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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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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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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簡 章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施行細則。

二、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三、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

四、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工作要項。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參、報名資格

一、 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二、 應屆畢業生(102 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 生年齡21 足歲以內(民國 82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

三、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視障類或視覺障礙兼其他障礙)或直 轄市、縣(市)教育局(教育處)鑑輔會鑑定證明。

肆、報名資料

一、 報名資料審核表(附表1)。

二、 報名表(附表2)。

三、 戶口名簿影本1 份(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四、 應屆畢業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 職章)(附表3)或在學證明;非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影本。

五、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或直轄市、縣(市)鑑輔會鑑 定證明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附表3)。

六、 國中三年在校學期成績(應屆畢業生5 個學期,非應屆畢業生視情 況提出)。

七、 個人專長或才能具體資料(如獎狀、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或作品等),

無則免附。

八、 國中九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非應畢業生提出最近一年 IEP 供參考,如無則免)。

九、 信封2 個,以正楷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郵遞區號五碼,

免貼郵票,以利寄發通知單(1.資格審查結果及晤談通知書 2.安置 結果通知書)。

附件一

(2)

伍、報名方式及日期

壱、 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到 「11148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207 巷1 號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啟」(以郵 戳為憑)或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親送報名。

二、報名日期:103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至 3 月 21 日(星期五)。

三、聯絡電話:(02)28740670 轉 1601 謝宗凱老師,或 1112 張薰云組 長。

四、簡章下載: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210.243.25.3)

或臺北市立啟明學校網站(http://www.tmsb.tp.edu.tw)。

五、交通

(一)公車可搭 606、285、279、224、220、280「啟智學校站」下 車。

(二)捷運可搭乘「新店-淡水」線至芝山捷運站下車,步行至忠誠路忠 誠公園旁公車「德行站」搭乘公車285、685、279、紅 12

「啟智學校站」下車。

2

(3)

啟明學校地圖

(4)

陸、各類科安置名額

柒、晤談與安置 一、晤談

1. 日 期: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報到,9 時整正式晤談開始。

2. 報到地點:臺北市立啟明學校﹙二樓視資中心會議室﹚。

3. 可攜帶個人專長或才能具體資料(無資料者可免提供)。

4. 參與人員:臺北市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高中高職及特殊 教育學校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委員、晤談老 師、家長及學生(如家長無法參加,得填寫「晤談會 議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表出席)(附表4)。

5. 依據報名志願分組晤談,必要時得安排跨組晤談。

二、安置會議

1.日 期: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整。

2.地 點:臺北市立啟明學校﹙二樓視資中心會議室﹚。

3.參與人員:工作小組委員、晤談教師、家長及學生(如家長無法參 加,得填寫「安置會議委託書」)(附表5)。

三、安置原則

由本小組依學生整體綜合表現、學習能力、性向、具體才能、志願之 適切性、身心狀況、晤談建議等綜合研判後安置至各部/科別。

四、 公告安置結果

(一)公告日期:安置結果將於 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當日公告。

(二)公告方式:除於安置會議當場宣布外,會後提供:

1.書面通知。

2.電話查詢:(02)2874-0670 轉 1601 謝宗凱老師、

或 1112 張薰云組長。

捌、報到

部/科別 安置班級數 每班安置人數 高中部 普通科 1 班 以15 人為原則

高職部

復健按摩科 1 班 以15 人為原則

多元能力發展科

(音樂表演藝術) 1 班 以15 人為原則

4

(5)

壱、 日期: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安置會議結束後。

二、地點:臺北市立啟明學校教務處。

三、攜帶證件:「安置通知單」及「學歷證件」(應屆畢業生可於103 年6 月 20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後再行補驗。)

玖、注意事項

一、 臺北市特教學校之交通車僅限於臺北市行政區內行駛,如無法至臺北 市區交通車搭車處者請慎重考慮。

二、 提供非臺北市學生住宿,申請住宿者須具備生活自理能力。

拾、其他未盡事宜依「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6)

【附表

1】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報名資料

「審核表」

【編號:__________】

(編號欄位由安置工作小組填寫)

學生姓名:__________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 學校聯絡人: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分機)____

資 料 內 容

檢核請打

學校(或學 生本人)初

安置工作小組 複審 1 報名表(附表2)(請貼妥學生本人最近三個月內 2 吋

脫帽正面半身照片)。

2 戶口名簿影本1 份。

3 應屆畢業生請附學生證影本1 份(附表3)或在學證 明;非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影本1 份。

4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1 份或直轄市、縣(市)鑑輔 會鑑定證明影本乙份(附表3)

5 國中在校學期成績(應屆畢業生5 個學期,非應屆 6 個學期)。

6 個人專長或才能具體資料 (無資料者可免提供)

7 國中九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8 信封2 個 (免貼郵資,請務必填寫清楚收信人姓名及 確定有人收信之地址)。

承辦人員簽章 備註:1.報名時請依上列次序繳交。

2.請報名學生本人或學校審核人員依繳交資料於「初審」欄中審核打,並請簽 章。

6

(7)

【附表

2】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報名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請自行貼妥 2 吋相片

相片背面 請書寫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學 歷

    市     畢        國民中學 業     (縣)     肄 畢/肄

業年月

(畢業) 年    月

(肄業)自  年 月 起 至  年 月止 國民中學

就學型態

( )1.普通班 ( )2.普通+資源班 ( )3.特教班

( )4.特教學校( )5.其他(機構或在家教育等)

障別及程度

□視障

□多重障(視障合併有□聽障 □肢障 □智障 □罕見疾病 □ 障)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

聯絡 電話

國中導師:(O) (手機)

個管老師:(O) (手機)

巡輔教師:(O) (手機)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H) (手機)

與學生關係:

通 訊 資 料

戶籍 地址

□□□□□

通訊 地址

□□□□□

報名志願

(1~3 排序)

( )高中部普通科

( )高職部復健按摩科

( )多元能力發展科(音樂表演藝術)

住校/通勤 □住校(戶籍非臺北市者) □通勤(□搭校車 □自行上下學)

學生簽章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簽章

(8)

【附表

3】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報名資料

「學生證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黏貼紙

請黏貼證件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學生證正面 學生證反面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面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反面

註:非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證書」或在校生之「在學證明」請以A4 大小影印附於後。

8

(9)

【附表

4】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晤談 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因

原因,無法親自到場參與 年 月 日 (星期 )上午 9 時之晤談,

特委託 代為參加並表達本人意見。

此 致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工作小組

立委託書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立委託書人與學生關係:

受託人:

受託人與學生關係:

學生姓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傳真號碼:(02)2874-0821

傳真後請致電(02)2874-0670 轉 1601 與謝宗凱老師確認,感謝您!

2.如不克前來參與本次晤談,才需填寫此份「委託書」並傳真。

(10)

【附表

5】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 安置會議 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因 原因,無法親自到場參與 年 月 日 (星期 )下午 時辦理之

「安置會議」,特委託 代為參加並表達本人意 見。

此 致

103 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工作小組

立委託書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立委託書人與學生關係:

受託人:

受託人與學生關係:

學生姓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傳真號碼:(02)2874-0821

傳真後請致電(02)2874-0670 轉 1601 與謝宗凱老師確認,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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