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光 雜 誌 2002 年 9 月 , 第 156 期
印度佛教的近現代發展及現況
林煌洲
印度憲法明訂印度為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各宗教、種族、性別平等,因此,印度並非以
宗教立國之宗教國。然而,由於印度具有悠久且豐富的宗教傳統,始自史前印度河谷文明 (The Indus Valley Civilization)及現存最古老文獻吠陀(Vedas)而綿延至今,且印度文化又以
宗教哲學為其主要內涵,各種類型宗教及各宗教幾乎全可發現於印度,歷代印度文物及遺跡 也幾乎皆與宗教有關,印度人日常生活又與宗教息息相關,尤其約佔 78%的印度村鎮人
口。由此可知,印度雖不是宗教國家,但無庸置疑地,宗教對印度確實具有廣泛的、深遠 的、決定性的影響。因而,印度宗教哲學一向受到歐美、日本學界的關注與研究。
根據印度政府 1991 年宗教人口調查報告1顯示,宗教人口比例多寡依次為:印度教 82.41%(672.6) , 伊 斯 蘭 教 11.67%(95.2) , 基 督 教 2.32%(18.9) , 錫 克 教 (Sikhs)1.99%(16.3),佛教 0.77%(6.3),耆那教(Jains)0.41%(3.4),其他宗教 0.43%(3.5)。
括弧中為信仰人口數,以百萬人計,該年印度總人口為 816.2 百萬人,但 2000 年印度政府 宣稱全國總人口已達 10 億。其中的其他宗教,則包括瑣羅亞斯德教、猶太教、東正教、部 落信仰等。印度教約自西元一世紀興起後,盛行至今,歷久不衰。印度佛教曾盛極一時,佛 教滅亡後,儘管在近代復興,但與第一大宗教的印度教相形之下,不論在信仰人口或任何方 面,皆有天壤之別。
古代印度佛教約盛行於西元前3 世紀直至西元 4 世紀,與傳統信仰的婆羅門教或印度教
1 Ed. by Research, Reference and Training Division. India 2002: A Reference Annual. Delhi: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2002.
相互匹敵,但至中世紀西元7 世紀密教興起以後逐漸衰微。一般認為印度佛教最後根據地超
戒寺(VikramaZIla)在西元 1203 年被伊斯蘭教摧毀,以此事件代表印度佛教之滅亡。雖然如
此,但佛教仍以不同形式存於印度,如:佛陀被吸收而成為印度教毗須努(ViZnu)神十個化
身之一,佛教不殺生與不飲酒戒仍為印度教徒所奉行,佛教的性空思想被吸收入印度教吠檀 多 派(VedAnta) 虛 幻 (mAyA) 學 說 , 佛 教 藝 術 影 響 印 度 教 藝 術 成 立 , 印 度 教 聖 哲 甘 地
(Mahatama Gandhi)與維惟迦難陀(Vivekananda)身上皆可見佛陀所餘留之影響。
印度佛教在 13 世紀滅亡後,佛教僧侶大多流亡至西藏、緬甸、高棉等地,但事實上,
在印度內部仍少許殘存於奧立沙(Orissa)、比哈爾(Bihar)、阿薩姆(Assam)、孟加拉(Bengal)
等孤立小地以及喜馬拉雅高山區如拉達克(Ladakh)等地。直到 19 世紀,近代印度佛教方才
復興。英印時期,在印的英國官員考古發掘佛教遺跡及相關學術研究首先奠定基礎,之後則 主要由錫蘭佛教僧侶展開及推動佛教復興運動。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主要由摩訶菩提協會及 安貝克推動。
一、達摩波羅與摩訶菩提協會
達摩波羅(Anagarika Dharmapala,1864—1933)為錫蘭人,反對基督教,在他聽聞當時
錫蘭第一高僧古那阿難陀(Migetuvatte Gunananda)比丘講道後,強化他復興佛教的想法。
