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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 師資培育會議紀錄

時間:109 年 03 月 18 日(三)上午 10 時 地點: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洪院長儷瑜 紀錄:王敏華 出席:教育學院 陳學志院長(卯靜儒副院長代理)、教務處 陳昭珍教務長(林 嘉兒組長代理)、特教系姜義村 主任、教育學院 郭鐘隆副院長、卯靜 儒副院長、文學院 廖學誠副院長、地理系 林宗儀主任、物理系 蔡志 申主任、資工系 陳柏琳主任(請假)、工教系 宋修德主任(林書鍰助教 代理)、科技系 林坤誼主任(林曉鈴助教代理)、美術系 莊連東主任 (請假)、體育系 林靜萍主任、音樂學院 陳沁紅院長、學生代表 學生 會鍾家澤(請假)、師資生學會葉宗昀

壹、 報告事項 一、 主席報告:略 二、 工作報告:

(一) 師資培育課程組:

1、 辦理本校 106 至 109 學年度乙案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

(1) 本校獲教育部核定之 106 至 109 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公費生之甄選 簡章,共計 15 學系、34 案、47 缺,業由各學系公告簡章辦理甄選。

(2) 甄選教育部 106 至 108 學年度核定之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共計 12 名,已 完成報到程序,將於 108 學年第 2 學期生效,依規定開始選修課程。

(3) 甄選教育部 109 學年度師核定之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共計 27 名,因教育 部 109 年 1 月 17 日以臺教師(二)字第 1090008408 號函示:「貴校經本部 109 學年度核定之公費生名額,仍應自 109 學年度起始具公費生身分,並 自該學年度起受領公費、修習課程及履行公費生義務。」經各正取生簽署 同意書,同意自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受領公費、修習課程及履行公費 生義務。

(4) 本案甄選情形於 3 月 24 日函知各相關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2、 規劃 109 學年度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特殊教育師資類科資賦優異組 教育學程甄選作業-

109 學年度中等、特教資優教育學程甄選簡章業於 1 月 20 日公告。因 學校延後開學,配合調整中等教程宣導說明會、申請期間、及申請資格初 審、複審日程如下,其他維持原時間:

(2)

原 公 告 日 期 項 目 修 改 日 期 109.02.24(一)12 時 10 分

109.02.25(二)12 時 10 分

教育學程甄選宣導說明會 (同學請盡量擇一場參加)

109.03.05(四)12 時 10 分 109.03.06(五)12 時 10 分

109.03.02(一)~

109.03.18(三)

申請期間(繳交甄試費、甄選申請表、

自傳讀書計畫 A4 1 式 3 份、及其他應 備資料等)

109.03.09(一)~

109.03.24(二)

109.03.19(四)~

109.03.25(三) 申請資格初審 109.03.25(三)~

109.03.31(二)

109.03.26(四)~

109.04.17(五) 申請資格複審 109.04.01(三)~

109.04.17(五)

3、 107 學年度師資培育生學系甄選-

本校 107 學年度師資培育生名額獲教育部核定共 676 名,第一、第二階 段師資培育生甄選,由師資培育學系依規定辦理甄選完畢,業已完成校餘額 遞補作業,並提報 109 年 1 月 6 日師資生甄選委員會議審議及公告名單。

4、 108 學年度大一新生外加師資生意願調查及專案報告擬定-

為爭取本校 108 學年度師資培育學系大一之身障甄試生、原民外加生、

離島外加生、僑生港澳生等取得外加師資生資格,業於 12 月 16 日將各生意 願書、入學榜單、身分證明文件、本校教學資源條件暨輔導策略報告等函報 教育部,並於 12 月 19 日奉教育部核定 107 名外加師資生名額。

5、 109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1) 為利師資生充分瞭解考試制度變革與應屆報考注意事項,108 年 12 月舉 辦 2 場考試制度宣導說明會,以利師資生儘早自我檢核學分,及早準備。

(2) 為陳報 109 年教師資格考試「應屆暫准報考」名冊,109 年 2 月 6 日邀集 各師培學系助教,研議暫准報考意願調查及學分預審前置作業,並於 2 月 17 日起受理師資生線上登記報考意願,賡續於 3 月開學繳件進行學分審 查,俾便確認報考資格, 4 月上旬正式提報名單至試務單位。

