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
109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逢 甲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網 址:http://www. fcu.edu.tw
連絡電話:(04)24517250 轉 2181-2187
傳真電話:(04)24512908
逢甲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考試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電子簡章公告(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108 年 10 月 21 日(一)起
網路報名
先上網登錄取得繳款帳號 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五)上午 9 時起 至 108 年 12 月 9 日(一)下午 6 時止
繳交報名費 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五)上午 9 時起 至 108 年 12 月 9 日(一)晚上 12 時止 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含上傳
照片檔)
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五)上午 9 時起 至 108 年 12 月 10 日(二)晚上 12 時止 郵寄審查資料 截止日期:108 年 12 月 10 日(二) 考生自行上網列印應考證 108 年 12 月 16 日(一)下午 2 時起 公告面試時間表 108 年 12 月 17 日(二)下午 2 時
面試日期 108 年 12 月 20 日(五) ~ 12 月 22 日(日) 各學系自訂
公告錄取名單 108 年 12 月 28 日(六)上午 10 時
寄發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 108 年 12 月 30 日(一)
成績複查
截止日期:109 年 1 月 6 日(一) 可使用傳真複查,
傳真電話:(04)24512908 正取生報到截止日期 109 年 1 月 14 日(二)前 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期 109 年 3 月 2 日(一)前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期 109 年 3 月 2 日(一)前
※【註】特殊選才招生若有缺額,則回流至考試入學分發招足。
108 年 11 月 108 年 12 月 109 年 1 月 109 年 3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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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109 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考試 各 系(所、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及頁碼索引
院別 學系、學位學程別 招生名額 頁碼
工程與科學學院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4
12精密系統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2
13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
2
1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3
15商學院
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
5
16財稅學系
3
17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6
18中國文學系
3
19資訊電機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9
20通訊工程學系
5
21建設學院
土木工程學系
3
22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
2
23運輸與物流學系
3
24土地管理學系
2
25金融學院 財務工程與精算學士學位學程
2
26建築專業學院 建築專業學院學士班
6
27合計(16 個學系、學位學程) 60 12 ~ 27
目 錄
壹、招生目的 ……… 1
貳、報考資格 ……… 1
參、修業年限 ……….……… 2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 2
伍、甄試方式、程序及面試日期 ……… 2
陸、報名手續 ……… 3
柒、報名注意事項 ……… 5
捌、應考證列印、查詢及補發 ……… 7
玖、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 7
拾、放榜 ……… 8
拾壹、成績單寄發、補發及成績複查 ……… 8
拾貳、報到、遞補及放棄入學資格 ………. 8
拾參、註冊入學及學雜費收費標準 ……… 9
拾肆、考生申訴辦法 ……… 10
拾伍、其他注意事項 ……… 11
拾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分則(含招生名額、篩選條件及甄試項目)………… 12
附錄: 附錄一 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 28
附錄二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 31
附錄三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 34
附錄四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 37
附錄五 元大銀行全省分行一覽表 ……… 38
附錄六 網路報名繳費方式說明 ……… 40
附錄七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 42
附錄八 逢甲大學招生考試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 45 附錄九 往逢甲大學交通路線圖 ……… 46
附錄十 逢甲大學校區平面圖 ……… 47
附錄十一 逢甲大學停車示意圖 ……… 48 附表:
附表一 持境外學歷考生切結書
附表二 經濟弱勢學生報名費優待申請表 附表三 考生報名造字申請表
附表四 退費申請表
附表五 成績複查申請及查覆表 附表六 錄取報到回覆單
附表七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1
逢甲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依 108 年 10 月 18 日本校 109 學 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壹、招生目的
本校希望藉由特殊選才招生管道以招收可能無法透過現行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 發等招生管道入學,並具有特別學習資歷、成就或才能之學生;或透過現行招生管道入學相 對不利,但符合校系選才之學生(如:單一學科能力天賦及各類特殊領域具有卓越潛能或特 優表現者),可經由此特殊選才管道進入本校就讀,讓本校多元入學招生更加完整,學系可 依其特色設定錄取條件,以更適當的方式招收到能力與志趣相符的優秀學生。
貳、報考資格
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兩項資格:
一、凡具我國國籍或已有我國合法居留身分,並就讀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之應屆或已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 條規定之資格者(附錄一)。
二、符合招生學系訂定之可資證明學生具有特殊才能、專長、潛力、競賽得獎或具有其他特 殊成就、不同教育資歷條件。
註:1.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 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2.實驗教育學生含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含個人自學、團體、機構)。
3.有關實驗教育考生之認定方式,本校依實驗教育三法規範下之類別採認:
(1) 「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 本 校 依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網 站 : (https://www.K12ea.gov.tw/Tw/)公布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高中學校名單據以認定。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a. 考生如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具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學生身分 證明、核定實驗教育計畫之公文,以及由設籍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合作計畫之公 文。
b. 考生如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應具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學生 身分證明、核定實驗教育計畫之公文,參與團體實驗教育或機構實驗教育等相 關佐證資料。
4.持境外學歷報名者,須符合各相關學歷採認法規:
(1)持國外地區學歷,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附錄二)。
(2)持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理(附錄三)。
(3)持香港或澳門學歷,應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辦理(附錄四)。
5.持境外學歷之應考者,於報名時須填寫「持境外學歷考生切結書」(附表一),並於錄 取後註冊入學時須繳驗學歷證件正本,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2
6.本項招生對象不包含境外特種生(如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及陸生),前開學生應依 其就學相關辦法規定辦理。
7.本項招生,考生可同時報考本校多個學系(學位學程),但考生同時錄取 2 個以上者,
僅能擇 1 個學系(學位學程)報到及註冊入學。
8.本校各招生學系均優先錄取 1 名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含境外臺生、實驗教育學生、
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歡迎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報考。相關錄取規定明 列於招生學系分則中。
參、修業年限
本校學士班除建築專業學院之建築學士學位學程修業年限為 5 年外,其餘各學系、學位學程 均為 4 年,學生在修業年限內未修足規定學分者,得延長修業至多 2 年。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網路填表後,再郵寄審查資料)。
二、報名流程:上網取得繳款帳號→繳交報名費→再次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照片
→ 列印報名表件→郵寄審查資料→完成報名 三、網路報名日期:
(一)上網取得繳款帳號期間: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6 時止。
(二)繳交報名費期間: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9 日(星 期一)晚上 12 時止。
(三)登錄報名資料期間(含上傳照片):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晚上 12 時止。
四、考生完成網路報名後仍須繳交報名資料,應於 108 年 12 月 10 日前(以中華郵政郵戳 為憑,逾期原件退還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 40724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 甲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五、住本校附近或台中地區考生如欲自行送件者,可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至 12 月 10 日之 上班時間內,直接送至本校行政二館三樓招生行政組登錄收件(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 名資料)。
六、考生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繳費並寄出資料者,視同報名未成功。
伍、甄試方式、程序及面試日期
一、甄試方式:採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
二、甄試程序:
(一)報考資格審查:本校收件後,先審查考生之報考資格條件(通過者給予應考證號,
未通過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再次確認,無法補件或確認資格不符者予以退件 ),再送各學系(學位學程)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二)本校預計 10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公告各學系、學位學程之面試時間、
地點及個別順序表,請考生自行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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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日期:108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2 月 22 日(星期日),由各學系、學位學程 自行訂定(請參閱本簡章分則)。
四、面試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甲大學。
五、考生到校參加面試時,務必攜帶「應考證」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汽機 車駕照、IC 健保卡或有效期間內之「護照」等具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以備查驗。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不准參加考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陸、報名手續
網路
報名程序 重點說明
(一) 詳閱招生簡章 與報考各學系 之分則規定
凡報考本校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考試之考生,務必事先詳閱簡章所有之規 定,並確實遵守招生考試之各項規定再行上網,以節省報名時間。
(二) 上網登錄取得
「繳款帳號」
1.上網申請繳款帳號期間: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6 時止。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 24 小時 開放,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網報名。
2.請由本校首頁 http://www.fcu.edu.tw 點選「招生資訊總覽」→「網路報名 系統」→「學士班特殊選才」進入。
3.請輸入個人基本資料與報考班別,取得繳款帳號。一組繳款帳號僅供一人 使用。
(三) 繳交報名費
1. 繳交報名費期間: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晚上 12 時止。
2. 報名費新台幣800 元整。
3. 考生上網取得 14 碼銀行繳款帳號及元大銀行代碼(806)後,請至 ATM 自 動櫃員機繳費或至元大銀行全省分行(附錄五)臨櫃繳款或至其他金融機構 櫃檯跨行匯款。
4. 網路報名繳費作業,請參閱本簡章中之「網路報名繳費方式說明」(附錄 六)。
5. 繳費後請將交易明細表正本或匯款單自行留存備查。
※低收入戶考生申請免繳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考生減免 60%報名 費之申請流程:
凡屬台灣省所屬縣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台中市 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所界定低 收入戶之考生得免繳報名費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考生減免 60%報 名費,申請方式如下:
1.考生先上網登錄取得銀行繳款帳號。
2.請備妥前開各地政府或其授權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資格認定公文)正本一份
,連同本簡章中之「經濟弱勢學生報名費優待申請表」(附表二),一併於報 名期間傳真至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辦理,傳真電話:(04)24512908。
4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若無身分證統一編號,或 有部分身分證統一編號隱藏者,應加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俟本校查核及處理完畢後,將以電話通知考生進行報名作業。
5.若經審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律不予減免。
6.經審查資格符合條件者,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特殊境 遇家庭考生僅需繳交 320 元報名費。限優待報考 1 個學系(學位學程),報 考第 2 個學系(學位學程)以上者,須繳交全額報名費。
(四) 再次上網登錄
報名資料 (含上傳照片)
1.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含上傳照片)期間:自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晚上 12 時止。
2.完成繳費 30 分鐘後,始得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照片。請由本校首頁 http://www.fcu.edu.tw 點選「招生資訊總覽」→「網路報名系統」→「學士 班特殊選才」進入。
(1)輸入報名資料:含報考學歷(力)、通訊地址、電子信箱(e-mail)等基本 資料。
(2)上傳照片:請將 2 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檔上傳,檔案格式比照身分證 照片大小 jpg 檔,檔案大小請勿超 1MB ;考生若未上傳照 片或上傳之照片若不符規定(如生活照),將依未完成報名 手續處理。
3.請先詳閱本簡章中之「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附錄七)後再行 上網,以節省報名手續時間。
4.報名資料請仔細校對,確認無誤後送出,系統會自動寄發 E-mail 確認信,
