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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觀世音菩薩、繼承、闡揚、時間向度、空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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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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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以時空向度與宗教文化遺產為視角

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蔡耀明

摘要

本文從活在當代與立足當地出發,解明如何繼承與闡揚觀 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雖然活在當代與立足當地,透過時 間向度與空間格局的解開,即不必自限於一時一地。以宗教文 化遺產為著眼,並且以佛教弘化學為考量,繼承與闡揚觀世音 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經由正確的認知與適當的精進,即可接 通觀世音菩薩帶頭開創的事業,以個體與群體的方式落實且推 動在佛教修行道路的進展與提昇,以及幫助廣大且多樣的眾生 減輕與脫離世間的各種困苦。

關鍵詞:觀世音菩薩、繼承、闡揚、時間向度、空間格局

2018/10/1 收稿,2018/12/25 通過審稿。

(2)

目次 一、緒論

二、從當代與當地拉出多世代的時間向度與多方位的空間格局

(一)活在當代與縱觀多世代

(二)立足當地與橫觀多方位 三、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

(一)以宗教文化遺產為著眼

(二)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重大內容

(三)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繼承者與闡揚者 四、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

(一)從外圍衍生事項的追逐轉為內涵源泉之學習

(二)有關典籍足夠涵蓋面的完整解讀

(三)以貼切於眾生、修行、與救度為著眼的理解

(四)以落實的修行為骨幹的繼承

(五)以擔當為繼承

五、觀世音菩薩之當代闡揚

(一)以佛教弘化學為考量

(二)以古仙人道、轉法輪、隨轉法輪、無盡燈、與佛教經典 之〈囑累品〉為考量

六、結論

(3)

一、緒論

為求快速勾勒大致的輪廓,以及清晰呈現整篇文章的構成 要項,一開張,即以條列的方式,依序鋪陳「研究主題」、「關 鍵概念」、「文獻依據」、「論述架構」。

〔研究主題〕:本文從活在當代與立足當地出發,解明如 何繼承與闡揚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此一主題著力的,

不在於死讀書之後做有關資料的刻板分析,而在於活化哲學素 養,基於愛好智慧,讓哲學思辨替繼承與闡揚這二個概念指出 正確的與可行的道路。

1

〔關鍵概念〕:在緒論的這一節,以觀世音菩薩、繼承、

與闡揚做為本文主題的關鍵概念,逐一略加解明。

(一)觀世音菩薩:觀世音菩薩,簡稱觀音菩薩,又稱為 觀自在菩薩。「菩薩」(bodhi-sattva),字面的意思為「以菩提

(或覺悟 bodhi)為修行目標的眾生(sattva)」。根據《大般若 波羅蜜多經.第四會》 ,菩薩一詞的意義(或句義 padârtha)為

「學一切法無著、無礙,覺一切法無著、無礙,求證無上正等 菩提,饒益有情,是菩薩義。」

2

稱為「觀世音」 (Avalokitasvara) ,

1 本文初稿,曾於 2018 年 10 月 20 日,在台北市艋舺龍山寺主辦的「2018 艋舺龍山寺學術研討會:觀音思想文化暨龍山寺宗教歷史研究」做主題演 說。投稿過程,審查人善意的指正和寶貴的意見,對本文的修改,助益良 多,謹此致上誠摯的謝意。又,本文做為科技部一〇六年度三年期專題研 究計畫(MOST 106-2410-H-002-200-MY3)的部分成果,題目為「空觀與 中觀的佛教時空哲學」。

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會》,玄奘譯,T. 220 (4), vol. 7, p. 766b. 參閱:

蔡耀明,〈何謂生命關懷與如何關懷生命〉,收錄於《宗教經典內蘊之生命

(4)

字面的意思為「已經觀照(avalokita)[世間眾生在困境所發出 的 求 救 或 呼 叫 的 ] 聲 音 ( svara )」。

3

至 於 稱 為 「 觀 自 在 」

(Avalokiteśvara),字面的意思為「自在於(īśvara)完成觀照

(avalokita)」。

4

(二)繼承:所謂的「繼承」,意思大致為藉由諸如交替、

遺囑、或心願等方式,從先人或前輩承接或接受遺物。世間一 般的遺物包羅萬象,包括財產、物品、名位、權利、事業。至 於宗教方面的遺物,也是種類繁多,包括尊像、典籍、文物、

建築物、儀式。

(三)闡揚:所謂「闡揚」,包括開闡、闡明、闡釋、闡

關懷:2014 宗教生命關懷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正修科技大學宗教生命關 懷學術研討會審查委員會主編,(高雄: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2015 年),頁156-157.

