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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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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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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肆章 研究結果

本章是依據研 究 目的及研究假 設 ,將所得資料 處 理分析後之結果 加以呈現,共分為五節來說明,依序為:

第一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及社會影響因素之分布情形。

第二節 研究對象課後運動行為之現況。

第三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社會影響因素的關係。

第四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課後運動行為間的關係。

第五節 研究對象社會影響因素和課後運動行為間的關係。

第一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及社會影響因素之分布情形 以下將依序說明個人背景因素變項及運動結果期待、運動自我效 能、運動社會支持和運動阻礙因素等社會影響因素變項的分布情形 。 一、個人背景因素變項之分布

(一)性別

在 544 位受測的研究對象當中,性別的分布:男學生(213 人,

39.2%);女學生(331 人,60.8%),為了解有效樣本與母群體在 性別分布上是否有差異性的存在,將兩所受測學校教務處所提供之九 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註冊學生的人數統計(男學生 970 人;女 學生 1639 人)作適合度檢定(Goodness-of-fit test),結果顯示 受 試 樣 本 的 性 別 比 率 與 受 測 學 校 母 群 體 之 分 布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χ2= 0.909,p>.05),如表 4-1。

表 4-1 研究對象性別之適合度檢定(n=544)

變 項 名 稱 樣 本 數 ( ﹪ ) 母 群 體 卡 方 值 P值

性 別 0.909 0.340 男 213( 39.2) 970

女 331( 60.8) 1639

(2)

(二)學制

兩所受測學校因班級數有所不同,因此按各學校之人數比例進行 抽樣,兩校抽樣班級數與人數為:苗栗高中9班(336人);苗栗高商 6班(208人), 共計15班(544人 ),並與母群體 (苗栗高中,1615 人;苗栗高商,994人)進行適合 度檢定考驗,結 果顯示研究對象 的 學制分布(χ2=0.004,p>.05),與母群體無顯著差異(表4-2)。

表4-2 研究對象學制之適合度檢定(n=544)

變 項 名 稱 樣 本 數 ( ﹪ ) 母 群 體 卡 方 值 P值

學 制 0.004 0.948 高 中 336( 61.8) 1615

高 職 208( 38.2) 994

(三)年級

研究對象年級之分布情形,一年級178人,二年級185人,三年級 181人,與母群體(一年級865人;二年級873人;三年級871人)進行 適合度檢定考驗,其結果為χ2=0.276,p>.05,與母群體之分布無顯 著差異(表4-3)。

表4-3 研究對象年級之適合度檢定(n=544)

變 項 名 稱 樣 本 數 ( ﹪ ) 母 群 體 卡 方 值 P值

年 級 0.276 0.871 一 年 級 178( 32.7) 852

二 年 級 185( 34.0) 864 三 年 級 181( 33.3) 893

(四)住宿情形

研究對象的住 宿 狀況,以與家 人 同住者為最多 (93.2%),其 次為自己租房子(4.4%),而與親戚同住及其他住宿情形者最少各 佔(1.8%;0.6%),如表 4-4。

(3)

(五)打工情形

研究對象在課餘時有從事打工行為者僅佔 8.1%,大多數的學 生在課後並沒有從事工讀的情形(91.9%),如表 4-4。

(六)補習情形

研 究 對 象 在 課 後 約 有 三 分 之 一 者 參 加 課 外 的 補 習 活 動 ( 32.9

%),其他則沒有參加(67.1%),如表 4-4。

(七)參與運動社團情形

研究對象參與 運 動社團者僅 36.8%,其他大多 參 加非運動類 的社團佔 63.2%(表 4-4)。

(八)家長教育程度

研究對象家長的教育程度分布情形以高中(職)者(55.9%)

居多,其次依序 為專科或大學畢 業(17.5%),國 (初)中(16.5

%),識字或小學 畢業(7.7%), 研究所(1.7%),不識字及其他 則最少,各佔 0.4%,如表 4-4。

(九)家長職業

研究對象在家長職業分布以服務業佔(40.3%)最多,軍公教 14.3%居次,其他依序為自由業 13.6%,其他類 11.8%,土木營 造業 7.4%,自耕農 5.0%,餐飲業 4.2%,金融業 3.1%,醫師及 漁業佔的人數比率最少,各佔 0.2%,如表 4-4。

(4)

表4-4 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因素變項之分布(n=544)

二 、社會影響因素之分布

(一)運動結果期待

運動結果期待量表共十題,主要是在測量研究對象對於其在參與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百 分 比 ( ﹪ ) 住 宿 情 形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93.2 與 親 戚 同 住 10 1.8

自 己 租 房 子 24 4.4 其 他 3 0.6

打 工 情 形

44 8.1

否 500 91.9

補 習 情 形

179 32.9 365 67.1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200 36.8 344 63.2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不 識 字 2 0.4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7.7 國 ( 初 ) 中 90 16.5

高 中 ( 職 ) 304 55.9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17.5

研 究 所 ( 碩 、 博 士 ) 9 1.7 其 他 2 0.4

家 長 職 業

金 融 業 17 3.1 軍 公 教 78 14.3 醫 師 1 0.2 漁 業 1 0.2

服 務 業 219 40.3

自 由 業 74 13.6 自 耕 農 27 5.0 土 木 營 造 業 40 7.4 餐 飲 業 23 4.2

其 他 64 11.8

(5)

