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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單 身 女 性 學 佛 前 的 性 別 經 驗 建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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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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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單 身 優 婆 夷 之 性 別 經 驗 建 構

與 其 佛 教 信 仰 實 踐

本章主旨在於分析研究對象中第二個次群體 「單身女性」的性別經驗及其 性別經驗與她們對佛教的信仰實踐二者之間的相互關係。全章將分成三節進行 說明 :第 一 節 主 要 是 置 位 於 微 視 層 次 的 社 會 關 係 與 社 會 互 動 過 程, 探 討 受 訪 女 性 在學佛以前所經歷的性別經驗之建構。藉由對於性別權力配置機制的兩個相互 關 聯 部 份— 社 會 資 源 與 社 會 空 間 的 掌 握, 分 階 段 地 闡 述 重 要 他 人 對 於 父 權 文 化 的維繫或挑戰,以及由此對於受訪女性所發揮的賦權或剝奪權力。第二節旨在分 析 單 身 女 性 學 佛 以 前 的 性 別 經 驗 , 包 含 她 們 對 父 權 文 化 性 別 規 範 與 性 別 階 層 秩 序所發展的認知與實踐如何促成她們接觸佛教信仰。第三節旨在探討單身女性 皈 依 成 為 優 婆 夷 並 且 長 期 參 與 人 間 佛 教 教 團 以 來, 她 們 對 佛 教 的 信 仰 與 實 踐 對 她們既有的性別經驗發揮什麼影響。而這部份的分析將聚焦於微視的「個體行 動」層次以及「人際互動」層次進行深度的說明。此外,對於受訪女性性別經驗 的 分 析 固 然 以 微 視 層 次 為 焦 點,然 而 並 不 因 此 忽 略 鉅 視 層 次 的 因 素 及 其 變 遷 情 形對於個體可能產生的影響。因此,對於受訪者各個生命史階段的性別經驗仍需 置位於該時期的鉅視社會文化脈絡之中進行理解與探討。

第 一 節 單 身 女 性 學 佛 前 的 性 別 經 驗 建 構

單 身 女 性 在 皈 依 佛 教 成 為 優 婆 夷 以 前, 其 生 命 史 中 性 別 化 主 體 的 建 構 歷 程 , 可以區分成「原生家庭成長階段」、「學校教育及職場就業階段」與「單身未婚 階段」三個時期。每個階段的性別經驗發展皆置位於當時台灣的父權社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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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絡下24,並經由受訪女性與重要他人的社會互動過程,在她們所經歷的「社會資 源」與「社會空間」兩項性別權力配置機制的核心面向交相運作所形構而成。

綜 觀 之 , 受 訪 的 單 身 女 性 在 學 佛 前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之 建 構 歷 程 大 致 是 : 在 原 生 家 庭 成 長 時 期 奠 定 了 「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 其 後 在 學 校 教 育 及 職 場 就 業 階 段 與 單 身 未 婚 階 段 仍 順 勢 在 鬆 動 性 別 化 建 構 的 脈 絡 中 發 展, 持 續 朝 向 「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 發 展 。 以下將分別說明受訪的單身女性在這三個生命史階段的性別 經驗建構實貌。

一 、 原 生 家 庭 成 長 階 段 的 性 別 經 驗 雛 型 :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之 建 構 原生家庭時期是個體奠定性別經驗發展雛型的基礎階段,綜觀 11 位單身女 性的經驗資料, 即 發 現 在 她 們 的 實 際 性 別 經 驗 中,父 權 優 勢 論 述 與 其 性 別 建 構 原 則 並 非 總 是 徹 底 地 被 維 繫 與 再 製 , 事 實 上 始 終 存 在 著 邊 緣 勢 力 跳 脫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的 框 限, 並 且 挑 戰 基 於 性 別 原 則 所 施 行 的 區 隔 化 與 階 層 化 實 踐,進 而 某 程 度 地 鬆動對她們的性別化建構。在 11 位受 訪女性的成長階段中,其 父 母 親 大 致 上 都 是 傾 向 抗 拒 父 權 文 化 的 性 別 建 構 原 則, 強 調 保 障 她 們 在 社 會 資 源 與 社 會 空 間 二 方面的權利。由於父母親是擔任女孩的家庭社會化之直接與核心教養角色,因 此 他 們 對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的 抗 拒, 對 於 受 訪 女 性 成 長 經 驗 所 發 揮 的 鬆 動 性 別 化 建 構 之作用具有關鍵影響力。而同時亦有其他重要他人依舊遵循既有父權文化以維 繫 與 再 製 性 別 規 範, 這 股 保 守 勢 力 大 都 來 自 於( 外 )祖 父 母 等 年 長 者, 但 由 於 他 們 並 非 主 要 教 養 者, 因 此 對 於 受 訪 女 性 成 長 階 段 所 傳 遞 的 性 別 規 範 僅 只 是 間 接 影 響。所以大體上,單身女性於原生家庭成長階段的性別經驗發展雛型在其 父 母 親 的 賦 權 作 用 下, 相 當 程 度 地 鬆 動 了 當 時 父 權 文 化 脈 絡 及 其 代 理 人 的 性 別 建 構 作 用,而朝向「開放的性別化主體模式」的經驗雛型發展。以下即說明受訪女性的 成長階段中, 父 母 雙 親 對 於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的 挑 戰 與 抗 拒 如 何 透 過 社 會 資 源 與 社 會空間兩個性別權力配置機制的運作,而達成對受訪女性的賦權作用。

24由 於 單 身 個 案 所 經 歷 的 歷 史 分 期 同 於 已 婚 女 性,因 此 對 於 相 應 於 單 身 女 性 各 生 命 史 階 段 的 歷 史 時 期 ,以 及 當 時 的 台 灣 父 權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請 分 別 參 見 第 四 章 第 一 節 :p 60( 原 生 家 庭 成 長 階 段)、p76( 學 校 教 育 與 職 場 就 業 階 段)、p82( 結 婚 生 子 自 立 家 庭 階 段), 以 及 第 四 章 第 三 節 p124( 佛 教 信 仰 實 踐 階 段) 。 本章 不 再 贅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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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在 社 會 資 源 方 面 :

如 前 所 述,二 次 大 戰 之 後 台 灣 社 會 在 威 權 政 治 環 境 與 農 業 經 濟 結 構 的 穩 定 秩 序中,相當有利於漢人父權文化規範與價值體系的延續與再製。而原生家庭,做為 形 塑 個 體 性 別 主 體 與 自 我 認 同 的 關 鍵 組 織,是實踐父權優勢論述之生產與再生產 的 場 域 。 因 此 父 系/ 父權家族血脈傳承與家族茁壯發展的神聖理想是當時台灣社 會人們據以形構自我存在價值與生命意義的文化目標。男性成員基於生物性別的 物質基礎而擁有父系繼嗣資格, 終其一生享有「正式隸屬」父祖家族親屬團體的 成員身份。他的生命榮辱與家族的生命榮辱唇齒相依,在家族的需求與期盼之下, 他獲致此生; 經由他的成長與發展,家族得以延續其生命。這種經由父系繼嗣原則 所 制 度 化 的 親 屬 關 係 網 絡,建 構 起 男 性 成 員 與 父 祖 家 族 之 間 的 一 整 套 明 確 而 持 久 有效的義務與權利關係, 進而賦予男性較女性家族成員更為豐厚的 社 會 資 本 。 相 對 地, 受 訪 女 性 雖 有 著 同 於 其 兄 弟 的 血 緣 關 係 源 頭, 然 而, 父 系 男 嗣 繼 嗣 原 則 的 文 化 形 構 卻 人 為 地 阻 隔 她 與 原 生 家 族 之 間 的 連 結,她並不享有隸屬原生家族的正式 成員資格,「為人女」的身份與位置只是短暫、過度性質。父權/父系文化規範所 允 諾 予 女 性 的 正 式 社 會 身 份 與 歸 屬 位 置,是經由「嫁娶婚」的途徑為夫家生育兒 子後才能取得。由於女兒在父系家族親屬關係網絡中欠缺正式隸屬的資格, 並未 享有其兄弟與家族間的那般明確持久的義務與權利關係, 故而導致她們與原生家 庭的親屬關係連結被弱化,無法取得其兄弟所獲致的關注與重視,從而相對欠缺其 兄弟所享有的社會資本。

「基本上我們家有一點點重男輕女, 但不是很嚴重,就是比較重視長子的傳 承 責 任,所以長子是比較被認同的。」(a22)。

「以前我祖父母很重男輕女耶, 因為我哥哥是獨生子啊,我 跟 我 哥 哥 只 差 一 歲,以前我心裏很不平衡,覺 得 長 輩 偏 心,自己都沒有人疼,他 們 是 把 所 有 重心都放在哥哥身上,我跟他們要求什麼東西,他們都說: 妳女孩子不需 要。但哥哥向他們要的話,通 通 都 有,我要的話就不見得有。 … … 」( a24)。

受 訪 的 單 身 女 性 於 原 生 家 庭 所 遭 受 社 會 資 本 被 限 縮 的 情 形 中,以祖父母等年 長 的 重 要 他 人 為 主 要 勢 力,他 們同時以此為基礎而在其他資源形式方面堅持對男 女子孫施予不均等的分配實踐, 其中最顯著的性別不均分配是主張盡可能減少以 經 濟 資 本 投 注 於 女 孩 接 受 學 校 教 育 的 費 用 支 出,但對於男孩則力求保障他們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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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年數與品質,因為在漢人社會文化傳統中,經由學校教育而獲致高收入高聲 望 的 職 業 類 別 是 男 性 子 孫 藉 以 光 宗 耀 祖,以及其家族賴以達成向上的社會流動之 重 要 途 徑 。 在 當 時 農 業 主 導 的 經 濟 結 構 下,經濟資本的匱乏確實是許多家庭必須 面臨的生活壓力, 而受制於父權文化則使一般長輩以減少對女孩的經濟支出做為 開 源 節 流 的 方 式 。 然 而,即 使(外) 祖 父 母 傾 向 維 繫 父權文化規範的性別原則, 而且 周 遭 社 會 環 境 與 一 般 家 庭 大 多 數 均 維 繫 性 別 之 間 的 資 源 不 均 分 配,但受訪者的父 母親卻展現抗拒既有性別差異對待的典範,積極跳脫既定父權文化規範與價值觀, 賦予她們與男孩相當的學校教育機會,以充足的經濟資本支持她們,使她們日後能 夠順利取得高等的教育程度,並從中日益積聚發展自我成為獨立自主的社會公民, 以及達成向上社會流動所需要的文 化 資 本。由於受訪者的父母所展現抗拒父權優 勢 論 述 的 具 體 行 動 在 當 時 的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中 實 屬 少 數,因此進一步檢視其社會經 濟 背 景,發現他們有半數以上是公務員,而其他是經商。經商有成的家庭擁有充裕 的經濟資本,對 於 女 孩 的 經 濟 與 教 育 支 出 自 是 無 須 過 度 減 縮 。 而 擔 任 公 務 員 的 父 母 親 一 方 面 在 經 濟 資 本 雖 不 如 經 商 者, 但 較 一 般 農 耕 家 庭 為 佳 ; 另 方 面 則 因 為 他 們 本 身 掌 握 較 多 的 教 育 資 本 與 文 化 資 本,比一般家庭更能認同與體會「萬般皆下 品, 唯 有 讀 書 高 」 的 價 值 觀, 以 及 其 所 代 表 的 個 人 與 家 族 達 成 向 上 社 會 流 動 的 意 義 。 因 此 他 們 都 堅 持 盡 可 能 給 予 所 有 孩 子 最 好 的 教 育 機 會,性別原則在此並不構 成任何阻礙。

