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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中國語文 電子課本編纂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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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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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中國語文 電子課本編纂指引

一、 引言

1.1 本編纂指引旨在向有意出版小學中國語文電子課本的出版社,闡 明本課程的課程宗旨和目標、編纂電子課本的相關原則等,務求 電 子 課 本 能 配 合 課 程 要 求 及 「 小 學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goals/pri mary/index.html)。(詳情請參閱《基礎教育課程指引 – 聚焦.深 化.持續(小一至小六)》(2014))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電子課本加強 價值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 觀 和 態 度 。 ( 詳 情 請 參 閱 《 價 值 觀 教 育 課 程 架 構 》 ( 試 行 版 ) (2021)(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tasks/

moral-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於一般編寫電子課本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以及電子課本的送審 要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電子 課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二、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宗旨及學習目標 2.1 課程宗旨

中國語文教育配合整體教育方向,為學生終身學習、生活和日後 工作打好基礎。本學習領域的課程宗旨為:

 提高讀寫聽說能力、思維能力、審美能力和自學能力;

 培養語文學習的興趣、良好的學習態度和習慣;

 培養審美情趣,陶冶性情;

 培養品德,加強對社群的責任感;

 體認中華文化,培養對國家、民族的感情。

2.2 學習目標︰

 培養讀寫聽說及思維的能力,加強溝通,引發創造力;發展自 學語文的興趣、習慣和能力,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

 培養欣賞文學作品的能力和審美情趣,陶冶性情,滋養品德情 意;

 增進文化素養;加強對家庭、國家及世界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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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個人的興趣和特長,以規劃未來的學習、生活和工作;

 養成好學、積極的態度及正面的價值觀;拓寬國際視野。

三、 主導原則

3.1 應參考下列課程文件(以最新版本為準),掌握本科課程的取向 和要求︰

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

 《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2004)

 《小學中國語文建議學習重點(試用)》(2008 年修訂) 如課本適用於非華語學生,應同時參考:

 《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非華語學生)》(2008)及中國語文 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3.2 應配合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課程宗旨,各學習階段和學習範 疇的學習目標。

3.3 應有整體的計劃。高年級的學習內容應與中學銜接、配合,第一、

二學習階段亦應前後銜接、配合,為此,編寫本科課本時,亦宜 參考相關課程文件,如《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 至中六)》(2017)、《中學中國語文建議學習重點》(2021)。

3.4 課程提供「建議篇章」(文言經典部分),讓學生多誦讀音節優 美的古詩文,感受作品的語言文字、思想內容之美和傳統文化內 涵。「建議篇章」只是學生學習的一部分,課本應配合課程的學 習目標、學習重點等,靈活地把「建議篇章」融入課程,例如增設 文言經典單元,或配合單元主題加入相關的篇章,並編選其他文言 或白話材料,提升學生的語文素養。

3.5 應根據以學生為主角的原則,從學生如何學習的角度設計,並要 照顧小學階段學生的學習心理、智能發展和生活經驗,務使課本 的學習編排設計生動活潑,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和動機,激發潛 能。

四、 課本編纂原則 4.1 內容

 中國語文教育需均衡兼顧語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全面培養學 生的語文素養。學習內容包括閱讀、寫作、聆聽、說話、文學、

中華文化、品德情意、思維和語文自學九個學習範疇,是語文 學習的一體多面,彼此相互依存,應以讀、寫、聽、說為主導,

帶動其他學習範疇。同時須注意各學習範疇的學習是相連互通,

並非孤立割裂。〔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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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中六)》第二章及第四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 小六)》第二章〕

 宜因應學習重點的布置,就同一種學習材料,設計能綜合培養 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的學習活動,使同一學習材料發揮多方面的 學習效能。〔參看《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四 章〕

 各學習範疇的學習重點可參考各學習範疇的說明。〔參看《中 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 語文學習基礎知識和聽、說、讀、寫學習重點應參考《小學中 國語文建議學習重點(試用)》。這些學習重點屬建議性質,

在編纂課本時,應因應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 語文學習基礎知識宜隨機結合學習材料讓學生學習,不宜獨立 處理。

 須通過不同學習範疇的學習活動發展學生的九項共通能力:溝 通能力、數學能力、運用資訊科技能力、慎思明辨能力、創造 力、解 決問題 能力 、自我 管理能 力、 自學能 力、協 作能 力。

〔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 二章、附錄二〕

 須通過九個學習範疇的語文活動建立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培養 積極的態度。〔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 至中六)》第二章、附錄三,《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 六)》第二章〕

 學習內容可分為基本、延伸和增潤部分,讓教師靈活運用,以 保底拔尖,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 域課程 指引( 小一 至中六 )》第 四章 ,《中 國語文 課程 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 內容和插圖不能對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文化、殘障有任 何形式的歧視或排斥。

