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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將透 過前人對量詞的意義與分類進行探討,以釐清量詞分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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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漢語量詞系統在語言詞類系統中並不如名詞或動詞一般,屬於開放性 的類別(open class),使用時必須與名詞或動詞搭配,才能產生意義,因此 有學者認為漢語量詞在結構與構詞上有類似英語或其他印歐語系語言的 詞綴(suffix)功能,是個封閉類別(closed class)。然而,漢語量詞相較於名 詞、動詞來說,雖然並非為可以擴展的詞類類別,量詞的數量仍有百個之 多。因此,如何釐清量詞內部系統的分類與意義,使漢語量詞有更清楚的 分類系統,易於學習;便是漢語語言學者和教學者關切的議題。本章將透 過前人對量詞的意義與分類進行探討,以釐清量詞分類的方向。

2.1 量詞的定義

根據何杰(2000)在《現代漢語量詞研究》一書中的對於量詞詞類來源 的整理,漢語量詞的詞類定義相較於名詞、動詞等世界語言中大都共有的 詞類出現的較晚。因為漢語語法的研究相較於西方語言學晚得多,詞類的 創立早期是依照西方語法概念來區別的,因此在早期,黎錦熙(1924)雖然 提出「量詞」的名稱,卻將其歸類為名詞的範疇之下,認為「量詞就是表 數量的名詞,添加在數詞之下,用來做所計數的事物之單位。」然而,雖 然王力在《中國現代語法》(1959)將量詞附於名詞之下,因為是表示人物 的單位的,叫做「單位名詞」,但在《漢語史稿》(1958)探討量詞的來源 時,已將「單位詞」獨立於名詞類項外來討論。

縱然在早期漢語語法研究中,「量詞」歸類在名詞範疇下,許多學者(呂 叔湘 1954, 王力 1958, 高名凱 1948)仍然點明了量詞和名詞在語法功能 上的區別。例如呂叔湘(1954)把量詞視為名詞的範疇之下,稱為「副名 詞」「單位詞」或「量詞」,但是已經指出名詞和量詞的區別,「一般名詞 不能直接和數詞相連,當中必須加一個副名詞」。而王力(1958)將「單位 詞」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度量衡單位,如尺、寸、升、斗、斤、兩等;

第二種是天然單位,如個、隻、枚、匹、顆、次、回等。第一種是一般語 言都具備的;第二種是東方語言,特別是漢藏語系所特有的。」(王力 1958:234)因此,王力指出漢語量詞不同於印歐語系或其他語言類型語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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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數量單位的語言成份特性。而在高名凱(1948)將在數目字和名詞之間 的語言單位為「輔名詞」,其作用是輔助說明事物的單位或範圍。高名凱 認為在西洋其他語言中也有相同的用法,然而「西洋語之用這種字眼(指 量詞)是有限制的。他們只用於(一)度量衡之單位上,及(二)指明部分之 partitive 上。可是漢語的輔名詞則是普遍的,一切的名詞上面都可以加用 輔名詞。」之後,在《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1954)一文中,量詞漸漸 脫離名詞範疇下,獨立成為一詞類:

「表示事物或動作的數量單位的詞是量詞。量詞有兩種:計算實體事物的 是物量詞,計算行為動作的是動量詞。」(引自胡附 1957)

若從上述量詞是從名詞類獨立出來的演變,「量詞」的出現主要是為 了解釋數詞與名詞之間的語法成分,是以語法結構層面來看的。而「數詞」

(numeratives)和「名詞」(nouns)都是世界上大多數的語言所共有的詞類項 目,那麼「量詞」在數量結構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即使量詞詞類確定,漢語量詞的定義一直以來都有多種看法,從它的 英文對應詞便可看出分歧。在 Chao(1968)的《中國話的文法》一書中,將 量詞統稱為 measure words(M),而在許多對外漢語教科書中也是如此。然 而趙元任在探討名詞特性時,認為「名詞可被定量複合詞修飾」”...(nouns) are modifiable by a D-M compound.”(Chao 1968:506)。而根據名詞被修飾的 特性,可將名詞分成四個副類:(1)個體名詞(individual nouns)、(2)不可數 名詞(mass nouns)、(3)集合名詞(collective nouns)和(4)抽象名詞(abstract nouns)。其中,個體名詞與特定分類詞(specific classifier)或通用分類詞 (general classifier)「個」連用,而其他三類名詞則與個體名詞相對,只能 與量詞中除了「個」和特定分類詞以外的量詞使用,如標準量詞、容器量 詞、部分量詞、種類量詞等。由此看來,名詞的副類的判定標準與其搭配 的定量複合詞的屬性有關,而「量詞」範疇下的又能分為分類詞和量詞的 概念。

Ahrens(1994)進行漢語量詞的研究時,區別了分類詞(classifier)和量詞 (measure words)的差別,「分類詞和量詞之間重要的差別是分類詞只能對 有限並特定範圍的名詞分類,而量詞則能為大部分的名詞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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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important distinction that classifiers can only classify over a limited and specific group of nouns, while measure words can be used as a measure for a wide variety of nouns.”(p.204)