「我爸爸他們五兄弟全是公務人員,所以我爸爸的觀念是很重視子女的教育 , 只要妳會唸書,就一直供應妳唸上去, 沒有性別差異。我們家五個小孩, 我 是 排 行 老 么,我們家只有一個男孩子, 我哥他排老四, 前面還有三個姊姊。那個時代 其 他 人 的 家 庭 在 教 育 方 面 確 實 是 重 男 輕 女 的, 像 我 祖 父 也 是,但 我 爸 媽 沒 有 這 個 觀 念,還是讓姊姊們上大學,我 大 姊 就 唸 到 碩 士,所以我祖父因此責備爸爸媽 媽。我 印 象 很 深 刻 的 是,爸爸雖然是公務人員有補助,但是畢竟同時有五個小孩 要受教育,負 擔 很 重,所以每到註冊爸爸就去向別人貸款。」(b21)。

「我爸爸讓每個孩子都唸到專科或大學,我是家裏第一個女生,考上了大學, 我 爸爸也是讓我去唸,從我下面以後的四個也都是女生,都 是 大 學 畢 業,我 們 算 是 很幸運, 因 為 我 爸 爸 是公務員, 那相對地, 鄰 居 當 中 有 很 多 人 都 只 唸 到 高 中, 因 為 家 裏 都 考 慮 到 學 費 太 貴,所 以 學 業 就 中 斷 了, 但 是 我 爸 爸 媽 媽 不 會 考 慮 到 學 費,只要妳能唸就去唸,大家都一樣, 沒有說男生就要唸,女生不要唸。」(a25)。

由 於 父 母 親 對 於 男 女 孩 在 各 項 社 會 資 源 上 都 傾 向 較 公 平 的 分 配, 有益於受訪 者 日 後 發 展 自 信 自 尊 的 自 我 意 識,不致於陷入一般父權論述「男尊女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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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而自我設限,因 此 形 成 對 她 們 的 象 徵 資 本 之 增 進 。

「在我的家庭成長背景中沒有這種因為性別而受歧視的感覺,所 以 從 小 到 大 我都蠻幸運的,蠻自由的, 我都可以依自己的想法 去走。」(a25)。

「 我 們 家 重 男 輕 女 的 現 象 不 像 別 人 家 那 樣 嚴 重, 沒 有 嚴 重 到 甚 至 說 女 孩 子 就 不讓她讀書,沒 有, … … 沒 有 耶 ,我 是 比 較 命 好 啦!但 是 比 較 早 期,有些家庭在 受教育方面對女孩子的確有不平等的對待。」(a21)。

( 二) 、 在 社 會 空 間 方 面 :

個體的性別經驗不僅透過其對各種社會資源形式的掌握而形構, 更連結至其 在社會空間中的親身經歷。父權優勢論述不僅藉由男/女、陽剛/陰柔、強健/ 嬴弱 與 理 智/ 情 感 等 二 元 對 立 符 碼,以 及 其 所 承 載 的 優 越/ 低 劣 之 價 值 分 判 進 行 差 異 化 與階層化的實踐, 而達成對個體身體空間的性別 意義之銘刻。更以此為根基進而 形 構 個 體 在 物 理 空 間 中 的 社 會 行 動 與 互 動 之 性 別 分 界,既規範兩性各自發展相應 於 其 性 別 特 質 與 性 別 角 色 職 能 的 空 間 領 域,亦形塑兩性差異化與階層化的空間使 用與移動模式。整體而言,女性身體被視為柔弱無力,有 待 他 人,尤其男性強健有力 的 保 護,因此在女孩的社會化過程中,父權文化傾向對她們的空間範疇以及她們於 空間內的活動與移動形成諸多限制與束縛。

而 本 研 究 的 單 身 女 性 於 成 長 階 段 中,所經歷來自其父母所施予的空間配置實 踐則相當程度地鬆動了父權文化的性別分界。不僅跳脫男/女 與 陽 剛/陰柔的性別 形象特質之僵化二分,鬆綁父權文化對女孩身體姿態及其活動程度的束縛,同時對 於基於「男:勞 動/女: 生育」的性別角色職能所導向的「男:外/ 女:內」之性別空間 分界亦發揮模糊與跨越作用。

(b22)自述幼年無拘束的活動經驗塑造她日後喜好自由自在的個性「我記得 自己小時候就常常喜歡跑來跑去的, 但是鄰居家的女孩子晚上都不能在外面 亂跑的。所以我小時候回到鄉下時反而比較快樂, 因為住在鄉下我可以自由 自在到處去玩。 … … 我 漸 漸 長 大 以 後 就 覺 得 自 己 的 個 性 比 較 喜 歡 自 由 自 在 , 不 喜 歡 什 麼 事 都 要 做 得 仔 仔 細 細, 一 直 待 在 家 裏 弄 個 不 停, 我覺得家庭主婦 那樣好 像被人家綁住了。」

「我們家在一些工作的分配上也是男女都分工合作,不會說家裏面什麼事都 是女孩子做的,女孩子要進廚房,男 孩 子 不 用 進 廚 房,不是的,不 會 說 男 的 就 什麼都不用做,就在那裏翹著二郎腿,等 著 吃 飯 。 」(a21)。

個體的空間經驗與其自我認同的形構密切相連,因 此,本研究受訪女性於原生 家 庭 成 長 時 期 的 空 間 經 驗 大 致 上 是 跨 越 了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的 性 別 分 界,有助於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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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 聚 日 後 質 疑 與 批 判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的 潛 能,例如增進她們要求自主自立不受束縛 的 象 徵 資 本 。 而 彈 性 的 活 動 與 移 動 經 驗 亦 有 益 她 們 對 各 項 社 會 資 源 的 掌 握 與 取 得。

總的來說,在單身女性這個次群體的原生家庭成長階段中,她們雖身處於父權 優 勢 論 述 主 導 個 體 性 別 經 驗 模 塑 的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中,然而她們的父母親具體在社 會 空 間 與 社 會 資 源 兩 個 面 向 落 實 對 父 權 文 化 性 別 規 範 的 挑 戰 與 鬆 動 行 動,相當程 度 發 揮 對 她 們 的 賦 權 作 用,使 她 們 此 時 期 的 性 別 經 驗 發 展 雛 型 大 致 是 維 持 一 種 開 放的性別化主體建構模式。

二 、 學 校 教 育 與 職 場 就 業 階 段 的 性 別 經 驗 發 展 : 持 續 發 展 「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 之 建 構

檢視經驗資料,發現單身女性此時期的性別經驗係在前階段的「 開 放 的 性 別 化主體模式」的經驗雛型上,更朝向鬆動性別建構的方向發展。在個人的生涯規 劃 方 面, 這 幾 位 受 訪 女 性 相 較 於 一 般 年 齡 相 當 的 台 灣 女 性 而 言, 最 大 的 差 異 即 是 她 們 並 未 遵 循 漢 人 父 權 文 化 所 範 定 的 「 男 大 當 婚,女 大 當 嫁 」 之 人 生 目 標,而 是 保 持 長 期 的 職 場 就 業 生 活, 甚 至 發 展 個 人 的 事 業 成 就, 並 在 此 後 的 階 段 選 擇 單 身 未婚之生活型態,這無疑是對既有父權文化脈絡的一種挑戰。下文將深入說明究 竟 在 受 訪 女 性 的 學 校 教 育 與 職 場 就 業 階 段 當 中, 她 們 如 何 在 社 會 資 源 與 社 會 空 間 兩 個 性 別 權 力 配 置 機 制 面 向 經 由 與 重 要 他 人 的 社 會 互 動 過 程, 形 構 相 對 低 度 的性別經驗發展 。

( 一) 、 社 會 資 源 方 面 :

11 位受訪女性在原生家庭成 長 階 段,由 於 其 父 母 積 極 跳 脫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及 其 代 理 人 對 於 性 別 建 構 原 則 的 遵 循, 盡 力 保 障 她 們 對 各 項 社 會 資 源 形 式 的 獲 取 , 因此為她們奠定了相對低度性別化主體的經驗雛型。 其中最顯著且影響深遠的 資源賦予是父母堅持提供充足的經 濟 資 本 讓她們接受良好的學校教育。她們當 中 除 了 兩 位 是 高 中( 職 )學 歷 外, 其 餘 皆 是 大 專 以 上 的 教 育 程 度, 充 裕 的 教 育 程 度 有 助 於 她 們 進 一 步 增 進 對 各 項 社 會 資 源 形 式 的 獲 取 與 積 累 能 力, 並 促 進 她 們 在 心 智 認 知 與 行 動 實 踐 二 方 面 皆 發 展 對 父 權 文 化 及 其 性 別 規 範 的 挑 戰 與 抗 拒 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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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首 先, 接受學校教育有助於個人獲致理解官方語文所需要的 基 本 聽 說 讀 寫 能力, 發 揮 其 潛 在 的 才 智 、 技 能 、 性 向 與 興 趣,並 且 培 養 其 獨 立 思 考 的 能 力 與 精 神,以 及 促 進 其 自 主 自 尊 的 認 知 發 展 與 自 信 自 立 的 人 格 養 成 , 這 些 要 素 都 使 得 知 識 女 性 較 一 般 女 性 具 有 更 多 的 機 會 、 管 道 與 能 力 接 受 新 興 的 觀 念 與 訊 息, 例如, 有利於她們對個人主義與女性主義等新興論述的接觸與認同。換言之,她 們 從 學 校 教 育 所 得 到 的 基 礎 文 化 資 本 促 使 她 們 有 效 地 進 一 步 掌 握 新 興 論 述, 並 從 中 獲 取更多的文 化 資 本。無論對個人主義或女性主義的思想與態度之養成,都 有 助 於 挑 戰 父 系/ 父 權 家 族 主 義 的 尊 卑 階 層 分 明 之 人 倫 分 際 與 不 對 稱 之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 改 以 強 調 個 體 之 自 我 尊 嚴 與 存 在 價 值, 以 及 家 族 內 成 員 之 間 對 等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關係,因此,以往由家族組織與父權家族中心主義所肯定與強化的「男尊女卑」、