4.2 課程組織

 須有全面完整、循序漸進的課程架構,然後制訂整體的教學規 劃,並於教師用書中說明設計理念。〔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 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三章,《中國語文課程指 引(小一至小六)》第三章及第四章〕

 須按學習目標把學習內容組織為完整連貫的不同單元:

 每個單元須有明確而具體的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

 單元與單元之間的學習重點須有橫向的連繫和縱向的發展;

 須針對學習重點設計學習活動及編選學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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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 (小一至中六)》

第四章及第六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

第四章及第六章〕

4.3 學習活動

 要根據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設計,並須多樣化和具延伸性,不 宜有固定的模式。〔參看《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

第四章〕

 設計須能創設情境,促使學生能應用所學知識,把知識轉化為 能力。〔參看《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 設計應有創意和挑戰性,以引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

 應透過聽說讀寫和語文自學培養學生的溝通、協作和研習能力,

透過發展思維培養學生的創造、明辨性思考、解決問題等能力。

〔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二 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 能啟發學生思考,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參看《中國語文課程 指引(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 能把學習由課堂延展至課堂以外,以增加實際運用語文的機會,

培養學生的終身學習能力。〔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 指引(小一至中六)》第四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 六)》第四章〕

 須連繫其他學習領域或學科設計。〔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 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三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4.4 學習評估

 評估須特別着重對學習和教學的回饋。〔參看《中國語文教育 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五章,《中國語文課程 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五章〕

 評估須對應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不宜只評估學生對學習材料 的掌握。

 評估活動的形式宜多樣化。〔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 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五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 至小六)》第五章〕

 評估活動的設計不宜只停留於鞏固知識和應用的層次,須涵蓋 更高層次能力的評估,如評價、創新等,讓學生能各抒己見,

發揮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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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學習材料

 學習材料包括:文字(篇章、書籍、報刊等)、音像、實物等。

 涵蓋範圍要寬廣,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化,避免千篇一律。

 須配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和生活經驗。

 學習材料要讓學生有自主學習和發揮的空間,不應有過多注釋 或參考資料。

 須配合時代的發展,不斷更新,以支援學校的教學。

〔以上各點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 六)》第六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六章〕

4.6 語文

 課本的行文用語,必須準確無誤。

 課本提供的聲音檔,必須發音正確,吐字清晰,流暢自然。

4.7 運用電子功能於學與教

 本科教科書的電子功能,須運用恰當,以提升學生學習語文的 效能為原則,不能取代學生親身實踐語文學習的經歷。

 本科較適宜運用以下電子功能,以促進學生學習:

 就課文的難字深詞提供發音和注釋的互動功能

 提供應用程式,可讓學生建立和編輯個人字詞庫,並具備 搜尋功能

 學習朗讀或朗誦時,提供示範

 課業的設計,如寫作、說話,可透過第三方免費軟件或平台,

分享學習成果,或進行協作、即時提交和上載等,以促進同儕 的互動學習。

 本科不適宜採用電子學習模式替代的學習內容及能力,包括寫 字、書法、公開演講及面對面討論。

 本科使用的多媒體,包括遊戲、動畫、影片、圖像、音像,旨 在協助學生理解複雜的課題或抽象的語文概念,不宜過多或過 於炫目,以免窒礙學生的想像和自習空間。

 提供語文學習的參考網站,須確保內容和語文的質素,以及意 識健康。

4.8 技術及功能要求

 請參考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內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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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注意事項

5.1 出版社選擇材料編寫電子課本時,所引用的資料必須正確、內容 完整、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 必要,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5.2 電子課本內所有網址及超連結(包括出版社自行製作的學習材料 和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必須連接至出版社的網站,以 便出版社管理。網址或超連結所連接的第三方資源應是具公信力 的網站,如官方網頁、學術機構等,而避免連接至商業公司或社 交平台等網站。若網址或超連結所連接的內容(包括第三方資源)

出現問題,出版社須立刻跟進並承擔有關責任。

5.3 出版社不應在電子課本內加入過多提供補充額外資料的超連結,

以免影響電子課本的獨立使用。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 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連結。出版社亦可 在教師用書內提供其網站的網址,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 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的學與教資源包括教師用書等問責。

5.4 出版社於送審電子課本前有責任完成所有校對工作,包括電子功 能、語文、資料、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5.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電子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 同意後修訂電子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出版社更 正電子課本內容。

5.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電子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5.7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5.8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印刷版),須檢視各 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按已送審 版本的電子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5.9 同一套課本各分冊所用的字體式樣應劃一,避免選用字體及字形 欠 準 確 的 藝 術 字 。 〔 字 形 請 參 考 香 港 教 育 局 《 常 用 字 字 形 表 》 (2012)〕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中國語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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