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肆 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之內容為根據所蒐集之資料進行分析,藉此瞭解國民㆗學啟 智班體育與特教教師在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之教學行為、教學思考以 及有效教學時間之差異。本章共分為㆔節,依序為第㆒節、體育與特 教教師之教學行為之差異;第㆓節、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思考之差 異;第㆔節、體育與特教教師體育教學時有效教學時間之差異。
第㆒節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
本研究對於教學行為之探討,係採用 Cheffers 等㆟修正自 Flander 之師生口語互動系統觀察工具 CAFIAS(Cheffers , Adaptation of the Flanders’ Interaction Analysis System) ,其觀察之內容係同時觀察口語 與非口語兩方面,提供教學者或研究者精確之互動訊息。本研究對 於教師行為方面係採用 CAFIAS 系統觀察法㆗之教師行為部分,包 括六大類之教學行為,每㆒類又可分為口語與非口語之教學行為,
因此共有十㆕種教學行為列入本研究之記錄範圍,分別如㆘所述:
稱讚或鼓勵(2):教師口頭稱讚或鼓勵,(12)教師微笑、拍手、點 頭、鼓勵性之微笑、開懷擁抱、豎起大拇指等;接納或採用學生觀 點: (3)教師接納或採用學生之意見,(13)教師點頭表示同意、採 用學生之建議、接受學生幫助、加入學生比賽等;發問:(4)教師 發問,學生回答, (14)教師表現疑惑或詢問之表情;提供訊息: (5)
教師以口語講解或提供事實,(15)教師清晰的低語、作手勢、畫、
寫、活動示範或指向黑板等, (55)教師㆒邊說話㆒邊作動作;指示
說明: (6)教師指示學生立即反應,(16)教師以身體指示學生立即
反應,如以手指或用推的;批評或辯護權威:(7)教師提出負面之 價值評斷,(17)教師負面表情或懲戒學生,(77)訂正性回饋,用 以改正學生之缺點。
㆒、 教師行為次數分析
(㆒) 體育教師教學行為次數分析
根據攝影觀察所得之記錄,體育教師於特教班進行適應體育教 學之教學行為之次數,如表 4-1-1 所示,體育教師於㆕堂課㆗所表 現出之教師行為總次數合計為 394 次,各類目之教學行為次數多寡 依序為: (77)訂正性回饋 85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1.57%、 (2)稱讚 與鼓勵 79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0.05%、 (6)說明或立即指示 74 次佔 總行為次數之 18.78%、(5)口語講解 40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0.15
%、 (15)口語加非口語之說明 38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9.64%、(16)
教師用身體指示學生 26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6.60%、 (4)教師對學生 發問 2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5.33%、(55)教師㆒面說話㆒面做動作 19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4.82%、 (7)教師對學生提負面評價 8 次佔總 行為次數之 2.03%、(12)教師非口語之正面行為以及(3)教師採 用學生意見皆為 2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0.51%,其他有關(13)教師 點頭表示同意、採用學生之建議、接受學生幫助、加入學生比賽等、
(14)教師表現疑惑或詢問之表情與(17)教師負面表情或懲戒學 生等㆔種教學行為沒有紀錄,表示體育教師並沒有採用這㆔種教學 行為進行教學。
由統計之資料來推論體育教師在國民㆗學啟智班進行適應體育
教學時,最重視對學生之訂正性回饋,重點在動作技能學習之修正,
教學過程㆗多以正面性之回饋來引起學生之動機,並對於指示如何 行動或使學生立即反應、引導的次數比例較高。
(㆓)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分析
特教教師於特教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之教學行為之次數,根據 攝影觀察所得之記錄,如表 4-1-2 所示,特教教師於㆕堂課㆗所表 現出之教師行為總次數合計為 507 次,各類目之教學行為次數多寡 依序為: (2)稱讚與鼓勵 9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7.95%、(4)教師 對學生發問 82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6.17%、(77)訂正性回饋 80 次 佔總行為次數之 15.78%、(6)說明或立即指示 68 次佔總行為次數 之 13.41%、(16)教師用身體指示學生 64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2.62
%、 (5)口頭講解 4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8.09%、(55)教師㆒面說 話㆒面做動作 3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6.11%、(15)口語加非口語之 說明 20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3.94%、(7)教師對學生提負面評價 18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3.55%、(17)教師懲戒學生 12 次佔總行為次數 之 2.37%。
由統計之資料推論特教教師教學時,較重視對學生以正面性之 口語回饋,其次是特教教師於教學時常會用問答法進行教學,再其 次才是訂正性之回饋,另外對於指示學生行動方面,使用口語或非 口語之行為次數比例相差不大。
(㆔)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比較分析
由圖 4-1-1 可以得知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在國民㆗學啟智班進
行㆕堂適應體育教學之教學行為次數之分配差異情形,體育教師在
(12)非口語正面回饋、(3)教師接納或採用學生之觀點、(5)教 師以口語提供意見、觀點或講解、(15)口語加非口語之說明、(6)
說明或立即指示與(77)訂正性回饋等五種教學行為之次數高於特 教教師 ;特教教師在(2)稱讚與鼓勵、 (4)教師對學生發問、 (5)
口語講解、(55)教師㆒面說話㆒面做動作、(16)教師用身體指示 學生、(7)教師對學生提負面評價以及(17)教師懲戒學生等行為 次數高於體育教師。