「夫主婦從」性別階層秩序與價值體系受到質疑與挑戰。

「 我 有 聽 過 女 性 主 義, 講 的 內 容 大 概 是 要 和 男 性 爭 平 等 權 吧!就 是 要 讓 女 性 抬頭,然後也鼓勵女性要更有獨立性, 不要老是以為自己一定要依偎在男性 的身旁才能夠去做其他事情。其實我自己原來的觀念也是這樣的, 好像是從 我大學三、。四年級的時候就開始有自我獨立的想法,我那時候就開始認為 女生應該要獨立,一方面是個人本身就是獨立的個體,另一方面是女生 應該 多方面去充實自己的生活,妳不要去看人家的臉色生活, 也不需要受人家的 擺佈才有辦法生存。」(b23)。

「 … … 我 都 可 以 依 自 己 的 想 法 去 走 。 … … 我 這 個 人 是 很 理 置 的 , 如果過另外 一種生活能夠讓妳更好的話,妳 就 可 以 去 做,所謂『更好』的意義 … … 是 一 種 令人很清淨的生活,不會讓妳感到很心煩的事情。 … … 至 於 婚 姻,也只是人生 的一個選擇而已, 婚姻不是人唯一要走的一條路。」(a25)。

其 次,經 濟 工 業 化 發 展 促 使 個 體 取 代 家 庭 成 為 基 本 的 生 產 單 位,因 此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源 素 質 是 其 是 否 能 獲 取 高 職 等 高 聲 望 的 就 業 機 會 之 重 要 憑 藉, 而 受 訪 女 性 的 良 好教 育 正 可 增 進 其 知 識 與 技 藝, 使 其 獲 取 日 後 成 年 階 段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所 需要的習性、態度、知識、技能與生產力等謀生要素,從而增進她們獲取高職等 高 聲 望 的 就 業 機 會 之 可 能 性, 同 時 也 促 使 她 們 培 養 足 夠 的 能 力 與 強 烈 的 意 願 以 參 與 職 業 市 場 。 對 一 些 受 訪 女 性 而 言,參 與 經 濟 生 產 並 非 只 是 為 了 糊 口 謀 生,良 好 的 學 校 教 育 根 基 所 發 展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使 她 們 形 成 強 烈 的 成 就 動 機,強 調 藉 由 充 分 發 揮 所 學 以 發 展 長 期 的 事 業 生 涯 , 進 而 從 中 完 成 自 我 成 長 與 實 現,並 獲 取較佳的社會地位與經濟地位,達成個人的向上社會流動。因此在她們長期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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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就 業 過 程 或 事 業 生 涯 發 展 中,不僅積聚 充 裕 的 經 濟 資 本,更 因 享 有 相 當 水 平 的 社會經濟地位, 使 她 們 形 成 對 自 我 的 肯 定 與 信 心,而 工 作 上 不 斷 的 歷 練 與 成 就 亦 一 再 強 化 她 們 獨 立 自 主 與 自 尊 自 重 的 自 我 意 識, 因 此 有 效 提 昇 她 們 的 文 化 資 本 與 象 徵 資 本 。

「我做過幾種工作,每種工作都是從零開始然後做到非常專業。第一項工是 公司剛在應用王安電腦系統,一切都在摸索中, 所以我的工作也是從摸索中 開始,那 時 公 司 員 工 有 100 多位男生, 只有 4 位女生,我 學 的 是 資 訊,所以我 也把我的所學教給他們,我告訴公司其實電腦本身要當成一種管理工具,工 作兩年後我就寫了一本電腦的操作手冊給他們。後來換工作決定朝向自己 的興趣發展,我從小就對藝術很有興趣,常代表學校參賽也都有得獎。所以 我開始密集地學插花,然後在很短的時間拿到插花老師的執照,所以開始教 插花,然後幫人家佈置會場,之後和人合夥設計人造花, 慢慢打開市場。我很 清 楚 自 己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哪 裡, 所 以 我 的 工 作 一 直 朝 向 自 己 所 想 要 的 方 向 去發展, 也 和 客 戶 發 展 出 長 期 的 合 作 關 係, 這 一 切 都 從 零 開 始 , 但那時真的 樂在其中。其實一個人的潛能、創造力和爆發力是可以被激發出來的。工 作上的歷練不斷 push 我前進, 我在花藝設計這個行業算是被模仿的對象, 那我雖然是女孩子,他們也不會說因為我的性別就 不來跟我訂貨。」(b21)。

除了經濟、文化與象徵資本外,學校生活的同學關係與就業生涯的同事等人 際 網 絡 都 是 受 訪 者 在 本 階 段 建 立 其 主 要 社 會 網 絡 的 基 礎, 這 些 社 會 網 絡 時 常 提 供 她 們 多 元 與 嶄 新 的 訊 息 與 建 議 , 對 她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發 揮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 其 中 , 女性同儕間基於性別經驗的同質基礎而時常進行關於女性生活經驗的交流與溝 通,而 事 業 成 就 高 的 女 性 友 人 更 是 扮 演 跳 脫 父 權 文 化 的 典 範 , 她 們 不 同 於 傳 統 女 性的自我貶抑、自我設限而將就業只視為婚前的短暫生活安排或婚後對丈夫經 濟的輔助來源。相對地, 她 們 不 斷 追 求 自 我 突 破 與 成 長,積 極 發 展 個 人 潛 能 盡 力 投 入 社 會 生 活 與 經 濟 生 產, 故 而 激 勵 受 訪 者 在 職 業 生 涯 與 其 他 社 會 生 活 層 面 努 力達成自我的成長與開發。

「 我 們 這 種 年 齡 的 女 性 凡 是 沒 有 結 婚 的 , 都 已 經 當 上 了 主 管,我 自 己 本 身 也 是主管, 那 像 我 一 個 同 學 在 主 計 處 就 升 到 了 很 高 的 職 位, 因 為 她 沒 有 家 庭, 所 以 要 去 高 考 就 去, 要 回 去 補 修 學 分 就 回 去, 對不對, 然 後 自 己 想 做 什 麼 就 去 做,我 另 一 個 同 學, 她 現 在 在 郵 局 當 主 管, 她 們 那 邊 除 了 她 之 外 都 沒 有 女 性 主 管 喔, 因 為 郵 局 裏 面 有 很 多 男 性 員 工, 那 人 家 要 出 國 開 國 際 會 議, 工作 上要出國一星期也沒有人會限制她,所以公司要派人出國時, 第一個就想到 她, 因 為 她 沒 有 家 累 , 人 家 總 不 會 去 考 慮 一 個 凡 事 都 要 問 過 先 生 和 孩 子 的 人。 … … 我 自 己 一 直 以 來 的 生 活 態 度 是,我 不 要 浪 費 一 分 一 秒,我一定要訓 練 自 己 的 各 種 能 力, 那 看 到 同 學 的 表 現 , 我 也 要 求 自 己 繼 續 發 揮, 我從以前 就一直是重視自己能力的開發和提昇」(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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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於 原 生 家 庭 的 親 屬 網 絡 雖 非 受 訪 者 本 階 段 的 核 心 網 絡, 而 年 老 長 輩 又 始 終 視 她 們 僅 為 本 姓 家 族 的 短 暫 過 客, 因 此 她 們 與 親 屬 網 絡 之 間 的 連 結 較 早 年 更 趨淡化。儘管其父母親較祖父母更能跳脫父系家族血脈傳承所形構的重男輕女 之性別價值體系, 傾向維繫與受訪女性的親情連結, 但整體而言,受 訪 女 性 此 時 期 相對其兄弟 —父系家族的繼承者與原生家族間的連結更顯弱化許多。然而,弔 詭 的 是, 受 訪 女 性 與 原 生 家 族 的 弱 化 連 結 對 她 們 的 性 別 經 驗 未 必 是 強 化 父 權 文 化 之 性 別 規 範 的 建 構,經 驗 資 料 顯 示, 其 中 反 而 蘊 含 著 鬆 動 父 權 文 化 規 範 對 受 訪 女 性性別經驗的建構作用之潛能。由於父權文化之性別規範與價值體系主要是由 原 生 家 庭 所 傳 遞 與 再 製, 尤 其 是 祖 父 母 等 年 老 長 輩 往 往 是 因 循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的 主要保守勢力。當他們強調與男性子孫的血緣關係、情感連結與相互的權利義 務 關 聯 時,亦 同 時 在 彼 此 的 互 依 互 賴 關 係 中 將 父 系 家 族 的 利 益 與 目 標 寄 託 於 男 性 子 孫, 因 此 強 化 對 他 們 的 性 別 建 構 。 相 對 地,女 性 晚 輩 始 終 被 視 為 是 外 姓 家 族 的 未 來 成 員,因 此 缺 少 來 自 原 生 家 族 年 老 長 輩 的 關 注 與 教 化 , 反 而 適 度 減 輕 了 年 長 者 對 她 們 所 施 加 的 父 權 文 化 之 性 別 規 範 與 價 值 體 系 之 建 構 作 用, 給 予 她 們 較 兄弟更多的獨立自主之發展機會。

「 以 前 我 祖 父 母 很 重 男 輕 女 耶, 因 為 我 哥 哥 是 獨 生 子 啊, 我 跟 我 哥 哥 只 差 一 歲, 以 前 我 心 裏 很 不 平 衡, 覺 得 長 輩 偏 心,自 己 都 沒 有 人 疼, 他們是把所有重 心 都 放 在 哥 哥 身 上,慢 慢 地,就 養 成 我 比 較 獨 立 的 個 性 … … 換 個 角 色 想, 我不 被疼愛反而是擁有比較多的自由空間。 … … 而且現在我跟人家相處也不認為 說他是男眾, 我就要比較特別尊重他。」(a24)。