6、 辦理大一新生特殊績優師資生甄審-

鼓勵本校各師資培育學系 108 學年度大一新生,凡於高中職時期參加國 際性或全國性之各項競賽,包括技藝(能)類、運動類、科學類、人文類、

音樂類或藝術類等六類,獲得前三名(等)個人或團體獎項者,踴躍參與本 校特殊績優師資生甄審。本案經學生提出申請,提交 109 年 1 月 6 日師資生 甄選委員會議投票審議,共計錄取 22 名學生。

7、 辦理申請首張教師證書事宜-

108 學年度首張教師證書申請共 343 件收畢,109 年 2 月 6 日召開登記 審查委員會審議,會後與各學系助教確認名單無誤後,2 月 18 日報請教育

(3)

部核發。

8、 辦理教師證書(加科、加另一類科)及各項學分證明書等事宜-

108 學年度迄今共辦理 9 次登記審查委員會,辦理師資生加科登記共 175 件、加另一類科共 17 件、僑生教育專業課程證明書共 10 件、教保專業 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共 11 件。

9、 提供「實地學習」經費補助–

(1)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經費補助:因應教育部「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及本校「中等 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第 7 點規定,為鼓勵本校 各單位積極辦理實地學習相關活動,提升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實地學習專業知能,訂有「實地學習」經費補助計畫,供本校各單位經費 申請,尚盼各師培學系鼓勵所屬教育專業課程(含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 法課程、教育實踐課程、教學實習課程與選修課程等,並以教育實踐課程 為優先)教師於課程內規劃實地學習並將時數明列於「課程綱要」中,除 將理論、實務有效結合外,更利學生順利取得實地學習 54 小時時數。

(2) 有關實地學習相關法規及各項表單等,請逕上師培學院網頁/師培課程/

實地學習專區,查詢利用。

10、 審核並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辦理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參與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實習及修畢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自行申辦證書者之師資生學分審核並製作證書共計 515 份,且 業已通知學生返校領證。

11、 辦理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育實習複審作業–

辦理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複審前置作業,經學 系辦理初審、本學院辦理複審,計 39 名師資生通過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 程、專門課程等學分等審查,順利於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進行半年教育 實習。

12、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助理申請事宜-

依據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辦理,109 年 1 月 6 日召開教學助理審查會,決議錄取件數共 29 件,已於本學院官網公布名 單,並轉知錄取學生及教師協助辦理線上申請流程。

13、 辦理學習如何學習系列講座-

於 108-1 學期辦理 5 場講座(教育心理學、中學教師的國語文素養、教 育政策與法令、輔導原理與實務、課程與教學),參與人數共 164 人。本學 期將辦理 3 場講座(班級經營實戰分享、教育哲學、ICT 素養)。

14、 辦理師資生自主學習社群-

為培養師資生教師專業發展能力及提升相關專業素養,鼓勵師資生組

(4)

成學習社群,進行共同備課、觀課、議課。相關規範、標準、格式,檢 核、督導機制已建立,目前進行招募中,3 月 9 日報名截止,於 3 月 16 日 辦理說明會,並將舉辦 2 場公開授課工作坊。

(二) 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1、 教育實習輔導

(1) 108 學年第 1 學期教育實習人數共計 435 人,因該學期有 3 人涉及性平案 件,其中 1 人已由第 2 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議中止教育實習資格;

另 2 人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目前尚未做出決議,故 2 人成績將暫不送 出,108-1 教育實習成績及格人數為 432 人。108 學年第 2 學期教育實習人 數為 39 人。

(2) 109 學年第 1 學期教育實習收件日不因延後開學而受影響,實習申請期限 仍為 109 年 3 月 1 日截止(遇假日順延一天)。

2、 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

109 年度辦理 3 場檢測項目,包含教學單元 PPT 設計、班級經營個案設 計及教學活動(教案)設計,擬訂於 109 年 4 至 5 月辦理,刻正進行相關作 業。各檢測項目之時間及地點如下表:

