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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 簡章 壹、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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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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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 學年度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 簡章

壹、緣起

廣達文教基金會秉持「文化均富、科技均享」理念,深信培養科技知能、親近文 化藝術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和機會,期待以科技、藝術為媒介,啟發孩子的創意 思考。在此願景之下,與全臺22 縣市學校合作,辦理《游於藝》、《設計學習》、

《游於智》計畫,在執行各項計畫中,發現許多孩子極具資訊科技或藝文發展潛 能,但因家境清寒,缺乏學習資源與機會。因此,自2003 年起,基金會號召廣 達集團員工每月愛心捐款,辦理「溫馨助學列車」,協助弱勢家庭孩童完成學業 2012 年進一步設立「廣達創藝 DNA 獎學金」,資助身處逆境但具藝術發展潛能 的學生。2020 年起,有鑑家境困難學生的獎學金資助需求屬長期性,將「廣達創 藝DNA 獎學金」提升為「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提供獲獎學生至高 中職畢業之長期獎學金,協助學生紓解家庭經濟壓力、專心求學、力求上進,藉 以培育社會具創意的優秀科技、藝文人才。

貳、設立宗旨

為長期關懷具資訊科技、藝術發展潛能但經濟相對弱勢的中、小學生,特設置

「廣達創藝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提供獲獎學生自獲獎年級起,至高中職畢 業之獎學金,最長為期12 年(國小一年級至至高中職三年級),也針對每位學 生提供個別關懷,協助學生發揮所長,鼓勵勇敢追夢,以達適性揚才之理想。

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肆、計畫期程:110.08.23-111.09.30。

伍、預期效益

透過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計畫,給予家境弱勢學生長期經濟支持及關懷,

滿足學習需求,並提供參與科技、藝文活動之機會,豐富生活,使之對未來發展 有更寬廣的想法與可能性。

陸、計畫內容

一、 獎勵對象:

(一) 兩類型對象:

1.持續培育學生 67 名:109 學年度獲廣達創意 DNA 長期培育 獎學金,且110 學年度尚在就讀高中職三年級(含)以下之學生。

(名單如附件七 110 學年度長期培育學生名單)

2.110 學年度新申請名額 8 名:廣達《游於藝》、《設計學習》、

《游於智》計畫歷年合作學校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且需110 學年度仍就讀計畫合作學校,年級限國小一年級至國 小六年級。(參閱附件六 110 年廣達《游於藝》、《設計學習》、

《游於智》計畫學校名單)

(二) 申請條件(以下資訊科技或藝術擇一,不須兩項皆符合):

(2)

資訊科技類:

國小生:

需符合下列第1 項條件,具第 2 項條件予以加分。需檢附成績 單及證明文件,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 狀況。

1. 具資訊科技發展潛能,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

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

2. 有資訊科技相關得獎經歷者。

中學生:

需符合下列第1、2 項條件,具第 3 項條件予以加分。第 2 項需 檢附成績單,第1、3 項需檢附證明文件,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 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

1. 具資訊科技發展潛能,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

2. 資訊科技成績甲等以上(或 80 分以上),且無重大校內 違規紀錄者。

3. 有資訊科技相關得獎經歷者。

藝術類:

需符合下列第1、2 項條件,具第 3 項條件予以加分。第 2 項需 檢附成績單,第1、3 項需檢附證明文件,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 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

1. 具藝術發展潛能,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

2. 藝術與人文領域成績甲等以上(或 80 分以上),且無重 大校內違規紀錄者。

3. 有藝術領域相關得獎經歷者。

二、 獎勵辦法:

(一) 獎勵金額:獲獎學生自獲獎年級起,資助至其高中職畢業為止。

最長可獲得國小一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共計12 年獎學金。

1. 國小及國中學階段: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每次撥 款新臺幣陸仟元整,每名總計發放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

2. 高中職階段: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每次撥款新臺 幣壹萬伍仟元整,每名總計發放新臺幣參萬元整。

(二) 申請時間:110 年 8 月 23 日至 9 月 15 日止。

(三) 申請方式

1. 於申請期限內填妥申請表(附件二),檢附證明文件,由學 校承辦人員填寫申請學生名冊表(附件一)造冊提報。

2. 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正本 1 份、電子 word 檔 1 份至基金會。