運動後自覺可能 產生的結果,各 題得分範圍為1-5分,1=「非常不 同 意」;2=「不同意」;3=「沒意見」;4=「同意」以及5=「 非 常 同 意 」,

總 平 均 數 得 分 愈 高 者 , 代 表 其 對 於 參 與 運 動 之 結 果 期 待 的 偏 向 愈 正 面,總分最大值為50,最小值為10,平均數為40.10,標準差為7.27(表 4-5)。

由表4-6可知,研 究對象認為其在 參與運動之後最 有可能產生的 結 果 依 序 為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及 心 肺 功 能 、 增 強 體 適 能 及 身 體 抵 抗 力 、 使 人 充 滿 活 力 、 使 我 的 身 材 更 好 、 可 以 紓 解 壓 力 、 使 人 心 情 愉 快 、 增 進 與 運 動 同 伴 間 的 友 誼 、 發 洩 情 緒 、 使 我 的 生 活 更 充 實 以 及 使 我 結 交 更 多 的 朋 友 等。

綜 合 以 上 結 果 ,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的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偏 高 , 平 均 得 分 4.01(表4-6),高於中間值3,對於運動可產生生理性的結果期待約 介於「同意」和「非常同意」之間,而心理性與社會化的結果期待則 介於「沒意見」和「同意」之間,表示研究對象對於運動有益身體生 理健康的結果期待抱持著肯定的態度,認為運動較有可能產生對生理 方面正向的結果期待,而心理性與社會化的結果期待則較低。

表4-5 研究對象的社會影響因素總分之分布

變 項 名 稱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得 分 範 圍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總 分 40.10 7.27 10 50 10-50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總 分 37.65 11.20 15 75 15-75 家 人 社 會 支 持 25.33 4.46 7 35 7-35

師 長 社 會 支 持 25.11 4.04 7 35 7-35 朋 友 社 會 支 持 26.67 3.99 12 35 7-35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77.12 10.59 29 105 21-105 運 動 阻 礙 因 素 總 分 61.38 13.66 20 100 20-100

(6)

表 4-6 研究對象運動結果期待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非 常 不 同 意

( %)

不 同 意

( %)

沒 意 見

( %)

同 意

( %)

非 常 同 意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0 1 . 增 強 體 適 能 及 身 體 抵 抗 力

2.9 0 6.3 48.5 42.3 4.27 0.82

0 2 .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及 心 肺 功 能

2.9 0 5.5 48.7 42.8 4.28 0.82

0 3 . 使 人 充 滿 活 力 2.2 2.2 15.8 45.0 34.7 4.08 0.89

0 4 . 使 人 心 情 愉 快 2.2 2.8 22.2 39.7 33.1 3.99 0.93

0 5 . 可 以 紓 解 壓 力 2.6 2.8 19.7 40.4 34.6 4.02 0.94

0 6 . 使 我 結 交 更 多 的 朋 友

2.6 5.3 34.6 32.9 24.6 3.72 0.98

0 7 . 使 我 的 生 活 更 充 實

2.6 2.6 29.6 37.7 27.6 3.85 0.94

0 8 . 使 我 的 身 材 更

3.1 0.7 19.7 39.7 36.8 4.06 0.93

0 9 . 增 進 與 運 動 同 伴 間 的 友 誼

2.2 1.5 25.6 41.0 29.8 3.95 0.90

1 0 . 發 洩 情 緒 3.3 5.1 27.2 31.8 32.5 3.85 1.04

總 計 4.01 0.73

(二)運動自我效能

運動自我效能量表共有十五題,旨在測量研究對象自覺在十五種 特殊的情境之下,還能參與運動的把握程度,各題得分範圍為1-5分,

總平均數得分愈 高者,代表其運 動自我效能愈佳 。由表4-5可知, 研 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能得分最大值為75,最小值15,平均數為37.65,

標準差為11.20。

由表4-7可知,研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能並不高,屬於中下程度,

平均得分2.51,低於中間值3,介於「有二成把握」與「有五成把握」

之間。其在以下幾個情境中從事運動的把握程度較高:沒有人可以指

(7)

導 我 運 動 時 ( 2.97 )、 當 我 壓 力 很 大 時 ( 2.94 )、 當 我 心 情 不 好 時

(2.91)、沒有人 提醒我做運動時 (2.84)以及當 沒有親友的邀約 和 鼓勵時(2.79)等「心理與社會性」的情境,而把握程度較低的情境 包括:當我課業很多或要考試時(2.01)及當我覺得身體狀況不好時

(1.76)等「生理與工作性」的情境。

表4-7 研究對象運動自我效能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絕 對 沒 把 握

( %)

有 二 成 把 握

( %)

有 五 成 把 握

( %)

有 八 成 把 握

( %)

