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空 間 形 塑 分 析
「 空 間 形 式 的 轉 變 在 歷 史 過 程 中 發 生 , 空 間 意 義 的 轉 變 是 權 力 的 爭 奪 和 詮 釋。… …。 在 這 段 新 公 園 滄 桑 史 中, 國 家 和 政 治 是 決 定 新 公 園 空 間 形 式 和 使 用 的 主 要 力 量 。 」
( 蘇 西 廷 , 1996)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落 成 於 1908 年,歷 經 本 研 究 所 界 定 的 1895∼ 1945 年 :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 1945∼ 1987 年 :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政 權 至 解 嚴 前 、 1 9 8 7 ∼ 2 0 0 2 :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三 個 時 期 。 在 不 同 的 政 治 環 境 下 , 公 園 的 空 間 形 塑 及 空 間 形 式 均 有 所 不 同 。 由 於 其 發 展 歷 程 , 牽 涉 到 許 多 政 治 、 社 會 因 素 ,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分 析 社 會 的 變 遷 、 意 識 型 態 、 權 力 對 都 市 公 園 出 現 、 消 失 、 持 續 、 或 轉 化 的 影 響 。
第 一 節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之 空 間 形 塑
在 論 述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新 公 園 空 間 形 塑 之 前 , 首 先 來 了 解 日 治 時 期 的 歷 史 背 景 , 以 進 而 剖 析 在 此 背 景 下 ,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如 何 及 為 何 藉 由 空 間 來 正 當 化 其 統 治 的 基 礎 。
分 析 日 據 時 代 的 治 台 政 策 可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 1895 ∼ 1918, 前 期 武 官 總 督 時 代 ), 對 台 的 統 治 一 切 以 奠 基 為 主 , 即 以 「 綏 撫 」 為 主 ; 第 二 階 段 ( 1919∼ 1936, 文 官 總 督 時 代 ), 由 於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 世 界 瀰 漫 著 民 族 自 決 的 風 潮 , 日 本 因 而 採 取 同 化 政 策 及 內 地 延 長 主 義 ; 第 三 階 段 ( 1937∼ 1945, 後 期 武 官 總 督 時 代 ), 由 於 日 本 對 華 發 動 全 面 戰 爭 , 台 灣 進 入 戰 時 體 制 , 日 本 為 求 穩 定 殖 民 地 秩 序 , 並 驅 使 殖 民 地 人 民 「 義 勇 奉 公 」 效 忠 天 皇 , 於 是 展 開 激 烈 的 同 化 政 策 , 就 是 「 皇 民 化 運 動 」( 施 淑 宜 編 , 1996 )。 這 種 治 台 政 策 在 空 間 上 的 體 現 , 是 以 日 本 殖 民 母 國 的 利 益 為 前 提 , 其 特 徵 諸 如 : 和 大 陸 的 隔 離 政 策、賦 予 台 灣 總 督 絕 對 的 權 力、科 學 主 義 的 實 用 政 策1及
1 日 本 自 明 治 維 新 以 來 , 西 方 的 現 代 文 明 是 它 學 習 和 模 仿 的 對 象 , 對 於 經 營 台 灣 , 也 是 採 取 科 學 主 義 的 實 用 政 策 取 向 。 科 學 主 義 的 內 涵 有 二 : 一 是 科 學 本 身 的 研 究 , 二 是 以 科 學 方 法 和 態 度 所 做 的 政 策 決 定 , 例 如 第 四 任 台 灣 民 政 長 官 後 藤 新 平 的 「 生 物 政 治 學 」 即 在 強 調 , 任 何 殖 民 行 政 制 度 都 必 須 根 據 生 物 學 的 原 則 , 唯 有 如 此 , 日 本 才 能 在 國 際 社 會 中 , 以 「 適 者 生 存 」 的 條 件 贏 得 勝 利 ( 黃 世 孟 , 1 9 8 7 )。
差 別 待 遇 和 種 族 歧 視2等 ; 其 基 礎 工 程 主 要 為 都 市 計 畫 的 擬 定 與 建 設 、 經 濟 資 源 的 開 發 、 社 會 秩 序 的 控 制 及 意 識 型 態 等 , 這 些 基 礎 工 程 間 彼 此 環 環 相 扣 ( 參 考 圖 4-1)( 黃 世 孟 , 1987)。 而 意 識 型 態 的 改 造 雖 看 似 無 形 , 卻 透 過 許 多 方 式 來 實 踐 其 物 質 性 , 例 如 透 過 都 市 計 畫 的 擬 定 與 建 設 , 來 賦 予 城 市 新 的 意 義 。
圖 4-1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體 系 與 都 市 計 畫 關 係 ( 黃 世 孟 , 1987)
2 差 別 待 遇 和 種 族 歧 視 反 映 於 政 策 措 施 上 就 是「 雙 軌 系 統 」, 如 教 育 分 成 日 人 與 台 人 系 統 ; 保 甲 制 對 台 人 使 用 , 不 對 日 人 使 用 ; 同 樣 的 職 業 日 人 和 台 人 有 不 同 的 給 付 方 式 ; 甚 至 台 北 的 都 市 發 展 , 也 成 了 雙 元 式 的 殖 民 都 市 , 日 人 和 台 人 區 明 顯 分 開 等 ( 黃 世 孟 , 1 9 8 7 )。
目 的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的 隔 離 政 策
台 灣 總 督 的 絕 對 權 力
科 學 主 義 的 實 用 政 策 取 向
差 別 待 遇 和 種 族 歧 視
手 段 ( 治 台 特 徵 )
基 礎 工 程 ( 施 政 措 施 )
都 市 計 畫 的 擬 定 與 建 設
經 濟 資 源 的 開 發
社 會 秩 序 的 控 制
意 識 型 態 的 改 造 以 日 本 殖 民 母 國
的 利 益 為 前 提
以 台 灣 的 經 濟 榨 取 和 南 進 基 地 為 基 本 國 策
都 市 經 濟
居 住 環 境
分 區 觀 念
透 過 上 述 , 可 知 同 化 政 策 是 日 本 治 台 的 重 要 方 針 , 而 空 間 形 式 的 改 變 是 其 物 質 性 實 踐 的 結 果 。 因 而 隨 著 主 權 的 遞 移 , 在 清 末 , 和 艋 舺 、 大 稻 埕 共 同 組 構 成 相 對 應 空 間 關 係 的 台 北 城 , 在 隨 著 1895 年 馬 關 條 約 將 台 灣 割 讓 給 日 本 、 成 為 日 本 的 殖 民 地 後 , 便 拆 除 當 時 的 城 垣 , 使 台 北 府 城 、 艋 舺 、 大 稻 埕 快 速 發 展 成 一 體 , 並 以 城 內 為 統 治 核 心 區 , 利 用 清 朝 遺 留 之 官 署 設 施 及 城 內 餘 留 之 可 利 用 空 地 , 做 為 先 期 設 施 之 應 急 計 畫 。 當 時 官 署 預 定 地 有 「 總 督 府 敷 地 」、「 總 督 官 邸 」 及 「 民 政 長 官 官 邸 」 用 地 , 並 刻 意 安 排 城 內 之 公 園 計 畫 ( 新 公 園 ), 位 於 總 督 府 預 定 地 之 前 方 , 居 城 內 地 區 之 中 心 位 置 。 欲 將 城 內 發 展 為 殖 民 統 治 之 中 樞 地 區 之 政 治 意 義 甚 為 明 顯( 黃 武 達,1996)。
由 於 殖 民 地 的 空 間 開 發 模 式 強 調 全 面 及 深 入 , 因 此 日 本 開 始 透 過 「 城 市 文 明 」 對 被 統 治 者 進 行 教 化 。 日 據 初 期 的 民 政 長 官 後 藤 新 平 深 諳 於 此 , 他 曾 表 示 :
「 台 灣 人 屬 於 物 質 的 人 種 , 黃 金 與 禮 儀 , 華 廈 與 宏 園 是 他 們 所 尊 崇 的 對 象。唐 代 的 詩 歌 亦 云「 不 睹 皇 居 壯、安 知 天 子 尊 」,
要 統 治 此 種 人 類 , 宏 偉 的 官 衙 有 收 服 民 心 之 便3。 」
城 市 中 公 共 建 築 的 興 建 就 是 殖 民 政 策 的 一 部 份 , 其 中 又 以 意 識 型 態 改 造 的 機 構 為 優 先 , 廢 除 前 清 時 代 的 公 共 建 築 , 而 在 同 地 改 建 同 類 建 築 , 如 拆 文 武 廟 改 建 日 本 國 語 學 校 , 將 天 后 宮 拆 除 改 建 新 公 園 , 藉 此 減 低 民 族 意 識 而 進 行 文 化 及 意 識 型 態 上 的 改 造 ( 吳 金 鏞 , 1994)。
新 公 園 的 興 建,可 追 溯 至 1899 年 與 1900 年 公 告 實 施 的 第 一 次 與 第 二 次 市 區 改 正 計 劃 , 這 個 計 劃 主 要 是 應 急 的 環 境 衛 生 改 善 工 程 , 但 基 於 官 廳 建 築 , 街 路 的 整 體 空 間 配 置 和 提 供 官 舍 眷 屬 休 閒 遊 樂 的 場 地 , 亦 於 市 區 改 正 之 同 時 決 定 興 闢 「 台 北 公 園 」4。
1906 年 , 殖 民 者 拆 除 前 清 時 期 遺 留 下 來 的 信 仰 中 心 天 后 宮5, 改
3 塚 本 一 郎 等 著 , p 6 1; 美 援 運 用 委 員 會 , 1 9 6 2,〈 各 國 都 市 計 畫 法 令 概 要 〉, 美 援 運 用 委 員 會 法 律 修 編 籌 劃 組 編 譯 叢 書 之 五 , 1 - 2 : 張 景 森 , 1 9 9 1 , p 4 3 。
4 圓 山 公 園 是 台 北 市 第 一 座 公 園 , 新 公 園 是 台 北 市 第 二 座 都 市 公 園 , 相 對 於 圓 山 公 園 , 所 以 俗 稱 「 新 公 園 」。
5 劉 銘 傳 任 台 灣 省 巡 撫 時 , 當 時 城 內 人 口 不 多 , 為 吸 引 更 多 的 人 民 到 城 內 居 住 及 做 生 意 , 以 便 加 速 城 內 繁 榮 , 在 1 8 8 8 年( 光 緒 十 四 年 )興 建 民 間 所 奉 祀 媽 祖 的 天 后 宮 , 做 為 人 民 信 仰 的 中 心 , 天 后 宮 成 為 地 方 官 紳 名 流 的 聚 會 場 所 , 蔚 為 一 時。但 西 元 1 8 9 5 年(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日 本 佔 據 台 灣 後,先 將 天 后 宮 充 做 兵 營 , 後 改 為 台 北 辦 務 署 辦 公 的 地 方 , 於 總 督 府 醫 學 校 成 立 後 , 再 改 做 總 督 府 醫 學 校 的 學 生 宿 舍 。 後 來 第 五 任 總 督 佐 久 間 左 馬 太 將 天 后 宮 拆 掉 改 建 紀 念 館 。 佐 久 間 左 馬 太 認 為 在 第 四 任 總 督 兒 玉 源 太 郎 和 民 政 長 官 後 藤 新 平 的 治 理 下 , 已 奠 定 台 灣 殖 民 統 治 的 基 礎 , 因 此 欲 興 建 一 座 紀 念 館 來 宣 揚 他 們 二 人 治 理 台 灣 的 功 績 。
建 為 新 公 園 , 用 地 六 萬 六 千 平 方 公 尺 , 連 結 台 北 車 站 和 總 督 府6, 成 為 新 的 都 市 節 點 。 1913 年 , 殖 民 者 在 公 園 內 興 建 了 一 座 雄 偉 的 總 督 府 博 物 館7, 再 加 上 新 公 園 周 圍 的 空 間 特 色 - 1899 年 建 成 的 台 灣 銀 行 總 行 ; 1901 年 興 建 , 1912 年 重 建 的 總 督 府 官 邸 ; 1919 年 完 成 的 總 督 府 ; 1929 年 建 築 的 法 院 - 和 新 公 園 共 同 構 成 了 威 權 的 統 治 中 心 , 直 接 對 殖 民 地 進 行 政 治、經 濟、身 體、意 識 型 態 等 不 同 層 面 的 統 治( 陳 志 梧 , 1992)。