3 avalokita: ava + lokita. ava: 接頭音節,意思為由上而下、降入。lokita: 字

lok 之過去被動分詞,意思為觀看、觀照。svara: 意思為聲音,特指世

間眾生在困境所發出的求救或呼叫的聲音。

4 avalokiteśvara: avalokita + īśvara. īśvara: 形容詞,意思為自在的、有能力 統帥的、有能力駕馭的;名詞,意思為自在者、統帥者、駕馭者。

有關觀世音、觀音、觀自在之原典語詞,學界已有眾多討論,於此不贅,

可參閱:Marie-Therese de Mallmann, Introduction a l’etude d’Avalokiteśvara, Paris: Civilisations du Sud, 1948, pp. 59-82; Alexander Studholme, The Origins of Oṃ Maṇipadme Hūṃ: A Study of the Kāraṇḍavyūha Sūtr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2, pp. 52-59; 李利安,《印度古代觀 音信仰研究》(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2006 年),頁 38-63; 辛島靜志,

〈《法華經》的文獻學研究:觀音的語義解釋〉,《中華文史論叢(上海古 籍出版社)》第95 期(2009 年 3 月),頁 199-229.

(5)

幽探賾之「闡」,以及彰揚、宣揚、傳揚之「揚」。

〔文獻依據〕:由於主題所設定的形態廣大且具縱深,做 為立論的根據,即不以少數的文獻為限。舉凡廣義或狹義涉及 觀世音菩薩的教學與事業,以及當代有關時空觀或文化遺產的 著作,皆在背後的研究予以鑽研,以及在檯面的寫作予以必要 的引述或約略的參考。

〔論述架構〕:本文由如下的六節串連而成。第一節, 「緒 論」 ,開門見山,帶出研究主題,逐一交代論文的構想與輪廓,

並且解明觀世音菩薩、繼承、與闡揚這三個關鍵概念。第二節,

由時間向度的打通與空間格局的打開,討論如何在心胸做好繼 承與闡揚的準備工作。第三節,以宗教文化遺產為著眼,標明 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構成部分與區分面向,進而從消 極面與積極面討論何以成為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繼 承者與闡揚者。第四節,提出五個指導原則,做為觀世音菩薩 之當代繼承在規範上的參考,包括從外圍轉為內涵,涵蓋有關 典籍做全盤的解讀,以貼切於眾生、修行、與救度為著眼的理 解,以落實的修行為骨幹的繼承,以及以擔當為繼承。第五節,

以佛教弘化學為考量,以及以古仙人道、轉法輪、隨轉法輪、

無盡燈、與佛教經典之〈囑累品〉為考量,論述如何基於活在 當代且展望未來的胸懷,闡揚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第 六節,「結論」,總結本文的要點。

二、從當代與當地拉出多世代的時間向度與多 方位的空間格局

一旦論及「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與闡揚」,不應該還停

(6)

留在一般私人的繼承遺產與消費遺產之類的事情。問題首先在 於我們是否做了一些準備工作,調整我們的觀念、心態、做法、

與格局,以便接手觀世音菩薩之繼承,進而從事觀世音菩薩之 闡揚。在眾多準備工作當中,時間向度的打通與空間格局的打 開,應該可列為優先的重點項目。

(一)活在當代與縱觀多世代

一般世人可能大都活在當前的時刻、近來的日子、一段歲 月、或當代。然而,生命世界並非僅限於如此短暫的時光。如 果在時間向度僅看在如此短暫的時光,由於目光短淺,連帶地,

認知上,將困守現狀而捉襟見肘;情意上,將患得患失或共相 壓迮;做法上,將急功近利,追逐世俗。

雖然活在當代,由於思及「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即 引領我們開啟繼承之視角,連帶地,至少在理念上,即得以回 溯多世代的歷程,包括人類在世間長久的生命歷程,我們每一 個人在世間長久的生命歷程,眾生在世間長久的生命歷程,以 及觀世音菩薩在世間長久的生命歷程、修行歷程、與救度歷程。