絕 對 有 把 握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01. 當 我 感 到 時 間 不

夠 用 時 29.4 38.1 23.0 6.6 2.9 2.16 1.02 02. 當 我 課 業 很 多 或

要 考 試 時 38.8 34.4 18.0 5.1 3.7 2.01 1.05 03. 當 我 覺 得 身 體 狀

況 不 好 時 49.6 30.0 16.2 2.8 1.5 1.76 0.92

04.沒 有 運 動 場 地 時 18.8 30.9 33.8 11.0 5.5 2.54 1.09

05.當 我 自 己 想 偷 懶

26.5 30.9 28.5 9.2 5.0 2.35 1.11

06.當 我 心 情 不 好 時 15.8 23.7 27.0 20.2 13.2 2.91 1.26

07.當 我 壓 力 很 大 時 17.1 18.8 30.7 19.5 14.0 2.94 1.27

08.天 氣 不 好 時 29.8 30.1 24.4 10.5 5.1 2.31 1.15

09. 沒 有 人 提 醒 我 做

運 動 時 14.3 26.8 31.1 16.2 11.6 2.84 1.20 10. 沒 有 人 可 以 指 導

我 運 動 時 11.4 25.4 32.2 17.1 14.0 2.97 1.20

11.缺 乏 運 動 器 材 時 18.8 29.0 30.9 12.1 9.2 2.64 1.18

12. 當 我 缺 乏 運 動 同

伴 時 21.1 31.1 25.7 13.2 8.8 2.58 1.21 13. 需 要 花 一 些 費 用

29.6 31.8 27.4 7.0 4.2 2.24 1.08 14. 當 沒 有 親 友 的 邀

約 和 鼓 勵 時 12.9 29.8 33.3 14.0 10.1 2.79 1.15 15. 有 其 他 比 運 動 更

有 趣 的 事 情 時 25.9 22.1 28.1 12.5 11.4 2.61 1.30

2.51 0.75

(8)

(三)運動社會支持

運動社會支持量表共有七題,每題又分別以家人、師長及朋友三 類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情緒支持(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動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 訊 息 支 持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 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巧、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以 及 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 )、工具支持(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等項,並將家人、師長 及朋友的社會支持等各項得分相加,以作為研究對象運動社會支持之 總 分 , 總 分 最 大 值 為 105, 最 小 值 為 29, 平 均 數 為 77.11, 標 準 差 為 10.59(表4-5),結果顯示研究對象的運動社會支持尚可。

由表4-5可知,在 家人、師長及朋 友三者當中,朋 友是研究對象 最主要的運動社會支持來源,其得分最大值為35,最小值12,平均數 26.67,標準差為 3.99,平均得分3.81(表4-8), 高於中間值3,介 於 「 沒 意 見 」 與 「 同 意 」 之 間 。 其 中 以 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動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與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等 項 得 分 較 高,而 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巧 和 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等 項 得 分 較 低 。

研究對象其次的運動社會支持來源為家人,其得分最大值35,最 小值7,平均數25.33,標準差為4.46(表4-5),平均得分為3.62(表 4-8),其中家 人 在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以 及 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等 方面給予最多的支持,而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動、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 與 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巧 等 方 面 支 持 度 最 少 。

另外,由表4-5可 知,研究對象認 為師長所提供的 運動社會支持 度最少,其得分最大值35,最小值7,平均數 25.11,標 準 差 為 4.04,

平均得分為3.59(表4-8),其中以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以 及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方 面 的 支 持 最 多,而 以 會 和

(9)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及 會 陪 我 同 一 起 運 動 的 支 持 最 少 。

表 4-8 研究對象運動社會支持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非 常 不 同 意

( %)

不 同 意

( %)

沒 意 見

( %)

同 意

( %)

非 常 同 意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家 人 : 3.62 0.64

0 1 . 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3.9 8.1 37.9 33.8 16.4 3.51 0.99

0 2 .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2.0 1.8 31.3 39.9 25.0 3.84 0.89

0 3 . 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4.2 8.5 52.4 26.7 8.3 3.26 0.89 0 4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1.1 0.9 27.2 43.0 27.8 3.95 0.83

0 5 . 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0.7 2.2 30.7 46.7 19.7 3.82 0.79

0 6 . 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 1.8 6.4 54.6 28.5 8.6 3.36 0.80

0 7 . 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2.9 6.3 38.6 33.3 18.9 3.59 0.96

師 長 : 3.59 0.58

0 1 . 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4.4 6.6 57.0 24.6 7.4 3.24 0.85

0 2 .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1.8 0.6 39.7 43.6 14.3 3.68 0.79

0 3 . 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1.7 3.3 42.3 39.0 13.8 3.60 0.83 0 4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1.3 0.6 34.2 45.6 18.4 3.79 0.79

0 5 . 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0.6 0.9 25.6 51.3 21.7 3.93 0.74

0 6 . 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 1.5 4.2 53.3 31.3 9.7 3.44 0.78

0 7 . 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3.7 5.3 48.5 28.7 13.8 3.44 0.92

朋 友 : 3.81 0.57

0 1 . 會 陪 同 我 一 起 運

1.3 1.5 15.6 46.0 35.7 4.13 0.82

0 2 . 會 建 議 我 該 運 動 1.3 1.3 29.6 45.6 22.2 3.86 0.82

0 3 . 會 指 導 我 運 動 技

0.7 2.4 36.2 45.0 15.6 3.72 0.78 0 4 . 會 鼓 勵 我 去 從 事

運 動 0.6 0.4 28.7 48.2 22.2 3.91 0.75

0 5 . 會 告 訴 我 運 動 的

好 處 0.4 1.5 33.3 46.9 18.0 3.81 0.75

0 6 . 會 和 我 討 論 有 關

運 動 方 面 的 問 題 0.6 1.8 34.9 42.5 20.2 3.80 0.80

0 7 . 會 提 供 我 需 要 的

運 動 用 品 3.3 5.1 49.4 28.7 13.4 3.44 0.90

3.67 0.50

(10)

