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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文化體育園區非使用價值之條件評估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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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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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非使用價值之條件評估法分析 Contingent Valuation of Taipei Dome’s Non-Use Value

林長毅 Chang-Yi Lin

指導教授:江瑞祥 博士

Advisor: Ri-Sharng Chiang, Ph.D

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January,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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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辭

動筆撰寫這份謝辭的同時,腦中不禁浮現碩班時光的好多回憶,而回頭望去,

自己能從懵懂無知的小碩一,逐漸成長,直至完成這本碩士論文,實須感謝許多 人的協助與砥礪。

拙著能從題目發想到完成定稿,必須感謝指導教授江瑞祥老師的教誨,而不 論是學術專業涵養,亦或工作上的身教言教,恩師所帶給我的啟迪,絕非一語就 能道盡。其次,非常感謝郭昱瑩老師、闕雅文老師兩位口試委員的不吝指教,特 別是郭老師對於調查設計的寶貴建議,以及闕老師在方法回顧上的斧正提醒,皆 敦促著本論文更趨完整。另也由衷感謝王宏文在統計觀念上的授業解惑,在王老 師的教學熱誠下,使資質駑鈍的自己也得以體會 data 與 model 交織而成的樂趣。

在臺大政研所的日子裡,謝謝德翰、家正、喻璿、芮君、莉荺、逸中、宏恩、

宛儒、宜娟、玫蒨等優秀同儕曾給予自己的協助。江門的子熠學長、慧如學姊、

綝黛學姊與嘉昇,以及 312 的棠君學姊、宜卿學姊和沛穎學姊,十分感謝他們曾 給予的關懷。謝謝系辦的小官、欣蕾、辰元、聿伶與雅璠助教們,總是在行政事 務上給予協助;此外,在此也感謝 350 位臺北市民的寶貴意見,自己從與他們的 互動過程中獲益不少。

能夠完成研究所學業,最須感謝我的家人,父親林益裕先生,母親張素卿女 士,從小到大給予的教養與支持;妹妹怡如總是為我帶來歡笑。也由衷感激女友 育綾的一路相伴,謝謝她在各方面的協助與包容。最後,由於無法逐一羅列,謹 再一次感謝所有關心我的親朋好友們,謝謝你們。

長毅 謹誌於木柵家中 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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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大型體育場館資源之非使用效益,係該類計畫無形社會效益的重要內涵。然 而,當前國內體育類別公共建設之計畫效益評估,仍以財務收益可行性的觀點為 主,縱就全臺規模最鉅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計畫觀之,其場館非使用 價值的評估資訊亦有所缺漏。職是之故,本研究即從事前評估的角度,應用非市 場估價方法中的條件評估法,以及支付卡的詢價方式,針對未來大巨蛋場館之非 使用價值進行市民問卷調查,並利用 OLS、Ordered Probit 與 Ordered Logit 等迴歸 模式建立市民平均願付價格模型,以推估整體大巨蛋場館之非使用價值。

實證分析結果顯示:臺北市民個人的「月所得」與「遺贈效益認同度」為其 對於大巨蛋非使用效益願付價格的重要影響變數。其次,就市民每年平均願付價 格的分析結果觀之,OLS 模型的估計值為 1364 元,而 Ordered Probit 模型之估計 值為 1187 元,Ordered Logit 模型則估計為 2314 元。再次,本文利用 Ordered Probit 與 Ordered Logit 模型的估計結果,推估未來大巨蛋場館資源之非使用價值,每年 約為 2,407,269,236 至 4,692,856,792 元,即非使用效益價值的上下界範圍約為 24 至 47 億元。

最後,鑒於大型體育場館之座落具有一定的公共財效果,本研究認為該類計 畫之效益衡量,實不宜侷限在財務效益面向,而應在計畫可行性與規劃報告中納 入非使用效益評估,俾利完整化評估資訊,以協助決策者掌握計畫無形社會效益 之參數資訊,遂行更有效的決策。

關鍵字: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大型體育場館、非使用價值、條件評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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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Non-use benefit is the crucial content of large-scale stadiums and gymnasiums' intangible social benefits. However, benefit valuation of domestic sport facil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still based on the view of financial feasibility; even Taipei Dome, the largest scale stadium construction, is also deficientin valuation of stadium's non-use value. Therefore, this study based on Ex ante evaluation used 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CVM) and payment card method to develop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Taipei citizens for Taipei Dome's non-use value. In empirical data analysis, this study used OLS, Ordered Probit and Ordered Logit to establish regression models of citizen's average willingness to pay (WTP) in order to estimate Taipei Dome's non-use value.

The results of empirical analysis reveal that citizen's monthly income and cognition toward the discourse of bequest benefit are significant factors influencing his WTP of Taipei Dome's non-use value. In addition, the results also show predicted values of citizen's yearly average WTP: the OLS model’s estimate is NT$1364, the Ordered Probit model’s estimate is NT$1187, while the Ordered Logit model’s estimate is NT$2314. By using the Ordered Probit and Ordered Logit models’ estimates of WTP, this study calculated that Taipei Dome's future non-use value was approximately between NT$2,407,269,236 and NT$4,692,856,792.Namely, the Taipei Dome’s non-use value ranges approximately from NT$24 to NT$47 billion per year.

To sum up, this study argues that non-use benefit valuation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feasibility and planning reports of domestic large-scale stadium and gymnasium projects concerning the public goods effects generated from thos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is way, the information integrity of proposed projects’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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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ation will be improved, and thus decision makers will be able to carry out more effective policies.

Key words: Taipei Dome, large-scale stadiums and gymnasiums, non-use value,

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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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 I 謝辭 ... III 中文摘要 ... V 英文摘要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架構 ... 5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 10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11

第一節 體育場館之意涵與特性 ... 11

第二節 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理論 ... 20

第三節 非使用價值理論與方法 ... 31

第四節 條件評估法之應用 ... 5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61

第一節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計畫概述 ... 61

第二節 非使用價值概念架構之建立 ... 69

(11)

第三節 調查設計 ... 76

第四節 分析方法 ... 83

第四章 實證分析 ... 87

第一節 敘述統計分析 ... 87

第二節 效益認知交叉分析 ... 99

第三節 效益認知與願付價格差異性檢定 ... 104

第四節 迴歸分析 ... 110

第五節 非使用價值推估 ... 12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33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133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138

參考文獻 ... 141

附錄 ... 151

(12)

圖目次

圖 1-1 研究架構圖 ... 6

圖 1-2 研究流程圖 ... 7

圖 2-1 資源之總經濟價值... 31

圖 2-2 資源效益主要估價方法 ... 36

圖 2-3 消費者剩餘 ... 46

圖 2-4 消費者剩餘 CV 與 EV 關係圖 ... 49

圖 2-5 .CS 與 ES 關係圖 ... 51

圖 3-1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計畫位址 ... 62

圖 3-2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規劃示意圖 ... 64

圖 3-3 大巨蛋場館施工現況 ... 68

圖 3-4 體育場館資源效益之消費行為 ... 71

圖 3-5 體育賽事之總經濟價值 ... 73

圖 3-6 大型體育場館之非使用價值概念架構 ... 75

(13)

表目次

表 2-1 體育場館建設之分類 ... 13

表 2-2 經濟財貨分類表 ... 14

表 2-3 大型體育場館舉辦運動賽事之社會影響 ... 16

表 2-4 體育設施公共投資計畫無法促進經濟發展之理由 ... 24

表 2-5 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興建計畫之益本項彙整 ... 27

表 2-6 體育設施之成本效益項目彙整 ... 29

表 2-7 條件評估法之主要詢價調查方式 ... 40

表 2-8 .CVM 常見偏誤產生原因與解決方法 ... 43

表 2-9 .Hicksian 衡量指標與 WTP、WTA 之配對組合 ... 56

表 2-10 公共財的 Hicksian 剩餘測量 ... 57

表 3-1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之開發目的 ... 65

表 3-2 五種規劃方案之財務評估結果 ... 67

表 3-3 試訪調查受訪者願付價格次數分配 ... 79

表 3-4 試訪調查抗議性出價者次數分配 ... 79

表 3-5 正式調查有效樣本數選擇表 ... 81

表 3-6 正式調查各區分派樣本數 ... 82

(14)

