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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 社會科教學碩士班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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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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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 社會科教學碩士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梁忠銘 先生

九年一貫課程領域中道德教育實施的 困境與因應策略之研究

研究生:林明輝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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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充 實 的 碩 士 班 生 涯 即 將 畫 下 句 點 , 但 同 時 也 是 人 生 另 一 段 旅 程 的 起 點。回 顧 這 三 年 碩 士 班 的 點 滴,有 甘 有 苦,許 多 事 皆 足 以 令 我 回 味 一 生 。 不 論 是 和 大 家 一 起 熬 夜 趕 報 告 , 一 起 分 工 蒐 尋 資 料 ; 或 是 失 落 想 放 棄 時 同 學 互 相 鼓 勵 的 場 景 , 都 是 我 人 生 中 無 法 抹 滅 的 珍 貴 回 憶 。

這 篇 論 文 的 完 成 , 光 靠 我 一 個 人 的 力 量 是 不 夠 的 。 或 許 , 是 我 機 緣 好,能 僥 倖 考 上 台 東 大 學 社 會 科 教 學 碩 士 班。更 慶 幸 的,我 有 許 多 老 師 、 同 學 、 貴 人 的 相 助 。 因 此 , 要 藉 這 一 點 小 小 的 篇 幅 , 來 表 達 我 真 誠 的 謝 意 。

此 篇 論 文 能 順 利 完 成 , 尤 其 要 感 謝 梁 忠 銘 老 師 。 因 為 有 老 師 悉 心 與 不 厭 其 煩 的 論 文 指 導 , 並 且 逐 字 逐 句 修 改 , 本 文 才 得 以 順 利 完 成 。 很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簡 成 熙 老 師 與 侯 松 茂 老 師 , 在 口 試 過 程 中 所 給 予 的 寶 貴 意 見 , 使 整 篇 內 容 更 為 完 善 。 也 感 謝 社 會 科 教 育 學 系 的 所 有 老 師 的 教 誨 與 鼓 勵 , 讓 我 由 衷 感 謝 。

求 學 路 途 走 來 跌 跌 撞 撞 , 感 謝 父 母 及 家 人 不 斷 的 支 持 和 鼓 勵 ; 更 要 謝 謝 太 太 淑 娥 無 悔 的 照 顧 與 付 出 , 讓 我 能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完 成 論 文 寫 作 。 另 外 , 還 有 研 究 所 同 窗 的 坤 壅 、 豪 華 、 乃 榮 、 宥 達 及 孝 文 等 , 你 們 的 支 持 及 存 在 , 讓 我 在 台 東 的 暑 假 增 添 許 多 動 人 的 回 憶 。

最 後 , 僅 以 我 這 一 點 小 小 的 研 究 成 果 與 所 有 幫 助 我 的 人 共 同 分 享 , 也 感 謝 所 有 參 與 者 的 辛 苦 , 真 的 謝 謝 您 們 !

明 輝 謹 誌 於 台 東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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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貫課程領域中道德教育實施的困境與因應 策略之研究

摘 要

我 國 近 年 來 為 因 應 21 世 紀「 知 識 經 濟 」、「 全 球 化 」之 趨 勢,進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明 定 從 90 學 年 度 起,自 國 民 小 學 一 年 級 開 始 實 施「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但 新 課 程 卻 是 取 消 了 傳 統 的「 道 德 」設 科 教 學,

將 其 融 入 了 「 生 活 」、「 社 會 」、「 綜 合 」 等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而 產 生 所 謂 的

「 缺 德 」 危 機 。 因 此 本 文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和 訪 談 法 , 先 探 討 目 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道 德 教 育 所 包 含 的 教 學 內 容 和 目 的 , 以 及 實 施 的 現 況 和 困 境 ; 再 針 對 困 境 提 出 道 德 教 育 教 學 時 的 因 應 策 略 , 以 提 供 教 學 者 參 考 及 改 進 方 向 。

研 究 發 現 在 九 年 一 貫 新 課 程 中 , 道 德 教 育 雖 被 取 消 單 獨 設 科 , 受 訪 教 師 普 遍 認 為 :

一 、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容 , 仍 應 包 括 傳 統 的 儒 家 思 想 。

二 、 道 德 教 育 的 目 的 , 在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正 確 價 值 判 斷 能 力 和 待 人 處 世 的 原 則 。

三 、 實 施 現 況 與 困 境 :

(一 )缺 乏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材 和 實 施 時 間 。 (二 )教 學 者 的 觀 念 和 能 力 不 足 。

(三 )家 長 的 價 值 觀 。

所 以 , 為 了 讓 道 德 教 育 能 繼 續 推 展 和 實 施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的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的 因 應 策 略 如 下 :

一 、 教 師 和 學 校 行 政 應 對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涵 和 重 要 性 有 所 體 認 。 二 、 從 教 材 的 編 選 和 提 升 教 師 的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著 手 。

三 、 落 實 道 德 教 育 之 行 政 規 劃 , 將 道 德 教 育 融 入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四 、 與 社 區 資 源 、 家 長 結 合 共 同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之 實 施 , 以 提 高 道 德 教 育

之 教 學 成 效 。

最 後 依 據 研 究 結 論 , 研 究 者 分 別 針 對 一 、 教 師 方 面 ; 二 、 學 校 行 政 方 面 ; 三 、 後 續 研 究 等 三 方 面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關 鍵 字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道 德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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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difficult positions of Moral Education in Grade 1-9 Curriculum and the strategies in correspond

Abstract

To catch up with “knowledge economy” and “globalization” in the 21s t century, our government has been carry out “Grade 1-9

curriculum” as national education since year 2001.However, “moral education” has been taken off and replaced by so-called “seven

learning areas” such as life curriculum, social studies, and integrative activities. As a result, the crisis of “lacking virtue” becomes an issue.

This research discusses about the purpose and contents of moral education in Grade 1-9 curriculum; furthermore, the difficult positions of moral education and the strategies that follow up. The sources of the research are from documentaries and interview with education workers. Hopefully this research can provide good advises and thinking directions for the education workers.

It has found that most teachers consider:

1) The content of moral education should including traditional Confucianism.

2) The purpose of moral education is to provide correct model of values and principles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for the students.

3) Current status and difficult position of moral education are:

3.1) Short of moral education teaching materials and teaching hours at school.

3.2) Teachers do not have strong concept and good teaching skills of moral education.

3.3) Parents’ attitudes toward moral education are varied.

To keep moral education going well, there are some strategies in Grade 1-9 Curriculum:

I) Teachers and school administrators must have 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and the connot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II) Teaching materials must be chosen carefully; teaching skills m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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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Moral education must be truly fixed into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V) Moral education must be integrated with community resources and adult educations.

At the end of this paper, the researcher provides advises for teachers, school administrations, and researchers coming after.

Keywords: Grade 1-9 Curriculum, mor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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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 一 章 緒 論 ...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 5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 6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9

第 一 節 道 德 教 育 之 意 涵 ... 9

第 二 節 道 德 教 育 的 相 關 理 論 ...17

第 三 節 我 國 國 民 小 學 道 德 教 育 之 變 遷 ...28

第 四 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前 之 道 德 教 育 內 容 ...31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 41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流 程 ...41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44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47

第 四 節 信 度 與 效 度 ...50

第 五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51

第 六 節 研 究 倫 理 ...53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分 析 ... 55

第 一 節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學 內 容 和 目 的 ...55

第 二 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道 德 教 育 與 以 往 課 程 之 差 異 ...60

第 三 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領 域 中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現 況 、 缺 失 和 困 境 ...70

第 四 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領 域 中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的 因 應 策 略 ...78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85

第 一 節 結 論 ...85

第 二 節 建 議 ...91

參 考 文 獻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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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2-1-1 道 德 教 育 的 構 成 要 素 … … … 13 圖 3-1-1 研 究 架 構 圖 … … … 41 圖 3-1-2 研 究 流 程 圖 … …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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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3-1 我 國 小 學 道 德 課 程 科 目 變 遷 表 … … … 28

表 2-4-1 生 活 與 倫 理 課 程 「 總 目 標 」 及 「 分 段 目 標 」 … … … 32

表 2-4-2 道 德 與 健 康 課 程 「 總 目 標 」 及 「 分 段 目 標 」 … … … 35

表 2-4-3 道 德 與 健 康 之 課 程 內 容 … … … 36

表 2-4-4 我 國 國 小 道 德 課 程 比 較 表 … … … 38

表 3-3-1 訪 談 大 綱 編 製 過 程 … … … 47

表 3-3-2 8 位 受 訪 國 小 教 師 基 本 資 料 … … … 48

表 3-3-3 研 究 者 個 人 經 歷 表 … … … 49

表 3-4-1 專 家 諮 詢 名 單 … … … 50

表 3-5-1 原 始 資 料 記 錄 符 號 說 明 … …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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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人 類 是 一 種 具 有 群 性 且 須 群 居 的 動 物 , 在 人 類 社 會 中 除 了 有 法 治 制 度 的 建 立 外 , 也 自 然 發 展 出 獨 立 於 法 治 外 的 更 高 尚 的 安 定 力 量 - 道 德 , 溯 古 至 今 不 論 中 外 , 道 德 力 量 皆 是 維 繫 社 會 安 定 和 文 化 繼 承 的 主 要 控 制 工 具 之 ㄧ。在 西 方 掀 起 宗 教 革 命 的 馬 丁 路 德,500 年 前 曾 經 說 過 ㄧ 席 話 :

「 一 個 國 家 的 興 盛 , 不 在 於 國 庫 的 殷 實 、 城 堡 的 堅 固 或 是 公 共 設 施 的 華 麗 , 而 在 於 公 民 的 文 明 素 養 , 也 就 是 人 民 所 受 的 教 育 、 人 民 的 遠 見 卓 識 和 品 格 的 高 下 。 」( 周 慧 菁 , 2004: 14)。

美 國 社 會 近 二 十 多 年 來 經 歷 著 嚴 重 的 道 德 與 社 會 問 題 , 如 日 增 的 青 少 年 暴 力、不 誠 實( 說 謊、欺 騙 ),不 尊 敬 師 長、自 我 傷 殘、偏 執 與 仇 恨 罪 行 的 增 加 等 ( Lickona, 1996: 94), 促 使 全 國 性 的 教 育 組 織 於 1990 年 代 陸 續 成 立 , 投 入 與 研 究 學 生 的 道 德 教 育 ; 直 至 今 日 , 美 國 總 統 布 希 為 了「 不 僅 要 教 孩 子 如 何 讀 寫,更 要 教 他 們 分 辨 對 錯 」將 2002 年 全 美 推 動 品 德 教 育 的 經 費 足 足 提 高 了 三 倍 之 多 ; 而 日 本 的 教 改 報 告 書 也 顯 示 出