檢測項目 教學單元 PPT 設計 班級經營個案設計 教學活動(教案)設計

簡章及報名 3 月 25 日至 3 月 27 日

指標會議 4 月中旬

檢測日期 5 月初

檢測地點 圖書館校區教育學院 4 樓資訊中心教 401.402.403.404

成果展 6 月下旬

3、 金球、金筆及金師獎

刻正進行辦理 109 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本校實習學校金球獎及 實習學生金筆獎甄選作業,已將相關訊息公告於院網活動看板,報名期限至 4 月 8 日,預計於 4 月中旬進行作品審查。

4、 大學師資生實踐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

109 年度師資生實踐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申請,教育部業於 109 年 1 月 6 日來函,本校 109 年 3 月 6 日(五)提交計畫書、經費申請表、經費明 細表(各 1 式 2 份)報部申請。

5、 公費生、卓獎生及師獎生輔導

(1) 公費生、卓獎生、師獎生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在校生資料檢核作業於 109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5 日辦理完畢,檢核結果通過者由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提 交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提請師培導師進行書面輔導。檢核未通過或須預警 者,由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提交中止/預警單及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提請師培導 師進行個別輔導。檢核結果如下:

(5)

A、 公費生檢核結果:檢核人數 89 名,檢核通過 81 名,未通過 8 名。

公費生 檢核 人數

通過 人數

未通過

人數 說明

103 學年度 1 1 0

104 學年度 6 5 1 1 名未完成義務輔導,喪失公費生資格。

105 學年度 40 38 2

1 名成績本學期未達標準,保有公費生資格。

1 名成績本學期未達標準,保有公費生資格,已於 108-1 畢業。

106 學年度 23 21 2 2 名成績本學期未達標準,保有公費生資格。

107 學年度 10 9 1 1 名成績本學期未達標準,保有公費生資格。

108 年度 8 8 0 2 名成績本學期未達標準,惟離島生與原民生大一成 績不採計,故仍通過檢核。

康橋生 1 1 0

總計 89 84 5

B、 卓獎生檢核結果:檢核人數 41 名,41 人全數檢核通過,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續獎人數計 38 名(1 人已畢業,2 名赴外交換)。

卓獎生 檢核 人數

通過 人數

續獎

人數 說明

104 學年度 4 4 3 1 名延畢續領(已畢業)。

105 學年度 37 37 35 2 名赴外交換,108-2 暫停續領資格。

總計 41 41 38

C、 師獎生檢核結果:檢核人數 89 名,通過人數 85 名,未通過人數 4 名。

師獎生 檢核 人數

未檢核 人數

通過 人數

未通過

人數 未通過人數說明

108 學年度

第 1 學期 89 1 88 4

⚫ 1 名放棄師獎資格。

⚫ 1 名畢業。

⚫ 3 名未完成工作坊義務。

⚫ 1 名 108-2 轉公費生。

(2)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新進公費生說明會,於 109 年 3 月 13 日辦理完畢,會 中說明公費生之權利義務,共計 12 名公費生出席。

(3) 公費暨卓獎學生輔導工作小組暨導師會議擬於 109 年 3 月 18 日召開,會中 擬進行檢核資料複審作業。

(4) 108 學年度申請「卓獎生出國交換資格保留、因修第二專長延畢續領獎學 金」,共 3 名卓獎生申請出國交換資格保留(2 名如期赴外交換,1 名因疫 情影響取消赴外交換),4 名卓獎生申請第二專長延畢續領獎學金,已獲

(6)

教育部同意在案。

(5)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媒合課輔作業,計有雙園國中、誠正國中、民族國 中、龍門國中 4 所學校參加,於 109 年 3 月 16 日開始課輔。參與課輔的同 學即日起開始填寫表單,109 年 3 月 10 日調查截止。

(6) 109 年暑假期間返回各縣市服務學習相關公函已通知至師培系所,報名截 止日期為 109 年 4 月 12 日。

6、 師資生國外教育見習及實習學生國外教育實習

(1) 本校 108 年度獲教育部核定補助辦理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共計 5 案,總計核定 補助新臺幣 407 萬 9,730 元整,已完成請款作業。各計畫執行期限自 108 年 12 月 1 日至 110 年 2 月 28 日止。

(2) 2020 年師資生國外教育見習原已錄取師資生 60 名。然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影響,經 109 年 2 月 3 日召開會議,並與各合作機構協調後,除已於 1 月初 3 名完成赴泰國國際史懷哲計畫外,其餘計畫本年度暫停辦理,包括加拿大、