「 那 我 祖 父 真 的 重 男 輕 女 , 我 媽 媽 連 續 生 了 三 個 女 孩 , 到 第 四 個 才 生 男 孩, … … 因 為 我 家 只 有 這 一 個 哥 哥, 可 是 他 身 體 很 不 好, 從 小 他 就 常 生 病, 常請假, 所以長輩花在他身上的時間也比較多。 … … 其 實 我 是 家 裏 排 行 老 么, 照理說我應該是陪在媽媽身邊無憂無慮撒嬌的一個女孩子,但是我們家對我 的 教 育 方 式 並 不 是 這 樣 子, 我 媽 媽 在 婆 家 的 生 活 實 真 的 很 苦, 後來我一直告 訴自己要趕快把翅膀長硬, 要去擔當她的責任」(b21)。

此外,無論受訪者面對的社會網絡是同儕關係或親屬關係,她們經常耳聞與目 賭女性友人與親屬的性別經驗。女性親友在父權 家族與從夫居制的嫁娶婚中所遭 受的性別差異化與階層化對待, 或者在職業生涯與家庭婚姻生活之間面臨的衝突 與 兩 難,都提供她們省思父權文化的具體事例,並作為她們進行自身生涯規劃時的 參考訊息。而她們從學校教育與職場就業的長期經歷所培養的清晰思考能力與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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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自 信 的 自 我 意 識,都 相 當 程 度 地 促 使 她 們 對 周 遭 性 別 不 公 的 實 際 情 況 加 以 覺 察 與批判。

「 我 祖 父 真 的 很 重 男 輕 女, 我 媽 媽 連 續 生 了 三 個 女 孩 , 到 第 四 個 才 生 男 孩,所 以她在夫家的地位就很不好,我 祖 父 對 她 常 有 怨 言 … … 我 真 正 會 去 回 想 去 體 會媽媽當年的處境是等我出了社會才會去體會。 … … 但 因 為 祖父這樣的觀念, 所以讓我們姊妹變得很上進 … … 她 在 婆 家 就 是 要 照 顧 公 婆,那時候小叔還在 唸 初 中,那時她很苦,早 上 四 點 就 要 起 床,燒煤球,怕 沒 燒 好 帶 便 當 會 來 不 及, 我 祖 父 是 個 高 標 準 的 人, 所 以 我 媽 媽 做 不 好 會 被 他 罵 , 她 當 媳 婦 的 地 位 真 的 很 卑 微 … … 事 後 我 回 想 起 來 , 我 會 覺 得 我 媽 媽 的 一 生 過 得 很 不 快 樂, 蠻 苦 的。」(b21)。

「 因 為 我 們 都 有 女 性 的 朋 友 啊 ! 親 戚 和 左 右 鄰 居 啦 ! 從 她 們 身 上 的 處 境 就 會看到社會中有男女不平等的情況。還有妳在電視上也會常看到悲情的婦女, 那妳會發現現代的人為什麼跟以前的人不太一樣,她為什麼在選擇上不再做 悲 情 的媳 婦,因為她知道如果沒有自主權,她們就什麼都沒有了,她們如果沒 有發言的權利,她們就是小可憐,小 媳 婦 。 」(a22)。

綜上所述,社會資源的配置既是父權優勢論述實踐的核心場域, 同時也是邊緣 論述據以挑戰父權文化的基地。父權論述實踐係由其文化代理人遵循性別區隔化 與階層化原則,對個體施予不均的資源配置而達成性別化之建構。然而,來自邊緣 論述與其實踐者的抗拒勢力亦始終試圖鬆動性別差異化與階層化原則,對個體賦 予各項社會資源,從而產生鬆動父權之性別建構的作用。在本研究中,受訪女性在 本階段由於父母親適度跳脫父權優勢論述的框架,對她們有效發揮賦權作用,因此 她們較一般女性有更多機會接受良好的學校教育,並且培養自身優勢的人力資源, 適時在工業化初期就業機會擴增之際進入職場,發展持續穩定的職業生涯,從而增 長自身對各項社會資源形式的掌握與積聚能力。同時也對於父權文化規範產生相 當的批判能力,因此有助於她們在原生家庭時期的性別經驗雛型根基上,繼續朝向 開放的性別化主體模式發展。

( 二) 、 社 會 空 間 方 面 :

無論就個體的性別經驗之建構或鬆動而言,社會資源與社會空間二個權力配 置機制都是相互支撐而運作的。關於受訪的單身女性本階段在社會空間方面所經 歷 的 性 別 建 構 情 形,可 以 從 她 們 的 身 體 空 間 與 身 體 所 處 的 物 理 空 間 二 方 面 來 說明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對 其 施 展 的 性 別 建 構,以及邊緣勢力對於父權論述之性別建構的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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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與鬆動。

首先,就 身 體 空 間 而 言,漢人父系家族血脈延續的神聖使命在儒家「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的 孝道思想與民間祖先崇拜信仰「 沒 生 就 沒 人 拜 」的觀念共同強化下, 成為個體形塑其自我認同與生命意義的文化根源 。 此 外 在 法 律 層 面,攸關民眾婚 姻生活的〈民法親屬編〉更是以法條明文規範了夫妻尊卑分明與主從有序的婚姻 關係,包含從夫居、冠夫姓與子女從父姓等,無一不是將女性的身體與其行動與遷 移 的 自由自主權力予以剝奪,並將之交給夫家掌握,以鞏固夫家的家族利益。在原 生家族中, 男 性 成 員 因 其 性 別 符 合 父 系 單 系 繼 嗣 原 則 而 受 到 重 視 與 關 注, 相對地, 女 性 的 出 生 無 助 於 原 生 家 庭 的 香 火 傳 遞, 故 不 受 到 長 輩 的 期 待 , 她 們 在 父 系 社 會 的 正 式 身 份 與 地 位 是 經 由 嫁 娶 婚 覓 得 夫 家 並 為 其 生 育 男 孩,確實執行父權文化所 定 義 的 「 女 性 化 」 身 體 職 能後 才 能 獲 得 。 因 此,父權文化對於女性身體的定義在 於 為 夫 家 家 族 的 利 益 與 需 求 而 服 務,由此所形成的生男文化及其導致的重男輕女 之 性 別 價 值 體 系, 不 僅 使 得 女 孩 的 出 生 受 到 原 生 家 族 的 輕 視 , 同 時 也 形 成 對 已 婚 女 性 在 生 育 方 面 的 身 心 沉 重負 荷,她們於婚姻中無法保有對自己身體完全的掌握 權。 本研究的受訪女性本身雖未遭受父母對女身的貶抑, 然而其家族中仍有保守 勢力強調父系繼嗣目標與生男文化, 因此她們於自身成長經歷中仍可隱約感受到 原 生 家 族 對 女 兒 身 的 輕 視,同時也間接從其母親所承受的生男壓力與挫折而覺察 到父系 /父權家族對女性身體的束縛與控制。即使如此,受訪者於成長期間對前述 性 別 化 身 體 之 社 會 意 義 的 經 驗 與 記 憶 並 未 形 成 她 們 往 後 對 自 己 的 抑 制 與 設 限,相 對 地, 在 她 們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與 發 展 職 業 生 涯 後 , 逐 漸 透 過 獨 立 自 主 的 思 考 與 自 尊 自 重 的 自 我 意 識 而 能 認 同 女 性 主 義 與 個 人 主 義 等 新 興的論述與思想, 並逐漸積聚 成日後對父權文化性別規範的省思與批判。

「 我 祖 父 真 的 很 重 男 輕 女,我 媽 媽 連 續 生 了 三 個 女 孩, 到 第 四 個 才 生 男 孩 ,所 以 她 在 夫 家 的 地 位 就 很 不 好, 我 祖 父 對 她 常 有 怨 言 … … 我 真 正 會 去 回 想 去 體 會媽媽當年的處境是等我出了社會才會去體會。 … … 但 因 為 祖 父 這 樣 的 觀 念 , 所以讓我們姊妹變得很上進 … … , 我 祖 父 是 個 高 標 準 的 人,所以我媽媽做不好 會被他罵,她當媳婦的地位真的很卑微,然後有一段時間我爸爸很喜歡打麻將, 薪 水 都 沒 有 拿 回 家, 我 媽 就 這 樣 一 個 人 忍 , 然 後 她 坐 月 子 因 為 沒 有 錢, 所以只 吃麵線, 其 實 那 時 候 她 的 娘 家 物 資 條 件 上 可 以 補 給 她 的, 可 是 都 沒 有, 因為我 外祖父會有一個觀念:『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潑出去的水。』,所以我媽媽常會 講一句話: 『女孩子就是油麻菜籽。』 … … 事 後 我 回 想 起 來 , 我會覺得我媽媽 的一生過得很不快樂,蠻苦的。 … … 就 我 身 旁 親 友 的 遭 遇 來 看,老人家們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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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女的觀念相當強烈,長輩們這種觀念是受那個時代外在環境的影響,沒有學 佛以前, 我 對 長 輩 這 種 重 男 輕 女 觀 念 和 做 法 覺 得 很 不 公 平, 不 合 理, 我心中會 有埋怨, 但我還是承受下來了。」(b21)。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性 別 化 建 構 不 僅 經 由 家 族 而 實 踐,亦透過經濟體 系而運作 。本時期台灣的工業資本主 義 體 制 逐 漸 發 展,在經濟結構變遷的影響下, 一 方 面 以 家 庭 為 單 位 所 從 事 的 經 濟 生 產 與 消 費 行 為 逐 漸 被 基 於 個 人 為 單 位 的 生 產 與 消 費 模 式 所 取 代 ; 另 方 面, 經 濟 生 產 活 動 朝 向 分 殊 化 與 專 業 化 發 展 而 促 使 多 元的就業機會與型態,因此,女性被允許與鼓勵進入原本歸屬於男性的社會經濟生 產 活 動 。 然 而,資 本 主 義 經 濟 體 制 日 漸 與 台 灣 既 有 的 父 權 文 化 產 生 相 互 的 調 適 與 支撐, 因此父權論述之「男女有別」與「男尊女卑」的性別差異化與階層化原則 已滲入經濟體系,並得到強化。父權論述對於個體之性別化符碼編派的表意實踐, 包 含 個 體 之 「 性 別 化 」 身 體 姿 態 、 行 為 舉 止 與 動 作,以 及身體表層的「性別化」