1880 年,印度的神智協會(Theosophical Society)創辦人歐考特(Olcott)上校及普羅巴斯基夫
人((Blavatsky)訪問錫蘭,他受到激發而於同年公開改信佛教,至晚年時(1933 年)出家為
僧。1891 年,他在錫蘭可倫坡創立摩訶菩提協會(Maha Bodhi Society),次年將該會遷往印
度加爾各答,後來又發行摩訶菩提期刊,主要貢獻在於維護佛教遺蹟及建寺。他於 1891 年
在 菩 提 迦 耶(Bodh Gaya)的摩訶菩提寺(Maha Bodhi Temple)旁建立佛教朝聖館(Rest
House),並由四位錫蘭僧侶留駐該所,以就近照料摩訶菩提寺。雖然當年他未能由印度教
徒手中取回該佛寺,但同年10 月仍得以成功地在菩提迦耶召開國際佛教會議。1893 年,至
美國芝加哥參加世界宗教會議(World Parliament of Religions),並發表專題介紹上座部佛
教,而獲得美國信徒的支持;同年在倫敦與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 Society)國際著名巴利學
者萊斯‧大衛斯(Rhys Davids)會晤。1899 年開始,因摩訶菩提寺取回的法律訴訟案纏訟 7
年未果,於是轉而注意北印度種姓社會問題。1900 年在挈乃(Chennai,又名 Madras)演講
並設立分會,因而開始在南印度展開佛教復興運動。1908 年摩訶菩提協會在加爾各答購得
土地作為永久會址。1920 年在加爾各答完成達摩耆卡寺(Dharmajika Vihara)的建設,1931
年在鹿野苑建寺(寺名 Mulagandhakuti Vihara);它們皆根據英國著名考古學家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依據阿姜它(Ajanta)石窟佛寺所做的藍圖建寺,並獲得印度政府捐贈佛教出土
遺物而安置於寺中。
摩訶菩提協會屬南傳上座部系佛教,以出家比丘為主,在鹿野苑設有出版局出版佛典,
對提升印度知識份子鑽研佛教貢獻極大,主持及出版巴利語大藏經的迦舍耶(J. Kashyap)、
憍薩耶那(A. Kausalyana)都是該協會的印度僧侶。以下兩件大事特別直得一提:一是在
1952 年使原保存於英國的舍利弗及目犍連兩人之遺骨歸還,並奉祀於桑崎(Sanci)大佛塔旁
該協會佛寺;二是於 1953 年終於由印度教徒手中取回摩訶菩提寺,改由佛教徒與印度徒共
組委員會管理。該協會除了佛蹟管理及佛塔維護之外,還建寺、辦學、研究所、博物館、圖 書館、醫療設施等,在印度各地及世界主要國家均設有分會。摩訶菩提協會早年主要在於建 寺及如何獲得改宗佛教徒,後來轉而提升及促使印度人重視佛教,使明瞭佛教相容於當代科 學的及社會的思想,而非迷信的信仰,並積極與各佛教國家交流。
二、安貝克與賤民改宗佛教運動
安貝克(Bhimrao Ramji Ambedkar, 1891—1956)博士出身於印度最為卑賤的下層階級---
不可接觸的賤民。他受到資助而得以先後至紐約及倫敦攻讀法律及經濟學而取得雙博士學 位,但返國後仍因其賤民身份而遭受不平等待遇。1930—1931、1933 年,代表印度賤民階
級出席在倫敦舉辦的圓桌會議(Round Table Conferences)。1936 年,安貝克在一場演講中
強烈表達他不認同印度教種姓制度的激烈主張,並將演講內容出版成書,書名《消滅種姓》
(Annihilation of Caste)。他堅信可讓賤民脫離印度不公平待遇的唯一方法是,在宗教上脫離
印度教並在政治上於印度憲法中明訂賤民同樣具有選舉權。1956 年,安貝克終於脫離印度
教而改信佛教。他相信唯有佛教慈悲平等及和平的道德精神才可在世上實現平等、自由及仁 愛的理想。
安貝克曾擔任印度中央政府首任司法部長,在世時推動佛教復興運動的主要功績為創辦 以下三所機構。(一)、創立孟買人民教育協會(People’s Education Society),該會於 1946