(四)運動阻礙因素

運動阻礙因素量 表共有二十題, 每題得分範圍為1-5分,總平均 得 分 愈 高 代 表 研 究 對 象 自 覺 參 與 運 動 行 為 的 阻 礙 愈 高 。 由 表 4-5可 知,研究對象的 運動阻礙因素得 分最大值為100, 最小值20,平均 數 為61.38,標準差為13.66。

由表4-9可知,研 究對象的運動阻 礙因素平均得分 為3.07,高於 中間值3,表示研 究對象的自覺運 動阻礙因素介於 「不同意」和「 同 意 」 之 間 。 其 認 為 以 下 幾 種 因 素 較 有 可 能 阻 礙 其 參 與 運 動 行 為 : 課 業 太 過 繁 忙 (3.31)、沒 有 閒 暇 時 間 (3.27)、當 氣 候 狀 況 不 佳 時

( 3.26)、 身 體 不 適 時 ( 3.26)、 自 備 器 材 的 花 費 太 高 ( 3.22 ) 、 覺 得 運 動 場 地 使 用 者 太 多 ( 3.17) 、 沒 有 同 伴 的 陪 同 ( 3.17)、

運 動 設 施 、 設 備 破 舊 及 不 足 時 ( 3.12)、 覺 得 運 動 器 材 取 得 不 易

( 3.09) 以 及 自 己 本 身 懶 得 運 動 ( 3.05) 等項。

(11)

表 4-9 研究對象運動阻礙因素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非 常 不 同 意

( %)

不 同 意

( %)

沒 意 見

( %)

同 意

( %)

非 常 同 意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0 1 . 當 氣 候 狀 況 不 佳 時 7.2 15.4 33.3 32.9 11.2 3.26 1.07

0 2 . 運 動 設 施 、 設 備 破

舊 及 不 足 時 7.2 16.9 39.3 29.6 7.0 3.12 1.01

0 3 . 自 備 器 材 的 花 費 太

10.1 19.7 23.2 31.8 15.3 3.22 1.22

0 4 . 身 體 不 適 時 9.7 17.6 26.7 28.7 17.3 3.26 1.22

0 5 . 害 怕 造 成 運 動 傷 害 10.1 19.5 36.2 25.0 9.2 3.04 1.10 0 6 . 缺 乏 對 運 動 的 自 信

10.5 18.9 40.1 23.0 7.5 2.98 1.07 0 7 . 運 動 技 巧 學 習 太 困

9.9 19.7 40.6 22.6 7.2 2.97 1.05

0 8 . 球 技 太 差 9.7 19.3 41.2 21.1 8.6 3.00 1.07

0 9 . 自 己 本 身 懶 得 運 動 10.1 19.9 36.4 22.4 11.2 3.05 1.13 1 0 . 覺 得 沒 有 合 適 的 運

動 項 目 8.8 23.7 40.4 21.0 6.1 2.92 1.02

1 1 . 不 知 參 與 運 動 有 何

好 處 14.3 23.3 43.0 14.7 4.6 2.72 1.03

1 2 . 沒 有 合 適 的 場 地 8.6 18.6 42.5 24.4 5.9 3.00 1.01

1 3 . 覺 得 運 動 場 地 使 用

者 太 多 8.6 16.5 33.1 32.7 9.0 3.17 1.08

1 4 . 換 裝 及 盥 洗 太 於 麻

11.2 21.3 40.8 20.4 6.3 2.89 1.05 1 5 . 運 動 後 無 盥 洗 設 施

及 場 所 9.6 18.8 40.3 23.0 8.5 3.02 1.07

1 6 . 缺 乏 指 導 人 員 的 教

8.5 20.6 46.3 19.5 5.1 2.92 .97 1 7 . 覺 得 運 動 器 材 取 得

不 易 7.9 16.5 42.5 24.8 8.3 3.09 1.03

1 8 . 沒 有 同 伴 的 陪 同 8.1 16.4 37.7 26.7 11.2 3.17 1.08

1 9 . 沒 有 閒 暇 時 間 8.8 11.9 35.1 31.3 12.9 3.27 1.11

2 0 . 課 業 太 過 繁 忙 8.8 12.3 32.2 32.5 14.2 3.31 1.13

3.07 0.68

(12)

73.8(157人)

58(192人) 64.2(349人)

26.2(56人)

41(139人)

35.8(195人)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男生 女生 合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課後運動行為之現況

在運動行為現況方面,主要是針對研究對象在課後之餘的運動行 為來加以說明,以下就研究對象的運動習慣、運動時段、每週運動次 數、每次運動時間、運動同伴、常去之運動場所以及主要從事之運動 項目等方面來說明研究對象的運動行為。其中,運動行為之得分是以 其運動習慣、每週運動次數及每次運動時間得分之總合來代表。

一、運動習慣

由 圖 4-1可 知 , 所 有 受 測 學 生 在 平 時 課 後 有 運 動 習 慣 者 為 349人

(64.2%),其 中男生157人,女 生192人,而無運 動習慣者為195人

(35.8%)。

圖 4-1 研究對象運動習慣分布 二、運動時段

研 究 對 象 有 運 動 習 慣 者 , 課 後 大 多 利 用 下 午 時 段 從 事 運 動 者 有 266 人(76.2%)(男生 120 人,女生 192 人),其次依序為夜間 64

(13)

