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
桃教特字第1100049715號 申請
項目
免修課程
(學習領域)
部分學科
(學習領域)
加速
全部學科
(學習領域)
同時加速
部分學科
(學習領域)
跳級
全部學科
(學習領域)
跳級 目的 免修該課程,
以進行該科或 他科課程之充 實學習或自學 輔導。
依學生學習速度加速學習或跳級學習該科課 程;若修畢該教育階段相關課程,可提早畢業。
以少於一般學生修業時 間完成學習,以提早畢 業。
申請 資格
學生申請免修課程(學習領域)、部分學科(學習 領域)加速或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其 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學習 領域)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學生申請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及全 部學科跳級,其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 教育階段)該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同 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
※倘學校因特殊需求另訂較嚴格之百分比申請資格者,得專案報局審核。
評量 科目
※各教育階段評量科目如下;可單科或多科同時申請。另申請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須同時評量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領域。
1、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領域之相關學科。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及科技領域之相關學科。
通過 標準
其評量方式及鑑定標準由各校資優小組訂定之,可採下列方式及 標準:
1、參加該科學校自編成就測驗成績達學校資優小組訂定標準之 分數以上。
2、參考各科檢定考試結果,如:英語科可參考英檢之各級檢定 標準或托福考試分數等。
3、前一學年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得獎或參加國際奧 林匹亞培訓營結訓者,可以參賽科目提出該科免修,不需再參加 考試。
4、申請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者,社會適應行為評量宜與 適齡學生相當,由相關教師或專業人員(至少兩位)提出證明。
1、評量科目高一年級段 考之平均成績,高級中 等教育階段達平均數、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 育階段達正一個標準差 以上。
2、智力測驗或綜合性向 測驗得分達平均數正二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 十七以上。
3、社會適應行為評量宜 與適齡學生相當,由相 關教 師或專業人 員(至 少兩位)提出證明。
備註 未具資賦優異資格者,須先符合申請資格後,另申請通過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 導會鑑定。學生經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通過申請縮 短修業年限項目後,僅提供縮短修業年限服務,其他資優教育服務需依各教育階段各類資 優學生鑑定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