「 能 否 培 養 出 道 德 情 操 和 創 造 力 都 足 以 承 擔 21 世 紀 的 日 本 年 輕 一 代,將 決 定 未 來 的 命 運,當 務 之 急 是 要 加 強 學 校 的 道 德 教 育 」。前 新 加 坡 總 理 李 光 耀 先 生 亦 指 出 「 如 果 倫 理 和 道 德 價 值 觀 的 水 準 低 落 , 新 加 坡 就 會 日 益 下 坡 。 因 此 , 我 們 能 否 維 持 穩 定 和 保 持 優 勢 , 關 鍵 不 在 經 濟 發 展 方 面 , 而 在 於 社 會 的 道 德 結 構 」( 周 慧 菁 , 2004: 14)。 由 此 可 知 , 世 界 各 國 為 了 迎 接 新 世 紀 的 挑 戰 與 變 化 , 以 培 育 出 新 一 代 的 健 全 公 民 , 無 不 如 火 如 荼 地 進 行 教 育 改 革 , 而 道 德 教 育 正 是 各 國 競 相 努 力 改 革 的 一 環 。

回 到 國 內 , 由 於 我 國 向 來 以 「 禮 儀 之 邦 」 自 居 , 道 德 教 育 在 我 國 教 育 發 展 史 上 一 直 佔 著 重 要 地 位,遠 從 光 緒 28 年( 1902)建 立 新 教 育 制 度,

即 將 「 修 身 科 」 列 為 學 科 , 其 中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 道 德 教 育 也 經 歷 一 番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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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從「 修 身 科 」、「 公 民 科 」、「 黨 義 科 」、「 公 民 訓 練 科 」、「 生 活 與 倫 理 」 到 現 今 的「 道 德 與 健 康 」,這 近 百 年 來,雖 然 名 稱 迭 經 變 異,但 在 注 重 倫 理 道 德 的 中 國 社 會 中 , 始 終 倍 受 重 視 與 青 睞 ; 而 「 國 民 教 育 法 」 中 第 一 條 規 定 便 :「 國 民 教 育 依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條 之 規 定 , 以 養 成 德 、 智 、 體 、 群 、 美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之 健 全 國 民 為 宗 旨 。 」 更 讓 道 德 教 育 有 了 法 律 上 保 障 的 明 顯 地 位 與 目 標 , 也 充 分 顯 示 出 道 德 教 育 在 我 國 之 國 民 教 育 中 所 佔 有 之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性 。

但 近 幾 年 來 的 知 識 爆 炸 和 科 技 的 突 飛 猛 進 , 加 速 了 社 會 的 變 遷 及 結 構 的 轉 變,為 因 應 21 世 紀「 知 識 經 濟 」、「 全 球 化 」之 趨 勢 及 順 應 世 界 各 國 教 育 改 革 的 風 潮,強 調 學 生 必 須 具 有「 合 作 」、「 創 新 」、「 運 用 的 能 力 」、

「 工 具 使 用 的 能 力 」( 王 嘉 蘋,2004:98),以 培 育 出 21 世 紀 的 健 全 公 民,

遂 進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明 定 從 90 學 年 度 起,自 國 民 小 學 一 年 級 開 始 實 施「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以 往 的 舊 課 程 中 將 生 活 教 育、道 德 教 育 放 在 教 育 目 標 中 之 重 要 位 置 , 單 獨 設 科 ; 但 新 課 程 卻 是 取 消 了 傳 統 的

「 道 德 」 設 科 教 學 , 打 破 向 來 以 德 智 體 群 美 之 五 育 分 類 方 式 , 改 以 合 科 統 整 的 精 神 , 將 其 融 入 了 「 生 活 」、「 社 會 」、「 綜 合 」 等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並 以 六 大 議 題 劃 分 - 以 培 養 具 備 人 文 精 神 、 民 主 素 養 、 統 整 能 力 、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 以 及 能 進 行 終 身 學 習 之 健 全 國 民 為 宗 旨 ,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 於 是 乎 , 道 德 教 育 已 經 從 新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消 失 不 見 , 而 被 嘲 諷 為 「 沒 有 道 德 」 或 「 缺 德 」 的 課 程 。

探 究 其 可 能 的 原 因 之 一 , 是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設 計 的 學 者 認 為 道 德 是 實 踐 的,若 只 用 學 科、知 識 的 方 式 傳 遞,只 在 乎 形 式 上 坐 而 論 道 式 的 教 學 , 未 必 真 能 使 學 生 起 而 力 行 ; 若 將 道 德 的 內 涵 融 入 到 各 領 域 , 反 而 更 會 彰 顯 道 德 的 具 體 實 踐 意 義( 簡 成 熙,2004:94)。然 而,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既 未 曾 針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生 是 否 應 該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有 所 討 論 , 也 未 對 於 道 德 教 育 的 成 效 進 行 實 施 實 徵 性 的 調 查 , 就 遽 然 取 消 於 1993 年 和 1994 年 才 公 佈 的 國 小 「 道 德 與 健 康 」 和 國 中 「 公 民 與 道 德 」 新 課 程 ; 頗 令 關 心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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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教 育 的 學 者 與 教 師 擔 憂 未 來 如 何 在 新 課 程 中 妥 善 地 發 展 學 生 成 為 道 德 行 為 者( 李 奉 儒,2004:39)。在 西 方 的 學 校 課 程 內 容 中,或 許 沒 有 將 道 德 教 育 單 獨 設 科 獨 立 出 來 教 學 , 但 是 他 們 文 化 中 有 宗 教 教 育 的 基 礎 , 實 質 地 去 傳 授 學 生 合 宜 的 道 德 觀 念 和 行 為 , 而 台 灣 無 此 宗 教 脈 絡 與 傳 承 , 因 此 , 仍 有 必 要 在 新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維 持 與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 根 據 文 獻 探 討 也 發 現 , 眾 多 研 究 者 ( 陳 光 輝 , 1991: 51; 吳 毓 瑩 , 1995: 10; 陳 淑 美 , 1999: 15) 均 都 認 為 台 灣 的 道 德 教 育 有 待 加 強 , 而 不 是 忽 視 、 省 略 或 甚 至 將 其 廢 除 。

近 年 來 台 灣 在 快 速 現 代 化 之 發 展 過 程 中,社 會 結 構 發 生 許 多 重 大 的 改 變 , 社 會 道 德 淪 喪 、 倫 理 觀 念 薄 弱 、 價 值 觀 念 轉 趨 多 元 複 雜 而 互 相 有 所 衝 突 , 多 多 少 少 都 產 生 了 倫 理 失 序 、 價 值 紊 亂 和 社 會 解 組 等 亂 象 , 致 使 台 灣 社 會 中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表 現 出 的 不 良 和 脫 序 行 為 , 也 層 出 不 窮 及 日 趨 嚴 重。根 據 法 務 部 調 查 統 計 的 資 料 顯 示,在 1989 年 的 6,500 件 青 少 年 犯 罪 案 件 中 , 有 高 達 90% 的 案 主 是 來 自 家 庭 健 全 且 經 濟 不 錯 的 小 康 家 庭 。 這 個 驚 人 的 數 字 說 明 在 社 會 進 步 或 快 速 變 遷 的 過 程 中 , 即 使 是 健 全 家 庭 背 景 的 青 少 年 , 也 可 能 因 為 無 法 適 應 社 會 的 快 速 變 遷 , 致 使 價 值 紊 亂 而 產 生 行 為 問 題 ( 李 奉 儒 , 1998: 178)。

此 外 , 法 務 部 的 調 查 資 料 也 指 出 , 台 灣 地 區 少 年 犯 罪 人 數 在 1992 年 高 達 30,231 人 之 後,逐 年 下 降 至 2003 年 的 11,669 人。雖 然 犯 罪 總 人 數 在 近 年 來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犯 罪 防 治 工 作 下 已 有 減 少 趨 勢 , 但 少 年 犯 罪 問 題 的 複 雜 多 樣 、 惡 質 化 卻 始 終 是 當 今 社 會 的 焦 點 與 令 人 擔 憂 的 問 題 。 如 果 僅 僅 是 透 過 警 政 單 位 的 各 項 專 案 措 施 , 將 只 是 暫 時 性 的 治 標 , 而 無 法 徹 底 根 治 問 題 。 畢 竟 , 人 皆 具 有 惰 性 , 在 法 律 強 制 性 的 刑 罰 約 束 之 下 , 心 裡 所 想 的 盡 是 如 何 趨 吉 避 凶 以 避 開 刑 罰 , 道 德 人 格 因 而 下 降 為 他 律 的 考 量,而 不 再 是 積 極 的 道 德 自 律( 李 奉 儒,2004:42)。有 鑑 於 此,我 們 應 促 使 整 體 社 會 重 視 道 德 教 育 往 下 扎 基 的 落 實 , 才 是 可 行 的 治 本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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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別 是 如 何 由 學 校 中 之 道 德 教 育 著 手 , 以 奠 定 學 生 人 格 健 全 發 展 , 維 繫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 進 而 促 成 整 體 和 諧 的 基 礎 。

道 德 教 育 是 一 個 國 家 教 育 的 核 心 所 在,現 今 之 九 年 一 貫 新 課 程 將「 道 德 」 融 入 各 科 學 習 領 域 的 趨 勢 , 由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的 精 神 及 其 內 涵 來 看 , 德 育 應 是 蘊 育 於 日 常 生 活 及 學 校 教 育 活 動 中 , 是 隨 時 隨 地 的 機 會 教 育 , 這 是 為 了 矯 正 以 往 舊 課 程 教 材 中 將 道 德 教 育 脫 離 出 來 、 單 獨 設 科 的 陋 習 , 換 句 話 說 道 德 教 育 也 應 該 是 生 活 教 育 ; 擴 大 來 說 , 教 育 的 場 所 不 只 是 包 含 學 校 等 教 育 場 所 , 舉 凡 家 庭 和 社 會 皆 是 ; 但 學 校 若 無 適 當 的 配 套 措 施 及 教 師 正 確 的 體 認 , 將 嚴 重 影 響 青 少 年 道 德 品 格 的 養 成 及 發 展 。 基 於 上 述 的 時 空 環 境 變 遷 和 想 法 , 啟 發 研 究 者 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取 消 道 德 教 育 之 單 獨 設 科 後 , 是 否 會 對 學 校 道 德 教 育 之 實 施 造 成 若 干 影 響 和 衝 擊 ? 因 此 , 本 文 的 研 究 動 機 , 在 試 圖 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取 消 「 道 德 」 的 單 獨 設 科 後 , 國 民 小 學 階 段 中 道 德 教 育 所 包 含 的 內 容 和 目 的 為 何 ? 教 師 在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之 教 學 時 所 碰 到 的 困 境 與 難 題 ? 同 時 也 試 圖 發 現 在 現 階 段 課 程 中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的 因 應 策 略,以 提 出 一 些 可 資 改 進 及 實 施 的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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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依 據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之 緣 由 ,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中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容 及 教 學 目 的 , 並 將 九 年 一 貫 之 課 程 綱 要 中 所 蘊 含 的 道 德 教 育 , 與 1975 年 版 的 「 生 活 與 倫 理 」 和 1993 年 版 的 「 道 德 與 健 康 」 之 道 德 教 育 進 行 比 較 ; 另 外 , 也 試 圖 探 討 出 教 師 在 九 年 一 貫 新 課 程 中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教 學 時 , 所 碰 到 的 實 施 困 境 ; 同 時 , 也 藉 此 探 討 出 教 師 的 因 應 策 略 。 因 此 其 具 體 研 究 目 的 有 三 :

一 、 探 討 九 年 一 貫 中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容 和 目 的 。

二 、 探 討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的 現 況 和 困 境 。 三 、 探 討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時 的 因 應 策 略 。 基 於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提 出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一 、 國 民 小 學 中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學 內 容 和 目 的 為 何 ? 二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道 德 教 育 與 以 往 課 程 之 差 異 為 何 ?