請妥善保存此信。
5.若遇有罕字無法輸入或顯示字體,請先用「*」代替輸入,並填寫「考生 報名造字申請表」(附表三),傳真至(04)24512908 本校招生委員會處理。
(五) 列印表件
報名資料經確認送出後,請用 A4 白紙列印下列文件:
1.網路報名表。
2.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自寄或郵寄皆須印出貼在報名信封上)。
(六) 寄繳審查資料
考生應繳交審查資料包括:
1. 網路報名表。(網路報名後產生之表單) 2. 不同教育資歷證明文件影本 (無則免繳)
含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生、持外國學歷或大陸學 歷考生。
※請參考第 5~6 頁(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身分者應繳交證明文件) 3. 學歷(力)證件影本:
(1) 高中(職)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2) 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 108 學年度上學期註 冊章,若已改為不需每學期加蓋註冊章之新式學生證,請將學生證影 本至註冊組蓋章證明或繳交在學證明)。
(3)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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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證明書或相關同等學力證明影本。
4. 各學系、學位學程指定繳交之資料(請詳閱簡章第「拾陸」項之規定)。
以上各項表件請依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所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 針夾在左上角,裝入自備之 B4 大型信封(黏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於 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40724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甲大學招生 委員會」收(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逾期原件退還不予受理)。
備註
1.請核對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右下角之「網路報名流水號碼」(此為網路報名完 成後所產生的阿拉伯數字)。
2.資格條件不符者,請勿報名。
柒、報名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考資格之認定,均以考生報名時登錄之資料為依據,所有相關學歷(力)證件正 本,均於錄取後註冊入學時繳交、驗證。若經查驗與網路上登錄之資料不符或無法提 出符合報考資格證明者,則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二、報名(審查)資料寄(送)件後,考生逕可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查詢「報名狀態」,確認表 件是否寄達?
三、考生網路報名時請務必勾選下列特殊選才報考身分(可複選),包括:
(一)境外臺生
(二)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 (四)實驗教育學生(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
(五)持有 ACT 或 SAT 成績
(六)特殊才能(符合簡章分則中各學系、學位學程之規定者)
四、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含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生),以及持外國 學歷、大陸學歷考生,應繳交下列證明文件:
序號 適用對象 應繳交證明文件 繳交期限 繳交方式 1 考生應寄繳之審
查資料
依本簡章第拾陸項之規定(第
12 頁~第 27 頁) 108/12/10 掛號郵寄
2 新住民及其子女
新住民子女學生及父、母之 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載明 父或母之國籍。(父母已結婚 登記或載明外籍配偶原生國 籍、姓名)
108/12/10 掛號郵寄
3
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考
生
經濟弱勢學生報名費優待申 請表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文件(非清寒證明)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08/12/9 傳真
6 4 特殊境遇家庭考
生
經濟弱勢學生報名費優待申 請表
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 公所開立之特殊境遇家庭身 分證明文件
108/12/9 傳真
5 實驗教育學生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應 屆畢業生應檢附該校學生身 分證明,已取得畢業資格或 其他同等學力報考者需檢附 學歷證件影本。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 應屆畢業生(含自學學生)需 繳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所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影 本;已完成三年實驗教育或 就讀高中及參與實驗教育時 間合計滿三年,且具同等學 歷資格者,須檢附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完 成實驗教育證明」。
108/12/10 掛號郵寄
6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地區學歷考 生
境外學歷考生切結書
學歷證件影本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 日期證明
108/12/10 掛號郵寄
7 持大陸學歷考生
境外學歷考生切結書
學歷證件影本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教育部備案大陸地區臺商學 校: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 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 校,其學歷得與臺灣地區同級 學校相銜接,免辦大陸地區學 歷採認。
108/12/10 掛號郵寄
8 報名資料須造字
之考生 考生報名造字申請表 108/12/9 傳真
五、審查資料繳交份數未明定者一律繳交 1 份,若於報名期限內未寄回審查資料,視同未 完成報名手續。書面審查資料不齊全,致影響考生個人「資料審查」項目之評閱成績 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且不得提出退費申請。逾期寄繳書面審查資料者,視同未完 成報名手續。
7
六、考生務請於 108 年 12 月 9 日晚上 12 時前完成繳交報名費,逾期概不予受理。
申請退費:
1.凡因資格不符、已繳費未登錄報名資料或已繳費但因報名資料未寄出之考生,須 於 108 年 12 月 10 日前填妥「退費申請表」(附表四),傳真至 04-24512908 逢甲 大學招生行政組提出申請,逾期或未依規定完成退費申請者恕不受理。
2.考生若符合前述退費條件,所繳報名費用經扣除郵資及審查行政作業費新臺幣 200 元後一律退還,唯須俟退費行政作業完成後,再轉撥至考生帳戶。
七、考生網路報名時請務必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考生輸入報名表上之電話號碼、電 子信箱、通訊地址(請輸入 109 年 9 月前掛號函件可收到之地址)應清楚無誤,以免因 無法聯絡或投遞而權益受損。
八、應屆畢業生報名所輸入之畢業年月,一律輸入 109 年 6 月。
九、台中附近考生若要自行至招生行政組領取甄試成績(錄取通知)者,請於網路報名時,
勾選「自行領取成績(錄取通知)單」,俾利本校作業。
十、審查資料寄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學位學程。報名時繳交之資料
,本校審核後,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校存查,概不退還。
十一、所寄審查資料,經審核後若因資格不符或表件不齊全而遭退件無法報名,概由考生 自行負責,請考生報名郵寄前再檢查、確認。
十二、對於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參加本校特殊選才招生 甄試當日,本校規劃提供交通補助(以報名時之通訊地址為依據),中部地區補助 300 元,北部、南部地區補助 600 元,東部及離島地區補助 1,000 元。
【註】中部:苗栗以南、雲林以北之地區,南部:嘉義以南之地區,北部:新竹以北 之地區,東部:宜蘭、花蓮及台東等地區,離島: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
十三、有關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閱本簡章附錄八之「逢甲大學招生考試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十四、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諮詢電話
:(04)24517250 轉 2181-2187。
捌、應考證列印、查詢及補發
一、通過報考資格條件審查之考生皆可於 108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2 時起自行上網列印應考 證(下載列印網址:http://www.fcu.edu.tw/招生資訊總覽/網路報名系統)。