瑞典、新加坡、日本、香港、印尼、馬來西亞、越南、中國等案。已錄取者,

2021 年若仍在學且能配合出國者,將保留資格;2021 若已無學籍者,依規 定無法再參與本計畫。

7、 輔導境外學生來臺進行教學實習暨實務研修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原訂來臺教學實習與研修之外籍學生,加拿大、

瑞典決議本年度暫停來臺;新加坡、日本及香港則視後續疫情發展再行決定 是否派學生來臺。

(三) 國際師培推動組:

1、 推動「國際教師學分學程」-

(1)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英文試教活動:邀請美國籍傅斯可老師擔任活動指導 老師,於 108 年 11 月 12、19、26 日及 12 月 3、10 日共辦理 15 次英語試 教活動。預計 109 年 4-5 月將辦理第二梯次英語試教活動。

(2) 國際數學教育領域於 108 年 10 月 26-27 日(六日)辦理 IB 數學教育工作 坊,邀請新加坡 Mr. Chin Chee Kin 擔任講師;共計 75 人次參加。

(3) 國際物理教育領域於 108 年 12 月 7-8 日(六日)辦理 IBDP 物理教育工作 坊,邀請新加坡 Mr. Ronald Lim 擔任講師;共計 45 人次參加。

(4) 海外國際學校見習:泰國國際學校見習計畫共計 4 名同學已於 109 年 1 月 12 日至 27 日前往海外見習。

(5) IB 教育實習:109 年 2 月 4 日進行甄選,邀請康橋、明道國際學校資深教 師、教務主任等擔任面試委員,提供學生教學演示、語文表達等建議,

109 學年度(109 年 8 月起)將選送 15 名同學至台北康橋國際學校、台中明 道中學、高雄義大高中、曼谷 KIS 國際學校進行 IB 教育實習。

(6) 109 學年度國際教師學分學程及先修課程招生:109 學年度招生簡章業已

(7)

公告,並進行多元化宣導,3 月 11 日及 3 月 13 日辦理招生說明會,協助 學生瞭解本學程之運作及內容,提高學生參與意願;3 月 9-19 日報名申 請(書審資料繳交);4 月 6 至 12 日辦理面試;4 月 15 日正備取名單公 告;4 月 28 日錄取生說明會;4 月 29-30 日錄取生報到,敬請學系鼓勵學 生踴躍報名。

(7) 108 學年度 IB 教學增能工作坊:原規劃於 109 年 4 月 18 日至 4 月 19 日 邀請泰國、香港、新加坡等學校學者辦理 4 場次工作坊,實因國際疫情嚴 峻,預定將延後至 5 月 30 日辦理,刻正評估相關辦理方式及配套工作。

(8) 預計 108 學年度第 3 學期(暑修)開設「MYP 的教與學」及「DP 的教與學」

課程。「MYP 的教與學」將邀請 Dr. Eric Jabal(加拿大籍學者,擔任國際 學校校長 8 年,現為全球國際學校協會香港代表);「DP 的教與學」將邀 請 Mr. Piotr Kocyk(波蘭籍學者,擔任國際學校副校長 5 年,現為韓國 國際學校課程協調員)。

2、 規劃「國際文憑教育師培課程學分班」-

(1) 本校向國際文憑組織申請「國際教師在職專班」已獲認證通過,預計招收 具教學經驗 1 年以上之國內外在職教師。

(2) 為推廣本班招生事宜,本學院葉怡芬組長於 109 年 1 月 6 日拜訪臺北市立 西松高級中學、1 月 7 日拜訪桃園市立大園高級中學。

(3) 已研擬招生計畫書並轉請進修推廣學院協助送至該院推審會確認,將依時 程進行招生事宜,目前 109 學年度國際文憑教育師培課程學分班規劃時程 如下:

項目 日期

網路公告簡章 109.4.1

辦理說明會 109.4.24(週五)上午 10 時 109.5.9(週六)上午 10 時 申請資料繳交起訖 109.4.27(週一)至 109.5.22(週五),以郵戳為憑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公告面試名單 109.6.5(週五)

面試 109.6.13(週六)

公告錄取名單 109.6.19(週五)