衣著裝扮等,皆由為數眾多的兩性勞動者脫離家庭步入公共生產領域,而每日不斷 地在職場中再現與強化。其中,對於女性勞動者在職場中的衣著裝扮之規範,既要 能充分展現她的工作能力與專業特質,又要能保有她身為女性的陰柔氣質,因而各 種流行雜誌與傳媒中的廣告即不厭其煩地將女體拆解為髮型、臉部化妝、肌膚保 養、衣著服飾到姿態舉止等各個局部,並提供相關的參考意見與專家指南,詳細導 引女性如何恰如其分地扮演出「『 女 性 』『 勞 動 者 』」的身份。這種針對女性身體 的細微規訓時常經由大眾傳媒與周遭人士,尤其是雇主與同事等,共 同形構的社會 獎懲壓力而傳遞予女性。這些性別化的身體規訓實踐一方面做為建構女性自我身 份 認 同 的 要 素, 提 供 她 們 在 社 會 經 濟 生 活 中 展 演 自 己 時 的 準 則 依 據; 但 另 方 面,則 因 為 形 成 對 她 們 的 諸 多 限 制 與 束 縛,透過女性對自己與男性所受的差異待遇進行 對照與省思後,反而成為導致她們抗拒父權文化規範的根源。

「 我 們 的 社 會 要 求 女 孩 子 出 門 或 上 班 要 打 扮,要 化 妝, 還一定要穿群子, 說這是 一種禮貌,但這真的很麻煩。以前我在貿易公司上班,剛進公司時不清楚老闆對 女 職 員 的 穿 著 是 有 他 主 觀 看 法 的, 冬 天 比 較 冷,我 穿 長 褲 去 上 班, 結果同事很驚 訝,後來他們告訴我:『 老闆不喜歡女職員穿褲裝,女職員應該要穿群子,而且不 能穿長裙,女生的正式服裝是短裙,老闆也不喜歡 … … 不 喜 歡 … … 』, 反正老闆對 女職員的衣著很囉嗦, 可是男職員很方便,襯衫長褲一穿就能出門。」(a21)。

資 本 主 義 體 制 為 了 促 進 資 本 的 順 暢 流 通 以 維 繫 其 體 制 運 作, 不 斷 在 商 品 的 研 發 、 產 製 與 行 銷 方 面 推 陳 出 新,期能持續刺激消費以獲取利潤。而在職場中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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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就 業 乃 至 開 創 個 人 事 業 的 女 性 勞 動 者 以 其 潛 在 的 可 觀 消 費 能 力,成為資本家熱 切關注的對象。他們透過流行時尚的論述實踐持續生產與迅速更換關於女體美學 的專業定義與具體落實方針,督 促女性消費者努力不懈地追趕最新時尚資訊,並隨 之不停地汰換與更新自己的髮型、衣著、化妝品與保養品等。在此過程中, 資本 主義經濟體制達成其獲取利潤的目標, 而父權文化亦落實對女性性別化經驗的建 構; 但 是 其 間 同 時 也 蘊 含 對 父 權 文 化 的 質 疑 與 抗 拒 潛 能 : 在 流 行 時 尚 論 述 對 女 體 美 學 的 定 義 與 指 南 不 停 地 汰 舊 換 新 之 際, 正 也 為 社 會 個 體 清 楚 揭 示 了 男 性 化 / 女 性化、陽剛特性/陰柔氣質、美 /醜 與 新 潮/過時等對立概念並非具有真實穩固的本 質根基。相對地, 它們是由人為造作的符碼、符碼編派、意義生產與價值賦予等 一 連 串 的 表 意 實 踐 共 同 凝 聚 成 的 短 暫 效 應,其 彼 此 間的連結事實上是暫時、變動 不居、充滿多重可能性與隨時可被汰換與重組。因此削弱了社會個體對相關論述 實踐的遵奉程度,並間接破除既有之性別編碼與分界的「擬似真理」之暫時假相。

「 雖 然 說 我 是 女 孩 子, 可 是 對 於 打 扮 我 就 覺 得 好 麻 煩 喔, 那 男 生 他 要 出 門 很 方便,衣服穿一下就出去了。那我們女生還要東抹西抹,然後社會上,世間又 把 女 孩 子 要 打 扮 灌 輸 說 這 個 是 禮 貌, 變 成 說 有 時 候 我 們 不 喜 歡 做 的 事 情,但 妳又沒去做, 都會有社會加給我們的一些負面規定、一 些 壓 力,好像我們女生 出門一定要打扮得花枝招展,說這樣才好看,其實這個都是人灌輸下去的,不 是說很自然 的,這個女生打扮化妝的事都是社會加出來的模式,讓妳去走。結 果, 人 家 都 不 曉 得,以 前 這 個 是 正 確 的, 還 特 地 要 求 怎 樣 從 外 在 保 養, 其實我 們 只 要 吃 得 營 養,就 不 用 花 時 間 在 弄 那 些 外 在 的 裝 扮 , 那 是 世 俗 社 會 加 了 太 多觀念在人身上, 錯的都變成對的了。」(b24)。

因此, 性別化主體所賴以建構之處往往也是蘊含「去性別化」之解構潛能的 基 地 。 無 論 是 實 踐 性 別 化 主 體 的 建 構 或 者 發 揮 去 性 別 化 的 解 構 潛 能,社會個體皆 非 僅 只 是 被 動 地 接 受 模 塑 與 規 訓, 她 / 他 始 終 都 主 動 參 與 整 個 性 別 經 驗 的 發 展 過 程中。但是個體如何面對並運用潛藏於各種社會制度與其論述場域中的「去性別 化」之要素與勢力,則她/ 他自身所能掌握的各種社會資源具有重要的促成作用。

在本研究中,受訪者得自原生家庭父母的各種社會資源賦予,以及她們自學校教育 所 積 聚 的 文 化 資 本 與 象 徵 資 本 優 勢,都相當程度地促進她們質疑與挑戰父權論述 對其身體的「女性化」編碼與細微規訓。

其 次,就 物 理 空 間 而 言, 台 灣 社 會 文 化 於 本 時 期 仍 由 漢 人 文 化 大 小 傳 統 所 主 導,其 生 產 的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透 過 家 庭 組 織 、 經 濟 體 制 與 法 律 層 面,如 民 法 等 各 種 社會制度領域的實踐,而形成對社會個體性別化主體經驗的核心建構作用。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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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個 體 身 體 的 性 別 編 碼 與 銘 刻 外 , 父 權 論 述 更 進 而 形構 個 體 在 物 理 空 間 的 性 別 經驗,其 主 要 立 基 於 「 男 性:勞 動/女 性:生育」的性別角色職能、「 男 性:陽 剛 、 主 動進取/ 女性: 陰柔、被動退縮」的性別形象特質與「男性:優越、支配/女性: 低劣、

從屬」的性別階層秩序三個建構原則,生產出「男性:公 、 外/女 性:私、內」的性 別領域分界、「男性: 動 態 、 寬 廣/ 女性: 靜 態 、 狹 隘 」 的 空 間 使 用 模 式 以 及 「 男:

中心/ 女:邊緣」的空間經驗之價值分判, 從而落實性別之差異化、區隔化與階層 化的表意實踐。然而,這些性別化的空間經驗建構原則在現實生活中時常遭受鬆 動 與 踰 越, 以 本 研 究 的 受 訪 女 性 為 例,由 於 其 父 母 親 在 原 生 家 庭 所 施 行 的 教 化 具 體 跳 脫 父 權 文 化 的 性 別 分 界 原 則 , 實 際 對 受 訪 女 性 賦 予 各 種 資 源 形 式 , 從 而 能 夠 將 她 們 在 物 理 空 間 的 經 驗 形 構 導 向 模 糊 與 踰 越 既 定 之 性 別 分 界 而 發 展 。 因 此 , 受訪女性不僅於原生家庭的教化過程獲致相當寬廣的活動空間與移動自主程度, 大 幅 鬆 動 父 權 論 述 對 女 性 的 空 間 限 制 而 發 展 出 「 去 性 別 化 」 的 空 間 使 用 模 式 , 以及藉由突破僵化的兩性分工傳統而踰越「男性: 公 、 外/女 性: 私、內」的性別 領 域 分 界; 更 進 而 在 其 雙 親 充 份 的 資 源 供 應 下 享 有 同 於 家 中 男 孩 的 權 利 與 機 會 , 得以離開家門出外接受良好的學校教育,並有利於持續發展「去性別化」的空間 經驗。

歷時頗長的求學經驗與其後的職場就業經歷對受訪女性的空間經驗之形塑 而言, 皆 顯 著 逾 越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的 性 別 空 間 建 構 原 則, 相 當 程 度 地 削 弱 了 受 訪 者 自我身份認同的模塑與物理空間之性別化分界二者之間的連結。首先,學 校 與 職 場 長 久 以 來 一 直 是 歸 屬 於 男 性 群 體 的 空 間 領 域, 同 時 也 是 個 體 離 開 家 庭 私 領 域 出 外 參 與 社 會 公 共 生 活 的 核 心 領 域, 因 此 受 訪 女 性 外 出 求 學 與 就 業 即 意 謂 著 跨 越「男性:公 、 外/女性: 私、內」的性別領域分界,自家庭藩籬的禁錮鬆綁而進入 原 本 由 文 化 所 指 派 與 編 碼 予 男 性 群 體 的 空 間, 在 其 中, 受 訪 女 性 獲 得 大 多 數 早 期 女性所未曾發展的空間經驗。進駐這些原屬男性優勢群體專佔的領域有助於女 性 對 各 種 社 會 資 源 的 掌 握 與 積 聚 能 力, 同 時 也 增 進 她 們 的 生 涯 發 展 機 會 與 向 上 社 會 流 動 的 可 能 , 例 如 , 學 習 與 培 養 身 為 社 會 公 民 參 與 各 種 社 會 生 活 所 需 的 習 性、態度、知識、技藝與思考能力等,進而聚集挑戰「男:中 心/女: 邊緣」的性別 空間階層秩序之潛能。其次,受訪者基於求學與就業而在家庭與家外其他領域之 間 頻 繁 往 返 與 移 動,大 幅 提 昇 她 們 離 家 外 出 的 活 動 與 遷 移 程 度,以及行動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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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擴展她們所能利用與支配的空間範疇,因此突破了「男性:動態、寬廣/女 性:靜 態、狹隘」的空間使用模式。尤其當學校與職場遠離家庭所在地時,更使受訪者 有 機 會 離 開 原 生 家 庭 前 往 外 地 另 覓 住 所, 因 此 一 方 面 減 弱 了 由 原 生 家 庭 所 傳 遞 的 性 別 規 範 對 受 訪 者 的 建 構 作 用 ; 另 方 面,則 增 進 受 訪 者 從 家 外 的 其 他 空 間 領 域 認 識 與 獲 取 異 於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的 他 種 論 述 與 意 義 系 統 的 機 會, 從 而 有 發 展 去 性 別 化 的 主 體 模 式 與 自 我 認 同 之 可 能 性,例 如, 伴 隨 社 會 結 構 分 殊 化 而 興 起 的 個 人 主義強調個人的自我尊嚴、自主自決與存在價值更甚於家族整體利益與人際和 諧秩序。此外,由中產階級知識女性所倡導的兩性平權思想雖未普及地傳播至大 多 數 台 灣 民 眾 的 日 常 生 活, 但 已 將 觸 角 伸 入 擁 有 高 等 教 育 程 度 的 社 會 個 體 之 生 活中,有助於她/ 他們認同平等互惠的兩性權利義務關係, 並質疑父權傳統中尊卑 有序的性別不對稱關係。綜言之,受訪女性在本階段的空間經驗發展大幅地超脫 因 固 著 於 家 庭 狹 隘 空 間 而 導 致 的 自 我 貶 抑 劣 勢, 有 效 鬆 動 了 父 權 文 化 對 她 們 的 女性化主體經驗之模塑,促使她們發展獨立自信的自我意識。

