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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與進口列檢化工類商品檢驗標示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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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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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產與進口列檢化工類商品檢驗標示之探討

林金生/臺南分局斗六辦事處技士 林文貴/臺南分局斗六辦事處技士

一、前言: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報驗義務人於商品之本體、

包裝、標貼或說明書內,除依檢驗標準作有關之標示外,並應標示其 商品名稱、報驗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目前,本局公告列檢之 化工類商品眾多,涵蓋玩具、輪胎、水泥、安全帽、安全鞋、木質地 板、太陽眼鏡等商品。由於此類商品與一般民眾之生活息息相關,衍 生之消費性糾紛時有所聞,此等商品生產地遍及全球,部分商品(如玩 具)進口比率更超過 9 成,顯示商品之流通性已無國界。為瞭解列檢進 口化工類商品與國內生產商品標示之符合性,本辦事處特針對市場公 開陳列、銷售或販賣之商品包裝或本體標示,與 CNS(中華民國國家標 準)規定事項進行比對,以探討進口商品與國產商品之差異性,以保護 消費者安全及提供市場檢查之參考。

二、執行過程:

本次調查依據「商品市場檢查辦法」、「應施檢驗商品市場監督處 理要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98 年度市場監督計畫原則」及本分局 98 年度市場監督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採專案及每月市場檢查方式進 行。本計畫以本辦事處轄區(雲林縣 20 鄉鎮)經銷商為對象,針對目 前商店經常販售之公告列檢化工類商品等 18 種商品(如附表 1)進行 調查,完成前述資料之蒐集工作後,指定同仁逐月將相關資訊,依進 口及國產玩具、輪胎、水泥、安全帽、安全鞋、木質地板、太陽眼鏡…

等 18 種商品分類登載,並逐一與公告國家標準規範及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比對,以評估其等之符合性;本次調查係針對 98 年度前陳 列銷售之商品,本局於 99 年 8 月 30 日以經標二字第 09920012760 號 修正公告「太陽眼鏡及太陽眼鏡鏡片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 定」,標示部分應自公告時間起依規定項目作標示。

三、數據收集:

由於部分 CNS(我國國家標準)並未強制要求國內銷售產品應標示 產地(國別),故將查核比對結果分進口、國產及未標示產地國三類,

藉由執行 98 年度市場檢查及專案市場檢查時機,查核雲林縣所有鄉鎮

(2)

各類賣場,以商店經常販售之公告列檢化工類商品等 18 種商品進行調 查,採照相紀錄資料,總計蒐集 192 件列檢商品標示之照相紀錄資料,

經與公告之國家標準(CNS)及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比對,並依商品種

類,彙整資料如附表 2:進口、國產及未標示產地之商品標示查核結果。

四、統計分析:

本次調查查核商品總件數 192 件,標示不符合商品總件數 93 件,

不合格率 48﹪。依產地別不符合比率分別為進口 45 %、國產 45﹪及 未標示產地國 77﹪。

18 種商品之各項商品不符合比率分別為:瓦斯軟管(硫化橡膠 管)(100 %)、太陽眼鏡(100 %)、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100 %)、陶瓷臉 盆(86 %)、PVC 塑膠管(81 %)、勞工用防護手套(62 %)、勞工用安全 鞋(40 %)、高處作業用安全帶(紡織) (38%)、輪胎(36 %)、合板(36 %)、

工地用防護頭盔(33 %)、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30 %)、其他防護具 (如熔接用防護具、遮光用防護具、乘車用眼睛防護)(22%)、玩具(19

﹪)、耐燃防火材料(防焰壁紙、耐燃合板、矽酸鈣板、防火漆)(17%)、

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 8%)、木質地板 (0 %)及水泥(0﹪)。

依產地別不符合比率分別如下:

(一)進口商品各項標示不符合說明如下:

1.查核件數計 61 件,不符合件數 32 件,不合格率 52﹪。

2.不符合原因:

(1)勞工用防護手套:查核 4 件,2 件不符合,未標示製造批號。

(2)水泥: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之商品。

(3)瓦斯軟管(硫化橡膠管):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之商品。

(4)PVC 塑膠管(含電管及自來水管):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之商品。

(5)其他防護具(熔接/遮光用防護具/乘車用眼睛防護具):查核 1 件符 合。

(6)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含強化玻璃):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 之商品。