報名及繳費 109.7.15 前

備取生報到 109.7.31 前

第一學期開課 109.9-110.2

第二學期開課 110.3-110.6

暑期開課 110.7-110.8

3、 雙語教師輔導養成-

(1) 108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23 日以及 10 月 24 日辦理 3 場次系列工作坊,

由泰國 Concordian International School 温雅欣(Sally Wen)副校長擔

(8)

任講師,邀請北區中小學教師以及校內師資生參與,共計 135 人參加。

(2) 108 年 11 月 15 日,由日本立命館大學 David Coulson 教授、Michael Davies 教授擔任講師,辦理 1 場次工作坊,共計 66 人參加。

(3) 108 年 12 月 25 日,邀請泰國 Concordian International School 温雅欣 (Sally Wen)副校長擔任講師,辦理,包括「培養學生的國際觀座談會」

以及「融入課程內容的自主學習策略實務探討工作坊」2 場次研習,共計 39 人參加。

4、 辦理新一週期師資培育評鑑整備事宜-

(1) 因應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與師資培育學院自 108 年 8 月 1 日組織整併並 更名為師資培育學院,修正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依程序 提 108 年 11 月 6 日法規委員會、11 月 20 日本次校務會議審議。

(2) 本院內召開數次工作小組會議研商,於 108 年 11 月 21 日進行各師資培育 相關單位業務分工及辦理實施計畫說明會,以利師培學系教師代表及行政 人員充分瞭解制度內涵。

(3) 108 年 12 月 20 日、109 年 1 月 7 日分別函請各師培學系/非師培學系所/

行政單位進行師資培育自我評鑑資料第一次填報,資料刻正整理中。後續 將進行報告初稿撰擬,並於 109 年 5 月 13 日召開本學院師資培育自我評 鑑第 2 次工作會議,針對初稿內容進行交換意見。

(4) 為師培評鑑專業知能所需,將於 109 年 6 月 11 日(四)中午 12 時 30 分至 14 時於本校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一樓演講堂辦理師培評鑑專業知能 講座,特聘請中原大學王保進教授蒞校主講「落實學生學習成效之師培評 鑑自評機制」,敬請各師培學系主管、評鑑工作小組各系教師代表及行政 人員等宜應撥空參加。

5、 執行 108-109 學年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

(1) 108-109 學年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申請案,獲教育部 108 年 7 月 17 日核定補助「精進師資素質事項」11 項子計畫、「特色發展事項」1 項子計畫。108 學年度經費獲核定新台幣 576 萬元(經常門 563 萬 2,480 元、資本門 12 萬 7,520 元)。

(2) 108 年 12 月 13 日召開本校 108 學年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第 2 次推動委員會議,就計畫面及經費面之管考方式及時程,各子計畫主持人 及助理進行說明討論,以期計畫及經費執行順利。預計排定 109 年 3 月 12 日召開第 3 次推動委員會議。

(3) 108 年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經費執行率達總補助經費之

42.24%(即第一期款之 70.40%),已向教育部摯據請撥第二期款 230 萬 4,000 元整。

(9)

6、 執行北區地方教育輔導工作-

(1) 108 學年度北區地方教育輔導計畫,獲教育部核定 385,000 元整(部分補 助 350,000 元、本校自籌 35,000 元)。各場次積極規劃辦理中。

(2) 108 年 11 月 1 日假臺北市立福安國中辦理「PBL 問題導向教學策略與智慧 教學的應用」研習,計辦理 1 場次研習,共 10 人參與研習。

(3) 108 年 11 月 9 日假桃園市武陵高中辦理「108 媒體素養教學研習」,計辦 理 1 場次研習,共 35 人參與研習。

(4) 109 年 1 月 3 日假臺北市立福安國中辦理「PBL 問題導向學習在彈性學習 課程之應用」,計辦理 1 場次研習,共 13 人參與研習。

(5) 因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所提出的「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需求,刻正媒合適 合講師,預計於 109 年 5~6 月辦理 2 場次研習。

7、 發行《中等教育》季刊-

(1) 中等教育季刊第 70 卷第 4 期【正念教育】專號,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出 版,並完成分送編輯委員、作者、研考會規定之寄存圖書館及委託心理出 版社總經銷代售之作業。

