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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連續函數與函數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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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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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連續函數與函數的極限

連續函數在數學上是很重要的課題,函數的連續與否會影響到許多性 質、定理的成立,因此也是非常有必要討論的。然而函數怎麼樣叫做連續 呢?且讓我們先做點直觀上的討論。

(a)

看起來就連續不斷。至於圖

(b)

出現一個斷點,它在 x = 2 時是 無定義的。所以在 x = 2 時不連續,在其它地方連續。圖

(c)

中在 x= 0 及 x = 2 處是有定義的,但很明顯發生斷裂,也是不連續。至於圖

(d)

在靠近 x= 0 時不斷來回震盪,所以也是不連續。

(a)

2

(b)

2

(c)

2

(d) Figure 1: 連續與否的幾種情況

(2)

者是直觀無法完全說明的事。例如上圖

(d)

或許也有人覺得看起來很連續 呀,但是我覺得並不連續,那你覺得誰才是對的?或是像

y=

1 x∈ ‘ 0 x∈ ’ \ ‘

有人說它處處都有斷開,所以處處不連續。也有人說有理數不是稠密的 嗎?所以畫出圖來後,那些 y = 1 應該是看起來很連續的,無理數也是稠 密的,所以那些 y = 0 應該也都很連續呀!如果你知道他說錯了,你要怎 麼反駁他呢?甚至,這些還是把函數給畫出圖來的情況,沒給你圖,你能 幫我判斷 f (x)=∑

n=0

0.78ncos(3nπx) 是否連續嗎?

事實上,在微積分剛發展時,由於大多時候處理的都是連續函數,所以 數學家們似是不曾想過,也沒必要去在意這個問題。直到十八世紀時,開 始在物理問題上出現一些不連續函數,迫使數學家們在微積分的應用上必 須面對函數可能不連續的問題。為了不訴諸直觀、造成爭議的發生,數學 家們逐漸在數學中使用形式化的定義取代口語的定義。雖然形式化的定義 會讓同學覺得好像很難讀,但其好處是可以幫助我們精確地下判斷。

從對於圖組

Figure 2

幾種情況的觀察中,我們對於連續下這樣的結論:

如果函數 y= f (x) 在 x = a 處連續,那麼首先必須函數值 f (a) 是有定義的,

再來是在 x = a 的附近,函數值的趨勢必須是越來越靠近 (a, f (a)) 這個點。

而以上若不成立,就是不連續。如果以這個當作判斷法則,就可以正確地 區分出連續與否。然而,這就牽涉到了函數極限的概念。

如果函數 y= f (x) 在 x = a 附近有定義,並且隨著 x 越來越靠近、無限地 靠近 a 時,函數值 f (x) 隨之越來越靠近、無限地靠近某個值 L,則稱 L 為函數在 x 趨近到 a 時的極限。符號上可以記作:當 x→ a, f (x) → L。

或者是使用 lim 符號:

limx→af (x) = L

定義 1.1 函數的極限

(3)

函數 y= f (x) 在 x = a 處連續,若且唯若 limx→af (x)= f (a)

而如果函數 y = f (x) 在區間 I 上的每個點都連續,則稱 f (x) 在區間 I 上連續。如果函數 y = f (x) 在整個實數 ’ 上連續,則稱 f (x) 處處連續

continuous ever here

)。

定義 1.2 連續的定義

別小看這一條式子,表面看似一條,其實是三個條件要成立:

1.

函數值 f (a) 有定義

2.

極限 lim

x→af (x) 存在

3.

上述兩者相等

當然嘛,你要說 A= B,先決條件 A 和 B 要先存在,才談得上相等與否。

而既然連續的條件是三者成立,那麼只要其中一個不成立,便是不連續 了。例如圖

(b)

中的 x= 2 處是函數值不存在;圖

(c)

中的 x= 0 處函數值存 在,但是極限不存在;圖

(c)

的 x = 2 處則是函數值與極限都存在,可是函 數值不等於極限值;至於圖

(d)

的 x = 0 處,那也是極限不存在。

為了方便,我們對於不連續點進行分類。如果極限值 lim

x→af (x) 存在,則 無論函數值 f (a) 不存在,或是雖存在但與極限值不相等,我們皆稱之為 可去間斷點 (

removable discontinuit

)。如此命名,乃是因為我們可以透過 重新定義函數值,或者在函數無定義處補上函數值定義,來使之成為連續 點。例如圖

(b)

