890: 8)。也就是說,把心視為是一種選擇手段 以達到目的的過程。這也是 James 所強調的為了目的而做並表現出對 工 具 的 選 擇 的 動 作 , 才 能 被 稱 為 是 心 靈 的 不 容 置 疑 的 表 現 (James,1890: 11)。

這種對心的作用的強調,對 Dewey 來說是有重大意義的,因為心 不是被動的,並非只是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而已,對主體或有機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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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透過心我們更能展望未來,追求理想和目的,而這種主動性也蘊 含有選擇的意味。以下我們便由 James 對心的主張來了解這種心的共 同表徵:追求未來的目的及選擇達成目的之方法。

在 James 的《心理學原理》一書裡,James 談到意識流或思想流

(the stream of thought),並用思想(thinking)這個詞來代表各 種意識形式(every form of consciousness)(James,1890: 224)。

James 認為人心中所有的印象,都是在意識流當中;每一個印象都與 其它的印象相關,不是孤立區隔的(Dewey, 1920: 210)。James 所強 調的是思想或意識的連續性過程,他指出,思想有五個相當重要的特 徵:(1)每個思想都具有成為個人的意識的一部份之傾向;(2)在每 個人的意識裡,思想總是處在變化的過程;(3)在每一個個人的意識 中,思想都是可感知地連續的;(4)思想似乎總是在處理獨立於它之 外的對象;(5)思想對這些對象中的某些部份感到興趣,而對其它的 部份則不感到興趣,並且時時的加以或拒或迎,簡單的說,對這些對 象作選擇(James,1890: 225)。

思想這五種特徵,簡單來說就是強調思想的連續性,思想並非是 由若干的斷裂、分離的實體所組成之意識,各種心理現象並不由原子 式的方式組成,因為我們的意識包含有實質部份(substantive parts)

及過渡部份(transitive parts)(James,1890: 243),前者所指的 是意識流的靜止部份,這是較易為我們所注意的;後者所指的則是意 識流的飛躍部份,此部份較不易為我們覺察,所以,我們因而容易誤 認意識是間斷的。為此,James 指出,思想或意識並不能用“鏈”

(chain)、“連鎖”(train)來形容,因為思想或意識並不是由一 個個原子式的獨立個體所銜接的,它是一種流。我們用 James 的話來 說:形容意識最自然的比喻是“河”(river)或“流”(stream) 往後我們只要談到意識時,我們只管稱之為思想流或意識流,或者是 主觀生活之流(the stream of thought, of consciousness, or of subjective life)(James,1890: 239)。

受到這種思想流的觀念的影響,Dewey 認為有機體與其週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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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有一種從未間斷的敏銳接觸,而這種敏感性正是有機體之行為的 特點。所謂的敏感性,Dewey 指的是領受(having)與認知(knowing)

的問題。也就是說,人們在領受事物時,並未對這接觸的事物加以分 辨或「意識」;只有在我們有需求時,我們才會分辨這事物的意義。

因為人有需求,需求須要被滿足,這種組合成為一種「需求-滿足」

的循環,這種「需求-滿足」也是 Dewey 所重視的「刺激-反應」的問 題。對 Dewey 來說,他強調的「刺激-反應」的聯繫是一種有機的了 解,而非機械的解讀。Dewey 曾以燭火與小孩為例,他指出:小孩的 手碰觸到了燭火,才因灼痛而收回。就是因為被火燒到,因此在往後 的情境中,火對這小孩來說就形成了一種特殊意義的火,一種會灼傷 人的火,因此看到燭火,會有縮回手的動作。它的意義與火能照明、

火能產生熱的用途截然不同。也就是說,火必須放在一個較廣的脈絡 或較完整的行動下來理解,火可以是每個人的意識中的一部份;在每 個人的意識中,火是不斷的變化的;在每一個人的意識中,火都是可 感知地連續的,因為,無論我們如何地不想去注意它,它依然如是的 燃燒著;火是我們思想中的對象;因為被灼傷,所以我們選擇性的注 意到它。

另外,James 的徹底經驗主義(Radical Empiricism)的論點也 是從 James 的心理學衍生而出的。前面已指出,James 強調思想或意 識的連續性過程,也就是說,James 強調經驗的連續性。他在《真理 的意義》(The meaning of truth)一書中有一段話是這麼來形容他 的徹底經驗主義(James, 1975: 6-7):

徹底經驗主義包含一個預設,其次是一個對事實的陳述,最後是 一個概括的結論。所謂的預設,指的是在哲學家中,唯一可以展 開辯論的是那些可以從經驗來加以定義的事物(具有不可經驗的 性質的事物可以任其存在,但它們不可以成為哲學辯論的題 材)。事實的陳述是:事物間的關係,無論是連結的(conjunctive)

