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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科書即是成品,是課程中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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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之音樂課程的內容,以通過 94 學年度教育部審定的藝術與人文教科書為對象進行研究,並探究現職國中音樂 教師對各版本教科書教材組織的看法。本章旨在探討音樂課程相關之文獻,依據 研究目的,蒐集相關文獻以瞭解近年來音樂課程發展之概況、音樂課程編選之原 則,並為本研究分析類目之建構提供理論基礎。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探討音樂 課程之內容,包含教科書的編選制度、教科書的選用原則與音樂課程標準的分析 整理;第二節探討音樂課程之評鑑研究,包含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

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 人文領域、音樂課程的組織類型與統整內涵;第三節列舉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 之相關研究,包含教科書使用之相關文獻與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音樂課程之內容

課程的定義有各種分類觀點,黃光雄、楊龍立(2004)將課程的定義分為五 點,分別是課程如目標、課程如計劃、課程如學科、課程如經驗與課程如成品。

而教科書即是成品,是課程中的重要一環。

教科書影響了課程,而法規影響了教科書。教科書是理想與正式課程的實體,

同時也是教師運作課程與經驗課程之媒介,更是知識與生活經驗之橋樑,內容承 載學科的系統知識,為學生獲得教學訊息的主要來源(廖經華,2001),更是政 府藉以達成教育目標的主要途徑。台灣的教科書編選從統編制到審定制,除政策 的轉變影響了課程的編輯外,課程標準的修訂也影響了教科書內容的編選。因此,

本節將從教科書的編選制度、教科書的選用原則與音樂課程標準來探討音樂課程 的相關內容。

(2)

一、教科書編選制度

長久以來,台灣的教科書編選制度,一直都受到政治及政策法令因素的影響

(詹正信,2000)。根據閻立欽(2000)表示,教科書編選制度(systems of textbook compilation and selection),是指教科書的編輯、審查和選定制度。而教科書的編 選制度,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分別為:(1)統編制度: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依據課 程標準,負責統一編輯教科書,適用於全國各校,民間不得自行編輯出版。(2)審 定制度:民間出版業者可自行編輯出版教科書,在通過教育行政部門依據課程標 準審核通過後,供各地的學校使用。(3)自選制度:民間出版業者自行編輯出版教 科書,不需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各級學校可以自行選用。

教科書的供應與時代背景、教育政策、編審制度等有很大的關連性(吳正牧,

1994),因此台灣的教科書編選制度在各個不同的時代有不同方式。依其特徵,

大致上可區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統編制時期

民國57年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暫行課程標 準,明令國民中小學的教科書全部由國立編譯館負責編輯供應。因此,自九年國 教實施以來,國中小的教科書都是由國立編譯館編輯,特定組織的出版商印製,

臺灣書局負責配發。但是統編制度仍有缺失存在,常遭人詬病,例如:意識型態 的問題、內容編排上有重複的情況、課本配發至各校的時間問題等。

(二)統編制為主,審定制為輔時期

在民國77年2月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決議事項中,建議教科書應採統編審定並 行制,並逐漸改為審定制。教育部遂從78學年度起,開放國中、國小藝能科、活 動科,79學年度再開放非關升學之選修科目,由民間業者編輯,在通過國立編譯 館的審定及核價後,即可發行。民國80學年度亦開放了國小音樂、唱遊、體育、

(3)

美勞等四科為審定制。民國82年9月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課程標準,決定從85學年 度開始,逐年全面改為審定制。而在國中部分,教育部在民國83年的課程標準中 宣布:「與聯考有關的科目仍由國立編譯館統一編輯,其餘科目均為審定本。」

這時期的教科書採行的是統編制為主,審定制為輔,國立編譯館仍繼續編輯國語、

數學、社會、自然、道德與健康等五科,這是為了確保教科書供應及品質,而其 所編輯的教科書亦需送教育部審核。

(三)統編制與審定制雙軌並行時期

民國84年6月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教科書審查暫行作業程序」和「國民小學 教科書送審暫行注意事項」,正式打破國立編譯館教科書一元化的獨佔,各教科 書書商都紛紛投入教科書的研發及編輯。

(四)審定制為主時期

90學年度正式上路的九年一貫課程,使國中小教科書有了新的選擇方向。民 國90年教育部公布的暫行綱要實施要點中規定:「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應依據課 程綱要編輯,並經由審查單位審定通過後,由學校選用。」各校應成立「課程發 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於學期上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 規劃、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等。另外,學校可因 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但全年級或全校且 全學期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交「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因此,除了統編本 和審定本之外,又多了一項教師自編的教材可選擇。

現階段的教科書編選制度是以審定制為主。教科書開放審定制後,雖帶來教 材多元化的結果,但版本多元亦引起社會各界對教科書品質的重視與關注。審定 制在出版商的競爭之下,教材內容較多樣化,教師也有較多的選擇;然而版本的 不同,卻會造成學生在轉學時產生教材銜接的困難;另外,各版本教材內容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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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將進行各版本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 書之音樂課程的內容分析與評鑑,以了解教科書編選制度開放之後各版本教科書 關於音樂課程的編輯情形。

既然課程如成品,而成品之犖犖大者即為教科書,則一本好的教科書勢必會 對課程與教學有正面的影響。國內外有諸多學者皆對教科書的選用原則提出看 法,以下將分別探討之。

二、教科書選用原則

Boyd 認為教師若能擁有一冊良好的教科書,教學上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引 自林玉體,1993)。教科書的選用十分複雜,牽扯到的層面很多,除了關係到教 學專業上的決定外,還包括行政決策、經濟方面的考量、人事安排等(Sheldon,

1988)。國內外的學者針對教科書的選用原則及規準,提出了許多的見解。

黃振球(1989)將遴選教科書的標準分為內容與形式兩方面:

1、內容方面:

(1)選材:配合教學目標、適應社會需要與時代精神、適合學生程度與興趣、

內容充實而有體系、有助於學生自學輔導、保留彈性以便教師增刪。

(2)文字:簡明生動而不空泛、富暗示性以啟發學生思考、音節和諧便於朗讀、

結構緊密前後連貫、運用適當的語句來顯示每課重點。

2、形式方面:大小為瑞典式三十二開本、裝訂牢固、紙張潔白無反光、印刷上字 跡清楚,以楷書為主、字體上大小適宜、插圖的顏色鮮明而比例適中。

張祝芬(1994)將教科書的評鑑規準分為17項,分別為內容的範圍與順序適 當、內容正確、內容難度適中、選材具實用性、結構完整清楚、內容無種族歧視

(5)

之偏見、教學目標周延、教學活動妥切、配合教學時數、教學媒體的提供、評量 方式多元化、具學生自學的指導說明、教師手冊解說詳細、版面設計及印刷精美、

作者的專業性、費用合理、售後服務良好。

Gall(1981)、國立台北師範學院(1996)、黃政傑(1987、1994)、黃志成(1997)、

歐用生(1995)在對教科書的評鑑規準上,其見解可歸納成以下幾點:

1、發行與費用(出版特性):包括作者、費用、發展史、版本、發行日期、

發行人、購買順序、數量、特殊條件、師資訓練。

2、物理屬性:包括美感、成分、消耗性材料、耐用性、媒體形式、品質、安 全性。

3、內容屬性:包括使用說明、教學目標、問題取向、多元文化、範圍和順序、

性別角色、時效性。

4、教學屬性:包括評量設計、可理解性、配合性、個別化、教學效果、教學 型態、教學時間、學習者特質管理系統、學習動機、先備條件、可讀性、學生角 色與教師角色。

Schmidt(1981)將遴選教科書的規準分為九大項,分別為出版者與作者、目 標、內容、組織的範圍與順序、教與學的策略、評鑑程序、構成要素、物理特性、

總成本。

茲將上述學者之教科書評鑑規準綜合整理如下表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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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1 教科書評鑑規準綜合整理表

出版特性 物理屬性 內容屬性 教學屬性

黃振球(1989) 配合教學目標、適

應 社 會 需 要 及 時 代精神、符合學生 程度及興趣、內容 充實、有助於學生 自學輔導、保留彈 性以便教師增刪

簡 明 生 動 而 不 空 泛、富暗示性以啟 發學生思考、音節 和諧便於朗讀、結 構 緊 密 前 後 連 貫、運用適當的語 句 來 顯 示 每 課 重 點

張祝芬(1994) 作者的專業性、費 用合理、售後服務 良好、教學媒體的 提供、具學生自學 的指導說明、教師 手冊解說詳細

版 面 設 計 及 印 刷 精美

內 容 的 範 圍 與 順 序 適 當 、內 容 正 確、 內 容 難 度 適 中、 選 材 具 實 用 性、 結 構 完 整 清 楚、內容無種族歧 視之偏見、教學目 標周延、教學活動 妥切

評 量 方 式 多 元 化、 配 合 教 學 時 數、

Gall(1981) 、 黃 政 傑(1987、1994)、

黃志成(1997)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1996)、歐用生 (1995)

作者、費用、發展 史、版本、發行日 期、發行人、購買 順序、數量、特殊 條件、師資訓練

美感、成分、消耗 性材料、耐用性、

媒體形式、品質、

安全性

使用說明、教學目 標、問題取向、多 元文化、範圍和順 序、性別角色、時 效性

評量設計、可理解 性、配合性、個別 化、教學效果、教 學 型 態 、教 學 時 間、學習者特質管 理 系 統 、學 習 動 機、先備條件、可 讀性、學生角色與 教師角色 Schmidt(1981) 出版者與作者、構

成要素、總成本

物理特性 目標、內容、組織 的範圍與順序、

教與學的策略、評 鑑程序、

綜合上述,國內外學者對於一般教科書的選用規準,大致上可分為出版、物 理、內容與教學四種特性。出版特性指的是教科書編輯者的相關資料、出版社的 背景等;物理特性指的是教科書的版面設計及材料品質優劣方面的問題;內容特 性是有關於教科書是否符合教學目標、內容是否難易適中、是否具多元性;教學 特性是指單元設計是否能配合教學時數、評量設計方式、教學活動設計等。本研

(7)

究基於研究目的,只針對教科書的內容特性做分析與評鑑研究。

三、音樂課程標準

「課程標準」是教育部編製的課程準則,旨在謀求各級學校教育目標的實現。

課程標準具有規範課程發展和導引教材內容設計的作用,因此必須因應國家政 策、社會變遷和學生需要而隨時加以調適修訂(吳清基、林淑貞,1995)。

課程標準為學校教學活動之準則,除確立教學目標外,其所訂定有關教學科 目、教學時數、教材綱要等,皆為編輯與設計教材之主要依據。課程標準是學校 教育活動的根本依據,為因應國家政策、社會變遷與學生需要,課程標準在實施 一段時間後,必須配合政治制度與教育思想等的改變而適度修訂(吳明清,1994)。

課程標準修訂時首先宜「鑑往」:檢討過去課程標準的利弊得失。其次宜「審今」:

從立國政策、社會變遷及學生需要等觀點,博採眾議,審慎評估。最後宜「知來」:

參考各國課程發展趨勢,預估我國未來課程發展的可能,採前瞻性的教育理念以 導引課程的設計(吳清基,1992)。

音樂課程標準是音樂教學的方針,是教科書編製的依據,也是教材內容的總 體規範,能使教材編輯有一定的遵循方向。我國音樂課程標準自民國37年至今共 經歷十一次的修訂,民國83所修訂的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是九年一貫實施之前的 最後一次課程標準修訂;九年一貫實施之後,教育部於民國92年正式公佈國民中 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民國 83 年公布的國民中學課程標準仍在實施中,政府又發布了新的中小學課 程標準「九年一貫課程」。民國 92 年九年一貫實施之後,在國內造成一些爭論,

學者們亦有相當多的探討與分析,其中教科書全面開放為審定本、課程綱要取代 了課程標準等問題,皆對教科書的編輯產生極大的影響。究竟課程標準與課程綱 要的內容有何不同?對課程的編選有何影響?以下分述這兩者與本研究相關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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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重點。

(一)民國 83 年國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

為因應76年解除戒嚴之後,社會與文化的轉型,尋求教學的連貫性,教育部 乃於民國83年進行國中課程標準的修訂。黃靜芳(2005)的研究中指出,民國83 年國中課程標準的修訂有五點特點,分別為:(1)兼重本教育階段特色與九年一貫 之精神; (2)重視基礎學力,提升人文素養; (3)落實鄉土教育,反映未來社會需 要; (4)尊重學生個性,發展學校特色; (5)顧及現實,朝向理想。

1、修訂目標

此次音樂課程修訂的目標如下(教育部,1995):(1)啟發學生熱愛音樂的興趣,

激發愛家、愛鄉、愛國、愛世界的情操; (2)培養學生音樂的基本知能,增進欣賞 的能力; (3)輔導學生參與各種音樂再現的興趣,提升藝術休閒文化; (4)養成修 己、善群的涵養,增進群體和諧的美德; (5)從直觀的美感經驗,肯定生命的意義,

提升人生的價值。

2、時間分配

改為第一學年每週兩節,第二、第三學年每週一節。

3、教材綱要

共分為樂理、基本練習、歌曲、樂器、創作與欣賞六大類。

樂理部份包含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單拍子與複拍子(複習 2/4、3/4、4/4、3/8、

6/8 拍子),大譜表、音名與唱名法,全音、半音及變化記號,音程與度數,C(Do)、

G(Sol)、F(Fa)大調之調號,教材中有關之術語及記號,大調與小調的構成與關係,

首調唱名法的介紹(瞭解簡譜與五線譜之相互運用),常用連音符的認識,強起、

(9)

弱起拍子及切分音,我國五聲音階,常用各調的正三和絃與屬七和絃的認識,終 止式的初步認識(包括完全終止、不完全終止、半終止),由歌曲教材中作轉調的 初步認識,常用術語及記號之整理與補充。

基本練習部份包含發聲練習、音感練習、視唱練習、節奏與指揮練習、寫譜 練習、聽音記譜練習與樂曲指揮練習。

歌曲部分包含共同歌曲、一般歌曲、補充歌曲。

樂器部份包含中音直笛基本練習,鍵盤樂器的簡易曲調練習,高、中音直笛 吹奏、合奏與重奏。

創作部份包含模仿生活中的各種節奏,創作節奏動作與節奏語言,創作頑固 節奏、伴唱歌曲,創作簡易節奏的合奏,創作節奏樂器,模仿喜愛歌曲之樂句、

重組新曲調,創作四至八小節的曲調,應用五聲音階創作曲調與自由創作曲調(可 配合中國詩詞)