年在孟買創辦悉達多人文暨科學學院(Siddhartha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又於 1950
年在奧楞迦巴(Aurangabad)興辦彌蘭陀學院(Milinda Maha Vidyalaya)。據估計由 1956—
1966 年十年內,它們為約 13,000 位下層種姓階級提供良好而公平的教育機會。(二)、1953
年在孟買(Mumbai or Bombay)創立印度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Society of India),以推動大
眾佛教運動,如建寺、舉辦佛學研讀會、促使僧侶居於社區中以指導民眾的佛教信仰。此協 會後來並於安貝克火葬地點建立一座佛塔以紀念安貝克。(三)、創立印度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 of India),以推動及保障下層種姓階級的政治權益。安貝克主要貢獻在於推動下層階
級改信佛教,雖基於佛教的慈悲平等精神而推動佛教運動,但印度學者主張他是出於政治目 的所做而非純然出於宗教的仁愛因素。在他推動之下,1956 年五十萬賤民在西印度那迦菩
爾(Nagpur)集體改宗佛教,轟動全印。由於安貝克改信佛教運動的衝擊,佛教自 1971 年起
在全印度宗教信仰人口中以將近1%躍升為第五位,領先耆那教至今。
安貝克去世後,英國人僧伽羅悉它(Sangharakshita)繼續推動安貝克的佛教運動,學得
印度當地語言而後於 1959 年開始展開傳教活動,最後以菩那市作為傳教總部,而成功吸引
並培訓一批大專生協助向大眾宣揚佛教。1964 年,他返回倫敦將佛教宣揚於英國。1965
年,在那迦菩爾創辦巴利語研究所。
安貝克的佛教運動雖也屬南傳上座部系佛教,但以在家居士為主,以推動賤民大眾改宗 佛教信仰為主,以廣大農村的活動較多,而在城市的活動相對較少。整體而言,安貝克的佛 教改宗運動傳播並未超出其家鄉所在地摩訶羅須特羅州(Maharashtra)以及所謂大眾社區
(Mahar community),主要活動地區為孟買、菩那、那迦菩爾、奧楞迦巴等地。但在北印度
並未發生賤民集體改宗佛教信仰的事件。據悉他的佛教運動很少獲得摩訶菩提協會僧侶或印
度之外佛教僧侶的支持與協助,這可能是由於安貝克的佛教運動與政治有關所致。大體而 言,安貝克佛教運動改宗佛教的賤民僅只是信仰及追隨安貝克本人,不僅對佛教的實踐幾近 無知,且仍奉行印度教習俗或儀式。現在菩那市唯一一座佛寺(寺名 Trailokya Bauddha
Mahasangha Sahayaka Gana),住持 Lokomitra(Mr. Jeremy Goody)是英國人在家居士,承
繼安貝克佛教系統,與台灣佛教界關係密切。
近現代佛教復興運動,主要以摩訶菩提協會與安貝克大舉改宗佛教運動為主,但在安貝 克佛教運動之前,致力於佛教復興運動者,還有夏須特利(Hara Prasad Sastri)、憍薩毗
(Dharmananda Kosambi)、奎師那(C. Krishnan)等人,而以憍薩毗最為傑出,不僅對安貝克
有所影響且培植出不少佛教研究學者。此外,1928 年,在加爾各答盛大召開首屆全印度佛
教會議。印度獨立後,佛教象徵物如鹿野苑的阿育王(Ashoka)獅頭石柱及法輪成為印度國家
象徵及國徽。泰戈爾(R.Tagore)、甘地、維惟迦難陀等人注意到佛教思想,以及自 1920 年
以後,印度各大學將佛教哲學納入印度哲學教學及研究之一環,凡此皆促成近現代佛教之復 興。
三、印度政府與佛教復興運動
早在 18 世紀時,印度的英國文官帕雷.提芬達勒(Padre Tieffenthaler)於 1750 年首先
注意到阿育王石柱,以後又陸續有所發現,並將銘文交予威廉.瓊斯爵士(Sir William Jones)
