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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消費者居住消費知識並未有相關研究,此為本研 究之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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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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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分為二節:一、結論與討論;二、建議。目的在於對本研究 之結果,加以整理與歸納,進一步進行分析與討論,並提出具體之建 議,以供日後研究參考。

第一節 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國中生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之 目前水準以及進行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後,學生居住消費知識、態 度與行為改變之成效。除評估受試學生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改 變的成效外,並探討學生個人變項--性別與家庭社經地位--對居住消 費知識、態度、與行為改變之影響。依據本研究之目的整理結果,提 出以下之結論,並於結論後分別加以討論如下:

一、 國中生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之目前水準 以下分為整體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行為加以探討。

(一) 整體居住消費知識偏低

本研究之受試平均為 12.28 分,若以 100 分為滿分,則相當為 53.39,以 60 分為標準,則得分不及格。對於與居住消費相關法規知 識的各題內容及答對率:第 9 題(夾層屋:57.8%)、第 15 題(訪問 買賣:31.2%)、第 18 題(定型化契約:30.3%)、第 20 題(定型化 契約:18.3%)、第 22 題(廣告:33.9%)、第 23 題(電器商品標示:

50.5%),答對率偏低,可知消費者如在居住消費相關法規方面更加 強,可避免因為知識的不足,而遭受權益損失事件的發生(陳白鶴,

民 88;黃雅 ,民 84;亭亭,民 87;吳麗秋,民 84;林秀珍,民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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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峰,民 91)。而消費者居住消費知識並未有相關研究,此為本研 究之重要貢獻。

(二) 整體居住消費態度已偏向積極

以八大權利義務分析:對於追求正確資訊、消費者教育、基本需 求及服務、求償的權利及其相對義務之態度偏向積極。而對追求表達 意見、選擇、健康環境的權利及其相對義務之態度雖有積極傾向,但 仍有加強的必要,若能養成積極的居住消費態度,則對於居住消費問 題的處理,可以減少糾紛的產生(范蓓欣,民 83;李得璋,民 86;謝 潮儀,民 86;蘇文彥,民 86;陳憶娟,民 90)。而此結果並未有相 關研究,因此為本研究之重要貢獻。

(三) 整體居住消費行為仍待加強

以八大權利義務分析:追求正確資訊的權利及其義務的行為已出 現,但追求健康環境、選擇、基本需求及服務、求償、安全、表達意 見、消費者教育的權利及其義務的行為,仍有待加強。此結果與消費 者居住消費問題的發生原因有雷同之處(陳白鶴,民 88;盧東岳,民 88;顏美馨,民 86;游明國,民 90;劉亞婷,民 91;李鳳翱,民 88)。

而有關於居住消費行為並未有類似研究,因此為本研究之重要貢獻。

二、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對國中生消費知識提昇、態度改變、與 行為改變的成效

分為消費知識提昇、消費態度改變及消費行為改變三方面來說明。

(一) 消費知識提昇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介入後對受試學生的居住消費知識提昇 有顯著的立即效果,及非常顯著的維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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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同一份評量問卷對受試學生進行前測、後測及 後後測。結果發現三次居住消費測驗得分,有漸低的變化。

然因教學介入,實驗組學生之居住消費知識得分增加,與對 照組呈現顯著差異。由此可知,教育介入有助於學習者的知 識增加,本結果與其他應用不同課程進行教育介入研究之結 果雷同(周淑玲,民 77;鐘碧娟,民 77;陳南松,民 78;

李慧鶯,民 87;李佳容,民 90;高儷玲,民 90;李淑真,

民 91;廖梨伶,民 90;林玉玫,民 91;黃齡儀,民 91;李 怡璇,民 92;曾文秀,民 92;高薏亭,民 92)。

(二) 消費態度改變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介入後對受試學生的居住消費態度的增 進未有顯著立即效果,但態度增進的維持效果非常顯著。

以八大權利義務分析:追求安全、正確資訊、表達意見、

消費者教育的權利及其義務之態度,呈現非常顯著的維持效 果,且追求選擇的權利及其義務之態度呈現顯著的維持效 果,顯示教育介入有助於使學習者態度趨於正向改變。此結 果與部份應用不同課程進行教育介入之研究雷同(周淑玲,

民 77;鐘碧娟,民 77;李慧鶯,民 87;高儷玲,民 90;李 淑真,民 91;廖梨伶,民 90;林玉玫,民 91;黃齡儀,民 91;李怡斌,民 92;高薏亭,民 92)。

(三) 消費行為改變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介入後對受試學生的居住消費行為改變 無顯著的成效;但對實驗組學生立即及維持的居住消費行為,

造成顯著的正向改變。

以八大權利義務分析:均未因教學介入而呈現差異,顯 示教育介入對學習者的行為,未產生顯著的改變。本結果與 與部份應用不同課程以進行教育介入之研究發現雷同(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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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民 78;廖梨伶,民 90)。但實驗組學生在整體居住消 費行為及追求表達意見、消費者教育的權利及其相對義務之 後測得分、追求消費者教育的權利及其相對義務之後後測得 分,均顯著優於前測。