表 4-1 受訪者基本資料次數分配表 ... 90

表 4-2 大型體育場館使用經驗次數分配表 ... 92

表 4-3 大型體育場館非使用效益認知次數分配表 ... 95

表 4-4 非使用效益認知項目總和統計量 ... 96

表 4-5 非使用效益認知項目因素分析結果 ... 97

表 4-6 受訪者願付價格次數分配表 ... 98

表 4-7 性別與使用經驗之於效益認知 T 檢定表 ... 105

表 4-8 受訪者屬性之於效益認知 ANOVA 表 ... 106

表 4-9 具顯著差異效益認知項目之各區平均分數 ... 107

表 4-10 受訪者屬性之於願付價格 ANOVA 表 ... 118

表 4-11 各區受訪者平均願付價格比較 ... 109

表 4-12 .OLS 迴歸分析變數定義表 ... 113

表 4-13 .OLS 迴歸分析結果 ... 114

表 4-14 .OLS 願付價格模型 ... 115

表 4-15 .本研究 OLS 模型與國內相關研究比較簡表 ... 119

表 4-16. Ordered Probit 迴歸分析變數定義表 ... 121

表 4-17. Ordered Probit 迴歸分析結果與模型建立 ... 122

表 4-18. Ordered Logit 迴歸分析結果與模型建立 ... 125

表 4-19 .本研究 WTP 迴歸模型比較 ... 127

(15)

表 4-20 .本研究平均 WTP 估計結果比較 ... 130

表 4-21 .近年國內相關資源非市場價值 CVM 評估結果比較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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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來,政府為全力振興經濟,期望藉投資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帶動相關產 業發展,同時達成促進就業之效果,以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準此,公共建設 計畫所需國家預算之挹注數額日益增高,以民國 100 年度為例,公共建設計畫預 算編列總額為 1,163 億元;此外,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的部分亦編列特別預算 1,597 億元1,顯見公共建設計畫所涉國家公帑之運用甚大。

國家治理任務之遂行,無非仰賴廣大人民之納稅作為財源基礎,惟在面臨高 齡化社會帶來之勞動力減緩,以及經濟不景氣、財政日益困窘等問題下,為能撙 節成本,同時有效利用與配置公共資源,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越形 重要。事前施作經濟效益評估之公共建設計畫,應能納入各種外部效益與成本之 影響,而使公共投資更具長期投資的眼光,有效運用有限的公共資源來增加整體 社會福祉。

然而,我國過往之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多以產值觀點切入,忽略難以 量化的社會效益與成本。縱然至今,公共建設計畫之評估多停留在技術規劃評估,

而興建過程所伴隨之外部成本,亦或營運後所帶來的外部效益,大多欠缺數量化,

甚或貨幣化之評估資訊。究其原由,係因公共建設計畫產生的無形社會益本,皆 屬於「非市場財貨」,故其價值參數無法憑藉市場價格資訊來觀察,而必須應用學 理上的非市場估價方法加以衡量,而國內評估部門尚不能有效運用此類評估方法。

1 資料來源: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27978&ctNode=5529&mp=1),2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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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國內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所面臨之問題,尤其反映在體育建設計 畫之非市場效益評估上。申言之,當前體育建設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仍以財務 收入為效益評估的重點,忽略了體育建設可能開創的「非使用效益」。例如:就大 型體育場館計畫觀之,目前評估部門所分析之經濟效益多為未來的門票收入、場 地租借收入、就業效果以及附加產值。事實上,大型體育場館的存續,尚可能吸 引眾多大型體育競賽、展演與集會活動前來舉辦,而場館所在區域的民眾即便不 至現場親身參與,亦或使用場館設施,仍可因居家觀賞競賽隊伍的表現,或是感 受所在區域形象之提升來獲得滿足。此種公民內心滿足感的增加,對整體社會福 祉而言無疑是一種效益,一種體育場館營運所產生的非使用效益,係屬體育建設 無形社會效益的重要內涵。因此,欲健全體育建設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應對計 畫所涉之非使用效益加以測量,並將該效益估價資訊納入整體計畫之成本效益分 析,而非僅以文字進行論述。

一般而論,大型體育場館之興建規劃,若僅從財務獲利的角度出發,則多半 不具足夠的可行性,這或許和國內職業運動的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吸引大量的觀 眾至現場購票以帶來足夠的票箱收入有關。儘管如此,即使在職業運動最為盛行 的美國,也不意謂僅倚靠場館的賽事門票收入,便能在財務上回收投資成本;除 了財務盈虧的考量外,政府運用公共資金投資體育場館建設的另一項重要理由,

在 於 讓 非 直 接 使 用 這 些 體 育 設 施 或 娛 樂 活 動 機 會 的 民 眾 獲 益 (Cratton and Taylor,1991),亦即大型體育場館的「非使用效益」。

職是之故,施行大型體育場館計畫效益評估時,實不可忽略經濟效益面中的 非使用效益項目,否則恐將低估其總經濟效益價值;而針對興建體育場館所可能 帶來的無形社會效益,國內過去相關評估研究多以文字描述,較匱乏量化或貨幣 化的論證數據,使得決策者無從掌握這些無形效益的參數資訊。此外,現況下大 型體育場館計畫非使用效益評估資訊之缺漏,連帶影響著該類計畫經濟效益評估

(18)

的完整性,如此一來,亦使計畫主辦或規劃部門較難提出具體論據來深化政策論 述。

總結上述可知,當前大型體育建設計畫,其效益評估標準主要以財務可行性 的觀點為主,往往忽略了興建大型體育場館可能開創的無形社會效益,特別係場 館資源預期可能產出的非使用效益參數資訊。而就位於臺北市松山菸廠舊址區域 內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言之,縱使該計畫擬興建一座全台規模最為龐大的多 功能室內體育館,評估部門仍無針對該場館所開創的增額非使用效益加以衡量,

導致效益評估資訊仍未臻完整。是以,本研究將以「臺北文化體育園區」中的巨 蛋場館(大巨蛋)作為研究個案,並立基「事前評估」之角度,利用非市場估價方來 衡量其非使用效益價值,期能充實該計畫經濟效益評估資訊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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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國內目前大型體育場館計畫之效益評估,主要以財務收益可行性的觀點為 主,縱使從全臺規模最鉅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計畫觀之,其規劃與評估之內 容,亦忽略了計畫非使用效益之衡量,因而無法使決策者獲悉計畫總經濟效益的 完整資訊。

有鑒於此,本研究擬從大型體育建設經濟效益評估的角度出發,並選擇臺北 文化體育園區計畫之大巨蛋場館作為個案,運用非市場估價法中的「條件評估法」

(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CVM),評估臺北成年市民對該場館非使用效益的「願 付價格」(willingness to pay,WTP),以補充該計畫總經濟效益之內涵。茲就本研 究之目的歸納如下:

1. 藉由相關文獻回顧來研析體育場館建設的經濟特性,以及探就體育場館 資源存續所帶來的非使用效益,並確立一大型體育場館非使用價值之概念架 構,期藉此充實該類體育建設經濟效益評估之內涵。

2. 其次為應用 CVM 設計研究問卷,針對大巨蛋之非使用價值進行抽樣調 查,以測量臺北市民對該場館未來非使用效益的 WTP,並從事前評估之角度推 估未來場館存續所產生的非使用價值,期望能夠藉此補充大巨蛋場館的非市場 價值評估資訊。

(20)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架構

壹、 研究方法

一、 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將先就體育場館相關文獻進行回顧,以分析該類型公共建設之意涵、

特性以及其效益評估技術的發展現況。同時,本文也將藉文獻分析探究非使用價 值的理論內涵、非市場估價方法以及 CVM 的應用。

二、 條件評估法

CVM 又稱「假設市場價值評估法」,主要係利用假設市場情境的方式,將某 項無形、沒有真實交易市場的資源或效益,模擬成為可經市場交易的財貨,藉此 詢問受訪者對該財貨的願付價格或願受價格。準此,本研究將應用 CVM 針對未來 大巨蛋場館資源存續之非使用效益,建立假設市場情境來調查問卷受訪者之 WTP,並以統計分析推估大巨蛋資源之非使用價值。

(21)

貳、研究架構

本文之研究架構,主要如下圖所示:

圖 1-1 研究架構圖

本研究所關注之大巨蛋場館非使用價值,如圖 1-1 所示,源自市民考量未來場 館存續之非使用效益,使其獲得增額滿足感的 WTP。而大巨蛋所涉之非使用效益,

依大型體育場館的特性,以及非使用價值的學理基礎,可據以歸納出存在價值、

選擇價值與遺贈價值等三種內涵。

同時,囿於非使用效益並無實際的市場價格可供衡量,本研究必須應用非市 場估價方法中的 CVM,憑藉假設市場情境之方式進行問卷調查,蒐集市民對於大 巨蛋場館非使用效益 WTP 之出價資料,並藉由迴歸分析探究其中影響變數,以及 估計市民平均 WTP,最後推估大巨蛋場館之非使用效益價值。

臺北大巨蛋場館資 源非使用效益:

 存在價值

 選擇價值

 遺贈價值

非市場估價方法:

CVM

大型體育場館特性 非使用價值理論

相關影響變數

 大型體育場館的使用經驗

 對非使用效益的認知

 受訪者的社經屬性 問卷 調查

成年市民 WTP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 非使用價值

(22)

本研究擬進行之研究流程如下圖 1-2 所示:

圖 1-2 研究流程圖 研究問題與目的

文獻回顧

歸納大型體育場館之 意涵與特性

檢視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計畫規劃內容

確認大型體育場館 非使用價值評估方法

問卷設計

實地抽樣調查

實證分析

結論與建議

問卷試訪 建立非使用價值概念架構

(23)

參、章節安排

本文在第一章緒論部分,第一節首針對我國公共建設經濟效益評估之發展現 況加以論述,進而說明體育建設計畫在經濟效益評估過程中,所面臨無法完整衡 量無形社會效益的困境,同時舉興建中的臺北體育文化園區(大巨蛋)為例,以敘述 本文之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敘明;第三節論及本文所採研究方法,同時 以研究架構說明本研究所立基的學理、方法以及所欲探討問題間之關聯性,並也 在節末說明研究進行流程與章節安排;最後一節則敘述本研究之聚焦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為文獻回顧,第一節、第二節分就體育場館相關學理、體育計畫效益 評估進行文獻分析,藉此釐清體育場館建設之意涵與特性、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的 主要理論途徑,以及國內外目前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研究之發展現況;第三節回顧 非使用價值之理論方法;最後一節針對 CVM 調查的應用內容進行文獻回顧,以作 本研究個案詢價調查設計之參照基礎。

第三章為研究設計,第一節首先針對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興建計畫之基本資料 加以論述,旨在確立研究範圍,同時也分析大巨蛋場館之興建目的,並說明目前 整體計畫已施作之效益評估內容與計畫現況;其次,第二節論述體育場館之非使 用者與其間接消費行為,以釐清非使用價值的產生與影響,並提出一大型體育場 館非使用價值之概念架構,作為後續問卷設計與實證分析的基礎;第三節為本研 究應用 CVM 所採之調查設計;最後為實證資料分析方法之說明。

第四章為實證分析,第一節敘述統計分析係為了理解樣本特性、受訪者大型 場館使用經驗、非使用效益認知以及 WTP 等次數分配情形;第二節為交叉分析,

旨在觀察受訪者在各社經屬性面向中所呈現的非使用效益認知程度;第三節為差 異性檢定,旨在觀察受訪者的效益認知、WTP 在哪些面向上存有顯著差異;第四 節為迴歸分析,用以歸納影響受訪者 WTP 之主要變數,並建立大巨蛋非使用效益

(24)

之市民 WTP 模型,作為推估該未來場館存續非使用價值之基礎;最後則為大巨蛋 場館非使用價值之推估。

第五章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第一節將總結研究發現,包括:大型體育場 館非使效用之市民認知程度衡量結果,並說明大巨蛋非使用效益之市民 WTP 估計 值與影響因素;次節則針對未來大型體育場館計畫之效益評估發展,以及後續研 究方向提出若干建議。

(25)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茲就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內容,列述於下:

1. 就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興建計畫而言,本文之研究範圍僅聚焦在其中大巨 蛋場館的效益評估範疇,至於整體計畫中創意文化園區、商業區域,該部分之 非使用效益價值則非本研究之探討範圍。

2. 完整的公共建設經濟效益評估除分析計畫無形社會效益外,尚必須納入 計畫所伴隨之無形社會成本,亦即應將「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予以內部化。

惟有如此,決策者才能藉總效益現值扣除總成本現值,加以獲得完整的經濟效 益淨現值資訊,以判斷資源配置是否符合經濟效率。然而,本研究受限時間、

資源與個人能力等因素,無法針對大巨蛋場館進行完整的成本效益分析研究,

此誠為一大研究限制。

3. 大型體育場館類型多元,本研究僅從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中大巨蛋場館 的個案研究,而該個案係屬「巨蛋場館」類大型體育建設,其社經特性與國內 其他多功能大型場館,諸如「臺北小巨蛋」、「高雄巨蛋」、「高雄世運主場館」

等,並不全然相仿,故本研究測量所獲之非使用價值參數,並無法完全類推適 用於其他案例。

4. 本研究所進行的抽樣調查,係以臺北市下轄的十二個行政區為範圍,並 將受訪者母群體界定為成年市民。因此,對於未來大巨蛋非使用效益所可能溢 及其他區域之經濟價值,以及北市 20 歲以下市民的效用滿足,本文將列為研 究限制,而不納入大巨蛋場館非使用價值的衡量範圍。

(26)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主要就體育場館之意涵與特性、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研究現況,以及非使 用價值之學理進行回顧,藉此確立大巨蛋場館非使用價值評估之學理基礎;同時,

亦針對 CVM 應用調查之準則加以探討,以供後續問卷與調查設計參考之。

第一節 體育場館之意涵與特性

由於本研究主要聚焦在大巨蛋之非使用價值衡量,而該計畫雖屬大型室內體 育館的興設,惟欲理解其與其他類型體育場館間有何差異,則必須對「體育場館」

之意涵與分類加以探討,以確認本文的研究範疇;此外,亦須進一步分析體育場 館建設的特性,俾充實本研究後續問卷設計之基礎。

壹、 體育場館之意涵

體育館建築基本上為人類追求室內大型活動空間的象徵,其發展過程是由戶 外至室內;而其建設規模係由小型室內空間至大型,再演進至巨型的室內空間。

關於「體育場館」一詞,英文上包括了 Stadium 與 Gymnasium 兩種意義。依 據「簡明大英百科全書」(1990)的記載,Stadium 譯為「體育場」,係在 20 世紀建 築學上占據重要位置的建築物,其基本要求是有供給比賽的場地和大量觀眾座 席;在現代,則通常意指具備 400 公尺跑道、足球場、固定看臺等設施的室外田 徑場館。Gymnasium 則被譯為「體育館」,係配有專門設備而供從事各種體育運動 的大型建築物;此種體育設施為多功能的室內場館,其能夠提供的基礎服務包括:

運動、健身、娛樂、休閒、比賽以及緊急避難等。

(27)

官文炎、林啟川(2002)也指出,以目前國際趨勢看來,尤其是歐美國家,通常 把大型體育館稱作 Arena,有時也採用 Center 來命名,其容納觀眾人數大約在 12,000-25,000 人之間;而此種建築用途多元,不單可為教育、訓練、比賽、體育 競賽的活動場地,更可為社會大眾提供文化、休閒、娛樂、觀賞等的新興空間。

值得留意的是,體育場館之意涵雖在不同政經社文環境背景中存有不同詮釋,惟 大致上皆涵括:提供比賽、訓練、教學、休閒、展演與集會等功能與概念。

歸結上述,本研究將「體育場館」定義為:配有各種專門設備而供從事體育 或非體育性活動之多功能建築物,包括「戶外體育場」與「室內體育館」兩種場 館建設,其結合運動發展與休閒娛樂之觀念,而能提供比賽、訓練、教育、文化、

展演與集會等功能。然而,此種定義似與現有的體育館建設內涵不盡相同,原因 在於體育館建設的規模與類型繁多,其中仍有相對規模較小抑或單一功能者。職 是之故,本研究將就體育館建設之分類介紹於後,並釐清本文所關注的「大型體 育場館」(Large-scale Stadium and Gymnasium)之指涉範圍。

