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10 年度青少年志工招募計畫
壹、計畫目的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倡青少年參與社會服務的意願與熱忱,
落實社會關懷與服務,進而開發青少年潛能,創造自我價值,提升青少年對志願 服務的了解與責任,特訂定本計畫。志工服務方向為支援本處相關業務之活動,
依照活動檔期進行支援。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叁、招募對象
12 歲至 24 歲設籍臺北市或就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以上各級學校(含自學生)且具社會服務熱忱之青少年。
肆、招募期間
公告日起至110 年 2 月 3 日止。
伍、服務地點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為主、本處舉辦服務或體驗活動之活動地點為輔。
陸、報名方式
1、 採BeClass 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f055fe0686eb6c26,請自行保
管帳號、密碼或報名認證碼)。
2、 報名前請詳閱本計畫內容:附件一-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推展青少年志工 實施要點、附件三-志工排班及服務規則,下載填妥附件二 最後 2 頁所附之
(1)「志工意願書」及(2)「家長同意書」,由志工本人及家長親筆簽名後再 轉成pdf 或拍攝成清晰照片檔案(拍照請注意勿歪斜),上傳至 beclass 報名 系統,並請上傳(3)「證件照」(勿使用生活照)。
柒、評選方式
依填寫之報名原因、相關經驗、興趣、專長及志工時間規劃進行書面審查,擇優 入選10~20 名學生進行面談,經面談後於本處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以 e-mail 通知 錄取者參加志工特殊訓練。
捌、期程說明
計畫期程
階段 日期 備註
1.招募
核定公告起至 110 年 2 月 3 日 止
於本處官網接受網路報名
2.審查
110 年 2 月 4 日
~2 月 9 日
預定於2/17 於本處網站公布進入口試面談之青少 年名單及面談時間表
3.面談
110 年 2 月 21 日 (星期日)
預定於3/2 於本處網站公布錄取之青少年名單
3.訓練與實習 3 月~7 月
1.基礎訓練課程:
需自行於3/17 前完成台北 e 大線上課程:[志願 服務]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 小時版)(3 堂課目名稱詳 如附件四:1070601 修正生效志工基礎訓練課程) 並下載檔案完訓證明 pdf 檔案、電郵繳交給本
處。
2.特殊訓練課程:
本處依服務類別屬性及本處需求訂定課程內容。
110 年度新進志工特殊訓練日期:
3 月 27 日(星期六) 9:30-17:00
(務必參加否則無法取得本處志工資格,詳情請參 看附件五:110 年度志工特殊訓練計畫)
3.實習:
通過以上訓練,在7 月底前須於本處登記實習服 勤滿12 小時,繳交實習日誌並通過考核,始成本 處正式志工,得由本處頒發志願服務紀錄冊。逾 期未完成實習將取消錄取資格。
4.進階訓練 不定時
本處特定服務職缺須經過特定時數的進階訓練或 考核方能填班,請於加入本處志工隊後密切留意 青少年志工專屬Line 群組通知。
5.志工活動 不定時 豐富的志工服務學習活動及聯誼月會。
6.志工大會 12 月 年終志工表揚、成果發表等 玖、注意事項
1、 填寫資料請務必完整,如有填寫專長請佐附相關證明文件,本處將擇優錄取。
2、 青少年學生須完整接受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才能獲得實習資格;志工基礎 訓練課程採線上自我研修,使用方法請參考台北e 大網站/新手上路
(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註冊後搜尋此課程:[志願服務]志工基礎
教育訓練(6 小時版)
( http://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2184),並下載完訓證 明 pdf 檔案、電郵繳交給本處。
3、 已領有志願服務手冊者,檢附手冊封面可取代線上基礎訓練課程證書,仍 應參加本處特殊訓練方可分派實習。
4、 本處保留依據情況做人數及課程調整的權利。
5、 未來志工服勤或志工培訓相關課程進行期間,將有工作人員進行活動拍照 或攝影,作為本處業務推廣及行銷用途,報名視同知悉且同意被拍攝。
6、 報名前請務必詳讀附件:「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推展青少年志工實施要 點」及「志工排班及服務規則」,並下載妥為收存,錄取後服勤規定一律依照 此要點及規則辦理。
7、 本處青少年志工隊聯繫一律使用 Line 群組,報名前請確認青少年志工本 人可以獨立參加並使用 Line 軟體。
拾、洽詢電話:(02)23514078 分機 1762,電子信箱:
聯絡人:張小姐。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青少年志工意願書
一、本人有參加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之青少年志工隊服務之意願與熱忱,俱備安排自 己行程表及獨立與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青少年志工隊聯繫事務之能力,並已經詳閱 並在受訓及服勤期間均願遵守「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推展青少年志工實施要點」及
「志工排班及服務規則」之各項規定,若違反其相關規定而遭取消資格,本人不得 異議。本人了解在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從事志工服務過程或參加活動時將可能受工 作人員進行攝影或錄影之記錄,並同意影像用做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之業務推廣及 行銷用途。
二、本人了解本志工招募將訂於 110 年 2 月 21 日(星期日)進行面談,獲錄取後務必參 加110 年 3 月 27 日(星期六) 9:30-17:00 青少年志工特殊訓練,否則無法取得本處青 少年志工資格。
三、本人瞭解參加青少年志工隊係一規律且持續參與的服務,本人可以一年內可參與 服務時數 40 小時 以上,並了解如因故無法排班超過 3 個月必須事先向青發處請假。
四、從事本處青少年志工服務之時間規劃運用:
(一)每月可參與本處青少年志工服務時間(請擇一勾選)
□小於 4 小時 □4 小時以上、未滿 8 小時 □8 小時以上
(二)任期內時間規劃(請以 100 字以內簡述學期間週間、週末及寒暑假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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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來如參與發展本處服務學習活動,我對以下哪些項目有興趣?
□淨灘 □淨山 □手作步道 □生態調查 □老人陪伴 □幼兒繪本或活動
□身心障礙服務 □其他,請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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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