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EDB(CD/C&S)/F&A/65/1/1(16)
教育局通函第 79/2022 號
分發名單: 各官立、資助(包括開設高中班級 的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和直接 資助計劃中學的校監/校長
副本送: 各組主管 — 備考
高中學生的多元學習津貼─
其他語言及其他課程(由 2022/23 學年起)
摘要
本通函旨在公 布 由 2022/23 學 年 起,「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的 資助範圍和津 貼 額 將 會 作 出 修 訂,並 邀請學校申請多元學習津貼,為高 中學生在 2022/23 至 2024/25 學年開辦其他語言課程及其他課程。合資格申 請上述津貼的學校須於 2022 年 7 月 4 日至 18 日期間遞交申請。
詳情 背景
2. 教育局在 2005 年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 行動方案》提出,由 2009/10 學年起向提交申請的學校發放多元學習津貼,
以支援學校開辦多元化的高中課程,照顧學生的不同需要。多元學習津貼支 援學校在高中開辦應用學習課程、為智障學生而設的應用學習調適課程(應 用學習調適課程)、其他語言課程和其他課程(包括資優教育課程和聯校課 程)。
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
3. 有關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的撥款安排,請 參閱教育局通函第 73/2022 號「應用學習課程(2023-25 年度;
202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教育局通函第 10/2022 號 「為 智障學生而設的高中應用學習調適課程(2022-24 年度)」。
其他語言課程
4. 由 2025 年 起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試 ( 文 憑 試 ) 的 丙 類 科 目 將 不 再 使 用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評 部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試 卷 。 為 讓 學 生 能 有 機 會 繼 續 學 習 其 他 語 言 , 教 育 局 和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已 就 文 憑 試 丙 類 科 目 共 同 訂 定 新 的 安 排。在 新 安 排 下,學 校 由 2022/23 學 年 起 可 利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為 中 四 至 中 六 學 生 開 辦 五 種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
包 括 法 語、德 語、日 語、韓 語 及 西 班 牙 語,作 為 高 中 選 修 科 目。有關「多 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資助範圍,請參閱附件一。至於文憑試丙類科目的 考試安排,請參閱考 評 局 上 載 其 網 頁 的 相 關 資料和文件。
其他課程
5. 學校可利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開辦校本抽離式或校外支援 的資優教育課程,及/或與其他學校合辦高中科目的聯校課程。有關「多元 學習津貼─其他課程」資助範圍,請參閱附件一。有關利用「多元學習津貼
─其他課程」開辦資優教育課程的指引,載於附件二。至於合辦高中科目的 聯校課程,若有關科目實施校本評核,學校須確保課程由合資格的教師進行 校本評核(一般來說,評核者應為學生的任課教師),學生所獲分數會計算入 202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公開評核成績內。學校應通知考評局有關聯校 課程的安排。
6. 學校應為下學年作一個切合實際需要的預算(預算上限為學校可享 有的津貼總額),以確保學校能充分運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以照 顧學生學習的多樣性,並避免退還津貼餘款。學校如欲申請津貼,應首先在 每年 6/7 月透過電子平台遞交「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申請,預先 設定申請「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班級數目,然後在 11 月的網上調 查確認或修訂班級數目,以確定學校在該學年申請「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 程」的總額。詳情請參閱附件三的例子。
津貼額
7. 由 2022/23 學年起,「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的津貼額將會作出 修訂,而「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則維持不變。詳情如下:
多元學習 津貼類別
現有津貼額
(2021/22 學年)
新津貼額
(由 2022/23 學年起)
其他語言 每 名 高 中 學 生 每年 3,900 元
每名高中學生每年 4,300 元
其他課程 基本津貼額:每個高中班級每年 7,000 元
鼓勵性津貼:根據最新的學校周年帳目1計算,「多元學 習津貼─其他課程」使用率達 80%或以上的學校,可獲 額外「鼓勵性津貼」,津貼額為每個高中班級每年 800 元 (即合共每個高中班級每年 7,800 元)
1 對資助(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直接資助計劃學校而言,周年帳目主要以學年為基礎,而學校提交 最新的周年帳目是2020/21 學年的帳目。至於官立學校,其周年帳目乃按財政年度為基礎,最新的周年 帳目是2021-22 財政年度的帳目。使用率的計算,乃按該年度的總支出及該年度所獲撥款總額計算,即:
課程提供方式