貳、 體育館建設之分類

體育館建設的分類方式眾多,本研究採用官文炎、林啟川(2002)兩位學者的見 解,依建築型態及容納人數差異將之劃分為:小型、中型、中大型、大型以及巨 型體育館,如下表內容所示:

(28)

表 2-1 體育場館建設之分類

類型 說明 國內主要案例

小型體育館 容納觀眾人數約在1000-4000人的多 功能綜合體育館,國內早期興建體育 館多採此一類型。

台北體院體育館、板橋體 育(場)館、高雄縣立體育 館、台東縣立體育館等。

中型體育館 亦屬綜合體育館,和中大型及大型體 育館的功能相近,容納觀眾人數約 4000-6000人,興建成本低與維護容 易,故係國內公私立機關及企業體未 來考量興建之主流。

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

中大型體育館 容納人數約 6000-12000 人,興建成 本不高,維護與營運較容易,成為目 前各縣市政府興建體育場館的主流 方案。

新莊體育(場)館、天母棒 球場、臺灣體育大學林口 體 育 館 、 苗 栗 巨 蛋 體 育 館、雲林縣立體育館等。

大型體育館

與巨型體育館皆為先進國家的指標 之一,可作籃球競賽、休閒、展演、

集會及其他室內運動等多功能使 用。容納人數約12000-25000人,造 價在20-30億左右。

臺北小巨蛋、

臺北田徑場、

高雄巨蛋、

高雄龍騰體育(場)館。

巨型體育館 即國內俗稱的「巨蛋」或「巨蛋體育 館」,但一般而言,係指可供棒球、

足球、或美式足球等比賽之室內運動 場地,亦可兼作休閒、展演、集會及 其他室內運動等多功能使用。容納人 數約40000-62000人,造價超過百億。

「臺北大巨蛋」(興建中)

資料來源:官文炎、林啟川(2002);本研究整理。

綜合表 2-1 之分類,本研究所關注的「大型體育場館」,範圍上應包括了大型 體育館與巨型體育館兩種綜合體育場館;而本文實證研究之個案,則屬於巨型體 育館。基本上,兩種大型場館除供舉辦體育賽事外,尚可兼作訓練、休閒、娛樂、

展演、集會及其他室內運動等多功能使用;而兩者之差異,主要在於容納觀眾人 數與建築造價方面的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巨型體育館建設目前僅部分先進國家 擁有,是以該建設也逐漸成為國家社會力與經濟力之象徵(官文炎,1995)。

(29)

參、 大型體育場館之特性

關於大型體育場館之特性,本文回顧國外相關研究歸納出三種主要特性,包 括公共財效果、外部性與區域性,並進一步論述前兩項特性與市場失靈間之關係。

一、 公共財效果

經濟學所指涉的財貨,依特性大致可分為「私有財」與「公共財」兩種。吾 人日常所消費之產品,大都具有獨與可排他特性而屬於私有財。相對而言,公共 財具有共享與無法排他兩特性,共享性係指物品可讓多人共用而不損及其中任何 人的效用;無法排他則指一旦物品被提供,技術上便無法禁止他人不付代價來消 費該物品(張清溪等,2007)。介於私有財與公共財之間,則尚有「準私有財」與「準 公共財」,可參閱表 2-2 內容:

表 2-2 經濟財貨分類表

獨享(rival) 共享(non-rival) 可排他(exclusive) 私有財

( private goods)

準公共財

(quasi- public goods) 無法排他(non-exclusive) 準私有財

(quasi-private goods)

公共財 (public goods) 資料來源:張清溪等(2007)。

綜觀而言,大型體育場館興建後的營運活動,例如舉辦運動賽事、提供訓練 設施、從事商業展覽或藝文表演等,通常屬於使用者付費制,故從經濟上的財貨 屬性觀之具有可排他性,但基本上仍保有共享性,故應屬準公共財2。然而,大型

2 亦可歸類為「俱樂部財」(club goods)。俱樂部財係指「可排他」與「有限共享性」之財貨,通常 為一群具有相同偏好的人們,基於對某項財貨的共同需求,以共同分攤成本的方式來提供該財貨;

俱樂部財的有限共享性肇因於其有限的使用者容量,只要人數超過限度,所有成員使用財貨獲得之 滿足即受到影響。具體例子如各種球類運動設施、健身房設施等。可參考徐偉初、歐俊男、謝文盛,

2008,《財政學》。台北市:華泰文化,頁 96-98。

(30)

體育場館營運期間所提供之服務,亦可替所屬區域內帶來一種「公共財效果(public goods effects)」(Gratton and Taylor, 1991; Siegfried and Zimbalist, 2000; Johnson and Whitehead, 2000)。

承上論述,對於體育場館所生產的公共財效果,Cratton and Taylor(1991)認為,

係指某些體育與休閒產品的消費行為展現了公共財的特性,例如運動賽事的成 就,即屬於一項公共財。申言之,國際或地區體育賽事上的成功,不僅能夠凝聚 社群的向心力,亦可啟發青少年投入體育活動,健全身心發展。這些國際賽事成 就所產生的多重效益,技術上並無法禁止他人不付代價來將之消費;而在多數人 共享該效益的同時,各自的消費行為亦不會造成彼此間的擁擠而導致效用降低。

論者也有謂大型體育場館的座落,可帶來提升地區或城市形象的公共財效果 (Siegfried and Zimbalist,2000 ; Santo,2007 ; Santo and Mildner,2010)。其中 Siegfried and Zimbalist (2000)便指出,許多都會區的居民相信,大型體育場館的存在,將可 吸引職業球隊的進駐或舉辦大型賽事,進而提升所處區域的城市形象,而此種「形 象塑造效益」即帶來了公共財的效果。此外,Siegfried and Zimbalist 也認為,體育 館建設所帶來的城市形象效益,該效益價值的評估結果,應納入政府補貼此類公 共建設興建之考量因素。

歸結上述,若將大型體育場館營運後所提供之服務與資源視為經濟財貨,則 其兼具了公共財與準公共財兩種經濟特性。個人若直接使用體育場館所提供之有 價服務,例如購票入場觀賞競賽或參加展演活動,則可觀察到場館本身營運的準 公共財性質;倘若不從事直接性的消費活動,個人亦可間接享受諸如體育成就、

城市形象提升、地方團結氛圍與公民榮耀感等無形的公共財效果,而彰顯出體育 場館建設之公共財特性。

(31)

二、 外部性

所謂「外部性」(externalities)又稱「外部效果」或「外溢效果」,係指經濟行 為所衍生出不屬於買賣雙方之利益或成本,即加諸於第三方的效益或成本(蕭代基 等,2002);學理上第三方所獲得之效益稱為「外部效益」,而被加諸的成本負擔為

「外部成本」。

大型體育場館建設所產生的外部效果,可從其舉辦運動賽事所衍生的社會影 響加以觀察。國內學者劉以德(2009)在其研究中,藉由回顧國外相關研究歸納出舉 辦運動賽事對社會而言的正、負面影響,內容如下表所示:

表 2-3 大型體育場館舉辦運動賽事之社會影響 社會影響構面

正 面

精神收益

負 面

降低生活品質

促進社區發展 暴力與犯罪的增加

改善生活品質 物價與房地產價格上漲

提升國際形象

資料來源:劉以德(2009)。

表 2-3 顯示出短期而言,舉辦體育賽將可產生一種共同分享的愉悅感,讓主辦 地區居民引以為傲,因而具有精神收益,而其他正面影響還包括促進社區發展、

改善生活品質與提升國際形象。至於負面影響,則可能包含賽事活動因干擾居民 生活致使生活品質的降低、暴力與犯罪的增加,及物價與房地產的上漲。總的來 說,舉辦運動賽事為社會所帶來的正、負影響,揭示出體育場館對區域社群所可 能產生的外部效益與外部成本。

在國外文獻的部分,亦有研究指出,大型體育場館之興建將對週遭地區帶來 某程度的外部性影響。例如 Siegfried and Zimbalist (2000;2006)在研究中曾論及,體 育場館可使從未參親身參與賽事的地區居民所獲得外部效益,這些居民可循電視

(32)