三 、 目 前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領 域 中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的 缺 失 和 困 境 為 何 ? 四 、 針 對 上 述 的 現 況 和 困 境 , 教 師 和 學 校 行 政 方 面 的 因 應 策 略 為 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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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是 指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部 已 於 民 國 90 年 9 月 (2001 年 9 月 )起,在 台 灣 地 區 各 國 民 中 小 學 正 式 實 施 之 新 課 程 改 革 方 案 。 茲 將 現 行 課 程 之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目 標 等 要 點 分 述 如 下 。 一 、 基 本 理 念

( 一 ) 人 本 情 懷 方 面 : 包 括 了 解 自 我 、 尊 重 與 欣 賞 他 人 及 不 同 文 化 等 。

( 二 ) 統 整 能 力 方 面 : 包 括 理 性 與 感 性 之 調 和 、 知 與 行 之 合 一 等 。

( 三 ) 民 主 素 養 方 面 : 包 括 自 我 表 達 、 獨 立 思 考 、 與 人 溝 通 等 。

( 四 )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方 面 : 包 括 鄉 土 情 、 愛 國 心 、 世 界 觀 等 。

( 五 )終 身 學 習 方 面:包 括 主 動 探 究、解 決 問 題、資 訊 與 語 言 之 運 用 等 。 二 、 課 程 目 標

為 實 現 國 民 教 育 目 的 , 須 引 導 學 生 致 力 達 成 下 列 課 程 目 標 :

( 一 ) 增 進 自 我 了 解 , 發 展 個 人 潛 能 。

( 二 ) 培 養 欣 賞 、 表 現 、 審 美 及 創 作 能 力 。

( 三 ) 提 升 生 涯 規 劃 與 終 身 學 習 能 力 。

( 四 ) 培 養 表 達 、 溝 通 和 分 享 的 知 能 。

( 五 ) 發 展 尊 重 他 人 、 關 懷 社 會 、 增 進 團 隊 合 作 。

( 六 ) 促 進 文 化 學 習 與 國 際 了 解 。

( 七 ) 增 進 規 劃 、 組 織 與 實 踐 的 知 能 。

( 八 )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的 能 力 。

( 九 ) 激 發 主 動 探 索 和 研 究 的 精 神 。

( 十 ) 培 養 獨 立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貳 、 道 德 教 育

國 內 學 者 張 春 興 、 林 清 山 ( 1991) 從 教 育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來 看 道 德 教 育 , 他 們 認 為 :「 在 消 極 方 面 , 道 德 教 育 ( moral education) 是 指 不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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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 反 道 德 規 範 的 事 , 能 養 成 有 所 為 、 有 所 不 為 的 健 全 品 格 。 因 為 道 德 教 育 的 目 的 在 於 培 養 健 全 的 品 格 , 所 以 道 德 教 育 也 稱 為 品 格 ( 或 品 德 ) 教 育 ( character education)。 」

但 昭 偉( 2002)認 為:「 所 謂 道 德 教 育 其 實 就 是 一 個 作 為 生 物 體 的 人,

去 學 習 扮 演 各 種 社 會 角 色 的 活 動 … 在 認 知 上 , 能 了 解 社 會 生 活 規 範 的 基 本 內 容 或 要 求 ; 在 行 動 上 , 能 遵 守 社 會 生 活 規 範 ; 在 情 意 上 , 能 接 受 或 不 排 斥 社 會 生 活 規 範 的 要 求 。 」

陳 造 雄 ( 1993) 則 認 為 「 道 」 是 指 理 論 的 、 共 同 之 行 為 規 範 ;「 德 」 是 指 實 踐 的、個 人 的 行 為 體 驗;「 道 德 」一 詞 含 蘊 著 行 為 規 範 之 理 論 與 實 踐 。 換 言 之 , 道 德 教 育 乃 是 一 種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判 斷 是 非 對 錯 , 發 展 學 生 良 好 品 德 習 性 的 一 種 教 育 ; 藉 由 對 道 德 知 識 的 學 習 與 認 識 , 進 而 協 助 學 生 擁 有 完 整 與 高 尚 的 人 格 發 展 。

因 此 , 本 研 究 所 指 稱 之 「 道 德 教 育 」 範 圍 , 是 指 教 師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中 的 所 有 課 程 來 安 排 特 定 教 學 活 動 , 以 刺 激 學 生 進 行 獨 立 思 考 和 道 德 判 斷 之 思 考 , 培 養 學 生 對 道 德 觀 念 做 正 確 的 認 知 、 從 生 活 中 去 實 際 體 會 與 實 踐 道 德 行 為 、 認 同 和 接 納 社 會 生 活 中 一 切 價 值 與 規 範 的 過 程 , 促 成 學 生 萌 發 道 德 自 律 行 為 與 道 德 實 踐 之 歷 程 。 由 此 可 見 , 道 德 教 育 除 了 重 視 行 為 之 外 , 更 應 重 視 行 為 動 機 , 使 學 生 有 自 發 性 的 動 機 與 意 願 。 如 此 一 來 , 當 學 生 面 對 道 德 情 境 改 變 與 認 知 衝 突 之 時 , 才 不 致 陷 入 不 知 所 措 、 無 所 適 從 的 窘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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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以 文 獻 分 析 及 訪 談 法 蒐 集 資 料 , 探 討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道 德 教 育 實 施 的 現 況 與 困 境 。 在 研 究 範 圍 之 選 擇 上 是 以 高 雄 縣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正 式 編 製 人 員 為 主 , 包 含 主 任 、 組 長 等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的 教 師 以 及 科 任 、 級 任 教 師 。

本 研 究 使 用 訪 談 法 , 在 受 訪 者 的 挑 選 上 以 立 意 取 樣 、 願 意 接 受 訪 談 者 為 主 , 而 非 運 用 樣 本 隨 機 抽 樣 來 找 尋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研 究 樣 本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之 一 。

訪 談 的 樣 本 侷 限 於 高 雄 縣 的 現 任 教 師 , 在 解 釋 上 及 推 論 上 可 能 有 所 誤 差 ; 研 究 的 結 論 只 能 探 討 出 高 雄 縣 國 民 小 學 目 前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教 學 的 現 況 和 情 形 , 無 法 類 推 至 台 灣 其 他 縣 市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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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道德教育之意涵

壹 、 道 德 教 育 之 意 義

我 國 傳 統 道 德 承 襲 儒 家 思 想 , 強 調 人 與 人 彼 此 之 間 的 關 係 , 教 人 推 己 及 人 , 克 己 復 禮 , 修 其 身 而 兼 善 天 下 , 因 此 道 德 教 育 自 古 便 是 我 國 傳 統 教 育 的 重 心。朱 子 說「 德 之 為 言 得 也,行 道 而 有 得 於 心 也 」。便 可 見 德 是 行 道 而 有 得 於 心 , 如 果 是 表 現 於 外 在 , 就 是 合 理 、 善 良 和 正 直 的 行 為

( 王 怡 靜 , 2000: 239)。

我 國 學 者 葉 式 凝( 1973)認 為:「 道 德 的 意 義 有「 道 」和「 德 」兩 方 面 的 性 質 ,「 道 」 指 的 是 客 觀 的 、 倫 理 的 ;「 德 」 具 有 實 踐 、 主 觀 、 修 身 的 意 味 」。張 春 興 (1989)在 解 釋 道 德 一 詞 時,也 指 出:「 道 德 (morality) 本 詞 涵 義 有 二 , 其 一 是 將 道 德 視 為 行 為 的 準 則 , 亦 即 : 眾 人 所 應 遵 循 的 法 理 人 情 為 道 德 。 其 二 , 則 是 將 道 德 視 為 合 於 準 則 的 行 為 , 亦 即 : 行 為 之 合 於 法 理 人 情 者 為 道 德 。 」。

此 外 , 美 國 哈 佛 大 學 學 者 Kohlberg, L.則 是 將 道 德 定 義 為 :「 道 德 是 人 類 普 遍 傾 向 於 擬 情 或 角 色 扮 演 , 傾 向 於 把 自 己 放 在 他 人 立 場 之 內 的 自 然 產 物 。 它 也 是 宇 宙 人 類 對 有 關 人 與 人 之 間 正 義 、 互 惠 和 平 等 關 心 的 結 果。」。因 此,道 德 不 但 是 利 他 的、助 人 的,也 是 人 們 根 據 其 理 性 判 斷 而 產 生 的 一 種 具 有 同 理 心 及 宇 宙 普 同 性 質 的 行 為 規 範 準 則 , 甚 或 直 指 行 為 本 身 ( 引 自 江 謝 麗 雪 , 2003: 17)。

英 國 學 者 Straughan, R.在 論 及 道 德 意 涵 時 , 則 是 將 道 德 一 詞 的 意 涵 分 為 : 評 價 式 道 德 與 描 述 式 道 德 兩 種 。 所 謂 評 價 式 道 德 , 就 是 將 道 德 視 為 等 同 於「 善 」,亦 即 指 出 個 體 行 動 的 意 圖 與 決 策 能 符 合 所 屬 社 會 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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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準 ; 描 述 式 道 德 則 是 指 對 特 定 習 俗 、 規 範 的 描 述 , 也 就 是 對 道 德 範 疇 中 的 某 類 事 情 、 活 動 、 與 討 論 議 題 … 進 行 描 述 (周 兆 祥 , 1988 : 29)。