因此,從 Chao(1968)、Ahrens(1994)對於「量詞」與名詞搭配的現象 來看,漢語的「量詞」概念含有「度量」和「分類」兩種面象的特質。

既然「量詞」具有「度量」和「分類」兩種面象,那麼從字義來看「量 詞」似乎就限制了其度量的功能,而無法凸顯「分類」的作用。因此,陳 珮嘉(2000)、蕭斐文(2001)沿用了王力(1943)對於漢語量詞「表示單位」的 說法,將漢語量詞建立在「單位詞」的架構之下,表示事物的單位,並且 根據單位詞在結構上與名詞或動詞的搭配,分成了「名詞單位詞」和「動 詞單位詞」。而在「名詞單位詞」之下,可以依據與名詞之間的語義搭配 關係分為「分類詞」(C)及「量詞」(M)。陳珮嘉(2000)對於分類詞和量詞 兩者間的差異敘述如下:

1. 分類詞(C)就是可以將該名詞依據不同的語義屬性做分類的單位詞,一 般來說是計數以及點明該名詞內部語義的功能。

2. 量詞(M)則是以計量為主要目的而形成的單位詞。

因此,漢語「量詞」下,分類詞的概念是為了凸顯名詞內部特定語義屬性,

並且為「分類功能較強的單位詞」(蕭斐文 2001:14)。因此,蕭斐文(2001:19) 以下圖來解釋「量詞」範疇下,「分類詞」和「量詞」互相包含的屬性特 徵:

分類詞(C) 量詞(M)

分類屬性 計量屬性

圖 2.1: 分類詞與量詞的屬性特徵(取自蕭斐文 2001)

這與 Tai(1994)區分漢語「量詞」時的看法一致,Tai 認為分類詞與主體的 內 建 、 永 恆 的 特 質 有 關 (classifiers refer to relatively “inherent”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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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anent” properties of entities),而量詞則有狀況性、暫時性的特質 (measure words refer to “contingent” or “temporary” properties)。因此,以語 法結構來說,量詞與分類詞同為介於數詞和名詞之間的「單位詞」;而以 語義層面來說,Tai 所指的「主體特質」(properties of entities)就是與漢語

「量詞」搭配的名詞概念關係。既然「量詞」能夠顯現名詞的「主體特質」 那麼「量詞」必須具有除了表示「數量」外的其他功能,也就是-「分類」 然而這又牽涉到一個問題,分類的概念為何?分類的功能又是什麼?

2.2 量詞的分類與功能

2.2.1 語言中的分類概念

Rosch(1978)在〈分類的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一文中,

提到兩個形成分類的普遍原則:(一)認知經濟(Cognitive Economy);(二) 所學習的世界架構(Perceived World Structure)。認知經濟的原則在於若要 將某個物件分類,不僅要將同一個範疇的其他物件涵蓋在內,也必須要排 除不在此範疇內的其他物件。而第二個原則-所學習的世界架構的意思在 於人們在世界或周遭環境所學習到的物質事物能夠運用到高層次相關的 結構中;因此,人們為事物分類的原則與他所認識的世界中和其他物體的 功能性(functional)互動有關。

另外,Craig(1986)也提及,世界語言中「分類詞系統」(classifier systems) 為語言中分類概念的明顯例子,「分類詞」限定分類(categories),因此雖 然 有 人 認 為 分 類 詞 系 統 只 是 呈 現 了 語 言 中 獨 斷 的 語 言 形 式 (arbitrary forms),但卻不能否定分類詞系統代表了某種分類概念(categorization)。

Craig 認為語言分類概念呈現在兩種不同的語言形式中,一種為名詞分類 中的「詞彙-句法」現象(lexico-syntactic phenomenon),這包括了數詞分 類詞(numeral classifiers);而另一種為名詞類別的語法範疇,包含了性別 系統(gender systems)、一致系統(concord systems)等,而這兩種形式的對立 跟語言的構詞類型(morphological types)有關,例如屈折語和孤立語。因 此,語言分類的現象可以從印歐語系的名詞類別的性別系統和東南亞語系 的數詞分類詞組合的對比來看。然而排除形態句法的(morphosyntactic)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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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所有分類範疇系統都擁有相同的語義範疇分類原則:

I. 從分類詞語言的應用來看,語言學分類反映人類與周遭環境的互動 (interactions) , 如 社 交 上 、 物 質 上 和 功 能 上 的 互 動 。 此 觀 點 與 上 面 Rosch(1978)的分類原則有些不同,相較於「事物是依照其功能被分類」 Craig 認為人類與事物的互動更重要。

II. 可以在分類的語義特性中建立示意等級(implicational scale):

人性/生物性→形狀→使用和密度。

III. 以物理特性來為實體事物分類時,一個可能的規則為從一維度事物辨 認起,到二維事物,然後才到三維度的密度特性(consistency)-從堅硬性 (rigidity)到彈性(flexibility)。

IV. 分類詞所使用的形式來自於具體、分離和可移動的物體命名而來。而 在分類詞使用上,他們以直接或譬喻的方式(metaphorical manner)標明了 這些所指名詞的抽象特質。例如:用植物或植物部分的概念譬喻性地為物 體分類。

從上面 Rosch(1978)的兩個分類原則和 Craig(1986)對分類詞系統的介 紹,我們可以解釋漢語量詞「分類」的功能。量詞與名詞的搭配在量詞的 語義範疇必須要限定其後名詞的語義範疇與其一致,而造成量詞語義來源 則來自於人類對於語言的利用及認知,認為量詞與名詞的搭配在於顯現

「事物的某種屬性」。

量詞分類的觀點還可以藉由 Ahrens(1994)對於量詞的功能來表現。

Ahrens 認為分類詞(classifier)有語義促發動機(semantic motivation)的作 用,而非只是在量名關係上強制性的語法關係(an arbitrary grammatical pairing)。而造成量詞帶有語義動機的原因有三:

1. 母語者會將新的事物依據所觀察到的特性(observed characteristics)加以 分類。例如,將「電腦」與「台」搭配使用,因為「台」是與機器使用的 量詞。

2. 根據說話者的觀點,量詞與名詞的搭配會以所指事物最顯著的特徵 (salient feature)來決定。如,「蛇」與「條」或「隻」的搭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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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名詞與特定量詞的搭配視名詞的特性在該分類範疇(category)是否具代 表性。例如:「張」通常與「紙」搭配的頻率比與「沙發」搭配的頻率高。

因此,Rosch(1978)、Craig(1986)證明了世界語言中的某些語言形式能 夠顯現人類對於事物認知的分類,而 Ahrens(1994)則清楚地指出在漢語語 言中,量詞具有語義促發的作用,而「量詞」中「分類」功能較強的量詞 在與名詞搭配時會選擇帶有「所指事物最顯著特徵」的量詞,因此顯示漢 語「量詞」在與名詞搭配的選擇關係時,除了傳統上定義漢語量詞具有與 其他語言一樣「表量」的作用外,還有對於事物「分類」的功能。

2.2.2 傳統漢語量詞分類

在上一節當中,我們介紹了語言中分類概念以及漢語量詞的關係。因 此,在這一節我們整理了過去幾位語言學家對於漢語量詞的分類,並探討 這樣的分類方式是否能夠顯現人類認知上與事物互動的關係。

根據《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1954),「量詞」有兩個大類-「物 量詞」和「動量詞」。而在此之後,許多學者們(趙元任 1968, 朱德熙 1982, 呂叔湘 1980, 劉月華等 1996)也依照量詞與其他詞的搭配現象,將量詞粗 分為與名詞搭配的「名量詞」(或物量詞)和與動詞搭配的「動量詞」兩種 大類;而黎錦熙、劉世儒(1959)在《漢語語法教材》中除了名量詞、動量 詞兩類外,還有「形量詞」一類,是附加於形容詞的量詞,如:兩斤重、

矮一截、好一點兒等,而胡裕樹(1979)也注意到類似量詞和形容詞的搭配 關係,但是依然將此類的搭配現象歸類於「名量詞」的範疇之下,與動量 詞對立。可見,在現代漢語中,量詞與其他語法成分的搭配關係主要還是 以名量詞和動量詞兩類為主。而動量詞的部分在陳珮嘉(2000)針對動量詞 內部的分類探討過,本研究中則以探討名詞和量詞之間的搭配關係為主,

從上面人類認知與事物互動的觀點出發,討論「名量詞」的分類功能。

根據何杰《現代漢語量詞研究》(2000),各個學者對於量詞分類的處 理各有各的看法,而量詞的分類項目亦有多有寡,因為學者大多只將「動 量詞」分為量詞下的次類,與其他量詞與名詞搭配的分類關係並列,為簡 化下列表格,排除「動量詞」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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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學者對「名量詞」分類整理 (參考何杰 2000,並重新整理) 王力

(1959)

天然 單位

文章 中的 單位

集合 單位

盛物器 度量

衡及 幣制 Chao

(1968)

個體1 量詞

動賓 個體

群體 量詞

部分 量詞

容器 量詞

暫時 量詞

標準 量詞

準量 呂叔湘

(1980)

個體 量詞

集合 量詞

部分 量詞

容器 量詞

臨時 量詞

度量

自主 量詞

複合 量詞 朱德熙

(1982)

個體 量詞

集合 量詞

不定 量詞

臨時 量詞

度量

準量 劉月華等

(1996)

個體 量詞

集合 量詞

不定 量詞

借用量詞 度量

準量

複合 量詞 量詞典

(1997)

一般 量詞

事件 量詞

種類 量詞

約量 量詞

容器 量詞

標準 量詞

在表 2.1 中,可以看到這幾位學者對於名量詞的分類概要,其中,以 Chao(1968)和呂叔湘(1980)所做的分類類別為最多。不過,雖然各個學者 的分類各異,還是有共同的分類架構,那就是將「量詞」分為「個體量詞」

「群體/集合量詞」、「部分/不定量詞」和「度量衡量詞」;而在以上這 幾類的共同分類外,還有容器量詞、臨時量詞、複合量詞及準量詞的類別。

在共同分類中,雖然所定名的分類並不完全一樣,然而在概念上卻是相同 的,以下我們以 Chao(1986)(丁邦新譯 1994 中文版)的定名為主來討論。

何杰(2000)認為「個體量詞」界定為「表示人和事物的單個量」,要 與「具體的可數名詞」搭配,也就是 Chao(1968)所說的「個體名詞」

(individual nouns)。而「具體的可數名詞概念」也與 Craig(1986)對於語義 範疇分類原則中,「分類詞所使用的形式來自於具體、分離和可移動的物 體命名而來」有關。可見,表中所顯示「個體量詞」具有量詞中「為事物 分類的功能」,且在 Chao 的原文中,個體量詞即為 classifier。而王力(1959) 以「單位詞」取代「量詞」的總稱,其「天然的單位」的定義也與「個體

1 Chao(1968)中文翻譯參照丁邦新譯《中國話的文法》(1994),將 Classifier 譯為「單位詞」或「個 體量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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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詞」相同。Chao 在個體量詞的部分提到了三個特點:(1)有一個普通量 詞(general classifier)2「個」能夠適用於所有的個體名詞。(2)有的名詞除了 能用「個」作量詞外,還可以根據意義上的變化,而有兩三個特別的量詞,