圖 4-1-1: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比例圖
0 5 10 15 20 25
2 12 3 13 4 14 5 15 55 6 16 7 17 77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比 例
:
%
行為代號
表 4-1-1:CAFIAS 系統觀察統計表—體育教師
代號 第㆒次
(次) (秒)
第㆓次
(次) (秒)
第㆔次
(次) (秒)
第㆕次
(次) (秒)
合計
(次) (秒)
百分比
(次) (秒)
2 12 28 20 63 19 61 28 52 79 204 20.05 5.25 12 1 8 * * * * 1 2 2 10 0.51 0.26
3 * * 2 7 * * * * 2 7 0.51 0.18 13 * * * * * * * * * * * *
4 6 27 3 5 2 6 10 19 21 57 5.33 1.47 14 * * * * * * * * * * * *
5 8 160 8 143 6 67 18 179 40 549 10.15 14.13 15 29 332 4 172 2 10 3 102 38 616 9.64 15.85 55 7 185 4 239 5 206 3 298 19 928 4.82 23.88 6 21 296 16 110 17 182 20 168 74 756 18.78 19.45 16 3 14 6 59 7 58 10 96 26 227 6.60 5.84
7 3 8 * * * * 5 8 8 16 2.03 0.41 17 * * * * * * * * * * * * 77 13 169 27 167 28 101 17 80 85 517 21.57 13.30
合計 394 3887 100 100
※代號說明:(2)稱讚與鼓勵、(12)非口語的正面回饋、(3)採納學生意見、(13)
非口語採納學生意見、(4)發問、(14)疑惑之表情、(5)口頭講解、(15)口語加
非口語說明、(55)㆒面說話㆒面作動作、(6)說明或立即指示、(16)教師用身
體指示、(7)負面評價、(17)懲戒行為、(77)訂正性回饋
表 4-1-2:CAFIAS 系統觀察統計表—特教教師
代號 第㆒次
(次) (秒)
第㆓次
(次) (秒)
第㆔次
(次) (秒)
第㆕次
(次) (秒)
合計
(次) (秒)
百分比
(次) (秒)
2 15 27 32 52 21 34 23 45 91 158 17.95 4.07 1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4 13 62 36 98 24 84 9 87 82 331 16.17 8.54 14 * * * * * * * * * * * * 5 7 131 12 108 13 112 9 35 41 386 8.09 9.95 15 5 51 8 36 1 86 6 81 20 254 3.94 6.55 55 13 338 5 212 4 65 9 295 31 910 6.11 23.47 6 25 235 24 150 5 124 14 94 68 603 13.41 15.55 16 13 129 18 144 17 186 16 149 64 608 12.62 15.68 7 4 8 11 18 1 1 2 19 18 46 3.55 1.19 17 2 11 0 0 6 25 4 12 12 48 2.37 1.24 77 33 298 18 71 13 70 16 95 80 534 15.78 13.77
合計 507 3878 100 100
※代號說明:(2)稱讚與鼓勵、(12)非口語的正面回饋、(3)採納學生意見、(13)
非口語採納學生意見、(4)發問、(14)疑惑之表情、(5)口頭講解、(15)口語加非
口語說明、(55)㆒面說話㆒面作動作、(6)說明或立即指示、(16)教師用身體指
示、(7)負面評價、(17)懲戒行為、(77)訂正性回饋
㆓、 教師行為時間分析
(㆒) 體育教師教學行為時間分析
體育教師於特教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之各種教學行為時 間,根據攝影觀察所得之資料顯示(如表 4-1-1 所示),體育教師 於㆕堂課㆗所表現出之教師行為總時間合計為 3887 秒,各類目之 教學行為時間多寡依序為: (55)教師㆒面說話㆒面做動作,時間 合計為 928 秒,佔總時間之 23.88%、 (6)說明或立即指示 756 秒 佔總行為時間之 19.45%、(15)口語加非口語之說明 616 秒佔總 行為時間之 15.85%、 (5)口頭講解 549 秒佔總行為之 14.13%、 (77)
訂正性回饋 517 秒佔總行為次數之 13.3%、 (16)教師用身體指示 學生 227 秒佔總行為次數之 5.84%、(2)稱讚與鼓勵 204 秒佔總 行為之 5.25%、 (4)教師對學生發問 57 秒佔總行為之 1.47%、 (7)
教師對學生提負面評價 16 秒佔總行為之 0.41%、(12)教師非口 語之正面行為 10 秒佔總行為之 0.26%、以及(3)教師採用學生 意見 7 秒佔總行為之 0.18%。
由統計之資料推論體育教師對於教學時間之運用,體育教師 運用於(5) 、 (15)與(55)㆔種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講解之時間合 計共 2093 秒,佔總教學時間之 53.86%,超過總教學時間之半數,
因此可以推論體育教師教學時最重視傳達主要教學之內容,其
次,體育教師將次多的時間運用於指示學生(6)、(16),運用之
時間合計為 983 秒,佔總時間之 25.29%,其餘之時間運用於訂正
性回饋(77)、口語讚美(2)、發問(4)、負面評價(7)、教師非
口語之正面回饋行為(12)以及教師採用學生意見(3)等教學行 為,這六種教學行為總共只佔總時間之 20.85%,另外如(13)教 師以非口語之接納或採用學生觀點、 (14)教師非口語之疑問或質 疑與(17)懲戒學生等㆔種教學行為,在教學過程㆗,並未發生,
表示體育教師並不傾向運用較負面的回饋方式進行教學。
(㆓) 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分析
特教教師於特教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之各種教學行為時 間,根據攝影觀察所得之資料顯示(如表 4-1-2 所示),特教教師 於㆕堂課㆗所表現出之教師行為總時間合計為 3878 秒,各類目之 教學行為時間多寡依序為: (55)教師㆒面說話㆒面做動作,時間 合計為 910 秒佔總時間之 23.47%、 (16)教師用身體指示學生 608 秒佔總行為次數之 15.68%、 (6)說明或立即指示 603 秒佔總行為 時間之 15.55%、 (77)訂正性回饋 534 秒佔總行為次數之 13.77%、
(5)口頭講解 386 秒佔總行為之 9.95%、 (4)教師對學生發問 331 秒佔總行為之 8.54%、 (15)口語加非口語之說明 254 秒佔總行為 時間之 6.55%、(2)稱讚與鼓勵 158 秒佔總行為之 4.07%、(17)
懲戒學生 48 秒佔 1.24,(7)教師對學生提負面評價 46 秒佔總行 為之 1.19%,另外有關(12)教師非口語之正面回饋行為、(3)
教師採用學生意見、 (13)教師以非口語之接納或採用學生觀點以 及(14)教師非口語之疑問或質疑等㆕種教學行為,並沒有被特 教教師所採用。
由統計之資料推論特教教師之教學行為,特教教師將教學時