轉播、報章雜誌等媒體管道來間接掌握地方隊伍的競賽成就。此種外部效益亦即 興建大型體育場館對區域內居民所帶來之「公共消費的外部性」(public consumption externalities)3

此外,吾人若從體育建設計畫背後的政策目標加以探討,亦能觀察到興建體 育場所產生的外部效果。根據 Veal(2002)的見解,一般而言政府將增進大眾參與體 育、身體休閒活動,以及促進國家運動員在國際或地區性體育競賽之成就視為體 育政策的主要目標;而論證兩種政策目標的理據主要包括提升國民健康、體育成 就所帶來的社會凝聚力加深、開創公民榮耀感等外部效益。

至於興設體育場館所衍生的外部成本,除前述所言之生活品質的降低、暴力 與犯罪的增加,以及物價與房地產的上漲等項目外,尚有學者認為應納入體育競 賽之挫敗、主辦賽事或管理場館設備之表現失當所導致的負面效果,此包括社會 凝聚力的削弱、城市形象的惡化等外部成本(Chapin,2002)。

三、 區域性

區域性意謂著大型體育場館之興設計畫,必須到考量所處環境系絡之特性,

係因不同地區對於體育賽事、休閒活動或藝文展演的偏好和需求,可能基於政治、

經濟、歷史、文化等影響因素而有所差異,這些差異也凸顯出大型體育建設的區 域特性。而此種區域屬性,也關係著大型體育場館能否在興建後產出預期的公共 財效果與外部效益等正面影響。

3 係指不直接至現場從事「私人消費」來參與賽事或展演活動,而是以間接的方式來消費體育場館 所生產的公共財效果,如藉由電視、報紙得知體育賽事的結果或運動隊伍的成就從而感到滿足、愉 悅。參閱 Siegfried, J. and A. Zimbalist,2006. “The Economic Impact of Sports Facilities, Teams and Mega-Events.”The Australian Economics Review, 39(4):pp.425-426.

(33)

Johnson and Sack(1996)於探討體育設施價值評估之研究指出,在規劃體育場館 的過程中,倘若沒有謹慎考量「政治氣候」(political climate)、「社群人口特性」

(community demographics)與運動類型等因素,場館計畫日後所生產的社會效益將 可能不如預期,甚至可能消失於無形。此外,一項體育場館計畫的提出,也應考 量該計畫是否能與政策環境共生,並盡可能服膺區域內的社會「發展邏輯」

(development logit)4

四、 體育場館之特性與市場失靈

大型體育場館所具備的公共財效果及外部性兩項特性,致使其在市場上被私 部門低度供給,因而無法達成資源配置的最適經濟效率,導致體育性服務供需的

「市場失靈5。國外學者 Cratton and Taylor (1991) 曾在分析體育服務市場失靈的成 因後指出,假若生產體育活動的社會效益高過活動參與者所獲得之私人利益,則 此一市場對個別體育活動使用者或許存在經濟效率,但不必然能夠替整體社會帶 來最適經濟效率。亦即,市場機制雖能有效計算每個參與者的獲益價值與體育服 務之供給成本,惟卻無法將任何增額的「社會效益」6納入計算。是以,市場機制 無法帶來符合整體社會期望水準的最適產出,造成體育市場中資源的低度供給。

承上所述,吾人可得知,大型體育場館所產生公共財效果,現實中並無市場 價格可供交易,然而由於公共財的共享與不可排他特性,致使體育場館的「間接 使用者」(indirect user)7仍可消費這些無形的公共財效果來獲得效用的提升,而無

4 係指社會發展的主要願景與目標方向。現實中,區域內的社會發展邏輯鮮少激勵著體育建設計畫 之產出,因為即使體育建設能藉舉辦賽事及競賽隊伍的成就帶來正面經濟影響,以及開創眾多無型 社會效益,但鑒於昂貴的建造費用,以及建造後衍生相關基礎設施改善的花費,致使少有地方城市 能夠負擔其成本。參閱 Johnson, A. T. and A. Sack,1996.“Assessing the Value of Sports Facilities: The Importance of Noneconomic Factors. ” Economic Development Quarterly, 10(4):pp.379-380.

5 係指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下,無法將社會整體資源作出最適配置以達成經濟效率之現象。請參閱 張清溪、許嘉棟、劉鶯釧、吳聰敏合著,2007,《經濟學》,3 版,台北市:張清溪出版,頁 189。

6 即外部效益。

7 係指不親至現場參與運動賽事或使用場館設備等有價服務的消費者,亦即「非使用者」(non-user)。

(34)

需支付任何費用。換言之,體育場館產生的公共財效果,其價值即為一種外部效 益,由非直接使用場館有價服務的第三方獲得。如此一來,市場中的私部門便缺 乏誘因來供給體育場館建設所生產的服務,係因場館本身經濟特性極可能造成「搭 便車」8的問題,使得私部門無法獲利,甚至虧損。

在市場失靈下,政府基於社會福利考量,便有義務確保體育場館所產生的公 共財效果維持在一定的水準。職是之故,使用公共資金介入大型體育建設計畫之 補貼或供給,即成為當前先進國家的共同發展趨向(Crompton, 1995; Swindell and Rosentraub, 1998; Johnson and Whitehead, 2000; Siegfried and Zimbalist, 2000;

2006;Chapin, 2002; Barget and Gouguet, 2007)。依國外近來的經驗,公共投資涉入 特定體育場館興建的計畫融資比例即使不大,惟鑒於大型體育場館建造的總花費 高昂,故所涉入的投資金額仍鉅9。準此,如何針對大型體育場館計畫進行效益評 估,俾使資源的有效運用,更顯重要。而鑒於公共財之共享性與外部效果,大型 體育場館建設往往無法僅憑藉市場價格來衡量其所產生的總經濟效益價值,而需 應用非市場估價法將外部效益予以內部化,以敦促體育建設計畫的效益評估資訊 趨於完整。

本研究將於次節回顧體育建設的效益評估理論。鑑於各類運動賽事與休閒活 動為體育場館之營運重點,本文擬採相對宏觀的方式,從「體育計畫」效益評估 之學理加以論述,進而探究大型體育場館效益評估之理論發展與研究現況。

8 意指公共財的需求者,不支付任何花費卻仍使用公共財獲得效益的病象。

9 以位於美國德州 Arlington City 內的 Cowboys Stadium 為例,市政府的公共投資僅佔總成本花費 的三分之一,投資金額卻已高達 3.25 億美元。可參閱 Santo, C. A. and G. C. S. Mildner, 2010, Sport and Public Policy: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Perspectives. US: Human Kinetics,p.94.

(35)

第二節 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理論

政府職司的體育計畫主要包括:體育場館之興設以及運動賽事的籌辦,而透 過規劃過程中的計畫效益評估,決策者將可獲悉體育計畫預期產出的效益貢獻,

進而在審酌必須投入的成本後,遂行理性抉擇。

綜觀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的學理發展,早期相關研究主要聚焦在場館建設或運 動賽事所產生的經濟影響,以探討政府公共投資的合理性;惟近來,體育計畫之 無形社會影響漸受重視,致使許多研究應用了福利經濟學的成本效益分析學理,

針對計畫方案之預期經濟效益產出進行探討。準此,本研究將體育計畫效益評估 之學理分從「經濟影響分析」(economoc impact analysis)與「成本效益分析」

(cost-benefit analysis)兩種途徑加以論述10,並初步檢視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

壹、 經濟影響分析途徑

「經濟影響分析」又稱「經濟衝擊分析」,理論基礎為「投入產出經濟學」

(input-output economics),主要側重在運用總體經濟指標來預測方案計畫對社經環 境所帶來之影響(European Commission, 2008),而其分析結果通常也成為公部門據 以支持公共投資計畫的理由。葉公鼎(1997)曾對「經濟影響」一詞解釋道:「係指 某一地區因某活動之發生,導致外資湧入而使本地經濟活動發生變化的情形。」, 並歸納經濟影響分析之評估理論方法肇基於乘數、經濟矩陣及投入產出等概念。

就體育計畫效益評估而言,經濟影響分析時常被用於評估運動設施或賽事對 區域經濟所造成的所得收入與就業機會影響(Chapin, 2002;劉以德,2008a)。而支

10 在此將相關文獻區分為「經濟影響分析」與「成本效益分析」,並不意謂兩者為截然二分的概念;