或是分列的(disjunctive)的關係,都與事物本身一樣恰恰是直接 的、個別的經驗的對象。概括的結論是:經驗的各個部份通過關 係而接連在一起,這些關係本身也是經驗的組成部份。簡而言

(19)

之,我們直接接觸到的宇宙,並不須要任何外來的、超驗的連繫 來支持,而是它們自身就具有一個相連的或連續的結構。

從 James 的徹底經驗主義來看,他只承認經驗所及的對象,而各 個經驗到的對象之間乃是有關係的,因為意識內容是一個整體,也就 是他所說的“流”。這裡,James 的徹底經驗主義便隱含了若干論點,

根據郭博文先生的看法,他認為 James 的徹底經驗主義是要解決知識 論與形上學的困難與問題,他舉出 James 的徹底經驗主義的意圖有數 種(郭博文,1990:11-21),它是要解決:(1)知識論上主體與對象、

能知(the knower)與所知(the known)之間的關係問題;(2)兩 個不同的心是要如何對相同的對象作認識的問題;(3)從知識論上的 結論來推衍出 James 的形上學所包含的意義。研究者認為,這三點都 很重要,尤其是對 Dewey 的思想的影響。但這三個觀點其實可用“純 粹經驗”(pure experience)此一概念,進而說明 James 的徹底經 驗主義的觀點對 Dewey 的影響。

所謂的純粹經驗,也是由 James 的思想流或意識流的概念的延 伸,James 把直接的生活之流叫做純粹經驗,而這純粹經驗為人的反 思及概念性的範疇提供物質材料。James 指出(James, 1976: 4):如 果我們一開始就設想世界上只存在一種原始材料或素材(primal stuff or material),一切事物都由它組成,而且,如果我們把這種 材料稱為“純粹經驗”的話,那麼認知活動(knowing)就可能容易 地被解釋為純粹經驗的各個部份相互之間的一種特殊關係。在此,

James 強調意識(consciousness)及認知的功能,認為沒有任何原始 材料或存在性質能獨立促成我們關於物質對象的思想。但是我們在經 驗的過程裡就涵有思想的功能,為了扮演這一功能,必須求助於存在 的物質。這一功能就是認知(James, 1976: 4)。進一步說,James 所 強調的是認知的功能,它可以在純粹的經驗中扮演好一種角色,也就 是聯繫知(the knower)及被認知的對象(the object known)。對 James 來說,純粹經驗本身並不具有任何性質,它在一種關係中是物 質,在另一種關係中卻可代表一種意識;或者說在某種意義上是被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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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的對象,而在另一種意義上則為能知。James 強調的認知功能,是 一種機能上的區別,物質與意識、認知對象及認知者、主觀或客觀等 都只是在這種機能下來作區別。心靈或意識內容只是純粹經驗的一種 組合方式,物質或物理對象也只是純粹經驗的另一種組合方式而已。

也就是說,我們所經驗的世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個經驗現 象從一種角度看就成為物理事件,由其它角度來觀察就成為心理事 件,這樣的物理或心理的事件的界定,是由經驗在不同的脈絡和關係 所造成的,物理的或心理的性質並非經驗本身所具有的(郭博文,

1990:20)

就上所述,James 的心理學所強調的意識,仍保有傳統經驗主義 的觀點,認為意識是一個獨立的領域。對 Dewey 來說,他將 James 的 所著重的個人意識與情感轉到了社會文化面,認為人的心靈活動是對 環境進行適應性反應的工具。我們以火的例子再作深入的了解,火當 作一種對象(object),對象意指一種智慧的探究結果(the result of an intellectual investigation),它應該以一種關係的、有機的角 度來視之,構成經驗的世界的基本單位並不是一個個獨立的「事物」

(things),而是各種事物之間的連結關係和變化過程,也就是「事 件」(events)。因為火在未被經驗到(如被它灼傷)以前,它是存在 的,我們可以將這種存在稱為「先在的存在」(antecedent reality),

