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中103藝才班(美術類)招生簡章-正式公告版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國中103藝才班(美術類)招生簡章-正式公告版"

Copied!
1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招生簡章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103 年 4 月 2 日 府教社字第 1035410114 號函核定

雲林縣 103 學年度藝術才能學生鑑定評量小組 編印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學校

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

雲林縣斗六市正心路 1 號 05-5512502 轉 104、105 網址:http://www.shsh.ylc.edu.tw

雲林縣私立東南國民中學

雲林縣西螺鎮東南路 326 號 05-5874175 或 05-5874177 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dongnan1957

雲林縣立東仁國民中學

雲林縣虎尾鎮東明路 85 號 05-6312888 轉 206 或 05-6336630 網址:http://www.drjh.ylc.edu.tw

雲林縣立斗六國民中學

雲林縣斗六市育英北街 69 號 05-5323296 轉 106 網址:http://www.tljh.ylc.edu.tw/

(2)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招生簡章公告 103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前函知本縣各國民小學。

本縣教育處網:http://www4.yunlin.gov.tw/education 及各承辦學校網站

正心中學:http://www.shsh.ylc.edu.tw

東南國中:https://sites.google.com/site/dongnan1957 東仁國中:http://www.drjh.ylc.edu.tw

斗六國中:http://www.tljh.ylc.edu.tw/

簡章請自行由網站 下載

管道一、

依競賽表 現入學

報名 10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前 審查費用新台幣 500

結果通知 103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

管道二、

術科測驗 入學

報名 正心中學:

103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至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

東南國中:

103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

東仁國中:

10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至 103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

斗六國中:

10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至 10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

(週日不收件)

報名費 1000 元整 低收入戶及身心障 礙考生免報名費。

測驗日期 正心中學:103 年 5 月 4 日(星期日),地點:正心中學 東南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東南國中 東仁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東仁國中 斗六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斗六國中 成績公告 10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本縣教育處網站(http://www4.yunlin.gov.tw/education) 及各承辦學校網站。

成績複查 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 複查費新台幣 100 元

報到 103 年 05 月 25 日(星期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請於指定時間至錄取學校報到

僅能擇一校報到

(3)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學生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

(二)雲林縣政府 103 年 4 月 1 日府教社字第 1035410114 號函。

二、目的:

(一)發掘具有美術才能之學生,提供有系統之美術教育,以發展其潛能。

(二)開發學生的藝術天份,奠定其良好的藝術學養基礎。

(三)培育美術人才,以適應社會未來發展之需要。

三、辦理單位:正心中學、東南國中、東仁國中、斗六國中 四、報名資格:

(一)新生入學者:設籍本縣之國小應屆畢業生,具有美術專長及潛力者。

(二)正心中學依雲林縣私立學校招生辦法規定之國小應屆畢業生 五、招生流程:

﹙一﹚【入學管道一】依競賽表現入學(優先錄取):

檢附二年內(101 年 4 月 11 日至 103 年 4 月 10 日)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之資料暨檢附參加該項競賽辦法及個人資料,

請於 10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前送交受理報名學校,並繳交審查費用新台幣 500 元,經審查通過後,由受理報名學校轉送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評量小組審查,審 查結果於 102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前以書面通知。(符合本款資格,請於初審時 將正本証件資料送審,並提交影本一份)

﹙二﹚【入學管道二】術科測驗入學:由受理報名學校初審,通過初審後參加術科測驗。

六、招生學校及名額:

(一)正心中學:一年級新生二班,上限 60 名,男女各 30 名,備取若干名(男女兼收,

不受學區限制)。

(二)東南國中:一年級新生一班,上限 30 名,備取若干名(男女兼收,不受學區限制)。

(三)東仁國中:一年級新生一班,上限 30 名,備取若干名(男女兼收,不受學區限制)。

(四)斗六國中:一年級新生一班,上限 30 名,備取若干名(男女兼收,不受學區限制)。

(五)經由本簡章第五條招生流程【入學管道一】審查通過者,名額自錄取人數中扣除。

如以錄取人數 30 人為例, 依【入學管道一】審查通過 5 人,則本次【入學管道二】

錄取人數最多 25 人。

(【入學管道一】錄取名單在術科測驗前公佈於各承辦學校網站) 七、術科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正心中學:103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至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30。