欣賞部份包含演唱與演奏型態的認識,直笛家族的認識,打擊樂器的認識,

吹奏樂器的認識,弦樂器的認識,本國鄉土歌謠及戲曲音樂的欣賞,主要樂曲形 式的欣賞(包括輪旋曲、變奏曲、奏鳴曲等),各國民族音樂的欣賞,不同時代、

不同樂派作曲家之代表作品的欣賞,我國傳統名曲與近代作品的欣賞(包括當代 名作)與傳統戲曲的欣賞。

詳細內容及教材綱要見表2-1-2(教育部,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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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2 民國 83 年國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

類別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樂理 一、複習各種音符與休止符。

二、單拍子與複拍子的認識(複 習 2/4、3/4、4/4、3/8、6/8 拍子)。

三、認識大譜表、音名與唱名 法。

四、認識全音、半音及變化記 號。

五、音程與度數之認識。

六、複 習C (Do)G (Sol)F (Fa) 大調之調號。

七、認識本學年教材中有關之 術語及記號。

一、認識大調與小調的構成與關 係。

二、首調唱名法的介紹(瞭解簡 譜與五線譜之相互運用)。 三、常用連音符的認識。

四、強起、弱起拍子及切分音的 認識。

五、認識本學年教材中有關之術 語及記號。

一、我國五聲音階的認識。

二、常用各調的正三和絃與屬 七和絃的認識。

三、終止式的初步認識(包括 完全終止、不完全終止、

半終止)。

四、由歌曲教材中作轉調的初 步認識。

五、常用術語及記號之整理與 補充。

基 本 練 習

一、發聲練習。

二、音感練習(配合單元、歌 曲、教材作二聲部終止式 合唱練習及自然音程之辨 認為主)。

三、視唱練習(高音譜表音位 練習,包括C、G、F大 調)。

四、節奏與指揮練習(二、三、

四拍子、六拍子)。 五 、 寫 譜 練 習 ( 配 合 單 元 歌

曲)。

一、發聲練習。

二、音感練習(配合、歌曲、教 材 作 三 聲 部 終 止 式 合 唱 練 習)。

三、視唱練習(配合單元教材作 大 小 調 曲 及 臨 時 升 降 音 練 習)。

四、節奏練習(包括強起、弱起、

切分音)。

五、指揮練習(配合單元歌曲 )。

六、聽音記譜練習。

一、發聲練習。

二、音感練習(繼續前學年音 感練習)。

三、視唱練習(增加簡易轉調 練習)。

四、節奏練習(配合一般通俗 音樂節奏模式)。

五、樂曲指揮練習(配合單元 歌曲)。

六、聽音記譜練習。

歌曲 一、共同歌曲(必背四首)。

二、一般歌曲(配合樂理進度,

聯繫各科教材,並符合行 事節令選擇適當之歌曲)。 齊唱曲 70%。

輪唱曲 10%。

三、補充歌曲。

一、共同歌曲(必背三首)。

二、一般歌曲(配合樂理進度 , 連繫各科教材,並符合行事 節令選擇適當之歌曲)。 齊唱曲 70%(編列 3-4 首附 簡譜記譜之歌曲)。 二部合唱曲 20% 。 三部合唱曲 10% 。 三、補充歌曲。

一、共同歌曲(必背三首)。

二、一般歌曲(配合樂理進度,

連繫各科教材,並符合行事 節令選擇適當之歌曲)。 齊唱 70%(編列 3-4 首附簡 譜記譜之歌曲)。

二部合唱曲 20% 。 三部合唱曲 10% 。 三、補充歌曲。

續下頁

(11)

續上頁

表2-1-2 民國83年國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

類別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樂器 一、中音直笛基本練習。

二、鍵盤樂器的簡易曲調練習。

高、中音直笛吹奏、合奏與重奏。 直笛合奏與重奏。

創作 一、模仿生活中的各種節奏。

二、創作節奏動作與節奏語言。

三、創作頑固節奏,伴唱歌曲。

四、創作簡易節奏的合奏。

五、節奏樂器的創作。

一、模仿喜愛歌曲之樂句 ,重組 新曲調。

二、創作四至八小節的曲調。

一、應用五聲音階創作曲調。

二、自由創作曲調(可配合中 國詩詞)。

欣賞 一、演唱與演奏型態的認識。

二、直笛家族的認識。

三、打擊樂器的認識。

四、吹奏樂器的認識。

五、弦樂器的認識。

六、本國鄉土歌謠及戲曲音樂。

一、欣賞主要的樂曲形式 (包括 輪旋曲、變奏曲、奏鳴曲 等)。

二、欣賞各國民族音樂。

三、欣賞不同時代、不同樂派作 曲家之代表作品。

一、欣賞不同時代、不同樂派 作曲家之代表作品(續)。 二、欣賞我國傳統名曲與近代

作品(包括當代名作 )。 三、欣賞傳統戲曲。

資料來源:教育部(1995)。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台北:教育部,356-359。

民國 83 年國中音樂課程標準除了明確訂出教材的六大類別之外,並詳細列出 各教材類別在不同學年所應習得的知識與技能,以達成學習的完整性與連貫性。

4、教材編選要領

83 年音樂課程標準中明訂教材編選的要領,分為課本編選原則與歌曲、歌詞 編選原則,茲將重點整理如下(教育部,1995):

(1)課本編選原則

a.音樂科教本一年級上、下學期各編一冊,二、三年級每學年各編一冊,三學 年共編四冊,每冊應另編教學指引,以供教學使用。

b.教材內容宜參照本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以混合編輯方式編撰之。

c.每冊課本中應分成若干單元,各項教材宜力求適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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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每冊課本應列共同背唱歌曲若干首。(一年級上、下學期各二首,二、三年 級各三首)

e.課本中所用音樂名詞或譯名,應以教育部公布之音樂名詞為標準。

f.課本所用詞句,應淺顯扼要,插圖力求活潑美觀,樂譜務須正確,並附若干 頁五線譜紙。

g.基本練習應配合單元內容,少選單調的訓練教材。

h.樂理教材宜多用簡明之詮釋,避免冗長之文字說明。

i.樂器之插圖應包括演奏之正確姿勢。

j.欣賞教材選擇原則:為一般人較熟悉者、學生易於理解者、樂曲具有代表性 者、有關民族性者、與所唱歌曲有關聯者。

k.創作教材宜生活化、趣味化。

l.各項教材應互相密切配合,並能符合生活環境與時令活動。

m.配合各地實際需要,可酌選適當之鄉土歌曲作為補充教材。

(2)歌曲、歌詞編選原則

a.歌曲選擇應適合學生音域,多選曲調優美動聽、活潑雄壯,富有朝氣、藝術 價值者。

b.歌詞之內容不應低俗粗魯,應選以鼓勵青少年奮發向上,愛家、愛鄉、愛國、

愛世界,且有文藝價值者。

c.歌曲之編選,中、外歌曲均可,宜多採用我國歌曲為原則。

(13)

d.每冊課本內可酌選一、二首簡易英文歌,但除原文歌詞外,須附有翻譯歌詞。

e.每冊課本內有關歌曲,一律採用適當之譯詞或填詞。

f.此外,出版公司可錄製教材之範唱帶及欣賞用之錄影帶,以供教學之用。

(二)民國 92 年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於民國83年修正頒布後,由於新世紀需要新的教育思維與 實踐,教育部認為須進行下一次課程改革之規劃,以凝聚國人對教育改革的共識 與努力。於是於民國87年公佈「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民國92年正 式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確認各階段的課程綱要內涵。其中「課 程綱要」代替「課程標準」,藉以降低教育部對課程實施的規範與限制,提供民 間教科書編輯者及學校實施課程時較大自主性,以具體實踐課程鬆綁之教改主 張。修訂的主要原則有五:重視中小學課程的一貫性與統整性、以學習領域與統 整教學為原則、以基本能力為核心架構、規劃國小實施英語教學、以及縮短上課 時數與建構學校本位課程。