二、考生列印應考證後,須詳加核對應考證上各欄資料,若有錯誤或疑問,請向本校招生 事務處招生行政組提出,以免影響權益。
三、「應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遺失或毀損者,請自行至本校招生資訊網列印。
四、補發之應考證須加蓋「補發」字樣,以資識別,應考證應妥善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 補發。
玖、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一、成績計算:
(一) 各學系、學位學程甄試項目未特別規定者,各科滿分均為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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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單項成績小計之計算過程不去除小數點,合計總成績後取至小數點第二位(小 數點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二、錄取原則:
(一) 各學系、學位學程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凡分數在錄取標準以上 且名次在招生名額以內者,即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 同時,則依簡章各學系分則規定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逐項進行評比,以決定 錄取順序。考生成績未達各學系、學位學程之最低錄取標準者,均不予錄取。
(二) 考生如有任一科缺考、成績零分或成績不予計分,即使總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
亦不予錄取。
(三) 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且不列備取生
。
(四) 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得以備取生遞補到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
拾、放榜
一、放榜日期:10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
二、公布方式:
(一)錄取生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為 http://www.fcu.edu.tw 進入逢甲大學首頁點選「
招生資訊總覽」查詢。
(二)考生應主動上網查詢正、備取生錄取名單。
(三)正取生及備取生均以限時信函郵寄錄取通知及成績單,未錄取者則以平信寄送成 績單,請考生特別留意信件。
拾壹、成績單寄發、補發及成績複查
一、成績單寄發:108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寄出。
二、成績單補發:
(一)考生若於本校寄發成績單後五日內仍未收到者,可向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查詢 或申請補發,錄取生若未依上述方式辦理而逾期未報到者,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補救措施。
(二)成績單補發限當年度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三、成績複查:
(一)請於109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前以「通訊方式」辦理,逾期不予受理(以中華郵 政郵戳為憑)。亦可使用傳真複查,傳真電話:(04)24512908。
(二)請填寫本簡章所附「成績複查申請及查覆表」(附表五),連同成績單影本,填 妥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郵票,寄 40724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甲 大學招生委員會複查。
(三)複查成績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要求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
(四)複查結果若有增減分數或錄取情形有異動者,考生不得提出異議。未錄取之考生 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即予以補錄取;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發 現其總分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
拾貳、報到、遞補及放棄入學資格
一、 正取生:
正取生接到錄取通知後,應於 109 年 1 月 14 日前(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將「錄取報到 回覆單」(附表六)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辦理通訊報到。逾期未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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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其缺額由備取生 依序遞補,考生不得異議。
二、 備取生:
(一) 正取生報到後若有缺額,依備取名單順序依序遞補。備取生請於接獲本校電話(或 Email 或手機簡訊)遞補通知日起 3 日內,以限時掛號寄回「錄取報到回覆單」,
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遞補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
(二) 備取生請於遞補期間務必主動與本校招生行政組聯繫(04-24517250 轉 2184)或查詢
「招生資訊」網頁公告,俾便得知報到相關訊息,同時留意及保持通訊管道之暢通
,以免影響遞補權益。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 備取生遞補作業最後截止日期: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前。
三、放棄入學資格:
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若因故欲放棄入學資格,需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附表 七),經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後,於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前(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郵寄地址:40724 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逢甲大學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收)。
※四、參加本項招生之錄取生,如經同時錄取多校系時應擇一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辦理 報到之錄取生應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他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 系之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 109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 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 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五、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未依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律不得 參加 109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 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
、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錄取生於報到後,仍須依規定完成註冊入學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拾參、註冊入學及學雜費收費標準
一、已報到之錄取生註冊入學、繳費等事宜,本校將於 109 年 7 月下旬另行公告(請由本校 首頁 http://www.fcu.edu.tw 點選「招生資訊」→「新生專區–入學說明」);本校預計 109 年 7 月底前寄發大一新生入學相關資料(含學雜費繳費單)。
二、已報到之錄取生仍應於註冊入學時,上傳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含歷年 成績)影本;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須上傳相關證明文 件影本;未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持國外學歷之錄取生應於報到註冊時,上傳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之原國外畢業學校畢 業證書、歷年成績單影本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國日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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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持香港、澳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之錄取生,應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 認辦法」規定上傳學歷證件、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 明。