「 說 文 解 字 」 解 釋 教 育 的 意 義 為 「 教 , 上 所 施 , 下 所 效 ; 育 , 養 子 使 之 作 善 」, 此 句 話 中 即 已 包 含 了 道 德 教 育 的 意 義 。 韓 愈 說 :「 博 愛 之 為 仁,行 而 宜 之 之 謂 義,由 是 而 之 焉 之 謂 道,足 乎 已 無 待 於 外 之 謂 德 」。有 關 於 道 德 教 育 的 意 義 , 中 外 古 今 的 看 法 與 解 釋 不 一 , 例 如 我 國 學 者 龔 寶 善 認 為:「 道 德 教 育 一 詞,顧 名 思 義,就 施 教 的 立 場 說,乃 是 依 據 一 般 的 道 德 規 範 , 運 用 各 種 教 導 的 方 法 , 培 養 受 教 者 具 有 善 良 品 格 和 行 為 的 一 項 教 育 工 作 。 就 受 教 的 立 場 說 , 乃 是 從 學 習 的 生 活 中 , 獲 得 明 確 的 道 德 意 識,能 夠 判 別 一 切 行 為 的 正 邪 善 惡,並 進 而 表 現 良 好 品 德 的 一 種 教 育 」

( 龔 寶 善 , 1993: 15)。

毛 連 塭 認 為 所 謂 道 德 教 育 , 乃 是 以 道 德 陶 冶 為 主 要 目 的 和 內 容 的 一 種 教 育 方 式 , 也 就 是 透 過 教 育 的 手 段 , 教 導 群 體 中 的 成 員 獲 得 並 實 踐 道 德 規 範 , 使 學 生 皆 能 具 有 道 德 心 和 道 德 行 。 陳 照 雄 認 為 道 德 教 育 是 「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做 明 確 的 道 德 判 斷 , 並 能 以 有 效 的 行 為 去 實 踐 道 德 規 範 的 一 種 教 育 工 作 。 它 包 括 理 性 的 認 知 、 情 感 的 涵 養 與 意 志 的 鍛 鍊 , 而 其 最 終 目 的 在 培 育 健 全 之 道 德 品 格 ( 黃 建 一 、 余 作 輝 , 1999: 3)。

日 本 教 育 家 村 田 昇 認 為:「 道 德 教 育,乃 是 使 成 長 中 的 個 人 能 從 善 惡 的 觀 點 , 覺 知 、 理 解 並 省 察 人 類 行 為 的 基 準 或 規 範 之 活 動 。 因 此 , 道 德 教 育 並 不 只 限 於 社 會 行 為,也 包 含 了 與 他 人 無 關 的 道 德 行 為 」。而 美 國 學 者 Purpel D. & Ryan K 眼 中 的 學 校 道 德 教 育 , 則 是 :「 學 校 直 接 或 間 接 介 入,藉 以 影 響 學 生 道 德 行 為 與 思 考 對 錯 能 力 的 教 育 」( 引 自 江 謝 麗 雪 , 2003: 26)。

社 會 學 家 涂 爾 幹 認 為 道 德 教 育 的 本 意 , 乃 是 教 導 兒 童 約 束 自 己 , 服 從 社 會 的 道 德 規 則 , 並 且 致 力 於 追 求 社 會 所 認 同 的 善 。 而 皮 亞 傑 受 其 影 響 , 認 為 道 德 教 育 必 須 發 展 兒 童 「 尊 重 規 則 」 的 觀 念 , 及 對 社 會 的 忠 誠 度 ( 黃 建 一 、 余 作 輝 , 1999: 3)。 而 杜 威 則 主 張 「 一 切 教 育 , 若 能 發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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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參 予 社 會 生 活 的 能 力,都 是 道 德 教 育 」;並 且 更 進 一 步 主 張「 教 育 即 生 活。維 持 這 種 教 育 的 能 力,使 其 繼 續 不 斷 就 是 道 德 的 本 身 」。他 把 道 德 目 的 視 為 教 育 上 統 一 的 最 高 目 的 , 使 一 切 教 育 活 動 都 產 生 教 育 功 能 ( 單 文 經 , 1989: 33)。

從 上 述 學 者 之 觀 點 , 研 究 者 認 為 「 道 德 教 育 」 是 透 過 學 校 中 的 教 育 活 動 和 手 段 , 幫 助 團 體 中 的 個 體 依 據 其 身 心 特 質 , 逐 步 認 識 社 會 中 之 團 體 規 範,何 者 為「 善 」與「 不 善 」,從 經 驗 中 學 習 以 培 育 獨 立 道 德 判 斷 的 能 力 , 進 而 養 成 正 確 之 價 值 觀 , 實 踐 道 德 自 律 行 為 之 動 態 成 長 歷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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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道 德 教 育 之 內 涵

本 研 究 以 下 分 別 從 : 一 、 道 德 教 育 的 要 素 ; 二 、 道 德 教 育 的 具 體 目 標 兩 方 面 , 對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涵 進 行 探 討 。

一 、 道 德 教 育 的 要 素

根 據 Bull N. J.的 說 法 , 道 德 教 育 之 內 涵 至 少 應 該 包 括 三 項 基 本 要 素 :( 一 )、 知 識 ;( 二 )、 行 為 習 慣 ; 與 ( 三 )、 態 度 氣 質 。

( 一 )、 知 識 (knowledge): 知 識 是 個 體 進 行 理 性 思 考 與 行 為 判 斷 之 基 礎 。 因 此 , 雖 然 我 們 無 法 保 證 學 生 在 明 白 道 德 規 範 之 後 , 必 能 將 之 付 諸 實 行 。 但 是 , 提 供 學 生 完 整 道 德 知 識 內 容 , 卻 是 提 昇 學 生 理 性 層 次 、 使 其 具 備 完 整 道 德 觀 念 、 體 系 的 前 提 。 因 此 , 道 德 認 知 是 道 德 教 育 之 必 備 內 涵 。

( 二 )、 行 為 習 慣 (habit): 將 道 德 行 為 內 化 為 習 慣 後 , 不 但 可 以 使 學 生 自 動 從 容 地 表 現 出 合 宜 的 道 德 行 為 , 更 可 讓 學 生 們 有 餘 裕 去 思 考 更 艱 澀 、 複 雜 的 道 德 問 題 , 並 進 一 步 發 展 其 道 德 判 斷 、 與 道 德 實 踐 能 力 。 所 以 , 適 度 地 養 成 學 生 若 干 合 乎 道 德 規 範 之 行 為 習 慣 , 不 但 有 其 必 要 , 更 是 道 德 教 育 必 須 强 調 、 著 力 的 地 方 。

( 三 )、 態 度 氣 質 (disposition): 一 個 良 好 、 合 宜 的 態 度 氣 質 , 是 讓 道 德 行 為 習 慣 能 夠 繼 續 保 持 下 去 的 原 因 。 也 就 是 說 , 惟 有 學 生 具 備 良 好 的 品 德 、 情 操 以 及 積 極 向 善 之 態 度 , 其 道 德 行 為 才 不 會 因 情 境 不 同 或 是 外 力 影 響 而 產 生 無 所 適 從 之 感 ( 引 自 江 謝 麗 雪 , 2003: 28)。

Lickona 指 出 理 想 的 道 德 教 育 , 其 過 程 有 三 個 構 成 要 素 , 即 道 德 認 知、道 德 情 感 與 道 德 實 踐,每 個 要 素 均 是 缺 一 不 可( 如 圖 2-1-1),故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時 , 應 同 時 注 意 這 三 方 面 , 在 道 德 認 知 方 面 , 最 主 要 是 啟 發 學 生 的 道 德 覺 知 、 了 解 別 人 的 觀 點 、 具 有 道 德 性 、 自 己 做 決 定 與 自 我 認 知 , 以 培 養 對 自 己 、 對 他 人 、 對 事 物 、 對 人 性 的 正 確 看 法 。 在 道 德 情 感 方 面 , 教 導 學 生 能 感 受 良 知 、 自 我 尊 重 、 具 同 理 心 、 愛 德 行 、 自 我 控 制 與 謙 遜 等 , 以 期 改 變 學 生 的 態 度 。 在 道 德 實 踐 方 面 , 主 要 在 培 養 學 生 真 正 具 備 實 踐 能 力 、 意 志 與 習 慣 , 從 這 三 方 面 著 手 , 引 導 學 生 主 動 思 考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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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問 題 , 並 做 正 確 之 道 德 判 斷 , 而 且 能 具 體 實 踐 道 德 規 範 , 並 培 養 健 全 的 品 格 。

道德認知 道德情感

1.道德覺知 1.良知

2.認知道德價值 3.瞭解別人的觀點 4.道德性

5.做決定 6.自我認知

2.自我尊重 3.同理心 4.愛德行 5.自我控制 6.謙遜

3.習慣 2.意志 1.能力 道德實踐

圖2-1-1 道德教育的構成要素(引 自 楊 素 英 , 2002: 15-16)

美 國 在 1992 年 由 一 群 心 理 學 者、倫 理 學 者、政 界 人 士,教 育 界 人 士 齊 聚 美 國 科 羅 拉 州 艾 斯 本 , 分 享 有 關 品 格 教 育 的 想 法 與 研 究 心 得 , 並 試 圖 找 出 在 大 家 都 能 認 同 , 而 且 要 在 家 庭 、 學 校 、 工 作 場 所 被 教 導 的 倫 理 價 值。會 議 的 結 果 推 出 了「 品 格 的 六 大 支 拄 」( six pillars of character)

- 尊 重 、 責 任 、 公 平 、 值 得 信 賴 、 關 懷 、 公 民 責 任 , 做 為 現 代 公 民 應 培 養 的 基 礎 品 格 特 質 ( 周 慧 菁 , 2003: 58-66)。

( 一 )、 尊 重 ( respect)

目 標 : 如 何 被 尊 重 行 為 準 則 :

‧ 對 待 別 人 要 將 心 比 心 , 要 謙 恭 有 禮 。

‧ 別 人 講 話 要 仔 細 聆 聽 , 不 要 辱 罵 或 嘲 笑 別 人 。

( 二 )、 責 任 ( responsibility)

目 標 : 如 何 成 為 負 責 任 的 人 。 行 為 準 則 :

‧ 要 可 靠,答 應 做 的 事 要 做 到,三 思 而 後 行,要 想 到 行 為 的 後 果 。

‧ 做 好 自 己 該 做 的 事 , 不 要 讓 別 人 幫 你 收 拾 爛 攤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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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公 平 ( fairness)

目 標 : 如 何 成 為 公 正 的 人 行 為 準 則 :

‧ 說 實 話 , 遵 守 遊 戲 規 則 , 不 要 搞 小 團 體 。

‧ 要 想 到 自 己 的 行 為 會 影 響 別 人 。

‧ 以 開 放 的 心 胸 聆 聽 別 人 。

( 四 )、 值 得 信 賴 ( trustworthiness)

目 標 : 如 何 成 為 值 得 信 賴 的 人 行 為 準 則 :