研究,後者在1784 年創立孟加拉亞洲協會(Asiatic Society),該協會對近現代印度學及佛學
的研究貢獻極大。1819 年,英國軍人偶然發現阿姜它石窟。1819 年,孟加拉亞洲協會學報
出版多數的阿育王石柱銘文,但未能解讀其意。1837 年,該協會官員詹姆士.普林賽
(James Prinsep)終於解讀出石柱銘文為俗語(Prakrit),並證明它們為阿育王石柱。
除孟加拉亞洲協會的主要貢獻之外,另一位重要貢獻者為在印的英國武官亞歷山大.甘 寧漢(Alexander Cunningham)。他依據玄奘《大唐西域記》從事考古發掘而發現許多重要佛
教遺跡2;並發掘菩提迦耶寺周圍有關佛教遺跡3。1837 年,他自費在鹿野苑從事考古發
掘,並在桑崎大佛塔發掘出佛陀兩大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的遺骨,並將其考古發現出版成書
4。1877 年,他將當時所有已發現的阿育王敕令銘文出版成冊。1881 年,他成為印度考古
調查局(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India)首任局長。該局對印度文明歷史考古發掘及研究貢
獻鉅大。
早在印度獨立以前,印度人尼赫魯已注意到佛陀的倫理的、哲理的、社會的及人道的思 想對印度的貢獻。1931 年摩訶菩提協會在鹿野苑建寺,他曾與會。印度獨立後,他成為首
任總理,對 1949 年敦促英國歸還舍利佛與目犍連遺骨事件公開表示支持,並宣言印度是佛
教的祖國,新政府將以佛陀的和平主義促進各國關係。同年,印度總統出訪緬甸,與著名巴 利佛教僧侶暨學者迦舍耶同行,並致贈緬甸菩提樹枝,以促進印緬關係。1954 年印度與中
國締結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友好條約時,五項原則在字眼上即是採用佛教五戒(panca-sIla)一
2 佛教遺跡考古發掘成果見於其大著《古代印度地理》(Ancient Geography of India)中有關佛教部分(Part I, the Buddhist Period)。
3 見其大著《菩提迦耶的摩訶菩提寺》(Maha Bodhi or the Great Buddhist Temple at Buddha Gaya)。
4 書名《中印度佛教址》(The Bhilsa Topes or Buddhist Monuments of Central India)。
詞。1956 年,在尼赫魯支持下,由副總統羅達奎師那(S. Radhakrishna)在德里代表印度官
方首度籌辦備佛陀成道2500 年紀念會(Buddha Jayanti Celebration)會議,印度總統、副總
統、總理均出席與會,亞洲佛教國家均熱烈與會。同年 5 月 23 日,尼赫魯在德里佛陀成道
紀念公園豎立紀念碑,展開為期一年慶祝活動,包括全印度佛寺修復運動、學術研討會及佛 教聖地朝聖活動。印度總統並呼籲以佛教五戒作為促進國際和平的指導原則。雖然如此,但 印度政府這類政策似乎出於政治外交之目的,在尼赫魯之後似乎並未持續貫徹,又未能將佛 教理念落實於印度教育及社會革新運動方面。
四、結語
近現代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之獲得成功,可能原因如下:(1)在西方思潮及英國民主政治
影響之下,解放賤民運動及宗教社會改革運動為 19 世紀時印度的風潮,首見於印度教社團
組織如梵社(Brahma Samaj)、雅利安社(Arya Samaj)等,因而成為印度知識界及宗教界普遍
關注及改革之重心,印度佛教之復興與當時此機運密切相關。(2)英國統治印度期間,從事
大量考古發掘及鑽研印度宗教哲學思想文化,如史前印度河文明(Indus Civilization)以及佛