東南國中:103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 8:30 至下午 4:30。※以上時間含例假日

東仁國中:10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至 103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30。

斗六國中:10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至 10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30。週日不收件

(4)

(二)報名地點:

1. 報考正心中學: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 教務處

(雲林縣斗六市正心路 1 號 05-5512502 轉 104、107)

2. 報考東南國中:雲林縣私立東南國中 教務處

(雲林縣西螺鎮東南路 326 號 05-5874175 或 05-5874177)

3. 報考東仁國中:雲林縣立東仁國民中學 活力廣場

(雲林縣虎尾鎮東明路 85 號 05-6312888 轉 206 或 05-6336630) 4. 報考斗六國中:雲林縣立斗六國民中學 教務處

(雲林縣斗六市育英北街 69 號 05-5323296 轉 106) (三)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服務,請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八、術科測驗報名手續:

1. 採集體或個別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准考證(附件一、二、三)。

2. 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兩張(背面書寫姓名、校名,分 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3. 繳交報名費每位新台幣 1000 元整。(報考者持有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者免收報名費。)

4. 貼足 32 元郵票回郵信封一個,請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收件人請填考生姓 名﹚。

5. 領取准考證。

九、術科測驗日期及地點:

正心中學:103 年 5 月 4 日(星期日),地點:正心中學,

時間及考試場所於正心中學准考證上註明。

東南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東南國中,

時間及考試場所於東南國中准考證上註明。

東仁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東仁國中,

時間及考試場所於東仁國中准考證上註明。

斗六國中:103 年 5 月 3 日(星期六),地點:斗六國中,

時間及考試場所於斗六國中准考證上註明。

十、術科測驗項目:

【術科測驗】:包括素描、彩繪(素描 50%、彩繪 50%,合計 100%)

※除考試用紙﹙8 開﹚由報考學校提供外,考生應須自備之用具於准考證註明。

十一、錄取方式:

(一)依【入學管道一】申請入學,經雲林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評量小組綜合研判之合格 者優先錄取。

(二)扣除【入學管道一】優先錄取人數後,依【入學管道二】錄取先後說明如下:

1. 如仍有名額,依術科成績綜合研判之,且術科成績須達優異者【術科總分 80 分 (含)以上】,並依術科測驗成績總分由高至低依序錄取,未達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2. 若術科成績同分時,先依素描成績由高至低依序排序;若素描同分時,再依彩 繪成績由高至低依序排序。

十二、成績公告:

於術科測驗後,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評量小組審查通過後,103 年 5 月 16 日(星 期五)於縣教育網電子公佈欄及各校網站放榜,並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5)

十三、成績複查:測驗結果若有疑義,請依下列說明提出:

術科成績複查得於收到成績通知單一週內,向該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各校於通知單 內註明複查期間 (*以郵戳為憑,並繳納複查費新台幣 100 元)。

十四、報到時間:103 年 05 月 25 日(星期日) 【僅能擇一校報到】

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30。

十五、附則:各校藝術才能班外聘教師鐘點費依據教育部 101 年 8 月 30 日臺人(三)字第 1010147290C 號令修正發布「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規定支給。

十六、本簡章經藝術才能學生鑑定評量小組審核通過,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依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表(入學管道一)

附件二、雲林縣 103 學年度正心高中附設國中部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報名表 附件三、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南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報名表 附件四、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仁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報名表 附件五、雲林縣 103 學年度斗六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報名表 附件六、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成績通知書

附件七、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特殊考生之特別需求申請表

(6)

附件一)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

依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表(入學管道一)

學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2吋證件照 黏貼處

背面請書寫畢業學校 與學生姓名

申請學校

(限填一所)

學生通訊地址 □□□□□

原就讀國小 國民小學 □美術班

□非美術班 畢業年月 103年6月 學生簽名

緊 急 聯絡人

姓 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 名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限二年內(101 年 4 月 11 日至 103 年 4 月 10 日)參與競賽成績優異】

