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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 舉 派 之 傳 承 與 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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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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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舉派之傳承與特色

本刊編輯室

整理

噶舉派傳承及簡介

在 藏 文 中,「噶」意 指 師 長 言 教,「舉」則 為傳承之意,故「噶舉」原意為佛陀教敕 傳承。

因此派尤重密法修練,強調師徒口耳相傳,所以 稱 為「噶 舉 派」。又,其 遠 祖 瑪 爾巴、密 勒日巴 等人於修行時,常依隨印度瑜伽士之習慣,著穿 白色僧衣、僧裙,故有「白教」之稱。

此 派 修 學 者 眾,不 僅 支 系 龐 多,分 布 廣 遠,

又因有較佳的組織規畫,故發展極為迅速。其支 系向有四大、八小之分,足跡遍及喜瑪拉雅山南 麓地區。為因應教法傳承的轉移與承繼,噶舉派 首創的轉世制度,至今仍延續未斷。

雖然早 在 西元第六 世紀,西藏就 有佛 教,但 四 大 教 派 ─ 寧 瑪(紅 派)、薩 迦(花 派)、噶 當(黃 派,後 來 併 入 格 魯)和 噶 舉(白派),卻 一 直 到 西 元 第 十 一 世 紀 才 出 現 。 噶 舉 的 傳 承 始 於 金 剛 持 佛( B u d d h a V a j r a d h a r a 或 名 多 傑 羗 Dorje Chang),他是無上圓覺的象徵。金剛持 與釋迦牟尼佛呈現於世的型式不同,他不是一位 歷史資料有記載出生地與姓名的「化身佛」,而 是許多無所不在的覺者(法身佛)之一,運用悲 智,加持眾生。所有噶舉派弟子都需把自己的上 師觀想成金剛持,以此更接近佛,並圓成上師與 弟子之間的關係。

噶 舉 傳 承 的 第 二 位 祖 師 是 印 度 的 大 成 就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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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弟子。

噶 舉派 傳承自諦 洛巴和那諾巴而有了特 殊的禪 修 法:那諾巴六 瑜珈法(the Six Yogas of Naropa,Na-ro'i chos-drug)和大手 印(Mahamudra,Phyag-rgya-chen-po)。

噶 舉 派的 教 法,皆 係 西 藏 大師自印度 習法回返 後 所 傳 下,最 初 的 二 個 支 派 為 香 巴 噶 舉 和 達 波 噶 舉,分 別 由 瓊 波 南 覺 巴(k y y u n g - p o r n a l -byor,l002-1064),和大譯師瑪爾巴(Marpa,l012-

1097)所創立,二位均是那諾巴的西藏弟子。

一、香巴噶舉(Shangpa Kagyud)

創 始 人 為 瓊 波 南 覺巴,曾七 次 赴 印習 法,返回西 藏 後 依 噶 當派 僧人朗 堂巴出 家受 戒,因於 香 地 廣 建 寺 廟,故 得 此 名;之 後,其 弟 子 啟 建 賈 寺與 桑定寺,形成二個支派;桑定 寺住僧皆為男眾,唯住 持係女眾,名多傑帕姆,是西藏唯一女性轉世者。

西元 十四至十 五 世紀時,宗喀巴大師 及 其 弟子曾先後向此支派 僧人求學,後因此支派逐漸沒落,終而融入他派。

二、達波噶舉(Dagpo Kagyud)

瑪爾巴譯師(1012─1097),本名卻吉羅追,出生於西藏山南 洛紮縣的一個富有家庭。十五歲時向卓彌澤師習梵文,成年後三次 赴印,四次至尼泊爾求法,主修「時輪金剛」、「喜金剛」、「大手 印」等密 教 教法。返回家 鄉後 授 徒 傳 法,繼 而開創噶 舉派。現 今人 們口中所稱的噶舉派,通常是指由瑪爾巴譯師所創立的達波噶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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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爾巴後 來 將 畢 生 所 修的 密法 傳 給 弟 子 密勒日巴。眾 所 周知,

密勒日巴(Milarepa,l052-1135)早年曾使用過破壞性的役魔巫 術,傷 害過許多生命,為了贖罪,他必須面對 上師所交付給他的各 種 殘酷無理的任務與勞役,藉由苦行消除業障。每當密勒日巴因無 法 忍 受 痛 苦 而 沮 喪 退 心 時 , 瑪 爾 巴 就 給 予 他 一 點 教 法 與 暗 示 , 因 此,密 勒日巴忍 苦 負 重,堅 持了好 幾 年,最 後,終 於 求 得 數 年 來日 夜企盼的口訣,並以其終生苦修所悟境界,彙編出著名傳世的歌集 和教理。