1、修訂目標

此次課程修訂的目標如下(教育部,2003):(1)增進自我了解,發展個人潛能;

(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 (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 (4)培 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5)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 (6) 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 (7)增進規劃、組織與實際的知能; (8)運用科技與資 訊的能力; (9)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10)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時間分配

採比例制: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佔總學習節數之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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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材內容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不再明訂教材的內容,乃強調學生能具有帶著走的能 力,因此,依據課程目標發展出各階段的分段能力指標。國民中學為第四階段,

以下列出第四階段的分段能力指標,如表 2-1-3。

表 2-1-3 藝術與人文領域第四階段分段能力指標

1-4-1 了解藝術創作與社會文化的關係,表現獨立的思考能力,嘗試多元的藝術創作。

1-4-2

體察人群間各種情感的特質,設計關懷社會及自然環境的主題,運用適當的媒體與技法,

傳達個人或團體情感與價值觀,發展獨特的表現。

1-4-3 嘗試各種藝術媒體,探求傳統與非傳統藝術風格的差異。

探 索 與 表 現

1-4-4 結合藝術與科技媒體,設計製作生活應用及傳達訊息的作品。

2-4-5 鑑賞各種自然物、人造物與藝術作品,分析其美感與文化特質。

2-4-6 辨識及描述各種藝術品內容、形式與媒體的特性。

2-4-7

感受及識別古典藝術與當代藝術、精緻藝術與大眾藝術風格的差異,體會不同時代、社會 的藝術生活與價值觀。

審 美 與 理 解

2-4-8 運用資訊科技,蒐集中外藝術資料,了解當代藝術生活趨勢,增廣對藝術文化的認知範圍。

3-4-9 養成日常生活中藝術表現與鑑賞的興趣與習慣。

3-4-10

透過有計劃的集體創作與展演活動,表現自動、合作、尊重、秩序、溝通、協調的團隊精 神與態度。

踐 與

應 用

3-4-11 選擇適合自己的性向、興趣與能力的藝術活動,繼續學習。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4、教材編選原則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中將教材編選的要點分為:教材內容與範圍及 與教材編選原則。分別說明如下(教育部,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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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內容與範圍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應涵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藝術 等的鑑賞與創作,及其與歷史、文化的關係;評價、反思與價值觀的建立;實踐 和應用生活藝術;以及聯絡其他學科等範疇。其技能分述如下:

a.視覺藝術:包含- 媒體、技術與過程的了解與應用;造形要素、構成功能的 使用知識等範疇。

b.音樂:包含- 音感、認譜、歌唱、樂器、演奏等範疇。

c.表演藝術:包含- 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

d.其他綜合藝術之基本技能等。

(2) 教材編選的原則

a.教材編選需依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總綱、教改理念、本領域之課程基本理 念、課程目標、分段能力指標及其他相關資料為參考原則。各校教師可自主編寫 或慎選教材及規劃教學。

b.教材選編應考慮各地區學生的能力、需要、興趣、生活經驗及各校人力與物 力資源、文化特色等條件。

c.教材編選時應把握統整的原則,配合教學策略,讓學生能獲得統整的概念和 系統化的訊息。

d.教材編選組織,宜注意內容的適切性、基本技法的順序性、及各學期教材的 連貫性。

e.教材份量須切實配合教學時數和目標。份量的多寡,可依探究的深入程度、

(16)

涉及的問題範圍、學習活動的方式調整。

f.教材內容之分析、策略、流程,要具備可行性和實用性。

g.教材編選宜秉持課程統整之精神,以主題整合教材,由各類藝術專長教師指 導學生學習。

(三)83年「音樂科課程標準」與92年「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比較

研究者將民國 83 年「音樂科課程標準」與民國 92 年「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綱要」相比較,針對教學科目、教學目標、教材內容與教材編輯等項目,進行分 析與比較後發現,民國 92 年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與民國 83 年國民 中學音樂課程標準較大的不同是:(1)在教學科目上,音樂在九年一貫中與視覺藝 術、表演藝術合併為領域課程; (2)在教材類內容上,九年一貫中不再將音樂的教 材內容區分為樂理、基本練習、歌曲、樂器、欣賞與創作,而是強調能力的培養;

(3)在教材編選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不再明訂教材的內容選擇,它強調的是課程 的整體性,並且更看重統整的精神。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2-1-4:

表 2-1-4 「音樂科課程標準」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綱要」之內容比較表

「音樂科課程標準」

(民國八十三年)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

(民國九十二年)

教學科目 音樂科 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教學目標

1. 啟發學生熱愛音樂的興趣 ,激發愛家、愛 鄉、愛國、愛世界的情操。

2. 培養學生音樂的基本知能 ,增進欣賞的能 力。

3. 輔導學生參與各種音樂再現的興趣,提升 藝術休閒文化。

4. 養成修己、善群的涵養,增進群體和諧的 美德。

5. 從直觀的美感經驗 ,肯定生命的意義,提 升人生的價值。

1. 探索與表現 2. 審美與理解 3. 實踐與應用

續下頁

(17)

續上頁

表 2-1-4 「音樂科課程標準」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綱要」之內容比較表

「音樂科課程標準」

(民國八十三年)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

(民國九十二年)

教材內容 包括六大類別:樂理、基本練習、歌曲、樂器、

創作、欣賞。

強調十大基本能力的培養與分段能力指標的 學習。

教材編選

1. 音樂科教本一年級上、下學期各編一冊 , 二、三年級每學年各編一冊,三學年共編 四冊,每冊應另編教學指引,以供教學使 用。

2. 教材內容宜參照本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以 混合編輯方式編撰之。

3. 每冊課本中應分成若干單元,各項教材宜 力求適當分配。

4. 每冊課本應列共同背唱歌曲若干首。(一年 級上、下學期各二首,二、三年級各三首 ) 5. 課本中所用音樂名詞或譯名,應以教育部

公布之音樂名詞為標準。

6. 課本所用詞句,應淺顯扼要,插圖力求活 潑美觀,樂譜務須正確,並附若干頁五線 譜紙。

7. 基本練習應配合單元內容 ,少選單調的訓 練教材。

8. 樂理教材宜多用簡明之詮釋,避免冗長之 文字說明。

9. 樂器之插圖應包括演奏之正確姿勢。

10. 欣賞教材選擇原則:

(1)為一般人較熟悉者 。 (2)學生易於理解者。

(3)樂曲具有代表性者 。 (4)有關民族性者。

(5)與所唱歌曲有關聯者。

11. 創作教材宜生活化、趣味化。

12. 各項教材應互相密切配合,並能符合生活 環境與時令活動。

13. 配合各地實際需要,可酌選適當之鄉土歌 曲作為補充教材。

1. 教材編選應依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總 綱、教改理念、本領域之課程目標、分段 基本能力指標及其他相關資料為參考原 則。各校教師可自行編寫或慎選教材及規 劃教學。