3. 郵寄地址:111 臺北市士林區後港街 116 號 9 樓(以郵戳為 憑,逾時恕不受理),請註明「廣達文教基金會─創意 DNA

(3)

長期培育獎學金申請 收」;電子檔請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四) 申請資格

(五) 評選方式

1. 由基金會針對檢附申請表及作品進行內部評選,依照《游 於藝》《游於智》《設計學習》參與學校數多寡,按比例分配 學生名額。

2. 評選時間:110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4 日。

3. 評選標準:

(1) 資訊科技或藝術發展潛能 40%:旨在鼓勵學生自發 表達創意巧思為主,知能、技巧其次,如具有資訊科 技或藝術與人文相關競賽得獎紀錄,予以加分。

(2) 學生家庭經濟條件 40%:由評選委員針對相關證明 或推薦進行獎學金需求比序。

(3) 長期培育評估 20%:綜合學生申請表長期獎學金運 用說明及教師推薦函長期推薦理由評比。

(六) 名單公告:獲獎名單將於110 年 9 月 28 日公告於基金會網站。

(七) 頒發方式:

1. 獎學金由基金會撥款至學校帳戶,指定專款專用,由學校 協助轉發。

2. 分上下兩學期撥款,上學期於 110 年 10 月 31 日前;下學 期於111 年 2 月 28 日前撥款。

(4)

(八) 獎學金使用說明:除支應學雜費、制服及營養午餐等基本費用 外,亦可用於購置資訊資訊科技/藝術相關學習資源。

三、 期末評量(每學年度期末繳交):

(一) 國小一年級至高中二年級:

1. 目的:給予捐款者回饋,每學年瞭解獲獎學生之科技或藝文學 習狀況、獎學金運用情形,也確認獲獎學生是否符合長期培育 補助條件。

2. 評量方式:一學年兩次,上學期期末提供新年書信/卡片、下學 期期末繳交期末報告。

(1) 新年書信/卡片:111 年 1 月 14 日前,獲獎學生給捐款者的新 年感謝書信(實體卡片/信件)郵寄至本會。

(2) 期末報告:111 年 6 月 30 前完成該學年期末報告(如附件四,

或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需印出親簽),經學校承辦人彙整 造冊,以掛號郵寄正本1 份、電子 word 檔 1 份至基金會。並檢 附:

I. 實體感謝卡片。(給資助配對之1 至 2 位獎學金捐助 者)

II. 110 學年度第一、二學期成績單各 1 份。(如為影本,

須加蓋校方證明章)

III. 110 學年度資訊科技/藝術相關獲獎證明文件。

3. 審查方式:

(5)

1. 由本計畫承辦人針對結案報告進行審查。

2. 審查時間:110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4. 評量結果公告:審查通過之持續獲獎名單將於111 年 7 月 16 日公告於基金會網站,並函知學生本人及就讀學校。

5. 未繳交新年書信/卡片、未完成期末評量、未通過期末評量審查 之獲獎學生,或連續兩學期學業/品行表現欠佳,即終止獎學 金之頒發。

(二) 高三應屆畢業生:

1. 目的:瞭解獎學金對獲獎學生的實質助益。

2. 結案時間:高三學生於畢業年度的6 月 30 日前。

3. 結案方式:填寫結案報告,經學校承辦人彙整造冊後,以掛號 郵寄正本1 份、電子檔 1 份至基金會。

4. 結案文件:

1. 結案報告 1 份(如附件五,或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需印 出親簽)。

2. 檢附文件:

I. 實體感謝卡2 份。(給資助配對之獎學金捐助者)

II. 自獲獎學金以來的心得感想乙篇(600 字以上)。

III. 畢業學年度第一、二學期成績單各 1 份。(如為影本,

須加蓋校方證明章)

IV. 家長授權同意書 1 份。

V. 畢業學年度資訊科技/藝術相關獲獎證明文件。

柒、附件表單

110 學年度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申請簡章 附件一:申請學生名冊表

附件二: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三: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110 學年度期末評量

附件五:110 學年度高三畢業生期末報告

附件六:110 年廣達《游於藝》、《設計學習》、《游於智》計畫學校名單 附件七:110 學年度長期培育學生名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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