五、 持大陸中等學校文憑報考之錄取生,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上傳經教 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影本)。
六、 考生不得利用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如經發現且查證屬實,即取消錄取資格或開除 其學籍,該生並應負法律責任。
七、 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學經歷及資料有偽造、變造、假借、
冒用、不實者,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 業資格。
八、 本校新生因重病、徵召服兵役、懷孕、生產或育嬰等重大事故不能於該學期開學時入 學,應於規定註冊日期前,得檢具區域級醫院以上之證明或入營服役通知單(或在營服 役證明書),向註冊課務組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之新生毋須繳納任 何費用。
因依兵役法規定徵召入營服役者,得申請延長保留入學資格至服役期滿,檢具退伍證 明申請入學,並限於退伍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因重病、懷孕、生產或育嬰須保留入學資格者,以一年為限。
九、 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足應修科目與學分數(含非本系至少 9 學 分),並通過本校及該學系、學位學程規定之各項考核(畢業條件)成績合格者,始得畢 業授予學位。
十、 經本項招生進入本校就讀之學生,其就讀期間得依本校學則規定提出轉系申請。
十一、 新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及學籍須遵守教育部相關法規及本校學則之規定。
十二、 本校新生如有其他入學考試舞弊情事經有關學校查證屬實,或判刑確定者,取消入 學資格。
十三、 本校 109 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僅提供 108 學年度學雜費收 費標準(如下表) 供參考,所有金額以新台幣計算。
院別 費用
工程與科學學院 資訊電機學院
建設學院(土木、水利)
商學院 金融學院
建設學院(運物、土管)
人文社會學院 建築專業學院
學雜費/每學期 NT$54,970 NT$47,820 NT$47,080 NT$65,960
拾肆、考生申訴辦法
一、考生對於本項招生甄試過程中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而有疑義者,最遲應於情事發生之 日起 15 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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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對於申請結果認為有損害其權益情形時,得於本校錄取結果通知單寄發之次日起 15 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考生申訴書應詳載考生姓名、申請學系、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日期、申訴之事實及 理由、希望獲得之補救及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四、考生申訴案,如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一)非參加本項申請入學之考生。
(二)招生有關法令或招生簡章已有明確規範者。
(三)不具名申訴者。
(四)逾申訴期限。
(五)要求重新評閱試卷、書面審查或口試。
五、受理之申訴案,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成立「申訴處理小組」處理之。必要時,得通知申 訴人或關係人列席說明。
六、申訴以一次為限,申訴處理結果由招生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函覆申訴人。
拾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 、 如 遇 人 力 不 可 抗 力 之 情 事 , 是 否 需 延 期 舉 行 考 試 , 請 考 生 上 網 查 詢 ( 網 址 : http://www.fcu.edu.tw)或收聽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公告,本校不另行個別通知
。
二、本項考試(除應考證外)各項通知皆以書面郵寄及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送,各考 生之電子郵件信箱應保持暢通,若未於相關期限內收到通知,請考生至本校招生資訊 網頁或直接向招生事務處招生行政組查詢。
三、本項招生考試不另行發售紙本簡章,自 108 年 10 月 21 日起考生可由本校「招生資訊
」網頁查詢下載本簡章內文:http://www.admission.fcu.edu.tw 四、本簡章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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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分則(含招生名額、篩選條件及甄試項目)
院別
工 程 與 科 學 學 院
招生學系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學系代碼
CE041100
招生名額
4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具有優良品格,參加各類國內外公益服務獲得表揚與頒獎,殊為楷模者。
2. 高中(職)在學專業學術科成績優異或參加國內外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者。
3.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
4. 具國內外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相關企業或機構服務經驗達 6 個月以上(含),或 特殊工作表現者。
5.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 教育學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 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參與社團活動證明、幹部證明、證照 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6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4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培育 1.電腦輔助設計分析與製造、2.材料成型加工與新製造技術、3.自動控制與機 電整合、4.動力熱能與流體機械、5.機械元件設計與機構分析、6.智慧製造與系統 整合等專業人才。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3506 傳真 (04)24516545
網址 http://www.mcae.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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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別
工 程 與 科 學 學 院
招生學系
精密系統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學系代碼
CE261100
招生名額
2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曾自學或參與機器人相關課程、科普活動者。
2. 具有優良品格,參加各類國內外公益服務獲得表揚與頒獎,殊為楷模者。
3. 高中(職)在學專業學術科成績優異或參加國內外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者。
4. 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者。
5. 高中就讀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證明者。
6.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如數理能力或相關檢定證明)。
7.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 教育學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 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參與社團活動證明、幹部證明、證照 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甄試項目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6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4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設計是工程科技的發展核心,本學程辦學特色在於培養學生透過核心能力的建立,