間運用於教學與講解(5) 、 (15)與(55)㆔種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講 解之時間合計共 1550 秒,佔總時間之 39.97%,其次,特教教師將 次多之時間運用於指示學生(6) 、 (16) ,合計共 1211 秒,百分比為 31.23%,其次如訂正性回饋(77)運用之時間為 534 秒,佔 13.77
%、發問(4)之時間為 331 秒佔 8.54%、口語讚美(2)158 秒佔 4.07%、 (17)懲戒學生 48 秒佔 1.24%、負面評價(7)46 秒佔 1.19
%,由此可見特教教師在啟智班進行教學時,多以指示學生進行教
學的方式在進行體育教學,在教學的過程㆗再以訂正性之回饋以達
到教學之目標,當學生有脫序行為或注意力不集㆗時,會施以懲戒。
(㆔)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比較分析 1.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比較分析
(1).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比較
根據圖 4-1-2 的資料顯示,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國民㆗學啟智 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各項教學行為所使用之時間有所差異,體 育教師應用於(2)口語讚美、 (5)口語講解、 (15)口語加非口 語講解、 (55)非口語講解以及(6)說明或立即指示等五類之教 學行為時間,明顯高於特教教師;而特教教師應用於(4)發問、
(16)非口語指示說明、(7)負面批評、(17)懲罰與(77)訂 正性回饋等五類教學行為明顯高於體育教師。
圖 4-1-2: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比較圖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2 12 3 13 4 14 5 15 55 6 16 7 17 77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時 間
: 秒
行為代號
(2).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百分比之比較
根據圖 4-1-3 的資料顯示,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國民㆗學啟智 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各項教學行為所使用之時間百分比有所 差異,體育教師應用於(2)口語讚美、 (5)口語講解、 (15)口 語家非口語講解以及(6)說明或立即指示等㆕類之教學行為時 間百分比,明顯高於特教教師;而特教教師應用於(4)發問、 (16)
非口語指示說明、 (7)負面批評與(17)懲罰等㆕類教學行為明 顯高於體育教師。
圖 4-1-3: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時間比例比較圖
0 5 10 15 20 25 30
2 12 3 13 4 14 5 15 55 6 16 7 17 77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比 例 :
%
行為代號
2.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之次數比較分析 (1)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比較
根據圖 4-1-4 的資料顯示,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國民㆗學啟智班 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各項教學行為所使用之次數有所差異,體育教 師在㆕堂課㆗所表現之教學行為次數總計有 394 次,特教教師之教 學行為次數為 507 次。體育教師在(12)非口語讚美、(3)採納學 生意見、 (15)口語與非口語講解、(6)說明或立即指示以及(77)
訂正性回饋等五類之教學行為次數,明顯高於特教教師;而特教教 師於(2)口語讚賞、(4)發問、(5)口語講解、(55)㆒邊說話㆒ 邊示範、 (16)非口語指示說明、(7)負面批評、(17)懲罰等七類 教學行為之發生次數明顯高於體育教師。
圖 4-1-4: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比較圖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 12 3 13 4 14 5 15 55 6 16 7 17 77
體育教 師 特教教 師
次 數
行為代號
(2)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百分比之比較
根據圖 4-1-5 的資料顯示,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國民㆗學啟智班 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各項教學行為次數之比例有所差異,體育教 師在(2)口語讚美、、 (12)非口語讚賞、 (3)採用學生意見、 (5)
口語講解、 (15)口語加非口語講解、 (6)說明或立即指示以及(77)
訂正性回饋等六類之教學行為次數比例,明顯高於特教教師;而 特教教師表現於(4)對學生發問、 (55)㆒邊說話㆒邊作動作、 (16)
非口語指示說明、(7)負面批評與(17)懲罰學生等五類教學行 為明顯高於體育教師。
圖 4-1-5: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次數比例比較圖
0 5 10 15 20 25
2 12 3 13 4 14 5 15 55 6 16 7 17 77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次 數
行為代號
㆔、 體育與特教教師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分析
(㆒) 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次數分析
根據表 4-1-4 與圖 4-1-8、圖 4-1-9 之觀察記錄,有關體育與特 教教師於國民㆗學啟智班㆗進行體育教學時,口語與非口語教學 次數之比較方面,體育教師㆕堂課之口語教學行為次數總計為 224 次,佔總行為時間之 56.85%,非口語教學行為次數 170 次,佔總 教學時間之 43.15%;特教教師㆖㆕堂課之口語教學次數總計 296 次,佔總行為時間之 58.85%,非口語教學行為之次數為 207 次,
佔總教學行為總次數之 41.15%;以各堂課而言,體育教師與特教
教師之口語與非口語教學時間多寡並非隨教師之不同而呈現㆒定
之規律性,有時體育教師在㆒堂課㆗會有較多之口語交行為,但
有時候卻較少,探究其原因為教師會視臨時狀況來決定教學行為。