密 勒 日巴 最 有 名 的 弟 子 是 岡 波 巴( G a m p o p a),又 名 達 波 拉 傑

(Dagpo Lharje,1079-1153)。他創建了達波寺(Dagpo)等許多 寺院,因此噶舉派的一個支派也就以達波為名。岡波巴是在接受噶 當派教義和戒 律的 徹底訓練之後,才成為密勒日巴的弟子。密勒日 巴把傳自諦洛巴、那諾巴和瑪爾巴的修 行方法都教給他。岡波巴殊 勝地融合了噶當派的教理和大手印的經驗,使得這兩個支流終於合 而為一。岡波巴的四位大 弟子,後 來 創立了達波噶舉的支派,這就 是一般所說的「四大」、「八小」傳承。

四 大 支 派 分 別 為:噶 瑪、蔡 巴、拔 戎、帕 竹。其 中 帕 竹 又 奐 衍 成 八 個 小 支 派:止 貢、達 隆、竹 巴、雅 桑、綽 普、修 賽、葉 巴、瑪 倉,合 稱「四大 八 小」。噶 舉 派 傳 承 的 支 派 眾 多,居 藏 傳 佛 教四大 派 之 冠,現 存 較 具 規 模 的 為:噶 瑪 噶 舉、止 貢 噶 舉、達隆噶 舉、竹 巴噶舉等,其他大小教派則多半已消逝沒落。

「四大」支派簡介:

(一)噶瑪噶舉(Karma Kagyud),為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創 始。噶瑪噶舉創派祖師為杜松欽巴(1110─1193),出家後先學噶 當 派 教 法,再 拜岡波巴為師,亦 學 薩 迦、寧 瑪 派 教 法,終 以「大 手

噶舉派之傳承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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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松 欽 巴 圓 寂 後 十 一 年 , 噶 瑪 巴 希 ( 1 2 0 4 - 1 2 8 3 ) 為 其 轉 世 靈 童 , 開 創 西 藏 轉 世 制 度 先 聲 。 黑 帽 系 統 亦 始 自 噶 瑪 巴 希 , 他 在 宋 寶 佑 四 年 ( 1 2 5 6 ) , 到 蒙 古 和 林 會 見 蒙 哥 汗 , 由 蒙 哥 汗 賜 給 他 一頂鑲金邊的黑色僧帽及一顆金印,這就是黑帽系名稱的由來。不 過,許多史籍認為杜松欽巴才是黑帽系第一世轉世,而以噶瑪巴希 為第二世。

明 永 樂 五 年 ( 1 4 0 7 ), 黑 帽 系 第 五 輩 轉 世 德 新 謝 巴( D e s h i n Shegpa, 1384─1415),應明成祖永樂皇帝之請,至南京傳法。他 將 蔡巴《甘珠爾》手抄本 推薦給 永樂 皇帝,因而出任 永樂版《甘珠 爾》刻 本的總纂。這部經不僅是第一部 雕版印刷的藏文大藏經,也 是現存最早的藏文印刷品。

同年,德新 謝巴為已 故的明太 祖 及 皇 后 舉 行 薦 幅 儀 式,成 祖 感 謝 之 餘,賜 其「如來」名號,並 封 為「萬 行 具 足 十 方 最 勝圓覺 妙 智 慧 善 普 應 佑 國 演 教 如 來 大 寶 法 王 西 天 大 善 自 在 佛 領 天 下 釋 教 」,

簡 稱「大 寶法 王」,此封 號自此為 黑 帽系 歷 代活 佛 所 承 襲,並 按 期 進 京 朝 貢 。 噶 瑪 噶 舉 的 黑 帽 派 領 導 者 則 被 尊 稱 為 「 噶 瑪 巴 」, 意 即「行 佛 行 事 業 者」,是 具 足 十 方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菩 薩的「身、語、

意、功德、事業」之體性總集的行佛行事業者。

據 卡 盧 仁 波 切(註1)表 示,大 寶 法 王 也 是 所 有 噶 舉 支 派 的 最 高 精 神 權 威。大 寶 法 王 被 稱 為「戴 黑 冠 者」(W e a r e r o f t h e Bla c k H a t ),這 頂 黑 色 金 剛 寶 冠 就 像 教 主 的 寶 冠 一 樣,是 精 神 權 威 的 象 徵。原始的黑冠,據說是用十萬根空行母(dakinis)的頭髮編織而 成,然後呈獻給 第一世大寶法王 杜松欽巴。卡 盧仁波切說,這 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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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非有大功德者是看不見的。明成祖賜贈第五世大寶法王德新謝 巴一 頂用實物 仿製的 黑冠,讓每 一個人都可以看得 見。據說,只要 看一眼黑冠,來世便可生於人天。