它只是一種「題材」(subject matter),但是一經過小孩的手碰觸到 了燭火,小孩的手才因灼痛而收回,這時原初這個非認知的情況,這 些感覺與料(data)給了小孩刺激,激起了他心中的疑問,這時心靈 活動對環境(火)進行適應性反應,心就成為一種工具,也就是認知 活動將順勢而起了,這時候的火便成為是一種「知識的內容」(content of knowledge),後來經過小孩的探究,經過了許多的思考過程,最 後對火所下的判斷就是「知識對象」(object of knowledge)。這火 由「題材」、感覺與料到「知識的內容」,最後成為「知識對象」,它 在不同的角度就成為不同的「東西」,如前所述的,我們所經驗的世 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個經驗現象從一種角度看就成為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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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由其它角度來觀察就成為心理事件,這樣的物理或心理的事件 的界定,是由經驗在不同的脈絡和關係所造成的,物理的或心理的性 質並非是經驗本身所具有的。

因為 Darwin 的進化論、James 的心理學及徹底的經驗主義的影 響,Dewey 重視對具體特定事物作說明,也就是所謂經驗的邏輯:經 驗是活生生的生命與它所處的外在物理的或社會的環境所進行的一 種交互作用,是一種自發的作用和被作用。經驗是一種具有「預期」

的、向未來性的特徵,因為這特徵,才使得經驗具有實驗形式。這種 預期的、向未來性的概念的強調也是 Dewey 在此時期最重要的思想特 徵,這一點也引起了 Dewey 轉向工具主義的主張,一種在他的第三個 思想期(自然主義階段)的主張,在自然主義階段裡,Dewey 主張要 以一種批評性的、反思性的態度來面對、考究我們所遭遇的具體、充 滿不確定之情事。以下我們便轉到 Dewey 的第三個思想期:自然主義 階段來做說明。

參、自然主義階段

Dewey 曾 將 其 哲 學 稱 為 「 經 驗 的 自 然 主 義 」( empirical naturalism)或「自然主義的經驗論」(naturalistic empiricism)

或叫做「自然主義的人文主義」(naturalistic humanism)(Dewey, 1925: 10)。而他所謂的自然主義,是指我們的思想和行動都是我們 人類這種生命有機體和環境相互交感的表現或結果(陳特,1994:

192)。也就是說人不是外在於、超越於自然世界而為的另一種存在,

人的思想與行為等一切經驗活動,都是發生在自然之內的「自然事 件」。也就是說「經驗不只是在自然中出現,也是針對自然而發」

(experience is of as well as in nature)(Dewey, 1925: 12)。

這種「經驗的自然論」「自然主義的經驗論」或「自然主義的人 文主義」就是受到新的生物學及以生物學為基礎的心理學的影響,再 加上強調實驗精神的自然科學的促成(Dewey, 1920: 127),這對本時

(22)

期 Dewey 的思想有著重要的意義。對 Dewey 來說,接受生物學上的進 化論之觀念意謂著接受了連續性(continuity)的觀念:有機體與環 境之關聯;他也接受了實驗科學的觀念,此則意謂強調經驗之中包含 的思考內涵。而這二者與經驗的關係為何,以下便由 Dewey 對經驗的 本質的了解來述說。

Dewey 指出:他把經驗看成是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

(interaction),這是我的起點(Dewey, 1939: 16)。有機體會與環 境作互動,有機體並不是呆站在那不動,等著事情去發生的。有機體 依它們自己或簡或繁的結構(structure)作用於環境。結果,環境 中的變化又反作用(react upon)於這些有機體及有機體的活動。這 樣這些有機體經歷(undergoes)並承受(suffers)自己行為的結果。

這交互作用因生物或有機體要適應環境,而對它的環境有所作為,且 環境因這作為又產生變化「回饋」給有機體,如此循環不已。因此,

Dewey 把這種「作為」(doing)與「承受」(suffering)或「經歷」

(undergoing)的形式的密切關連,就稱之為經驗(Dewey, 1920:

129)。這樣的強調交互作用,Dewey 的用意是要突顯出毫無聯繫的動 作和毫無聯繫的體驗都不是經驗。因為只有經驗的對象而沒有心的作 用,或者只強調心的作用而忽略對象的重要,都將落入一種二元論的 非此即彼的困境裡。因此,Dewey 接受 James 的影響,將經驗範圍擴 大,把人的認識、信仰、意識所及的經驗都納入經驗的範圍,我們所 經驗的事物包含人們所追求、喜愛、相信的東西。深入而言,Dewey 把 經 驗 視 為 是 如 James 所 說 的 那 個 具 有 兩 套 意 義 的 字 眼 ( a double-barrelled word)。一方面指的是有機體的活動與過程;另一 方面則是指經驗的對象(林秀珍,1999:23)。Dewey 說:經驗不僅包 括人們做了些什麼(do)和遭遇些什麼(suffer),他們追求些什麼,

