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8 年度環境教育「樹裏行間」繪畫競賽徵選實施計畫
壹、 依據:107.2.12 桃教體字第 1070012149 號函 貳、 活動目標
為提升本市學校師生對自身環境的認識,與培養審美態度,鼓勵學生主 動關懷校園樹木,培養愛樹護樹之環境素養,並結合藝術課程以畫作方 式呈現校園樹木之優美型態,將環境教育的工作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 辦理本競賽活動。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圳頭國小 肆、 參賽對象、組別
組別 對象
低年級組國小 桃園市境內公、私立國小低年級學生(國小 1-2 年級)
國小
中年級組 桃園市境內公、私立國小中年級學生(國小 3-4 年級)
國小
高年級組 桃園市境內公、私立國小高年級學生(國小 5-6 年級)
國中組 桃園市境內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 國中部學生
高中組 桃園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伍、 徵選內容
(一) 以「樹裏行間」為繪畫主軸,用畫作方式記錄並呈現校園樹木自然 生長狀態下之優美型態,並能表現人與樹木間之情感;畫作倘包 含不當生長棲地、齊頭或斷頭修剪方式、架設樹屋…等不符樹木保 育觀念之內容,恕不列入評選。
(二) 建議可結合題材:
1. 百年老樹的歷史或故事。
2. 師生於校樹下遊憩情形。
3. 樹木保育觀念宣導。
4. 棲地改善或樹木病蟲害防治歷程。
5. 樹木保育相關課程內容,如:攀樹課程。
6. 植樹活動。
7. 利用樹木開花或結果時期,結合特定節日活動,如:鳳凰花 開畢業季。
(三) 作品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複合媒材 均可)。
1. 紙本作品:4 開(橫式、直式皆可),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2. 複合媒材:40x55 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 定作品形狀。
3. 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須著色,不 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
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4. 每圖須由參賽者親筆使用藍或黑色筆,以 50~150 字之中文
(不得寫簡體字)文字敘明圖意(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於參賽 作品簡介表內。
5. 送件時請將每位參賽者之「作品」、報名表含同意書(附件 1)
參賽作品簡介(附件 2)共 2 件,裝訂成 1 份。
(四) 各校每組作品以 5 件為限。
陸、 收件方式
即日起至民國108 年 3 月 22 日止,以作品寄件日郵戳為憑。請各學校彙 集後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寄至桃園市大園區圳頭國小收件組 (地址:33749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 4 鄰圳頭路 850 巷 30 號),信封上請註 明「樹裏行間繪畫競賽」。複合媒材作品如無法郵寄,請親送至本校。
柒、 作品評選標準
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 100 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 下:
1. 主題性:20%
2. 繪圖表現:20%
3. 情感:20%
4. 創意:20%
5. 樹木保育觀念呈現:20%
捌、 獎勵方式
(一) 每組特優頒予禮券新臺幣 2,000 元與獎狀乙紙,各錄取 1 名。
(二) 每組優等名頒予禮券新臺幣 1,500 元與獎狀乙紙,各錄取 2 名。
(三) 每組甲等頒予禮券新臺幣 1,000 元與獎狀乙紙,各錄取 3 名。
(四) 每組佳作頒予禮券新臺幣 800 元與獎狀乙紙,各錄取 5 名。
(五) 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乙名,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 員獎懲要點,特優獎指導老師嘉獎 2 次,優等獎指導老師嘉獎 1 次,甲等指導老師獲本府獎狀乙紙,同時指導多位學生之教師以 最高獎勵額度擇一敘獎,不重複敘獎。
(六) 行政獎勵: 本案承辦學校相關人員,嘉獎 1 次 4 人,獎狀4 人。
玖、 得獎名單公佈
預定於民國108 年 5 月 31 日公布,另以公文由所屬學校通知得獎人。
拾、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一律恕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且不另行通知。
(二) 每人限投稿一件,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經檢舉(檢 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申 請)為臨摹、抄襲或係他人加筆之作品,經查屬實,不予評選。如 於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 及圖書禮卷;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 10 日內檢具 相關事證,具名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 受理)。
(三) 報名參加本計畫者,即同意無條件將參賽作品無償授權予桃園市 政府作教育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之使用,另「著作財產權授權 使用同意書」務必填寫(見附件 1)。
(四)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 之任何規定者,不予受理、不予評選,如獲獎者亦得取消其名次及 相關人員獎勵,追回獲獎獎狀及禮券。
(五)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指導老師。
(六) 各校選送作品組別、規格及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屬實,
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七)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獲獎作品,不得參賽。
(八) 本活動洽詢電話:桃園市大園區圳頭國小輔導主任方瑞祥 03- 3862504 轉 610。
附件
1桃園市政府 108 年度環境教育「樹裏行間」繪畫競賽徵選
報名表
參加組別
1. □國小低年級 2. □國小中年級 3. □國小高年級 4. □國中組 5. □高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