人(18.3%),清晨 14 人(4.0%),而在上午及中午時段從事運動 的人數最少,只有 4 人(1.1%)和 1 人(0.3%),如表 4-11。

三、每週運動次數

在 349 位有運動習慣的研究對象當中,每週參與運動的次數,平 均為 2.77 次,每週運動二次者占 38.4%為最多,三次者有 29.5%居 次,五次(含)以上者有 15.2%,每週 從 事 運 動 一 次及 四 次 者 最 少 , 各佔 10.6%和 6.3%(表 4-11)。

四、每次運動時間

研究對象每次運動時間之分布,以每次參與一小時含以下者佔最 多(55.3%),其次為二小時(33.5%),三小時佔 8.3%,四小時 含以下者佔最少只有 2.9%,其平均每次運動時間為 1.59 小時,而 男生每次運動時間大都為二小時,比女生一小時多,如表 4-11。

五、運動同伴

由表 4-11 可知,在運動同伴方面,研究對象有運動習慣者,不 分性別,大多是與朋友一起從事運動(30.3%),男生其次為同學(40

%),女生則為獨自一人(35%),其他依序為家人(16.5%),無 特定對象(11.0%)等,而與鄰居(3.1%)一起從事者最少。

六、常去之運動場所

由表 4-11 可知,有運動習慣之研究對象,課後最常去之運動場 所以學校居多佔 38.2%,家中 27.5%居次,其他依序為運動場 17.4

%,公園 10.5%,其他場所(如游泳池、單車步道等)佔 3.6%,社 區活動中心 2.4%,而最少去之運動場所為運動俱樂部僅佔 0.4%。

(14)

七、主要從事之運動項目

由表4-10可知,研究對象在課後所從事的運動項目以籃球(21.1

%)所佔的比率為最高,其次依序為騎腳踏車(12.0%)、仰臥起坐

(9.2%)、慢跑(8.6%)、羽球(7.5%)、游泳(7.3%)、搖呼 拉圈(6.0%)等 。而重量訓練(2.3%)、棒球(1.6%)、有氧舞 蹈(1.6%)、其他運動項目(如街舞及滑板運動)(1.4%)、保齡 球 ( 1.1% ) 、 直 排 輪 ( 0.6% ) 、 網 球 ( 0.4% ) 、 慢 速 壘 球 ( 0.3

%)及足球(0.3%)等項目從事的人數比率較少。

表 4-10 研究對象主要從事運動項目分布(n=349)

運 動 項 目

( 可 複 選 ) 人 數 百 分 比 排 名 運 動 項 目

( 可 複 選 ) 人 數 百 分 比 排 名

籃 球 233 21.1 1 排 球 31 2.8 12 騎 腳 踏 車 133 12.0 2 重 量 訓 練 25 2.3 13 仰 臥 起 坐 102 9.2 3 棒 球 18 1.6 14 慢 跑 95 8.6 4 有 氧 舞 蹈 18 1.6 15 羽 球 83 7.5 5 保 齡 球 12 1.1 17 游 泳 81 7.3 6 直 排 輪 7 0.6 18 搖 呼 拉 圈 66 6.0 7 網 球 4 0.4 19 快 走 49 4.4 8 慢 速 壘 球 3 0.3 20 跳 繩 47 4.3 9 足 球 3 0.3 21 桌 球 41 3.7 10 其 他 項 目 15 1.4 16 爬 山 38 3.4 11 註 : 研 究 對 象 544 人 中 , 只 有 349 人 有 運 動 習 慣 。

(15)

表 4-11 研究對象運動現況分布(n=349)

變 項 名 稱 男 ( %) 女 ( %) 人 數 ( %) 平 均 數 運 動 時 段 :

清 晨 6( 4.0) 8( 4.2) 14( 4.0)

上 午 1( 0.6) 3( 1.6) 4( 1.2)

中 午 1( 0.6) 0 1( 0.3)

下 午 120( 76.4) 146( 76.0) 266( 76.2)

夜 間 29( 18.4) 35( 18.2) 64( 18.3)

每 週 運 動 次 數 : 2.77

一 次 17( 10.8) 20( 10.4) 37( 10.6)

二 次 51( 32.5) 83( 43.2) 134( 38.4)

三 次 45( 28.6) 58( 30.2) 103( 29.5)

四 次 13( 8.3) 9( 4.7) 22( 6.3)

五 次 以 上 31( 19.8) 22( 11.5) 53( 15.2)

每 次 參 與 時 間 : 1.59 小 時

一 小 時 ( 含 ) 以 下 60( 38.2) 133( 69.3) 193( 55.3)

二 小 時 70( 44.6) 47( 24.4) 117( 33.5)

三 小 時 21( 13.4) 8( 4.2) 29( 8.3)

四 小 時 ( 含 ) 以 上 6( 3.8) 4( 2.1) 10( 2.9)

運 動 同 伴 :( 可 複 選 )

獨 自 一 人 43( 27) 68( 35) 111( 19.3)

家 人 24( 15) 71( 37) 95( 16.5)

鄰 居 10( 6) 8( 4) 18( 3.1)

朋 友 99( 63) 75( 39) 174( 30.3)

同 學 63( 40) 51( 27) 114( 19.8)

無 特 定 對 象 26( 17) 37( 19) 63( 11.0)

常 去 的 運 動 場 所 :

( 可 複 選 )

學 校 94( 60) 110( 57) 204( 38.2)

公 園 26( 17) 30( 16) 56( 10.5)

家 中 45( 29) 102( 53) 147( 27.5)

運 動 俱 樂 部 2( 1) 0 2( 0.4)