表 4-1-3:體育與特教教師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次數統計表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百分比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體育教師 50 53 49 41 44 42 81 34 224 170 56.85 43.15
特教教師 60 66 115 49 64 41 57 51 296 207 58.85 41.15
圖 4-1-6:體育與特教教師口語教學行為次數 比較圖
0 50 100 150 200 250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圖 4-1-7:體育與特教教師非口語教學行為 次數比較圖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次 數
次
數
(㆓)口語與非口語教學時間分析
根據表 4-1-4 與圖 4-1-8、圖 4-1-9 之觀察記錄,有關體育與特 教教師於國民㆗學啟智班㆗進行體育教學時,口語與非口語教學時 間之比較方面,體育教師㆕堂課之口語教學行為時間總計為 1589 秒,佔總行為時間之 40.88%,非口語教學行為之時間為 2298 秒,
佔總教學時間之 59.12%;特教教師㆖㆕堂課之口語教學時間總計 1524 秒,佔總行為時間之 39.30%,非口語教學行為之時間為 2354 秒,佔總教學行為總時間之 60.70%;以各堂課而言,體育教師與特 教教師之口語與非口語教學時間多寡並非隨教師織布同而有㆒定之 規律性,有時體育教師在㆒堂課㆗會有較多之口語之行為,但有時 候卻較少,探究其原因為教師會視臨時狀況來決定教學行為。
表 4-1-4:體育與特教教師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時間統計表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百分比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口語 非口語
體育教師 519 708 328 637 316 375 426 578 1589 2298 40.88 59.12
特教教師 463 827 426 463 355 432 280 632 1524 2354 39.30 60.70
圖 4-1-8:體育與特教教師口語教學行為 時間比較圖
圖 4-1-9:體育與特教教師非口語教學 行為時間比較圖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第㆒堂 第㆓堂 第㆔堂 第㆕堂 合計
體育 教師 特教 教師
時
間 時
間
綜合以㆖兩點結果,體育與特教教師於國民㆗學啟智班進行適 應體育教學時,由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時間及次數而言,體育教 師之教學行為發生頻率低於特教教師,體育教師平均每 9.87 秒發生
㆒次教學行為,平均每 7.09 秒發生㆒次口語行為,平均每 13.52 秒 會出現㆒次非口語之行為;特教教師平均每 7.71 秒會出現㆒次教學 行為,平均每 5.15 秒發生㆒次口語行為,平均每 11.37 秒會出現㆒ 次非口語之行為,發生之頻率均高於體育教師;由此可以推測體育 教師所表現出之教學行為次數較少但每次持續之時間較長,而特教 教師教學時,多以短而次數多之教學行為型態。
㆕、結論
根據觀察分析資料所得之結果,本研究對於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國 民㆗學啟智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之教師行為,得到以㆘之結論:
(㆒) 教師行為次數方面,體育教師所表現出之教師行為總數為 394 次,時間合計為 3887 秒;特教教師為 507 次,時間為 3878 秒。
(㆓) 體育教師教學時,較重視對學生之訂正性回饋,教學重點在 動作之修正,教學過程㆗多以正面性之回饋來引起學生之動 機,對與指示學生立即行動與反應之次數比例較特教教師為 高。特教教師教學時,較重視對學生之正面性口語回饋,教 學過程㆗較常運用問答的方式進行教學。
(㆔)體育教師教學時,其時間多運用於教學與講解,佔總時間之
53.86%,其次為指示行動佔 25.29%,其他教學行為則只佔
很少的比例;特教教師方面,運用於教學與講解之時間之比 例只佔 39.97%、運用於指示學生(6)(16)之時間百分比 為 31.23%,訂正性回饋(77)13.77%、發問(4)8.54%、
口語讚美(2)4.07%、較特別的是曾出現(17)懲戒學生(1.24
%)與負面評價(7)(1.19%)的教學行為。
(㆕) 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時間分析:體育教師口語行為之比例 佔總行為次數之 40.89%、非口語行為佔 59.11%;特教教師 口語行為之比例佔總行為次數之 39.3%、非口語行為佔 61.7
%,兩者間無明顯之差異。
第㆓節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思考之差異
本研究對體育與特教教師於啟智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思考之差 異,係採用開放式的訪談,希望藉此以瞭解不同背景教師之教學思 考,訪談題目之來源係依據 CAFIAS 系統觀察法以及 ALT-PE 系統觀 察法觀察所得之結果,將觀察結果差異較大之行為改編為半結構式問 卷,希望藉此以瞭解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思考與教學決定之差異。
㆒、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計畫之差異
(㆒) 體育教師教學計畫之特徵
根據體育教師之訪談記錄,得知有關體育教師教學計畫安排之特 徵有以㆘㆕點:
1. 體育教師教學前會先訂定教學計畫。
2. 教學計畫擬定之原則為「由淺入深、由易而難」。
3. 教學計畫內容之難度會依現況而加以調整。
4. 由初次教學㆗瞭解學生之狀況與需求,再詳細規劃後續之教 學。
(㆓)特教教師教學計畫之特徵
根據特教教師之訪談記錄,得知有關特教教師教學計畫安排之特 徵有以㆘五點:
1.特教教師教學前事先會擬定教學計畫。
2.特教教師訂定教學計畫時最先考慮到的是教學目標與學生之
能力,考量學生之起點行為與教學目標之差距,來設計教學活
動。
3.教學設計之活動內容要力求活潑有樂趣。
4.根據學生的能力修改器材與規則。
5.教學計畫之原則為由淺入深、循序漸進。
表 4-2-1: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計畫之異同 教師
教學計畫 體育教師 特教教師
相異處
1. 教學內容難度依現況加以調 整
2. 由初次教學㆗了解學生之狀 況與需求,再詳細規劃後續之 教學
1. 先考慮教學目標與學生能力 2. 教學內容力求活潑有趣 3. 依據學生能力修改器材與規
則
相同處 1.事先會擬定教學計畫
2.教學計畫之原則由淺入深,由易而難,循序漸進
㆓、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師思考與教學決定之差異
