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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智障學生而設的 音樂科課程(小一至中三) 建議學習重點(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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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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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為智障學生而設的

音樂科課程(小一至中三)

建議學習重點(初稿)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特殊教育需要組

香港浸會大學教育學系 編訂

(2)

背景

音樂教育是學校課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音樂教育對人類的美感觸覺、智能和德育發展貢獻重大,

能培養學生的創意思維及尊重他人等能力和態度。為配合課程發展議會就中小學教育制定的七個 學習宗旨之一「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積極參與體藝活動,並懂得欣賞運動和藝術」,學校應為學 生提供寬廣而均衡的課程,當中包括音樂教育,以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

智障學生與一般學生都具備音樂的智能和潛質,有學習音樂的能力,以及接受音樂教育的權利。在

「同一課程架構」的原則下,學校應為智障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多元化的音樂學習經歷,為學生 提供優質的音樂教育,以協助他們全面而具個性的發展,並提升生活的質素。

為照顧智障學生於能力和學習需要上的特性及差異,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特殊教育需要組於 2016/17 學年,聯同香港浸會大學教育學系及 11 所特殊學校音樂科教師,共同發展為智障學生而設的音樂 科課程(小一至中三),期間共進行課程調適及單元設計會議 27 天,到校探訪 11 次,課程試教及課 後討論 36 課。

課程調適方向

此調適課程是依據課程發展議會於 2003 年編訂《藝術教育學習領域—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 三)》(簡稱《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的課程架構作出調適。

基於「同一課程架構」的理念,智障學生與一般學生皆有音樂學習的能力和享有音樂學習的權利,

故調適課程的課程宗旨、課程架構和學習目標均與《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相同(請參 閱《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第 9-10 頁)。

調適課程的學習重點,則依據《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的學習重點(第 21-26 頁),並因應 不同程度智障學生的能力和學習發展的需要而調適和編訂,冀能為學校提供重要參考,以發展切合 其學生能力和需要的校本音樂科基礎課程。

課程施教注意事項

 調適課程是以《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為調適依據,教師於設計課程及教學時,必 須兩者一併參考和使用。

 調適課程學習重點是按智障學生的不同能力程度概括分為三個組別。各能力組別均就學生的 學習進展和需要作精簡和漸進的調適。學校須根據調適課程學習重點,並因應學生的需要、興 趣和能力,發展連貫並能照顧學生學習特性和多樣性的校本課程。

 調適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互相關連緊扣,相輔相成。教師可運用主題教學,將相關學習目標的 學習重點結連,並按學生的能力訂定合適的預期學習成果,以設計相關的綜合學習活動(聆聽、

演奏、創作),讓學生獲得豐富和全面的音樂學習經歷,達致其學習目標。

 在同一學習重點下,學生因能力和肌能發展的差異而展現的學習成果會有所不同,故教師應根 據相關學習重點,因應學生的能力所能展現的主要表現,擬訂合適的預期學習成果和評估策略,

以有效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和回饋並提升學與教。

 「音樂概念」是依據《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第 19 頁)和智障學生的不同能力程度 而調適。教師應透過多元化的音樂活動(聆聽、演奏、創作),循序漸進地引導學生學習和應 用不同的音樂概念,以提升音樂能力。

(3)

建議學習重點──能力稍高(高組)的學生(初稿)

學習目標 培養創意及

想像力

發展音樂 技能與過程

培養評賞

音樂的能力 認識音樂的情境 學習重點

第 一學 習 階段

學 生 將 學 習

1. 利 用 基 本 音 樂 技 能 及/或不同聲響創作/ 即 興創作音樂。

2. 創作/ 即興創作律動 以 反 映 不 同 的 音 樂 特 質。

1. 發展歌唱及/或樂器 演奏的基本技巧。

1. 表 達 個 人 對 音 樂 的 感受。

2. 辨別聲音/ 音樂的特 徵,並描述其特色。

1. 認 識 音 樂 在 日 常 生 活的功能。

2. 聯 想 音 樂 的 情 境 及 相關的音樂元素。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1. 利 用 簡 單 音 樂 意 念 創作/ 即興創作樂句或 聲響設計。

2.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創 作 音樂/聲響設計。

1. 準確地齊唱。

2. 準確地演奏樂器。

3. 應用五線譜及 /或其 他記譜法讀譜及記譜。

1.聆聽具簡單結構的音 樂,並描述其結構。

2. 運 用 既 定 準 則 和 適 當音樂術語來評賞音樂 作品及演出。

1. 描 述 不 同 情 境 運 用 人聲/ 樂器的方法。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1. 為特定情境創作/ 即 興創作音樂,顯示對創 作技巧的掌握。

2. 創作/即興創作具結 構及組織的音樂。

3.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創 作 具結構及組織的音樂。

1. 準 確 地 齊 唱 及 二 部 合唱。

2. 應 用 更 熟 練 的 演 奏 技巧齊奏及分部合奏。

3.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記 錄 音樂。

1. 運 用 適 當 的 音 樂 術 語描述音樂的風格及樂 種。

2. 制 定 簡 單 準 則 來 評 賞音樂作品及演出。

1. 描述不同風格/ 文化 背景下的音樂及其與情 境的關係。

音樂概念

音高 高/ 中/ 低、保持不變/ 級進/ 跳進、音程、音階 時值/ 節奏 長/ 短、基本拍、節奏、單拍子/ 複拍子、切分音

力度 強/ 弱、強音、不同程度的力度、力度上微細的差異和轉變 速度 快/慢、不同程度的速度、速度上微細的差異和轉變

音色 聲音的特質 (如金屬、木製、絲弦、皮革和電子等樂器的聲響;各種樂器及物 件的發聲方法;不同的演奏方法)、日常環境的聲音、人聲及樂器類別的音色、

個別人聲 (如女高音及男高音;子喉及平喉) 和樂器的音色、人聲及/或樂器不 同組合的音色

織體 厚/ 薄、單音音樂、主調音樂、複音音樂 和聲 多於一個音的聲響效果、和弦、張力/ 解決 調性 大調、小調、無調性

結構/ 曲式 分句、重複句、問句與答句、頻現句、重複和對比樂段 (如二段體、三段體及 迴旋曲式)、具發展性意念的曲式結構 (如主題與變奏曲式)