如:一扇門(指門本身),一道門(指通道),一個門(以上兩種意思)。(3)個 體量詞跟後面的名詞之間不用「的」,值得注意的是可以用的「的」的情 形是只有當定詞是個數詞,整個定-量式作名詞的限制修飾語,意思是有

「定-量」性質的名詞,如:「兩面的鏡子」跟「兩面鏡子」,後者的面只 是單位詞。

相對於「個體量詞」的概念為「集合量詞」(或稱集合單位、群體量 詞)。在語義上,群體量詞「表示一組或一群的個體」(a group or collection of individual)(Chao 1968:595),如:雙、對、副、班、隊、群等。而「部 分量詞」,表示的是「事物的部分」在語義上跟群體量詞相對,因為「同 一群個體也可以是更大一類中的部分。」(Chao 1968, 丁譯 1994:300),如:

段、片、層、塊等。

劉月華等(1996)在量詞分類中,提出了「借用量詞」的概念與「專用 量詞」對立,而劉月華所謂的專用量詞又包含了個體量詞、集合量詞、度 量詞、不定量詞、準量詞和複合量詞。劉月華認為「借用量詞」的來源為 名詞臨時借用為量詞,如:三碗飯、兩壺酒、一身新衣服等。因此,劉月 華所說的借用量詞就包含了 Chao(1968)、呂(1980)、朱(1982)的容器量詞、

臨時量詞,也等同王力(1959)所說的「盛物器」,這些量詞的分類基礎都 是基於名詞概念以「量詞」形式來表示其數量。

「標準量詞」和「準量詞」在各學者的量詞分類中也都出現,所謂的

「標準量詞」就是以「度量衡單位」為主的表事物數量的詞,諸如在公定 長度、容量、重量、面積、體積的計算單位,都屬此範圍。在本章第一節 中所定義漢語「量詞」與世界其他語言都共有的表量單位,也是指這裡的

2 對於 general classifier 的定義,Loke (1994)認為 general classifier 必須為沒有自己語義特徵,才能 與任何的名詞搭配,而「個」並非都能與所有名詞搭配。而對於 general classifier 還有幾種不同的 翻譯,如通用個體量詞(呂叔湘 1980:193)、通用量詞(郭先珍 1986)、最常用的量詞(胡復 1984)等,

這說明了 Chao(1968)所定義的 general classifier「個」具有與多數漢語名詞使用的傾向。

(9)

「標準量詞」。而「準量詞」在 Chao 的原文中為 quasi-measure,也做 autonomous measure,即呂叔湘(1980)的自主量詞,歸類在此類的詞能夠

「直接放在數詞或其他定詞之後」(Chao 1968, 丁譯 1994:306),而其後不 需在接名詞,如:國、省、州、縣、年、月、星期、天等。這類詞所涉及 的為名詞和量詞「兼類」的問題,朱(1982)認為這類詞「放在量詞後頭時 是名詞,直接放在數詞後頭是量詞」。Chao(1968)和呂(1980)也是一樣看 法,他們將數詞後不需再接名詞的詞稱為準量詞,這些詞在其他語法結構 中視為名詞。然而,這些詞的兼類現象與其他量詞次類特性不同,在數量 的語法結構中,數詞和其後的語法成分能夠獨立存在來表示意義,而何杰 (2000)認為所謂準量詞又能分為(1)表示時間單位的詞,(2)表示區域單位的 詞;而關於兼類的問題,何杰認為能從詞的語法性質及語法特徵來選擇,

若這些詞前可以加數量詞組便為名詞,如:一個世紀、兩個月、四個小時 等;不能加數量詞組的則表示時間基數(cardinal number)量,如:三天、

五秒,卻不能說「*三個天」、「*五個秒」。由此看來,何杰是從數詞概念 中的基數和序數(ordinal number)概念來談這些前人學者所定義的「準量 詞」-因為表時間單位的詞有的可以表基數量,還可以做序量詞,然而表 區域單位的詞則只能做基量詞。

呂叔湘(1980)和劉月華等(1996)還在量詞分類中提及「複合量詞」的 概念,即由兩個以上的量詞構成的量詞組,表示一個複合性單位的量詞,

如「架次」、「人次」,然而我們認為在這裡所舉的複合性詞所表現的已非 漢語「量詞」所具有表量或分類的功能,而是較偏向名詞的概念。此外,

若以理解量詞意義的角度來講,複合量詞中所組成的詞還是得回到其他量 詞分類中才能解釋,如「架次」中的「架」為名量詞範疇下的「個體量詞」,

而「次」則為動量詞範疇。

2.2.3 漢語量詞的語言類型

在 2.2.1 中,Craig(1986)認為語言分類概念可以呈現在不同的語言形 式中,並且語言分類的現象可以從印歐語系的性別系統和東南亞語系的數 詞分類詞組合的對比來看。因此,語言類型學的角度來對比不同語言表達

(10)

數量的方式,或許能夠了解漢語量詞的分類功能。

Allan(1977)從語言類型學的角度將分類詞語言分成四種類型,以下分 別說明:

1. numeral classifier languages:分類詞出現在回指(anaphoric)或指示(deictic) 的表達方式(expressions)中,並且出現在表示數量(quantity)的表達中。漢 語量詞就是屬於這種類型。