進而開展不同屬性的工程運用。學生依循定錨課程的基礎,延伸各類專精課程,不 僅透析理論課程的精義要點,並且以組織力引導專案設計,串聯理論之事與實務操 作,將設計理念化為生產價值。本學程與業界緊密結合,集結全世界消費動態以及 技術核心訊息,發展前瞻性跨領域教學體制,將成為未來高等教育的先驅主流。我 們不但培育設計專業人才,更重視人才長遠發展性,嶄新的精密系統設計學士學位 學程,是 21 世紀實踐學用合一人才培育的最佳典範。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3575 傳真 (04) 24517110 網址 http://www.psd.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4
院別
工 程 與 科 學 學 院
招生學系
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
學系代碼
CS021100
招生名額
2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具有優良品格,參加各類國內外公益服務獲得表揚與頒獎,殊為楷模者。
2. 高中(職)在學專業學術科成績優異或參加國內外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者。
3. 對環境領域具有高度熱忱或有學習潛力的學生,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4.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
5.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 教育學生、持有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 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 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證照或其他特殊表現證明 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6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4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以培育兼具環境科學基礎與環境工程應用之專業人才為主,課程特色兼具工程 與科學領域,注重實驗操作及實習體驗,歡迎對環境科學及環境工程以及對環境教 育有熱忱之學生來申請。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5203 傳真 (04) 24517686 網址 http://www.ees.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5
院別
工 程 與 科 學 學 院
招生學系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學系代碼
CS031100
招生名額
3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曾參與科普活動者。
2. 具有優良品格,參加各類國內外公益服務獲得表揚與頒獎,殊為楷模者。
3. 高中(職)在學專業學術科成績優異或參加國內外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者。
4. 高中就讀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證明者。
5.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如數理能力或相關檢定證明)。
6.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 教育學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 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證照或其他特殊表現證明 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若學生不在境內,則可在報考時向系 所申請視訊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為理論與實務並重之學系,由學習材料基礎理論、材料製程技術與尖端科技應 用的歷程,培養學生宏觀視野。課程規劃有高性能合金與積層製造、奈米電子元件 與智慧感測、再生能源材料與永續發展等三大領域,亦有多元化之專業課程可供選 修。另提供獎助學金,國外交換學生、海外移地教學及國內外產業實習機會,培訓 具高度就業競爭力之學生。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5304 傳真 (04) 24510014 網址 http://www.mse.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6
院別
商 學 院
招生學系
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
學系代碼
CB061100
招生名額
5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參加各類國內外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具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者。
2. 具有國內外合作事業或社會企業相關工作經驗達 6 個月以上或特殊工作表現 者。
3.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 驗教育學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 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 明)。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參與社團活動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證照或其他特殊表現證 明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4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6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培養事業之「經營管理」人才為宗旨。課程規畫除了教導事業內部之管理技能外
,更重視事業外部之經營生態分析,務使學生兼備「經濟分析」與「經營管理」
之雙重能力,並融入「社會關懷」與「社會企業責任」之相關課程,教育同學成 為術德兼備的時代青年。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4354 傳真 (04) 24519058
網址 http://www.coop.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7
院別
商 學 院
招生學系
財稅學系
學系代碼
CB051100
招生名額
3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參加各相關競賽獲獎證明或稅務相關活動志工具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者。
2. 具有租稅實習工作經驗達 1 個月以上或其他特殊工作表現者。
3.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 驗教育學生、持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 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 明)。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參與社團活動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證照或其他特殊表現證 明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3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7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培育財稅專業人才,以因應在財政部門及企業稅務之需求。本系課程規劃著重財 政、租稅、會計、兩岸租稅、金融、投資等領域,並鼓勵學生修習跨領域的學程
。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4301 傳真 (04) 35072120
網址 http://www.pf.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8
院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招生學系
外國語文學系
學系代碼
CH061100
招生名額
6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其他同等級之英語測驗。
2.熟稔英文以外之第二外語。
3.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 教育學生、持有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 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ACT、AP 等成績、自學成績 證明)。