‧ 要 誠 實 、 要 可 靠 : 不 要 撒 謊 、 作 弊 或 偷 竊 。

‧ 要 有 勇 氣 : 認 為 對 的 事 就 去 做 , 即 使 它 很 困 難 。

‧ 要 當 好 朋 友 : 不 要 背 叛 朋 友 對 你 的 信 任 。

( 五 )、 關 懷 ( caring)

目 標 : 如 何 成 為 有 愛 心 的 人 行 為 準 則 :

‧ 待 人 寬 大 厚 道 , 幫 助 有 需 要 的 人 。

‧ 對 別 人 的 感 受 敏 銳 , 絕 不 刻 薄 或 傷 害 別 人 。

‧ 想 到 自 己 的 作 為 將 會 如 何 影 響 到 別 人 。

( 六 )、 公 民 責 任 ( citizenship)

目 標 : 如 何 成 為 一 個 好 公 民 ? 行 為 準 則 :

‧ 盡 自 己 的 一 份 力,讓 你 的 學 校、你 的 社 區 和 這 個 世 界 變 得 更 好 。

‧ 對 身 邊 的 事 物 盡 一 份 責 任 , 參 加 社 區 服 務 , 幫 忙 照 顧 環 境 。

‧ 尊 重 他 人 , 遵 守 家 庭 、 學 校 和 社 會 的 規 定 。

Gibbs & Earley( 1994) 提 出 十 種 個 人 與 群 體 必 須 共 同 建 立 的 核 心 價 值,做 為 道 德 教 育 的 基 礎,這 些 價 值 包 括:同 情( compassion)、勇 敢 、 彬 彬 有 禮 ( courtesy)、 公 正 不 阿 ( fairness)、 誠 實 無 欺 ( honesty)、

仁 慈 善 良 ( kindness)、 忠 誠 ( loyalty)、 堅 忍 不 拔 ( perseverance)、

尊 重( respect)、負 責 任( responsibility)等。另 外,Lickona,T.( 2003)

也 提 出 十 項 基 本 的 美 德 , 作 為 道 德 教 育 不 可 或 缺 的 根 本 要 素 。 包 括 :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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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 wisdom)、剛 毅( fortitude)、克 己( self-control)、大 愛( love)、

積 極 態 度( positive attitude)、勤 奮( hard work)、誠 正( integrity)、

感 恩 ( gratitude)、 謙 恭 ( humility) 等 十 項 。

研 究 者 歸 納 以 上 所 述 , 認 為 道 德 教 育 的 要 素 , 必 須 要 有 正 確 的 道 德 認 知 , 即 正 確 的 是 非 和 道 德 判 斷 能 力 , 知 道 什 麼 是 對 錯 ? 什 麼 是 可 做 和 不 可 做 ? 從 而 培 養 出 道 德 情 感 , 例 如 尊 重 、 公 平 、 謙 虛 、 負 責 、 關 懷 及 同 理 心 等 , 並 將 其 內 化 為 本 身 的 態 度 氣 質 和 具 體 實 踐 的 能 力 , 期 許 自 己 成 為 一 個 具 有 健 全 道 德 規 範 的 現 代 公 民 。

二 、 道 德 教 育 的 具 體 目 標

英 國 學 者 Wright D.(1989)在 其 《 道 德 能 力 - 探 索 道 德 教 育 在 進 階 教 育 中 之 角 色 (moral competence:an exploration of the role of moral education in furthereducation)》 文 中 則 指 出 , 學 校 道 德 教 育 應 以 下 列 五 點 目 標 為 其 努 力 方 向 :

( 一 )、刺 激 學 生,讓 他 們 能 夠 表 達 自 己 的 道 德 直 覺;( 二 )、質 疑 學 生 , 使 他 們 能 設 法 用 他 們 的 理 性 直 覺 辯 護 ;( 三 )、 使 學 生 能 夠 分 享 與 傾 聽 他 人 的 想 法 、 並 能 努 力 化 解 紛 爭 。( 四 )、 幫 助 學 生 應 用 他 們 成 長 中 的 道 德 能 力 。( 五 )、 促 進 學 生 超 越 個 人 立 即 經 驗 , 具 備 廣 泛 與 普 遍 的 道 德 反 省 能 力,尤 其 是 在 國 家 或 國 際 議 題 上( 引 自 江 謝 麗 雪,2003:28-29)。

國 內 學 者 梁 忠 銘 ( 2000) 在 有 關 於 日 本 道 德 教 育 內 容 之 研 究 中 , 也 指 出 道 德 教 育 的 目 標 有 二 :

( 一 )道 德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根 據「 教 育 基 本 法 」,與「 學 校 教 育 法 」所 訂 定 的 教 育 根 本 的 精 神 所 設 定 , 其 目 標 在 於 尊 重 人 性 的 精 神 與 敬 畏 生 命 之 意,活 用 於 實 際 的 家 庭、學 校、諸 社 會 具 體 的 生 活 之 中,豐 富 的 情 感 , 創 造 豐 富 有 個 性 的 文 化 與 發 展 民 主 社 會 的 國 家 , 貢 獻 於 促 進 國 際 社 會 的 和 平 而 努 力,並 能 開 拓 未 來 有 自 主 性 的 日 本 人 所 需 之 基 礎 道 德 性 為 目 標。

( 二 ) 學 校 的 道 德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活 動 的 全 體 , 培 育 出 道 德 的 心 情 , 道 德 的 判 斷 力 , 道 德 實 踐 的 意 欲 、 態 度 。 在 道 德 的 時 間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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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以 上 的 目 標,與 各 教 科,特 別 活 動 及 總 合 時 間 的 學 習 保 持 密 切 的 連 繫。

作 有 計 畫 的 , 發 展 性 的 指 導 , 加 以 補 充 , 深 化 , 統 合 , 使 其 深 深 自 覺 道 德 的 價 值 , 養 成 其 道 德 實 踐 的 能 力 。

根 據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UNESCO)1980 年 在 東 京 所 舉 行 的 16 國 國 際 道 德 教 育 研 討 會 報 告 中 指 出 : 雖 然 目 前 世 界 各 國 道 德 教 育 之 內 容 , 或 因 社 會 文 化 或 受 教 階 段 之 不 同 而 有 些 微 差 異 。 但 是 , 從 道 德 教 育 目 標 及 各 範 疇 關 係 中 所 發 展 出 來 欲 達 成 之 具 體 目 標,大 致 不 出 如 下 範 圍 (李 琪 明 , 2000: 21):

(一 )自 我 取 向 的 道 德 價 值 : 如 誠 實 、 容 忍 、 整 潔 等 。

(二 )社 會 取 向 的 道 德 價 值 : 如 合 作 、 孝 順 、 仁 愛 、 正 義 、 盡 責 等 。 (三 )國 家 及 世 界 取 向 的 道 德 價 值:如 愛 國、民 族 意 識、博 愛、國 際 禮

儀 等 。

(四 )過 程 價 值 : 能 依 道 德 的 普 遍 性 , 作 適 切 的 道 德 判 斷 與 決 定 。 三 、 小 結

歸 納 以 上 所 述 , 道 德 教 育 的 要 素 仍 脫 離 不 了 我 國 固 有 之 美 德 , 即 傳 統 的 儒 家 思 想 , 例 如 誠 實 、 孝 敬 、 禮 節 、 正 義 和 愛 國 等 高 尚 情 操 , 甚 至 以 往 學 校 教 育 中 強 調 的 四 維 、 五 倫 及 青 年 守 則 等 之 德 目 亦 包 含 在 內 ; 更 與 林 燕 如 ( 2004) 綜 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當 中 的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和 六 大 議 題 後,所 粹 取 提 出 的 關 懷、尊 重、守 法、愛 國、禮 節、正 義 、 孝 敬 、 勤 儉 與 信 實 等 九 個 道 德 要 素 不 謀 而 合 。 而 道 德 教 育 的 具 體 目 標 , 便 是 將 其 所 蘊 含 的 要 素 能 教 導 給 學 生 , 使 其 具 有 正 確 的 道 德 認 知 , 能 判 斷 是 非 善 惡 對 錯 , 培 養 道 德 情 感 和 高 貴 情 操 , 並 能 身 體 力 行 具 體 實 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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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道德教育的相關理論

壹 、 道 德 教 育 的 理 論

本 研 究 從 社 會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 分 析 道 德 教 育 的 理 論 主 要 有 精 神 分 析 論 、 社 會 學 習 論 、 認 知 發 展 論 三 大 派 別 。 簡 介 如 下 :

ㄧ 、 精 神 分 析 論

此 學 派 以 S.Freud 及 E.H.Erikson 為 代 表,Freud 認 為 道 德 觀 念 或 道 德 行 為 , 乃 非 理 性 的 產 物 , 而 是 情 緒 動 機 的 反 應 。 道 德 行 為 的 原 動 力 就 是 出 自 「 超 我 ( superego)」 的 支 配 , 也 就 是 俗 稱 的 「 良 心 」, 經 由 罪 惡 、 羞 恥 及 自 卑 等 感 覺 , 而 產 生 對 性 本 能 及 攻 擊 本 能 的 控 制 。 人 被 視 為 擁 有 基 本 的 、 未 分 化 的 衝 動 , 必 須 借 助 一 個 剛 直 且 強 而 有 力 , 被 稱 為 超 我 的 力 量 所 監 控 。 超 我 是 由 內 化 的 道 德 , 及 成 就 價 值 與 禁 制 所 組 成 , 它 們 是 童 年 時 期 由 父 母 處 接 收 而 來 。 晚 年 發 展 的 改 變 相 當 表 面 , 並 不 會 影 響 到 超 我 的 核 心 。 因 此 , 超 我 是 個 人 由 父 母 及 其 他 權 威 人 物 處 , 所 傳 遞 之 文 化 規 範 的 內 化 。

此 學 派 認 為 道 德 發 展 主 要 是 家 庭 教 養 方 式 , 與 家 庭 情 境 交 互 影 響 的 結 果 , 故 家 庭 中 的 情 感 和 權 威 具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力 , 父 母 代 表 了 道 德 理 想,與 懲 罰 功 能 的 超 我 認 同 對 象,也 可 以 說 父 母 成 了 道 德 教 育 的 代 言 者。

兒 童 以 「 認 同 」 的 方 法 , 把 父 母 所 規 定 的 行 為 標 準 「 內 在 化 」 而 形 成 超 我 , 用 以 控 制 本 我 的 行 動 , 要 求 行 為 合 乎 社 會 規 範 , 超 我 逐 漸 形 成 成 人 社 會 的 代 理 人 , 時 時 約 束 、 監 控 、 仲 裁 個 人 的 行 為 表 現 。