雖然活在當代,由於思及「觀世音菩薩之當代闡揚」,即 引領我們開啟闡揚之視角,連帶地,至少在理念上,即得以展 望多世代的歷程,包括我們拿什麼闡揚,我們的闡揚如何能正 面地影響未來的世代,以及我們的闡揚如何配合觀世音菩薩之 整體闡揚。

(二)立足當地與橫觀多方位

一般世人可能大都立足當地,座落在以形軀之自我為本位

(7)

的很狹小的領域。然而,生命世界並非僅限於如此狹小的領域。

如果在空間各個向度僅看在如此狹小的領域,由於視域褊狹,

連帶地,在認知、情意、與做法等方面,也將畫地自限、抱殘 守缺。

雖然立足當地,由於思及「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就 繼承而論,再也不必以各自所在地的繼承為限制之懸念,而是 大可瀏覽多方位的廣大世界,只要切要於眾生之生命、知見正 確、有助於指引眾生脫離困境、或深具文化價值,皆可在某個 意味納入予以繼承之考量。

雖然立足當地,由於思及「觀世音菩薩之當代闡揚」,就 闡揚而論,同樣不必以各自所在地的闡揚為限制之懸念。一套 在流傳上只能受限在很狹隘所在地的東西,就談不上闡揚。因 此,著眼於闡揚,即引領我們思考,我們手上的這一套確實好 在哪裡,而值得宣揚在多方位的廣大世界。

三、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

由於「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與闡揚」在很大程度取決於 觀世音菩薩觀,將我們的看法與做法在時間向度打通以及在空 間格局打開之後,如何看待觀世音菩薩,即成為接下來的重大 論題。就此一論題,這一節,將著眼於宗教文化遺產,釐清觀 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重大內容,進而討論觀世音菩薩之 宗教文化遺產的繼承者與闡揚者。

(一)以宗教文化遺產為著眼

放在當代通行的分類系統,佛陀的教導,連帶地,觀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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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的事業,大致被劃歸宗教或宗教文化的一類。考量與當代 的人類生活可以有較多的交集,以及與當代的學術領域可以有 較廣的平台,將觀世音菩薩的事業當成宗教文化遺產,或許不 失為可行的辦法。

文化遺產( cultural heritage)之「文化」,意指一群人或 生命體在生活經驗所運轉與累積的思想、行為、與習俗共構而 成的一套模式或機制。

5

至於「文化遺產」,有別於自然遺產

(natural heritage)或私人遺產(private heritage),意指一套文 化,由於其文化上的顯著意涵(cultural significance)在公共空 間與跨時代皆具廣泛與長久的影響作用,而成為世代相傳的遺 產。

6

文 化 遺 產 可 粗 略 分 成 有 形 的 ( 或 可 觸 摸 的 、 實 物 的 tangible)與無形的(或非可觸摸的、非實物的 intangible)。有 形的文化遺產,通常又被稱為文化資產(cultural asset),包括 考古遺址、歷史文物、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文化景觀。

5 Cf. Jerry Diller, “What Is Culture?” Cultural Diversity: A Primer for the Human Services, 5th edition, Stamford: Cengage Learning, 2015, pp. 93-94;

David Matsumoto, Linda Juang, “What Is Culture?” Culture and Psychology, 6th edition, Boston: Cengage Learning, 2017, pp. 7-8.

6 Cf. Stephen Bond, Derek Worthing, “Chapter 3: Heritage Values and Cultural Significance,” Managing Built Heritage: The Role of Cultural Values and Significance, 2nd edition, Chichester: John Wiley & Sons, 2016, pp. 49-83;

David Throsby, “Assessment of Value in Heritage Regulation,” Handbook on the Economics of Cultural Heritage, edited by Ilde Rizzo and Anna Mignosa,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2013, pp. 456-469.