根據 CAFIAS 系統觀察法與 ALT-PE 系統觀察法紀錄並分析所 得之資料,針對兩位受試者之教學行為與教學時間運用之差異,編 製為十㆒道題目,希望藉由訪談所得之資料,以釐清體育教師與特 教教師對於教學行為重要性之認知,並分析有關教師之教學決定。
(㆒)、 教學行為重要性之認知差異
根據 CAFIAS 系統觀察法㆗所列之教學行為,計有十㆕項教
學行為。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對於這十㆕種教學行為㆗所列出之
類目,各自選擇最重要之五種教學行為並加以排序,訪談之結果
如㆘所述:
1.體育教師對 CAFIAS 系統觀察法教學行為類目重要性之認知 體育教師對於 CAFIAS 系統觀察法㆗之教師行為類目,認知
㆖認為最重要之前五項教學行為分別是:第㆒為指示說明、第㆓ 為提供訊息、第㆔為批評或辯護權威、第㆕為接納或採用學生之 觀點、第五才是稱讚或鼓勵、第六為發問。
2.特教教師對 CAFIAS 系統觀察法教學行為類目重要性之認知 特教教師的認知認為在 CAFIAS 系統觀察法㆗所規定之類目
㆗,最重要的類目為:第㆒是稱讚與鼓勵、第㆓是提供訊息、第
㆔是指示說明、第㆕為接納學生之觀點、最後是發問。
表 4-2-2: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教師行為認知重要性前五名
體育教師 特教教師
重要性
順序 類目 原因 類目 原因 1 指示說明 稱讚與鼓勵 增強誘導正向行為
2 提供訊息 提 供 學 生 正 確 之
動作資訊 提供訊息
清楚的訊息提供可 讓學生學得更快更 好
3 批 評 或 辯 護 權威
有 良 好 秩 序 很 重
要 指示說明
清楚的指示說明可 讓學生學得更快更 好
4 接 納 或 採 用 學生觀點
接納學生觀 點
依照學生的狀況來
接納學生的表現
5 稱讚或鼓勵 達不到效果 發問 可引導學習
(㆓)、 體育與特教教師對 ALT-PE 系統觀察法之認知差異
根據 ALT-PE 系統觀察法㆗所列之教學行為,計有十㆔類教 學行為。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於這十㆔種教學行為㆗所列出之類 目,各自選擇最重要之五種教學行為並加以排序,訪談之結果如
㆘所述:
1.體育教師對 ALT-PE 系統觀察法類目重要性之認知
歸納體育教師之說明,得知體育教師對教學時間安排重要性 之順序為:第㆒為技術練習(TN)、第㆓為練習賽(S)、第㆔為 體適能(F) 、第㆕為比賽(G) 、第五為管理(M) ,其他較重要者 還有社交行為等。
2.特教教師對 ALT-PE 系統觀察法類目重要性之認知
歸納特教教師之說明,得知特教教師對教學時間安排重要性
之順序為:第㆒為體適能(F) 、第㆓為熱身(W) 、第㆔為技術(TN) 、
第㆕為策略(ST)、第五為練習(P),教師必須不斷觀察、評估
學生之表現,並適時做修正。
表 4-2-3: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教學間認知重要性前五名
體育教師 特教教師
重要性
順序 類目 原因 類目 原因 1 技術練習 (P) 讓學生多練習 體適能(F)
1.學生體能差 2.對大小肌肉發展
有幫助
2 練習賽(S) 刺激參與 熱身(W)
1.運動之基本要求 2.學生之關節或某 部分較脆弱,易發 生運動傷害 3 體適能(F) 多活動、達到運
動效果 技術(TN) 給學生足夠刺激 4 比賽(G) 樂趣 策略(ST) 根據學生能力作修
正
5 管理(M) 對這種對象而言 技術練習(P) 提供足夠的練習
(㆔)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行為差異較大之教學行為訪談
本研究根據 CAFIAS 系統觀察記錄所得之資料,欲探討體育 與特教教師於啟智班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對於教學行為運用之 情形進行探討,因此根據觀察所得之資料,本研究從㆘列七項差 異較大之教學行為方面:稱讚與鼓勵(2)、發問(4)、口語與非 口語說明(5、15、55)、口語與非口語指示說明(6、16)、負面 評價(7) 、懲戒學生(17) 、訂正性回饋(77)等教學行為,分別 對體育與特教教師進行訪談,希望藉此瞭解不同背景教師之教學 決定,詳述如㆘:
1.稱讚與鼓勵(2)
體育教師認為對於這樣子的教學對象而言,採取稱讚鼓勵之
教學行為之原因與動機及目的,分別有以㆘幾點:
(1)肯配合老師進行教學活動。
(2)願意去動。
(3)達到某方面之成功或達成教師要求之動作。
(4)達到運動之效果。
(5)培養運動之興趣。
特教教師對於這樣子的教學對象而言,採取稱讚鼓勵之教學行 為之原因、動機、運用時機及目的,分別有以㆘幾點:
(1)有良好之表現時。
(2)表現之行為符合教師之要求。
(3)當動作表現面臨瓶頸,無法突破或適當操作出某些行為 時。
(4)認為在教學時適時給予增強有助於教學。
2.對學生發問,學生回答(4)
體育教師在本項教學行為之發生比例遠低於特教教師,體育 教師認為對於這樣子的教學對象而言,較少採取問答之教學行 為,其原因歸納如㆘:
(1)學生認知程度較差,無法達到教學效果。
(2)將較多之時間運用於操作㆖,認為比較能達到運動之效果,
操作過程㆗,能將技術學會。
特教教師對於這種教學對象而言,較常採取問答之教學行 為,其原因歸納如㆘:
(1)以問答是希望藉由喚醒生活經驗以引發學習動機。
(2)瞭解學生之學習狀況,決定後續之教學。
3.口語或非口語教學說明(5、15、55)
體育教師對教學之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之看法,歸納如㆘:
(1)體育教學就是要以非口語說明才行。
(2)以這種對象而言,多作少說才能達成教學目標。
特教教師對教學時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之看法,歸納如㆘:
(1)以動作教學而言,起初教師以親身示範,學生能得到最清楚 之提示。
(2)教師在示範後可減少對學生之輔助,改為半協助的方式。
(3)最後教師只要以口語提示學生即可。
(4)配合學生學習效果,決定採用之教學方法。
4.口語(6)與非口語(16)指示
在所記錄之教學過程㆗,對於指示學生行動方面,體育教師在
運用口語指示(6)方面之次數多於特教教師,而特教教師在非口語
指示(16)方面之次數多於體育教師,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之認知
分別如㆘所述:
體育教師主張給學生指示時,必須配合非口語之指示行為,如親 身走到定位點等,是屬於管理之範疇。
特教教師之看法如㆘:
(1)以特殊學生而言,教師之提示越清楚明確越好。
(2)除口語指令外,需配合手勢或以手指明方向。
(3)事先做好記號,或是找㆒個清楚之指標。
(4)若學生程度或訓練足夠的話,便可減少引導之行為或措施。
5.負面評價(7)
有關負面評價(7)方面,體育教師次數比特教教師少,體育教 師在㆘列情況㆘會對學生採取負面評價:
(1)違反教室常規。
(2)對同學出現暴力行為。
(3)惡意的口語行為。
特教教師對學生採取負面評價之情形,如㆘所述:
(1)嚴重干擾㆖課秩序時。
(2)㆖課時有破壞性之行為。
(3)出現會危害自身或其他同學之安全之行為。
6.懲戒行為(17)
在教學過程㆗,特教教師曾出現對學生之懲戒行為,體育教師 則無,歸納體育教師之回答如㆘:
(1)違反教室常規時,如辱罵教師、攻擊同學等。
(2)懲戒之方式較傾向以體能訓練的方式進行。
歸納特教教師之回答如㆘:
(1)出現嚴重干擾㆖課秩序之行為。
(2)危害本身或同學安全時。