「那我們家住東部,我是自己一個人來台北唸書,然 後 就 在 台 北 工 作,也買房 子自己住了下來 ,自 己 生 活,反 正 父 母 沒 有 在 我 身 邊 ,也 沒 辦 法 給 我 壓 力.但 是當初如果父母有在身邊給我壓力,我大概就沒辦法秉持那種婚姻要寧缺勿 濫的信念,如果當初我住在家裏, 有人給我很多 阻 礙 時,可能就會改變我當初 的因緣。所以,對 於 婚 姻,自己的想法當然是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我認為婚姻 不是必要的, 不好的婚姻我寧願不要。然後第二個促成我未婚的因素,就是我 沒 有 跟 父 母 住 在 一 起, 如 果 我 跟 父 母 住 在 一 起, 他 們 大 概 就 會 給 我 婚 姻 的 壓 力。」(a25)。

總的來說,受訪女性在學校教育與職場就業階段,一方面因為良好的教育程度 與 就 業 經 歷 而 得 以 掌 握 與 積 聚 各 種 社 會 資 源 形 式 。 另 一 方 面,則基於求學與就業 經 歷 而 跳 脫 父 權 文 化 對 社 會 空 間 的 性 別 分 界 。 再 者,受訪女性對於社會資源與社 會 空 間 的 掌 握 二 者 之 間 是 相 互 增 強 的 關 係: 充 足 的 社 會 資 源, 包 含 經 濟 能 力 自 立 、 家 外 社 會 網 絡 的 建 立 、 對 性 別 平 權 思 想 的 認 同 與 獨 立 自 信 的 自 我 認 知 等,都 有助於她們踰越父權優勢論述的社會空間之性別分界。相對地, 受訪女性超脫父 權文化及其優勢論述對社會空間之性別分界,所發展的空間經驗相當程度地削弱 社 會 文 化 施 加 於 個 體 的 性 別 差 異 化 、 區 隔 化 與 階 層 化 實 踐,進而增進她們獲致、

掌 握 與 積 聚 各 種 社 會 資 源 的 機 會 與 能 力 。 因 此,她們在本階段的性別經驗大致是 立基於前期的性別經驗雛型而順勢朝向「開放的性別化主體模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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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單 身 未 婚 階 段 的 性 別 經 驗 : 持 續 發 展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台 灣 漢 人 社 會 中 父 系 家 族 血 脈 延 續 與 家 族 茁 壯 興 盛 的 神 聖 使 命 寄 託 於 兩 性 的婚姻結合,婚姻之於社會、家族與個體皆是慎重的大事,既是社會文化視為個人 一 生 理 所 當 然 的 必 經 過 程,亦 是 個 人 據 以 獲 致 社 會 身 份 與 性 別 角 色 的 文 化 途 徑 。 然而本研究有 11 位受訪者在其生涯發展過程中並未遵循父權文化規範進入婚姻 生活。當一般與她們年齡相當的女性正在為養兒育女、侍奉公婆與料理家事等家 庭職責忙碌之際,她們或許正在思考如何擴展自營事業,或者正在適應主管的身份 角色, 或者是決定深入社會公益領域中。無論她們面對婚姻的態度是決定不婚或 是尚未能覓得適當的婚配對象, 長期的單身生涯 以及職場經歷都使她們在性別經 驗的建構過程中具有相當不同於已婚女性的發展經驗。以下將分別說明這群受訪 女性抉擇單身未婚生涯的原因,以及單身生涯實貌與其性別經驗之間的關係。

( 一) 、 抉 擇 單 身 未 婚 生 涯 的 原 因 :

檢 視 訪 談 資 料,發 現 受 訪 女 性 長 期 保 持 單 身 未 婚 生 活 型 態 乃 是 基 於 「 個 人 選 擇」的近因與「社會文化」的遠因兩方面的要素。就個人選擇的近因而言, 她們 對於婚姻的態度立場導致了她們長期處於單身未婚狀態。歸納 11 位受訪者對婚 姻的態度,可 區 分 成 二 種:一.有 5 位受訪者表示她們明白自己並不適合婚姻生活, 因此在年輕時即下定決心終身不婚 。二.另 6 位則表示自己並不排斥婚姻,但抱持 著 寧 缺 勿 濫 的 態 度, 絕 不 會 為 了 結 婚 而 結 婚,因 此 在 尚 未 覓 得 適 合 的 婚 配 對 象 時, 傾 向 保 持 單 身 生 活 。 進 一 步 分 析 這 兩 種 對 婚 姻 的 態 度 立 場,顯示無論她們自陳是 與既有婚姻形態不適合,或是尚未覓得適合的對象,所謂「適合與否」的定義實則 與 「 鉅 視 社 會 文 化 」 的 遠 因 密 切 相 關 。 簡 言 之,這群受訪女性基於其生命史前二 個 階 段 的 「 開 放 的 性 別 化 主 體 模 式 」 之 性 別 經 驗 發 展,使她們傾向於一種「個人 主義」的思考模式與生活態度, 強調個人自我尊嚴與存在價值更甚於家庭利益與 人際和諧的維護, 因 此 她 們 對 於 立 基 於 父 系 家 族 利 益所形成的父權文化理想、家 族主義精神及其優勢論述實踐, 包含嫁娶婚制與各種性別角色規範都產生相當程 度的質疑與挑戰, 故而對於傳遞與實踐性別刻板特質、性別階層秩序與性別職責 區 分 的 嫁 娶 婚 與 父 系 / 父 權 家 庭 生 活 產 生 抗 拒, 並 且 定 義 該 種 生 活 型 態 和 遵 循 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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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態的男性對自己而言是「不適合的」,間接促成她們長期處於單身生涯。

a23 自述其抉擇終身不婚的原因如下:

「很早以前我就看出自己不願意去負擔這樣一個家, 不願意去處理教養子女 的問題, 對 於 傳 統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分 工 模 式 也 有 一 些 感 想, 我不贊同台灣人 不讓男孩子進廚房,我 覺 得 那 些 都 會很困擾我。尤其是結了婚妳就必須一下 子進入一個陌生的家庭,婆媳之間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因為女性結婚後必 須住進夫家,所以這種傳統文化硬要將兩個本來沒有關係的人湊在一起。另 外,以我的個性來講,我受到比較不公平的對待時,我一定會講,所 以,我在想 說 以 我 這 樣 的 個 性 真 的 要 結 婚 的 話, 要 是 不 幸 碰 到 不 平 等 的 對 待 時, 我一定 會 講,那 一 定 會 搞 得 雙 方 關 係 很 不 好, 所 以 算 了, 我就不願意結婚, 選擇讓自 己變成獨身。」(a23)。

a22 對於不適合的婚配對象所下的定義,顯然與父權文化有所關聯:

「婚姻啊!我 一 向 是 這 樣 子 啦!我從年輕到現在 都一直講一句話,婚姻是寧缺 勿濫,我從很年輕的時候就一直稟持這種態度,對於『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的 觀 念 我 是 不 贊 成 的, … … 我 還 沒 找 到 一 個 真 正 可 以 讓 自 己 幸 福 的 人, 當沒 有 適 當 的 人 選 時, 不 必 要 去 煩 惱, … … 其 實 追 求 我 的 人 很 多, 不 是 沒 有, 完全 就 取 決 於 我 自 己 要 或 不 樣, 那 我 的 選 擇 是 女 人 必 須 要 受 到 尊 重,如果我沒辦 法受到對方的尊重,那我為什麼要嫁給他?像我們中國人有一個很不好的觀 念,就是一定要傳承,那如果妳嫁給了一個必須要傳承的男孩子,那偏偏妳們 又都沒辦法生育,那怎麼辦, 在台灣的社會中,這時候當太太的就不會被尊重 了。有 的 家 庭 主 婦在抱怨, 他先生說他是一家之主,他在供她吃, 供 她 住,供她 用,他先生用這樣的口氣,讓她覺得說難道她對這個家就沒有貢獻了嗎? 其實 這種先生的想法好像是停留在從前那種奴隸制度的想法, 太太嫁給他好像是 他 的 奴 隸 一 樣 , 那 這 叫 做 什 麼 夫 妻 ? 不 是 夫 妻 耶? 這 樣 的 太 太 是 得 不 到 尊 重 的。」(a22)。

( 二) 、 單 身 未 婚 生 涯 的 性 別 經 驗 :

如前述所示, 受 訪 女 性 保 持 單 身 生 涯 的 原 因 與 她 們 在 父 權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中 的 性別經驗密切相關。因此,下文將從社會資源與社會空間兩個性別權力配置機制, 詳細說明父權文化的性別規範與受訪女性長期保持單身生涯二者之間的關聯 。

1 . 社 會 資 源 方 面 :

一 方 面,受訪女性基於前二個生命史階段的相對低度性別化主體之性別經驗, 使 她 們 對 於 各 種 社 會 資 源 發 展 有 利 的 掌 握 與 積 聚 能 力,間接促成她們對單身生涯 的抉擇。另方面, 持續保持單身未婚生涯對於她們在社會資源的掌握與積聚上亦 具有顯著的增強作用,有益於她們持續發展相對低度的性別化主體模式。