1.國小在學期間,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個人組 A 組決賽,成績獲前 3 名者。

2.國小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成績獲前 3 獎項者。國際性競賽,係指三個國家 或三個國家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國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性 競賽證明需提出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申請者須附比賽簡章及得獎總名單)

※請依獲獎年度擇優條列填寫,並檢附具體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

提供資料若不實,將取消該生錄取資格。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6 年 月

7 年 月

8 年 月

(7)

※本表歡迎網路下載沿用報名

(附件二)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正心高中附設國中部藝術才能班( 美術類 )術科測驗報名表

准考證

號碼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相 片 黏 貼 處

畢業

學校 縣〈市〉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聯絡

電話 手 機

家長 姓名

與學生 之關係

………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正心高中附設國中部藝術才能班(美術類)術科測驗

准考證

相 片 黏 貼 處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考 場 規 則

一、考試時,准考證置於試桌左上角,俟監試人員核對。

二、預備鐘聲響後,方可至試場走廊,俟開始鐘響考生再依 試場座位依序入座,遲到 10 分鐘不得入場。

三、除作答用具外,不得攜帶計算機,手機電子通訊器材及 無關物品進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四、若有疑問,得於考試聲響 10 分鐘內舉手發問。

五、考試中左顧右盼及一切作弊行為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六、考試鐘響卅分鐘後方可交卷,並立即離場。答案卷及試 題考卷不得攜出場外。

七、嚴重違反考場規則者,立即取消應考資格。

八、術科用具須事先備妥,入場後即不得再進出。

九、術科若有題稿,交卷時一併繳回。

十、術科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或記號。

十一、術科測驗請自備:素描鉛筆、橡皮擦、畫筆、顏料、

用具及准考証。

術科測驗時間程序表

日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測驗 103 地點

年 5 月

4 日 星 期 日

8:30~8:50 報 到 9:00~9:10 考前說明

正 心 中 學

9:10~9:50 素 描 9:50~10:00 考前說明 10:00~11:00 彩 繪

(8)

※ 本 表 歡 迎 網 路 下 載 沿 用 報 名 (附件三)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南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 美術類 )學生術科測驗報名表

准考證

號碼

□ 新生 □

插班生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相 片 黏 貼 處

畢業

學校 縣〈市〉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聯絡

電話 手 機

家長 姓名

與學生 之關係

………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南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學生術科測驗

准考證

相 片 黏 貼 處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考 場 規 則

一、考試時,准考證置於試桌左上角,俟監試人員核對。

二、預備鐘聲響後,方可至試場走廊,俟開始鐘響考生再依試場座位依序入座,遲到 10 分鐘不得入場。

三、除作答用具外,不得攜帶計算機,手機電子通訊器材及無關物品進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四、若有疑問,得於考試聲響 10 分鐘內舉手發問。

五、考試中左顧右盼及一切作弊行為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六、考試鐘響卅分鐘後方可交卷,並立即離場。答案卷及試題考卷不得攜出場外。

七、嚴重違反考場規則者,立即取消應考資格。

八、術科用具須事先備妥,入場後即不得再進出。

九、術科若有題稿,交卷時一併繳回。

十、術科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或記號。

十一、術科測驗請自備:素描鉛筆、橡皮擦、畫筆、顏料、用具及准考証。

術科測驗時間程序表

日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103 測驗地點

5

3

8:00 報 到

8:20

10:00

素 描 大大

傳習苑 2、3 樓 284m 大勇樓 2 樓

(教學大樓) 10:30

12:00

彩 繪

大 勇 樓

\

二 樓

(9)

※ 本 表 歡 迎 網 路 下 載 沿 用 報 名

(附件四)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仁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 美術類 )學生術科測驗報名表

准考證

號碼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相 片 黏 貼 處

畢業

學校 縣〈市〉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聯絡

電話 手 機

家長 姓名

與學生 之關係

………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東仁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學生術科測驗