2. concordial classifier languages:分類的形式是以詞綴的形式附加(affixed) 在名詞、定語(modifiers)、謂語(predicates)上一起使用。

3. predicate classifier languages :將分類的概念表現在動詞上。這種類型的 語言中,表示動作(motion)或方位(location)的動詞後面會加上一個詞幹 (stem)來表示所說的事物是否為動作者(actor)或是終點(goal)。

4. intra-locative classifier languages:分類詞以詞綴的形式出現在與方位有 關的表現形式中(locative expressions),而這些表現形式會伴隨著名詞出 現。

在這四種語言類型當中,Allan 認為第一種語言類型是較典型的分類 詞語言類型。另外,Allan 還提到分類詞的一個普遍性的原則,就是分類 詞會與數量詞、方位詞、指示詞或謂語連結成一個中心節點(nexus),而這 個中心節點是不能被其分類的名詞插入其中的。然而,這個原則無法適用 於第二種語言類型(concordial classifier languages),因其分類詞是附加在名 詞、定語、謂語上的。而在第一個語言類型中,分類詞(C)與量詞(Q)、名 詞(N)的使用在特定的語言是有特定的排序(sequence),例如:漢語必須是 QCN 的排序,而泰語、日語則是 NQC 的排序。由此看來,漢語量詞在從 語言類型學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分類詞特性顯著的語言類型。

Downing(1996)在探討日文的分類系統時,也歸納了世界語言中的分 類 詞 系 統 的 種 類 , 共 分 為 五 種 系 統 : (1)Numeral Classifier Systems, (2)Generic Classifier Systems, (3)Genitive (or Possessive) Classifier Systems, (4)Noun Class (or Gender/ Concordial) Systems, (5)Classificatory Verb Stem (or Predicate Classifier) Systems。而漢語屬於第一種分類詞系

(11)

統,在這個系統中,特定的分類詞素(morpheme)用於表達數量的語言結構 裡通常是強制(obligatory)出現的。其中,屬於在第一種分類詞系統的語 言,其分類詞與其他語言成分表達數量的同時,本身是帶有特定語義基礎 的。如此一來,在漢語中,表達數量的詞類,除了數詞以外,就是量詞;

從語言類型的角度來看,量詞在與數詞和名詞搭配使用時,可能因為語義 的不同而與名詞有不同的搭配關係。

2.2.4 量詞與名詞的搭配關係

在 2.2.2 我們整理了傳統漢語量詞的分類,認為前人對於量詞的分類 並無法真正顯示量詞與名詞的搭配關係,也由於分類的項目太大,可能使 得漢語教學者與學習者無法依照其分類來教學。因此在上一小節,我們探 討漢語量詞在語言類型學中的角色,發現漢語量詞的分類必須從量詞與名 詞的搭配關係說起。而 Tai(1994)、Wiebusch(1995)等學者以認知分類範疇 的概念來探討量詞的語義概念。

Tai(1994)以經驗論的觀點來看人類範疇劃分的概念,他認為人類對事 物的分類是藉由人體及其週遭的環境互動的結果,且可能會因為每個社會 文化的不同而造成分類不同。因此,戴根據 Allan(1977)的七個分類範疇 來分析漢語分類詞系統。Allan 的分類有(1)material, (2)shape, (3)consistency, (4)size, (5)location, (6)arrangement, (7)quanta。其中,第五類無法運用於漢 語,而第六七類戴浩一則認為是量詞(measure word)的範圍。因此,只有 前四類及其次分類能夠套用於漢語的分類詞架構。所以,Tai 還加入了 Tversky and Hemenway(1983,1984)的觀點,將”物體部分”(parts of objects and organisms)的概念特質也納入漢語分類分析的第五類。

Tai 將 上 述 的 五 項 分 類 拿 來 檢 視 漢 語 的 方 言 系 統 ( 包 括 漢 語 Mandarin),分類如下:

(12)

表 2.2: Tai(1994)的漢語量詞分類 主分類範疇 次分類範疇 例子

animacy inanimacy material

abstract and verbal nouns

隻(general classifier),

匹(馬),條(狗,牛),頭(牛,馬,豬),口 (豬)

longness (1D) 條,根,枝 flatness (2D) shape

roundness (3D) 粒,棵

flexible 條,團

hard or rigid 根,枝,塊 consistency

non-discrete

big 頭(牛,馬),座(山,橋,大樓)

size

small

parts of objects 條,根,枝,把,頭,口

Tai(1994)認為從對漢語方言的分類詞分析來看,漢語的分類詞系統對 於名詞的分類,是與認知和語義有關的,並非一種強制性(arbitrary)的關 係;因此,漢語分類詞反應了人類分類在不同的語言地區的不同呈現。

Wiebusch(1995)也探討漢語使用者對事物的分類概念,以漢語分類詞 系統和漢字部首系統做為漢語的分類系統來研究。他認為語言中名詞分類 詞的量化(quantifying)功能,除了有產生可數單位的目的(presumed purpose of producing countable unite)外,量化也帶有個別化(individualizing)的功 能,跟分類詞的語義分類(semantic categories)有關。因此,Wiebusch 將 Tai (1994)將量詞所做的分類(如表一)為基礎做修改,把 Tai 的主要範疇分類往 下降一級,在其上層建構了三個大分類:content、quality、composition,

歸納表格如下表 2.3:

(13)