此 學 派 之 後 期 超 越 了 Freud 純 生 物 性 的 觀 點,而 逐 漸 重 視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力,如 Erikson 強 調 社 會 文 化 因 素,在 人 格 發 展 過 程 中 所 扮 演 角 色 的 重 要 性 , 將 人 格 發 展 階 段 區 分 為 八 個 時 期 , 各 有 其 關 鍵 性 的 衝 突 意 識 、 重 要 關 係 人 物 及 順 利 發 展 後 的 概 念 , 且 這 八 大 階 段 的 關 係 人 物 , 係 依 親 近 的 程 度 發 展 而 成,而 道 德 發 展 上 亦 應 循 此 順 序 加 以 啟 發( 楊 素 英,

2002: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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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社 會 學 習 論

此 學 派 主 張 , 道 德 行 為 是 個 人 在 社 會 中 受 環 境 因 素 的 影 響 , 經 由 學 習 的 過 程 而 建 立,可 以 A.Bandura 為 代 表,他 主 張 抗 拒 誘 惑、賞 罰 控 制 與 楷 模 學 習 三 個 基 本 概 念 , 藉 此 學 得 道 德 行 為 。 此 學 派 認 為 道 德 是 一 組 習 得 的 習 慣 、 態 度 及 價 值 , 這 些 道 德 習 慣 與 價 值 , 通 常 與 自 我 控 制 、 利 他 行 為 、 抗 拒 誘 惑 和 同 理 心 感 受 相 關 聯 , 亦 即 道 德 行 為 與 文 化 有 關 。 因 此 , 社 會 學 習 論 假 定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創 造 一 個 無 衝 突 的 環 境 , 以 培 養 健 全 品 格 的 發 展 , 採 用 一 般 文 化 上 所 公 認 的 規 範 , 作 為 道 德 教 育 的 課 題 , 運 用 心 理 學 的 增 強 、 模 仿 、 認 同 、 示 範 、 重 複 練 習 、 獎 賞 、 懲 罰 等 方 法 , 達 成 塑 造 良 好 的 習 慣 , 阻 止 壞 習 慣 的 養 成 ( 楊 素 英 , 2002: 9)。

三 、 認 知 發 展 論

認 知 發 展 論 對 道 德 問 題 的 探 討 , 著 重 在 道 德 思 考 的 的 發 展 階 段 , 以 下 分 別 介 紹 此 學 派 三 位 學 者 之 論 述 。

( 一 ) 杜 威 ( J. Dewey)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杜 威 提 出 道 德 發 展 有 三 階 段 :

1. 「 道 德 前 期 」 或 「 成 規 前 期 」( pre-moral or

pre-conventionallevel): 個 人 的 行 為 動 機 , 主 要 來 自 生 物 性 或 社 會 性 衝 動 。

2. 道 德 成 規 期 ( conventional level): 個 人 接 受 所 屬 團 體 的 規 約 或 標 準 , 但 不 加 以 批 判 性 思 考 。

3. 「 自 律 期 」( autonomous level): 個 人 經 由 對 傳 統 標 準 作 批 判 性 思 考,建 立 自 己 的 價 值 體 系,並 能 從 動 機 的 觀 點,判 斷 行 為 的 對 錯( 單 文 經 , 1989: 37)。

( 二 ) 皮 亞 傑 ( J. Piaget)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皮 亞 傑 歸 納 道 德 判 斷 的 發 展 有 下 列 三 階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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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 律 階 段 : 兒 童 四 、 五 歲 之 前 屬 此 階 段 。 此 期 兒 童 尚 處 於 人 我 不 分 , 主 客 觀 未 明 的 狀 態 , 因 此 個 人 的 行 為 , 多 為 自 我 中 心 , 而 無 集 體 規 約 及 道 德 意 識 可 言 。

2. 他 律 階 段 : 大 約 是 五 歲 至 七 、 八 歲 左 右 。 本 階 段 兒 童 視 成 人 的 權 威 , 或 兄 姊 同 儕 間 之 種 種 現 成 的 規 律 , 為 神 聖 不 可 侵 犯 的 , 兒 童 的 道 德 行 為 , 實 為 一 種 盲 目 或 被 動 的 遵 守 既 有 規 約 。 違 反 現 成 的 規 律 , 或 侵 犯 長 上 權 威,一 概 視 為「 壞 小 孩 」。並 以 道 德 現 實 觀 來 決 定 行 為 之 是 非 善 惡 , 對 行 為 好 壞 的 判 斷 只 重 其 具 體 後 果 , 不 顧 及 動 機 或 意 向 。

3. 自 律 階 段 : 大 約 從 八 、 九 歲 以 後 的 兒 童 。 逐 漸 具 備 合 作 、 互 惠 的 道 德 觀 念 , 能 運 用 其 道 德 及 理 性 做 獨 立 的 道 德 判 斷 , 不 再 盲 目 信 服 成 人 的 權 威 , 道 德 規 範 不 再 是 拘 泥 、 不 可 改 變 的 。 兒 童 不 但 開 始 學 做 道 德 規 範 的 立 法 者 , 也 是 其 道 德 規 則 的 執 行 者 , 更 是 其 道 德 律 的 司 法 者 ( 歐 陽 教 , 1974: 72-75)。

( 三 )、 郭 爾 保 ( L. Kohlberg)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論

以 下 即 為 郭 爾 保 的 三 時 期 六 階 段 的 道 德 發 展 理 論 ( 林 生 傳 , 1994:

154-155):

1. 道 德 成 規 前 期 (pre-conventional level)

這 個 時 期 兒 童 對 行 為 好 壞 或 是 非 的 標 準 , 是 根 據 行 為 的 後 果 、 快 樂 的 獲 得 , 或 體 力 較 強 者 、 能 發 號 施 令 之 權 威 者 的 觀 點 。 本 期 又 可 分 為 下 列 二 階 段 :

階 段 一 : 處 罰 與 順 從 導 向 階 段 ( the punishment and obedience orientation)

( 1)由 行 為 結 果 來 判 斷 善 惡 , 不 考 慮 動 機 , 不 顧 及 人 道 的 意 義 與 生 命 之 價 值 。

( 2) 能 避 免 受 處 罰 的 行 為 便 是 好 行 為 , 無 條 件 地 服 從 權 威 , 而 不 考 慮 服 從 權 威 的 意 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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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 段 二 : 工 具 式 的 相 對 論 導 向 階 段 (the instrumental relativist orientation)

( 1) 行 為 成 了 追 求 快 樂 的 工 具 , 凡 是 能 滿 足 自 己 需 要 , 或 偶 爾 滿 足 他 人 需 要 的 , 便 是 好 行 為 。

( 2) 以 條 件 交 換 的 買 賣 觀 點 來 看 人 際 關 係 。

( 3) 雖 有 公 平 、 互 惠 、 平 等 之 基 本 觀 念 , 但 只 考 慮 到 物 質 的 表 面 公 平 , 而 無 法 考 慮 到 忠 誠 、 感 激 、 正 義 等 抽 象 的 道 德 觀 念 。 2. 道 德 成 規 期 (conventional level)

這 個 時 期 的 人 對 於 所 謂 好 行 為 的 判 斷 標 準 , 已 能 顧 及 家 庭 、 社 會 、 團 體 或 國 家 之 利 益 , 而 不 再 只 企 求 行 為 的 立 即 具 體 結 果 。 可 分 為 下 列 二 階 段 :

階 段 三 : 人 際 關 係 和 諧 的 導 向 階 段 (乖 男 乖 女 導 向 階 段 )( the

interpersonal concordance or “ good boy-nice girl" orientation ) ( 1) 能 使 別 人 快 樂 , 能 得 到 別 人 誇 獎 的 行 為 才 是 好 的 , 努 力 想 做 一 個 「 好 孩 子 」。

( 2) 順 從 傳 統 行 為 , 附 合 大 眾 的 意 見 。 ( 3) 能 以 動 機 作 為 好 壞 的 判 斷 標 準 。

階 段 四 : 法 律 與 秩 序 導 向 階 段 (the law and order orientation) 能 切 實 遵 守 法 律 規 則 , 服 從 權 威 , 善 盡 責 任 或 義 務 , 維 護 社 會 安 寧 的 , 便 是 好 行 為 。

3. 道 德 成 規 後 期 (道 德 自 律 期 、 道 德 原 則 期 )(post-conventional autonomous ; principled level )

此 期 的 人 在 判 斷 行 為 時 , 已 能 顧 及 道 德 的 普 遍 性 價 值 及 原 則 , 不 受 團 體 的 左 右 , 而 能 建 立 自 己 的 價 值 體 系 。 此 期 可 分 為 下 列 二 階 段 :

階 段 五:遵 守 社 會 規 約 導 向 階 段( the social-contract legalistic orientation)

( 1) 尊 重 人 權 , 必 須 遵 守 全 體 社 會 所 決 定 的 行 為 標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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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 人 的 價 值 已 有 相 對 性 的 概 念 , 認 為 除 了 憲 法 及 民 主 法 治 所 規 定 的 人 權 以 外 , 尚 須 以 相 對 的 情 境 解 釋 。

( 3)強 調 應 尊 重 法 律 , 但 不 能 像 第 四 階 段 的 死 守 規 條 , 而 認 為 法 律 應 依 社 會 的 需 要 , 作 理 性 的 彈 性 應 用 或 修 正 。

( 4) 除 了 法 律 以 外 , 公 眾 所 默 認 的 社 會 規 約 亦 應 遵 守 。

階 段 六:道 德 普 遍 原 則 導 向 階 段( the universal ethical principle orientation)

郭 爾 保 認 為 這 六 個 階 段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各 有 其 特 質 , 同 時 , 各 期 的 發 展 是 循 序 漸 近 , 而 且 , 其 程 序 不 能 先 後 倒 置 , 也 不 可 能 做 跳 躍 式 的 發 展 ( 謝 明 昆 , 1994: 279)。 在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的 基 本 概 念 中 , 認 為 認 知 的 發 展 是 靠 先 天 的 遺 傳 , 及 後 天 環 境 的 互 動 與 學 習 , 先 天 的 智 力 、 性 別 、 年 齡 均 為 發 展 的 基 本 條 件 ; 後 天 的 家 庭 背 景 、 友 伴 關 係 、 社 會 文 化 、 環 境 等 都 將 影 響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速 度 的 快 慢 , 其 中 尤 其 以 年 齡 之 影 響 最 為 重 要 。 現 階 段 國 民 小 學 學 生 ( 6-12 歲 ) 的 道 德 發 展 情 況 如 何 ? 皮 亞 傑 等 人 發 現 九 歲 左 右 是 道 德 認 知 的 關 鍵 期 , 郭 爾 堡 等 人 的 研 究 認 為 青 春 前 期

( 約 10-13 歲 )是 個 體 由「 道 德 成 規 前 期 」發 展 至「 道 德 成 規 期 」的 轉 捩 期 , 國 內 陳 英 豪 和 蘇 清 守 的 研 究 , 也 證 實 這 種 說 法 , 由 此 可 見 國 民 小 學 階 段 之 道 德 教 育 是 多 麼 重 要 ( 楊 素 英 , 2002: 13)。