愛些什麼,相信和堅持些什麼,而且也包括人們是如何的活動和因這 活動而受到回應,他們怎樣操作和遭遇,他們怎樣渴望和享受,以及 他們怎樣觀看、信仰和想像的方式-簡單的說,能經驗的一切過程 (Dewey, 1925: 18)。這樣去強調具有兩套意義的理由乃是經驗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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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統一中並不具有一種動作與材料、主觀與客觀的區別,而應該是 將經驗視為一個在不可分析的整體中包括著有機體的活動與過程及 經驗整體對象的(Dewey, 1925: 18)。

這樣的經驗內涵所強調的包括下列幾項:(1)經驗的主體之心的 主動性與行為;(2)經驗主體所處的環境;(3)一種交互作用的結果。

如此的內涵所構成的經驗代表一種「變動」的意涵。換言之,所謂經 驗是變動的,它的意思是說,我們所經驗的某事物與其它的事物是處 在相互作用的過程的,正如 James 所說的「流」,這經驗是不間斷的,

無論這些事物彼此間的距離有多遠,而由於我們處在一種不斷的變化 的經驗,一種經驗會引起其它經驗的改變,因而我們對各個事物的經 驗就必須同時以前述這雙管的意義來看待。對此,Dewey 說:當經驗 同生活過程結盟,感覺被視為具有重新調整的特點時,所謂的感覺原 子論就徹底的消失了。於是,結合感覺的超經驗理性的綜合功能也不 需要了(Dewey, 1920: 131)。也就是經驗以有機體的活動與過程及經 驗的對象的角度來對待,如此的經驗是具有解放的力量的,因為經驗 意謂著迎向新事物,為我們排解對過去的堅持,它揭示新事實及真理 (Dewey, 1920: 132)。對這種解放的力量的強調,這種解放所產生的 事實及真理,就是對於科學所強調的「實驗」精神的注重。

如上述的概念,經驗一詞是具有雙重意義的,我們所經驗的對象 不可能只限定於「固定意味」的經驗,或者稱之為「歷史」。對 Dewey 來說,這對象是有意義的,因為 Dewey 將經驗區分成原初經驗(primary experience)及次級經驗(secondary experience)。前者所代表的 是一種可產生問題的題材,且這種初級的、未加反省思考的材料為次 級的經驗提供了反省的第一手材料;後者,則是一種對粗糙經驗加以 反省、檢測的經驗。也就是說,初級經驗是種含有少量思考成份、是 一種在整體未加以系統化反省分析的粗糙經驗(gross experience);

而次級經驗,則是一種包含有目的、步驟,運用理性分析,將粗糙經 驗反省精鍊成純化的經驗(refined experience)(Dewey, 1925:

15-16;李常井,1985:6;林秀珍,1999,17)。這樣的區分是帶有

(24)

實驗意味的,Dewey 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問題。他認同 Kant 的 說 法 : 沒 有 概 念 的 知 覺 是 盲 目 的 ; 沒 有 知 覺 的 概 念 是 空 洞 的

(perception without conception is blind, conception without perception is empty),但不同的是,Dewey 認為感覺與思想的差異 發生在反省探究的過程之中,而這二者是憑藉著外在地採取行動的運 作而結合起來的(Dewey, 1929: 137)。Dewey 並指出如下數個重點:

(1)在實驗性的認知活動(experimental knowing)中,總是有某些經 驗題材事先存在著,這種經驗題材起源於自然原因,但是它的發生,

並不是在控制之下的,所以它是不確定的和有問題的。原來的經驗對 象是由於有機體與環境間自然發生之交互作用所產生的,而這些經驗 對象本身既不是感覺的、也不是概念的,更不是這兩方面的混合。精 確地說,這些經驗對象就是我們日常未曾經過驗證的經驗中的質性材 料(the qualitative material of all our ordinary untested experience)(2)為 了使得探究過程能順利地達到一個適當地驗證的結論,使之為人們接 受,才有意地劃分感覺的素材(sense-data)和具有解釋性的觀念

(interpretive ideas)這種區別。(3)所以這個區別的每一方面都不是 絕對的和固定的,而是偶然的(contingent)和嘗試性的(tentative)。

當我們發現了觀察的素材為我們提供了較好的證據時,以及當科學的 發展為我們提出了更有指導作用的假設時,我們對於這個區別的各方 面都是可以加以更正的(revision)。(4)所有選作素材之用的材料和 選作調節原理之用的材料經常地互相檢視,在這一方面的進步便相應 地引起了另一方面的改進。這素材及調節的材料,二者一併地發生作 用,而把原來的經驗材料重新加以整理,構成一個新的對象,使它具 有被理解或被認知的特性(Dewey, 1929: 138)。