准考證

相 片 黏 貼 處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考 場 規 則

一、考試時,准考證置於試桌左上角,俟監試人員核對。

二、預備鐘聲響後,方可至試場走廊,俟開始鐘響考生再 依試場座位依序入座,遲到 10 分鐘不得入場。

三、除作答用具外,不得攜帶計算機,手機電子通訊器材 及無關物品進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四、若有疑問,得於考試聲響 10 分鐘內舉手發問。

五、考試中左顧右盼及一切作弊行為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六、考試鐘響卅分鐘後方可交卷,並立即離場。答案卷及 試題考卷不得攜出場外。

七、嚴重違反考場規則者,立即取消應考資格。

八、術科用具須事先備妥,入場後即不得再進出。

九、術科若有題稿,交卷時一併繳回。

十、術科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或記號。

十一、術科測驗請自備:素描鉛筆、橡皮擦、畫筆、顏料、

用具及准考證。

術科測驗時間程序表

日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103 測驗地點

5

3

8:00 報 到

8:20

10:00

素 描

傳習苑 2、3 樓 (教學大樓)) 10:30

12:00

彩 繪

(10)

(附件五)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斗六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 美術類 )招生術科測驗報名表

准考證

號碼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相 片 黏 貼 處

原畢業

學校 縣〈市〉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聯絡

電話 手 機

家長 姓名

與學生 之關係

………

雲林縣 103 學年度斗六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招生術科測驗

准考證

相 片 黏 貼 處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考 場 規 則

一、考試時,准考證置於試桌左上角,俟監試人員核對。

二、預備鐘聲響後,方可至試場走廊,俟開始鐘響考生再依試場座位依序入座,遲到 10 分鐘不得入場。

三、除作答用具外,不得攜帶計算機,手機電子通訊器材及無關物品進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四、若有疑問,得於考試聲響 10 分鐘內舉手發問。

五、考試中禁止左顧右盼及一切作弊行為,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六、考試鐘響卅分鐘後方可交卷,並立即離場。答案卷及試題考卷不得攜出場外。

七、嚴重違反考場規則者,立即取消應考資格。

八、術科用具須事先備妥,入場後即不得再進出。

九、術科若有題稿,交卷時一併繳回。

十、術科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或記號。

十一、術科測驗請自備:素描用鉛筆、橡皮擦及水彩用具。

術科測驗時間程序表

日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地 點

103

5

3

7:30 報 到 考生報到處

8:10 入場準備

8:30

10:00

素 描

10:20

11:50

彩 繪

(11)

(附件六)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 術科測驗 成績通知書

---

---

編號: 姓名: 性別: □ 男 □ 女

鑑定

項目 素 描 彩 繪 總 分 ◎達錄取資格

成績

※達錄取資格之學生請持本通知書於 103 年 5 月 25 日(日)至承

辦學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未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

(12)

(附件七)

雲林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 術科測驗特殊學生之特殊需求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原就讀學校 縣(市) 國小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 貼)

◎特殊學生之特殊需求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 是(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 否

□是

□否 需要考場

準備之 輔具

□ 檯燈 □放大鏡

□ 其他(請說明):

□是

□否

其他 特殊需求

(請詳填)

□是

□否

學生親自簽名:

審查單位核章: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表演 及視 覺藝

分別持有同一職類級別之學科及術科測驗及格成績單欲申請發給技術士證者,可親

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 資源班(六)年級 數學 領域教學計畫(含期末課程檢核). 資料來源

審查不同意 轉請申請單位裁 判長填寫「技能 競賽得免技術士 技能檢定術科測 試審查結果之意 不納入職類對照表.

(一) 各梯次報名日期、學科測試日期、辦理職類、級別及方式(如

8.設立全國技能檢定專戶,代收報名資格審查費(每人新臺幣 150 元) 、學科測試 費(每人新臺幣 120 元) 、術科測試費(參照各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及報名

表演藝術:1.認識 世界傳統舞蹈類 型實際學習體驗 原民舞蹈與文化 2.實際體驗舞台 與劇場藝術魅 力。3.透過街頭 藝術、國際藝術 節的介紹,體驗

特優 2 優等 2 甲等 3 佳作 46 總計 53.. 佳作 嘉義市 曾毅涵 爆米香製作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