3. 中英文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英文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或證照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若學生不在境內,則可在報考時向 系所申請視訊面試。
2. 參與面試學生需準備一項與外語相關之特殊專長,並於面試時展現(呈現方式 中英文皆可)。
3.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多採小班制教學,精心打造每一位學生;語言學習與文學文化並重,並提供 口/筆譯及第二外語訓練,強化學生跨領域學習及實務運用能力,提供眾多國際 交流機會,未來就業與深造皆游刃有餘。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5602 傳真 (04) 24513797 網址 http://www.fll.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19
院別
人 社 學 院
招生學程
中國文學系
學系代碼
CS041100
招生名額
3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對中文領域具有高度熱忱或有學習潛力的學生,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2.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自學方案、實驗教育學生、境外臺生、新住民及 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 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4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2.面試成績
面試 60% 12 月 21 日(六)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若學生不在境內,則可在報考時向 系所申請視訊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學生可修習「華語教師」、「文化創意」、「社會傳播」、「設計未來」等 學程,強化學生跨領域學習及實務運用能力,提供眾多國際交流機會,並有完善 實習、就業輔導機制。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5353 傳真 (04)24521790 網址 http://www.cl.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
院別
資 訊 電 機 學 院
招生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學系代碼
CE071100
招生名額
9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曾參與資訊科學或程式設計相關社團者。
2. 高中在學期間參加教育部「扎根高中職資訊科學教育計畫」。
3. 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資訊科學類競賽獲獎者。
4. 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者。
5.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證明者。
6. 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數理或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表現優良者。
7. 參加各縣市政府(或教育局處)主辦之數學或軟、硬體能力相關競賽並獲獎者。
8.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如:數理能力或資訊技術檢定證明) 9.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自學方案、實驗教育學生、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
女、經濟弱勢學生。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 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參加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證明、數理及資訊競賽獲獎 或技術檢定證明、APCS 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成績證明、語文能力檢定、參與 社團活動證明、幹部證明、證照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4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6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成立於 1969 年根基深厚,設有博碩學士班,學制完整;為全國第一個榮獲中 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通過之資工系,具國際競爭力;注重專題製作,學生可獲專精 的理論與實務訓練。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3705 傳真 (04) 24516101 網址 http://www.iecs.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1
院別
資 訊 電 機 學 院
招生學系
通訊工程學系
學系代碼
CI021100
招生名額
5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參加各類國內外數理或資通訊能力競賽表現優良者或得獎有證明者。
2. 曾就讀中等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證明者。
3. 高中(職)在學期間參加教育部「扎根高中職資訊科學教育計畫」,修課期間表現優 良者。
4. 高中(職)在學期間參加與數理、資通訊能力或邏輯思辯有關之社團活動(例如數學、
資訊、辯論或棋藝等相關社團),表現優良有證明者。
5. 具電機、電子或資訊等相關領域之乙級或丙級技術士證照者。
6.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
7.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自學方案、實驗教育學生、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 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學 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SAT 成績、AC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參加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證明、數理及資通訊競賽獲獎 或技術檢定證明、語文能力檢定、參與社團活動證明、幹部證明、證照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 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 希望透過本次考試招收具特殊才能、極有潛力或特殊經歷之學生。
3.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 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的教學以大電機領域為基礎、通訊工程為特色,並結合跨領域學習的方針,
以培育無線通訊、網路通訊及多媒體信號處理等通訊核心領域之尖端人才,俾使 學生於畢業後可順利至通訊、電子相關產業就業,或接軌國內外研究所繼續深造
。另外為了幫助各位同學快速了解通訊工程到底在學什麼,我們將在大一上學期 進行新鮮人計畫(Freshman Project),以目前最熱門的物聯網為例,利用九週上課的 時間,帶領大家走入通訊工程的世界。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4805 傳真 (04) 24528895 網址 http://www.ce.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2
院別
建 設 學 院
招生學系
土木工程學系
學系代碼
CE011100
招生名額
3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各類國內外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具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者。
2.具有國內外土木工程相關企業或機構服務經驗達6個月以上或特殊工作表現 者。
3.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非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學 生 、 持 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 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SAT成績、ACT成績、自學成績證 明)。
3.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參與社團活動證明、幹部證明、證 照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面試時請攜帶作品集。
