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為學生創造空間和照顧學生多樣性 智障兒童學校
常見問題
優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
1. 是次優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的安排是否適用於特殊學校的課程?
答: 基於「同一課程架構」的原則,特殊學校一般是依循本港學校課程的架構,
參考《基礎教育課程指引》、《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以及不同科目的課程文 件,發展切合學生學習能力和特性的校本課程及學與教資源,因此是次優 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的安排亦適用於特殊學校。
如學校有推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調適課程(例如智障兒童學校),又不涉及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則可按智障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特殊學習需要 等,在2021/22 學年或以後盡早調適課程。
2. 根據教育局通函第 39/2021 號,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的課時不能超過總課時 的一半。這個安排是否適用於推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調適課程?
答: 為讓學生獲得廣泛而均衡的學習經驗,為智障學生而設的調適課程(包括 小一至中三及高中課程)在不同學習領域均設有建議課時的上限和下限。
就現行高中的調適課程而言,正是以照顧智障學生的特殊學習需要而設,
符合是次優化課程照顧學生多樣性的原則;而調適後的核心科目合共的建 議課時上限為整體課時的 50%,亦與是次優化課程所要求四個核心科目的 總課時上限吻合,因此我們建議學校可沿用 50% 的上限於調適課程,亦鼓 勵學校透過是次優化課程的機會,整體檢視和規劃課程,增加課程的彈性,
照顧學生的多元學習和發展需要。
3. 特殊學校應如何調撥及運用所釋放的課時?可否用來教授核心科目?
答: 學校應檢視整體校本課程,按校情及學生的學習情況和需要,從整體課程 靈活調撥及整合課時(包括是次優化課程釋出的課時),增加課程的彈性,
調節不同學習領域(包括核心科目及選修科目)及其他學習經歷的課時分 配,不建議以「一刀切」方式調撥所釋出的課時至其他學科。在照顧學生多 樣性的前提下,學校可考慮將所釋出的課時用於:
a. 讓學生更深入學習某些科目;
b. 讓學生從各學習領域或應用學習調適課程之中增修一個選修科目;
c. 因應學生的學科學習需要、校情及不同特殊教育需要,靈活地調節各
學習領域/科目的課時(包括核心科目及選修科目),並分配合適的
「其他學習經歷」時間;
d. 讓學生更積極參與「其他學習經歷」/全方位學習活動;及/或 e. 發掘其他個人興趣,或照顧學生的不同訓練需要。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
4. 教育局如何協助特殊學校教師推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 程?
答: 課程發展議會開會通過《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後,教育局於 六月二日已向學校發出通函,並將指引上載局方網頁,供學校採用《指引》
旨在有系統地解說科目的理念與宗旨,並在各章節論述課程架構、課程規 畫、學與教、評估,以及學與教資源的運用,讓師生全面掌握科目學習內容 的廣度與深度,學與教的策略及評核等各方面的要求,以至推行時要注意 的事項。接着,教育局會全力為學校提供支援,包括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學 與教資源等,以落實優化後的課程。
基於「同一課程架構」的原則,特殊學校一般是依循本港學校課程的架構,
參考《基礎教育課程指引》、《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以及不同科目的課程文 件作出調適,發展切合學生學習能力和特性的校本課程及學與教資源。在 推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方面,特殊學校應參照該科的課程建議學習重點,
按學生的能力和特殊學習需要進行調適,並發展相應的校本教材,以配合 學生的課堂學習。教育局會繼續透過各科的專業支援,提升教師在校本課 程規劃、課程調適及單元教學設計的能力,以促進特殊學校推展公民與社 會發展科。特殊學校可參考過往課程調適的經驗,按智障學生的能力和特 殊學習需要發展相關的校本課程和教材,讓學生在「同一課程架構」下繼續 有效地學習。
5. 優化高中四個科目的建議最早可在 2021/22 學年於中四級實施,並於 2024 年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生效。由於特殊學校的智障學生一 般不報考文憑試,她們在推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時間上是否有彈性的安 排?
答: 學校如推行為智障學生而調適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並不涉及報考文 憑試,可按智障學生的能力和特殊學習需要,調適並發展相關的校本課程 及教材,以便在2021/22 學年或以後盡早推行。
6.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涵蓋「一國兩制」的內涵和實踐、國民身份認同、國家發
展等課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調適課程是否需要教授?
答: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建議課題,是在現行通識教育科的基礎上發展而成,
讓所有學生全面學習《憲法》、《基本法》和法治,並在涉及國家的部分了解 香港所擔當的角色和作用,藉以加深認識國家的發展,以及國家與香港的 相互關係。智障兒童學校可參考《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按 學生的能力和特殊學習需要進行調適,發展相關的校本教材,讓智障學生 繼續在「同一課程架構」下有效地學習。
7. 現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通識教育/獨立生活科中,「自我與個人成長」學習 範圍對高中智障學生的成長及離校後生活甚有裨益。請問學校可否保留此 學習範圍於課程內?
答: 學校可藉優化課程所釋出的課時,按校情考慮將該學習範圍的學習元素,
以校本科目或滲透於其他科目的形式繼續教授。另一方面,學校亦可考慮 因應智障學生的學習需要,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學習中滲透個人成長元 素。
8. 以往,特殊學校會參考通識教育/獨立生活科的學習進程架構(LPF),搜集 學生相關學習成果的表現顯證,以匯報學生學習表現。學校是否仍需要參 考學習進程架構,以匯報學生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學習表現?
答: 由於通識教育/獨立生活科將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代替,並於 2021/22 學 年起推展,故通識教育/獨立生活科的學習進程架構將不會成為公民與社 會發展科評估學生學習水平及進展的參照架構。然而,由於特殊學校一直 以來均運用此架構回饋學與教及課程設計,因此建議學校仍可參考此架構 以檢視學生在其他相關校本科目如獨立生活科、個人成長課等的學習進展,
並作為回饋學與教及優化課程設計的依據。
9. 特殊學校的學生在內地考察方面,有沒有彈性安排?
答: 至於內地考察方面,倘有特殊學校的學生因個別情況無法參與,學校可按 情況彈性處理。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特殊教育需要組 2021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