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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程靖惠
電話:06-2991111#120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7050639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506390A00_ATTCH1.pdf、0506390A00_ATTCH2.xlsx、0506390A00_ATT CH3.docx)
主旨:為辦理本市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報 名作業,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27臺教師(三)字第1070062385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業依據各縣市所提教師進修需求,於107年3月邀集 師資培育之大學協調開班事宜。有關開設班別、薦送對象 資格、服務義務等規定請參考「薦送教師參加中等學校教 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一)。
三、本次薦送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市本次主要薦送班別為「藝術與人文領域表演藝術主 修專長(國立臺南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開班)」、「
綜合活動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開班)」
、「綜合活動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國立彰化師範大 學開班)」、「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國立臺 南大學開班)」。倘貴校教師有至其他師培大學進修之需 求,亦可薦送,惟為該校之備取,錄取序位依教育部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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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辦理。
(二)本局業於106年12月20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61318427 號函,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8343)提報擬薦送在 職進修各領域第二專長學分班教師數(諒達),經本局彙 整為「本市各校擬薦送各科第二專長學分班進修教師數
」(如附件二),合先敘明。請名單中所列之學校,依前 開提報教師數,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
,確實完成薦送報名作業。
(三)未於前開名單中之學校,若評估校內師資結構,認為仍 有薦送教師參加各領域第二專長學分班之需求,亦可提 報符合資格且能配合開班上課之教師,惟列入本市備取 薦送名單。
(四)薦送報名作業請以校為單位,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 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將「薦送國中教師在職 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請分科填寫)」(如附件三) 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程靖惠收。另,請於107 年5月11日(星期五)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8884) 填報薦送相關資料,倘線上填報系統名單與紙本寄送名 單有出入,將以紙本寄送名單為憑。
(五)請貴校於提報名單時,考量校內師資結構,以及寒暑假 課務或行政職務安排需求,薦送確實符合資格並能配合 上課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一間學校,請勿重複薦送 不同科別或不同師培大學。前已薦送進修科技領域相關 學分班者,亦請勿重複薦送。
(六)建請貴校參考以下原則,排序提送教師進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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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 專長授課教師次之。
2、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嚴重。
3、該領域近年內無法聘足專任教師。
4、兼顧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如 將屆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予推薦等。
(七)另,因「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主修專長—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臺中開班)」預定108年2月開班,爰依教育部規定 本次免薦送,於10月底再行作業。
四、後續將由各師培大學通知貴校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 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有關開課細節事宜
,請逕洽開班之師培大學承辦人。
五、檢附「薦送教師參加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 班相關說明」(如附件一)、「本市各校擬薦送各科第二專 長學分班進修教師數」(如附件二)、「薦送國中教師在職 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如附件三)各1份供參。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私立國民中學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 2018-05-04
0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