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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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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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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函

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傳  真:049-2394934

聯 絡 人:陳佳宜 049-239492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國院中訓字第104130011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8790613301_中山大學招生簡章.doc、8790613302_佛光招生企畫書.doc

、8790613303_臺北大學招生簡章.pdf、8790613304_臺東大學招生簡章.doc、879 0613305_國立臺中教育大學.doc)

主旨:檢送佛光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臺中 教育大學及國立臺東大學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推廣教育 中心等校開設之「公務學程-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

招生資料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國家文官學院自100年度陸續與國內大學院校合作開辦「

公務學程」,為有意學習公共行政相關課程理論知識、增 進專職學能者廣增管道,並提供各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 之潛在參訓人員預先研習行政管理知能,俾利參訓時之學 習;該學程自本(104)年度由本中心賡續辦理。

二、為使「公務學程」參加人員銜接本(104)年7月27日開辦之 委升薦訓練,有意選修人員請依報名時間自行備妥相關文 件報名,計畫書及報名表電子檔另公告於國家文官學院全 球資訊網(http://www.nacs.gov.tw)最新消息欄。

三、請惠予協助將旨揭相關資料刊登於 貴機關所屬網站,及 鼓勵有意願學習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或未來3年具有委任

5

1040062611

■■■■■■

1O_人事處 ■■■■■■■收文:104/03/12

■■■■■■■

有附件

(2)

76

第2頁, 共2頁

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資格者(以技術類科及其他未 具公共行政背景的人員為優先參加對象)踴躍報名。

四、本案參加人員之請假事宜,請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公 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參加學程所需費用請各 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定,優先酌予補助部分費用

五、另有關各校薦升簡進修部分之計畫書業以本(104)年度1月 22日國院中訓字第1041300027號函及2月2日國院中訓字第 1041300049號函檢送,諒達。

正本:中央一級機關、中央二級機關、新北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市政府、新竹縣 政府、苗栗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基隆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內政部警政署、臺 中市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南投縣政府

副本: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佛光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臺北大學(

均含附件) 2015-03-12

1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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