(2) 分別於 108 年 12 月 19 日、109 年 2 月 17 日召開「108 年中等教育季刊第 四次及 109 年第一次編輯委員會議」,由本期編輯顧問及編輯委員確認第 70 卷第 4 期與第 71 卷第 1 期專號刊登之文稿,焦點話題 2 篇、專題論文 5 篇、學術論文 1 篇、教學專題 4 篇、心靈加油站 3 篇、特色學校 3 篇,

共計 18 篇。

(3) 為使投稿稿件更符合本刊物發行宗旨,提請中等教育季刊編輯委員會確認 已送外審通過之稿件,本次會議提會審議 2 篇,通過篇數 2 篇,予以核發 採用證明。

(4) 中等教育季刊第 71 卷第 2 期【國際教育課程】、第 3 期【校訂課程發展】

專號現正進行邀稿之作業,擬邀稿焦點話題 2 篇、專題論文 4 篇、教學專 題 3 篇、實務分享 3 篇、心靈加油站 1 篇、特色學校 1 篇等共計 14 篇文 稿,預計 109 年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前截止收稿。

(5) 109 年 2 月 17 日完成召開「中等教育季刊編輯委員會聯席會議」,研議 110 年第 72 卷各專號規劃之內涵,各編輯顧問、委員踴躍出席蒞臨指導 給予編輯方針、改革方向之建議。

(6) 中等教育季刊編輯部完成召集「109 年度中等教育季刊編輯委員會」,共 聘任 5 位編輯顧問、10 位編輯委員。編輯顧問:王俊斌、王泓翔、周愚 文、林陳涌、林威志;編輯委員:朱美珍、李文富、林樹聲、周麗端、周 仁尹、洪榮昭、陳佩英、劉美慧、蔡居澤、濮世緯。

(7) 109 年度中等教育季刊第 71 卷全年徵稿文宣寄送各中等學校、師資培育 大學、縣市政府,發送 1,320 份進行徵稿事項。

(10)

8、 蒐集並彙編教師甄選歷屆試題-

為協助本校師培生、實習學生(教師)、畢業校友蒐集教師甄選考試資訊

,提升教職競爭力,於108年7月開始蒐集該年度各縣市、各校之教師甄選歷 屆考題,本年度業已完成考題蒐集共計72科約10,725題下載連結提供本校同 學與校友查詢及下載。

9、 辦理「教師甄選經驗分享專文徵稿」活動-

為增進本校學生與校友教職應徵知能與競爭能力,辦理「教師甄選經驗 分享專文徵稿」活動,於108年10月底截止徵稿,計有13名校友投稿並由本學 院進行審查在案,已於本學院網頁公布入選名單,入選專文同步刊登網站,

期能藉由經驗分享與傳承,提升教師甄試相關知能。

10、 師資生畢業流向調查-

為了解本校師資生畢業進路,辦理畢業生流向追蹤,爰以多元方式調查 師資生畢業流向問卷,回收狀況良好。經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並已將統計 資料列入內部參閱。

調查

年度 本校調查對象 調查

人數

填答

人數 填答率 本校

待業率

108

106 學年度師資生 454 422 92.95% 1.74%

104 學年度師資生 566 514 90.81% 0.72%

註:108 年待業率計算公式參考行政院主計處,

公式:尋找工作中/(全職工作+部分工時+尋找工作中)。

三、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項次 內容 決議 執行情形

提案一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 程修習辦法(108 學年度起師資生 適用)」(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依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60992 號備查函示之意 見,將再研擬修正草案提本 次會議審議。

提案二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 程修習辦法(97-107 學年度師資 生適用)」(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依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60992 號備查函示之意 見,將再研擬修正草案提本 次會議審議。

(11)

提案三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 育生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要點(108 學年度起師資生適用)」(草案),

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1 月 17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7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四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 育生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要點(97- 107 學年度師資生適用)」(草案),

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1 月 17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6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五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暨 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規定(108 學年度起入學者適用)」

(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2 月 3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0045027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六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暨 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規 定 (97-107 學 年 度 入 學 者 適 用)」(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2 月 3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0045027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七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 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師資類科資 賦優異組教育學程甄選要點」(草 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2 月 13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35441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八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生 甄選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 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87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九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 育委員會設置及施行要點」(草 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88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 育類科資賦優異組教育學程委員 會設置及施行要點」(草案),提請 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0 號函修正發布。