(9)

無形的文化遺產,則包括觀念、精神、修煉、口語、傳說、傳 統表演藝術、傳統手工藝、技能、民俗、禮儀、事業、傳承。

7

由於文化遺產的領域很廣,涉及的類別頗多,幾乎包括人 類 生 活 的 各 方 面 , 如 果 用 宗 教 文 化 遺 產 ( religio-cultural heritage),或許可較為準確標示觀世音菩薩的遺產主要座落的 類別。

(二)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重大內容

縱使以宗教文化遺產為著眼,由於觀世音菩薩現象曾經散 發廣泛且長久的啟迪或影響,在當代談觀世音菩薩之繼承與闡 揚,可謂千頭萬緒,卻因此很容易流於瑣碎,或陷溺在各擁分 散據點而抱殘守缺之窠臼。如果有心做好繼承與闡揚,在涉及 的內容方面,可考慮從二類項目入手:其一,有關觀世音菩薩 入門的概括式的著作;其二,記載觀世音菩薩的用心、觀念、

修行、與事蹟的典籍。

其一,由於一些學者的努力,若干入門的著作,可方便用

7 Cf. “What i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ttps://ich.unesco.org/en/what-is- intangible-heritage-00003) Amanda Kearne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Global Awareness and Local Interest,” Intangible Heritage, edited by Laurajane Smith and Natsuko Akagawa, Abingdon: Routledge, pp. 209-225;

Dragana Rusalić, “Defini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Properties,” Making the Intangible Tangible: The New Interface of Cultural Heritage, Belgrade: The Institute of Ethnography of the Serbian Academy of Sciences and Arts, 2009, pp. 15-20.

(10)

以概括認識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尤其在有形的部分。

中文方面,例如, 《觀音特展》 、 《觀音小百科》 、 《觀音:菩薩中 國化的演變》。

8

英文方面,例如,Bodhisattva of Compassion;

The Iconography of Avalokiteśvara in Mainland South East Asia.

9

日文方面,例如,《観音菩薩》、《観音菩薩像の成立と展開》、

《念彼観音力》。

10

藉由諸如此類入門的著作,觀世音菩薩之

8 李玉珉,《觀音特展》(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00 年);顏素慧,《觀音 小百科:第一本親近觀音的書》(台北:橡樹林,2001 年);于君方,《觀 音:菩薩中國化的演變》(台北:法鼓,2009 年)。此外,參閱:《中國歷 代觀音文獻集成》,共 10 冊,濮文起主編,(北京:中華全國圖書館文 獻縮微複製中心,1998 年);《觀音寶相》,徐建融編,(上海:上海人 民美術,1998 年);《觀音寶典》,全佛編輯部主編,(台北:全佛,2010 年);《佛菩薩的圖像解說(二):菩薩部.觀音部.明王部》,全佛編輯部 主編,(台北:全佛,2011 年);邢莉,《觀音:神聖與世俗》(北京:學苑,

2001 年);張總,《說不盡的觀世音:引經、據典、圖說》(上海:上海 辭書,2002 年);諾布旺典,《唐卡中的觀世音》(台北:達觀,2010 年);

馬元浩,《中國古代雕塑觀音》(杭州:浙江攝影,2014 年)。

9 John Blofeld, Bodhisattva of Compassion: The Mystical Tradition of Kuan Yin, Boston: Shambhala, 1988; Nandana Cūṭivoṅgs, The Iconography of Avalokiteśvara in Mainland South East Asia, New Delhi: Aryan, 2002. 此外,

參 閱 :Gérard Fussman, The Early Iconography of Avalokiteśvara, Paris:

Collège de France, 2012; John Holt, Buddha in the Crown: Avalokiteśvara in the Buddhist Traditions of Sri Lank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John Locke, Karunamaya: The Cult of Avalokitesvara-Matsyendranath in the Valley of Nepal, Kathmandu: Tribhuvan University, 1980; Kimizane Yokoyama, Mikkyo: The Virtue of Avalokiteśvara, Tokyo: Tama, 1983.