首 先 , 就 受 訪 者 所 掌 握 的 既 有 社 會 資 源 對 她 們 維 持 單 身 生 涯 的 促 成 作 用 而 言 。 在 社 會 資 本 方 面,這群受訪者較一般女性接受更為長久的學校教育,同時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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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 亦 有 更 持 久 而 深 入 的 投 注,因此她們經由學校生活與職業生涯的經歷而能對社 會 生 活有較為廣泛的接觸與參與,從而所建立的社會網絡相當多樣化,包含同學、

同事、住家鄰居與休閒生活或各式社團社交過程建立的朋友關係。原生家族的親 屬 關 係 不 再 是 形 構 其 個 人 身 份 認 同 的 唯 一 網 絡,因此經由家族人際網絡所施加於 受訪者的性別主體之建構力量被削弱。當家中父母或其他長輩傳遞予她們「男大 當婚,女大當嫁」的文化期待時,朋友同儕之間的互動往來則相對地示範與鼓勵一 種「個人主義」式的思想與生活態度,其明顯與父系家族主義的嫁娶婚制,以及相 關的文化期待與性別規範相互衝突,因此使她們傾向維持單身狀態。

「對於婚姻,我認為不必堅持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傳統觀念, 個人應該隨著 因 緣 狀 況 去 做 抉 擇,不一定每個人都非結婚不可 … … 很 早 以 前 我 就 看 出 自 己 不願意去負擔這樣一個家 … … 。尤其是結了婚妳就必須一下子進入一個陌生 的家庭, 婆 媳 之 間 的 一 個 很 大 的 問 題 就 是 因 為 女 性 結 婚 後 必 須 住 進 夫 家,所 以 這 種 傳 統 文 化 硬 要 將 兩 個 本 來 沒 有 關 係 的 人 湊 在 一 起 … … 我 就 不 願 意 結 婚,選擇讓自己變成獨身。但是這種獨身的狀態,以我的年齡在我們那個年代 來 講 是 會 引 起 側 目 的, 所 以 人 家 還 是 會 在 背 後 有 些 批 評 的 話, 在親戚裏頭開 始 有 些 比 較 會 講 人 家 閒 話 的 人, 但 是 這 些 傷 害 不 了 我 , 因 為 其 實 那 時 候 在 我 的 同 學 和 同 事 裏頭, 已 經 開 始 有 好 多 人 都 是 未 婚 的,所 以 在 未 婚 的 路 上 是 有 伴的, 那本來母親也會擔心我這個女兒沒結婚, 但她愈到晚年也愈來愈不去 為這件事情煩惱。」(a23)。

事 實 上,充 足 而 多 樣 化 的 社 會 網 絡 不 僅 有 助 於 傳 遞 個 人 主 義 之 價 值 體 系 與 生 活型態給受訪者,增進她們對單身生涯的優點產生認同,同時亦相對促成有關父權 文 化 脈 絡 下 婚 姻 型 態 實 際 情 況 之 資 訊 流 通,揭露夫妻在婚姻中居處性別關係不對 等的實貌。在受訪者經常從周遭網絡中目睹與耳聞已婚女性的劣勢地位與處境後, 強 化 她 們 對 父 權 家 族 主 義 與 其 婚 姻 型 態 之 性 別 權 力 不 均 等 現 象 的 批 判 與 拒 斥,因 此 她 們 當 中 有 些 人 堅 守 終 身 不 婚 的 理 念;而有些人即使始終不排除將來有結婚的 可能, 但卻時常礙於既有之父權文化規範與性別階層結構而難以覓得符合自己理 想的婚配對象,歸納她們對所謂「理想的」與「合適的」對象之定義,大致是: 願意 發展「平等互惠」的夫妻權力關係者, 既能在家庭經濟生產、家務分工模式與家 庭 決 策 過 程 採 取 平 等 互 惠 的 關 係,並能尊重彼此各自所需的自主性與獨立時間與 空 間 。 由 於 在 父 權 社 會 脈 絡 中 不 易 覓 得 符 合 此 種 理 想 的 婚 配 對 象,再加上她們對 婚姻都報持「寧缺勿濫」的立場,於是長期維持著單身未婚生涯。

「我有很多同學還是單身,但她 們 會 善 加 利 用 時 間,好好安排生活, 她們都是 把工作時間都規劃地很好, 然後每半年就相邀出國。我這些同學都蠻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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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工 作 崗 位 上 都 是 很 認 真 的 人, 大 家 都 很 積 極 過 著 自 己 想 要 的 生 活 模 式,其 實 我 和 她 們 都 對 婚 姻 抱 著 隨 緣 不 勉 強 的 態 度 … … 結 婚 對 我 而 言 是 找 一 個 志 同道合的對象,不 是 為 了 結 婚 而 結 婚,重要的是雙方必須事先達成共識, 用平 等 互 敬 的 態 度 去 相 處, 必 須 彼 此 都 尊 重 對 方 的 自 主 性 , 各 人 也 各 人 的 獨 立 空 間, 我 不 是 他 的 附 屬 品, 他 要 能 夠 信 任 我,讓 我 有 自 我 成 長 的 空 間 , 他能夠尊 重我,讓我有出去發展興趣,追求自我成長的機會。當然我們也都看到周遭親 友的 婚 姻 狀 況 不 佳, … … 我真正會去回想去體會媽媽當年的處境是等我出了 社會才會去體會。 … … 我 祖 父 是 個 高 標 準 的 人,所以我媽媽做不好會被他罵, 她當媳婦的地位真的很卑微, … … 其 實 那 時 候 她 的 娘 家 物 資 條 件 上 可 以 補 給 她的,可是都沒有, 因為我外祖父會有一個觀念: 『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潑出去 的水。』, 所以我媽媽常會講一句話:『女孩子就是油麻菜籽。』 … … 事 後 我 回想起來,我會覺得我媽媽的一生過得很不快樂,蠻苦的。就我身旁親友的遭 遇 來 看,老人家們重男輕女的觀念相當強烈,沒 有 學 佛 以 前,我對長輩這種重 男輕女觀念和做法覺得很不公平,不合理,我心中 會有埋怨 … … 。 」(b21 )。

「 像 我 們 這 一 代 的 女 孩 子 教 育 程 度 高 的 , 有 不 少 人 都 沒 有 結 婚,在對象方面 又沒有碰到好的,那就寧缺勿濫啊!以前長輩也常常給我一些壓力, 他們會介 紹 對 象,那 我 就 去 看, 去 看 了 覺 得 不 合 啊! … … 如 果 太 太 也 出 外 上 班 的 話,照 顧孩子的事還有家務事最好是夫妻兩人共同分擔,如果男生還是堅持家事和 孩子都要由太太來負責的話,這樣太不公平了。如果說對方是這種大男人的 話,我就不會和他結婚。所以我覺得除非我找到了條件符合的對象,不然我不 會為了結婚而結婚。因為萬一找到不適合的對象時, 那婚姻真的是一種對自 己 的 束 縛, 比 方 說 有 的 先 生 會 限 制 太 太 各 種 的 行 動,或 者 是 因 為 家 庭 責 任 的 牽 絆 使 得 妳 就 是 必 須 為 了 家 庭 而 限 制 了 自 己 個 人 的 一 些 選 擇 與 發 展 。 」

(b23)。

對於受訪女性的個人主義思想與態度之培養, 社會網絡的支持與鼓勵雖是不 可或缺的要素,但個人主觀認知的發展更是關鍵,而學校教育正是教化與訓練個體 脫離對原生家庭的依附而發展獨立自主人格的重要過程。基礎教育固然對幼小學 童傳遞了父系社會之家庭生活價值與理想,以及家庭角色與性別規範,然而隨著所 受 教 育 的 年 數 與 程 度 之 增 加,個體日漸從學校教育習得獨立參與社會生活所需具 備 的 習 性 、 態 度 、 技 能 、 思 考 與 知識等要素,亦即成為一個自立自信的社會公民 所需掌握的文化資本。這種經由個體投注時間親力親為, 在學校教育與其團體生 活中經年累月所鑄造成的人格發展、自我意識、生活態度與能力使個體傾向強調 個人自我尊嚴、存在價值與自主自決, 而非為了維繫人際和諧與整體利益而貶抑 自 己 屈 從 他 人 。 此 外,離開學校之後的職場就業經歷更強化受訪者對自我存在價 值、獨立自主性與自我成長的重視。同時她們在職場中亦從女性同事的遭遇覺察 到 職 業 層 級 體 系 如 何 透 過 兩 性 之 職 業 隔 離 與 同 工 不 同 酬 等 措 施 而 具 體 落 實 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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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 離 與 性 別 階 層 化,並 導 致 已 婚 女 性 在 家 庭 與 職 場 面 臨 雙 重 的 性別限制。這種源 自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之 性 別 規 範 與 資 本 主 義 經 濟 體 系 合 謀,所導致已婚女性在個人自 我 發 展 與 家 庭 性 別 角 色 職 責 之 間 面 臨 的 生 涯 衝 突 與 沉 重 身 心 負 荷,亦促使受訪者 謹慎評估婚姻生活對自己的意義、價值與可能的益處或阻礙。

「就是因為她們感覺到台灣的婦女不被尊重,所以有很多高知識水準的女性 不願意結婚,因為她們認為結婚就是婦女悲情的開始。以前的人就是說反正 妳嫁了一個丈夫 ,妳 就 是 永 永 遠 遠 看 他 臉 色, 靠 他 吃 飯, 那 她 就 沒 有 自 我,沒 有 自 我 的 思 想, 那 沒 有 自 我 的 人 怎 麼 會 快 樂 呢? 如 果 一 個 人 她 覺 得 不 結 婚 比 結婚更好,為什麼她不能選擇不婚呢?這都是個人自己的選擇。這一點很重要, 個人是可以自主地選擇的。」(a22)。