表 2.3: Wiebusch(1995)的漢語量詞分類表 主要分類範疇 次要分類範疇 下層分類

type(material) human/animal/plant content

function clothes/means of transport shape

size quality

consistency

possession of a certain part composition part of higher unit

complexity

上表中,Wiebusch(1995)將 Tai 的 Material 範疇改成 Type,因為他認 為 Material 的下分類 animacy、inanimacy 及 abstract and verbal nouns 與其 概念並不符合,因此以 Genetti(1984)的分類名稱 Type 代稱。另外,Wiebusch 整合了 shape,size,consistency 三個範疇在 quality 之下,因為這三種範疇都 涉及了「物件外在特徵」(external features of the objects)。這三種範疇的概 念比 animacy 或 inanimacy 更具體些,也比較容易理解。選擇用這些概念 範疇的分類詞並不限於特定的語義領域(semantic domains),而可以像 Rosch et al.(1976)「基本物件」(basic object)的概念來看基本層次分類,也 就是人類最直接想到的分類層次,例如:動物、衣服等;或是從標記理論 (markedness)來解釋。

Wiebusch 認為,衣服的基本概念之下,不一樣的衣物用不同的分類 詞,主要因為衣服是日常生活中功能導向(function-based)的一類,因此必 須依外在的特徵來搭配不同的分類詞。在第三個主要範疇下,將戴浩一的

"part of objects" 改 成 ”composition” 並 且 再 下 分 兩 個 次 要 範 疇 - a) possession of a certain part, b)part of higher unit complexity。這兩個次要分 類範疇,可以涵蓋一些之前無法被歸納的分類詞:a 主要是含括了集合名 詞的概念,如:列(火車)、部(電影)、對(夫婦)、套(西裝);而 b 則是解釋 了集合名詞中的特定部分由,如:隻(手)、件(家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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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ebusch(1995)更將所歸納整理的量詞分類表拿來檢視同樣表達漢 語認知分類概念的漢字部首系統:在 content 這個範疇之下,量詞的分類 與部首的分類是很類似的,也就是都有人、動物、植物和衣服、交通方式 的下分類。而在量詞分類中的 quality 範疇,在部首分類中卻鮮少出現,

幾乎沒有部首是以大小、幾何形狀等來分類,主要原因是與這個範疇搭配 的名詞大部分都可為 content 範疇取代。在 composition 範疇下,部首分類 只運用到”part of object”,如:山、舟、車、木;但是這個「部分」的概 念並沒有在人或動物的分類中呈現,因為在部首呈現時都是整體的概念,

如:人、魚、虫、羊、馬等。然而,Wiebusch 認為雖然漢字部首和漢語 量詞同為漢語語言中的分類系統,與部首分類比起來,量詞分類事物時,

受限於「基本物件」層次的概念之下,只根據那些能夠顯現”辨別單 元”(discernible units)的特徵(features)來分類,因此並沒部首的分類發展那 麼完全。另外,量詞除了分類事物外,還帶有表數的功能。

2.3 原型理論與漢語量詞的語義分析

在上一節對於量詞與功能的探討中,我們知道不同的分類範疇的種類 反映在不同語言的語法架構上,而在漢語,「量詞」與人類認知分類的概 念有些關係。而漢語量詞與名詞的搭配似乎存在著不同的語義選擇關係,

因此許多學者(Tai, H-Y, 1990,1994; 王漢衛, 2004; 曾傳祿, 2006)在傳統的 漢語量詞分類外,開始針對量詞語義做認知上的分析。然而,認知分類上 的運作是以什麼樣的理論基礎出發?必須從 Lakoff(1986,1987)嘗試以原 型理論運用在名詞分類(noun classification)說起。

2.3.1 原型理論

在上一節中,我們由 Rosch(1978)的分類原則了解了人類與事物互動 的結果顯現在語言形式上為事物做分類。而 Lakoff(1986,1987)更進一步在 認知語言學上對於分類概念中的原型理論進行說明及應用。

在語言分類概念傳統上,一個範疇(category)必須經由必要及充足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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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所形成的個別特性(discrete properties)來定義。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物件 被分類為一個範疇的成員,它必須具備所有該範疇所具有的特性。這樣的 邏輯看起來似乎是很合理的,然而根據 Rosch(1973,1975)調查北美人對於 範疇中成員特性的認知,發現在「鳥」範疇下,知更鳥和麻雀相較於塘鵝 或企鵝來說是比較典型或好的例子(typical or better examples)。這樣「典型 例子」的概念就打破了在同樣範疇中,範疇中所有成員都必須具備相同的 特性,而產生了範疇中有些成員的特性比其他成員更適合定義這個範疇。

因 此 , 一 個 範 疇 中 較 典 型 或 較 具 代 表 性 的 成 員 就 稱 之 為 「 原 型 」 (prototypes)。

而在原型理論中,分類的概念與「原型」或「中心成員」(central members) 有關。一個範疇中的成員透過「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與其他 成員聯結,所以並非所有範疇內的成員都必須具備相同共享的特性來建構 一個範疇。因此,在原型理論中,在分類一個範疇的基礎就是「中心性」