中的 x = 2 處,我們只要補上 f (2),它就變得連續了。以 及圖

(c)

的 x = 2 處,我們改變 f (2) 的值,使其與 lim

x→af (x) 相等,就變得連 續。至於圖

(c)

中的 x = 0 處與圖

(d)

的 x= 0 處,無論我們怎麼定義 f (2),

都仍會是不連續,這種不連續點我們稱之為不可去間斷點 (

ir emovable discontinuit

)。

目前對於連續的定義,算是大概有點概念了,但是現在要先花時間探討 函數的極限。待我們對於求函數極限更為熟習之後,才有辦法進行關於函 數連續以及其它課題的探討。

(4)

求極限 lim

x→21

常數函數 y= 1 是處處連續的,所以 limx→21= 1

2

例題 1.2

求極限 lim

x→2x2

畫出拋物線 y = x2,因為拋物線處處 連續,在 x= 2 處也連續,所以

limx→2x2= 4

2 (2, 4)

目前你可能還不服氣:「你跟我說連續函數要用極限來定義,現在求極 限又說因為連續所以知道極限值! 」以下介紹如何更解析地(

analy ically

求極限值。不過在此之前,還須再介紹多點關於連續函數。

一旦認識連續的定義是 lim

x→a f (x) = f (a),那麼如果遇到極限問題,只要 判定函數是連續的,就可以直接代入,非常方便!那麼,哪些函數是連續

(5)

1.

冪函數 xa a 可以是任意實數

2.

三角函數 sin(x) 和 cos(x)

3.

指數函數 ax

4.

對數函數 logax

再配合以下這些基本性質:

若 f (x) 與 g(x) 皆在 x= a 處連續,c 為一常數,則以下函數也在 x = a 處連 續:

1.

f (x)± g(x)

2.

c· f (x)

3.

f (x)· g(x)

4.

g(x)f (x) 條件是 g(a), 0

5.

f (g(x))

性質 1.1 連續函數的基本性質

有了以上這些基本性質,我們就認識了更多連續函數!

例題 1.3

求極限 lim

x→1x4− 5x3+ 3x2+ 2

因為 y= x4, y = x3, y = x2與 y= 2 皆是處處連續的,所以將他們作線 性組合後所得之 y= x4− 5x3+ 3x2+ 2 也是處處連續的。因此

limx→1x4− 5x3+ 3x2+ 2

=1 − 5 + 3 + 2 = 1

(6)

求極限 lim

x→2x2· 3x

因為 y= x2與 y = 3x 皆是處處連續的,所以相乘後所得之 y= x2· 3x 也是處處連續的。因此

limx→3x2· 3x

= 32· 33 = 243

例題 1.5

求極限 lim

xπ3

tan(x)

因為 y = sin(x) 與 y = cos(x) 皆是處處連續的,所以相除後所得之 y= tan(x) = cos(x)sin(x) 在分母 cos(x) 不為 0 處(x , 2k2+1π)都是連續的。

因此

lim

xπ3

tan(x)= tan(π 3)= √

3

例題 1.6

求極限 lim

x→1

x2− 1 x− 1

(7)

因為 y= x2− 1 與 y = x − 1 皆是處處連續的,所以相除後所得之 y= xx2−1−1 在分母 x− 1 不為 0 處…咦?

題目正是問 x→ 1,會使分母為 0 之處,所以現在沒辦法直接代入得 到極限值。這種情況,只好對函數作些處理:

y= x2− 1

x− 1 因式分解

= (x+ 1)(x− 1)

x− 1 如果 x− 1 , 0,就可以消去

= x + 1

我們得到結論,原來的函數其實就是

y=

x+ 1 , x , 1 無定義 , x = 1 所以

limx→1

x2− 1 x− 1 = lim

x→1x+ 1 = 2

2

1

消去共同因式的方法,相信很多人都會,甚至高三學生就已經會用了。

但在此我想強調一下,到底為什麼我們能夠這樣子消。

!