新 公 園 內 的 設 施 , 除 了 為 紀 念 兒 玉 源 太 郎 及 後 藤 新 平 的 博 物 館 , 還 有 大 運 動 場 、 戶 外 音 樂 台 、 噴 泉 、 放 送 電 台 、 和 式 池 塘 和 小 拱 橋 … 等 。 戶 外 音 樂 台 、 噴 泉 、 運 動 場 是 模 仿 歐 洲 公 園 的 設 計 , 是 日 本 當 時 追 求 歐 美 休 閒 生 活 風 尚 的 表 徵 。 運 動 場 除 了 作 為 休 閒 空 間 的 角 色 外 , 也 是 日 本 政 府 用 來 展 示 和 舉 行 各 項 體 育 競 技 的 場 所 , 在 1923 年 圓 山 運 動 場 建 成 之 前 , 台 北 市 各 學 校 的 聯 合 運 動 會 大 多 在 這 裡 舉 行 。 當 時 日 本 的 規 劃 大 師 黑 谷 了 太 郎 也 指 出 : 公 園 作 為 一 個 都 市 的「 社 會 機 構 」, 有 它 在 勞 動 力 再 造( recreation)上 的 作 用 , 並 且 可 以 培 養 「 共 同 精 神 、 相 互 扶 持 的 思 想 、 或 軍 隊 的 紀 律 」; 反 過 來 , 若 缺 乏 公 園 而 使 城 市 居 民 元 氣 衰 頹 , 則 將 「 無 益 於 日 本 向 全 世 界 發 展 , 也 無 益 於 日 本 工 商 業 向 海 外 發 展 的 企 圖 」( 陳 志 梧 , 1992 )。 除 此 之 外 , 1931 年 正 式 廣 播 的 台 北 放 送 局 , 是 日 本 殖 民 地 最 主 要 的 教 化 機 構 。 由 於 當 時 收 音 機 並 不 普 及 , 人 們 無 法 在 家 中 收 聽 廣 播 , 因 此 , 民 眾 聚 集 在 新 公 園 收 聽 廣 播 , 當 時 廣 播 是 以 日 語 為 主 , 用 以 執 行 日 本 皇 民 化 工 作。在 戰 時 更 是 不 斷 播 放 軍 歌,以 鼓 動 人 民 上 戰 場 。 然 而,1945 年 日 本 政 府 投 降,天 皇 親 自 宣 布 投 降 消 息 的「 玉 音 放 送 」, 也 是 從 這 座 放 送 亭 播 放 出 來 的 。
因 此 , 日 據 時 期 , 在 公 共 空 間 上 除 了 強 調 衛 生 、 交 通 、 市 容 外 , 尚 含 統 治 權 威 意 味,藉 由 改 建 前 清 之 意 識 型 態 的 教 化 場 所,如 官 署 、 寺 廟 、 學 堂 、 社 會 機 構 , 代 之 以 國 家 機 構 、 派 出 所 、 日 本 國 語 學 校 、 神 社 、 公 會 堂 、 公 園 等 以 進 行 文 化 改 造 ( 夏 鑄 九 等 著 , 1987)。 台 灣 的 第 一 座 公 園 就 在 這 樣 的 歷 史 背 景 下 誕 生 。
6 日 據 時 代 的 總 督 府 於 西 元 1 9 0 6 年 興 建 , 西 元 1 9 1 9 年 完 成 , 象 徵 著 最 高 軍 事 統 治 權 力 。
7 總 督 府 博 物 館 用 來 收 藏 、 展 示 本 島 和 南 洋 地 區 的 「 人 類 學 」 和 「 博 物 學 」 研 究 的 結 果 。 當 時 日 本 為 了 進 行 所 謂 「 生 物 政 治 學 」 統 治 , 對 台 灣 進 行 為 期 甚 久 「 舊 慣 調 查 」, 也 對 各 原 住 民 族 進 行 了 各 種 人 類 學 的 研 究 , 後 來 甚 至 為 了 南 進 南 洋 , 而 以 此 為 基 地 進 行 了 各 種 民 族 學 和 自 然 資 源 調 查 ( 陳 志 梧 , 1 9 9 2 )。
這 種 殖 民 時 代 大 量 出 現 的 博 物 館 , 暗 示 了 政 治 繼 承 的 過 程 。
R o b e r t B o c o c k 表 示 :「 文 化 霸 權 的 領 導 包 含 發 展 全 國 所 有 各 主 要 團 體 的 知 識 、 道 德 和 哲 學 的 同 意 , 它 包 含 一 種 情 感 的 面 向 ; 在 那 裡 面 , 想 取 得 文 化 霸 權 領 導 , 一 定 要 說 動 民 族 — 人 民 的 情 感 , 不 能 看 起 來 像 是 脫 離 群 眾 的 陌 生 人 或 是 外 人 。 」這 從 日 本 政 府 於 1897 年 8 月 2 日 頒 予 第 三 任 總 督 乃 木 希 典 的 律 令 得 見 一 斑 :
「 日 本 最 終 是 要 併 吞 台 灣 入 日 本 版 圖 而 不 是 使 它 成 為 日 本 的 外 在 依 附 ( 殖 民 地 ) 的 。 … … 。 然 而 , 首 先 因 為 台 灣 位 居 遠 處 ; 其 二 , 它 乃 屬 清 廷 之 邊 疆 省 份 ; 其 三 , 台 灣 各 類 居 民 與 日 本 人 大 不 相 同 , 吾 人 有 必 要 在 快 速 同 化 與 逐 漸 同 化 之 間 加 以 抉 擇 。 」( 陳 清 池 , 1994; 丘 廷 亮 , 1997)
後 藤 新 平 則 對 台 灣 總 督 府 醫 學 校 學 生 表 示:「 你 們 如 果 要 求 與 已 經 三 千 年 來 對 皇 國 盡 其 忠 義 的 日 本 人 同 等 待 遇 , 則 今 後 以 八 十 年 為 期 , 努 力 同 化 為 日 人 , 在 此 之 前 , 縱 有 差 別 , 亦 無 可 奈 何 ; 不 作 不 平 之 鳴 , 以 為 全 島 示 範 。 」( 蔡 培 火 , 1974 ; 矢 內 原 忠 雄 , 2002 )。
又 其 為 民 政 長 官 的 訓 示 謂 :「 所 謂 同 化 、 所 謂 壓 抑 , 畢 竟 祇 是 著 書 的 人 任 意 所 加 的 名 稱 , 須 知 其 內 容 具 有 複 雜 的 關 係 ; 無 論 如 何 期 待 懷 柔 或 同 化 , 我 想 壓 抑 主 義 有 時 亦 為 實 際 所 需 要 。 」( 持 地 六 三 郎 , 1 9 9 8 ; 矢 內 原 忠 雄 , 2 0 0 2 )。
另 外 , 首 任 總 督 府 學 務 部 長 伊 澤 修 二 曾 表 示 :「 除 以 武 力 征 服 其 外 形 外 , 還 必 須 征 服 其 精 神 , 裨 去 除 其 懷 念 故 國 之 思 , 發 揮 新 國 民 之 精 神 。 」而 明 石 總 督 在 其 施 政 方 針( 1918 年 7 月 )中 也 表 示 :「 本 來 , 集 日 本 人 與 台 灣 古 來 的 民 族 而 統 轄 之 , 實 為 困 難 之 事 … … 然 困 難 固 屬 困 難 , 帶 至 新 領 土 之 精 神 , 其 目 的 不 外 乎 使 此 領 土 無 異 於 日 本 。 」( 矢 內 原 忠 雄 , 2002 )。 在 這 樣 的 政 策 之 下 , 先 是 鎮 定 土 匪 , 次 則 全 力 於 經 濟 的 發 展 與 財 政 的 獨 立 , 同 時 進 行 所 謂 同 化 政 策 , 以 穩 固 其 統 治 之 權 力 基 礎。因 此,日 本 據 台 不 久,便 以 台 北 城 為 中 心 , 進 行 拆 遷、改 建、新 建 工 程,透 過 空 間 的 改 造 以 去 除 懷 念 故 國 之 思 , 發 揮 新 國 民 之 精 神 。
這 種 融 合 帝 國 教 化 工 程 的 政 策 , 目 的 在 於 使 台 灣 人 成 為 皇 民 。 看 似 一 種 比 之 武 力 而 較 不 殘 忍 的 方 式 , 即 葛 蘭 西 所 說 的 , 統 治 階 級 透 過 自 己 的 道 德 、 政 治 及 文 化 的 價 值 觀 , 來 取 得 被 統 治 者 的 同 意 。 由 此 可 知 , 文 化 霸 權 顯 然 也 在 政 治 社 會 中 運 作 。
第 二 節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日 本 政 權 至 解 嚴 前 之 空 間 形 塑 新 公 園 到 了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政 權 後 , 其 空 間 形 式 便 產 生 了 一 些 變 遷 和 轉 化 , 這 些 變 遷 和 轉 化 也 緊 扣 著 歷 史 結 構 中 之 政 治 權 力 , 也 因 此 , 首 先 論 述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台 灣 政 權 後 的 一 些 歷 史 背 景 。
1945 年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日 本 政 權 後 , 台 灣 民 眾 普 遍 有 以 下 的 心 理 :「 第 一 是 單 純 的 喜 悅 — 不 論 是 勝 是 敗 , 總 之 戰 爭 已 經 結 束 。 第 二 層 的 喜 悅 是 五 十 年 來 的 統 治 者 被 打 倒 , 隸 屬 關 係 宣 告 解 除 。 第 三 層 的 喜 悅 是 中 國 打 敗 日 本 把 自 己 解 放 出 來 。 第 四 層 的 喜 悅 是 今 後 大 概 能 在 中 國 的 政 治 圈 子 內 行 使 平 等 的 政 治 權 利8」,然 而「 新 長 官( 指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兼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陳 儀 。 掌 握 比 日 據 時 代 的 武 官 總 督 大 很 多 的 立 法 、 行 政 、 司 法 三 權 和 兵 權 。 ) 率 領 傲 慢 的 隨 員 抵 達 台 灣 。 隨 員 們 以 巧 妙 的 手 段 不 斷 向 台 灣 剝 削 。 加 之 , 以 前 就 住 在 島 上 的 人 , 相 繼 被 排 除 於 社 會 上 重 要 地 位 之 外 , 令 人 覺 得 征 服 者 的 統 治 再 度 開 始 。 … … 陳 儀 和 他 的 隨 員 們 冷 酷 、 腐 敗 、 貪 婪 ,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 在 善 良 溫 順 的 居 民 頭 上 , 濫 用 他 們 的 統 治 權 。 軍 隊 採 取 的 行 動 有 如 征 服 者 。 秘 密 警 察 公 然 進 行 威 脅 , 使 中 央 政 府 的 官 吏 更 容 易 剝 削9。 」 因 而 在 1947 年 2 月 27 日 晚 上 , 一 支 公 賣 局 緝 私 人 員 對 民 眾 開 槍 射 擊 事 件 , 引 起 台 北 市 民 於 2 月 28 日 組 成 示 威 遊 行 隊 伍 , 蜂 湧 至 公 賣 局 , 並 佔 領 台 北 廣 播 電 台 , 透 過 廣 播 報 導 台 北 市 所 發 生 的 事 件 , 乃 為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開 端 ( 王 育 德 , 1993)。
1949 年 國 民 政 府 內 戰 失 敗 , 撤 退 至 台 灣 。 當 時 國 民 政 府 因 為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效 應 , 使 得 他 們 必 須 面 對 「 具 有 敵 意 」 的 台 灣 社 會 , 如 果 沒 有 美 國 在 軍 事 、 經 濟 與 國 際 地 位 上 的 強 烈 支 持 , 國 民 政 府 很 難 順 利 統 治 台 灣 ( 王 振 寰 , 1993)。 因 為 韓 戰 所 帶 來 的 國 際 支 持 是 台 灣 國 民 政 府 持 續 政 權 的 主 要 力 量10。 然 而 , 1970 年 前 後 , 美 國 開 始 接 受 中 共 政 權 , 自 1971 年 國 民 政 府 被 排 出 聯 合 國 開 始 , 連 續 幾 年 間 , 原 與 國 民 政 府 有 邦 交 的 國 家 , 亦 一 一 斷 交 , 國 民 政 府 自 稱 代 表 全 中 國 的 說 法 面 臨 挑 戰 , 也 使 對 內 統 治 正 當 性 出 現 問 題 。 為 了 化 解 這 個 危 機 , 國 民 政 府 在 政 治 上 採 取 了 「 台 灣 化 」、「 本 土 化 」 策 略 , 積 極 拉
8 王 育 德 , 1 9 6 2 ,〈 某 個 台 灣 獨 立 者 的 主 張 〉《 世 界 》。
9 朝 日 新 聞 社 譯 刊 , 1 9 4 9 ,〈 中 國 白 皮 書 〉。