教遺跡之發現、梵語及巴利語文獻之英譯與研究等,均促使印度民族自覺及自信心,並因而 關注印度文明及文化,近代印度佛教即是趁此機運興起。(3)英國統治印度時期,在印的英
國官員之支持佛教,以及獨立之初,印度政府以支持佛教作為與亞洲鄰國(主要信仰佛教)發
展良好政治外交關係之手段,因而促成佛教之復興。(4)印度教知識份子如甘地、泰戈爾、
尼赫魯、維惟迦難陀、憍薩毗、般達卡、穆提(T.R.V.Murti)等之支持佛教。他們基於吠陀思
想文化的判準而仍將佛教視為印度教之一部分,雖然此事令人遺憾,但若無印度教的支持,
近代印度佛教之復興可能不易達成。(4)錫蘭佛教僧侶對近現代印度佛教復興運動居功厥
偉,他們幾乎已成為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之代稱,此外,歐美在家人士的支持也不容忽視。
1959 年達賴喇嘛自中國大陸西藏流亡至印度,因而湧入的十萬西藏難民,促成當代印
度佛教復興,屬於藏傳佛教系統,主要流行於印度西北部及東北部喜馬拉雅山麓若干州,不 同於印度內陸所奉行的南傳上座部佛教系統。日本、中國、台灣間接對當代印度佛教有些貢 獻,以日本最為積極。日本日蓮宗最為活躍,在孟買、加爾各答、菩提迦耶等地建寺、維護 佛寺或佛積,該宗的妙法寺曾協助甘地運動並推動印度的捐地運動。中國則有太虛、達賴、
班禪、趙樸初等人至印度朝聖訪問,華人在鹿野苑、菩提迦耶、那爛陀、拘尸那、王舍城、
加爾各答等地建寺。台灣至印度朝聖團體不斷,捐助摩訶菩提協會、菩那市佛寺,佛光山並 在菩提迦耶建寺。這類間接的些許的助益,如同印度賤民之改宗佛教運動一般,對印度佛教 生根的實質發展助益不大,它們大多僅止於外在的協助或表層的現象而未能深入裏層發掘及 解決根本問題。賤民改宗佛教並不能真正有效提升佛教,因政經社會地位卑微,且不知佛教 義理。佛蹟、佛寺及相關運動雖對佛教復興是重要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印度人出家成為 佛教僧侶者仍寥寥無幾,絕大多數仰賴外來佛教僧侶,這不利於印度佛教的長遠發展。此 外,印度佛教的復興仍未能改變印度人普遍的想法:即,認為佛教只是印度教之一部分。除 非能由印度思想文化上,根本地徹底比較研究並解決大乘佛教與印度教的關係與同質性問 題,否則微露曙光的極少數的印度佛教恐將名存實亡。5
5 本文之撰述除了筆者在印度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間(1997—2000)以及此後幾乎每年返回印度的實地觀察與瞭
解(主要為Delhi, Varanasi, Bombay, Pune等城市)之外,主要參考書目如下:Ed. by Robert D. Baird. Religion in Modern India. 3rd Revised Ed. Delhi: Manohar Publisher,1995; D. C. Ahir. The Pioneers of Buddhist Revival in India.
Delhi: Sri Satguru Publications,1989; D. L. Ramteke. Revival of Buddhism in Modern India. Delhi: Deep & Deep Publications,1983; Ed. by Research, Reference and Training Division. India 2002: A Reference Annual. Delhi: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2002;佐佐木教悟等。《佛教史概說印度篇》。京都:平 樂寺書店,1966;楊曾文。《當代佛教》。北京:東方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