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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 104 學年度
幼兒教育學系推廣教育 碩士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招生依據: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招生目的:提供對幼教領域有興趣之大學畢業生與各級在職教師進修及專業發展的機 會,並提升對於藝術學門的理論架構、幼兒發展以及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素 養。
三、招生人數:20-30 名(最低開班人數 20 名及最高人數上限 30 名)。
四、招生對象:對幼兒教育有興趣之大學畢業生或在職教師及教保員。
五、課程規劃:課程總計 6 學分(每學分上課 18 小時),課程內容包括:
六、師資介紹:
七、開班日期:104 年 9 月至 105 年 1 月
八、上課時間:預計自 104 年 9 月 13 日開始上課(確定時間以正式公告為準),至 105 年 1 月底完成;上課以週日(9:10~12:00;13:10-16:00),每科授課時數為 54 堂(小時)為原則。
九、上課地點:本校(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十、收費標準
(一)學分費:每學分 4000 元,6 學分共 24,000 元。
十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科目名稱 開課學分數 授課教師
性別教育專題研究 3 學分 丁雪茵
幼兒藝術教育專題研究 3 學分 劉淑英
教師 職稱 學術專長
本 本
校 專 業 授 課 教 師
丁雪茵 副教授 幼兒園組織文化、幼兒同儕社會互動、性別 平等教育、質性研究
劉淑英 副教授 幼兒音樂與律動、幼兒劇編導、創造性舞蹈 教學、幼兒藝術統整課程、幼兒體能與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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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04 年 3 月 30 日(一)起 至 104 年 6 月 22 日(一)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於 104 年 6 月 23 日(二)
網路系統通知通過初審後請於三日內繳費,並備妥報名文件,以通訊寄件掛號 寄至 300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收(信封 請註明報名 104 幼教系碩士學分班)或現場送件至本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綜 合教育大樓 3 樓)。
(三)報名程序:
報名程序 重點說明
1.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104 年 3 月 30 日(一)7 時起 至 104 年 6 月 22 日(一)18 時止,於指定之報名系統網頁中填妥報名相關資料。
2.等候網路系統通知繳費 請於 104 年 6 月 23 日(二)網路系統通知您「通過初審」時,三日內繳交費用新臺 幣 24,000 元整並檢附報名文件。郵寄至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新竹教育 大學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 104 幼教系碩士學分班 收,或備妥報名文件至本校進修及 推廣教育處送件(綜合教育大樓 3 樓)。
3.繳費方式 1.使用 ATM 轉帳繳費者,請使用「報名者之個人帳戶」進行繳費,其帳戶與報名表 上所填寫之退款帳戶資料需相同。
2.請至各地 ATM 轉帳或臨櫃轉帳匯款後,將繳費證明浮貼至報名表。
(1) ATM 轉帳:土地銀行代碼【0050164】帳號【016056000015】
※ 需自行負擔各行庫規定之手續費
(2)臨櫃匯款:銀行名稱【土地銀行新竹分行】戶名【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401 專戶】
※ 匯款單請註記姓名
4.裝寄報名表件資料 請檢附以下文件依序排列,並於左上方使用長尾夾裝訂,不受理補件。
1.報名表:報名表如附件一,電子檔於本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網頁:
(http://cee.web.nhcue.edu.tw)下載
2.身分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3.帳戶影本:退費匯款帳戶之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4.學歷證明影本: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之學歷證件影本 1 份。
5.繳費證明:兩萬四千元(如:ATM 交易明細表、匯款單)浮貼至報名表。
5.報名文件收件截止日 1.郵寄收件截止日:104 年 6 月 26 日(五) ※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 收
(信封請註明報名 104 幼教系碩士學分班)。
2.現場送件截止日:104 年 6 月 26 日(五)
備妥報名文件至本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送件(綜合教育大樓 3 樓)。
十二、錄取方式:
(一)錄取方式: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列,經審查資格通過後錄取。
(二)未錄取者,依報名先後順序列為備取,如有學員放棄,則依序通知遞補。
(三)結果公布:錄取名單將於 7 月 1 日(三)公告本校幼兒教育學系首頁,網址
(http://www.gdece.nhcue.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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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取得學分資格:每門課程缺席時數未超過總時數 1/3(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假)
且經授課教師考評及格者(每科成績須達 70 分以上),由本校發給 學分證書。
十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需附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之學歷證件,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 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 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者(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皆為具有報考研究所之資格。
(二)取得本班學分證書之學員,有助於參加本校幼兒教育學系研究所之甄試入學的 加分(詳細資訊請參見幼兒教育學系系所之招生簡章);不論是甄試入學或 考試入學,凡取得本班學分證書後五年內入學者,入學後得依本校「學生抵免 學分要點」規定辦理抵免學分(入學後可申請抵免本校幼教系碩士班選修學 分,抵免之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之二分之一(不含論文學分)為限,抵免 後其在本校修業,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二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年。)。
(三)除上列幼兒教育學系系所外,錄取本校其他系所碩士班,則依本校學生抵免學 分要點辦理(入學後得申請抵免跨部跨所自由選修至少 6 學分)。
(四)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 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 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 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五)未獲錄取或因人數未達開班下限,以致不開班時,由本校於報名截止日後一個 月內退全額費用至學員所提供之銀行帳號。
十五、聯絡方式:
(一)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03)5213132 轉 8211、8212。
網址: http://cee.web.nhcue.edu.tw
(二)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03)5213132 轉 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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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 104 學年度 幼兒教育學系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報名表
姓 名
身份證統一編號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證件用脫帽相片 2 吋 1 張 地
址
郵遞區號
□□□
手
聯絡電話
(O)
(H)
手機:
最高 學歷
校名 系所名稱 通訊地址
現職單位及職稱 (未就職者免填)
繳交資料:具有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之學歷證件(如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身分證正面黏貼處(浮貼即可)
正 面
身分證反面黏貼處(浮貼即可)
反 面
退 費 匯款帳戶 請另附影本 黏貼於下列 欄位
銀行(庫局社) 分行(辦事處、支庫、支局、
分社)
戶名: 帳號:
總計 新 台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帳戶影本黏貼處(浮貼即可)
本報名表資料均屬實,若資料不實,學校得拒絕本人之報名申請。
(申請人簽章)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報名:通過初審後於三日內繳費,並備妥報名文件,以通訊寄件掛號寄至 300 新 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收(信封請註明報名 104 幼教系碩 士學分班)或現場送件至本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綜合教育大樓 3 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