(12)

提案十一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 育生甄選作業要點─101 學年度 起入學者適用」(草案),提請討 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1 月 1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2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二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 育生餘額分配暨遞補作業要點」

(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3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三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績 優 表 現 師 資 培 育 生 甄 審 作 業 規 定」(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4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四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要 點

(107 學年度起適用)」(草案),

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2 月 5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0045386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五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 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 習實施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2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8925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六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 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認定作 業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8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七 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專 業課程暨任教專門課程學分認定 收費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本案業依決議,以 108 年 10 月 29 日師大師課字第

1081029499 號函修正發布。

提案十八 為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 實習輔導委員會組織要點」,提請 討論。

照案通過。 本要點業經 108 年 11 月 8 日 師大師實字第 1081030872 號 函發布修正。

提案十九 擬具「國際教師學分學程教育實 習實施要點」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依決議辦理,並簽請校長核 定後實施在案。

(13)

四、 上次會議臨時動議執行情形報告:

項次 內容 執行情形

原民公費生名額爭取及培育,

以學校現有的原民資源是否能 建立整合機制

經衡酌本校開設原住民師資培育專班未有族語課程 供學生修習(原住民計有 16 族語別),又幼兒園師資 班即將於 109 學年度招生、另教育部刻正審議本校 籌設國民小學教育學程計畫中,為有效調配本校現 有之資源,建請本案暫緩辦理。

現在各縣市公費生培育要求加 一英語專長,實不符實務培育 現況,建議協助說項,並建議 師培學院能協助加強英語培 育。

本案於後續參與教育部邀集各地方政府及師培大學 研商 110 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培育方式與名額提 報會議等相關場合時,將積極向教育部爭取,期能符 合地方政府雙語師資需求現況。

倘能獲教育部同意,將由本校後續向地方政府教育局 (處)爭取師培公費生時,對需求縣市政府妥為說明並 爭取由本校培育公費雙語師資之機會。

請師培學院協助師資生學會,

擴大師資生凝聚力。

持續與師資生學會保持聯繫,並給予協助。

決定:同意備查。

貳、 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師資培育課程組 提案一: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97-107 學年度師資生適

用)」(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60992 號備查函示,修 正本辦法相關條文。

二、 有關師資生申請補修教育專業課程之規定,參照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9 日 發布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十點規定,及依 該部 108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41280 號函檢送「研商師資 培育之大學辦理畢業師資生隨班附讀相關原則會議」紀錄,修正畢業師資 生隨班附讀補修教育專業或專門課程學分之相關原則(修正第七條之一)。

三、 檢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修正草案 1 份,如附件一(P1~P7)。

四、 本案如獲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報請教育部備查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14)

提案單位:師資培育課程組 提案二: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108 學年度起師資生適

用)」(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60992 號備查函示,修 正本辦法相關條文。

(一) 有關師資生申請補修教育專業課程之規定,參照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9 日 發布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十點規定,及依 該部 108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41280 號函檢送「研商師資 培育之大學辦理畢業師資生隨班附讀相關原則會議」紀錄,修正畢業師資 生隨班附讀補修教育專業或專門課程學分之相關原則(修正第八條)。

(二) 依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9 日發布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 意事項」第四點、第八點規定,增設學程及其課程須報請教育部核定,修 正報請備查,爰將「報請教育部核定」修正為「新增設課程報請教育部核 定,或報請教育部備查」(修正第十一條)、「經教育部核定」修正為「經 教育部新增核定或修正備查」(修正第十四條)。

二、 檢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修正草案 1 份,如附件二(P8~P15)。

三、 本案如獲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報請教育部備查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單位:師資培育課程組 提案三: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院師資培育委員會設置及施行要點」(草

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因應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改制為師資培育學院,建請更名修正,以 資明確。爰擬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院師資培育委員會設置及施行要 點」第 4、6、7、9、11 條修正草案。

二、 檢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修正草案 1 份,如附件三 (P16~P20)。

三、 本案如獲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修正後通過(第 11 條師資培育學院會議通過,修正為師資培育會議通 過)。

參、 臨時動議:無 肆、 散會:110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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