10 1 9 5 0 年 6 月 , 韓 戰 爆 發 , 開 啟 了 東 西 冷 戰 的 時 代 , 也 使 得 台 灣 被 編 組 為 美 國 全 球 反 共 戰 略 體 系 中 的 一 環 。 美 國 為 了 支 持 台 灣 , 除 了 軍 事 的 援 助 之 外 , 每 年 支 付 高 達 一 億 美 元 的 美 援 , 長 達 1 5 年 , 抵 銷 了 1 9 5 0 年 代 初 期 的 政 府 預 算 赤 字 與 惡 性 通 貨 膨 脹,是 台 灣 政 權 存 活 及 經 濟 安 定 的 重 要 支 持( 劉 進 慶,1 9 9 2:
3 5 0 )
攏 台 灣 社 會 菁 英 及 新 興 資 產 階 級 , 經 濟 發 展 本 身 已 逐 漸 成 為 國 民 黨 政 權 藉 以 合 理 化 其 統 治 台 灣 社 會 正 當 性 的 現 象 。
戰 後 的 台 灣 成 為 國 民 政 府 的 反 共 基 地 , 台 北 市 成 為 「 戰 時 首 都 」, 形 成 以 軍 事 反 攻 為 主 的 意 識 型 態 , 軍 事 威 權 意 志 支 配 著 國 家 政 策 , 此 時 台 北 新 公 園 的 地 景 也 因 著 政 治 的 變 遷 而 有 所 改 變 。 新 公 園 中 的 總 督 府 博 物 館 於 1945 年 改 名 為 「 台 灣 省 博 物 館 」, 於 1949 年 更 名 為「 台 灣 省 立 博 物 館 」; 新 公 園 附 近 的 總 督 府 變 成 了 省 政 府 , 並 且 在 1950 年 代 末,原 本 具 地 方 風 格 的 各 城 門 被 改 建 成 中 國 北 方 官 式 風 格 , 重 新 建 立 另 一 種 都 市 意 象 , 以 強 化 當 時 抹 除 本 土 認 同 的 統 治 威 權。另 外,大 運 動 場 被 悄 悄 改 建 成 有 五 座 北 方 官 式 亭 閣 的 水 池 樓 閣 , 分 別 為 紀 念 孫 文 的「 翠 亨 亭 」、 紀 念 鄭 成 功( 字 大 木 )的「 大 木 亭 」、
紀 念 邱 逢 甲 的 「 大 潛 亭 」、 紀 念 連 橫 的 「 劍 華 亭 」, 以 實 現 凝 聚 民 族 國 家 的 想 像 ( 陳 志 梧 , 1992)。
新 公 園 的 空 間 意 義 隨 著 不 同 的 政 權 而 被 賦 予 不 同 的 意 義 。 公 園 內 的 紀 念 物 是 依 附 在 一 種 宰 制 性 的 價 值 體 系 中 所 產 生 的 , 成 為 國 家 歷 史 建 構 中 的 元 素 , 是 一 種 比 之 武 力 較 不 殘 忍 且 昂 貴 的 社 會 控 制 手 段 。 建 築 物 名 稱 的 更 替 及 紀 念 物 的 安 排 與 設 計 , 其 實 是 在 建 構 一 個 唯 一 的 歷 史 , 也 塑 造 出 統 治 階 級 看 似 「 自 然 地 」 傳 承 歷 史 的 說 服 過 程 ( 麥 肯 • 威 爾 斯 著 、 簡 逸 珊 譯 , 2000)。 葛 蘭 西 稱 這 種 過 程 為 一 種
「 霸 權 」( hegemony), 黎 奈 特 • 荷 璐 布( Renate Holub)為 之 下 了 一 個 簡 潔 的 定 義 :
「 從 一 方 面 來 看 , 霸 權 是 一 種 概 念 , 有 助 於 解 釋 國 家 機 器 或 政 治 性 社 會 — 支 持 某 一 特 定 經 濟 團 體 且 被 其 所 支 持 — 如 何 藉 由 法 律 、 政 治 、 軍 隊 和 監 獄 等 制 度 , 威 迫 原 來 形 色 多 樣 的 社 會 階 層 不 得 不 應 允 被 收 編 到 現 況 之 中 。 」
( Holub,1992)
荷 璐 布 說 明 透 過 霸 權 的 運 作 有 助 於 國 家 將 不 同 的 社 會 階 層 , 收 編 於 現 況 之 中 , 來 認 同 既 有 的 權 力 。 對 國 民 政 府 而 言 , 從 接 收 日 本 在 台 政 權 , 到 從 大 陸 撤 退 來 台 , 它 需 要 有 別 於 日 本 的 統 治 , 強 調 中 華 文 化 的 特 色 , 來 取 得 人 民 的 認 同 , 以 遂 其 「 反 共 復 國 」 之 願 。
第 三 節 解 嚴 後 民 主 時 期 之 空 間 形 塑
1987 年,台 灣 解 除 戒 嚴,使 得 民 間 社 會 反 宰 制 的 力 量 不 斷 升 溫 , 二 二 八 歷 史 事 件 的 平 反 也 於 此 際 逐 日 擴 展 。 1994 年 底 , 民 進 黨 陳 水 扁 當 選 第 一 屆 民 選 市 長 , 主 張 「 快 樂 」、「 希 望 」 的 市 民 主 義 , 並 進 行「 博 愛 特 區 」的 解 嚴 工 作 。 1996 年 2 月 28 日 , 台 北 新 公 園 更 名 為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並 於 1997 年 成 立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根 據 台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的 記 載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的 設 計 理 念 在 於 突 顯 歷 史 事 件 之 深 層 意 義 , 達 到 族 群 融 合 、 共 存 共 榮 的 目 標 , 依 照 公 園 內 現 有 之 樹 木 景 觀 及 水 池 利 用 , 營 造 寧 靜 深 遠 氣 氛 , 使 入 園 後 能 感 受 到 反 省 的 力 量( 台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五 十 二 卷 第 十 一 期 )。 以 下 以「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建 碑 過 程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之 空 間 形 塑 」、「 解 嚴 後 新 公 園 的 新 空 間 意 涵 」 為 方 向 來 分 析 解 嚴 後 , 新 公 園 空 間 之 轉 化 。
一 、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建 碑 過 程
1989 年 建 碑 的 行 動 開 始 在 台 灣 各 地 透 過 官 方 或 非 官 方 的 方 式 展 開,並 且 省 議 會 也 於 1991 年 通 過 訂 二 二 八 為 紀 念 日;1992 年 組 成「 二 二 八 事 件 建 碑 委 員 會 」,和 台 北 市 政 府 研 商 台 北 市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的 建 碑 地 點 。 在 這 建 碑 地 點 選 擇 過 程 中 , 台 北 市 政 府 一 直 堅 持 新 生 公 園 為 最 好 的 建 碑 地 點 , 原 因 是 「 面 積 寬 廣 、 交 通 方 便 同 時 又 可 立 即 動 工 興 建 」( 馮 金 桁 , 1992 )。 但 事 實 上 , 市 府 的 考 量 乃 新 公 園 位 於 博 愛 特 區 , 是 政 治 敏 感 區 , 因 此 想 以 新 生 公 園 來 取 代 ; 而 家 屬 們 以 新 生 公 園 位 於 松 山 機 場 飛 機 航 道 下 , 噪 音 太 大 無 法 安 魂 為 由 , 拒 絕 設 立 在 新 生 公 園 。 於 是 由 二 二 八 受 難 家 屬 團 體 所 推 動 的 「 二 二 八 關 懷 聯 合 會 」 以 建 碑 委 員 林 宗 義 拒 絕 出 席 會 議 做 為 抗 爭 的 籌 碼 , 給 予 國 民 黨 政 府 及 「 二 二 八 事 件 建 碑 委 員 會 」11極 大 的 壓 力 , 因 為 必 須 得 到 家 屬 的 認 同 , 國 府 的 建 碑 行 動 才 有 正 當 性 ( 吳 金 鏞 , 1994), 因 此 最 後 才 決 定 以 新 公 園 為 建 碑 地 點 。 建 碑 地 點 選 擇 在 新 公 園 之 所 以 有 諸 多 爭 議 , 乃 因 新 公 園 的 地 點 處 於 台 北 市 的 政 經 中 心 , 過 去 舊 有 的 政 權 在 這 裡 賦 予 空 間 許 多 的 意 義 , 但 隨 著 政 權 的 轉 變 , 所 具 有 的 象 徵
11 行 政 院 「 二 二 八 事 件 專 案 小 組 」 在 1 9 9 2 年 1 月 3 日 決 議 成 立 「 二 二 八 事 件 建 碑 委 員 會 」,由 當 時 的 總 統 府 資 政 邱 創 煥 擔 任 召 集 人,其 他 委 員 為 台 視 董 事 長 陳 重 光 、 二 二 八 事 件 研 究 小 組 召 集 人 葉 明 勳 、 受 難 家 屬 代 表 林 宗 義 、 台 北 市 長 黃 大 洲 、 自 然 科 學 博 物 館 館 長 漢 寶 德 、 內 政 部 長 吳 伯 雄 、 公 共 建 設 督 導 會 報 執 行 秘 書 陳 豫 。 會 議 中 的 委 員 大 部 分 為 國 府 及 黨 政 的 重 要 人 物 , 所 有 的 機 構 與 會 議 也 是 在 行 政 院 的 架 構 下 進 行 , 經 費 的 預 算 也 希 望 由 民 間 籌 得 , 但 實 際 上 卻 沒 有 太 多 的 「 民 間 人 士 」 參 與 。 可 說 是 由 官 方 主 導 成 立 的 委 員 會 , 卻 再 三 強 調 其 具 有 民 間 代 表 性 ( 1 9 9 4 , 吳 金 鏞 )。
意 義 也 跟 著 改 變 , 而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設 立 於 新 公 園 也 象 徵 著 舊 有 威 權 的 解 體 及 新 民 族 國 家 的 重 構 。
除 了 設 碑 地 點 引 起 爭 議 外 , 紀 念 碑 碑 文 的 內 容 也 一 波 多 折 。 撰 寫 碑 文 內 容 的 人 選 是 由 各 界 提 名 , 再 由 基 金 會 董 事 會 投 票 決 定 , 明 訂 官 員 不 得 參 加 , 最 後 選 出 台 大 教 授 鄭 欽 仁 、 張 忠 棟 等 六 位 學 者 , 組 成 清 一 色 全 為 教 授 的 撰 文 小 組 , 而 且 邀 民 進 黨 主 政 的 台 北 市 政 府 派 代 表 列 席 。 碑 文 內 容 前 後 歷 經 近 三 十 次 會 議 字 字 斟 酌 , 連 標 點 符 號 都 詳 加 討 論 , 約 在 1996 年 10 月 大 致 底 定 , 隨 後 幾 次 會 議 修 改 都 相 當 有 限 。 但 1997 年 1 月 將 初 稿 送 行 政 院 備 查 時 , 本 來 一 直 未 介 入 的 行 政 院 認 為 「 太 兇 」 了 , 並 提 出 兩 大 建 議 : 一 、 不 點 名 ; 二 、 對 可 能 引 起 情 緒 對 立 和 省 籍 情 結 的 辭 句 儘 量 淡 化 ( 中 國 時 報 , 1997.2.27)。
值 此 同 時 , 基 金 會 約 定 好 定 稿 前 不 對 外 宣 布 的 初 稿 突 然 外 流 , 此 一 情 形 被 解 讀 為 是 要 反 制 行 政 院 可 能 刪 除 初 稿 中 「 蔣 介 石 未 及 細 查 , 即 派 兵 來 台 鎮 壓 」 字 眼 , 造 成 朝 野 關 係 緊 繃 , 一 直 到 碑 文 內 容 最 後 定 案 開 會 前 , 行 政 部 門 還 在 追 查 初 稿 為 何 外 流 ? 而 代 表 受 難 家 屬 的 基 金 會 董 事 林 宗 義 等 人,也 對 行 政 院 可 能 強 力 刪 除「 掃 蕩 」、「 鎮 壓 」 等 字 眼 怒 氣 沖 沖 。 最 後 雙 方 各 退 一 步 , 行 政 院 代 表 率 先 表 態 支 持 初 稿 中 所 有 當 事 人 , 包 括 蔣 中 正 的 姓 名 都 應 保 留 , 以 示 對 歷 史 負 責 ; 代 表 受 難 者 家 屬 的 董 事 也 善 意 回 應 , 同 意 刪 除 「 掃 蕩 」、「 鎮 壓 」 等 可 能 刺 激 情 緒 的 字 眼 。 於 是 延 宕 兩 年 的 碑 文 , 終 於 在 1997 年 1 月 27 日 二 二 八 基 金 會 董 監 事 會 上 , 於 刪 除 初 稿 可 能 刺 激 情 緒 的 「 由 北 而 南 , 肆 行 掃 射 」、 和 蔣 中 正 聞 報 「 未 及 細 查 」, 即 派 兵 來 台 「 鎮 壓 」 等 少 數 字 眼 後 , 終 告 定 案 ( 中 國 時 報 , 1997.2.27)。 然 而 , 對 於 定 案 的 碑 文 內 容 , 仍 有 民 眾 表 示 不 滿 , 遂 由 台 北 縣 市 、 基 隆 市 、 台 中 縣 市 、 嘉 義 、 宜 蘭 、 南 投 、 台 南 、 屏 東 縣 等 十 一 個 關 懷 協 會 會 長 及 幹 部 , 共 約 二 、 三 十 人 以 舉 白 布 條 、 退 席 等 方 式 抗 議 ( 中 國 時 報 , 1997.2.28)。
