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安心就業計畫」常見問答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安心就業計畫」常見問答"

Copied!
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安心就業計畫」常見問答

編號 問題 說明內容

1

安心就業計畫主要內 容是什麼?

勞動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施行期間,為因應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

於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 資時,運用薪資差額補貼措施,以穩定就業。

(計畫內容請點我)

2

減班休息勞工請領資 格為何?

安心就業計畫是提供減班休息勞工的部分薪資差 額補貼措施,請領資格如下:

1.需為下列勞工之一:

(1)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

(2)逾 65 歲,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

(3)屬就業保險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不得 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 保險者。

2.需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1)本計畫實施期間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始 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2) 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0 日以 上,並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3)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 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

3

薪資差額補貼額度及 補貼期間為何?

1. 薪資差額補貼額度是自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起 算,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減班休息實施期間 在 110 年 7 月 1 日(含)以後之申請案件,依【實 施減班休息日前 6 個月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 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之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議定之每月薪 資(以下簡稱協議薪資)】計算差額後,依下列 分級標準核發,最長發給 24 個月。

補貼等級 薪資差額 補貼額度 第 1 級 7,000 元 以 下

(含)

每 人 每 月 3,500 元 第 2 級 7,001-14,000

元(含)

每 人 每 月 7,000 元 第 3 級 14,001 元 以 上 每 人 每 月

(2)

2

編號 問題 說明內容

(含) 11,000 元

2. 減班休息後的協議薪資,最低仍應符合勞動部 公告的每月基本工資。但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 礙者及原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 分工時勞工,不在此限。

※舉例:

(1)勞 工 減 班 休 息 前 6 個 月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為 45,800 元,減班休息後協議薪資為 26,400 元,

可依規定申請薪資差額補貼 11,000 元。

(2) 勞工減班休息前每月月薪為 60,000 元,因勞 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最高為 45,800 元,故減班 休息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減 班休息後協議薪資為 50,000 元,仍可依規定申 請薪資差額補貼 3,500 元。

3.補貼期間:

(1)薪資差額補貼按月發給,每月最高不得超過 11,000 元,最長發給 24 個月。

(2)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個以上現職雇 主者,得依規定分別申請薪資差額補貼,每 月合計最高不得超過上開數額。

(3)最末月減班休息之日數不足 30 日時,若為 10 日至 19 日者,發給半個月;若為 20 日至 29 日者,發給 1 個月。

4

勞工如何申請薪資差 額補貼?雇主可以為 員工申請嗎?

本計畫薪資差額補助係發給減班休息勞工,除了 勞工可自行提出申請,也可以由雇主彙收勞工填 妥的申請書代為申請。

5

受理機關、申請方式 及實施期間為何?

1.受理機關:勞工工作所在地分署。

2.實施期間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3.申請方式:減班休息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每滿 30 日的次日起 90 日內,備妥申請書表向工作所 在地分署提出申請。但 109 年 3 月 26 日前減班 休息實施期間已達 30 日者,應於 109 年 6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

4.建議申請人於申請前確認是否已向當地勞工行 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並確實填寫申請書 各項資料,以利審核作業進行。

(3)

3

編號 問題 說明內容

6

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0 日以上,要如何計 算?

1.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0 日以上,是指所通報的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以下簡稱 協議書)上載明的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0 日以 上。

2.例如:經通報的協議書上載明,減班休息實施 期間為 109 年 4 月 1 日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減 班休息每週 2 日。故 10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即符合「第 1 個」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0 日 以上之規定。

7

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每 滿 30 日之次日起 90 日內,可以申請薪資 差額補貼,如何計算 申請期限?

例如: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期間為 109 年 4 月 1 日至 109 年 6 月 30 日,自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減班 休息實施期間已達 30 日,故可選擇申請方式及 期限如下:

1.逐月申請:自 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7 月 29 日止,

可申請 109 年 4 月 1 日至 109 年 4 月 30 日(以下 簡稱第 1 個月)的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以此類推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申請期限。

2.一次申請 3 個月:因需待減班休息實施期間屆期 (6 月 30 日),且第 1 個月的薪資差額補貼最遲應 於 7 月 29 日提出申請,故欲一次申請 3 個月補 貼的勞工,應於 109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9 日提 出申請案。

8

勞工可以透過那些管 道 查 詢 個 人 投 保 資 料?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

規定,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僅得由其本人或所屬投 保單位查詢。勞工可依下列方式查詢:

1.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2.以中華郵政金融卡透過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 詢。

3.網路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請點我)

4.勞保局辦事處臨櫃查詢。

5.電話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02-2396-1266 轉 分機 3111)

9

正在實施減班休息的 勞工可以申請嗎?

1.考量疫情係逐步影響國內相關產業營運及就業 市場,本計畫比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起日,自 109 年 1 月 15 日開始減班休息者,即得適用。

2.自 109 年 1 月 15 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4)

4

編號 問題 說明內容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實施 減 班 休 息 , 經 地方 勞 工 行 政 主 管機 關 列 冊 通 報,並符合本計畫相關規定的勞工,即可申請 補貼。

10

未 通 報 減 班 休 息 勞 工,如何獲得本計畫 的補貼協助?

1.實施減班休息必須經過勞雇協商合意,並應通 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2.事 業單位如未通報 減班休息,為確 保勞動 權 益,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經 查證確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基本工資等相 關規範者,將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 之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該等勞工適用 安心就業計畫的資格。

11

如果勞工減班休息期 間提前中止,該怎麼 辦?

勞工應於變更之次日起 7 日內,以書面通知受理分 署;如未依規定通知分署者,則變更當月之薪資 差額補貼將不予核發或限期返還。

12

申請本計畫薪資差額 補貼期間,能否同時 申領充電再出發訓練 津貼?

減班休息勞工可視自身需要,選擇參加充電再出 發訓練計畫(領訓練津貼又可提升技能)或是安心 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但不得同時申請。

13

本計畫相關諮詢管道 為何?

1.減班休息通報相關規定及作業:請洽工作所在 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2.本計畫薪資差額補貼相關問題諮詢:請洽工作 所在地分署或客服專線 0800-777888。

14

本計畫收件窗口單位 及地址為何?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 分機 1411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 分機 1809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 分機 2126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 分機 1321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 分機 2112

(詳細地址請點我)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領有營造業就業獎勵推介卡之失業勞工,經符 合資格之雇主僱用從事營造業工作,於同一雇 主連續就業滿 30 日,並符合相關規定,於受僱

經認可為通識課程之專業課程 (A1*~A8*領域,有*者),如與學生畢業時就

本人______參加勞動部勞 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發展署)青年 就業旗艦計畫,同意於參訓後二年內 接受發展署或其委託單位辦理之就業

工作氣質或求職端 TWS 工作風格)或是 1 門就業促進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社會型 3 年期計畫書撰寫格式

A1.為有效運用學習資源,目前本校學生可修習雙主修、輔系、預修生資格個數 合計為 1

[r]

答 6 : 一般學校為新入職教師提供的啟導課程多以校本發展需要 為主,而教育局提供的核心課程,目的是協助新入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