2. 教材選編應考慮各地區學生的興趣、能 力、需求、生活經驗以及學校人力資源、

物力資源、文化特色等相關條件。

3. 教材編選時應掌握統整的原則,配合教學 策略,使學生獲得統整化與系統性的知識。

4. 教材編選組織,宜注意內容的適切性、技 巧的順序性、以及各學期教材間的連貫性 5. 教材份量應配合教學時數和目標 ,內容份

量的多寡,可視探究的深入程度、涉及問 題的範圍、學習活動的方式等作適切之調 整。

6. 教材內容之分析與教學流程,須具備可行 性和實用性。

7. 教材編選宜秉持課程統整之精神 ,以主題 整合教材,並由各專長教師指導學生學習。

資料來源:黃靜芳(2005)。藝術與人文音樂課程規劃與教材設計之評估研究 ,22-26。

(18)

課程標準與課程綱要在各方面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 程的實施,被視為是國內近半世紀以來最大的課程改革,也代表國內教科書政策 全面從一元化邁向多元化。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中提到各校教 師可自主編寫教材,此外,各教材編選應考慮各地區學生的能力、需要、興趣、

生活經驗及各校人力物力資源、文化特色等條件。然而,教師在工作忙碌之餘,

如要自編所有的課程並不是件容易的工作,大部分的教師還是需要仰賴教科書。

此外,九年一貫實施之後,較強調能力的培養與統整課程,因此在課程設計 與教材內容的選擇上有別於以往的分類方式,然所謂的基本能力如未能以音樂的 基礎知識與技能作為基礎,也將徒流於形式,因此本研究基於研究需要將以民國 83 年國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的教材分類為主,民國 92 年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 課程綱要為輔,將音樂教材的內容分成樂理、基本練習、歌曲、樂器、創作與欣 賞六大類別。

四、小結

綜合本節所述,教科書政策的演變是課程改革中重要的一環,教科書自由化 是教育改革多元發展必然的趨勢。教育改革後,國內中學教育從原有統一的課程 標準、統一的教科書,到今日的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教科書的內容歷經重大 變革;加上教科書全面開放審定後版本增加,需透過研究整理各版本音樂課程內 容的編輯情形,以供音樂教師作為評選教科書之參照。

要選擇出一本適合各校環境、特色或教師需求的教科書,除了教科書的內容 選擇之外,教科書的教材組織也很重要。基於此,本研究將參考相關的音樂課程 評鑑研究,包含民國 85 年的「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民國 87 年的「國 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與民國 92 年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 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建構本研究之「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之音樂課程教材 組織評鑑問卷」,針對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之音樂課程進行評鑑。

(19)

第二節 音樂課程之評鑑研究

九年一貫實施後的教材編選原則,不再明訂教材內容應包含的項目或種類,

它更在乎的是教材組織的整體原則,也就是說不再去探究課程裡面放了哪些內 容,而是去探究所選用教材內容是否符合課程的組織原則。然而,教材組織所應 符合的特性究竟有哪些呢?以下將分析與音樂課程相關的評鑑研究,包括民國 85 年的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民國 87 年的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與 民國 92 年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整理出 教材組織時所應具備的特性,以建構本研究的評鑑類目。

一、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音樂科

我國中小學教科書為因應社會需求,78學年度起,國中藝能科開放為審定制;

國小藝能科亦自80學年度起開放審定,民國85年八月,隨著新課程標準的實施,

國小教科書全面開放,帶動了大量的編輯者及出版商投入教科書市場。然而,國 內學者有感於教科書雖然已鬆綁,卻無任何政府單位或學術團體對藝能科的教科 書評鑑,建立一套具有公信力的評鑑標準,因而於民國85年,由中華民國教材研 究發展協會委託國立台北師範學院,成立了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小 組,針對於民國74至民國78年間修訂完成的國編版音樂課本,及民國75年版的審 定本音樂教科書(國立編譯館版、台聯版、康和版、翰林版)作教材分析的研究。

此研究之教科書的評鑑模式分成出版特性、物理特性、內容特性及教學特性 四大類,研究者基於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僅探討此評鑑研究中的內容特性評鑑模 式,以作為分析藝術與人文教科書的參考。

此研究小組參考Gall(1981)、Schmidt(1981)、師大教育研究中心(黃政 傑,1994)、黃政傑(1987)、黃振球(1989)及歐用生(1995)在教科書評鑑 方面的研究,提出了音樂科教科書在內容特性評鑑重點方面的重點,包含(1)理論

(20)

基礎:依據學科取向之課程理論,學科知識之理論取向與其他; (2)目標:明確性、

周延性、法則性、時代性、前瞻性與其他; (3)內容:學科基本且重要之事實、概 念、原理原則、方法和價值,課程標準之教材綱要,學習內容的正確性、時宜性、

實用性與生活化,觀點均衡公正客觀,符合多元文化觀,教材內容配合兒童身心 發展之需要,內容的可讀性,份量適中能與教學時間配合; (4)組織:順序性、繼 續性與統整性;(5)其他。共分成五大項、25個細目指標。其相關之評鑑標準詳列 如表2-2-1(國立台北師範學院,1996):

表2-2-1 民國85年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音樂科內容特性評鑑重點

評鑑標準 評鑑項目:

內容特性 一般標準 分科重點

1-1 依據學科取向之課程理論

1-1-1 依據學科取向之課程理論 1-1-2 以兒童為中心之課程理論設計

1-2 學科知識之理論取向

1-2-1 符合形式主義(formalism)/關聯主義

(referentialism)/絕對表現主義(absolute expressionism)

1.理論基礎

1-3 其他

2-1 明確性:具體明確 2-1-1 依據教學指引的「預期教學目標」評 鑑

2-2 周延性:兼顧認知、技能、情意及 內容、過程目標

2-2-1 首先比較「預期教學目標」和「單元 目標」,其次再比較「單元目標」與行為目 標。

2-3 法則性:符合部頒課程標準 2-3-1 符合課程標準的教材綱要為主 2-4 時代性:符合時代需求 2-4-1 採用鄉土音樂、傳統音樂和地方戲曲 2-5 前瞻性:符合未來教育趨勢 2-5-1 融合現代音樂教學法

2. 目標

2-6 其他

3-1 包含學科基本且重要之事實、概 念、原理原則、方法和價值

3-1-1 包含理解音樂、表現音樂 、欣賞音樂 的概念與原理、方法和價值

3-2 包含課程標準之教材綱要

3-2-1 符合教材綱要各類別及各學年要項之 內容

3-3 正確性:不違背事實和真理 3-3-1 符合事實與真理 3. 內容

3-4 時宜性:能符合社會及時代潮流 3-4-1 採用鄉土音樂、傳統音樂和地方戲曲

續下頁

(21)

續上頁

表2-2-1 民國85年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音樂科內容特性評鑑重點

評鑑標準 評鑑項目:

內容特性 一般標準 分科重點

3-5 實用性:內容實際可應用於生活中

3-6 生活化:選材內容與實際生活有關

3-5 與 3-6 合併,包含日常生活的素材、

配合與日常生活有關之音樂常識、節慶和 時令的音樂

3-7 觀點均衡公正客觀 ,符合多元文化

觀 3-7-1 能顧及本國文化背景和世界觀

3-8 教材內容配合兒童身心發展之需要

3-8-1 音樂概念的呈現能與兒童音樂概念 的發展配合,音域的發展由窄變寬,節奏 動作能符合兒童肌肉協調

3-9 可讀性:字彙難度及文句長短適

中,敘述流暢易於閱讀 3-9-1 文具簡潔,用字通順易懂

3-10-1 各單元教學內容能配合教學時間 3-10 份量適中 ,與教學時間配合 3-10-2 演唱歌曲能依據課程標準提供之

齊唱、輪唱、合唱曲的規定比例 3-11 難易度適中,能切合該年級多數學

生的能力

3-11-1 教材的呈現能依據多數學生的起 點行為來設計

3. 內容

3-12 其他 3-12-1 附有空白五線譜紙

4-1 順序性:由淺入深 ,由簡至繁 4-1-1 教材內容符合兒童音樂之起始行為 4-2 繼續性:學習內容在不同年級中有

適度地重複與連貫

4-2-1 各年級的教材能適當銜接 4. 組織

4-3 統整性:各種概念相互配合,且與 其他學科保持適切地的關聯

4-3-1 各項教材的配合,能包含其他學科 的概念

5. 其他

資料來源:國立台北師範學院(1996)。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 ,頁 126-128。

各版本教科書之內容特性研究評鑑結果如下(國立台北師範學院,1996):

國立編譯館版的內容顯示出國立編譯館是以十分嚴謹的態度編撰,因此內容 詳細而完整。各項教材的內容都明確的列出預期教學目標、單元目標和行為目標,

沒有遺漏課程標準所列出的教材項目,僅發現部分教材有延後的現象。也因為出 版時間較早,無法兼顧社會的快速變遷與時代潮流,單元歌曲中鄉土音樂和地方 戲曲的份量不多,本土的教材更是少見。選材和活動設計方面較無法迎合兒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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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好和配合生活的素材,有些歌曲和器樂曲難度偏高,這些現象顯示出編輯者以 教師為中心,沒有顧及兒童的心理,可能對國小音樂教學的實務較不熟悉。這套 教科書可以提供正確的音樂學習教材,但教師必須以生動活潑的教學法來引起學 生的興趣,並且補充部分教材以符合潮流。

台聯版的內容採用大量鄉土音樂教材,並介紹台灣本土音樂家及地方戲曲,

符合時代潮流,選材也注意生活化與實用性,活動設計以迎合兒童的興趣與喜好 為原則。本土音樂的取材非常強調閩南語方言,甚至把著名的歌曲也重新配成閩 南語歌詞,不但加重教師負擔,對於教學也沒有太大意義。由於鄉土音樂比例過 高,使得古典音樂家、中國民歌及中國古代音樂故事大量減少,顯出選材的不客 觀,也導致內容無法符合課程標準。雖然可在課本中發現具有創意的活動設計或 適合兒童的歌曲,但顯得非常分散且沒有系統,歌曲也良莠不齊,顯示課本在架 構上的疏失和沒有掌握音樂教學的原則。

康和版的內容取材十分關切當今社會之潮流,校園民歌、鄉土音樂及本土音 樂家在欣賞類別中佔不少比例,歌曲選擇也注意配合時令。然而過分著重鄉土音 樂及流行音樂則未能顧及課程標準及編輯架構之平衡,影響了欣賞類別的結構,

以致不符課程標準。在概念呈現與技能教學方面的音樂理念不夠清楚正確,如在 演唱歌曲比例方面,課程標準之規定應在先有齊唱,接著以輪唱作為合唱之基礎,

在合唱基礎穩固之後才增加合唱曲的比例。但此版四年級齊唱曲偏多,合唱基礎 訓練不夠紮實,六年級又倒回來加強輪唱。教學法中應用奧福及柯大宜,但失之 零星片段,未見有系統之介紹與應用。

翰林版在內容方面,較著重曲目之拓寬,不少視唱曲譜中採用名曲,學生能 同時加強訓練與學會名曲,選材較顧及藝術性及教學之平衡。有考慮到時令之配 合,並反映當今社會重視傳統音樂鄉土教學之趨勢,欣賞方面介紹不少地方戲曲 及本土音樂家。然課程結構則不大符合課程標準,結構不均勻,在教材上有延後

(23)

與不平均的現象。四年級的齊唱曲、六年級的二部合唱曲及五年級的合唱曲都偏 高,六年級二部合唱雖多而不符標準,但至少不是較難之三部合唱偏高,而五年 級兒童只有四年級一年之合唱基礎,就要習唱比例高達 43.7%的合唱曲,不符兒童 歌唱能力發展之原則。

二、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音樂科

民國87年,由歐用生、黃政傑所主持的中華民國課程與教學學會,亦針對國 小的審定版教科書進行評鑑研究。其中,在音樂方面,研究的範圍涵括仁林版、

南一版、康軒版及翰林版第五、六冊的音樂教科書。

此評鑑係採用「文獻分析法」,針對相關文獻進行歸納整理以作為評鑑之基 本架構,再以「內容分析法」進行各版本內容之分析及比較,並以「調查研究法」

對實際教學者、專家學者進行調查、諮詢及訪談。關於此研究之教科書的評鑑模 式,分成出版特性、物理特性、內容特性及教學特性四大類,研究者基於本研究 之研究目的,僅探討此評鑑研究中的內容特性評鑑模式,以作為分析藝術與人文 教科書的參考。內容特性的評鑑項目分為(1)理論基礎:學科知識之理論; (2)目標:

明確性、周延性、法則性、時代性、前瞻性; (3)內容:符合學科基本且重要之事 實、概念、原理原則、方法和價值,符合課程標準之教材綱要,不違背事實和真 理,內容的時宜性、實用性、生活化,觀點均衡公正客觀、符合多元文化觀,教 材內容配合兒童身心發展之需要,內容的可讀性,份量適中能與教學時間配合,

難易度適中、能切合該年級多數學生的能力; (4)組織:順序性、繼續性與統整性。

共分成四大項、19個細目指標。

表2-2-2 列出此評鑑依據的標準,敘述如下(中華民國課程與教學學會主編,

1999):

(24)

表 2-2-2 民國 87 年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 音樂科內容特性評鑑標準

評鑑項目 評鑑標準

1.理論基礎 1.1 學科知識之理論取向 2.1 明確性:具體明確

2.2 周延性:兼顧認知、技能、情意、內容及過程目標 2.3 法制性:符合部頒課程標準之目標

2.4 時代性:符合時代需求 2.目標

2.5 前瞻性:符合未來教育趨勢

3.1 符合學科基本且重要之事實 、概念、原理原則、方法和價值 3.2 符合課程標準之教材綱要

3.3 不違背事實和真理

3.4 時宜性:能符合社會及時代潮流

3.5 實用性、生活化:選材內容可實際在生活上應用 3.6 觀點均衡、公正、客觀,符合多元文化觀 3.7 教材內容配合兒童身心發展之需要

3.8 可讀性:字彙難度及文句長短適中 ,敘述流暢易於閱讀 3.9 份量適中,與教學時間配合

3.內容

3.10 難易度適中,能切合該年級多數學生的能力 4.1 順序性:由淺入深、由簡至繁

4.2 繼續性:學習內容在不同年級中有適度的重複與連貫 4.組織

4.3 統整性:教材內各項分項學習之統整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課程與教學學會主編(1999)。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三),328-334。