從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內 容 底 定 的 過 程 看 來 , 顯 然 國 民 黨 和 民 進 黨 有 非 常 不 同 的 立 場 和 角 色 。 當 時 中 央 行 政 首 長 是 國 民 黨 的 連 戰 , 而 市 政 府 首 長 是 民 進 黨 的 陳 水 扁 。 民 進 黨 於 1997 年 2 月 26 日 通 過 二 二 八 事 件 五 十 週 年 宣 言 , 強 調 在 和 平 來 臨 之 前 , 歷 史 須 先 被 反 省 , 正 義 須 先 被 實 踐 , 冤 情 須 先 被 平 反 , 而 事 件 主 謀 、 事 後 共 謀 必 須 先 被 揭 示 。 這 些 工 作 , 將 用 最 嚴 肅 、 最 誠 懇 的 心 情 來 承 擔 。 在 和 平 的 基 礎 上 , 共 創 政 治 民 主 、 經 濟 平 等 、 人 民 互 信 互 愛 的 台 灣 。 這 篇 宣 言 是 由 林 義 雄 撰 稿,名 稱 是「 讓 — 愛、公 義、和 平 永 遠 顯 現 於 台 灣 」( 中 國 時 報 , 1997.2.27)。 當 時 市 政 府 新 聞 處 長 羅 文 嘉 表 示 : 國 民 黨 過 去
談 二 二 八 事 件 , 都 只 強 調 寬 容 , 卻 完 全 沒 有 反 省 , 甚 至 道 歉 , 二 二 八 的 史 料 也 未 曾 透 過 官 方 公 佈 在 國 人 面 前 ; 未 來 在 台 北 市 的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將 忠 實 的 展 示 所 有 二 二 八 的 忠 實 史 料 , 以 記 取 歷 史 教 訓 , 用 更 宏 觀、前 瞻 的 作 法 弭 平 歷 史 及 族 群 間 的 傷 痕,促 進 族 群 大 和 解 , 讓 後 代 子 孫 不 再 重 蹈 歷 史 覆 轍 ( 中 國 時 報 , 1996.2.27)。 一 直 以 來 , 國 民 黨 對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態 度 較 為 保 守 , 強 調 的 是 寬 容 和 和 解 , 這 從 碑 文 內 容 底 定 過 程 中 , 行 政 院 對 碑 文 內 容 的 抵 制 便 可 瞭 解 。
二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之 空 間 形 塑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是 由 主 張 以 文 化 教 育 推 動 台 灣 獨 立 與 建 構 文 明 國 家 的 「 四 七 社12」 所 提 出 。 後 來 , 陳 水 扁 於 競 選 市 長 時 , 採 納 了 「 四 七 社 」 的 主 張 , 提 出 成 立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政 見 。 接 著 , 陳 水 扁 當 選 市 長 , 就 由 副 市 長 陳 師 孟 為 專 案 召 集 人 , 進 行 籌 備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工 作。在 市 府、籌 備 委 員 和 民 眾 的 推 動 下,於 1995 年 年 底 選 定 地 點 , 召 開 公 聽 會 徵 求 各 界 意 見 , 並 於 1996 年 3 月 徵 圖 、 5 月 確 定 設 計 人 選 。 經 過 多 次 籌 備 會 議 、 座 談 會 後 , 於 7 月 底 通 過 議 會 審 查 預 算 、 10 月 完 成 工 程 圖 說 及 預 算 審 核 , 並 委 託 吳 三 連 台 灣 史 料 基 金 會 進 行 主 題 展 示 內 容 之 規 劃 及 文 物 徵 集 作 業 。 最 後 於 1997 年 2 月 27 日 , 由 台 北 市 民 政 局 長 陳 哲 男 與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葉 博 文 簽 訂 「 台 北 市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委 託 經 營 契 約 書 」, 載 明 委 託 期 間 「 自 1997 年 2 月 27 日 至 2000 年 2 月 28 日 止 」。 並 於 翌 日 , 1997 年 2 月 28 日 , 二 二 八 事 件 五 十 週 年 時 , 正 式 開 館 。
1998 年 12 月 25 日 , 馬 英 九 上 任 台 北 市 長 後 , 則 為 紀 念 館 的 命 運 寫 下 了 另 一 篇 章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館 長 葉 博 文 表 示 , 馬 英 九 在 上 任 前 一 天 來 參 觀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時 , 在 媒 體 面 前 詢 問 :「 館 長 , 經 費 夠 嗎 ? 」。 然 而 , 沒 想 到 , 馬 英 九 上 任 後 一 年 , 市 府 內 進 行 預 算 編 列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預 算 就 被 刪 除 , 當 時 所 裁 示 的 預 算 , 水 電 等 事 務 費 用 不 變 , 但 涉 及 活 動 、 主 題 展 覽 等 業 務 項 目 大 幅 度 刪 減 。 對 馬 英 九 市 府 來 說 , 不 同 於 一 般 博 物 館 的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其 所 有 文 物 特 展 , 都 在 挑 戰 當 權 者 的 一 種 政 治 禁 忌 。 以 預 算 手 段 來 控 制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活 動 , 就 像 是 要 讓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變 成 半 身 不 遂 狀 態 一 樣 ( 葉 博 文 , 2001)。
本 來 台 北 市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主 管 機 關 是 民 政 局 , 但 隨 著 文 化 局
12 1 9 9 0 年 , 李 敏 勇 和 張 炎 憲 等 人 發 起 「 四 七 社 」。 其 成 員 均 是 二 二 八 事 件 那 年 出 生 的 ; 鄭 南 榕 也 是 1 9 4 7 年 出 生 , 也 是 四 月 初 七 自 焚 ; 此 外 , 1 9 4 7 年 戰 後 德 國 成 立 的 文 學 團 體 「 F O RT Y — S E V E N T Y G RO U P 」 也 稱 為 「 四 七 社 」。
成 立 後 , 便 由 民 政 局 移 撥 至 文 化 局 。 2000 年 1 月 初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接 獲 文 化 局 寄 發 委 託 經 營 績 效 審 查 會 開 會 通 知 單 、 議 程 與 兩 份 評 分 表 , 兩 份 評 分 表 分 別 是 經 營 績 效 狀 況 與 財 務 狀 況 , 只 要 評 分 分 數 達 到 六 十 分 就 符 合 續 約 條 件 , 審 查 委 員 包 括 戴 國 煇 、 廖 桂 英 、 張 玉 山 、 黃 富 三 、 張 譽 騰 五 位 學 者 教 授 。 其 中 , 廖 桂 英 、 黃 富 三 、 張 譽 騰 等 均 對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過 去 的 經 營 表 示 肯 定 , 唯 戴 國 煇 教 授 表 示 :「 我 不 願 只 憑 經 營 企 劃 書 就 來 為 續 約 背 書 , 何 況 市 長 換 人 了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為 何 還 在 經 營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 葉 博 文 , 2001 )。 然 而 , 戴 國 煇 的 說 法 , 實 不 合 理 , 因 為 台 北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是 「 公 辦 民 營13」的 模 式,由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負 責 館 務 經 營,指 派 葉 博 文 為 館 長 , 既 不 是 事 務 官 也 不 是 政 務 官,需 依 契 約 到 期 而 解 約。也 因 此,在 1998 年 馬 英 九 當 選 市 長 時 , 曾 被 笑 稱 為 「 藍 天 之 下 唯 一 的 綠 地 」。
在 績 效 審 查 會 後 隔 幾 天 , 葉 博 文 以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名 義 發 函 給 文 化 局 , 請 文 化 局 告 知 1 月 7 日 審 查 會 的 結 果 。 於 是 , 1 月 18 日 龍 應 台 和 葉 博 文 在 文 化 局 會 面 , 希 望 以 展 延 十 個 月 經 營 期 限 來 處 理 , 十 個 月 後 再 公 開 辦 理 招 標 。 對 此 , 葉 博 文 認 為 :「 展 延 十 個 月 的 處 理 方 式 , 不 但 否 定 了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有 優 先 續 約 經 營 的 權 利 , 也 否 定 了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可 以 在 二 月 公 開 招 標 時 , 競 標 紀 念 館 經 營 權 三 年 的 途 徑 。 … … 。 展 延 十 個 月 連 完 整 地 籌 辦 展 覽 活 動 都 來 不 及 , … … 。 」 於 是 2000 年 1 月 20 日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召 開 第 一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 一 致 做 成 決 議 , 撤 回 續 約 申 請 。 其 在 聲 明 中 寫 者 :「 … … 。 公 辦 民 營 的 本 意 , 受 託 者 有 優 先 續 約 權 與 採 購 法 的 適 用 性 … 等 , 解 釋 權 盡 在 行 政 單 位 。 … … 。 公 辦 民 營 的 雙 方 , 委 託 者 與 受 委 託 者 若 不 能 立 基 於 平 等 的 地 位 , 袒 誠 相 對 , 共 同 合 作 努 力 , 那 麼 本 基 金 會 在 尊 重 台 灣 人 民 主 體 性 的 前 題 下 , 只 好 選 擇 退 出 , 以 維 持 基 本 的 尊 嚴 。 … … 。 」( 葉 博 文 , 2001)。
關 於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續 約 及 暫 託 管 理 風 波 , 原 因 可 歸 結 為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準 備 了 續 約 企 劃 案 , 並 經 由 文 化 局 通 知 而 參 與 續 約 經 營 評 分 , 然 而 , 事 後 文 化 局 才 表 示 依 法 而 言14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沒 有 優