函數 y = xx2−1−1 與函數 y = x + 1 並不相等,前者在 x = 1 處無定義,後者 在整個 ’ 上都有定義,所以我們不能說 x2−1

x−1 = x + 1,但是我們可以寫 limx→1

x2−1 x−1 = lim

x→1x+ 1。這樣寫並不是函數相等的意思,而是極限相等。因為 我們是在處理 x → 1 時的極限,就是在看,當 x(從不是 1 的地方)越來越 靠近 1 時,函數值 y 是否隨之趨近到一個定值。而函數 y = xx2−1−1 在 x 不是 1 時又完全等於函數 y= x + 1,那麼 lim

x→1

x2−1

x−1 就會等於 lim

x→1x+ 1 了。

(8)

求極限 lim

x→3

x2+ 14x − 51 x3− 5x2+ 4x + 6

limx→3

x2+ 14x − 51 x3− 5x2+ 4x + 6

= lim

x→3

XXXX(x− 3)(x + 17)

XXXX(x− 3)(x2− 2x − 2)

= lim

x→3

(x+ 17) (x2− 2x − 2)

= (3+ 17)

(32− 2 · 3 − 2) = 20

不必擔心因式分解的問題,一個多項式代 x= 3 為什麼會是 0 呢?這 表示它一定有 (x− 3) 這個因式,這是高中所學的因式定理。既然已 知有因式 (x− 3) 了,剩下的只不過是除法便可出來。

例題 1.8

求極限 lim

x→0

√4+ x − 2 x

現在面對的並非有理函數,沒辦法繼續用同一招因式分解再消去共 同因式。不必擔心,遇到這種有根號相減的不定式,通常寫一下有 反理化就可以了。

(9)

limx→0

√4+ x − 2 x

= lim

x→0

( √4+ x − 2) ( √

4+ x + 2) x( √

4+ x + 2)

= lim

x→0

4+ x − 4 x( √

4+ x + 2)

= lim

x→0

Ax

Ax( √

4+ x + 2)

= lim

x→0

√ 1

4+ x + 2

= 1

√4+ 0 + 2

=1 4

例題 1.9

求極限 lim

x→2

x+ 5 (x− 2)2

分母趨近 0,會無止盡地小下去。然而分子不是同時趨近 0,而是趨 近 7。分子大約是 7 左右,它除以很小很小的數,除完就得到很大的 數。這種情況是函數值會無止盡地變大,所以寫

limx→2

x+ 5 (x− 2)2 = ∞

我們可以說這題極限等於無限大,但不可以說極限存在,應說極限 不存在。這是因為∞ 並不是一個數,它只是一個用以示意的符號,

表示函數值會無止盡地變大,不趨向一個定值。

(10)

求極限 lim

x→2 [x]

高斯函數長這個樣子(如右圖),當 x 趨 近到 2 時,函數值是否會趨向一個定值 呢?仔細一瞧,當 x 由 2 的左邊趨近到 2 時,函數值是趨向 1;當 x 由 2 的右邊 趨近到 2 時,函數值卻是趨向 2。這現 象說明了,當 x 由 2 的附近趨近到 2 時,

函數值並不趨向一個定值,所以此題是 極限不存在。

由上一題的討論,我們可以引進單側極限的概念,在解極限問題時是很 好用的。

如果函數 y = f (x) 在 x = a 的右側附近有定義,並且隨著 x 由 a 的右側越 來越靠近、無限地靠近 a 時,函數值 f (x) 隨之越來越靠近、無限地靠近 某個值 L,則稱 L 為函數在 x 趨近到 a 時的右極限。符號上可以記作:當 x→ a+, f (x)→ L。或者是使用 lim 符號:

xlim→a+ f (x) = L 類似地可定義左極限,符號上記作

x→alim f (x) = L

定義 1.3 單側極限

認識了單側極限,便可以介紹下面這個有用的性質。

(11)

若 x = a 為函數 f (x) 定義域中的內點,換句話說,函數 f (x) 在 x = a 的兩 側附近有定義。則

limx→af (x) = L 若且唯若

xlim→a f (x)= lim

x→a+ f (x) = L 性質 1.2

例題 1.11

若 f (x)= 

 x , x ≤ 1

− (x − 2)2+ 2 , x > 1,求極限 lim

x→1 f (x)

這個分段定義函數如右圖,當 x 由 1 的左邊趨近到 2 時,函數值是趨向 1;