10 奈良国立博物館(編),《観音菩薩》(奈良:奈良国立博物館,1981 年);

(11)

有形的宗教文化遺產,即可整理出至少如下的四個面向:一者,

有關觀世音菩薩之尊像,包括使用各種材料之平面的或立體的 造像。二者,有關觀世音菩薩之書寫,包括碑銘、篆刻、寫經。

三者,有關觀世音菩薩之古蹟、殿堂建築、道場景觀。四者,

有關觀世音菩薩之搭配的宗教文物。

其二,以文化遺產為業務的一般的公共組織或私人組織,

大致傾向於較為偏重有形的部分;一般民眾,也大致傾向於主 要接觸在有形的部分。然而,若遮去無形的部分,侷限在有形 的部分,不僅因此遺漏了重大的內涵,而且可能流於庸俗化的 弊病。就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其無形的部分,尤其記 載觀世音菩薩的用心、觀念、修行、與事蹟的典籍,其實一直 都還流傳著。這些典籍,同樣可以從若干入門的著作形成概括 的認識,例如,《觀音菩薩經典》 、《実修観音菩薩のお経》。

11

シルクロード学研究センター(編),《観音菩薩像の成立と展開:変化 観音を中心にインドから日本まで》(奈良:シルクロード学研究センタ ー,2010 年);金岡秀友,《念彼観音力:観音菩薩と観音経--あの観音 の力を念じなさい》(東京:太陽,2000 年)。此外,參閱:大法輪編集 部(編),《図説・三十三観音菩薩》(東京:大法輪閣,1993 年);神 奈川県立金沢文庫(編),《観音菩薩像:秘仏40 体公開--企画展》(横 浜:神奈川県立金沢文庫,2002 年);佐久間留理子,《観音菩薩:変幻 自在な姿をとる救済者》(東京:春秋社,2015 年);梅原隆嗣,《観音 菩薩の研究:観音の基本的研究と奈良朝仏教に現われたる観音信仰》(富 山:専長寺,1950 年)。

11 《觀音菩薩經典》,全佛編輯部主編,(台北:全佛,2015 年);松原哲明,

《実修観音菩薩のお経》(東京:学研,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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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繼承者與闡揚 者

談到所謂的繼承者與闡揚者,如果主要看重血統、正統、

譜系,則大致傾向於政治意味操作下的議題;如果主要看重社 會規定的資格與現世權益,則大致傾向於法律意味操作下的議 題。然而,這一件事情,其實還可以跳脫褊狹的政治與法律,

更開放地解明事情的內涵,從而可藉由消極面與積極面這雙重 的面向,著手探討。

消極面而論:有別於一般的私人遺產或先入為主地被綁在 特定項目的遺產,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如同佛教,其 可能的繼承者與闡揚者,既非預先就把任何的個體、社群、階 級、黨派、族群、種族、民族、物種、或生命形態排除在外,

亦非早就內定為任何個體或團體的禁臠。然而,這並不意味,

任何眾生自動都是當然的繼承者與闡揚者。

積極面而論: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如同佛教、以 整個世界為格局的哲學、或物質科學,其可能的繼承者與闡揚 者,是由真才實學與積極奉獻贏得的。說得明白一些,任何個 體或團隊,只要用心且致力於認識與學習觀世音菩薩,投入生 命的時光以觀世音菩薩為持續學習與修行的楷模,進而發願將 如此的學養奉獻出來,助成觀世音菩薩救度眾生之事業,正好 基於如此的才學與奉獻,皆可成為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 的繼承者與闡揚者。

四、觀世音菩薩之當代繼承

這一節,提出如下的五個指導原則,認真且嚴肅地看待如

(13)

何繼承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其一,從外圍轉為內涵;

其二,涵蓋有關典籍做全盤的解讀;其三,以貼切於眾生、修 行、與救度為著眼的理解;其四,以落實的修行為骨幹的繼承;

其五,以擔當為繼承。

(一)從外圍衍生事項的追逐轉為內涵源泉之學習

活在當代與立足當地,如果要繼承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 遺產,首要之務,應該在於盡可能正確且全面地認識觀世音菩 薩之用心、觀念、修行、與事業。若不從內涵之源泉入手,而 只求繼承做為產品之尊像,那麼,暫時取得尊像者,即傾向於 淪為奇貨可居、收藏文物、或供奉尊像之輩,而未取得尊像者,

從此可能自外於這一片宗教文化遺產。又,如果只求繼承做為 產品之殿堂或道場,即傾向於只會依賴殿堂或把持道場,謀求 隨之而來的香火與供養。一旦僅連結在特定產品的層次,往諸 如此類的弊病傾斜,所謂的尊像、殿堂、或道場,終將淪為空 洞的工具,被把持者利用在名聞利養或名利權勢的追逐,而所 謂的繼承,也因此遭受污名,被吞噬在政治、商業、與法律混 流的漩渦。