綜 而 言 之 , 每 一 種 學 說 均 有 其 優 點 亦 有 其 限 制 , 由 前 述 分 析 可 得 各 學 派 之 特 點 與 啟 示 如 下 :

1.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重 視 潛 意 識 的 分 析 , 是 為 道 德 研 究 的 另 一 無 限 開 展 面 向,但 應 避 免 落 入「 病 態 」分 析 的 陷 阱;後 期 的 分 析 學 派 提 出 了「 危 機 」 之 關 鍵 期 , 使 得 各 發 展 階 段 的 環 境 及 人 物 倍 受 重 視 。

2. 社 會 學 習 論 以 抗 拒 誘 惑 、 賞 罰 控 制 與 楷 模 學 習 為 關 鍵 期 之 三 種 理 念 , 是 為 從 他 律 到 自 律 的 重 要 進 階 過 程 與 方 法 , 但 應 避 免 外 在 的 控 制 或 流 於 灌 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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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認 知 發 展 論 的 序 階 、 組 織 及 其 交 互 作 用 , 使 得 道 德 教 育 之 實 施 能 因 材 施 教 , 循 序 遞 升 , 但 不 宜 固 著 於 此 發 展 序 階 , 而 忽 略 了 文 化 的 差 異 與 個 體 間 的 獨 特 性 。

道 德 教 育 依 據 各 個 學 派 的 理 論 , 而 有 不 同 的 發 展 重 點 ,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重 視 自 我 潛 意 識 的 分 析 , 進 而 強 調 家 庭 教 育 對 個 人 內 在 性 格 的 影 響 ; 社 會 學 習 論 重 視 外 在 的 規 範 與 約 束 , 因 而 重 視 楷 模 學 習 ; 而 認 知 發 展 論 以 提 升 道 德 序 階 為 目 的 , 強 調 善 用 兩 難 困 境 法 , 促 進 道 德 判 斷 能 力 , 這 些 學 派 各 有 其 優 缺 點 , 都 為 道 德 教 育 建 立 了 理 論 基 礎 , 進 而 發 展 出 不 同 的 實 施 模 式 , 做 為 專 業 的 道 德 教 育 工 作 者 , 有 必 要 認 識 各 學 派 之 理 論 基 礎 , 以 提 升 道 德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 楊 素 英 , 2002: 13)。

研 究 者 認 為 在 現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 因 為 取 消 了 道 德 教 育 的 單 獨 設 科 , 強 調 將 道 德 教 育 融 入 到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中 , 教 師 必 須 對 以 上 學 派 之 理 論 基 礎 有 所 了 解 , 善 用 其 教 學 模 式 和 方 法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學 , 例 如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重 視 學 生 家 庭 教 育 塑 造 學 生 性 格 , 教 師 便 須 對 學 生 個 人 和 其 家 庭 進 行 通 盤 了 解 , 以 產 生 因 人 而 異 的 教 學 方 法 ; 社 會 學 習 論 重 視 楷 模 學 習 , 教 師 和 學 校 則 必 須 確 立 班 級 公 約 和 校 規 要 求 學 生 遵 守 , 並 建 立 榮 譽 制 和 模 範 生 表 揚 辦 法 , 以 樹 立 楷 模 學 習 的 榜 樣 , 進 而 產 生 見 賢 思 齊 之 功 效 ; 而 認 知 發 展 論 強 調 兩 難 困 境 法 , 教 師 可 以 日 常 生 活 週 遭 或 時 事 新 聞 為 教 學 題 材 , 讓 學 生 進 行 兩 難 情 境 討 論 , 自 行 討 論 並 歸 納 出 該 有 的 道 德 規 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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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道 德 教 育 的 趨 向

有 關 於 道 德 教 育 發 展 最 有 影 響 力 的 主 要 面 向 , 外 國 學 者 史 卓 恩

( Roger Straughan,1988)曾 提 出 七 個 主 要 的 道 德 教 育 趨 勢,分 別 為( 李 奉 儒 譯 , 1994: 26-37):

一、「 價 值 傳 遞 」(Value transmission):這 是 古 今 中 外 各 國 進 行 道 德 教 育 時 大 部 分 所 採 用 的 模 式 。 所 有 的 教 師 都 是 道 德 教 育 的 老 師 , 教 師 不 能 忽 略 在 他 們 教 學 活 動 中 的 行 為 舉 止 都 會 影 響 學 生 。 特 別 是 近 來 的 潛 在 課 程 之 主 張 , 更 是 說 明 教 師 個 人 的 身 教 、 言 教 , 扮 演 著 吃 重 的 價 值 傳 遞 角 色 。

二、「 價 值 中 立 」(Value neutrality):教 師 在 課 堂 中 處 理 爭 議 性 問 題 時 , 其 角 色 不 是 權 威 答 案 的 提 供 者 , 而 是 類 似 會 議 中 的 中 立 主 席 , 只 是 協 助 學 生 對 有 關 的 道 德 問 題 進 行 討 論 , 這 有 助 於 學 生 的 自 律 發 展 ; 在 爭 論 性 領 域 中 的 探 究 形 式 , 其 核 心 方 式 是 討 論 而 不 是 教 導 。

三 、「 價 值 澄 清 」 (Value clarification): 這 是 美 國 和 加 拿 大 所 特 別 重 視 的 教 學 法 , 目 的 在 於 讓 每 個 學 生 接 觸 和 了 解 自 己 本 身 的 價 值 , 使 它 們 呈 現 出 來 , 再 加 以 反 省 。 此 一 趨 勢 宣 稱 , 藉 由 價 值 澄 清 的 過 程 , 價 值 混 淆 的 情 形 會 減 少 , 生 活 也 有 了 清 楚 的 方 向 。 可 分 為 選 擇 、 珍 視 及 行 動 等 三 大 階 段 , 使 學 生 澄 清 自 己 價 值 的 所 在 。

四 、「 慎 思 的 發 展 」 (The development of deliberation): 目 的 在 促 使 學 生 生 活 得 更 好 , 採 取 一 種 慎 思 熟 慮 的 生 活 形 式 。 本 趨 勢 是 由 英 國 發 展 出 來,並 設 計 了 許 多 教 材,統 稱 為「 生 活 線 」。本 教 學 模 式 藉 由 生 活 情 境 中 複 雜 議 題 之 探 究 , 期 使 青 少 年 學 會 更 加 注 意 他 人 的 需 求 和 利 益 , 更 能 預 測 行 動 的 結 果 , 發 展 更 好 的 社 會 關 懷 。

五 、「 道 德 推 理 之 發 展 」 (The development of moral reasoning):

這 是 美 國 心 理 學 家 郭 爾 保 ( Kohlberg) 所 提 出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 將 學 生 的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分 成 三 層 次 六 階 段 。 決 定 一 個 人 道 德 發 展 的 層 次 , 並 不 是 他 判 斷 是 對 或 錯 的 特 別「 行 動 」,而 是 在 於 他 如 此 判 斷 所 依 據 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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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因 此,道 德 教 育 的 教 材 多 採 道 德 兩 難 情 境 的 故 事,讓 學 生 練 習 感 同 身 受 ,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認 知 層 次 。

六 、「 跨 越 課 程 的 價 值 」 (Values across the curriculum): 本 模 式 認 為 教 育 是 多 元 化 且 全 人 化 的 , 道 德 教 育 不 能 僅 限 於 某 一 特 別 的 科 目 , 而 是 所 有 教 師 都 參 與 其 中 的 形 態 。 有 些 課 程 如 地 理 、 歷 史 、 英 文 教 育 等 也 都 包 含 道 德 層 面 。

七 、「 個 人 與 社 會 教 育 」 (Personal and social education): 主 張 學 校 的 德 育 要 有 益 於 個 人 與 社 會 的 發 展 。 個 人 的 意 含 係 指 教 育 必 須 改 變 個 人 , 特 別 是 個 人 的 信 念 、 態 度 和 前 程 設 計 。 社 會 的 意 含 則 指 教 育 是 在 社 會 的 脈 動 中 , 並 要 實 現 多 種 不 同 的 社 會 目 的 。

我 國 學 校 中 的 道 德 教 育 , 向 來 皆 以 「 價 值 傳 遞 」 取 向 為 主 流 , 目 的 在 傳 承 我 國 固 有 的 文 化 , 與 儒 家 的 傳 統 思 想 ; 尤 其 強 調 教 師 的 身 體 力 行 及 楷 模 學 習 的 身 教 和 言 教 , 更 是 「 價 值 傳 遞 」 取 向 的 再 現 。 此 種 傳 統 課 程 設 計 , 雖 然 能 維 繫 和 保 存 我 國 固 有 傳 統 和 優 良 文 化 , 但 其 教 材 內 容 卻 常 與 生 活 脫 節 , 並 忽 視 了 個 人 的 主 體 性 , 而 成 為 過 於 理 想 、 空 泛 不 切 實 際 的 高 調 言 論 , 缺 乏 明 確 可 行 的 實 踐 作 為 。

而 現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取 消 道 德 的 單 獨 設 科 , 將 道 德 融 入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的 作 法 , 可 以 說 是 一 種 採 取 「 跨 越 課 程 」 的 價 值 之 教 學 取 向 , 希 望 將 道 德 教 育 之 內 涵 化 整 為 零 , 分 散 於 所 有 課 程 及 科 目 中 , 由 所 有 的 教 師 肩 負 起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育 重 責 。 同 時 , 其 十 大 課 程 目 標 中 強 調 的 增 進 自 我 了 解 、 及 尊 重 他 人 和 關 懷 社 會 等 , 亦 充 分 展 現 了 上 述 趨 向 中 的 「 個 人 與 社 會 教 育 」 取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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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的 組 織 模 式

作 為 教 化 人 心 場 所 的 學 校 , 德 育 課 程 究 竟 應 以 何 種 組 織 模 式 呈 現 ? 不 僅 是 個 爭 議 性 的 問 題 , 且 依 不 同 的 教 育 實 際 經 驗 也 是 各 有 不 同 , 各 國 對 於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的 安 排 也 不 盡 相 同 , 常 常 是 依 其 國 情 或 需 要 而 定 。 然 而 , 關 於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的 組 織 , 根 據 林 燕 如 ( 2004) 的 探 討 , 約 可 歸 納 出 以 下 三 種 模 式 :

一 、 科 目 中 心 模 式

直 接 訂 定 道 德 教 育 課 程,就 是 把「 道 德 教 育 」當 成 一 門 學 科 來 教 學 , 即 安 排 有 上 課 時 間 表 , 有 專 人 教 學 , 甚 至 使 用 教 科 書 , 以 單 科 為 德 育 課 程 實 施 的 重 心 , 間 或 輔 以 相 關 的 課 程 或 活 動 。 持 此 主 張 者 認 為 , 德 育 課 程 應 為 有 系 統 且 統 整 地 教 學 過 程 , 並 包 含 了 知 、 情 、 意 、 行 等 層 面 , 故 須 設 置 專 門 科 目 方 能 奏 效。這 種 方 式 是 道 德 知 識 的 講 授,依 據 綱 目 進 行,