13 由 公 機 關 政 府 部 門 提 供 場 地 、 設 備 、 甚 至 經 費 編 列 的 資 源 , 委 託 民 間 組 織 以 有 效 率 及 彈 性 的 做 法 , 來 經 營 營 造 物 或 公 共 事 務 的 模 式 ( 葉 博 文 , 2 0 0 1 )。
14 依 原 先 台 北 市 政 府 委 託 民 間 經 營 台 北 市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甄 選 須 知 規 定 ,「 契 約 期 滿 前 , 受 託 者 如 有 意 續 約 , 得 於 契 約 期 滿 前 三 個 月 檢 附 評 估 報 告 、 績 效 說 明 等 提 出 申 請 , 經 複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 受 託 者 有 優 先 續 約 權 利 。 」 但 依 據 後 來 陸 續 通 過 的 中 央 法 律 , 如 八 十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通 過 的 「 政 府 採 購 法 」 的 十 九 條 、 八 十 八 年 二 月 三 日 通 過 的 「 行 政 程 序 法 」 的 一 百 三 十 八 條 , 都 規 定 了 所 謂 的「 公 開 招 標 原 則 」。 甚 至 台 北 市 政 府 於 八 十 七 年 九 月 十 日 發 布 的「 台 北 市 市 有 財 產 委 託 管 理 規 則 」 的 第 十 條 中 亦 有 公 開 招 標 的 規 定 。 因 此 , 不 僅 原 先 「 台 北 市 政 府 委 託 民 間 經 營 台 北 市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甄 選 須 知 」 應 屬 無 效 , 及 之 前 與 台
先 續 約 權 , 而 此 事 引 起 葉 博 文 不 滿 , 認 為 文 化 局 沒 有 事 先 告 知 , 還 舉 行 了 續 約 經 營 評 分 會 , 另 外 , 既 然 依 法 沒 有 優 先 續 約 權 , 舉 行 公 開 招 標 亦 可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也 有 把 握 。 但 龍 應 台 卻 以 展 延 經 營 期 十 個 月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 讓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無 所 適 從 。
2000 年 1 月 27 日,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依 照 文 化 局 的 公 文 召 開 第 二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議 , 再 次 聲 明 確 認 原 決 議 , 以 及 只 願 接 受 委 託 經 營 三 個 月 的 但 書 。 另 外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也 按 照 原 董 事 會 決 議 , 於 2 月 15 日 召 開 遴 選 董 事 會 議 。 因 此 , 2 月 2 日 葉 博 文 在 打 電 話 經 過 廖 德 政15先 生 同 意 下 , 傳 發 2 月 15 日 遴 選 董 事 開 會 議 開 會 通 知 , 並 於 翌 日 將 開 會 通 知 單 送 至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2 月 15 日 當 天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的 十 二 位 董 事 , 除 了 廖 德 政 未 出 席 、 駱 錦 明 出 國 外 , 其 餘 董 事 均 出 席 , 在 徵 詢 過 林 峰 正 律 師 , 確 定 會 議 合 法 性 後 , 選 出 了 新 任 董 事 長 李 敏 勇 , 並 由 葉 博 文 續 任 執 行 長 與 館 長 ( 葉 博 文 , 2001)。
但 此 次 改 選 , 台 北 市 教 育 局 卻 聲 稱 「 違 反 章 程 , 無 效 」, 指 出 改 選 董 事 會 開 會 通 知 以 執 行 長 葉 博 文 名 義 發 出 , 不 符 「 董 事 長 對 外 代 表 本 會 」規 定,所 以 會 議 決 議 之 名 單 無 效。對 此,葉 博 文 也 指 出:「 三 年 來 , 所 有 基 金 會 對 外 行 文 都 是 以 執 行 長 葉 博 文 名 義 為 之 , 過 去 教 育 局 與 文 化 局 從 未 以 此 為 法 律 上 的『 瑕 疵 』。 … … 。 這 是 政 治 問 題 而 非 法 律 問 題 。 」 在 教 育 局 聲 稱 董 事 改 選 「 違 反 章 程 , 無 效 」 後 , 文 化 局 於 3 月 3 日 發 文 通 知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暫 緩 撥 款 」。 理 由 是 廖 德 政 發 函 給 文 化 局 , 表 示 市 府 撥 款 給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經 費 , 今 後 僅 能 由 董 事 長 廖 德 政 親 自 領 取 。 後 來 , 廖 德 政 於 3 月 8 日 召 開 改 選 董 事 會 , 除 教 育 局 派 代 表 出 席 外 , 文 化 局 也 派 了 代 表 出 席 , 然 而 , 除 了 廖 德 政 之 外 , 卻 沒 有 任 何 一 位 董 事 出 席 , 因 此 董 事 會 改 為 記 者 會 。 最 後,基 金 會 董 事 會 改 選 合 法 性 問 題,走 入 法 律 途 徑 來 解 決。到 了 3 月 30 日 , 文 化 局 將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經 營 權 上 網 公 開 招 標 , 對 於 媒 體 詢 問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是 否 可 以 招 標 , 文 化 局 官 員 直 接 回 答 :「 他 們 資 格 不 符。」因 為 教 育 局 不 承 認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改 選 後 的 第 二 屆 董 事 會 , 基 金 會 最 後 連 參 加 招 標 資 格 都 闕 如 ( 葉 博 文 , 2001)。
對 於 龍 應 台 處 理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方 式 , 民 眾 在 報 章 上 也 紛 紛 提 出 一 些 批 評 。 諸 如 :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間 的 行 政 契 約 中 有 關 續 約 規 定 部 分 , 亦 因 法 律 變 更 而 無 效 。 台 北 市 政 府 原 即 應 依 上 述 法 令 通 知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 可 是 台 北 市 政 府 先 是 未 盡 事 先 告 知 義 務 , 以 讓 基 金 會 有 所 準 備 , 隨 後 又 即 於 一 月 七 日 依 已 歸 無 效 之 原 契 約 委 託 經 營 績 效 審 查 會 進 行 審 查 , 已 是 二 度 違 背 法 令 之 規 定 ( 林 雍 昇 , 2 0 0 0 )。
15 廖 德 政 先 生 當 時 為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 且 是 二 二 八 受 難 家 屬 。 在 龍 應 台 至 廖 德 政 家 親 自 拜 會 後 , 其 兒 子 廖 繼 斌 以 強 烈 的 態 度 要 求 葉 博 文 「 要 按 照 文 化 局 的 意 思 做 」( 葉 博 文 , 2 0 0 1 )。
從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續 約 發 生 的 種 種 問 題 , 可 以 看 出 : 文 化 局 不 但 沒 有 評 鑑 制 度 、 打 分 方 法 及 取 捨 標 準 , 而 且 採 用 「 黑 箱 作 業 」的 方 法,刁 難 成 績 優 良 的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文 化 局 辦 理「 公 辦 民 營 」 的 這 種 行 徑 , 嚴 重 地 違 反 了 「 政 府 採 購 法 」 的 精 神 和 原 則 ( 陳 文 隆 , 2000)。
不 知 道 在 龍 局 長 的 「 文 化 思 維 」 裡 面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由 文 化 局 來 成 為 主 管 機 關 , 是 有 什 麼 高 深 的 文 化 意 涵 。 甚 至 從 去 年 開 始 , 就 在 要 不 要 給 原 有 的 經 營 單 位 優 先 繼 續 經 營 等 等 問 題 上 , 更 和 二 二 八 和 平 基 金 會16鬧 得 不 可 開 交 。 龍 局 長 可 以 為 了 堅 持 文 化 和 政 治 劃 清 界 限 , 因 此 不 准 在 台 北 市 立 美 術 館 辦 慶 祝 總 統 就 職 國 宴。也 為 了 這 個 堅 持,和 北 美 館 的 林 館 長 在 議 會 開 戰 。 但 是 卻 又 為 了 堅 持 管 理 一 個 政 治 意 義 極 大 的 紀 念 館 , 和 原 經 營 者 鬧 得 滿 城 風 雨 。 看 來 龍 局 長 對 於 文 化 與 政 治 必 須 劃 清 界 限 的 堅 持 , 似 乎 也 有 她 自 成 一 格 的 標 準 ( 心 文17, 2000)。
三 年 來 替 台 灣 人 民 療 傷 止 痛 , 成 果 非 凡 , 現 在 竟 然 要 去 向 龍 應 台 局 長 大 人 報 告 , 接 受 以 「 採 購 法 」 這 種 荒 謬 理 由 的 「 績 效 審 查 」, 馬 市 府 團 隊 打 壓 本 土 文 化 , 毫 無 突 破 法 令 的 積 極 心 態 , 隨 便 框 上 一 個 採 購 法 ( 文 化 用 採 購 ? ) 就 想 來 替 自 己 大 中 國 主 義 , 替 壓 迫 台 灣 文 化 掩 飾 , 在 此 顯 露 無 遺 , 自 己 提 不 出 評 鑑 結 果 , 竟 以 展 延 十 個 月 敷 衍 , 對 和 平 基 金 會 這 些 董 事 可 說 是 極 盡 侮 辱 之 能 事 ( 余 見 微 , 2000)。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面 臨 「 公 有 民 營 」 如 何 走 下 去 的 困 境 , 隨 著 紀 念 日 將 屆 , 經 營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改 選 風 波 , 文 化 局 表 示 不 介 入 , 教 育 局 立 即 反 映 董 事 會 改 選 不 合 法 , 我 們 看 不 見 市 政 府 的 立 場 , 看 不 見 市 政 府 相 關 局 處 對 紀 念 日 有 任 何 積 極 的 紀 念 活 動 準 備 , 令 人 不 得 不 質 疑 市 政 府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後 續 經 營 政 策 的 態 度 和 作 法 ( 曹 欽 榮 , 2000)。
將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交 還 給 台 北 市 政 府 , 雖 然 不 捨 , 但 終 究 得 離 開 , 基 金 會 一 再 聲 明 :「 經 營 紀 念 館 是 責 任 , 不 是 權 利 的 分 配 」。我 們 承 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是 政 治 意 涵 非 常 濃 厚 且 敏 感 的 紀 念 館 , 但 就 是 因 為 她 的 政 治 意 涵 敏 感 , 更 應 該 成 為 人 道 、 公 義 、 和 平 的 紀 念 館 ( 葉 博 文 , 2000)。