由此可知,優先且主要的努力,應該從當代特定產品的層 次回溯,儘量往內涵之源泉,培養能繼承之優質的實力。至於 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其內涵則可從記載著觀世音菩薩 之教學與事業的典籍入手。

(二)有關典籍足夠涵蓋面的完整解讀

由於出土文獻、古籍整理、圖書資訊、網絡資源在當代皆

(14)

相當發達,在努力銜接觀世音菩薩之宗教文化遺產的道路上,

尤其不應抱殘守缺,而潛心鑽研至少如下一系列的典籍,即為 相當切要的功課。第一,觀世音菩薩之全面開展式的菩薩行:

《妙法蓮花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

12

第二,觀世音菩薩之大 悲心的經營:《悲華經》(Karuṇā-puṇḍarīka-sūtra)、

13

《大方 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觀自在菩薩章》

之「迅速入大悲門為名稱的菩薩行門」( mahā-karuṇā-mukhâ- vilambaṃ nāma bodhisattva-caryā-mukham)。

14

第三,觀世音

12 《妙法蓮花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

T. 262, vol. 9, pp. 56c-58b. 梵文本:植木雅俊(譯注),《梵漢和対照.現 代語譯 法華経(下).観世音菩薩普門第二十五》(東京:岩波書店,2008 年),頁493-525. 此外,參閱:蔡耀明,〈心態、身體、住地之可能的極致 開展:以《妙法蓮花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為主要依據的哲學探究〉,

收錄於《典藏觀音》,圓光佛學研究中心.圖像文獻研究室主編,(中壢:

圓光佛學研究所,2011 年),頁 252-270.

13 《悲華經》〈大施品第三〉和〈諸菩薩本授記品第四之一〉,北涼.曇無讖

( Dharmakṣema ) 譯 , T. 157, vol. 3, pp. 174b-188c. 梵 文 本 : Karuṇāpuṇḍarīka: The White Lotus of Compassion, 2 vols.,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Isshi Yamada, London: School of Oriental &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1968.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18_u.htm)

14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第三十四之八.觀世音菩薩章》,東晉.佛 陀跋陀羅(Buddhabhadra)譯,T. 278, vol. 9, pp. 718a-719a. 相關傳譯本: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九.觀自在菩薩章》,唐.實叉 難陀(Śikṣānanda)譯,T. 279, vol. 10, pp. 366c-367c;《大方廣佛華嚴經.

(15)

菩 薩 之 智 慧 的 運 行 與 實 證 : 《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

(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sūtra)。

15

第四,觀世音菩薩以深厚 的功德與強大的威力,入地獄道、餓鬼道、以及更多的生命路 徑,救度受苦眾生,並且呈獻其心要——「六字大明咒」(Ṣaḍ- akṣarī-mahā-vidyā; Ṣaḍ-akṣarī-mahā-mantra):《佛說大乘莊嚴 寶王經》 (Avalokiteśvara-guṇa-kāraṇḍa-vyūha-sūtra)。

16

第五,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觀自在菩薩章》,唐.般若(Prajña)譯,

T. 293, vol. 10, pp. 733a-736a. 梵文本:P. L. Vaidya (ed.), Gaṇḍa-vyūha- sūtram,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0, pp. 158-164.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16_u.htm)

15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唐.玄奘譯,T 251, vol. 8, p. 848c. 白話翻譯:

蔡耀明(主編),《世界文明原典選讀 V:佛教文明經典》(新北:立緒文 化,2017 年),頁 239-243.

16 《佛說大乘莊嚴寶王經》,宋.天息災譯,T. 1050, vol. 20, pp. 47a-64a.

梵文本:P. L. Vaidya (ed.), “No. 18: Avalokiteśvara-guṇa-kāraṇḍa-vyūha,”

Mahāyāna-sūtra-saṃgraha, part I,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1, pp.

258-308. Lokesh Chandra (ed.), Kāraṇḍa-vyūha-sūtra, New Delhi: Aditya Prakashan, 1999.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62_u.htm) 藏 譯 本 英 譯 : Peter Roberts (ed.), The Noble Mahāyāna Sūtra “The Basket’s Display:”

Āryakāraṇḍavyūhanāmamahāyānasūtra, 84000, 2013.