(7)高處作業用安全帶(紡織):查核 1 件符合。

(8)工地用防護頭盔: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之商品。

(9)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查核 1 件不符合,未用公分單位標示。

頭盔尺寸。

(10)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查核 8 件,8 件皆不符合,其中 8 件共

(3)

同 特 點 頭 帶 尺 寸 未 以 mm 標 示 , 其 中 1 件 尺 寸 同 時 標 示 L(58~61)、M(55~58)、S(51~54),4 件品名與國家標準(自行 車活動用頭盔)不符,1 件未標示使用上應注意事項。

(11)輪胎:查核 4 件,3 件無進口商及地址之中文標示。

(12)勞工用安全鞋:查核 6 件,其中 3 件不符合,均屬未標示製造 年月。

(13)防焰壁紙/耐燃合板/矽酸鈣板/防火漆:查核 2 件符合。

(14)陶瓷臉盆:市場上未查到標示進口之商品。

(15)玩具:查核 16 件,其中 3 件不符合,1 件未標示商品名稱及 適用年齡、2 件未標示原始廠商住址。

(16)太陽眼鏡:查核 8 件,8 件皆不符合,其中共同特點均未標示警示

“非做直視太陽用”或“直視太陽是危險的”、保養與清潔說明、

光照度透光率的標示值。另外,前述商品中 1 件亦未標示廠商地址,

6 件未標示 CNS 號碼與年份,1 件未標示 CNS 年份。

(17)合板::查核 12 件,其中 4 件不符合,2 件未標示廠商住址, 2 件未標示廠商電話。

(18)層積材.木質地板:查核 7 件皆符合。

(二)國產商品各項標示不符合說明如下:

1.查核件數計 104 件,不符合件數 47 件,不合格率 45﹪。

2.不符合原因:

(1)勞工用防護手套:查核 4 件,3 件不符合,其中未標示製造年、月 及製造批號 2 件;未標示製造批號 1 件。

(2)水泥:查核 3 件皆符合。

(3)瓦斯軟管(硫化橡膠管):瓦斯軟管(硫化橡膠管):查核 4 件,4 件 不符合,未標示製造年、月。

(4)PVC 塑膠管(含電管及自來水管):查核 11 件,9 件不符合,皆未 標示製造年、月。

(5)其他防護具(熔接/遮光用防護具/乘車用眼睛防護具):查核 8 件,

2 件不符合,未標示製造年、月。

(6)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含強化玻璃):查核 10 件,3 件不符 合,未標示出廠批號。

(7)高處作業用安全帶(紡織):查核 7 件,3 件皆不符合,均未標示:

種類、製造年月、製造號碼或批號、製造廠商中文名稱、地址及 電話號碼。

(8)工地用防護頭盔:查核 3 件,1 件未標示耐電壓。

(4)

(9)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查核 12 件皆符合。

(10)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查核 8 件均不符合,8 件共同特點為頭 帶尺寸未以 mm 標示;其中包括 1 件未標示使用上應注意事 項、1 件品名與國家標準(自行車活動用頭盔)不符及標示內銷 登記證號碼 6 碼、1 件品名與國家標準(自行車活動用頭盔) 不符。

(11)輪胎:查核 7 件,1 件不符合,無中文標示。

(12)勞工用安全鞋:查核 9 件,3 件不符合,皆未標示廠商住址。

(13)防焰壁紙/耐燃合板/矽酸鈣板/防火漆:查核 4 件,,其中 1 件不符合,未標示甲醛釋出量。

(14)陶瓷臉盆:查核 7 件,6 件不符合,皆因本體未未標示種類名 稱(瓷質或陶質)或廠商住址。

(15)玩具:查核 5 件,其中 1 件不符合,未標示適用年齡。

(16)太陽眼鏡:查核 2 件皆不符合,其中共同特點均未標示警示“非做 直視太陽用”或“直視太陽是危險的”、保養與清潔說明、光照度 透光率的標示值、CNS 號碼與年份,其中 1 件同時未標示廠商名稱、

地址。

(17)合板:市場上未查到標示產地台灣之商品。

(18)層積材/木質地板:市場上未查到標示產地台灣之商品。

(三) 未標示產地國之商品各項標示不符合說明如下:

1.查核件數計 18 件,不符合件數 14 件,不合格率 77﹪。

2.不符合原因:

(1)太陽眼鏡:查核 13 件,13 件皆不符合,其中共同特點均未標示警 示“非做直視太陽用”或“直視太陽是危險的”、保養與清潔說 明、光照度透光率的標示值;另外,其中 7 件同時未標示 CNS 號碼 與年份,5 件未標示 CNS 年份,5 件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

(2)合板:查核 2 件,1 件不符合,未標示廠商住址、製造年月。

(3)層積材.木質地板:查核 3 件,3 件皆符合。

五、檢討與建議:

由於全球貿易自由化,商品之流通無遠弗屆,中國大陸及新興國家(如 越南等) 商品大量進入本國市場,坊間商品若未標示產地,難以區分國產

(台灣製造)或國外進口,雖然商品標示法第 9 條規定商品應標示「原產 地」,惟商品標示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未執行邊境管制,本局邊境查驗 係依據國家標準(CNS)檢驗,由於部分化工類應施檢驗商品國家標準(CNS)

(5)

未規範應標示產地(國別),故市場檢查發現公告商品(含國產品)近半未 標示產地,造成不易辨識國產商品或進口商品之困擾,有待深醒與檢討,

對於未規範應標示產地(國別)之商品,僅能約略依製造廠商、商品檢驗 標識號碼及報驗申請書號碼區分國產商品或進口商品,但仍有 18 件無法判 斷產地,本研究將其歸於未標示產地之商品。由本研究結果顯示,若 CNS 能將「產地或進口國」標示納入規範,除可清楚鑑別產品生產地,維護消 費者權益外,亦可與商品標示法調和,並利於後市場之監督管理。

本專輯研究計蒐集 18 項市售列檢商品總計 192 件,藉由照相存證與公 告國家標準(CNS) 及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内有關標示之規定逐件核對,統計 分析查核結果,發現:商品本體標示不合格率偏高(平均 48﹪)、各類別商 品除水泥、乘車用眼睛防護具、層積材及木質地板符合規定外,其餘不合 格率均超過 8 %以上、其中瓦斯軟管、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及太陽眼鏡不 合格比率達 100%,顯示列檢商品標示問題不容輕忽,深待檢討。

本次調查結果發現,市售列檢化工類商品本體標示不符合公告之檢驗 標準(CNS),亦即違反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之總比率達 48﹪,顯見此類 商品本體標示之管理尚待加強。茲建議:

(一) 市場檢查過程,宜加強商品標示之查核。

(二) 評估市場檢查人力資訊,將不合格率較高之商品,排入市場檢查計 畫,重點查核。

(三) 針對高不合格率商品,執行專案市場查核。

(四) 逐批檢驗或監試請查驗商品,請各單位加強進口或出廠檢驗標示之 查核,以降低後市場查核之負荷。

(五) 驗證登錄及型式認可逐批檢驗商品,請權責單位加強源頭之審核工 作。

(六) 都會區商品標示之不合格率較鄉下區高,宜列為清查重點。

(七) 列檢商品未依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標示報驗義務人名稱(或代 號)及地址之問題層出不窮,不容輕忽。

(八) 源頭檢驗之嚴謹度若無法提昇,投入再多後市場人力仍有所不逮。

(九) 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規定報驗義務人於商品之本體、包裝、標貼或說 明書內,除依檢驗標準作有關之標示外,並應標示商品名稱、報驗 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建議應增列生產國別。

(十) CNS 規定標示製造年月及(或)批號時,建議其批號修正為如目前玩具 七碼(如:0911001:其中 09 表示 2009 年、11 表示 11 月、001 代表該

(6)

月生產序號),兼具製造年月功能,俾利後市場監督與管理。

六、結論:

商品檢驗法第 11 條對報驗義務人商品標示之要求甚為明確,市 場檢查辦法第 4 條亦規範檢查人員應檢查市售列檢商品,是否符合本 法及公告適用之國家標準標示規定。由於「商品標示」符合性調查較

「商品檢驗標識」之查核耗時,且國家標準對不同類產品標示之規定 不一,除非檢查人員熟悉相關標準,否則較難於商品陳列現場逕行判 定其異常;因此,本局同仁於市場檢查過程,主要以列檢商品是否依 規定貼附商品檢標識為主,較少查核標示之符合性。本次調查結果顯 示,市售列檢化工類商品標示之不合格率甚高,部份商品標示之不符 合比率遠高於檢驗標識異常之違規率,實不容輕忽。正本之道,宜加 強「源頭管理」(出廠檢驗標示之檢驗)及「後市場蒐證能力」(市場檢 查標示之查核),方能降低商品標示之違規率,提昇商品管理效能。冀 望未來,總局於規劃市場監督計畫時,除將標示不符合比率較高之商 品,列為市場檢查或專案檢查要項,並宜於修訂 CNS 時將產地等標示 列入考量,以強化商品之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七、依據及參考資料:

(一) 商品檢驗法

(二) 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三) 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 (四) 商品檢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五) 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六) 應施檢驗商品市場監督處理要點

(七)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98 年度市場監督計畫原則 (八)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 98 年度市場檢查計畫 (九) CNS 8068 勞工用防護手套等 21 種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7)

八、附表

附表 1 :

本局公告列檢化工類 18 種商品

編號 商品序號 檢驗方式 商品名稱 CNS 總號

1 01 1.3 勞工用防護手套 8068

2 10 2 水泥 11270、61

3 11 4 瓦斯軟管(硫化橡膠管) 9621

4 13 1.3

PVC 塑膠管(硬管) 導電用 自來水用

1298 1302 4053-1 5 17-1.17-2 1.3 其他護目鏡(熔接用防護具、遮光用防護具、乘車用眼

睛防護具)

7174 7175 13370 6 17-3 1.3(4) 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含強化玻璃) 7176.7177

7 18 1.3 高處作業用安全帶(紡織) 7534.7535.

6701.14253

8 05 1.3 工地用安全帽 1336

9 39-1 1.3 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 2396

10 39-2 1.3 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 13371

11 40 2.3 輪胎 1431.3668.3670.3671.

3672.3706.4747.9724

12 78 1.3 勞工用安全鞋 1207.8878.

6863 13 93.96 4.(2.3)

2.(2.4)

耐燃防火材料(防焰壁紙、耐燃合板、矽酸鈣板、防火 漆)

11491.9911.

9907.11669.

11728

14 101 1-1.3 陶瓷臉盆 3220-3.3221

15 65 2.3 玩具 4797--1

16 A11 4 太陽眼鏡 15067

17 A8 1-1.3 合板 11671.1349

.8058

18 A7 1-1.3 木質地板、曾積材

11818.14646.

11841.11342.

2871

備註:檢驗方式代號 1 逐批檢驗、1-1 型式逐批、2 監視查驗、3 驗證登錄、4 符合性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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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進口、國產及未標示產地之商品標示查核結果 (單位:件)

編號 商品序號 商品名稱 進口 符合 不符合 國產 符合 不符合 未標產地 符合 不符合 總件數 總違規率(%)

1 01 勞工用防護手套 4 2 2 4 1 3 0 0 0 8 62﹪

2 10 水泥 0 0 0 3 3 0 0 0 3 0﹪

3 11 瓦斯軟管(硫化橡膠管) 0 0 0 4 0 4 0 0 0 4 100﹪

4 13

PVC 塑膠管(硬管)、

導電用、自來水用 0 0 0 11 2 9 0 0 0 11 81﹪

5 17-1、17-2 其他防護具 1 1 0 8 6 2 0 0 0 9 22﹪

6 17-3

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

(含強化玻璃) 0 0 0 10 7 3 0 0 0 10 30﹪

7 18 高處作業用安全帶(紡織) 1 1 0 7 4 3 0 0 0 8 38﹪

8 05 工地用防護頭盔 0 0 0 3 2 0 0 0 0 3 33﹪

9 39-1 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 1 0 1 12 12 0 0 0 0 13 8﹪

10 39-2 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 8 0 8 8 0 8 0 0 0 16 100﹪

11 40 輪胎 4 1 3 7 6 1 0 0 0 11 36﹪

12 78 勞工用安全鞋 6 3 3 9 6 3 0 0 0 15 40﹪

13 96、93

防焰壁紙.、耐燃合板、

矽酸鈣板、防火漆 2 2 0 4 3 1 0 0 0 6 17﹪

14 101 陶瓷臉盆 0 0 0 7 1 6 0 0 0 7 86﹪

15 65 玩具 16 13 3 5 4 1 0 0 0 21 19﹪

16 A11 太陽眼鏡 8 0 8 2 0 2 13 0 13 23 100﹪

17 A7 合板 12 8 4 0 0 0 2 1 1 14 36﹪

18 A7 層積材.木質地板 7 7 0 0 0 0 3 3 0 10 0﹪

總計 70 38 32 104 57 47 18 4 1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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