針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續 約 爭 議 , 龍 應 台 表 示 肯 定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16 應 為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
17 心 文 為 其 筆 名 , 作 者 為 台 大 醫 學 院 醫 學 系 副 教 授 。
過 去 的 貢 獻 , 但 也 同 時 強 調 , 二 二 八 事 件 不 是 某 個 團 體 的 歷 史 , 而 是 台 灣 共 同 的 歷 史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經 營 仍 是 開 放 的 , 必 須 透 過 評 鑑 產 生 ( 台 灣 日 報 , 2000.1.27)。
此 後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特 別 於 5 月 6 日 舉 辦 了 「 公 絆 民 贏 ? 」 畢 業 展 , 透 過 圖 像 、 文 字 的 呈 現 回 顧 三 年 多 來 的 點 點 滴 滴 。 葉 博 文 對 於 所 發 生 的 這 一 切 風 波 表 示 :「 就 像 二 二 八 事 件 , 在 台 灣 歷 史 上 其 實 是 一 件 必 然 會 發 生 的 事 情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風 暴 , 在 當 時 的 時 空 背 景 下 , 其 實 也 是 一 種 歷 史 的 必 然 。 」( 葉 博 文 , 2001)。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在 建 館 過 程 中 , 雖 有 經 費 上 的 困 難 , 但 由 於 主 政 者 和 執 行 者 有 共 同 的 意 識 型 態 , 因 此 , 1997 年 2 月 28 日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被 催 生 了 。 然 而 , 在 國 民 黨 馬 英 九 主 政 後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卻 經 歷 了 續 約 招 標 的 一 連 串 風 波 , 實 難 將 政 治 因 素 排 除 於 外 。 為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空 間 意 涵 及 政 治 因 素 有 更 進 一 步 的 了 解 , 本 研 究 訪 談 了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召 集 人 、 籌 備 委 員 李 敏 勇 先 生 , 相 關 訪 談 內 容 整 理 如 下 :
問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內 的 紀 念 碑 在 建 碑 過 程 中 一 波 二 折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在 建 館 過 程 中 , 是 否 也 有 一 些 政 治 阻 礙 ?
答 : 二 二 八 牽 涉 到 國 民 黨 在 台 灣 統 治 的 包 袱 。 他 們 不 願 真 正 去 面 對 , 後 來 被 迫 要 去 面 對 時 是 李 登 輝 時 代 的 台 灣 化 。 國 民 黨 內 部 有 矛 盾 , 有 一 種 意 思 是 想 去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 能 夠 讓 黨 在 台 灣 的 統 治 克 服 專 制 的 批 評 , 但 這 只 是 一 部 分 的 力 量 , 另 外 一 部 份 是 蔣 體 制 的 力 量 。 那 時 因 為 國 民 黨 面 對 台 灣 選 舉 , 多 少 都 要 去 面 對 這 個 議 題 。 抗 拒 和 面 對 過 程 裡 面 , 不 做 不 行 , 但 也 不 輕 易 去 做 。 有 些 考 量 是 政 治 因 素 , 有 些 選 擇 是 文 化 因 素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是 陳 水 扁 當 選 市 長 後 , 是 市 政 府 層 級 , 但 那 時 市 議 會 也 是 國 民 黨 比 較 多 , 民 進 黨 較 少 ; 國 民 黨 不 能 夠 正 面 反 對 , 心 理 上 是 抵 制 的 。 但 那 時 二 二 八 和 平 議 題 , 包 括 國 民 黨 來 說 , 面 對 選 舉 , 他 們 只 能 阻 撓 , 不 能 真 正 阻 礙 。 只 能 消 極 抵 制 , 挑 剔 、 冷 眼 旁 觀 , 不 會 公 開 反 對 , 但 會 在 經 費 的 預 算 上 給 予 抵 制 。 紀 念 館 開 始 , 政 治 上 的 態 度 , 國 民 黨 怕 陳 水 扁 市 長 透 過 這 個 得 到 政 治 的 能 量;而 民 進 黨 將 其 當 作 政 治 承 諾,一 種 台 灣 意 識 的 場 域。
政 治 阻 礙 , 當 時 我 接 受 阿 扁 政 府 委 託 , 召 集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籌 備 , 我 是 籌 備 小 組 的 召 集 人 , 我 們 有 九 個 人 , 當 時 有 四 七 社 , 都 是 二 二 八 當 年 出 生 , 因 為 時 間 只 有 一 年 , 要 很 快 的 去 配 合 1997 二 二 八 的 五 十 週 年 紀 念 ,非 常 匆 忙, 要 面 對 市 議 會 很 多 壓 力 , 因 為 市 議 會 不 可 能 去 同 意 有 一 個 常 設 館 , 市 政 府 無 法 透 過
市 議 會 的 同 意 有 一 筆 固 定 的 預 算 , 所 以 那 時 就 想 到 要 用 公 辦 民 營 , 用 招 標 , 看 有 沒 有 哪 個 基 金 會 要 來 經 營 , 那 時 由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來 做 , 當 時 我 不 是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 後 來 我 當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 是 已 經 不 做 紀 念 館 時 。 要 開 館 時 , 市 政 府 也 沒 預 算 , 所 以 透 過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 等 於 是 幫 阿 扁 解 決 市 政 難 題 。 本 來 市 政 府 在 籌 備 時 , 要 用 音 樂 台 後 面 的 倉 庫 , 但 我 們 籌 備 委 員 一 看 , 覺 得 不 好 , 所 以 選 擇 現 在 紀 念 館 位 址 。 選 擇 這 裡 是 有 原 因 的 , 因 為 日 據 時 期 是 台 北 放 送 局 , 在 二 二 八 事 件 時 , 曾 經 是 群 眾 廣 播 之 處 , 有 歷 史 意 義 , 所 以 我 們 極 力 爭 取 , 市 政 府 、 阿 扁 同 意 , 我 們 就 要 求 、 拜 託 公 園 路 燈 管 理 處 遷 走 , 遷 走 還 要 找 地 方 讓 他 們 搬 走 , 而 且 要 積 極 的 催 他 們 搬 走 , 才 能 用 到 這 個 地 方 。 有 一 些 阻 力 , 但 不 是 那 麼 有 形 的 , 這 種 政 治 阻 礙 , 較 屬 消 極 性 阻 礙 , 在 預 算 上 阻 礙 , 或 當 他 們 執 政 時 , 透 過 其 他 方 式 去 影 響 。
問 : 不 同 政 黨 為 首 長 ,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經 營 有 何 不 同 ? 如 何 去 左 右 展 示 空 間 ?
答 : 黃 大 洲 時 , 當 然 不 會 想 說 去 做 一 個 什 麼 二 二 八 公 園 、 紀 念 館 。 陳 水 扁 才 會 去 做 , 等 於 是 台 灣 系 的 政 黨 。 因 為 台 灣 的 國 家 認 同 是 有 所 不 同 的 。 二 二 八 對 國 民 黨 來 說 , 他 們 是 責 任 者 , 不 願 讓 二 二 八 的 能 量 發 揮 出 來 。 民 進 黨 陳 水 扁 處 理 時 , 較 能 正 面 去 處 理 。 處 理 時 要 思 考 民 主 化 議 題 及 台 灣 化 問 題 。 二 二 八 紀 念 第 一 個 是 要 追 求 民 主 政 治 , 第 二 個 是 要 追 求 不 是 中 國 統 治 的 政 治 。 不 同 的 政 黨 首 長 而 言 , 態 度 當 然 不 一 樣 , 對 國 民 黨 來 說 , 就 會 防 衛 , 對 民 進 黨 而 言 是 攻 擊 。 國 民 黨 會 儘 量 淡 化 或 導 向 其 他 地 方 。 馬 英 九 還 沒 當 選 台 北 市 長 時 , 就 跑 來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關 心 、 瞭 解 , 不 願 讓 支 持 民 進 黨 的 認 為 他 漠 視 , 這 是 一 種 政 治 態 度 。 當 時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是 公 辦 民 營 , 由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經 營 , 他 也 不 可 能 在 當 選 後 解 除 契 約 、 收 回 來 。 公 辦 民 營 , 承 辦 者 要 有 社 會 資 源 外 , 政 府 也 是 會 有 一 些 配 合 預 算 。 他 當 選 的 前 一 階 段,和 平 基 金 會 還 在 經 營,他 只 能 觀 察,和 平 基 金 會 快 到 期 時 , 他 就 想 辦 法 左 右 , 利 用 紀 念 館 經 營 矛 盾 。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從 1997 做 到 2000 年 , 2001 年 時 就 不 是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做 。 他 們 不 同 態 度 是 說 , 不 願 意 讓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成 為 反 省 外 來 政 權 統 治 的 歷 史 。 它 成 為 國 民 黨 的 交 代 。 之 後 由 台 灣 綜 合 區 域 研 究 院 接 辦 , 即 使 是 公 辦 民 營 , 他 們 也 不 願 讓 有 積 極 台 灣 意 識 和 民 主 意 識 的 團 體 來 經 營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導 向 他 們 能 夠 接 受 的 有 默 契 團 體 , 配 合 市 政 府 意 識 來 做 , 所 以 展 覽 就 變 質 , 展 覽 什 麼 七 七 事
變 , 主 題 淡 化 , 弄 成 紀 念 館 變 質 , 最 後 台 灣 綜 合 區 域 研 究 院 也 做 不 下 去 , 因 為 他 們 在 外 面 無 法 拿 到 資 源 能 量 , 只 拿 公 家 的 錢 來 做 , 紀 念 館 變 成 沒 有 積 極 意 義 , 淡 化 二 二 八 紀 念 的 積 極 性 。 最 後 市 政 府 收 回 去 。 你 看 , 他 們 要 用 沒 有 積 極 意 識 的 人 去 做 , 最 後 也 做 不 下 去 。 因 為 台 灣 和 平 基 金 會 在 做 時 會 有 熱 情 、 台 灣 意 識 , 所 以 積 極 去 做 。 不 同 政 黨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反 映 不 同 的 態 度 、 不 同 的 國 家 認 同 , 中 國 的 台 灣 還 是 台 灣 的 台 灣 、 民 主 化 的 台 灣 還 是 假 民 主 , 糾 葛 在 政 治 上 面 。
問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空 間 文 化 傳 播 意 涵 為 何 ? 它 是 一 個 什 麼 樣 的 空 間 ( 所 期 待 達 到 的 效 果 ) ?