(http://www.pacificbuddha.org/wp-content/uploads/2014/02/Karandavyuha- Sutra.pdf) (http://read.84000.co/translation/UT22084-051-004.html) 此 外 , 參閱: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Ⅳ):密教經典篇》(京都:

(16)

觀 世 音 菩 薩 示 現 以 青 藍 色 頸 部 ( nīla-kaṇṭha ) 與 千 手 千 眼

(sahasra-bhuja-sahasra-netra)為主要特徵之相貌,並且呈獻

「 大 悲 心 陀 羅 尼 」 ( Nīla-kaṇṭha-dhāraṇī; Mahā-kāruṇika-citta- dhāraṇī),針對眾生各式各樣的困境與需求,方便遂行貼切的 救援與必要的供給:《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 心陀羅尼經》 (Nīla-kaṇṭhaka-sūtra)。

17

第六,觀世音菩薩示現 以十一張面孔(ekādaśa-mukha)為主要特徵之相貌,包括慈善 面、寂靜面、威嚇面,並且呈獻「十一面陀羅尼」(Ekādaśa- mukha-dhāraṇī),

18

藉以因應地引導與調教不同根器的眾生:

平樂寺,1989 年),頁 142-145.

17 《千手千眼 觀世音菩薩廣 大圓滿無礙大 悲心陀羅尼經 》,唐.伽梵達摩

(Bhagavad-dharma)譯,T. 1060, vol. 20, pp. 106a-111c. 相關傳譯本:《千 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呪本》,唐.金剛智(Vajra- bodhi)譯,T. 1061, vol. 20, pp. 112a-113c;《金剛頂瑜伽青頸大悲王觀自在 念誦儀軌》,唐.金剛智(Vajra-bodhi)譯,T. 1112, vol. 20, pp. 490b-497c;

《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唐.不空(Amogha-vajra)

譯 ,T. 1056, vol. 20, pp. 72a-83a. 此 外 , 參 閱 : Lokesh Chandra, The Thousand-armed Avalokiteśvara, New Delhi: Abhinav, 1988. (「大悲咒之心 咒」:oṃ vajra dharma hrīḥ)

18 「十一面陀羅尼」之「根本咒」(Mūla-mantra):namo ratna-trayāya / namo vairocanāya tathāgatāya / nama āryâvalokiteśvarāya bodhi-sattvāya mahā- sattvāya mahā-kāruṇikāya / namaḥ atītânāgata-pratyutpannebhyaḥ sarva- tathāgatebhyo ’rhatebhyaḥ samyak-saṃbuddhebhyaḥ /

oṃ dhara dhara / dhiri dhiri / dhuru dhuru / iṭṭe viṭṭe / cale cale / pra-cale pra- cale / kusume kusuma-vare / ili mili viṭi svāhā // (Nalinaksha Dutt (ed.), Gilgit Manuscripts, vol. I, 2nd ed., Delhi: Sri Satguru, 1984, p. 39.)

(17)

《 佛 說 十 一 面 觀 世 音 神 咒 經 》( Avalokiteśvaraikādaśa-mukha- dhāraṇī-sūtra)。

19

第七,觀世音菩薩示現為准提( Cundī 清淨 尊) ,慈善的相貌,具二臂、四臂、十八臂、或二十六臂,稱為 准 提 菩 薩 或准 提 觀 世 音, 並 且 呈 獻「 准 提 陀 羅尼 」 ( Cundī- dhāraṇī),

20

感應力甚強,能增益福德、排解災厄、遠離惡道、

19 《佛說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北周.耶舍崛多(Yaśogupta)譯,T. 1070, vol. 20, pp. 149a-152a. 相 關 傳 譯 本 : 《 佛 說 陀 羅 尼 集 經 》 ( Dhāraṇī- samuccaya-sūtra)之〈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唐.阿地瞿多(Atigupta)