8. 學校可採用兩種方式提供其他語言課程或其他課程,即可調派校內 教師或由其他機構教授有關科目。在任何情況下,學校須確保課程由合資格 的教師任教。學校如開辦高中科目聯校課程,調派到其他聯校授課的教師必 須為註冊教員。學校須運用專業判斷揀選合適人士/機構教授各類課程,並 應參考附件四所載辦理有關僱用外間服務及聘用教職員事宜。學校不應向 修讀其他語言課程和聯校課程的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9. 學校如計劃僱用根據教育條例第 279 章註冊的機構在校內教授其他 語言課程,該機構須提交增設校舍申請,詳情可向本局查詢,聯絡電話見本 通函第 16 段。至於由服務承辦商調派到學校工作的人員,校方亦可要求服 務承辦商指示所屬員工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並授權校方查
詢查核結果。學校可瀏覽網頁(http://www.police.gov.hk/scrc),以 了解查核機制的實施詳情。
申請程序
10. 合資格的學校如欲申請多元學習津貼,為高中學生(由 2022/23 至 2024/25 學年)開辦其他語言課程及/或其他課程,請於 2022 年 7 月 4 日 至 18 日 期 間 透 過 教 育 局 電 子 平 台 申 請 (https://cd.edb.gov.hk/dlg2022/application/)。申請結果將於 2022 年 9 月 30 日 或之前以專函通知各申請學校。有關申請詳情和網上申請系統的用戶編號 和密碼會於 2022 年 7 月 4 日或以前以專函通知學校。
11. 為精簡與發放上述津貼相關的學校行政工作,由 2019/20 學年開始,
學校無須擬備有關「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和其他課程」的三年計劃書。
反之,學校須將相關課程納入周年計劃書和報告內。
津貼發放和會計安排
12. 就資助(包括開設高中班級的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和直接資助計劃中 學,本局將根據學校填寫的資料、核准的高中班級結構,以及修讀其他語言 課程的學生數目,分別在 2022、2023 和 2024 年的 8 月發放有關學年暫定 多元學習津貼的 50%,並隨後按學校透過網上調查提交的相關資料,以及 學校最新的周年帳目中有關其他課程的開支,在 2023、2024 和 2025 年的 1 月,發放經調整後餘下其他語言和其他課程的多元學習津貼及有關的「鼓勵 性津貼」。如有需要,學校須以本身的學校經費及/或教育局其他合適的津 貼,補足每類多元學習津貼的差額。例如資助學校可運用營辦開支整筆津貼 一般範疇/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的餘款;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可運用直 資津貼;按位津貼學校則可運用學費津貼補足差額。
13. 至於官立中學,本局會在每個學年的 8 月和 4 月以預算撥款形式發 放多元學習津貼。本局將根據學校填寫的資料、核准的高中班級結構、修讀 其他語言課程的學生數目,以及學校最新的周年帳目中有關其他課程的開 支,分別在 2022、2023 和 2024 年的 8 月發放相當於七個月暫定的多元學 習津貼,並隨後在 2023、2024 和 2025 年的 4 月發放經調整後餘下的津貼。
如有需要,官立學校可運用「擴大的科目和課程整筆津貼」的餘額補足多元 學習津貼的差額。
14. 學校可利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和「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 程」支援不同屆別高中學生的多元學習需要,而不限於某一屆別的學生,以 增加學校使用津貼的靈活性。但學校不得自行調撥不同類別的多元學習津 貼撥款。學校必須為各類多元學習津貼備存獨立分類帳,記錄所有撥款和支 出。
15. 資助(包括開設高中班級的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和直接資助計劃中學 各分類帳的餘款可撥入下一學年,但不得超過在該學年該類多元學習津貼 所得的總撥款額(上限款額)。截至每年 8 月 31 日,分類帳內各類多元學 習津貼的未使用餘款如超出所述上限款額,必須退還本局。官立學校未使用 的撥款餘額將會在財政年度完結時予以取消,官立學校會在各年度間另外 獲發未使用的撥款餘額,但有關款額不得超過上一財政年度的總撥款額。
查詢
16. 學 校 可 瀏 覽 新 學 制 網 上 簡 報(https://334.edb.hkedcity.net/new/tc/dlg.php)
「多元學習津貼」專頁內的「常見問與答」和相關資料。如有查詢,
請與下列教育局人員聯絡:
甲、 一般查詢 林慧娟女士 電話:2892 6327 乙、 其他語言 (同上) (同上)
丙、 其他課程
聯校課程
資優教育課程
(同上) 莊偉倫先生
(同上)
電話:3698 3430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劉可瑩女士代行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和 其 他 課 程 」 資 助 範 圍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課 程 說 明 津 貼 額 備 註 津 貼 用 途
其 他 語 言 其 他 語 言 只 包 括 法 語 、 德 語 、 日 語 、 韓 語 和 西 班 牙 語 五 種 語 言 。
• 每 名 高 中 學 生 每 年 4 , 3 0 0 元
• 這 包 括 修 讀 在 課 程 說 明 內 的 任 何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
• 應 在 校 內 為 中 四 至 中 六 學 生 開 辦 這 些 語 言 作 為 選 修 科 目 。
• 這 些 語 言 科 目 必 須 採 用 由 考 評 局 建 議 並 在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文 憑 試 ) 丙 類 科 目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考 評 局 網 上 科 目 資 訊 所 公 布 的 語 言 考 試 的 課 程。
• 學 生 應 自 行 報 考 由 指 定 機 構 舉 辦 的 語 言 考 試。若 學 生 在 語 言 考 試 的 成 績 符 合 指 定 或 更 高 的 水 平,有 關 成 績 將 列 入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證 書 。[ 詳 情 請 參 閱 文 憑 試 考 試 規 則 ]
•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教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