運 動 場 58( 37) 35( 18) 93( 17.4)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8( 5) 5( 3) 13( 2.4)

其 他 6( 4) 13( 7) 19( 3.6)

註 : 研 究 對 象 544 人 中 , 只 有 349 人 有 運 動 習 慣 。

(16)

第三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社會影響因素間的關係 本節主要在驗證研究假設一:「研究對象的社會影響因素會因個 人 背 景 因 素 不 同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 。 將 研 究 對 象 的 個 人 背 景 因 素 的 性 別、學制、年級、住宿情形、打工、補習、參與運動社團、家長教育 程度以及家長職業等項目為自變項,分別與社會影響因素中的運動結 果期待、運動自我效能、運動社會支持以及運動阻礙因素等項目進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若有顯著差異,再以薛費氏事後比較組別間的差 異情形。

一、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結果期待

由表4-12可知,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結果期待的變異數分析 中 , 以 課 後 補 習 行 為 這 個 自 變 項 , 在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F值

=4.310,p<.05),課後有參加補習者(40.99)的運動結果期待得分 較無參加補習者(39.62)高。

二、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自我效能

由 個 人 背 景 因 素 之 自 變 項 與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可 以 發 現,研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能會因性別(F值=24.212,p<.001)、學 制(F值=10.353,p<.01)以及參加運動社團與否(F值=13.393,p<.001)

而有顯著的差異(表4-13)。男生(40.54)比女生(35.80)有較高 的運動自我效能 ,高中學生(38.86)的運動自我 效能高於高職學 生

( 35.71 ) , 且 參 與 運 動 社 團 者 ( 39.93 ) 高 於 參 加 非 運 動 社 團 者

(36.33)。

三、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支持

由表4-14可知,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支持的變異數分析,結 果顯示性別、學制、年級、住 宿 情 況、打 工、補 習、參加 運 動 社 團 、

(17)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以 及 家 長 職 業 等 自 變 項 與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並 無 明 顯 的 差 異性存在。女生(77.14)的 運 動社會 支 持 得 分 較 男 生( 77.04)高,

高中(77.37)大於高職(76.71),研究對象的家長教育程度以及社 經地位愈高者所給予的運動社會支持愈多。

四、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阻礙因素

由 表 4-15 個 人 背 景 因 素 與 運 動 阻 礙 因 素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自變項中的性別、學制、年級、住宿情況、打工、補習、參加運 動社團、家長教育程度及家長職業等自變項與運動阻礙因素並無明顯 的差異性存在。男生(61.53)的運動阻礙因素得分高於女生(61.29), 一年級(61.55) 高於二年級(61.21)以及三年級 (61.39),家長 教育程度較低者高於家長教育程度較高者。

(18)

表4-12 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結果期待的變異數分析

*p<.05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P 值 性 別 1.224 0.269

男 213 40.50 9.20 女 331 39.79 5.69

學 制 2.168 0.141 高 中 336 40.43 7.85 高 職 208 39.49 6.17 年 級 1.099 0.334

一 年 級 178 39.45 6.22 二 年 級 185 40.57 7.25 三 年 級 181 40.17 8.18

住 宿 情 形 0.156 0.926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40.12 7.04

與 親 戚 同 住 10 38.90 12.94 自 己 租 房 子 24 39.46 9.08 其 他 3 40.67 8.62

打 工 情 形 0.047 0.829 44 40.30 6.86

否 500 40.05 7.31

補 習 情 形 4.310* 0.038 是 179 40.99 7.75

否 365 39.62 6.98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1.307 0.253 是 200 40.53 7.66

否 344 39.80 7.03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1.487 0.180 不 識 字 2 29.50 12.02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38.50 8.84 國 ( 初 ) 中 90 40.27 4.69

高 中 ( 職 ) 304 40.14 7.71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40.41 6.12

研 究 所( 碩、博 士 ) 9 40.00 13.04 其 他 2 48.00 2.83

家 長 職 業 0.442 0.912 金 融 業 17 39.35 5.98

軍 公 教 78 41.06 7.47 醫 師 1 42.00 0 漁 業 1 38.00 0

服 務 業 219 39.84 7.68 自 由 業 74 39.35 6.66

自 耕 農 27 39.07 9.23 土 木 營 造 業 40 40.28 7.63 餐 飲 業 23 41.13 6.12 其 他 64 40.55 5.88

(19)

表4-13 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分析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P 值 性 別 24.212* * * 0.000

男 213 40.54 11.47 女 331 35.80 10.62

學 制 10.353* * 0.001

高 中 336 38.86 11.74 高 職 208 35.71 9.97 年 級 0.878 0.416

一 年 級 178 37.01 9.69 二 年 級 185 38.51 10.95 三 年 級 181 37.41 12.72

住 宿 情 形 0.469 0.704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37.52 11.25

與 親 戚 同 住 10 38.80 12.58 自 己 租 房 子 24 39.21 9.38 其 他 3 43.33 12.42

打 工 情 形 0.089 0.765 44 38.14 11.72

否 500 37.61 11.16

補 習 情 形 3.089 0.079 是 179 38.85 12.11

否 365 37.06 10.68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13.393* * * 0.000 是 200 39.93 12.34

否 344 36.33 10.26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0.649 0.691 不 識 字 2 31.50 3.54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38.64 11.01 國 ( 初 ) 中 90 35.83 9.88

高 中 ( 職 ) 304 38.06 11.32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37.86 12.18

