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作業流程圖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作業流程圖"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作業流程圖

`

雇主向就業服務中心 辦理求才登記

向就業服務中心申請 開具求才證明

無法募得本國勞工

雇主檢附文件 辦理招募許可

審核獲准

核發招募許可函

核發聘僱許可

核發遞補招 募許可

1. 外國人出國、死亡之情事。

2. 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 蹤不明情事滿 6 個月仍未 查獲。

所餘聘僱效期逾 6 個月以上, 於前開事由發生日起 6 個月內 申請。

於聘僱屆滿前 4 個月內或中途解約提 前出國者,預定出國日前 4 個月內申請

自國外引進或於國內承接外國人

辦理重新招募 許可

3 胞胎、累計點數 16 點、外國人受聘僱 來我國投資或工作之家庭幫傭雇主

雇主須於全國性就業服務資訊 網刊登21 日,或同時登報3 日 且國人招募本國勞工14 日

求才證明效期 60 日

1. 3 胞胎、累計點數16 點家 庭幫傭應附戶口名簿影本 2. 外國人受聘僱來我國投資 或工作家庭幫傭應附投資 或所得證明文件

招募許可效期:6 個月

遞 補 招 募 許 可效期6個月

外國人入國工作滿 6、18、

30 個月前後 30 日內,應至 指定醫院辦理健檢

辦理離境備查

雇主應於外國人出國後 30 日 內,檢具外國人名冊及出國證 明文件,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但外國人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出 國,或聘僱關係終止並經當地 主管機關驗證出國者,不在此 限。

外國人入國後 3 日內辦理入國通 報、健康檢查,入國後15 日內辦理 聘僱許可。

招募許可效期6 個月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 7 個工作日 書面送件申請:自本部收受案件次日起 12 個工作日

於聘期屆滿前 15 日前離境者,

應向縣市政府辦理終止聘期驗證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1、雇主: 雇主未依「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辦理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11 款申請聘僱外國人提供不實資料,將依法不予核發或廢止許可,並應處新 臺幣 30 萬以上至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未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者,將予以扣除該部分之外國 人人數。雇主並於原外國人出國 6 個月內或於外國人聘僱許可有 效期間屆滿前 4 個月內或外國人出國前 4

外國人入國後 3 日內辦理入國通 報、健康檢查,入國後15 日內辦理 聘僱許可。.

雇主應於外國人出國後 30 日內,檢 具外國人名冊及出國證明文件,通 知中央主管機關。但外國人聘僱許

外勞入國後 3 日內辦理入國通 報、健康檢查,入國後15 日內辦理 聘僱許可。.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 7 個工作日

外國人入國後 3 日內辦理入國通 報、健康檢查,入國後15 日內辦理 聘僱許可。.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 7 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