(4)

建議學習重點──能力一般(中組)的學生(初稿)

學習目標 培養創意及

想像力

發展音樂 技能與過程

培養評賞

音樂的能力 認識音樂的情境 學習重點

第 一學 習 階段

學 生 將 學 習

1. 利 用 基 本 音 樂 技 能 及/或不同聲響創作/ 即 興創作音樂。

2. 創作/ 即興創作律動 以 反 映 不 同 的 音 樂 特 質。

1. 發展歌唱及/或樂器 演奏的基本技巧。

1. 表 達 個 人 對 音 樂 的 感受。

2. 辨別聲音/ 音樂的特 徵,並簡單描述其特色。

1. 認 識 音 樂 在 日 常 生 活的功能。

2. 聯 想 音 樂 的 情 境 及 相關的音樂元素。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1. 利 用 簡 單 音 樂 意 念 創作/ 即興創作樂句或 聲響設計。

1. 按指示哼唱或齊唱。

2. 利用基本演奏技巧,

按指示演奏樂器。

3. 應用簡譜/ 唱名及其 他記譜法讀譜及記譜。

1. 辨別/指出樂曲的簡 單結構。

2. 運 用 既 定 準 則 和 適 當的音樂術語來評賞音 樂作品及演出。

1. 辨別/指出不同情境 運 用 人 聲 / 樂 器 的 方 法。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1. 為特定情境創作/ 即 興創作音樂,顯示對簡 單創作技巧的掌握。

2. 創作/即興創作具簡 單結構及組織的音樂。

3.利用資訊科技創作音 樂。

1. 準確地齊唱。

2. 準確地演奏樂器。

3.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記 錄 音樂。

1. 辨別不同的樂種,並 運用音樂術語表達其音 樂特徵。

2 根據準則來評賞音樂 作品及演出。

1. 辨別/指出不同文化 背景下的音樂及其與情 境的關係。

音樂概念

音高 高/ 中/ 低、保持不變/ 級進/ 跳進、音階 時值/ 節奏 長/ 短、基本拍、節奏、單拍子

力度 強/ 弱、強音、不同程度的力度、漸強/漸弱 速度 快/慢、不同程度的速度、漸快/漸慢

音色 聲音的特質 (如不同製作物料的樂器聲響、不同的演奏方法)、日常環境的聲 音、人聲的音色、個別人聲 (如女高音及男高音;子喉及平喉) 和樂器的音 色、人聲及/或樂器不同組合的音色

織體 厚/ 薄、單音音樂、主調音樂 和聲 多於一個音的聲響效果 調性 大調、小調

結構/ 曲式 分句、重複句、問句與答句、頻現句、重複和對比樂段 、二段體、三段體

(5)

建議學習重點──能力稍遜(初組)的學生(初稿)

學習目標 培養創意及

想像力

發展音樂 技能與過程

培養評賞

音樂的能力 認識音樂的情境 學習重點

第 一 學習 階 段

學 生 將 學 習

1. 探索聲響,以及探索 樂器或物件如何發出不 同音色或聲響。

1. 發展發聲/ 哼唱/ 歌 唱的能力。

2. 發 展 樂 器 演 奏 的 基 本技巧。

1. 發展對聲音/ 音樂的 觸覺。

2.表達個人對音樂的感 受。

1. 察 覺 音 樂 與 日 常 生 活的關係。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1. 利 用 簡 單 音 樂 意 念 創作/ 改編/ 組合不同 的聲響、樂句或音樂片 段。

2. 即 興 創 作 律 動 以 反 映不同的音樂特質。

1. 配 合 音 樂 的 特 定 位 置發聲/哼唱/ 歌唱。

2. 利用基本演奏技巧,

按指示用樂器發聲。

1. 辨別聲音/ 音樂的特 質。

2. 表 達 個 人 對 音 樂 作 品或表演中不同音樂特 徵的感受。

1.聯想音樂的情境及相 關的音樂元素。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1. 為特定情境創作/ 即 興創作音樂/ 律動。

1. 跟隨音樂模仿發聲 / 哼唱/ 歌唱。

2. 按 指 示 跟 隨 音 樂 齊 奏。

1. 辨別簡單的樂種。

2. 根 據 簡 單 準 則 來 評 賞音樂作品及演出。

1. 辨別/指出不同音樂 所描述的情境。

音樂概念

音高 高/ 中/ 低、保持不變/ 級進/ 跳進、音階 時值/ 節奏 長/ 短、基本拍、節奏、單拍子

力度 強/ 弱、力度上明顯對比的差異和轉變 速度 快/慢、速度上明顯對比的差異和轉變

音色 聲音的特質 (如不同製作物料的樂器聲響、不同的演奏方法)、個別人聲 (如女 聲及男聲) 和樂器的音色、日常環境的聲音、人聲及/或樂器不同組合的音色 織體 厚/ 薄

和聲 多於一個音的聲響效果

結構/ 曲式 分句、重複句、問句與答句、頻現句、重複樂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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