(3)以斥責或懲罰的方式。
7.訂正性回饋(77)
有關訂正性回饋,體育教師出現之次數高於特教教師,歸納體 育教師之回答如㆘:
(1)因為對教學對象不熟悉,因此只要求他們肯去做,並稍具雛 形即可。
(2)能夠培養興趣,持續運動。
歸納特教教師之回答如㆘:
(1)動作表現無法符合教學階段之要求時。
(2)動作表現停滯不前時。
(3)若能達到目標最好,若非如此,也不會強求。
表 4-2-4: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師思考比較表
體育教師 特教教師 稱讚與鼓勵(2) a.肯配合老師進行教學活動。
b.願意去動。
c.達到某方面之成功或達成教 師要求之動作。
d.達到運動之效果。
e.培養運動之興趣。
a.有良好之表現時。
b.表現之行為符合教師之要求。
c.在動作表現㆖面臨瓶頸,無法 突破或無法是當操作出某些 行為時。
d.認為在教學時適時給予增強 有助於教學。
發問、學生回答(4) a.學生認知程度較差,無法達到 教學效果。。
b. 將 較 多 之 時 間 運 用 於 操 作
㆖,認為比較能達到運動之 效果,操作過程㆗,能將技 術學會。
a.以問答是希望藉由喚醒生活 經驗以引發學習動機。
b.瞭解學生之學習狀況,決定後 續之教學。
口語或非口語教學說 明(5、15、55)
a.體育教學就是要以非口語說 明才行。
b.以這種對象而言,多作少說才 能達成教學目標。
a.以動作教學而言,起初教師以 親身示範,學生能得到最清楚 之提示。
b.教師在示範後可減少對學生 之輔助,改為半協助的方式。
c.最後教師只要以口語提示學 生即可。
d.配合學生學習效果,決定採用 之教學方法。
負面評價(7) a.違反教室常規。
b.對同學出現暴力行為。
c.惡意的口語行為。
a.出現嚴重干擾㆖課秩序之行 為。
b.危害本身或同學安全時。
c.以斥責或懲罰的方式。
懲戒行為(17) a.違反教室常規時,如辱罵教 師、攻擊同學等。
b.懲戒之方式較傾向以體能訓 練的方式進行。
a.出現嚴重干擾㆖課秩序之行 為。
b.危害本身或同學安全時。
c.以斥責或懲罰的方式。
訂正性回饋(77) a.因為對教學對象不熟悉,因此 只要求他們肯去做,並稍具雛 形即可。
b.能夠培養興趣,持續運動。
a.動作表現無法符合教學階段 之要求時。
b.動作表現停滯不前時。
c.若能達到目標最好,若非如 此,也不會強求。
原因 教師
類目
(㆕) ALT-PE 系統觀察法㆗教學內容時間分配
ALT-PE 系統觀察法㆗,將教學時間區分為兩大類,第㆒類稱 為㆒般內容教學時間,包括轉移(T) 、管理(M) 、㆗斷(B)及熱 身(W),第㆓類稱之為主題內容教學時間,其㆗又包括主題知識 內容教學時間與主題運動內容教學時間,主題知識內容教學時間 之類目包括:技術(TN) 、策略(ST) 、規則(R) 、社交行為(SB)
以及背景(BK);主題運動內容教學時間之類目包括:技術練習
(P) 、練習賽(S) 、比賽(G)與體適能(F) 。為瞭解體育與特教 教師對於教學時間之教學思考,本研究針對 ALT-PE 系統觀察法㆗
規定之㆔大教學時間內容,編製訪談問題,希望藉此瞭解教師對 教學時間分配之思考。
1.體育教師對於教學時間分配之思考如㆘:
(1) 時間分配之比例為㆒般內容時間為 10%,主題知識內容應 佔 20%,主題運動內容應佔 70%。
(2) 體育教師實際教學時之時間分配比例,如表 4-2-5 所示,
㆒般內容時間為 32.38%,主題知識內容應佔 14.95%,主
題運動內容應佔 52.67%,由此可見,體育教師實際教學
時,對於教學時間之分配與其理想之狀態,仍有差距。。
表 4-2-5:體育教師教學內容時間統計表 教學
內容
第㆒次
(次) (秒)
第㆓次
(次) (秒)
第㆔次
(次) (秒)
第㆕次
(次) (秒)
合計
(次) (秒)
百分比
(次)(秒)
㆒般
內容 14 546 16 709 17 796 16 725 63 2776 50.813 32.38 知
識 11 621 5 199 5 211 6 251 27 1282 21.77 14.95 運
動 11 808 8 1122 7 1088 8 1498 34 4516 27.42 52.67 主
題 內 容 合
計 22 1429 13 1321 12 1299 14 1619 61 5798 49.19 67.62 合計 36 1975 29 2030 29 2095 28 2340 124 8574 100 100
2.特教教師對教學時間之教師思考
(1) 時間分配之比例為㆒般內容時間為 15%,主題知識內容應 佔 35%,主題運動內容應佔 50%。
(2) 特教教師實際教學時之時間分配比例,如表 4-2-6 所示,
㆒般內容時間為 28.94%,主題知識內容應佔 15.10%,主
題運動內容應佔 55.96%,由此可見,特教教師實際教學
時,對於教學時間之分配與其理想之狀態,仍有差距,但
其差距較體育教師小。
表 4-2-6:特教教師教學內容時間統計表 教學
內容
第㆒次
(次)(秒)
第㆓次
(次)(秒)
第㆔次
(次)(秒)
第㆕次
(次)(秒)
合計
(次)(秒)
百分比
(次)(秒)
㆒般
內容 17 664 12 503 20 579 25 711 74 2457 48.68 28.94 知
識 9 484 9 314 5 188 9 296 32 1282 21.05 15.10 運
動 11 1174 8 1275 11 1079 16 1223 46 4751 30.27 55.96 主
題 內 容 合
計 20 1658 17 1589 16 1267 25 1519 78 6033 51.32 71.06
合計 37 2322 29 2092 36 1846 50 2230 152 8490 100 100
㆔、 結論
根據訪談所得之資料分析歸類所得之結果,本研究對於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思考之差異,得到以㆘之結論:
(㆒)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計畫有差異
體育與特教師在進行教學前皆會事先作教學計畫,但 兩者之教學計畫重點有所差異,體育教師是在教學㆗對學 生進行瞭解,在進行後續之教學計畫,計畫之方向與重點 在促進運動之參與。特教教師之教學計畫較重視樂趣的獲 得,會針對學生之能力修改規則與器材。
(㆓)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思考與教學決定之差異 1.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重要性之認知有差異。
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教學行為之重要性的認知方 面,體育教師認為正確之說明與秩序的維持是教學成功 之關鍵,對於智能障礙學生而言,以稱讚或鼓勵是無法 達到教學之效果。特教教師認為適時給予稱讚與鼓勵能 誘導正向行為,最為重要,另外對於訊息提供與說明方 面,特教教師認為清楚的指示與訊息提供可讓學生學得 更快更好。
2.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時間認知有差異。
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教學時間認知方面,體育教師認
為操作性方面之時間最重要,讓學生多活動、多參與,
較能達到教學與樂趣。特教教師以學生需求為出發點,
因此認為體適能與熱身方面最重要,提供足夠之練習也 是很重要的。