事實上,廣義的經濟影響評估亦涵括了成本效益分析的內容,故二者之差別主要在於經濟效益評估 的聚焦範圍有所不同,同時成本效益分析較關注非市場益本項目之衡量。

(36)

持運動設施之公共投資論者,更將經濟影響分析視為效益評估之主要評估工具,

藉以論證提案計畫的效益價值(Johnson and Sack, 1996),惟其聚焦在所得與就業效 果的特性,亦使其往往容易高估計畫效益抑或低估成本。本研究將就經濟影響分 析於國內外體育計畫效益評估之研究現況概要回顧於下,並進一步論述應用分析 時的常見謬誤與限制。

一、 國內研究現況

國內將經濟影響分析應用在體育計畫研究者,主要著眼於體育賽事之範疇。

葉公鼎(1997)曾在研究中建立一運動賽會之經濟影響評估模式,並提出了 12 項評 估步驟11,對國內體育計畫經濟評估之發展深具啟發性。劉照金、葉公鼎(2003)則 進一步對 91 學年度大專運動會期間,外地參與者之消費對高雄地區的經濟影響投 入研究,結果顯示:該次賽會替高雄地區造就 125,944,080 元的經濟影響總值,增 加居民所得 49,253,160 元,約可換算成 129 個工作機會,顯示出舉辦大型運動賽 事對地區的經濟影響相當可觀,尤其能為餐飲、旅館相關服務業帶來巨大消費產 值;此外,亦有助提升當地產業發展、增加運動參與人口以及提升主辦學校之形 象。

歸結國內學界的發展現況,應用經濟影響分析從事體育計畫效益評估研究者 仍屬少見,且主要著眼於運動賽事的範疇,較少涉入興設體育場館之經濟影響評 估。

11 依序為:(一)選擇賽會項目;(二)界定影響時間;(三)界定影響地區;(四)建立評估架構;(五)設 計資料蒐集策略;(六)研擬資料收集工具;(七)選定樣本;(八)選定欲調查的項目;(九)決定乘數;

(十)調查影響結果;(十一)決定流失率;(十二)計算實際經濟影響值。葉公鼎,1997,〈運動經濟賽 會影響之評估模式〉,《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學報》,第二十三輯,頁 6-8。

(37)

二、 國外研究現況

目前在國外,大型體育計畫所帶來的經濟影響,已逐漸成為論證公共資金用 於補貼體育場館建造成本的理據。Ragas et al.(1987)在關於「路易斯安那超級巨蛋」

(Louisiana Superdome)的研究中,曾就該大型場館在 1975 至 1984 年間所帶來的經 濟效益與政府補貼成本進行評估12,結果顯示該計畫的益本比高達 12.46,因此證 成了州政府公共投資之合理性。

支持體育設施的公共投資論者普遍認為,一座新興的大型體育場館將可為地 方經濟體挹入數千萬美元的經濟產值;例如 1994 年 Conway 與 Beyers 針對美國職 棒「西雅圖水手隊」的經濟影響研究,結果顯示出該隊之俱樂部與球場設施等相 關活動,在 1993 年當年替整個華盛頓州創造出 1.42 億美元的產值,以及 2,200 個 工作機會(Chapin,2002)。

隨著職業運動的蓬勃發展13,公共投資在體育場館建設的金額日益增大14,然 而許多相關研究也指出,大型體育場館所誘發的正面經濟影響並不顯著,在經濟 影響之效益小於公部門補貼成本的情況下,有限的公共資源往往無法被有效利 用。Baade and Dye(1988)曾對前述支持者所提出的理據進行實證研究,包括:可從 體育賽事直接獲得市政收入、乘數效應所增加的地方所得與銷售額、吸引非相關

12 該研究認列的「經濟效益」係指體育場館所帶來了經濟影響,包括賽事收益與地方所得、房地 產增值與州政府的稅收增加等效益;而成本則指州政府的公共融資成本。參考 Ragas et al.(1987)

“Louisiana Superdome: Public Costs and Benefits 1975-1984” Economic Development Quarterly ,1(3):

pp.226-239

13 美國為全世界職業運動發展最為興盛的國家,其四大職業運動聯盟包括:冰球聯盟(NHL)、職籃 聯盟(NBA)、美式足球聯盟(NFL)與職棒聯盟(MLB)等,職業隊伍共計超過百隊。

14 在 1953 年以前,美國四大職業運動聯盟的所有體育場館皆由私人融資建造;隨著職業運動的擴 張,各城市間開始競逐職業球隊的進駐,遂開始使用公共資金補貼場館的興設,藉以作為競爭籌碼。

1990 年代期間,接受政府補貼的體育場館計畫約有 95 件,公共投資總金額已超過 140 億美元。參 閱 Siegfried,John and Andrew Zimbalist,2000. “The Economics of Sports Facilities and Their

Communitie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4(3):pp.95-97.

(38)

商業活動、「無形效益」(intangible benefits)等15;而結果顯示,個案計畫可資測量 的經濟效益價值,並不足以回收政府的補貼成本。然值得注意的是,二氏認為體 育場館的「無形效益」內涵,其中「媒體曝光」(media exposure)效益係可藉由盛 行廣告費率進行測量;而體育場館座落的無形效益,尚包括無法測量的「公共財 效益」(public-good benefits),例如:球迷認同、公民榮耀、非使用者的「選擇需求」

(option demand)16。Baade and Dye 於該研究最後也指出,體育場館所無法測量的無 形效益價值多寡,即成為論證政府補貼場館興建投資計畫是否服膺經濟理性之重 要課題。

另外,Johnson and Sack(1996)的研究亦發現,一處座落在美國康乃狄克州新哈 芬市的大型網球設施,其興建對地方經濟發展雖有所貢獻,但卻不如預期樂觀,

同時尚無證據支持其所帶來的長期就業或商業投資效果;Johnson and Sack 也提 及,體育設施計畫宜納入非經濟面向的影響分析。

綜上可知,由經濟影響分析的角度觀之,論者有謂體育場館與職業運動隊伍 可替區域經濟體開創可觀的產業效益以及工作機會,因而值得公共投資的挹注;

惟反對者認為,經濟影響評估往往基於不正確的操作抑或「乘數效果」(multiplier effect)的誤用(Hunter,1988;Crompton,1995),導致預期的產值與就業效益過度膨脹,

不符實際。部份研究亦指出,體育場館計畫產生的正面經濟影響,其價值並不足 以回收地方政府的補貼成本,更無法成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利器。Chapin(2002) 便曾歸納出體育設施的投資無法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數項理由,茲就內容以下表 說明之:

15參閱 Baade, Robert A. and Richard F.Dye,1988.“An Analysis of The Economic Rationale for Public Subsidization of Sports Stadiums.”The 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22(2):pp.46

16 此部分的效益衡量,應屬體育建設成本效益分析所聚焦的範疇。

(39)

表 2-4 體育設施公共投資計畫無法促進經濟發展之理由

理 由 說 明

替代效果

(substitution effects)

舉辦體育賽事的票箱收入,大部分移轉至居民其他 娛樂活動的消費,例如電影院、餐廳等,故體育場 館無法帶來區域經濟活動的顯著增長。

經濟漏損

(leakages in the economy)

球員與球團所獲得的收入,將不會全然從事當地消 費活動,致使本地資金的流出。

收入與就業的影響有限

(the size of the economic engine)

對都會區域而言,體育場館相關活動所涉及的資金 流量與就業影響佔地方經濟活動的比例不大,因而 無法成為經濟發展的驅動力量。

僅創造低廉的勞力工作 (quality of new jobs)

體育場館興建期間確實開創了眾多地方就業機 會,但長期而言,其僅提供了低廉的勞力工作機會。

方案衍生的間接成本 (indirect project costs)

體育館的興設衍生出其他輔助支出,例如週遭交 通、停車場、汙水下水道等基礎設施的改善。

機會成本17

(opportunity costs)

使用在體育場館計畫的公共資金與土地,原先仍可 用來滿足其他公共需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Chapin (2002)