各版本第五冊及第六冊音樂教科書之內容特性的共同優、缺點統整分述如下

(中華民國課程與教學學會,1999):

1、優點

(1)教學理論基礎方面,各版本內容均以兒童為出發點,並融合四大國際之音 樂教育教學法。其中另有一版本加入德國音樂學者黎曼(Hugo Riemann)節奏基本型 之運用。

(2)目標方面,均大致符合部頒課程標準之目標,並合乎時代需求及未來音樂 教育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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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容方面均以生活化為素材,合乎兒童身心發展,並採用鄉土音樂與中外 民歌、兒歌,兼能顧及本國各族群文化及世界音樂觀。

(4)組織方面,均與其他科目可相配合,能達成科際整合之課程安排。

2、缺點

(1)部分版本教材份量無法與教學時間相配合。

(2)同一單元內,音感、認譜、演唱、演奏、創作與欣賞等音樂六大項領域彼 此間橫向統整較欠缺,且同一項目中縱向進程順序有待調整。

(3)教學目標偏重認知、技能,情意目標較少提及。

(4)直笛演奏教學進程稍快,較無法達成熟練目標。

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

九年一貫實施之後,教育部亦委託國立台北師範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籌組 研究小組,於民國九十二年完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將教 科書評鑑指標的項目分成六大項,分別為:出版特性、課程目標、學習內容、內 容組織、教學實施與輔助措施。

出版特性的定義為出版品的教科用書之物理屬性,如教科書的版面設計、圖 文搭配、文句組織、紙張品質、字體大小、色彩視覺和堅固程度等;課程目標的 定義為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用以實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目標的 程度或特性;學習內容的定義為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選擇供學生學習,用 以實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課程目標的題材、事實、概念、原理 原則、方法、技能和價值;內容組織的定義為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將 各種學習內容進行水平和垂直組織的方式和特性;教學實施的定義為教科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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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的進行教與學之各種活動設計及實施方式;輔助措施的定義 為教科書出版者所建議或提供用以增進和發揮教科書功能的輔助性措施或材料

(引自黃嘉雄等,2003)。

依據上述原則,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的評鑑指標進一步發展如下(黃嘉雄 等,2003):

1、出版特性

指作為出版品的教科用書之物理屬性,如教科書的版面設計、圖文搭配、文句 組織、紙張品質、字體大小、色彩視覺和堅固程度等。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的出版特性應注意教材內容文字是否流暢易懂,圖畫文 字搭配是否合適,紙質是否適合閱讀,字體是否清晰,譜例是否清楚,圖案印製 是否精美,裝訂是否牢固耐用、不易脫頁、便於攜帶。

2、課程目標

指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用以實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目標的 程度或特性。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內容必須能掌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與教學的目 標,提供探索與表現的機會,培養審美與理解的能力,促進實踐與應用之素養,

並能實踐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各階段的分段能力指標。

3、學習內容

指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選擇供學生學習,用以實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課程各學習領域課程目標的題材、事實、概念、原理原則、方法、技能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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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學習內容應包含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和其他綜合 藝術等範疇與內涵,能有效達成課程目標,注意重要的事實、概念、技能和態度 之習得,觀念力求正確無誤,符合事實和學理。教材內容應符合教育基本原理原 則、方法與價值,以適應兒童現代生活需要。學習內容份量力求適中、難易適切,

能切合該年級學生的能力;並注意重大議題及其教育價值之融入。

4、內容組織

指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將各種學習內容進行水平和垂直組織的方 式和特性。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內容組織,必須具有整體性和結構性的內容安排,學習 內容難易簡繁應合乎邏輯及順序性、擴展性,各學習階段的主軸,應適度整合、

銜接。

5、教學實施

指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的進行教與學之各種活動設計及實施方式。

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教學實施,應強調以學生為中心,以活動為導向,透過教科 書的規劃,提供兒童參與探索機會,激發學生學習動機、興趣,激勵學生主動解 決問題、創造思考和更進一步的學習動力,提供適應個別差異的活動和機會,讓 學生有機會表達和應用藝術與人文領域習得的知能。

6、輔助措施

指教科書出版者建議或提供用以增進和發揮教科書功能的輔助性措施或材料。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評鑑除了學生使用的課本與習作之外,出版者應建議各 種教學輔助資源,以協助教師達成教科書的課程與教學目標,在教科書使用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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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出版者所提供的各項協助亦可列入評鑑的重點之一。

除了上述評鑑項目與內容外,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 術與人文領域的各評鑑項目下另有相對應的評鑑標準。分別為:

(1) 出版特性:文句流暢易懂,敘述清楚,適於該階段學生的語文發展層次和 閱讀心理;圖畫文字搭配合適,實物圖片配色精準、適宜,版面設計適於閱讀;

紙質適宜不反光、磅數大小恰當、透視性低、吸墨性佳、易於書寫;教材內容字 體清晰,譜例清楚,圖案印製精美;裝訂牢固耐用、不易脫頁、厚度適宜、容易 翻閱、便於攜帶與其他。

(2) 課程目標:能提供探索與表現機會,培養審美與理解能力,增進實踐與應 用之素養,且能於各年級(學期)中逐步完整地實踐各該階段課程綱要之分段能力指 標;課程目標來源與形成具備合理性,合乎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理論基本理 念;各單元教學目標具體、明確可行,並契合相應之分段能力指標;能兼顧藝術 與人文學習領域認知、情意和技能諸層面內容與過程目標之達成;能重視學習者 心智、語言和肢體發展狀態,配合身心發展需要,由簡入繁,由易到難,循序漸 進與其他。

(3) 學習內容:所選擇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和其他綜合藝術題材,能 有效達成課程目標及其相應之分段能力指標;學習內容兼顧視覺藝術、音樂、表 演藝術和其他綜合藝術的重要事實、概念、技能和審美態度;取材內容正確真實 而富創意,並能契合社會及時代潮流,適應學習者的現代生活需要;配合能力指 標之性質和學習者的身心發展階段,選入台灣在地和東西方國家社會具重要代表 性和價值性藝術題材;選材切合生活化原則,重視生活化知識、生活技巧及社會 文化特質的題材;學習內容份量適中,能與教學節數相配合;學習內容難易適切,

能切合該年級學生的能力;能適時融入資訊、環境、兩性、人權、家政、生涯發 展等重大教育議題,重視這些議題之教育價值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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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內容組織:教科書各章節及單元內組織結構良好;學習內容組織符合順序 性-由淺入深,由簡至繁,每一個經驗的基礎建立在前一個經驗上,並對同一題 材或內容的接續學習做更廣、更深的處理;教科書內容組織合乎學習原理、符合 繼續性-不同年級的重要學習內容有適度的延續;教科書內容組織整合良好,能 重視統整性,各個藝術科目內容的概念能相互配合,並做適切的關聯與其他。

(5)教學實施:教學實施具多樣化、多元化,兼有室內、戶外,靜態、動態教 學型態,能配合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內容及所欲實踐之能力指標、單元教學目標,

提供合適的教學策略及活動;教學設計能提供兒童參與探索機會,並參與文化的 藝術活動,進而理解多元文化的內涵;能配合教學目標,採用多元化評量,提供 教學診斷以及其相應之教學措施與方法;教學活動能激發學生學習之動機與興 趣;能讓學生有機會表達和應用習得的視覺藝術、音樂和表演藝術等知識和技能;