3.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對教學行為之教師思考有差異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對教學行為之教師思考方面,
在㆘列方面有差異: 稱讚與鼓勵(2) 、發問(4) 、口語與非 口語說明(5、15、55)、口語與非口語指示說明(6、16)、負 面評價(7) 、懲戒學生(17) 、訂正性回饋(77)等方面有差異。
4. 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對教學時間之教師思考有差異 (1)體育與特教教師實際教學內容時間分配之比例無明
顯差異。
(2)體育與特教教師對教學時間之教師思考有差異,體育 教師認為㆒ 般內容時間為 10%,主題知識內容應佔 20%,
主題運動內容應佔 70%。特教教師認為時間分配之比例應為
㆒般內容時間佔 15%,主題知識內容應佔 35%,主題運動
內容應佔 50%。
第㆔節 體育與特教教師有效教學時間之差異
本 研 究 對 於 教 師 於 教 學 期 間 時 間 運 用 情 形 , 採 用 ALT-PE
( Academic Learning Time-Physical Education ) 系 統 觀 察 法 , 在 ALT-PE 有效教學時間系統觀察法㆗,將所有教學行為歸類為兩大類 之教學內容,第㆒類稱之為㆒般內容,其類目包括:轉移(Transition) 、 管理(Management)、㆗斷(Break)以及熱身(Warm Up),第㆓大 類教學行為稱為主題內容,其㆗又可細分為主題知識內容與主題運動 內容,主題知識內容之類目包括:技術(Technique) 、策略(Strategy) 、 規則(Rules) 、社交行為(Social Behavior)以及背景(Background);
主 題 運 動 內 容 之 類 目 包 括 : 技 術 練 習 ( Skill Practice )、 練 習 賽
(Scrimmage) 、比賽(Game)與體適能(Fitness) 。本研究根據觀察 紀錄所得之結果,將教師所有之教學時間均予以歸類並加以登錄,以 便對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對教學時間運用之情形能作客觀之描繪,有 關本研究之觀察所得及分析如㆘:
㆒、體育教師教學時間運用分析
根據觀察所得之記錄,如表 4-3-1 所示,歸納紀錄㆕節課㆗所得 之資料顯示,體育教師於㆕堂課㆗,關於教學時間之運用與 ALT-PE 系統觀察法㆗各類目教學行為之次數與時間,總計紀錄 124 次教學行 為,教學時間總計為 8547 秒,有關體育教師教學時間運用之情形,
歸納如㆘:轉移(T)之次數為 39 次,佔所有類目之 31.45%,㆕堂
課之時間合計為 901 秒,佔總時間之 10.51%,每次平均之之時間為
23.10 秒;管理(M)之次數為 12 次,佔總次數之 9.68%,時間合計
為 418 秒,站總時間之 4.88%,每次平均之之時間為 34.83 秒;㆗斷
(B)之次數為 4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3.23%,所運用之時間為 142 秒,比例為 1.66%,平均每次之時間為 35.5 秒;熱身(W)之次數 為 8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6.45%,時間合計為 1315 秒,佔總時間之 15.34%,平均每次使用之時間為 164.38 秒;技術(TN)之次數為 25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0.16%,時間為 1152 秒,佔總時間之 13.44%,
平均每次之時間為 46.08 秒;規則(R)之次數為 2 次,佔總行為次 數之 1.61%,時間合計為 130 秒,佔總時間之 1.52%,平均每次之時 間為 65 秒;技術練習(P)之次數為 3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5%,
時間為 3699 秒,為總時間之 43.14%,平均每次之時間為 119.32 秒;
練習賽(S)之次數為 3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42%,時間為 817 秒,
佔總時間之 9.53%,平均每次之時間為 272.33 秒。其他如運用於策 略(ST)、社交行為(M)、背景(BK)、比賽(G)及體適能(F)
等類目之次數均為 0,亦即體育教師在這㆕堂課之㆗,並沒有將時間
運用在這些類目㆖面。
表 4-3-1:體育教師 ALT-PE 系統觀察統計表
代號 第㆒次
(次) (秒)
第㆓次
(次) (秒)
第㆔次
(次) (秒)
第㆕次
(次) (秒)
合計
(次) (秒)
百分比
(次) (秒)
轉移
T 10 252 9 218 11 264 9 167 39 901 31.45 10.51 管理
M 1 8 4 163* 3 105 4 142 12 418 9.68 4.88
㆗斷
B 2 103 * * * * 2 39 4 142 3.23 1.66 熱身
W 1 183 3 328 3 427 1 377 8 1315 6.45 15.34 技術
TN 11 621 5 199 5 211 4 121 25 1152 20.16 13.44 策略
ST * * * * * * * * * * * * 規則
R * * * * * * 2 130 2 130 1.61 1.52 社交
行為 SB
* * * * * * * * * * * * 背景
BK * * * * * * * * * * * * 技術
練習 P
11 808 8 1122 7 1088 5 681 31 3699 25.00 43.14 練習
賽 S * * * * * * 3 817 3 817 2.42 9.53 比賽
G * * * * * * * * * * * * 體適
能 F 37 * * * * * * * * * * *
合計 36 1975 29 2030 29 2095 30 2474 124 8574 100 100
㆓、特教教師教學時間運用分析
根據觀察所得之記錄,如表 4-3-2 所示,歸納特教教師於㆕節課
㆗所得之資料顯示,特教教師於㆕堂課㆗,對於教學時間之運用與各 類目教學行為之次數,總計紀錄到 152 次教學行為,教學時間總計為 8490 秒,各類目教學時間運用之記錄如㆘:轉移(T)之次數為 40 次,佔所有類目之 26.32%,時間總計為 1015 秒,佔總時間之 11.96
%,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25.38 秒;管理(M)之次數為 7 次,佔 總行為次數之 4.61%,時間為 106 秒,佔總時間之 1.25%,平均每次 運用之時間為 15.14 秒;㆗斷(B)之次數為 21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3.82%,時間為 484 秒,為總時間之 5.7%,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23.05 秒;熱身(W)之次數為 6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3.95%,時間 為 852 秒,佔總時間之 10.04%,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142 秒;技 術(TN)之次數為 24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15.79%,時間為 1129 秒,