噶 瑪 噶 舉 的 另 一 系 紅 帽 派 , 則 是 因 為 創 始 祖 師 紮 巴 僧 格

( 1 2 8 3 ─ 1 3 4 9 )曾 得 元 帝 室 封 以 灌 頂 國 師 並 賜 給 一 頂 紅 色 僧 帽 而 得 名。該派一直傳至清代,由於政治事 件,被清廷勒 令一律改宗黃 教,禁止此系活佛轉世而斷絕。

( 二 ) 拔 戎 噶 舉 ( B a r a m K a g y u d ) , 由 拔 戎 巴 達 摩 妄 去

(Barampa Dharma Wongchug,約1100年左右)創立。因在後藏昂 仁地區創建拔戎寺而得此稱,以密教大手印法和顯教大印境界為主 要教法。寺院住持由家族世襲傳承,後因家族內部紛爭而逐漸衰敗 無聞。

( 三 ) 蔡 巴 噶 舉 ( T s h a l p a K a g y u d ) , 由 宗 著 巴

(Tsondragpa,1123-1194)創立。宗著巴出家後,盡棄年輕所學 驅 鬼 避 邪 巫 術,後 受 密 咒 教 授、三 摩 地 灌 頂、制 息 朮、拙 火 定 等,

從岡波巴修學密法。1175年建蔡巴寺,故名蔡巴噶舉。元朝時受封 而兼有當地政教兩權,為前藏地區一大勢力,後因領地勢力更迭而 逐漸沒落,主寺蔡巴寺最後甚且變成格魯派的屬寺。

( 四 ) 帕 木 噶 舉 ( P h a m o K a g y u d ) , 由 帕 木 竹 巴

(Phamodrupa,l110-1170)創立。

帕 木 竹巴 年 幼 時即 出 家 遍 習噶 當、薩 迦、寧 瑪 等 派 教 法,因 其 顯 宗 之 成 就 卓 著 而 被 稱 為「卻 擦 哇」(意為 熱 心 佛 教的 人),最 後 拜入岡波巴門下修習噶舉教法,於1158年建立帕竹噶舉的主寺丹薩 替寺。帕竹噶舉的 政治、經濟與宗教勢力曾盛 極一時,建 立了完善 的封建制度,曾長期統治西藏地區。

帕木竹巴傳了八個弟子,各自建立了如下八個分支:

噶舉派之傳承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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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桑噶舉的格丹意希僧格(?─1207)。

綽普噶舉的傑擦(1118─1195)。

修賽噶舉的楚臣僧格(1140─1204)。

此 外,還 有 葉巴 噶 舉 的 耶喜 孜巴、瑪 倉 噶 舉 的 喜 饒 僧格,合 稱

「八 小」。其中止 貢 噶 舉、達隆噶 舉 與 竹巴噶 舉主三 個支 系的 勢力 雄厚,發展較具規模,後來陸續兼併了其他小支派。

噶舉派的教法特色

噶 舉 派 雖 然 派 系 複 雜 , 教 義 卻 大 同 小 異 , 均 源 自 於 印 度 諦 洛 巴、那 諾巴 所 傳 至 瑪爾巴、密 勒日巴等人的 傳承 教 法,以四部宗中 觀 應 成 派( 註 2 )的 《 中 觀 論 》 為 理 論 基 礎 , 最 主 要 的 教 法 為 「 大 手 印」與「那諾六法」,並強調顯密兼修。

噶 舉派的 理 論 觀 點 是:承 認眾 生皆有 佛 性。但 一般的 凡夫不是 佛,若 要 成 佛,必 須 依 靠 修 行,將 凡 夫 的 身 心 轉 化 成 佛。因 此,噶 舉 派 認 為 身 心 各 有「粗、細、最 細」的 三 身、三 心 對 應,對 應 不同 的身心粗細,則有不同的修證方法。

噶 舉 派 所 修 教 法 可 分 為「解 脫 道」與「方 便 道」。「解 脫 道」

的 教 法 主要是《大 手印》,在密法中屬無 上 瑜 伽部,與 寧 瑪派的大 圓 滿 教 法 相 似,均 講 求「明 心 見 性」,與「眾 生皆 有 佛 性」的 概 念 一 致。「解 脫 道」的 大 手 印教 法,雖 是 噶 舉 派 修 行的 無 上 法門,依 法 修 行 可「即 身 成 佛」,但 其 前 提 是「需 上 等 根 器」,意即 修 學 者 需具有最細的身心,以為修行基礎。噶舉派的祖師諦洛巴與那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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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一般根器者方便修持,特從無上瑜伽的重要續經總結《那諾六 法》的「方 便 道」教 法,次 第 指引凡 夫 俗 子 將 原本 的 粗 身 與 粗 心,