能激勵學生主動解決問題、具有創造思考能力,更能刺激進一步的學習動力;能 提供適應個別差異的藝術與人文課程及教學活動和展演機會;能在教學實施後提 供師生反思教與學及建立價值觀的機會與其他。

(6) 輔助措施:能建議增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功能的輔助性教材及 教具-例如音樂及戲劇的錄音帶、錄影帶、CD、LCD、美勞材料等輔助教材及週 邊產品等;教科書應持續研究,更新內容,每次再版時,須視需要主動予以增刪、

修訂、更新並改正缺失;能建立對教科書使用者,如教師、家長和學生等諮詢、

協助管道與其他。共分成六大項,34個細目指標數。其相關之評鑑標準詳列如下 表2-2-3(黃嘉雄等,2003)。

(30)

表 2-2-3 民國 92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

評鑑項目 評鑑標準

1-1 文句流暢易懂,敘述清楚,適於該階段學生的語文發展層次和閱讀心理 1-2 圖畫文字搭配合適,實物圖片配色精準、適宜,版面設計適於閱讀 1-3 紙質適宜不反光 、磅數大小恰當、透視性低、吸墨性佳 、易於書寫 1-4 教材內容字體清晰,譜例清楚,圖案印製精美

1-5 裝訂牢固耐用、不易脫頁、厚度適宜、容易翻閱 、便於攜帶 1.出版特性

1-6 其他

2-1 能提供探索與表現機會,培養審美與理解能力,增進實踐與應用之素養,

且能於各年級(學期)中逐步完整地實踐各該階段課程綱要之分段能力指標 2-2 課程目標來源與形成具備合理性,合乎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理論基本理念 2-3 各單元教學目標具體 、明確可行,並契合相應之分段能力指標

2-4 能兼顧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認知、情意和技能諸層面內容與過程目標達成 2-5 能重視學習者心智、語言和肢體發展狀態,配合身心發展需要,由簡入繁,

由易到難,循序漸進 2.課程目標

2-6 其他

3-1 所選擇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和其他綜合藝術題材,能有效達成課 程目標及其相應之分段能力指標

3-2 學習內容兼顧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和其他綜合藝術的重要事實、概 念、技能和審美態度

3-3 取材內容正確真實而富創意,並能契合社會及時代潮流,適應學習者的現 代生活需要

3-4 配合能力指標之性質和學習者的身心發展階段,選入台灣在地和東西方國 家社會具重要代表性和價值性藝術題材

3-5 選材切合生活化原則,重視生活化知識、生活技巧及社會文化特質的題材 3-6 學習內容份量適中,能與教學節數相配合

3-7 學習內容難易適切,能切合該年級學生的能力

3-8 能適時融入資訊 、環境、兩性、人權、家政、生涯發展等重大教育議題,

重視這些議題之教育價值 3.學習內容

3-9 其他

4-1 教科書各章節及單元內組織結構良好

4-2 學習內容組織符合順序性-由淺入深,由簡至繁;每一個經驗的基礎建立 在前一個經驗上,並對同一題材或內容的接續學習做更廣、更深的處理 4-3 教科書內容組織合乎學習原理、符合繼續性-不同年級的重要學習內容有 適度的延續

4-4 教科書內容組織整合良好,能重視統整性,各個藝術科目內容的概念能相 互配合,並做適切的關聯

4.內容組織

4-5 其他

(31)

續上頁

表 2-2-3 民國 92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

評鑑項目 評鑑標準

5-1 教學實施具多樣化、多元化,兼有室內、戶外,靜態、動態教學型態,能 配合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內容及所欲實踐之能力指標 、單元教學目標,

提供合適的教學策略及活動

5-2 教學設計能提供兒童參與探索機會,並參與文化的藝術活動,進而理解多 元文化的內涵

5-3 能配合教學目標,採用多元化評量,提供教學診斷以及其相應之教學措施 與方法

5-4 教學活動能激發學生學習之動機與興趣

5-5 能讓學生有機會表達和應用習得的視覺藝術、音樂和表演藝術等知識和技 能

5-6 能激勵學生主動解決問題、具有創造思考能力,更能刺激進一步的學習動 力

5-7 能提供適應個別差異的藝術與人文課程及教學活動和展演機會 5-8 能在教學實施後提供師生反思教與學及建立價值觀的機會 5.教學實施

5-9 其他

6-1 能建議增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功能的輔助性教材及教具-例如 音樂及戲劇的錄音帶、錄影帶、CD、LCD、美勞材料等輔助教材及週邊 產品等

6-2 教科書應持續研究,更新內容,每次再版時 ,須視需要主動予以增刪 、修 訂、更新並改正缺失

6-3 能建立對教科書使用者,如教師、家長和學生等諮詢、協助之管道 6.輔助措施

6-4 其他

資料來源:黃嘉雄等(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台北:教育部。

隨著不同階段的教育改革,課程的評鑑項目也會有所不同。國民小學藝能科教 科書評鑑研究與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中,關於內容特性部分的評鑑項目皆 為理論基礎、目標內容與組織;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藝術 與人文領域的評鑑項目則為出版特性、課程目標、學習內容、內容組織、教學實 施與輔助措施。上述三種評鑑研究之評鑑項目如下表 2-2-4。

數據

表 2-1-2  民國 83 年國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    類別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樂理  一、複習各種音符與休止符。  二、單拍子與複拍子的認識(複 習 2/4、3/4、4/4、3/8、6/8 拍子)。  三、認識大譜表、音名與唱名 法。  四、認識全音、半音及變化記 號。  五、音程與度數之認識。
表 2-2-2  民國 87 年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 音樂科內容特性評鑑標準  評鑑項目  評鑑標準  1.理論基礎  1.1  學科知識之理論取向  2.1  明確性:具體明確  2.2  周延性:兼顧認知、技能、情意、內容及過程目標  2.3  法制性:符合部頒課程標準之目標  2.4  時代性:符合時代需求 2.目標  2.5  前瞻性:符合未來教育趨勢  3.1  符合學科基本且重要之事實 、概念、原理原則、方法和價值  3.2  符合課程標準之教材綱要  3.3  不違背事實和真理  3.4
表 2-2-3  民國 92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  評鑑項目  評鑑標準  1-1 文句流暢易懂,敘述清楚,適於該階段學生的語文發展層次和閱讀心理  1-2 圖畫文字搭配合適,實物圖片配色精準、適宜,版面設計適於閱讀  1-3 紙質適宜不反光 、磅數大小恰當、透視性低、吸墨性佳 、易於書寫  1-4 教材內容字體清晰,譜例清楚,圖案印製精美  1-5 裝訂牢固耐用、不易脫頁、厚度適宜、容易翻閱 、便於攜帶 1.出版特性  1-6 其他  2-1 能提供探索與表現機會,培
表 2-2-4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相關評鑑研究之評鑑項目  時間  評鑑研究  評鑑項目  民國八十五年  國民小學藝能科教科書評鑑研究  理論基礎、目標、內容、組織  民國八十七年  國小審定本教科書評鑑報告  理論基礎、目標、內容、組織  民國九十二年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評鑑指 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  出版特性、課程目標、學習內容、內容組織、教學實施、輔助措施  由表 2-2-4 得知,雖然時代改變,但三種評鑑研究仍有共同的評鑑項目,分別 為課程目標(目標) 、學習內容(內容) 、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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