答 : … … 。 紀 念 空 間 當 初 在 規 劃 有 幾 種 , 一 個 是 基 本 展 場 、 第 二 個 是 特 別 企 畫 展 示 , 第 三 個 是 書 店 和 咖 啡 館 。 但 現 在 被 淡 化 、 調 整 、 扭 曲 。 對 二 二 八 紀 念 愈 真 實 、 愈 積 極 , 對 國 民 黨 的 統 治 愈 不 利 , 所 以 他 們 不 會 以 這 個 作 自 我 反 省 。 本 來 黨 也 可 以 這 樣 做 , 但 這 樣 做 的 前 提 是 要 從 過 去 走 出 來 , 但 現 在 國 民 黨 是 回 到 過 去 。 李 登 輝 時 代 想 要 做 ; 中 國 大 陸 文 革 後 , 黨 的 統 治 沒 有 變 動 , 但 為 什 麼 可 以 反 省 , 因 為 已 經 走 出 毛 體 制 , 有 接 班 , 用 黨 內 接 班;但 現 在 國 民 黨 連 戰,是 用 蔣 體 制,義 理 還 是 舊 的 , 在 這 種 情 況 底 下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不 可 能 真 正 自 由 去 發 揮 。
日 本 原 爆 紀 念 館 , 左 派 、 右 派 解 釋 有 差 異 , 但 國 家 是 一 個 國 家 。 但 台 灣 對 國 家 的 認 知 有 分 歧 。 現 連 戰 在 說 維 持 現 狀 安 定 , 但 維 持 現 狀 怎 麼 可 能 安 定 , 只 是 把 問 題 擺 著 。
現 二 二 八 紀 念 , 只 是 片 面 的 紀 念 。 中 國 意 識 論 者 , 根 本 不 願 意 去 面 對 。 去 面 對 好 像 變 成 他 們 自 己 變 成 是 加 害 者 , 但 其 實 這 是 他 們 把 自 己 綁 在 罪 的 漩 渦 裡 面 。 除 了 家 屬 之 外 , 也 沒 有 很 多 人 去 care 這 件 事 ,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 因 為 在 台 灣 並 沒 有 把 它 變 成 真 正 歷 史 共 同 反 省 的 事 。 沒 有 反 省 到 民 主 化 的 國 家 才 是 比 較 文 明 的 , 要 去 追 求 怎 樣 的 國 家 條 件 , 這 很 可 惜 。
在 上 述 訪 談 中 , 李 敏 勇 也 闡 述 了 意 識 型 態 如 何 及 為 何 形 塑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一 般 而 言 , 二 二 八 事 件 , 促 進 了 「 台 灣 意 識 」 和 「 中 國 意 識 」 場 域 的 抗 衡 。 在 二 二 八 事 件 中 , 憤 怒 的 群 眾 佔 領 這 個 電 台 , 開 始 播 放 軍 艦 進 行 曲 , 並 且 大 力 疾 呼「 台 灣 人 民 站 起 來 ! 」; 一 句 憤 怒 如 火 把 的 吶 喊 , 點 燃 了 反 抗 被 殖 民 命 運 的 時 代 進 行 曲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館 長 葉 博 文 就 表 示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選 址 於 此 , 象 徵 對 殖 民 權 力 的 反 抗。其 地 理 位 置 上 靠 近 總 統 府,具 有 高 度 敏 感 的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 二 二 八 歷 史 意 義 和 解 釋 觀 點 的 轉 變 , 正 是 台 灣 社 會 變 遷 的 寫 照 與 軌
跡 , 這 也 是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存 在 的 價 值 , 最 值 得 深 思 的 歷 史 意 涵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生 命 背 景 , 可 以 說 是 八 0 、 九 0 年 代 狂 飆 與 社 運 年 代 下,政 治 社 會 變 遷 的 歷 史 產 物;同 時 它 也 是 令 一 種 社 會 運 動 的 形 成 , 書 寫 當 代 的 歷 史 」( 葉 博 文 , 2001)。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是 綻 放 「 台 灣 意 識 」 能 量 之 處 , 在 選 舉 或 二 二 八 紀 念 日 前 後 , 不 管 是 哪 一 黨 的 官 員 , 都 會 親 臨 致 意 , 李 敏 勇 稱 此 為 一 種「 政 治 態 度 」, 因 為 二 二 八 事 件 所 引 起 的 議 題 和 關 懷 , 已 經 成 為 一 種 霸 權 , 在 這 個 空 間 裡 , 不 只 傳 播 著 文 化 訊 息 , 也 有 著 十 足 的 政 治 意 味 。 從 陳 水 扁 就 任 市 長 促 成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到 馬 市 府 杯 葛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經 營 至 葉 博 文 在 2000 年 幫 陳 水 扁 助 選 總 統 時 , 對 群 眾 表 示 :「 台 北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這 三 年 來 的 經 營 , 已 經 成 為 陳 水 扁 前 進 總 統 府 的 灘 頭 堡 。 」 等 等 , 都 可 看 見 權 力 在 這 空 間 角 逐 的 痕 跡 。 因 此 , 博 物 館 可 說 是 意 識 型 態 的 產 物 , 是 文 化 政 治 的 具 體 運 作 。
日 本 「 週 刊 新 潮 」 於 1999 年 12 月 22 日 刊 出 專 欄 作 家 櫻 井 良 子 專 訪 李 登 輝 的 報 導 , 其 報 導 內 容 就 道 出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在 政 治 轉 型 與 族 群 政 治 間 的 微 妙 角 色 :「 佇 立 在 台 北 街 頭 , 外 省 人 與 本 省 人 的 微 妙 關 係 , 由 兩 個 地 方 觀 察 可 予 瞭 解 , 一 為 紀 念 先 總 統 蔣 介 石 所 蓋 的 中 正 紀 念 堂 , 其 面 積 廣 大 , 具 有 威 嚴 , 而 另 一 處 由 該 紀 念 堂 可 步 行 至 的 二 二 八 事 件 紀 念 館 , 這 裡 是 當 初 蔣 介 石 政 權 鎮 壓 台 灣 人 , 約 有 三 萬 人 被 殺 的 紀 念 館 ( 和 平 公 園 )。 該 兩 處 皆 有 攜 家 帶 眷 人 群 前 往 參 觀 , 十 分 熱 鬧 。 」( 葉 博 文 , 2001)。
對 於 紀 念 空 間 和 意 識 型 態 的 關 係 , 曹 欽 榮 表 示 :「 任 何 歷 史 展 示 的 主 軸 , 不 免 涉 及 歷 史 觀 和 詮 釋 立 場 的 爭 論 , 也 極 容 易 陷 入 意 識 型 態 的 牢 結 。 尤 其 國 家 級 歷 史 博 物 館 的 成 立 背 景 , 總 有 政 治 運 作 和 國 家 主 義 的 考 量 。 更 甚 者 , 國 家 歷 史 博 物 館 成 為 當 權 者 維 護 政 治 利 益 的 文 化 機 構,也 因 此,歷 史 展 示 的 內 容 成 為 特 定 史 觀 的 傳 輸 和 灌 輸 , 特 定 意 識 的 國 家 認 同 工 具 。 博 物 館 因 此 成 為 歷 史 意 識 型 態 的 展 覽 、 學 習 場 所 , 或 為 尊 崇 國 家 主 義 的 儀 式 空 間 , 建 築 和 展 示 支 撐 威 儀 的 空 間 形 式 , 在 無 形 的 『 去 理 性 化 』 敘 述 中 , 使 得 參 觀 者 在 文 化 包 裝 的 歷 史 展 示 空 間 裡 , 感 動 集 體 力 量 的 必 要 , 沒 有 個 別 的 記 憶 , 只 有 集 體 的 記 憶 , 潛 移 默 化 之 下 , 國 家 主 義 更 形 凝 固 為 每 一 個 人 心 靈 底 頑 強 的 磐 石 。 … …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雖 然 成 立 於 二 二 八 事 件 重 要 的 紀 念 日 — 五 十 週 年 紀 念 日 開 館 , 它 卻 必 得 與 當 代 社 會 的 期 待 與 時 並 進 , 因 此 , 它 不 只 是 紀 念 展 示 二 二 八 事 件 , 也 因 其 展 示 事 件 歷 史 敘 述 的 必 要 , 同 時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對 台 灣 歷 史 的 了 解 。 紀 念 館 的 歷 史 觀 和 詮 釋 立 場 採 取 什 麼 樣 的 觀 點 呢 ? … … 政 治 環 境 會 因 主 政 黨 派 變 異
而 影 響 政 策 , 然 而 , 一 座 紀 念 歷 史 事 件 的 紀 念 館 應 隨 時 間 的 累 積 而 更 加 豐 富 、 深 入 , 不 斷 的 與 當 代 社 會 對 話 , 政 治 環 境 變 異 產 生 的 影 響 應 減 至 最 低 」( 曹 欽 榮 , 1999)。
在 現 有 建 築 共 約 八 百 坪 、 敷 地 約 一 千 坪 , 被 定 位 為 公 有 建 築 的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裡 , 展 示 著 許 多 生 命 的 故 事 和 台 灣 歷 史 , 本 研 究 在 多 次 參 訪 後 , 發 現 原 本 的 咖 啡 廳 和 書 店 , 現 已 成 為 空 屋 , 完 全 沒 有 生 命 力 , 紀 念 館 館 員 感 慨 的 表 示 :「 現 招 標 的 標 準 這 麼 嚴 格 , 誰 願 意 來 招 標 , 市 政 府 這 麼 做 實 在 是 太 刁 難 了 , 讓 紀 念 館 變 成 這 個 樣 子 。 民 眾 應 該 到 市 政 府 陳 情 。 … … 。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這 個 具 有 政 治 及 文 化 意 涵 的 空 間 , 它 的 命 運 終 究 隨 著 政 治 的 變 遷 , 杯 葛 在 主 政 者 的 權 力 當 中 。
三 、 解 嚴 後 新 公 園 的 新 空 間 意 涵