(centrality)和「分級」(gradation)的概念。

Lakoff(1987:104-109)即以原型理論的分類概念來解釋日語分類詞

「本」與名詞的搭配。日文「本」一般為「細長事物」分類,如:木棒、

筆、蠟燭、樹、繩子、頭髮等,而其中「堅硬、細長的事物」為最好的例 子。然而,除了上述這些特質的事物外,「本」還能與在分類範疇內較不 具有「細長事物」特性的名詞概念使用,如:有棍劍的武術比賽、棒球安 打、球類運動的進球或發球、柔道比賽、錄音帶、電話來電、電影或醫療 注射等概念性名詞。既然上述這些名詞不具有「細長事物」的特性,為何 與「本」使用?Lakoff 利用概念的延伸(extension)來解釋與「本」搭配的 非中心性範疇成員。例如:武術比賽中棍和劍為細長堅硬的事物,而這些 事物為比賽中主要功能物件(principle functional object),因此比賽勝利的 情況也能與「本」使用,因為比賽勝利的情況在「經驗領域」(domain of experience)中,是與比賽中的主要功能物件同一個範疇。另外,「球棒」

為「本」分類範疇內的中心成員,在棒球賽中,球和球棒為主要功能物件,

而打者的目標為安打,因此當球被球棒擊中,會產生一個軌道(trajectory);

Lakoff 認為球被擊出所形成的軌道的印象(image)為細而長的,正好與「本」

的範疇特性相符。被擊出的球顯現出將球棒的形狀和軌道之間的延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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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稱為「印象基模」的轉換(image- schema transformation)。因此,藉由

「本」與範疇內中心性成員的搭配到運用不同範疇原則將範疇概念延伸到 較不核心的例子顯現了在人類認知範疇中,一個範疇的內部結構特性有不 同的層次性。

2.3.2 漢語量詞的語義分析

Tai & Wang(1990)、Tai & Chao(1994)從原形理論的觀點來分析漢語分 類 詞 。 在 原 形 理 論 裡 , 分 類 概 念 包 含 了 中 心 性 (centrality) 和 層 級 性 (gradation)。因此,Tai & Wang(1990)在分析「條」的語義時,用歷時語言 學的方法來看「條」從古至今的詞類與意義發展。條的發展有四個階段:

第一是在甲骨文時代是名詞,代表小分枝;之後出現了分類詞的用法-布 的長度和金條。在基本意義產生之後,又延伸到蛇、繩子、布等,最後延 伸到跟所有長形物體概念有關的,如:路、法則。此外,他還採用了”延 伸領域(extensive domain)” (Allan 1997)的概念來解釋「條」的長度的意義 延伸(extension of length)。延伸的規則從「條」的名詞意義,如麵條(1D),

到中心成員(central members)-立體的(3D)長形物體,如:魚,褲子,腿,

黃瓜等,接著延伸到自然事物(natural extension)-平面的(2D)可見的主 體,如:街、河、路、影子,最後到隱喻概念的延伸(metaphorical extension)

-是看不到而且抽象的事物,如:新聞、法律等。

而 Tai & Chao(1994)分析「張」時,也跟之前的「條」的分析研究做 了比較;同樣是以形狀來分類的分類詞,「條」所代表的是長形物體,而

「張」所代表的是平面的物體。Tai & Chao 同樣調查「張」的語源,並探 討它在不同的時代所代表的意義:最初為動詞,後發展為分類詞,用來標 明能夠張開並維持一個平面的物體,如:弓、帳篷、琴等;再來延伸到可 以伸展的物體,如:網子,最後到平面的事物,如:紙、皮;最後延伸到 有平面頂部的物體,如:桌子、床。另外,「張」還能應用到身體部位,

如:臉、嘴。同樣的,有平面意象的分類詞還有幅、片、面。Tai & Chao 認為在區別這幾個相同範疇(形狀範疇)的分類詞時,應該向下尋求次範疇 的分類。例如,張、幅、片、面都是 2D 的平面範疇,而區別這些量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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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還可以下分 flexibility, rigidity, discreteness 等特質。

Shi(1996)也從認知的角度來分析傳統認為是以形狀來分類的量詞。但 相較於 Tai et al.(1990, 1994)從歷時漢語詞類及用法演變來分析量詞

「條」「張」的語義延伸,Shi 只採用現代漢語的資料來分析形狀分類詞。

並且,Shi 也採用原型理論的觀點來分析,然而他將分類詞中最常用或最 核心的意義來做為現代漢語中分類詞的「原型使用意義」(prototypical use);而不是像之前 Tai et al.依照分類詞在歷史語源中最原始的意義 (original meaning)當成原型意義,因為 Shi 認為許多分類詞的原始意義在 現代漢語中已經很少使用或不使用了。

Shi 認為延伸維度的比例(the proportion of extensional dimensions)會影 響形狀分類詞的選擇使用。在分析當中,「條」和「張」是二維度分類詞 的代表成員,而「片」和「塊」則是三維度分類詞的代表成員。當假設有 x、y、z 三個維度(如下圖),x、y 能夠形成二維度的東西,x、y、z 能夠 形成三維度的物體,並且 x 的長度總是長於 y 的話,y/x 若接近 1 時(x、y 長度接近相同)用「張」,相反地接近 0(x、y 長度一長一短)時用「條」;而 z/y 或 z/x 接近 1 時用「塊」,接近 0 時用「片」。