由上表可知,體育建設的公共投資計畫肇基上開理由,故其是否必能對地方 經濟活動產生實質助益,仍不無疑問。此外,藉評估體育場館之收入與就業誘發 效果以衡量計畫效益的經濟影響分析,若不能正確計算乘數效果,則時常導致計 畫效益的高估。而無法將所得收入與就業機會之外的其他計畫影響納入分析,例 如體育場館產生的公共財效果、外部性、公共資金或土地的機會成本等,實屬經 濟影響分析途徑的一大限制。

17 係指由於不使用最佳可行的替選方案所喪失的效益。詳見蕭代基等,2002,《環境保護之成本 效益分析-理論、方法與應用》,臺北市:俊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頁 11。

(40)

貳、 成本效益分析途徑

「成本效益分析」亦稱「社會成本效益分析」,屬於一種福利經濟學的分析方 法18,常被政策分析家用於評估一項公共投資計畫是否符合「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19的要求。該分析技術本質上係一種論證模式,決策者或分析者必須論 證特定計畫所帶來的預期效益超過所須支付的成本,並透過這樣的論證,作為決 策選擇的根據。蕭代基等(2002)對成本效益分析之意義亦曾有清楚說明,茲引用如 下:

「一個計畫或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是評價與整個社會有關的總效果,成本是 指社會所有成員所承擔該計畫或政策之執行會造成的機會成本,故稱為社會成 本,包含內部成本及外部成本二部分。效益是指該計畫或政策之執行對社會所有 成員之福利改善的影響,故稱為社會效益,也包含內部效益及外部效益二部分。」

總的來說,成本效益分析係立基「整體社會」(society as a whole)的觀點20,比 較所有和特定計畫相關的經濟成本和效益,最終推薦一個最適當的替選方案供決 策者參考,以確立計畫的經濟可行性及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率,俾使有限資源達 成最適配置 (張四明,2001;蕭代基 2002)。

18 成本效益分析使用了福利經濟學中的「社會剩餘」(social surplus)、「外部性」、「柏拉圖準則」(Pareto criterion)、「影子價格」(shadow price)、「移轉性支付」(transfer payment)等概念,以及財務評估中 的「現金流量分析」(cash flow analysis),可參閱相關教科書:蕭代基等,2002,《環境保護之成本 效益分析-理論、方法與應用》,台北市:俊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郭昱瑩,2007,《成本效益分析》, 臺北:華泰文化。

19 係指社會是否達成「潛在柏拉圖效率」(potential Pareto efficiency)的目標。該目標強調全體社會 中沒有人福利變差的情況下,若政府政策或計劃可提升公眾福利,則值得採行。換言之,若政策或 計劃的總效益大於總成本,代表存在淨效益,具有潛在柏拉圖效率。關於潛在柏拉圖效率之學理意 涵與理論來源,詳閱郭昱瑩,2007,《成本效益分析》,臺北:華泰文化,頁 12-14。

20 一項計畫之成本效益分析係以「社會」為評估範圍,而「社會」所指涉的範圍非常重要,其界 定通常視計畫的決策者層級如何而定,若為中央政府的計畫,則「社會」係指全國;若屬地方政府 之計畫,則「社會」通常為地區轄區內的居民。同前註 17,頁 15。

(41)

鑒於應用成本效益分析技術需耗費龐大資源與時間,故其操作費用非常高 昂;此外,包括如何選擇適當的「折現率」(discount rate)21、無市場價值的社會影 響難以評價等因素,皆增加了此項分析技術普及化的困難度。據此,關於體育計 畫的效益評估,近來雖已有眾多研究採用成本效益之學理探討體育場館,抑或運 動隊伍所帶來的社會效益,惟大都聚焦於計畫方案所產生的公共財效果與外部效 益之貨幣價值是否能夠驗證公共資金補貼的適當性,而甚少從事完整的體育計畫 成本效益分析。

一、 國內研究現況

關於體育計畫的成本效益分析,國內目前僅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 稱經建會)曾投入研究。經建會(2008)所出版的《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及財 務計畫作業手冊》一書中,曾對高雄的「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興建計畫」(龍騰國家 體育場館)操作成本效益分析,並認列出該計畫之成本效益項目主要有下。

21 折現率於成本效益分析中之使用,係為協助分析者研判計畫執行期間,各期成本與效益項的貨 幣現值(present value)。申言之,由於不同時間內所發生的等額成本或效益之貨幣價值並不相等,故 在進行益本分析時,必須將各期益本項所涉的現金流量,化為現值相減以獲得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 NPV),淨現值越高則代表方案的經濟可行性越高;反之,則其可行性越低。參閱江瑞祥,2006,

〈經濟效益評估-估值技術(一)〉,《95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硏討會會議實 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頁 3-162-206;蕭全政,1986,〈政策規劃中的價值折現〉,《公共政 策學報》,第九期,頁 18-28。

(42)

表 2-5 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興建計畫之益本項目彙整

成本項目 效益項目

建造成本 提高運動人口之比例,減少健保支出

營運維修成本 提升運動風氣,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其 他 興 建 期 間 不 易量化之成本

增 加 周 邊 道 路 之負荷

提供招商場所,增加國內商業產值 場館附近土地增值

帶動運動休閒產業發展

噪音 其他非經濟層面之

效益

提高國際能見度 推動城市行銷

空氣汙染 平衡南北運動建設

累積國際賽會經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經建會(2008)。

從表 2-5 可知,該大型體育場館計畫所認列的效益有減少健保支出、降低青少 年犯罪率、增加國內商業產值、附近土地增值、其他非經濟層面之效益等;成本 則 包 括 建 造 成 本 、 營 運 維 修 成 本 及 其 他 興 建 期 間 之 外 部 成 本 。 而 該 研 究 以 2005-2030 年為評估年期,使用 6%折現率計算出計畫的淨現值約 87.6 億元,故具 有顯著經濟效益而值得興建。

有鑑於目前相關研究的匱乏,經建會(2008)的研究對國內大型體育場館計畫之 經濟效益評估具有顯著貢獻,惟其所認列之成本與效益項目,學理上仍有探討空 間。舉例而言,其效益項目中的「提供招商場所,增加國內商業產值」,係根據商 業會展服務業所帶動的周邊經濟效益進行估算,此為經濟影響分析中乘數效應的 應用,較不適用在成本效益分析之中;又如「帶動運動休閒產業發展」此項效益,

也同樣屬於經濟影響分析的範疇。再如「提高國際能見度」與「推動城市行銷」

兩項效益,實為一種提升「城市形象」的公共財效果22,宜藉由非市場估價方法進 行分析,而非僅以文字著墨。

22 可參閱本研究前一節關於大型體育場館特性之論述。

(43)

總之,目前國內體育建設計畫的成本效益分析技術仍未臻成熟,尤其此類計 畫對整體社會所帶來的外部效益,通常皆以文字著墨,欠缺數量化或貨幣化的評 估資訊,導致決策者無法獲得較完整的分析資訊。相對地,國外學界對於體育計 畫成本效益評估中外部性之計算,已有不少的探討文獻產出。是故,於下將就國 外的研究發展現況進一步回顧之。

二、國外研究現況

大型體育場館公共財效果之估價研究,近十年來已成為國外學界所關注的議 題。例如 Johnson and Whitehead (2000)曾對美國肯塔基州中兩項體育場館提案計畫 產生之公共財價值進行評估,該研究使用 CVM 調查地區居民對於兩項計畫之「使 用價值」(use value)與「非使用價值」(non-use value)的平均願付價格,並將二者加 總視為計畫的總經濟效益。結果發現,不論係籃球場或棒球場館提案計畫,其效 益皆遠低於體育場館的興設成本。

對於體育場館建設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所涉及的成本、效益項目具體內容,

Chapin (2002) 之研究曾作詳細的探討。在該研究中, Chapin 整合相關文獻見解,

將體育設施的成本與效益內容分為「經濟」與「非經濟」兩種面向加以分類,並 進一步從兩種面向中劃分出典型與非典型受到公部門決策考量之項目,最後歸納 出 16 項效益與 18 項成本,如下表所羅列:

(44)

表 2-6 體育設施之成本效益項目彙整

成 本 效 益

經 濟 面 向

公部門決策 典型考量項 目

土地取得成本

興建成本

附帶成本(營運、維護、償債)

稅收(營業、財產、規費)

場館營收

總經濟活動(現金流與工 作機會)