當 x 由 1 的右邊趨近到 2 時,函數值 也是趨向 1。也就是說,當 x 由 1 的附 近趨近到 1 時,函數值會趨向一個定 值,所以 lim

x→1f (x) = 1。

用剛剛介紹的性質來寫就是,因為

xlim→1 f (x) = lim

x→1x= 1

xlim→1+ f (x) = lim

x→1+[−(x − 2)2+ 2] = 1 左右極限皆存在,並且兩者相等,所以

limx→1 f (x) = 1

(12)

若 f (x)= 

 − x , x ≤ 0

sin(1x) , x > 0,求極限 lim

x→0 f (x)

這個分段定義函數如右圖,因為當 x 由 0 的右邊趨近 0 時,函數值是 不 斷 來 回 振 盪,並 不 趨 向 一 個 定 值的。所以右極限 lim

x→0+f (x) 不存在,

從而極限 lim

x→0f (x) 不存在。

例題 1.13

求極限 lim

x→1

2x+ 6 x− 1

乍看之下,這題會想回答 lim

x→1

2x+6

x−1 = ∞,然而雖然趨近無窮大是一種 極限不存在,這裡卻不可這樣寫。原因是左右極限

xlim→1+

2x+ 6 x− 1 = ∞

xlim→1

2x+ 6

x− 1 = −∞

兩者分別趨向正無窮大與負無窮大,不是一起趨向正或負無窮大,

所以這題只要回答極限不存在即可。

(13)

例題 1.14

求極限 lim

x→0

x

x 在其定義域 [0, ∞) 上是處處連續的,所以

limx→0

x= 0

許多人在此題會犯的錯是:宣稱此極限的左極限 lim

x→0

x 不存在,所 以極限 lim

x→0

x 不存在。前面在介紹極限 lim

x→af (x) 存在若且唯若左右極 限 lim

x→af (x), lim

x→a+f (x) 皆存在且相等時,這個性質是帶有前提的,那就 是 a 須為 f (x) 定義域的內點。然而 0 是函數 y= √

x 定義域的邊界而 非內點,所以不能硬套這個性質。至於這個性質為什麼有這個前提,

原因也是非常顯然的。在左極限的定義中,已經先要求函數 f (x) 須 在 x = a 的左側附近有定義(這樣我們才能由 x = a 的左方趨近 a 嘛!),那麼如果左右極限都想取看看,自然就必須 f (x) 在 x= a 的兩 側皆有定義,也就是說 x = a 是定義域的內點。而此題因為 f (x) 在 x= 0 的左側沒有定義,所以無法取左極限,而非極限不存在。

!

勿混淆「左極限不存在」與「不能取左極限」。前者是指,當我 x 由 a 的左側 趨近到 a 時,函數值並不趨向一個定值,這叫左極限不存在。而後者是指,

f (x) 在 a 的左側沒有定義,我根本無法讓 x 由 a 的左側趨近到 a,這叫不 能取左極限。這道理有點像你不能取 lim

x→−3log(x),log(x) 的定義域是 x > 0,

而你居然要 x 趨近−3,這根本不可能嘛!並不是 lim

x→−3log(x) 不存在,而是 x 無法趨近−3,你根本不能這樣問。

(14)

求極限 lim

x→3

x− 3 + √ 3− x

仔細一看,函數 √

x− 3 + √

3− x 的定義域根本只有 x = 3 一個點,也 就是說在 x= 3 的附近並無定義,因此無法取極限。

如果你將原極限拆成 limx→3

x− 3 + lim

x→3

√3− x

你會以為這題是 0+ 0 = 0,極限值為 0。然而因為事實上無法取極 限,所以就根本不能問 lim

x→3

x− 3 + √

3− x,因此也就無法套用如此 說詞。

此題亦顯示區分「極限不存在」與「不能取極限」之必要,如果你說 此題叫做「極限不存在」,那麼你會以為這與極限的性質

limx→a [ f (x)+ g(x)] = lim

x→a f (x)+ lim

x→ag(x)

發生矛盾,等號右邊兩個極限皆存在,但左邊的極限不存在。

例題 1.16

求極限 lim

x→1

1− √

2x2− 1 x− 1

(15)

limx→1

1− √

2x2− 1 x− 1

= lim

x→1

(1− √

2x2− 1)(

1+ √

2x2− 1) (x− 1)(

1+ √

2x2− 1) 反有理化

= lim

x→1

2(1− x2) (x− 1)(

1+ √

2x2− 1)