講 授 的 內 容 比 較 容 易 掌 握 , 經 過 選 擇 與 安 排 的 內 容 是 比 較 具 體 的 。 其 最 大 之 缺 點 便 是 , 教 師 無 法 在 有 限 的 時 間 內 達 到 知 情 意 行 兼 具 的 道 德 教 育 目 標,而 往 往 易 傾 向 採 取 權 威 灌 輸、文 化 傳 遞 的 教 學 方 式,如 中 國 大 陸 、 日 本 、 韓 國 、 新 加 坡 等 國 德 育 課 程 屬 之 。

二 、 廣 域 課 程 模 式

以 數 個 科 目 共 負 德 育 之 責 , 將 德 育 課 程 的 目 標 融 入 各 科 之 中 , 主 張 德 育 不 應 僅 限 於 單 科 , 而 是 應 藉 由 學 校 中 各 種 相 關 科 目 中 所 蘊 含 的 德 育 內 涵 , 才 能 發 揮 較 佳 的 成 果 。 其 中 , 不 訂 定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 並 不 表 示 不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 而 是 將 道 德 教 育 知 識 與 理 論 的 講 解 , 分 散 到 其 他 的 學 科 之 中 , 是 一 種 寄 寓 其 他 課 程 活 動 的 副 學 習 。 例 如 一 些 宗 教 色 彩 濃 厚 的 國 家 , 則 以 宗 教 教 育 課 程 取 代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 英 國 藉 由 宗 教 、 文 學 、 歷 史 等 科 實 施 德 育 即 為 一 例 。 支 持 此 種 模 式 的 學 者 們 均 認 為 , 此 種 打 破 、 跨 越 各 學 科 領 域 課 程 之 間 的 蕃 籬 , 讓 學 校 道 德 教 育 得 以 採 綜 合 、 融 入 、 科 際 整 合 等 多 元 且 統 整 方 式 , 貼 近 學 生 實 際 道 德 生 活 世 界 的 作 法 , 才 是 一 個 民 主 社 會 中 , 較 為 合 理 可 行 的 學 校 道 德 教 育 模 式 。 這 種 方 式 涉 及 到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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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 整 合 的 問 題 , 雖 可 以 採 隨 機 教 學 的 方 式 進 行 , 但 講 授 的 內 容 比 較 不 容 易 掌 握 , 且 無 法 保 證 所 有 各 科 的 教 師 皆 會 注 意 到 道 德 層 面 的 內 涵 。

三 、 社 群 文 化 模 式

將 學 校 視 為 一 個 社 群 , 藉 由 活 動 或 日 常 生 活 對 學 生 產 生 潛 移 默 化 的 功 效 , 如 美 國 的 德 育 則 屬 此 模 式 。 社 群 文 化 模 式 的 主 張 即 是 強 調 德 育 非 正 式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的 重 要 性 , 亦 即 學 校 處 處 是 德 育 的 教 育 環 境 , 包 括 教 師 的 言 教 身 教 , 學 校 的 領 導 與 組 織 氣 氛 , 教 室 佈 置 與 校 園 環 境 規 劃 , 學 生 文 化 , 教 師 文 化 以 及 整 體 學 校 氣 氛 等 皆 屬 之 , 其 對 學 生 德 行 影 響 可 能 更 深 更 遠。荀 子 曾 云:「 篷 生 麻 中,不 扶 而 直。白 沙 在 泥,與 之 俱 黑 」,

學 校 根 據 自 己 的 特 性 , 共 同 經 營 打 造 發 展 出 一 套 屬 於 他 們 自 己 認 為 可 欲 之 道 德 文 化 氛 圍 。 透 過 整 體 學 校 社 群 文 化 對 學 習 主 體 之 潛 在 影 響 力 來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 強 調 學 校 整 體 環 境 佈 置 與 校 園 文 化 氛 圍 對 社 群 成 員 道 德 學 習 的 重 要 性 。 因 此 , 它 並 不 特 別 強 調 道 德 顯 著 課 程 的 必 要 性 , 卻 特 別 重 視 道 德 潛 在 課 程 對 學 習 主 體 的 道 德 影 響 。

另 外 , 李 琪 明 ( 2004) 也 針 對 道 德 教 育 之 課 程 設 計 提 出 三 個 理 念 , 敘 述 如 下 :

1.道 德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可 藉 由 正 式 課 程 、 非 正 式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等 類 型 之 特 點 , 增 強 其 多 面 向 教 育 目 標 。 正 式 課 程 著 重 於 認 知 層 面 , 可 單 獨 設 科 以 利 有 系 統 、 有 組 織 地 進 行 完 整 之 道 德 教 育 ; 非 正 式 課 程 側 重 行 動 層 面 , 多 半 運 用 社 團 活 動 、 週 會 或 自 治 活 動 , 與 學 生 生 活 結 合 或 進 行 隨 機 教 育 ; 潛 在 課 程 則 較 重 情 感 層 面 , 包 括 學 校 環 境 之 軟 硬 體 佈 置 、 校 園 氣 氛 與 文 化 之 營 造 , 以 及 師 生 關 係 等 面 向 均 可 產 生 道 德 教 育 之 正 負 面 效 用 。

2.道 德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須 掌 握 多 面 向 之 統 整 表 現 , 兼 顧 認 知 、 情 感 、 意 志 與 行 動 , 使 學 生 知 善 、 樂 善 、 行 善 進 而 形 塑 人 格 。 在 認 知 層 面 , 可 依 知 識 、 理 解 、 應 用 , 而 至 分 析 、 綜 合 、 評 鑑 等 步 驟 , 循 序 漸 進 以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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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學 生 道 德 認 知 力 ; 在 情 感 層 面 , 亦 有 意 識 、 珍 惜 、 熱 愛 、 反 省 等 依 序 提 升 等 不 同 重 點 ; 在 行 動 層 面 , 則 可 促 使 學 生 藉 由 體 驗 、 意 志 、 實 踐 , 以 養 成 道 德 習 慣 , 最 終 形 成 道 德 。

3.道 德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應 考 量 背 景、輸 入、過 程 與 輸 出 因 素,以 建 立 多 元 且 具 效 能 之 教 育 歷 程 與 成 果 。 背 景 因 素 包 括 學 校 環 境 、 社 區 特 點 、 學 生 差 異 ; 輸 入 因 素 包 括 人 力 、 物 力 、 財 力 等 ; 過 程 因 素 包 括 目 標 、 內 容 、 方 法 、 歷 程 性 之 評 量 等 ; 輸 出 因 素 包 括 總 結 評 鑑 學 生 表 現 、 教 師 表 現 、 學 校 整 體 表 現 、 以 及 學 校 與 社 區 關 係 。 藉 此 兼 顧 多 重 因 素 之 課 程 設 計 , 方 能 發 展 出 具 特 色 、 符 實 需 且 見 效 能 之 道 德 教 育 。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之 組 織 模 式 的 選 定 形 式 , 端 賴 各 國 之 時 空 背 景 及 其 教 育 目 標 而 選 擇 較 為 妥 切 可 行 的 方 式 , 且 上 述 幾 種 模 式 並 非 互 斥 , 其 間 亦 可 有 重 疊 或 重 組 、 甚 至 相 輔 相 成 的 可 能 。 在 多 數 的 國 家 裡 , 道 德 教 育 課 程 均 未 單 獨 設 科 , 即 使 連 近 年 來 美 國 強 調 以 「 標 準 為 基 礎 」

( standard-based) 的 課 程 理 念 , 亦 未 見 其 有 關 道 德 教 育 的 確 切 標 準 設 立 ; 我 國 以 往 之 道 德 教 育 似 乎 偏 向 是 以 科 目 中 心 的 模 式 為 課 程 設 計 的 主 軸 , 但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的 道 德 教 育 則 轉 向 為 廣 域 課 程 模 式 , 將 道 德 教 育 的 課 程 目 標 融 入 各 學 科 領 域 之 中 , 希 望 藉 由 學 校 中 各 種 相 關 科 目 中 所 蘊 含 的 德 育 內 涵 , 以 發 揮 最 大 的 學 習 的 成 果 。 但 也 因 取 消 了 道 德 教 育 的 正 式 課 程 , 便 不 能 再 忽 略 非 正 式 和 潛 在 課 程 的 教 育 效 果 , 並 兼 顧 學 生 多 面 向 的 統 整 表 現 , 包 括 認 知 、 情 感 、 意 志 和 行 動 等 , 期 使 學 生 能 知 善 、 樂 善 、 行 善 進 而 形 塑 完 美 之 人 格 。

數據

圖   2-1-1    道 德 教 育 的 構 成 要 素 … … … … … … … … … … … … … … 13  圖   3-1-1    研 究 架 構 圖 … … … … … … … … … … … … … … … … … … 41  圖   3-1-2    研 究 流 程 圖 … … … … … … … … … … … … … … … … … … 43
表 2-4-1  生 活 與 倫 理 課 程 「 總 目 標 」 及 「 分 段 目 標 」   目 標                       年   級   內                                     容   總   目標 ㄧ 至 六 年 級   一、指 導 兒 童 學 習 起 居 規 律,社 交 禮 儀 及 日 常 生 活 必      需 之 優 良 習 慣 , 以 奠 定 良 好 行 為 之 基 礎 。  二、培 養 兒 童 孝 親 敬 長,善 友 樂 群 及
表 3-3-2    8 位 受 訪 國 小 教 師 基 本 資 料   教 師 代 碼   訪 談 日 期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職 稱   服 務 年 資 訪 談 地 點   備 註 P1  2007/05/30  男   51  台 南 師 專 輔 導 主 任 31  辦 公 室   P2  2007/05/31  女   56  新 竹 師 專 科 任 老 師 34  音 樂 教 室   P3  2007/06/02  女   44  屏 東 師 專 導 師   24  教 室   P
表 3-5-1  原 始 資 料 記 錄 符 號 說 明   符 號   意 義   舉 例   []  研 究 者 對 情 境 或 動 作 的 描 述 應 和 語 句 或 隨 機 發 問   唉 ![長 嘆 ]  其 實 有 時 候 想 歸 想 [不 一 定 能 實 現 ]。   ()  研 究 者 對 受 訪 者 語 句 的 補 充 說 明   所 以 這 就 是 我 們 (做 教 師 的 )最 頭 痛 的 地 方 。 那 就 真 的 是 … 嗯 … 帶 給 大 家 比 較 多 的 困 擾 …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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