透過次第修證的方式,逐漸轉化成細身與細心,甚至到最細身與最 細心。雖然這種次第修證的法門屬方便道,但仍與大手印的概念緊 密結合、相輔相成。

噶舉派的主要教法

一、解脫道教法:大手印

《大 手 印》是 噶 舉 派 的 主 要 修 行 法 門,是 一 種「開 悟自心 本 性 的法門」,也是「一切三世諸佛之心」、「明空無二的智慧」,可分 成「顯教大手印」與「密教大手印」兩種。

所 謂 大 手 印 , 是 指 用 雙 手 十 指 結 出 各 種 的 手 勢 , 這 些 手 勢 代 表 著 諸 佛 菩 薩 法 德 的 標 誌 。 手 印 代 表 身 口 意 三 密 中 的 身 密 , 又 稱 印 契 、 印 相 等 , 有 時 也 代 表 著 諸 佛 菩 薩 手 中 所 持 拿 的 法 器 。 在 教 法 中 , 凡 未 經 正 式 密 乘 無 上 瑜 伽 灌 頂 所 傳 授 的 手 印 , 都 不 能 稱 為 大手 印 。

二、方便道教法:那諾六法

那 諾 六 法 又 稱「六 成 就 法」,係 噶 舉 派 祖 師 為 了「清 淨 蘊 界 和 合 的 粗 身 」 , 即 將 凡 夫 肉 體 的 粗 身 轉 化 為 最 細 之 身 , 提 出 的 一 種 運 用 吐 納 導 引 的 觀 修 法 門 。 六 法 分 別 為 : 拙 火 成 就 法 、 幻 身 成 就 法 、 光 明 成 就 法 、 夢 境 成 就 法 、 遷 識 成 就 法 ( 往 生 ) 、 中 陰 成 就 法 。 特 別 要 注 意 的 是 , 《 六 法 》 是 緊 扣 「 四 瑜 伽 」 次 第 修 持 的 噶 舉 法 門 , 若 無 大 手 印 配 合 , 單 修 六 法 , 仍 無 法 達 到 噶 舉 派 究 竟 成 就的 境 地。

噶舉派之傳承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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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 。 由 瑪 爾 巴 傳 下 的 達 波 噶 舉 的 語 旨 教 授 主 要 是 《 大 手 印 》 和

《 那 諾 六 法 》 。 其 中 《 六 法 》 所 依 的 密 乘 經 典 有 父 續 《 密 集 》 與 母 續《摩 訶 摩 耶》,以 及 心 要 續 的《勝 樂》、《喜 金 剛》、《怖 畏 金 剛》、《金 剛空 行 母》、《時 輪 金 剛》等,其 他 所 修 持 的 常見 本 尊 和 護 法 則 有《 六 臂 大 黑 天 》、《金 剛 亥 母 》、《四 座 》、《觀 音 馬 頭 金 剛》、《無身空行法類》、《無我母》、《澤仁五姐妹》等等。教派學 院教授則含:《噶白》、《解脫點》、《桑布扎》、《篤哈藏》、《六法 幻身》、《六法夢境修》、《遷識》等課程。

香巴噶舉傳承亦為語旨傳承,故其續經與達波噶舉相同,唯差別在 於教授課程略異,有《幻身大灌頂》、《空行五教》、《大手印盒》、《尼 古六法》、《幻身道》、《不死幻輪》、《四過》、《轉為道用》、《六臂 大黑天》、《勝樂五尊》、《亥母秘修》、《觀世音》、《摧破金剛》、

《金剛手》、《不動尊》、《三身自現》等等灌頂教授。

註1:卡盧仁波切(H. E. Kalu Rinpoche, 1905-1989)是藏傳噶舉派著名的仁波 切,亦是第十六世大寶法王主要上師之一,更是香巴噶舉傳承的復興者。傳 法教學步履不但遍及西藏、印度和不丹,1971年起,卡盧仁波切更被大寶法 王派往西方弘法。直到1989年圓寂為止,卡盧仁波切在法國、瑞典、加拿大 與美國,建立多處噶舉傳承的佛法中心。

註2:四部宗包括大乘二宗(中觀宗、唯識宗)與小乘二宗(經部宗、毗婆沙 宗)。中觀宗又可分清辯論師所創的「中觀自續派」與佛護及其弟子月稱論 師建立的「中觀應成派」。中觀自續派在因明學方面,因為清辨論師在論辯 時會先建立自宗看法,再用自宗看法以辯破他宗,故稱為「中觀自續派」;

而中觀應成派則是主張直接辯破他宗說法,但是不須建立自宗看法,故被稱 為「中觀應成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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