在這裡,感覺的素材是指導如何選擇觀念的標誌(signs),觀念 一經提出後便會引起新的觀察,而這二者的結合也就決定了最後的判 斷或診斷以及診斷的程序。也就是說,原初經驗是無所不在的,一旦 有機體與環境交互作用時,原初經驗就變成有問題的、不確定的因 素,有機體為了適應環境,產生了反省的心理現象,也因此有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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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同時,原初經驗也因此具有實驗的性質,因為它是提供給次級 經驗原料的素材,用原初經驗來作為證據去檢視不確定的情境是否已 達到另一個暫定的情境。

在自然主義階段,Dewey 以一種批評性的、反思性的態度來面對、

考究我們所遭遇的具體、充滿不確定之情事,他強調我們必須先從一 堆呈現在我們周遭的事情,根據這些事情的性質來選擇出那些可以說 明問題的性質的東西。因為這些選擇是有意的,是刻意被操作而鑑別 出來的,它們也因而成為素材。他把這些素材稱為是可以感覺的,只 是因為感覺器官在產生它們時發生了作用。進一步的,我們可以把對 它 們 的 陳 述 公 式 化 , 使 它 們 成 為 原 初 存 在 的 命 題 ( primitive existential propositions)的題材(Dewey, 1929: 143)。這種反思 性的重視,所強調的便是一種實驗性質的科學精神。

如上所言,本時期的 Dewey,把人視為生物有機體,並將人的實 踐活動歸結為有機體對環境的適應作用,把經驗歸結為有機體與環境 間的交互作用。經驗是有機體與世界連續地交互作用的產品,有機體 在這交互作用中以一種主動及被動相結合的過程與環境建立關係。一 種經驗,必須是所經驗的事物與能經驗的過程之間發生密切關係,對 Dewey 來說,這樣的經驗才是完備和圓滿的。Dewey 說(Dewey, 1939:

143):

我們在所經驗到的材料經驗其歷程而達到完滿時,就擁有一個經 驗。……。一件作品以一種令人滿意的方式完成;解決一個問題;

一個遊戲結束了;無論是吃一頓飯、下一盤棋、進行對話、寫書 或者參與選戰,都會有圓滿的發展(rounded out),它的結果是一 種完備(consummation),而不會是一個中斷(cessation)。這一個 經驗是一個整體,其中帶著它自身的個性化的性質以及自我滿 足。這是一個經驗。

雖然本文對 Dewey 的思想時期作分割,但從上所述可以看出 Dewey 每一個時期的思想大抵上是漸漸為走向後期思想的意圖而準備的:自 然主義的人文主義。以下,我們便由前面所介紹的 Dewey 之思想來綜

(26)

論其思想之核心概念。

第二節 Dewey 思想之核心概念

在前一節裡,研究者將 Dewey 的思想分做三階段來介紹。在唯心 論階段,Dewey 從 Kant 那了解到心的主動及被動的作用;從 Hegel 那,

Dewey 將心及外界的存在放到了「有機的統一」的脈絡中來談;在實 驗主義階段裡,Dewey 不再拘泥於抽象的強調總體、聯繫和統一的 Hegel 主義,轉而注重一種態度-實驗精神,即 Dewey 不再運用客觀 唯心的整體觀來證明這有機的聯繫,轉而以實驗的態度來嘗試說明他 所重視的「關係」;在最後的自然主義階段,Dewey 以經驗的概念來述 說他的思想。如上的思想延續,我們可用幾點特點來敘說他的核心思 想:

壹、變化(change)

人生活在危險的世界中,便不得不尋求安全。而人尋求安全的的 途徑有二:其一是通過行動改變世界;其二是在情感及觀念上改變自 我(Dewey, 1929: 3)。遠離危險是人的本能,追求安全更是人的需求,

這本是無可厚非,但對於這樣的需求,竟使得人們要去追求一種安 定、確定的及能控制的環境,而這樣的影響在思想上便形成了重認 識、精神而輕實踐及物質的現象。

再者,因為人所需的是完善的確定性,在實踐動作中找不到這樣 的完善的確定性(因為有實踐或動作就有危險);所以人們轉而向一 個永恆的終極尋求慰藉。如此,認識的主要任務就只是為了去證明價 值的絕對可靠和持續永恆的實在性。其實,原本有機體(人)會求知,

是因為人為了生活而不得不如此,變化是他們求知的原動力,變化是 人的情緒及欲望的生產器,沒有了變化,我們如何會想要去追求完 備、圓滿的目標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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