三、 個人變項對國中生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改變之影響 分為性別及家庭社經地位加以說明。

(一) 性別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介入對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的成效,

部份內容因實驗組學生之性別而呈現差異。

以八大權利義務分析:在追求安全及求償的權利及其義 務的態度上,女生的介入成效優於男生。此結果與以綠色食 品消費者教育課程進行教育介入,女生在態度上的介入成 效,顯著優於男生之結果雷同(李怡斌,民 92)。在追求求 償的權利及其義務的行為上,男生的介入成效優於女生,此 結果與教育介入對女生行為改變顯著優於男生不同(高儷 伶,民 90)。但居住消費知識、居住消費態度、居住消費 行為及其他權利義務之態度與行為的介入成效則未受性別 的影響。

(二) 家庭社經地位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介入對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改變之成 效,部份內容因實驗組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不同而有所差異。

居住消費主題教學介入對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的 改變的成效,大部分不因家庭社經地位之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此結果與其他研究有所不同(李怡斌,民 92;高儷伶,

民 90)。以八大權利義務來說,僅在對健康環境的權利與義 務的態度上,中社經地位學生在主題教學介入後之立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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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低社經地位之學生。而在對基本需求與服務權利義務的 行為上,教學後的立即效果,高社經地位之學生優於低社經 地位的學生。

四、 國中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

由以上的結論及討論後可知,「國中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對 學生的居住消費知識的提昇、居住消費態度改變的正向改變,及居住 消費行為的正向改變有所成效。

根據本研究結果(表 4-4-4、表 4-4-5),實驗組學生在居住消費 主題教學活動介入後,立即的居住消費的態度得分顯著降低。可能原 因為在教學過程中,教學上雖然強調應用消費者權利及其義務的重要 性及各項方法及途徑,但在實際生活中,居住消費問題案例的處理成 果,多數仍未能顧及消費者權益,因此在主張消費者權利及其義務上,

可能造成學生在態度上趨於保留。

而且,在實際進行教學時,學生對於教學活動的參與興趣普遍不 高,其原因可能與學生在日常居住消費的決策經驗缺乏有關。一般家 庭中,居住消費的進行,大多由家庭經濟提供者(如父母)來決定。

而且居住消費之金額龐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教學介入時限內,學生 也許沒有機會展現其學習成果。

第二節 建議

依據上節之結論及成果,研究者對居住消費教育及未來研究兩個 方面,分別提出下列建議,以供未來的研究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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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居住消費教育之建議

(一) 加強消費者的居住消費研究

從居住消費的文獻探討中,研究者發現以消費者居住消費為主 題,協助消費者進行居住消費的文獻並不多,反而以生產者導向,研 究消費者居住消費的行為及模式的文獻較多。因此研究者建議,在居 住消費的研究中,應加強以消費者為主體,協助消費者能明智進行居 住消費的相關研究,以增進對消費者居住消費內容的瞭解,做為推動 居住消費教育的參考。

(二) 增加居住消費者教育資源

在研究者查閱的居住消費教育資源中發現,和居住消費相關的知 識,時常都是與法律相關。這些內容較日常用字來得艱深,一般讀者 較難以對其內容加以解讀與瞭解。因此,研究者建議在進行居住消費 者教育時,可依據相關內容編寫教材或資源,以使消費者在接受居住 消費者教育時,能有事半功倍之效。

(三) 落實學校的居住消費教育

學校是能協助學生建立及學習相關知能的環境。雖然國中學生居 住消費之興趣不高,於生活中實際面對居住消費決策的機會也不多。

但由於國中階段是自我概念、價值觀和社會角色重新界定的重要時 刻,對於成人後的消費決策形成有莫大的影響,如能在此時建立良好 的居住消費知能,並澄清有關消費者權利義務的價值觀念,如關心、

同理、勇敢、合作等,對學生的未來定能有正面的影響。因此研究者 建議在學校教育中增加居住消費教育相關課程,如:利用社區參觀、

或新聞、報紙、雜誌、影片等各式媒體資訊,或透過活潑之居住生活 訪查,誘導學生關心居住問題以貼近居住消費生活,吸收各類居住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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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資訊,以提昇學生的消費知識、態度、及行為,建立自我價值系統,

將有助於未來消費決策行為之發展。

二、 未來研究的參考

(一) 擴展研究對象範圍與人數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國中二年級學生,四個班級。建議可增加班 級人數、選擇不同之地區、或是以高中、高職…等不同的研究對象,

以瞭解居住消費主題教學對居住消費知識、態度、與行為產生之改變 效果。

(二) 發展其他研究工具

本研究工具的發展,係以居住消費及消費者八大權利及其相對義 務來設計,對於居住消費的內涵未竟全貌。建議可發展其他的研究工 具,以增加對居住消費的瞭解。

(三) 增加研究時間

本研究限於時間因素,設計六週共十二節的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 動,並於教育介入前一週、後一週、後一個月,進行前測、後測與後 後測,對於教育介入,可能因時間而未能完全展現其教學效果。建議 未來研究者能以不同介入時間或追蹤評量時間做設計,以瞭解不同的 時限,對居住消費主題教學活動成效之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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