圖 2.2: Shi (1996) 的延伸維度

Shi(1996)認為量詞的選擇並不如 Tai et al. (1990,1994)所說的量詞和 名詞的搭配是視主體的顯著特徵(salience)是否與量詞語義相合,而是端看 一個主體在延伸面象的比例而定。例如:Tai & Chao(1994)將「張」從二

z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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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度延伸到具有平面的三維度物體,如:一張床、一張桌子,因為這兩種 物體最顯著的特徵就在於最具有功能性的平面部分;然而,Shi 卻認為這 並不是從二維到三維的延伸作用,而是一種轉喻(metonymy)的作用,因為 也具有顯著「平面」特徵的「箱子」並不與「張」使用,而是與「個」使 用。同樣的延伸維度概念也能運用到三維度的量詞-「片」和「塊」。並 且,Tai & Chao(1994)所提到「彈性」(flexibility)和「硬度」(rigidity)兩個 下層認知分類條件,Shi 認為並不適切,反而認為物質性(materiality)才能 分辨這些形狀量詞-「張」「塊」所搭配的名詞必定是某種物質的實體,

而「條」、「片」則不需要滿足這樣的條件。然而,Shi 也提到即使是依照 這樣的維度原則能夠區別分類詞的選擇使用,在真正的語言使用上,卻沒 有一定清楚的界線,因此他認為分類詞的選擇建立於社會規範(social convention)的基礎上。

緱瑞隆(2006)認為除了少數的度量衡類的量詞外,大多數的量詞都具 有”示形”功能,也就是說量詞帶有表示事物形象的意義存在。因此,量詞 與數詞和名詞搭配的句法結構能夠反應語言使用者在認知客觀事物時凸 顯形狀的特點。基於這樣的觀點,緱瑞隆對於幾組量詞做了分析:

1. 張、面、片:皆用於稱量平面狀物體或具有平面狀部分的物體。

a. 張:從古代漢語語義延伸,由動詞發展出量詞,用來與”弓”概念相似的”

可張開和縮小的平面狀物體”的名詞搭配使用,如:漁網、地圖、床、椅 子等。

b. 面:古代漢語為名詞,即人的臉部。因此,從名詞義發展出來的量詞 只用來搭配與人互動時處與”立面”狀態的事物。如:一面大網、幾面鏡子。

c. 片:由動詞轉變為”平而薄”性的名詞,最後在量詞中用來搭配具有此種 特性的物體。如:一片麵包、三片香腸。

2. 本、部、卷、冊:皆可稱量書籍簿冊,也可稱量其他事物。

緱瑞隆雖然根據各個量詞的語義演變試圖區分這兩組量詞與名詞搭配的 差異,但是對於名詞對應量詞的搭配選擇卻沒辦法善加解釋,只指出這些

(19)

量詞組與名詞的搭配有不對稱的現象。

曾傳祿(2006)認為量詞語義的形成與轉喻(metonymy)有關:量詞透過 認知上轉喻的觀念,將所修飾的事物最顯著的特徵(salience)來稱量其事 物;如,「事物-形狀」的認知架構就是用了物體形狀上顯著的特徵來指 代物體本身。因此,曾傳祿認為從語源上看,大部份量詞是從名詞轉化來 的,也有些是從動詞或形容詞轉化,而漢語的量詞是表示人或事物以及動 作單位的詞;因此,以認知的角度來看從其他詞類轉化而成的量詞,其語 義必有轉喻(metonym)認知存在。而在認知語言學內,轉喻不僅是語言現 象,更是人們一般思維和行為的方式之一。

2.4 小結

在本章節中,我們針對量詞的定義做了探討,另外又從語言中分類概 念出發,來檢視前人對於漢語量詞的分類。然而,從 2.2.2 各個學者對於 漢語量詞的分類來看,除了劉月華在分類架構上以功能的角度將與名詞搭 配的量詞分為「專用量詞」和「借用量詞」以外,其他學者在量詞的次範 疇分類上,雖然針對量詞對於其後搭配名詞所能顯現的語義特性上做了分 類,如:群體、部分、個體等概念,然而分類項目卻沒有整體由上而下的 架構,無法表現上一節所介紹人類藉由與事物互動而反映在語言中的分類 概念。因此,我們在第三章建構量詞分類時,必須尋求新的分類方向。

另外,雖然因為認知語言學以及原型理論對於語言認知分類的影響,

有許多學者也開始在傳統漢語語法分類之外,針對特定量詞的語做分析並 試圖從量詞分析中找出漢語量詞是以什麼分類原則運作的,可惜的是,這 些研究在於量詞語義的認知研究上也僅針對量詞的部份面向(如:量詞表 示形狀的功能)點到為止,僅在句法結構上或表層語義分析上運作。因此,

本文研究旨在探討更深一層量詞在人類認知層面上是如何形成,在語言上 如何運作為主要目的,希望能夠藉由人類對事物分類的普遍原則上,找出 漢語量詞是如何對漢語的事物做分類,以提供漢語學習者認識漢語母語者 對於事物分類的更深一層認識。

數據

表 2.1:  學者對「名量詞」分類整理  (參考何杰 2000,並重新整理)  王力 (1959)  天然 單位  文章中的 單位  集合 單位  盛物器  度量衡及 幣制  Chao  (1968)  個體 1量詞  動賓 個體  群體 量詞  部分 量詞  容器 量詞  暫時 量詞  標準 量詞  準量詞  呂叔湘 (1980)  個體 量詞  集合 量詞  部分 量詞  容器 量詞  臨時 量詞  度量詞  自主 量詞  複合 量詞  朱德熙 (1982)  個體 量詞  集合 量詞  不定 量詞
表 2.2: Tai(1994)的漢語量詞分類  主分類範疇  次分類範疇  例子
表 2.3: Wiebusch(1995)的漢語量詞分類表  主要分類範疇  次要分類範疇  下層分類
圖 2.2: Shi (1996)  的延伸維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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