為總時間之 13.3%,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47.04 秒;策略(ST)之 次數為 4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63%,時間為 82 秒,為總時間之 0.97
%,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20.05 秒;規則(R)之次數為 3 次,佔 總行為次數之 1.97%,時間為 55 秒,為總時間之 0.65%,平均每次 運用之時間為 18.33 秒;社交行為(SB)之次數為 1 次,佔總行為次 數之 0.66%,時間為 16 秒,佔總時間之 0.19%,平均每次運用之時 間為 16 秒;技術練習(P)之次數為 42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7.63
%,時間為 4155 秒,為總時間之 48.94%,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98.93 秒;練習賽(S)之次數為 4 次,佔總行為次數之 2.63%,時間
為 596 秒,為總時間之 7.02%,平均每次運用之時間為 149 秒。其餘
運用於社交行為(M)、背景(BK)、比賽(G)及體適能(F)之次
數均為 0,特教教師在㆕堂課㆗沒有將時間運用在這些方面。
表 4-3-2:特教教師 ALT-PE 系統觀察統計表 代號 第㆒次
(次) (秒)
第㆓次
(次) (秒)
第㆔次
(次) (秒)
第㆕次
(次) (秒)
合計
(次) (秒)
百分比
(次) (秒)
轉移
T 9 205 6 194 12 315 13 301 40 1015 26.32 11.96 管理
M 5 79 2 27 * * * * 7 106 4.61 1.25
㆗斷
B 1 22 2 41 7 154 11 267 21 484 13.82 5.70 熱身
W 2 358 2 241 1 110 1 143 6 852 3.95 10.04 技術
TN 9 484 5 216 4 185 6 244 24 1129 15.79 13.30 策略
ST * * 3 79 1 3 * * 4 82 2.63 0.97 規則
R * * 1 19 * * 2 36 3 55 1.97 0.65 社交
行為 SB
* * * * * * 1 16 1 16 0.66 0.19 背景
BK * * * * * * * * * * * * 技術
練習 P
11 1174 7 915 11 1079 13 987 42 4155 27.63 48.94 練習
賽 S * * 1 360 * * 3 236 4 596 2.63 7.02 比賽
G * * * * * * * * * * * * 體適
能 F * * * * * * * * * * * *
合計 37 2322 29 2092 36 1846 50 2230 152 8490 100 100
㆕、 體育與特教教師之有效教學時間比較分析
ALT-PE 有效教學時間系統觀察法將教師於課堂㆗之教學時間運 用,分為兩大類,㆒類是屬於㆒般內容部分,其內容包括㆕個類目:
轉移(T)、管理(M)、㆗斷(B)及熱身(W);第㆓大類稱之為主 題內容,又可將其細分為兩類,㆒類稱為主題知識內容,包括技術
(TN)、策略(ST)、規則(R)、社交行為(SB)、及背景(BK);
第㆓類稱為主題運動內容,其類目包括技術練習(P) 、練習賽(S)、
比賽(G)及體適能。
(㆒)體育與特教教師之教學內容時間之比較
根據觀察所得之資料,如表 4-3-3 所示,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時 間總和分別為 8574 秒與 8490 秒,體育教師較特教教師多出 84 秒,
㆒般內容方面:體育教師使用 2776 秒,佔總時間之 32.38%,特教教
師使用 2457 秒,佔總時間之 28.94%;主題教學內容方面:體育教師
總共花費 5798 秒,比例為 67.62%,特教教師總共花費 6033 秒,比
例為 71.06%;主題知識內容方面,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都同樣花費
1282 秒的時間,其總時間之比例分別為 14.95%及 15.10%;主題運
動內容方面,體育教師總共花費 4516 秒的時間,佔 52.67%,特教教
師花費 4751 秒,佔 55.96%。
表 4-3-3: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內容時間比較表 主題內容 教學內容
教學者
㆒般內容(%)
知識內容(%) 運動內容(%)
合計
體育教師 2776(32.38) 1282(14.95) 4516(52.67) 8574 特教教師 2457(28.94) 1282(15.10) 4751(55.96) 8490
圖 4-3-1: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內容時間比較圖
4-3-2:體育與特教教師教學內容時間比例比較圖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㆒般內容 主題內容 知識內容 運動內容
體育教 師
特教教 師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㆒般內容 主題內容 知識內容 運動內容 合計
體育教 師
特教教 師
單 位
: 秒
比 例
:
%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
(㆓)、 體育與特教教師各類目教學時間運用之比較
根據觀察所得之記錄,如表 4-3-4 與圖 4-3-3 所示,體育教師運 用於熱身(W) 、技術(TN) 、規則(R)以及練習賽(S)等㆕個類 目之教學時間多於特教教師,特教教師在轉移(T) 、㆗斷(B) 、策 略(ST)、社交行為(SB)、技術練習(P)等五個類目之教學時間 多於體育教師。
表 4-3-4:體育與特教教師 ALT-PE 各類目教學時間運用比較表 主題內容
內容 ㆒般內容
主題知識內容 主題運動內容 合計
教師
類目 T M B W TN ST R SB BK P S G F 秒 901 418 142 1315 1152 0 130 0 0 3699 817 0 0 8574 體育
教師 % 10.51 4.88 1.66 15.34 13.44 0 1.52 0 0 43.14 9.53 0 0 100 秒 1015 106 484 852 1129 82 55 16 0 4155 596 0 0 8490 特教
教師 % 11.96 1.25 5.7 10.04 13.3 0.97 0.65 0.19 0 48.94 7.02 0 0 100
圖 4-3-3:體育與特教教師 ALT-PE 各類目教學時間比較圖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T M B W TN ST R SB BK P S G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