2.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 生、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1.培育土木工程專業人才,具備規劃、設計、監造及管理之能力,迎合社會與 職場需求,可報考技師、高普考及研究所。2.課程強調學用合一教學,包含結 構、大地、測量與資訊及營建物業管理等四大領域。3.教學研究特色在於結合 社會需求,發展離岸風力發電、海事基礎工程、智慧營建、非破壞檢測、隔減 震、耐震及結構補強、火害及地滑等防災技術。4.本系學生尚可加修營建資訊 模擬、專案管理等院共同學程,修畢後可取得學程第二專長。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3102 傳真 (04) 24516982
網址 http://www.civil.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3
院別
建 設 學 院
招生學系
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
學系代碼
CE021100
招生名額
2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曾參與國際性或全國性水資源、水利工程或資源保育相關競賽或科學展覽,
並獲得優良成績者。
2.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證明者。
3.參加各縣市政府(或教育局處)主辦相關競賽並獲獎者。
4.曾參加各類國內外相關公益服務或公私單位實習體驗等經歷達兩個月以上,
並獲得表揚與頒獎,殊為楷模者。
5.高中(職)在學專業學術科成績優異或參加國內外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者。
6.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
7.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非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學 生 、 持 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或其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等)或不同教育資 歷身分證明(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或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學生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SAT成績、ACT成績、自學成績證 明)。
3.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能力檢定、幹部證明、證照及其他特殊表現 證明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4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6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面試時請攜帶作品集。
2.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 生、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本系專業為水利防災、水資源、水土保持、環境生態之工程、規劃與管理。課 程規劃涵蓋水利工程及水土保育等二項專業領域,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結合。
除專業知識外,在多元化社會變遷的挑戰下,已建構優質家族制,學習關懷生 命價值,以培養溝通能力、領導知能、團隊合作、終身學習精神,使同學成為 宏觀且人文、科技兼容並蓄的優秀水利人才。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3202 傳真 (04) 24515827 網址 http://www.he.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4
院別
建 設 學 院
招生學系
運輸與物流學系
學系代碼
CM021100
招生名額
3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參加各類國內外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具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者。
2. 具有國內外運輸與物流相關企業或機構服務經驗達 6 個月以上或特殊工作 表現者。
3.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非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學 生 、 持 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 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ACT、SAT 成績、自學成績證 明
3. 自傳(學生自述) 。
4.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學習檔案、語文能力檢定、各種成果與榮譽、
參與社團活動、幹部證明、證照等資料) 。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面試時請攜帶作品集。
2.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 生、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1. 運輸與物流學系現有 14 位專任教師,專長領域涵蓋陸海空運輸系統、軌道 及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均具紮實的學術素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本系推動 CDIO 專題式課程架構,系列課程包含:運輸學、運輸規劃、智慧物流及跨 學期畢業專題,培育學生整合專業知識與實作能力。更媒合各項實習,包 含暑期、學期、學年實習,希望同學能理論與實務兼備,提升未來就業的 競爭力。
2. 本系學生另可修習本校所開設第二專長學程,如智慧軌道學分學程等。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4654 傳真 (04) 2452-0678
網址 http://www.tl.fcu.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25
院別
建 設 學 院
招生學系
土地管理學系
學系代碼
CM031100
招生名額
2 名
篩選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參加各類國內外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作服務具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者。
2. 具有國內外土地管理相關企業或機構服務經驗達6個月以上或特殊工作表現 者。
3.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非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學 生 、 持 有 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或 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成績者。
指定 繳交資料
1. 學歷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 同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及全校排名證明(或 ACT、SAT 成績、自學成績證明 3. 自傳及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 社會服務證明或志願工服務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參與社團活動證明及其他 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競賽成果或特殊成果表現、語文能力檢定、參與社團 活動證明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甄試項目 及 占分比例
甄試項目 占分
比例 日期 同分參酌順序
書面資料審查 50% 12 月 10 日(二)前郵寄 1.面試成績
2.書面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 50% 12 月 20 日(五)
甄試方式
1.所有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2.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
、實驗教育學生)。
學系特色
1. 本系著重以土地經濟、法規、政策為基礎,並以不動產管理為特色,建構一 個培育專業土地開發與管理人才之學系,期以培養公私部門土地管理之專業 人才。
2. 本系教師更在國內相關土地政策與制度規劃上,扮演積極導引角色,可提供 學生最為前沿的土地政策、制度與法規的資訊及研究。此外,本系教師亦掌 握不動產市場資訊最新動態,可持續更新最新不動產市場變化趨勢。
3. 本系位居中部不動產與土地管理之教學與研究領導角色,畢業系友更遍及台 灣尤其中部各不動產、地政、土地管理等公私部門,極具影響力,強化學生 職場競爭力,使畢業生能成為未來公、私部門土地管理之專業人才。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4702 傳真 (04) 2451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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