「就我個人長期在職場上的觀察,男 生,除 了 生 病,一些特殊情況時,平 常,男 生 和 女 生 在 同 樣 的 職 位 時, 他 一 定 要 保 持 這 個 工 作,他 一 定 要 在 工 作 上 面 追 求更好的發展,他一定要往上爬。但是女人方面,女人吃虧的地方就是當她結 婚有了家庭和孩子時, 她當母親的責任太大了,真 的,一個家庭的全部責任 都 在 女 人 身 上, 所 以 她 不 管 是 時 間 和 精 力 已 經 被 家 庭 責 任 佔 用 許 多 了, 相對 地,她能付出在工作上的就有限了。像加班時,男人一定是可以加班,但女人 的 話,她 的 小 孩 子 在 幼 稚 園,她 勢 必 要 去 帶 孩 子, 像 我 們 那 邊 的 同 事, 大部分 要去帶孩子的,送 孩 子 上 課 的,都是女同事在帶, 把而且一定是把孩子安排在 離媽媽上班地點較近的學區就讀,好讓媽媽照顧孩子。所以,除非是把男主外, 女 主 內 的 觀 念 徹 底 改 變 過 來 ,否 則 的 話, 女 生 的 家 庭 責 任 始 終 會 限 制 她 在 事 業上的發展,女人的母職使她在工作上無法全力以赴。就我觀察周遭女同事 的 情 形,我就覺得女人真的很辛苦,有內外兩份責任要擔, 所以一旦結婚弄到 最後,女人的壓力和責任變得很大!我自己因此認為不一定要結婚, 除非結婚 能使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不婚的人大家都有一種自己的想法,我 這個人很 理智的, 我 常 在 想 結 婚 也 只 是 人 生 的 一 個 選 擇 而 已,婚 姻 不 是 人 唯 一 要 走 的 一條路。」(a25)。

此外, 良好的教育程度與持續的職場經歷不僅使受訪者具備身為獨立自主的 社會公民所需的基礎文化資本, 並進而較一般女性有更多機會與能力得以接觸並 吸收新興的非父權論述體系與其價值觀念,例 如,女性主義思想與其傳遞的兩性平 等互惠的權力關係、倫理規範與分工模式。她們對女性主義與個人主義二種論述 實 踐 的 接 收 與 認 同 均 有 助 於 她 們 敏 銳 覺 察 到 周 遭 已 婚 女 性 的 實 際 性 別 經 驗 與 劣 勢 處 境,並且省思父權文化之嫁娶婚型態對於女性的框限與束縛,因 此增進她們抉 擇單身生涯的意願與決心。

「 我 有 聽 過 女 性 主 義, 講 的 內 容 大 概 是 要 和 男 性 爭 平 等 權 吧! 就是要讓女性 抬 頭,然 後 也 鼓 勵 女 性 要 更 有 獨 立 性, 不 要 老 是 以 為 自 己 一 定 要 依 偎 在 男 性 的身旁才能夠去做其他事情。其實我自己原來的觀念也是這樣的, 好像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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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學三、。四年級的時候就開始有自我獨立的想法,我那時候就開始認為 女 生 應 該 要 獨 立,一 方 面 是 個 人 本 身 就 是 獨 立 的 個 體 , 另 一 方 面 是 女 生 應 該 多 方 面 去 充 實 自 己 的 生 活, 妳 不 要 去 看 人 家 的 臉 色 生 活, 也 不 需 要 受 人 家 的 擺佈才有辦法生存。然後, 我也常觀察身旁的例子,就更加強這種想法。就是 在生活當中, 我去觀察一些家庭,有的家庭主婦生活很封閉。還有在爸爸他們 那邊的親戚中,或是在我工作的環境中都常看到一些重男輕女的實例。許多 老 一 輩 的 人 現 在 還 是 希 望 兒 子 媳 婦 能 夠 生 到 男 孩,如 果 說 媳 婦 生 到 男 孩,那 長輩對待她的方式和她生女孩時是差很多的。 … … 所 以 像 我 們 這 一 代 的 女 孩 子教育程度高的,有不少人都沒有結婚,在對象方面又沒有碰到好的,那就寧 缺勿濫啊! … … 我不會為了結婚而結婚。因為萬一找到不適合的對象時,那婚 姻真的是一種對自己的束縛」(b23)。

前 述 的 社 會 網 絡 與 文 化 資 本 固 然 對 受 訪 者 選 擇 維 持 單 身 未 婚 生 涯 發 揮 了 重 要 影 響 力,但 不 容 忽視 的 是 經 濟 資 本 更 是 影 響 女 性 能 否 在 家 庭 中 與 社 會 生 活 裏 保 有 獨 立 自 主 的 要 件 。 早 年 農 業 時 代 的 經 濟 生 產 活 動 以 家 族 為 單 位,加上強調男主 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模式,因此將經濟生產的貢獻完全歸於家族男性成員,對於女 性成員的經濟貢獻則予以貶抑或徹底漠視之,從而強化嫁娶婚中「夫主婦從」的 性別階層秩序,使女性在心智與物質基礎上皆處於對男性的依賴與附屬狀態,也導 致 許 多 女 性 係 出 於 經 濟 安 全 的 考 量 而 走 入 婚 姻 生 活 。 但 是,自從台灣社會工業化 以來,職場對勞動力的需求大增,因此提供了多樣化的就業機會與選擇供予女性外 出獨立從事經濟生產與積存經濟資本。而這群具備良好教育程度的受訪女性更以 其人力資源優勢在職場有穩健而持久的表現,因此從中有效掌握與積聚相當的經 濟資本,不僅獲得自身經濟自立的成就,甚至達成向上社會流動。是故,她們較早期 的 女 性 更 有 物 質 基 礎 支 持 自 己 選 擇 個 人 主 義 式 的 生 活 態 度 與 獨 立 自 主 的 生 活 模 式,無需透過婚姻途徑覓得經濟上的攀附對象。

「 像 我 的 同 學 和 同 事 也 有 好 多 都 沒 有 結 婚 啊! 因 為 我 們 都 受 教 育 , 而且經濟 上 都 很 獨 立, 我 們 都 有 上 班,經 濟 上 可 以 獨 立, 所 以 不 再 需 要 像 以 前 的 女 性, 過 去 的 社 會 要 求 女 子 無 才 便 是 德, 所 以 她 一 定 無 法 自 己 出 外 謀 生 , 她們沒有 辦法受教育,在社會上 沒 有 能 力 謀 生,必須嫁人才能有經濟上的依靠,但那是 得看人臉色過日子的。但是我們經濟可以自立,可以自己承擔許多責任,根本 不必依靠男生。那在對象方面沒有碰到好的, 找不到興趣相合的,那就寧缺勿 濫啊!為 什 麼 一 定 要 結 婚?所以我會覺得說因人而異啦!妳自己選擇哪一種生 活方式的話, 妳就好好地過。」(a21)。

然而,當 時 台 灣 社 會 在 父 權 文 化 與 其 優 勢 論 述 的 長 期 籠 罩 下,父 系/父 權 家 族 之綿延茁壯的神聖使命與文化理想是個體自我存在意義與生命目標的憑藉。不 婚或晚婚的社會個體由於以明確的行動實踐構成了對父權論述與其性別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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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脫離了父系社會文化對於男婚女嫁的性別角色職責與社會身份之範定。因 此 其 存 在 對 於 當 時 既 有 之 父 系/父 權 社 會 秩 序 的 維 護 與 家 族 生 命 的 延 續 而 言,皆 是 一 種 威 脅 與 混 亂 的 源 頭, 故 而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將 其 定 義 為 社 會 中 的 偏 差 者,並 透 過社會輿論對其貼上「單身公害」的標籤符碼而進行污名化過程,以 此 再 現 主 流 社會文化的教化與期待,並達成對單身人士施以社會壓力與制裁。其目的一方面 是藉由平撫父權文化、父系家族與其既有秩序之遵循者因性別規範被逾越而產 生 的 焦 慮 不 安 ;另 方 面 則 是 藉 著 懲 處 單 身 越 界 者 而 在 其 所 導 致 的 界 線 模 糊 處 重 新 劃 定 性 別 規 範 的 框 線, 以導引人 們 選 擇 社 會 所 定 義 為 「 天 經 地 義 」 的 婚 姻 生 活 。 但 是, 對 於 本 研 究 的 受 訪 女 性 而 言,她 們 基 於 對 前 述 幾 項 社 會 資 源 的 有 力 掌 握 而 能 夠 自 主 自 信 地 堅 守 自 己 的 生 涯 抉 擇, 不 因 父 權 優 勢 論 述 對 她 們 的 污 名 化 而自我貶抑或屈從於其性別規範的框限。她們對自我的堅強意識與認知正展現 她們象徵資本的充足,以及象徵資本對她們抉擇單身生涯的促成作用。

「如果一個人她覺得不結婚比結婚更好,為什麼她不能選擇不婚呢? 這都是個 人自己的選擇。這一點很重要, 個人是可以自主地選擇的,只要她不傷害別人, 單身本身並不會造成公害啊!對不對。重要的是妳知道妳在做什麼,妳自己也 能過得很好, 妳沒有做什麼不好的事。有人說『單身是公害』,可是我不認為 自 己 是 什 麼 公 害,我 並 不 去 防 礙 別 人 。 反 而 是 像 有 些 人 結 婚 生 了 一 堆 小 孩, 但小孩不好好養, 那有什麼意義呢?。 」(a22)。

「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還是要學著怎麼獨處, 怎麼和自己相處是最重要的, 不要老想著要依賴別人,否則就會使妳自己想去結婚找個依靠的對象。但是 人最重要的其實是面對自己,如何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不結婚並不代表妳 對不起家人,或對不起社會。相反,如果妳沒辦法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 對自 己負責, 就算妳結了婚,妳還是會製造出問題來。」(a24)。

其 次 , 就 受 訪 者 的 單 身 未 婚 生 涯 對 於 她 們 在 社 會 資 源 的 掌 握 與 積 聚 所 發 揮 的 增 強 作 用 而 言 : 單 身 未 婚 的 女 性 與 已 婚 女 性 在 社 會 網 絡 方 面 最 顯 著 的 差 異 是, 未 婚 女 性 不 像 已 婚 女 性 因 婚 姻 生 活 鑲 嵌 於 夫 方 家 族 的 親 屬 關 係 中 而 承 受 他 們 對 性 別角色規範的嚴密監督與強行施加。由於少了父權婚姻型態與規範的框限, 不受 夫 家 繁 籬 的 阻 隔 與 婚 後 家 庭 職 責 的 束 縛,因此未婚女性始終享有絕對的自主性得 以 維 繫 她 們 在 原 生 家 庭 的 親 屬 網 絡,並且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建立與發展她們在家 庭領域以外的社會網絡。這些人際網絡均是她們在單身生涯所賴以獲取情感連結 的 核 心 來 源 。 在 原 生家庭方面, 父母親對於受訪者固然持有期待她們終能婚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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