從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地 點 的 選 擇 、 碑 文 內 容 的 爭 議 、 到 新 公 園 更 名 為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至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的 成 立 , 除 了 和 二 二 八 事 件 於 解 嚴 後 在 民 間 引 起 的 迴 響 有 關 外 , 也 和 當 時 台 北 市 的 首 長 是 民 進 黨 有 關 。 因 為 不 同 的 主 政 者 透 過 賦 予 空 間 意 義 的 社 會 實 踐 過 程 , 能 取 得 人 民 的 認 同 及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 因 此 , 當 1994 年 民 進 黨 陳 水 扁 當 選 市 長 後 , 便 積 極 推 動 博 愛 區 的 解 嚴 及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的 更 名 和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的 設 置 。 陳 水 扁 於 1997 年 1 月 25 日 接 受 市 議 會 市 政 總 質 詢 時 , 說 道 :「 … 其 實 台 北 市 這 兩 年 來 , 對 於 二 二 八 事 件 做 了 最 多 的 事 , 像 除 了 每 年 的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訂 為 和 平 日 之 外 , 也 辦 了 很 多 活 動 來 紀 念 , 特 別 是 把 台 北 新 公 園 改 做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同 時 在 公 園 裡 , 也 設 立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 在 今 年 的 五 十 週 年 時 , 我 們 會 正 式 落 成 啟 用 。 … 」( 台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五 十 四 卷 第 十 五 期 )。 然 而 關 於 陳 水 扁 將 新 公 園 更 名 為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一 事 , 也 有 許 多 的 議 員 反 對18, 認 為 陳 水 扁 市 長 不 能 擅 自 將 台 北 公 園 更 名 為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台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五 十 四 卷 第 十 六 期 )。 從 反 對 市 議 員 的 政 治 立 場 及 市 政 府 在 首 屆 民 選 總 統 前 夕 舉 辦 一 系 列 二 二 八 紀 念 活 動 來 看 ,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及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的 確 有 泛 政 治 化 的 味 道 , 不 同 的 政 治 主 體 欲 透 過 賦 予 空 間 不 同 的 意 義 來 取 得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
然 而 , 空 間 所 承 載 的 意 義 並 不 會 此 而 固 定 下 來 , 在 不 同 的 權 力 變 遷 中 , 不 同 的 社 會 主 體 會 進 入 這 個 領 域 , 對 空 間 做 不 同 的 詮 釋 ,
18 提 出 反 對 的 議 員 有 : 秦 儷 舫 、 璩 美 鳳 、 林 美 倫 、 李 承 龍 、 龐 建 國 、 費 鴻 泰 、 鄧 家 基 、 楊 鎮 雄 、 許 淵 國 、 賈 毅 然 、 李 慶 安 、 李 銀 來 、 林 晉 章 、 陳 雪 芬 。
使 空 間 成 為 一 個 具 意 識 型 態 的 產 物 。 如 同 馬 克 思 在 〈 德 意 志 意 識 型 態 〉 一 書 中 所 說 :
「 每 一 個 企 圖 代 替 舊 統 治 階 級 地 位 的 新 階 級 , 為 了 達 到 自 己 的 目 的 就 不 得 不 把 自 己 的 利 益 說 成 是 社 會 全 體 成 員 的 共 同 利 益 。 抽 象 地 說 , 就 是 賦 予 自 己 的 思 想 以 普 遍 性 的 形 式 , 把 他 們 描 繪 成 唯 一 合 理 的 、 有 普 遍 意 義 的 思 想 。 」
( 馬 恩 選 集 , 1972; 于 治 中 , 1996)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 讓 反 宰 制 的 力 量 擴 展 開 來 。 在 台 北 市 , 尤 以 民 進 黨 陳 水 扁 當 選 市 長 後 , 遂 在 空 間 上 進 行 許 多 變 革 。 這 些 空 間 變 革 的 痕 跡 , 在 台 北 博 愛 特 區 尤 為 顯 著 , 其 中 新 公 園 就 是 代 表 作 。 由 於 二 二 八 事 件 促 成 了 省 籍 情 結 的 裂 痕 , 也 讓 「 台 灣 意 識 」 成 為 對 抗 於 國 民 黨 的 威 權 統 治 , 因 此 解 嚴 後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升 溫 加 上 民 進 黨 在 台 北 市 的 主 政 , 使 得 新 公 園 的 空 間 形 塑 充 滿 了 政 治 色 彩 。 對 當 時 的 民 進 黨 而 言 , 這 些 空 間 的 改 造 , 是 有 利 於 其 政 權 的 正 當 性 。 而 到 了 國 民 黨 馬 英 九 就 任 台 北 市 長 後 , 對 於 儼 然 成 形 的 二 二 八 紀 念 空 間 , 則 以 一 種 較 為 無 形 、 消 極 的 手 段 來 壓 抑 其 發 展 , 二 二 八 紀 念 館 續 營 風 波 , 就 是 這 種 手 段 的 展 現 。 也 因 此 , 從 空 間 發 展 的 變 遷 , 能 窺 見 權 力 的 遞 移 。
第 四 節 小 結
從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到 國 民 政 府 威 權 時 期 以 至 於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 不 同 的 政 府 主 權 者 都 欲 賦 予 新 公 園 不 同 的 空 間 意 義 , 透 過 公 共 空 間 意 義 的 賦 予 , 使 民 眾 無 形 中 接 受 其 意 識 型 態 , 以 強 化 其 統 治 的 正 當 性,如 圖 4-2 所 示。此 圖 並 非 意 味 每 個 時 期 只 有 當 時 期 相 對 應 的 意 識 型 態 , 而 是 新 公 園 在 每 個 時 期 都 有 其 主 要 的 意 識 型 態 , 如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 新 公 園 中 有 清 代 、 日 據 時 代 、 中 國 式 建 築 及 二 二 八 事 件 紀 念 建 物 的 遺 跡 , 而 何 以 在 解 嚴 後 民 主 時 期 特 別 強 調 台 灣 意 識 ? 此 乃 因 為 此 時 期 新 公 園 內 的 空 間 形 塑 , 一 直 圍 繞 在 二 二 八 事 件 議 題 , 新 公 園 儼 然 已 成 為 二 二 八 紀 念 空 間 , 而 形 成 此 空 間 的 背 後 意 識 型 態 , 就 是 台 灣 意 識 。
台 灣 意 識
圖 4-2 新 公 園 空 間 意 義 之 轉 變
若 結 合 權 力 三 面 向 來 分 析 三 個 時 期 政 府 和 市 民 如 何 透 過 權 力 去 形 塑 新 公 園 , 可 整 理 如 下 表 :
表 4-1 不 同 時 期 新 公 園 空 間 形 塑 的 權 力 三 面 向
時 期 權 力 的 運 作 政 府 市 民
權 力 第 一 面 向 權 力 大 無 權 力
權 力 第 二 面 向 市 民 被 排 除 在 議 程 之 外( 新 公 園 的 空 間 形 塑 , 市 民 並 無 法 參 與 )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權 力 第 三 面 向 政 府 透 過 意 識 型 態 來 同 化 市 民( 如 公 園 內 的 總 督 博 物 館 、 放 送 電 台 )
權 力 第 一 面 向 權 力 大 權 力 小
權 力 第 二 面 向 市 民 被 排 除 在 議 程 之 外 國 民 政 府 威 權 時 期
權 力 第 三 面 向
政 府 透 過 中 國 意 識 型 態 來 影 響 市 民( 如 大 運 動 場 改 建 成 五 座 中 國 北 方 官 式 亭 閣 , 以 紀 念 民 族 偉 人 )
權 力 第 一 面 向
權 力 關 係 有 所 改 變。市 民 若 能 改 變 政 府 某 項 決 策 時,即 市 民 的 權 力 大 於 政 府 ( 如 紀 念 碑 文 的 決 定 過 程 ) 權 力 第 二 面 向 市 民 透 過 抗 爭 來 爭 取 被 排 除 在 外
的 議 程 ( 如 建 碑 地 點 的 選 擇 ) 解 嚴 後 民 主 時 期
權 力 第 三 面 向
主 政 者 及 二 二 八 支 持 者 透 過 文 化 霸 權 來 形 塑 空 間,欲 取 得 市 民 對 其 意 識 型 態 ( 台 灣 意 識 ) 的 認 同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製 作
殖 民 意 識
中 國 意 識
1 8 9 5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1 9 45 國 民 政 府 威 權 時 期
1 9 8 7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由 上 表 可 知 ,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及 國 民 政 府 威 權 時 期 政 府 的 權 力 遠 凌 駕 於 市 民 之 上 , 空 間 形 塑 的 過 程 中 , 市 民 參 與 的 權 力 是 很 小 的 。 政 府 將 市 民 排 除 在 議 程 之 外 , 甚 或 透 過 意 識 型 態 來 影 響 市 民 。 以 G a v e n t a 的 觀 點 來 看,當 市 民 處 於 權 力 第 三 面 向 時,就 很 難 和 政 府 對 抗,所 以 要 先 拆 除 意 識 型 態 的 迷 思,才 能 夠 回 復 到 權 力 的 第 二 面 向 。 當 市 民 回 復 到 權 力 的 第 二 面 向 時 , 要 努 力 排 除「 動 員 偏 見 」、 被 設 定 的 議 程 , 讓 自 己 能 進 入 到 權 力 制 度 裡 , 到 達 權 力 的 第 一 面 向 。 不 過 就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及 國 民 政 府 威 權 時 期 的 狀 況 而 言 , 要 從 權 力 的 第 三 面 向 回 歸 到 第 一 面 向 , 是 很 難 的 。 而 到 了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時 期 , 市 民 反 宰 制 的 力 量 不 斷 提 升 , 這 種 情 形 便 有 所 改 變 。 雖 然 此 時 期 政 府 仍 會 透 過 意 識 型 態 來 形 塑 市 民 , 但 市 民 社 會 中 也 在 行 使 其 文 化 霸 權 ; 如 二 二 八 支 持 者 透 過 組 織 、 傳 播 及 許 多 活 動 來 訴 求 其 意 識 型 態 , 並 和 民 進 黨 主 政 的 台 北 市 政 府 合 作 , 一 起 形 塑 新 公 園 , 使 其 成 為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
圖 4 - 3 台 北 放 送 局 廣 播 塔
圖 4-4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圖 4-5 日 治 時 期 露 天 音 樂 台 圖 4-6 後 藤 新 平 銅 像
圖 4-7 日 治 時 期 台 北 放 送 局 圖 4-8 二 二 八 紀 念 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