促進附加產業發展

促進區域發展

舉辦賽事之影響 非公部門決

策典型考量 項目

週遭的基礎設施改善

企業遷移成本

財產稅的流失

舉辦賽事的公共服務成本

資金的機會成本

土地的機會成本

壓縮其他公共需求的舉債空間

舊設施的清除費用

對舊設施周邊區域的負面衝擊

邊際經濟活動(增額的收 入與工作機會)

舊設施再利用的機會

對舊設施周邊區域的正 面衝擊

非 經 濟 面 向

公部門決策 典型考量項 目

社群認同

公民榮耀

社群能見度提升(形象塑 造影響)

消費效益

政治資本的獲得

支持地區的發展邏輯 非公部門決

策典型考量 項目

社群不認同

社群能見度降低

潛在的政治衝突

政治資本的花費

政治機會成本

牴觸地區的發展邏輯

方案規劃與管理能力之 建構

資料來源:Chapin(2002)。

(45)

從上表 2-6 可知,Chapin (2002)的分類仍納入了經濟影響分析的考量項目,例 如效益中之「總經濟活動」、「附加產業發展」、「區域發展」、「賽事影響」、「對舊 設施周邊區域的正面衝擊」,以及成本範疇中的「對舊設施周邊區域之負面衝擊」

等項目。此外,政府稅收與貸款的償還,在成本效益分析上屬於「移轉性支付」

(transfer payments),對整體社會來說並不涉及實際資源的使用,僅是一項內部的所 得重分配,故應不該計入成本或效益(郭昱瑩,2007)。是以,上開體育設施研究所 認列之成本、效益項目內容,其應用成本效益分析學理之正確性仍值得商榷。

歸結前述兩類途徑國內外研究成果之回顧,可察知不論經濟影響分析亦或成 本效益分析途徑,眾多文獻在探討體育場館資源之經濟價值時,皆指出場館座落 所替區域開創的「形象效益」(Johnson and Sack, 1996; Siegfried and Zimbalist, 2000;

Chapin, 2002; Santo, 2007; Santo and Mildner, 2010),故「城市形象之提升」實宜視 作大型體育場館非使用效益的重要內涵;其他又如「公民榮耀感」、「增進地方凝 聚力」等項目,亦為文獻中時常被論及的體育場館計畫無形效益。

無論如何,目前體育計畫效益評估學界已漸重視成本效益分析之於衡量體育 場館經濟效益的重要性。成本效益分析之所以適於體育場館計畫的效益評估,係 因其為一整合性的評估架構,能立基社會整體的角度來考量有形及無形之經濟益 本,特別係經濟影響分析中較不易著墨的無形效益資訊,更屬成本效益分析之關 注焦點。而從成本效益分析途徑觀之,吾人亦能發現,體育場館計畫的公共財效 果為整體社會所帶來的「非使用價值」,儼然已成為該類計畫無形社會效益評估之 重要內涵。基此,本研究欲探究大巨蛋場館之非使用價值,即必須掌握其資源非 使用價值的學理涵義,以及所適用的估價方法。

(46)

第三節 非使用價值理論與方法

所謂「非使用價值」,係指一項資源不涉及實際使用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價值,

而其屬於資源總經濟價值之部分內涵;相對地,「使用價值」則指實際使用該資源 而產生之經濟價值。基本上,資源之總經濟價值係由使用價值與非使用價值所構 成,前者包括直接使用、間接使用與選擇價值23;後者則包含存在及遺贈價值(吳 珮瑛,2000),如圖 2-1 所示。

圖 2-1 資源之總經濟價值 資料來源:吳珮瑛(2000)。

本節於下將先闡述非使用價值概念的源起與內涵;其次,鑒於非使用價值之 評估必需應用資源效益評估中的非市場估價方法,故本節亦將進一步探究非市場 價值的主要評估方法,並分析各該方法之於本研究的適用性;最後介紹經濟效益 的衡量指標,以說明本研究個案之非使用效益估價基礎。

23 學界亦有將選擇價值納入非使用價值範疇之分類方式;事實上,如何明確定義「非使用價值」, 在學界中仍難達成共識。詳 Smith, V.K., 1987.“Nonuse Values in Benefit Cost Analysis,”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54(1) :pp.19-26.

總經濟價值

使用價值 非使用價值

直 接 使 用 價 值

間 接 使 用 價 值

選 擇 價 值

存 在 價 值

遺 贈 價 值

(47)

壹、 非使用價值理論

非使用價值的理論源起,實與環境資源效益評估之研究關係密切。在 Weisbrod (1964)針對國家公園之保育價值提出「選擇需求」(Option Demand)後,Krutilla (1967) 承繼其見解,而導引出「非使用價值」之觀念。依據 Weisbrod 與 Krutilla 二人之 論點,環境生態與自然景觀雖然無法藉由市場進行交易買賣,惟這些資源的保存 對非使用者而言具有:「存在價值」(Existence value)、「選擇價值」(Option value) 及「遺贈價值」(Bequest value)等非使用價值。隨後的 McConnell(1983)在其研究中 也指出「利他動機」(altruistic motivation)為非使用價值的起源;而在次年,Walsh, Loomis and Gillman(1984)等人亦將非使用價值視為荒野資源保育效益的內涵,並 應用使用條件評估法評估美國科羅拉多州居民對於保育荒野資源的願付價額,以 探究該環境資源的非使用需求。

直至 1990 年代,非使用價值之概念發展仍持續被深化與應用。例如 Kopp(1992) 曾指出,除了利他主義外,非使用價值還來自人類關心其他物種以及反省自身行 為是否適當的道德感。而 Freeman(1993)則首次以數學定義之方式來表達非使用價 值之觀念,以供未來研究從事非使用價值的評估與驗證之用。此外,Brown and Moran(1993)二人的研究也提供了將非使用價值予以貨幣化的方法基礎。(闕雅文,

2005)

承上所述,由環境資源效益評估學界所提出之「非使用價值」概念,主要包 括存在價值、選擇價值與遺贈價值等內容24,茲就三者意涵逐一說明:

24 論者有認為非使用價值僅包括存在價值與遺贈價值,而選擇價值應屬使用價值之範疇。參閱闕 雅文,2005,〈自然資源之經濟效益評估法及條件評估法:文獻回顧〉,《社教學報》,第 8 期,頁 106-109;黃宗煌,1990b,〈臺灣地區國家公園之保育效益的評估〉,《臺灣銀行季刊》,第 41 卷,

第 3 期,頁 305-325。此外,亦有謂在環境品質改善所產生的非市場效益中,非使用價值僅指涉存 在價值,或稱被動價值(passive value),同前註 17,頁 115-116。

數據

表 4-20 .本研究平均 WTP 估計結果比較 ............................................... 130  表 4-21 .近年國內相關資源非市場價值 CVM 評估結果比較 ............
表 2-1 體育場館建設之分類  類型  說明  國內主要案例  小型體育館  容納觀眾人數約在1000-4000人的多 功能綜合體育館,國內早期興建體育 館多採此一類型。  台北體院體育館、板橋體育(場)館、高雄縣立體育 館、台東縣立體育館等。  中型體育館  亦屬綜合體育館,和中大型及大型體 育館的功能相近,容納觀眾人數約 4000-6000人,興建成本低與維護容 易,故係國內公私立機關及企業體未 來考量興建之主流。  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  中大型體育館  容納人數約 6000-12000 人,興建成
表 2-4 體育設施公共投資計畫無法促進經濟發展之理由  理 由  說 明  替代效果  (substitution effects)  舉辦體育賽事的票箱收入,大部分移轉至居民其他娛樂活動的消費,例如電影院、餐廳等,故體育場 館無法帶來區域經濟活動的顯著增長。  經濟漏損
表 2-5 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興建計畫之益本項目彙整  成本項目  效益項目  建造成本  提高運動人口之比例,減少健保支出  營運維修成本  提升運動風氣,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其 他 興 建 期 間 不 易量化之成本  增 加 周 邊 道 路之負荷  提供招商場所,增加國內商業產值  場館附近土地增值  帶動運動休閒產業發展  噪音  其他非經濟層面之 效益  提高國際能見度 推動城市行銷  空氣汙染  平衡南北運動建設  累積國際賽會經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經建會(2008)。  從表 2-5 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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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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