• 購 買 消 耗 品 、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
• 用 於 舉 辦 以 其 他 語 言 進 行 的 課 外 活 動 。
其 他 課 程 高 中 課 程 下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 透 過 校 本 甄 選 機 制 , 包 括 學 業 成 績 測 試( 校 內 考 試 分 數 )、 實 務 為 本 的 表 現 測 試 、 學 生 學 習 評 審 、 行 為 表 現 量 表 、 面 試 、 比 賽 成 績 、 來 自 家 長 及 / 或 朋 輩 的 資 料 等 選 出 資 優 學 生 。
• 基 本 津 貼 額 :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 , 0 0 0 元
• 「 鼓 勵 性 津 貼 」: 根 據 最 新 的 學 校 周 年 帳 目 計 算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其 他 課 程 」 使 用 率 達 8 0 % 或 以 上 的 學 校 , 可 獲 額 外 「 鼓 勵 性 津 貼 」, 津 貼 額 為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8 0 0 元 ( 即 合 共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 , 8 0 0 元)
• 為 資 優 學 生 而 設 的 課 程,是 透 過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及 / 或 校 外 支 援 的 課 程 進 一 步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機 會 , 藉 以 考 驗 他 們 的 能 力 ; 或
• 這 些 學 習 機 會 包 括 由 大 專 院 校 特 別 設 計 和 開 辦 的 學 分 課 程;學 術 組 織 或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即 提 升 學 習 的 寬 度 和 廣 度 及 / 或 深 度 和 進 度 )。
•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導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
• 購 買 消 耗 品 、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
• 聘 請 教 師 / 教 學 助 理 分 擔 因 開 辦 這 些 課 程 而 直 接 或 間 接 增 加 的 教 學 工 作 量 。
• 學 校 可 自 行 決 定 以
「 其 他 課 程 」 的 津 貼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和 聯 校 課 程 , 或 只 開 辦 其 中 之 一 。
聯 校 課 程 • 聯 校 課 程 是 指 學 校 合 辦 的 高 中 科 目
( 例 如 倫 理 與 宗 教 、 視 覺 藝 術 、 音 樂 和 體 育 ),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科 目 選 擇 。
• 所 有 聯 網 學 校 均 可 享 有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 學 校 須 就 開 支 自 行 作 出 安 排 。
附件二
學 校 調 整 收 取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金 額 舉 例注 意 事 項 :
( 1 ) 在 第 2、3 欄 顯 示 中 五 及 中 六 級 的 資 料 是 來 自 學 校 2 0 2 1 年 1 1 月 網 上 調 查,學 校 只 需 提 供 中 四 級 的 相 關 資 料。
( 2 ) 學 校 需 要 確 保 有 效 運 用 資 源 , 制 訂 合 適 的 財 政 預 算 , 可 提 供 有 用 的 資 料 , 使 學 校 更 有 效 地 進 行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和 方 便 法 團 校 董 會 / 校 董 會 或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 校 長 管 理 學 校 的 開 支 。
( 3 ) 學 校 請 先 參 考 以 往 有 關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開 支 和 餘 款 , 然 後 填 寫 下 列 表 格 以 表 示 學 校 需 要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津 貼 金 額 。
例 子 :
以 下 例 子 是 一 所 為 中 四 至 中 六 級 學 生 提 供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和 聯 校 課 程 的 學 校 , 該 校 需 退 還 大 量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餘 款 。 學 校 在 申 請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時 , 會 根 據 計 劃 的 預 算 , 調 整 申 請 的 金 額 。 如 學 校 的 高 中 班 級 數 目 為 1 2 班 , 預 算 申 請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的 班 級 數 目 為 8 班 。
步 驟 一 :
在 第 1 至 3 欄 適 當 的 年 級 前 加 上 「 」 號 , 以 顯 示 在 2 0 2 2 / 2 3 學 年 該 年 級 將 會 提 供 「 其 他 課 程 」 。 第 4 、 5 欄 無 須 填 寫 , 系 統 將 會 自 動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
步 驟 二 :
在 第 6 欄 填 寫 學 校 在 2 0 2 2 / 2 3 學 年 申 請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實 際 高 中 班 級 數 目 ; 填 上 此 數 目 後 , 第 7 欄 將 會 自 動 顯 示 所 獲 得 的 津 貼 金 額 。