= lim

x→1

2(1+ x)(1− x):−1

(x− 1)( 1+ √

2x2− 1)

= − 2

遇到根號相減,常可使用反有理化。

例題 1.17

求極限 lim

x→3

x2− 2x − 3

x− 3

limx→3

x2− 2x − 3

x− 3

= lim

x→3

(x+ 1)(x− 3):x−3



x− 3

= lim

x→3(x+ 1)√ x− 3

= 0

(16)

如果在 x= a 的附近(可以不包含 x = a 本身)滿足 g(x) ≤ f (x) ≤ h(x),

limx→ag(x)= lim

x→ah(x)= L 則有

limx→af (x) = L

定理 1.1 夾擠定理

例題 1.18

求極限 lim

x→0x2sin(1 x )

那個 sin(1x) 看起來不太好處理,所以試圖找上下界來使用夾擠定理。

首先因為

−1 ≤ sin(1 x

)≤ 1

所以

−x2 ≤ x2sin(1 x

)≤ x2

而顯然

limx→0−x2 = 0 = lim

x→0x2 所以由夾擠定理,我們知道

limx→0x2sin(1 x

)= 0

(17)

例題 1.19

求極限 lim

x→0x sin(1 x )

仿照上題,因為

−1 ≤ sin(1 x

)≤ 1

所以

− |x| ≤ x sin(1 x

)≤ |x|

而顯然

limx→0− |x| = 0 = lim

x→0|x|

所以由夾擠定理,我們知道

limx→0x sin(1 x

) = 0

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加絕對值。

y = x

y = −x

(a)y= x sin(1 x )

y = x2

y =−x2 (b)y= x2sin(1

x )

Figure 2: 夾擠

(18)

求極限 lim

x→0

sin(x) x

θ

A

B C

O cos θ

sin θ

tan θ

在圖中,顯然三角形 OBA 面積大於扇形 OBC 面積大於三角形 OBC 面積。所以寫

1

2 · 1 · sin θ ≤ 1

2 · 12· θ ≤ 1

2· 1 · tan θ 作約分並同除以 sin θ,得到

1≤ θ

sinθ ≤ 1 cosθ

⇒ 1 ≥sinθ

θ ≥ cos θ 顯然

limθ→11= 1 = lim

θ→1cosθ 所以由夾擠定理,就有

limx→0

sin(x) x 此極限十分重要,一定要記起來。

(19)

例題 1.21

求極限 lim

x→0

sin(3x) x

在數學中,「用已知解決未知」是非常重要常用的手法。由於我們知 道 lim

x→1

sin(x)

x = 1,所以寫 limx→0

sin(3x) x = lim

x→0

sin(3x) 3x · 3

= 1 · 3 = 3

千萬不要以為,3x 也趨近 0、x 也趨近 0,所以利用 lim

x→1

sin(x)

x = 1 知 道此題為 1。sin 的內部與分母是必須一致的,而不是這樣亂套。

例題 1.22

求極限 lim

x→0

2x sin(5x)

limx→0

2x sin(5x)

= lim

x→0

5x sin(5x)· 2

5

=2 5

(20)

求極限 lim

x→0

1− cos(x) x2

由半角公式

sin2(x)= 1− cos(2x) 2 可以寫

limx→0

1− cos(x) x2 = lim

x→0

2 sin2(2x)

(2x)2· 22 分母與 sin 內部對齊

= 12· 2 22 = 1

2

例題 1.24

求極限 lim

x→∞x sin(1 x )

微積分中非常重要的技巧是「變數代換」,可以說是微積分的靈魂。

這題我們設 y= 1x,則當 x→ ∞ 時,有 y → 0+,因此

x→∞lim x sin(1 x

)= lim

x→∞

sin(1

x

)

1 x

= lim

y→0+

sin(y) y = 1

(21)

例題 1.25

求極限 lim

x→∞

3x2− 2 5x+ 4 sin(2

x )

xlim→∞

3x2− 2 5x+ 4 sin(2

x )

= lim

x→∞

(3x2− 2) · 2 (5x+ 4) · x · sin(

2 x

)

2 x

= 6

5 · 1 = 6 5

許多學習微積分的同學會以為,求極限時代下去就對了。希望透過這裡的

!

闡釋手法,你可以明白求極限時並不是要馬上代值,而是當你知道函數連 續以後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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