研 究 所( 碩、博 士 ) 9 37.33 11.67 其 他 2 34.50 0.71

家 長 職 業 0.779 0.636 金 融 業 17 35.53 12.39

軍 公 教 78 38.23 12.49 醫 師 1 49.00 0 漁 業 1 29.00 0

服 務 業 219 38.66 11.46 自 由 業 74 37.14 9.92

自 耕 農 27 35.41 10.44 土 木 營 造 業 40 36.50 10.13 餐 飲 業 23 37.96 8.05

其 他 64 36.17 11.70

** p<.01 ***p<.001

(20)

表4-14 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支持的變異數分析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P 值 性 別 0.020 0.888

男 213 77.04 11.13 女 331 77.14 10.24

學 制 0.506 0.477 高 中 336 77.37 10.92 高 職 208 76.71 10.05 年 級 1.388 0.250

一 年 級 178 77.19 10.05 二 年 級 185 77.99 10.93 三 年 級 181 76.15 10.74

住 宿 情 形 0.683 0.563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77.05 10.46

與 親 戚 同 住 10 80.80 13.26 自 己 租 房 子 24 76.46 11.39 其 他 3 82.33 19.55

打 工 情 形 0.737 0.391 44 78.43 11.32

否 500 77.00 10.53

補 習 情 形 0.600 0.439 是 179 77.62 11.29

否 365 76.87 10.24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2.431 0.120 是 200 78.05 10.59

否 344 76.58 10.57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1.783 0.100 不 識 字 2 60.50 33.23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76.21 11.80 國 ( 初 ) 中 90 75.26 9.49

高 中 ( 職 ) 304 77.47 10.21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78.19 11.55

研 究 所( 碩、博 士 ) 9 81.00 9.75 其 他 2 75.00 0

家 長 職 業 0.473 0.893 金 融 業 17 76.94 12.16

軍 公 教 78 78.23 11.53 醫 師 1 85.00 0 漁 業 1 84.00 0

服 務 業 219 77.46 10.33 自 由 業 74 76.11 10.90

自 耕 農 27 76.04 13.10 土 木 營 造 業 40 77.18 9.29 餐 飲 業 23 77.91 9.54 其 他 64 75.70 9.81

(21)

表4-15 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阻礙因素的變異數分析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P 值 性 別 0.039 0.844

男 213 61.53 14.06 女 331 61.29 13.42

學 制 0.050 0.824 高 中 336 61.49 14.67 高 職 208 61.22 11.89 年 級 0.028 0.972

一 年 級 178 61.55 12.07 二 年 級 185 61.21 14.30 三 年 級 181 61.39 14.51

住 宿 情 形 1.098 0.349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61.33 13.57

與 親 戚 同 住 10 56.10 20.76 自 己 租 房 子 24 65.04 12.06 其 他 3 59.33 12.74

打 工 情 形 2.148 0.143 44 64.27 15.17

否 500 61.13 13.51

補 習 情 形 2.924 0.088 是 179 62.81 15.81

否 365 60.68 12.44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1.025 0.312 是 200 62.16 13.71

否 344 60.93 13.63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1.698 0.119 不 識 字 2 79.50 28.99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63.83 13.95 國 ( 初 ) 中 90 63.21 10.79 高 中 ( 職 ) 304 60.53 13.47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61.60 15.63 研 究 所( 碩、博 士 ) 9 56.78 16.95 其 他 2 50.00 4.24

家 長 職 業 1.665 0.094 金 融 業 17 64.24 13.66

軍 公 教 78 62.95 15.23 醫 師 1 55.00 0 漁 業 1 100.00 0

服 務 業 219 59.95 14.56 自 由 業 74 62.42 11.75 自 耕 農 27 63.07 11.60 土 木 營 造 業 40 63.53 10.36 餐 飲 業 23 59.87 12.21 其 他 64 60.42 12.89

(22)

第四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課後運動行為間的差異 本節旨在驗證研究假設二:「研究對象的運動行為會因個人背景 因素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以個人背景因素之性別、學制、年級、住 宿情況、打工、補習、參加運動社團、家長教育程度以及家長職業等 為自變項,與研究對象課後的運動行為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若有 顯著差異,再以薛費氏事後比較考驗組別間的差異情形。

由表4-16可知,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課後運動行為的變異數 分析,結果顯示 自變項中性別(F值=26.895,p<.001)、學制(F值

=4.084,p<.05)、補習情形( F值 =5.156,p<.05)及參加運動社團

(F值=14.221,p<.001)等項與運動行為有顯著差異。針對研究假設 二而言,本研究結果發現研究對象的運動行為會因性別、學制、補習 情形以及參與運動社團與否而有顯著差異,所以研究假設二獲得相當 的支持。

(23)

表4-16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課後運動行為的變異數分析

*p<.05 ***p<.001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P 值 性 別 26.895* * * 0.000

男 213 4.23 2.88 女 331 2.93 2.69

學 制 4.084* 0.044

高 中 336 3.65 2.85 高 職 208 3.11 2.79 年 級 2.279 0.103

一 年 級 178 3.11 2.74 二 年 級 185 3.66 2.86 三 年 級 181 3.68 2.91

住 宿 情 形 0.897 0.442 與 家 人 同 住 507 3.48 2.82

與 親 戚 同 住 10 2.22 2.77 自 己 租 房 子 24 3.65 2.94 其 他 3 5.00 5.00

打 工 情 形 1.685 0.195 44 4.05 3.10

否 500 3.43 2.82

補 習 情 形 5.156* 0.024 是 179 3.87 2.79

否 365 3.27 2.84

運 動 社 團 情 形 14.221* * * 0.000 是 200 4.08 2.86

否 344 3.11 2.77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0.206 0.975 不 識 字 2 4.00 5.66