例子 提供資優教育課程 提供聯校課程 12
(假設高中各 級各有四班)
假如不包括「鼓 勵性津貼」:
= 7,000 元 x 12
= 84,000 元
預算申請津貼的班 級數目是8 班
假如不包括「鼓勵 性津貼」,所得津 貼金額為:
= 7,000 元 x 8
= 56,000 元
7
(第1 欄) (第2 欄) (第3 欄) (第4 欄) (第5 欄) (第6 欄) (第7 欄)
班級 資優教育課程 聯校課程 2022/23 學年 核准班級數目
學校在2022/23 學 年「多元學習津 貼─其他課程」
可享有的津貼
學校在2022/23 學 年申請「多元學習 津貼─其他課程」
的高中班級數目
學校在2022/23 學 年申請「多元學 習津貼─其他課 程」的金額
中四
中五
中六
總數 總數
備註:
(i) 依上 述 例 子 , 學 校 將 在 八 月 份 收 取 28,000元 的 第 一 期 撥 款 , 而 第 二 期 28,000元 的 撥 款 , 將 連 同 其 他 調 整 項 目 , 例 如 「 鼓 勵 性 津 貼 」, 在 該 學 年 隨 後 的 一 月 份 派 發 。
(ii) 假 如 學 校 符 合 收 取「 鼓 勵 性 津 貼 」,即 以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800元 計 算「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的 津 貼 額,
學 校 在 該 學 年 隨 後 的 一 月 將 收 到 第 二 期 的 津 貼 金 額 將 為 34,400元 ( 即 28,000元 +800元 8(班))。
(iii) 學 校 在 十 一 月 份 填 寫 網 上 調 查 時,可 以 按 法團校董會/校董會或學校管理委員會通過計劃的金 額,再 次 調 整 申 請 津 貼 的 班 級 數 目 , 惟 調 整 的 申 請 金 額 不 可 超 過 學 校 可 享 有 津 貼 總 額 的 上 限 。
╳ $ 7,000 4
8
╳ $ 7,000 4 ╳ $ 7,0004 ╳ $ 7,000
12
$84,000$56,000
附件三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的 指 引可 獲 考 慮 的 課 程 :
屬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範 圍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包 括 :
所 有 由 大 專 院 校 / 非 牟 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 學 術 組 織 /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而 設 計 和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所 有 由 個 別 學 校 開 辦 的 高 中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 資 優 課 程 」 的 特 色 / 標 準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應 具 備 以 下 特 色 :
具 備 資 優 教 育 的 元 素 , 即 創 意 、 高 階 思 維 能 力 、 個 人 和 社 交 能 力 等 , 並 可 分 為 增 益 ( 廣 度 )、 延 伸 ( 深 度 ) 或 加 速 ( 進 度 ) ﹔
設 有 清 晰 的 甄 選 機 制 , 為 課 程 配 對 學 生 ; 及
學 生 的 成 品 可 顯 示 課 程 的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津 貼 範 疇 :
用 以 支 付 報 名 或 報 讀 課 程 的 費 用
用 以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用 以 聘 請 導 師 教 授 課 程
用 以 購 買 消 耗 品 、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用 作 行 政 和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建 議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資 助 , 以 報 讀 本 地 大 專 院 校 所 開 辦 的 收 費 電 腦 學 分 課 程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部 分 資 助 , 以 報 讀 內 地 的 遊 學 團 , 藉 以 發 展 其 資 優 潛 能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或 向 私 人 採 購 服 務 , 以 便 在 校 內 開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訓 課 程
購 買 有 關 資 優 教 育 的 參 考 書 、 期 刊 及 雜 誌
購 置 適 用 於 校 本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訓 課 程 的 設 備 或 消 耗 品
支 付 所 開 辦 的 資 優 培 訓 課 程 的 教 材 印 刷 費 用
資 助 舉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訓 課 程 時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資 助 海 外 學 習 / 交 流 活 動 的 註 冊 費
為 資 優 學 生 ( 例 如 運 動 資 優 學 生 ) 聘 請 個 別 導 師 提 供 額 外 補 課 , 以 彌 補 因 忙 於 參 與 活 動 及 訓 練 而 導 致 缺 席 某 些 課 堂
為 資 優 學 生 報 讀 由 本 地 或 海 外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開 辦 的 有 關 網 上 課 程
不 恰 當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僱 用 外 間 機 構 的 服 務 , 以 開 辦 與 高 中 科 目 相 關 的 應 試 補 習 班
支 付 飲 食 費 用
為 了 學 校 組 樂 隊 而 非 為 獲 甄 選 的 高 中 音 樂 資 優 學 生 購
置 樂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