識 字 或 小 學 畢 業 42 3.57 2.92 國 ( 初 ) 中 90 3.43 2.78

高 中 ( 職 ) 304 3.54 2.82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95 3.34 2.93

研 究 所( 碩、博 士 ) 9 2.78 2.86 其 他 2 2.50 3.54

家 長 職 業 1.377 0.196 金 融 業 17 4.20 2.27

軍 公 教 78 2.71 2.99 醫 師 1 5.00 0

漁 業 1 0 0

服 務 業 219 3.74 2.72 自 由 業 74 3.44 2.99

自 耕 農 27 3.58 2.87 土 木 營 造 業 40 3.97 2.79 餐 飲 業 23 3.52 3.07

其 他 64 3.03 2.83

(24)

第五節 研究對象社會影響因素與課後運動行為間的差異 本節主要在驗證研究假設三:「研究對象的課後運動行為會因社 會影響因素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以運動社會影響因素中之運動結果 期待、運動自我效能、運動社會支持和運動阻礙因素等連續變項與課 後運動行為,以皮爾森積差相關進行考驗。

一、運動結果期待與運動行為

由 表 4-17可 知 , 研 究 對 象 的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與 其 運 動 行 為 呈 正 相 關,在統計上達 顯著水準(r=0.146,p<.001) ,表示研究對象 自 覺運動結果期待愈高,其從事運動行為的比率也愈高。

二、運動自我效能與運動行為

由表4-17可知,運動自我效能與研究對象的運動行為,在統計上 呈現顯著正相關(r=0.490,p<.001),即研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 能愈高,參與運動行為的可能性也愈高。

三、運動社會支持與運動行為

由表4-17可知,研究對象的運動社會支持與其運動行為之間呈顯 著正相關(r=0.132,p<.001),表示研究對象所獲得的運動社會 支持愈高,愈會從事運動行為。另外,由表4-18中可知,研究對象從 三類親友所獲得的運動社會支持來看,「師長」的運動社會支持並未 達統計上之顯著差異水準,但「家人」與「朋友」所提供的運動社會 支持與運動行為呈正相關。分述如下:

(一)家人的運動社會支持

由表4-18中所顯示家人的運動社會支持與運動行為之相關值(r

=0.106,p<.05),表示家人所提供運動社會支持愈多,研究對象從

(25)

事運動行為的比率也愈高。

(二)師長的運動社會支持

由表4-18可知,師長的運動社會支持與研究對象的運動行為在統 計上呈現正相關(r=0.039,p>.05),但未達統計上之顯著差異。

(三)朋友的運動社會支持

由 表 4-18可 知 , 朋 友 的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與 運 動 行 為 呈 顯 著 正 相 關

(r=0.192,p< .001),表示朋 友所提供的運動 社會支持愈多, 研 究對象從事運動行為的比率也愈高。

綜合以上結果可知,家人及朋友的運動社會支持是影響研究對象 從事運動行為的重要因素,顯示研究對象獲得家人和朋友的運動社會 支持愈多,其課後參與運動行為的可能性也愈高。

四、運動阻礙因素與運動行為

由表4-17中可知,研究對象其自覺運動阻礙因素與運動行為呈負 相關,且未達統計上之顯著差異水準(r=-0.075,p>.05),表示研 究對象之自覺運動阻礙愈高,其從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愈低。

表4-17 社會影響因素與運動行為之相關矩陣

變 項 名 稱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運 動 阻 礙 因 素 運 動 行 為

運 動 結 果 期 待 1.000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0.335* * * 1.000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0.247* * * 0.338* * * 1.000

運 動 阻 礙 因 素 0.010 -0.049 0.038 1.000

運 動 行 為 0.146* * * 0.490* * * 0.132* * * -0.075 1.000

***p<.001

(26)

表4-18 家人、師長及朋友的運動社會支持與運動行為之相關矩陣

變 項 名 稱 家 人 師 長 朋 友 運 動 行 為 家 人 1.000

師 長 0.645* * * 1.000

朋 友 0.555* * * 0.525* * * 1.000 運 動 行 為 0.106* 0.039 0.192* * * 1.000

*p<.05 ***p<.001

數據

表 4-6 研究對象運動結果期待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非 常 不 同 意   ( %)   不 同 意  ( %)   沒 意 見  ( %)   同 意   ( %)   非 常 同 意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0 1
表 4-9 研究對象運動阻礙因素之得分分布  變 項 名 稱   非 常 不 同 意   ( %)   不 同 意  ( %)   沒 意 見  ( %)   同 意   ( %)   非 常 同 意  ( %)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0 1
表 4-11 研究對象運動現況分布(n=349)  變 項 名 稱   男 ( %)   女 ( %)  人 數 ( %)   平 均 數   運 動 時 段 :   清 晨  6( 4.0) 8( 4.2) 14( 4.0)   上 午  1( 0.6) 3( 1.6) 4( 1.2)   中 午  1( 0.6) 0  1( 0.3)   下 午  120( 76.4) 146( 76.0) 266( 76.2)   夜 間  29( 18.4) 35( 18.2) 64( 18.3)   每 週 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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