譯,T. 901, vol. 18, pp. 812b-825c;《十一面神咒心經》,唐.玄奘譯,T. 1071, vol. 20, pp. 152a-154c;《十一面觀自在菩薩心密言念誦儀軌經》,唐.不 空(Amoghavajra)譯,T. 1069, vol. 20, pp. 139c-149a. 梵文本:Nalinaksha Dutt (ed.), Gilgit Manuscripts, vol. I, Srinagar, 1939, pp. 35-40.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ekmuhr_u.htm) Nalinaksha Dutt (ed.), Gilgit Manuscripts, vol. I, 2nd ed., Delhi: Sri Satguru, 1984, pp. 33-40.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15_u.htm) 此 外 , 參 閱 : Ryūichi Abé, The Weaving of Mantra: Kūkai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soteric Buddhist Discours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74-176;

Tove Neville, Eleven-headed Avalokiteśvara: Chenresigns, Kaun-yin or Kannon Bodhisattva: Its Origin and Iconography, New Delhi: Munshiram Manoharlal, 1999.

20 namaḥ saptānāṃ samyak-saṃbuddha-koṭīnāṃ. tad yathā: oṃ cale cule cunde.

svāhā. (Lokesh Chandra (ed.), Kāraṇḍa-vyūha-sūtra, New Delhi: Aditya Prakashan, 1999, p. 247.) 「准提陀羅尼」之白話翻譯:蔡耀明(主編),

(18)

趣向佛道:《佛說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羅尼經》(Cundī-devī- dhāraṇī-sūtra)。

21

第八,觀世音菩薩示現威嚇的相貌,在頭頂 上以綠色的馬之頭頸部(haya-grīva)為主要的特徵,稱為馬頭 觀世音,並且呈獻「馬頭明咒」(Haya-grīva-vidyā),

22

馳驅 縱橫,不僅引領與救拔傍生道的眾生,而且協助具緣的眾生消 除由瘟疫、邪術、惡勢力所引發的困苦與障礙:《馬頭觀音心

《世界文明原典選讀V:佛教文明經典》(新北:立緒文化,2017 年),頁 461.

21 《佛說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羅尼經》,唐.金剛智(Vajrabodhi)譯,

T. 1075, vol. 20, pp. 173a-178c. 相關傳譯本:《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 尼經》,唐.不空(Amoghavajra)譯,T. 1076, vol. 20, pp. 178c-185a; 《佛 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唐.地婆訶羅(Divākara)譯,T. 1077, vol. 20, pp. 185a-186b. 此外,參閱:謝世維,〈漢傳准提佛母經典之嬗變:

以《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之「密教心要」為核心〉,《新世紀宗教研究》

第 15 卷第 2 期(2016 年 12 月),頁 87-119; Robert Gimello, “Icon and Incantation: The Goddess Zhunti and the Role of Images in the Occult Buddhism of China,” Images in Asian Religions: Texts and Contexts, edited by Phyllis Granoff and Koichi Shinohara, 2007, Vancouve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 pp. 225-256.

22 蔡耀明,〈吉爾吉特(Gilgit)梵文佛典寫本的出土與佛教研究〉之「附錄 二:《馬頭觀世音菩薩明咒》(Hayagrīvavidyā)吉爾吉特傳本逐行轉寫」,

《正觀》第 13 期(2000 年 6 月),頁 107-126. 梵文本:Nalinaksha Dutt (ed.), Gilgit Manuscripts, vol. I, 2nd ed., Delhi: Sri Satguru, 1984, pp. 41-46.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17_u.htm)

(19)

陀羅尼》。

23

第九,觀世音菩薩透過極其長久的菩薩行,被授 記將成就佛陀果位,稱為「普光功德山王如來」或「普明高顯 吉祥峯王如來」:《觀世音菩薩授記經》、《佛說如幻三摩地 無量印法門經》。

24

以上所列舉的,只是一部分,其實現存還有不少有關的典 籍,例如:《大佛頂首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

25

《觀 自在菩薩大悲智印周遍法界利益眾生薰真如法》、

26

《大寶積 經.無垢施菩薩應辯會》、

27

《如意輪陀羅尼經》(Padma-cintā-

23 《佛說陀羅尼集經》(Dhāraṇī-samuccaya-sūtra),〈馬頭觀世音菩薩大 咒第十一〉、〈馬頭別大咒第十二〉,唐.阿地瞿多(Atigupta)譯,T. 901, vol. 18, pp. 834c 836c. 相關傳譯本:《馬頭觀音心陀羅尼》,一卷,T. 1072B, vol. 20, p. 170. 此外,參閱:Kakas Beáta, “Hayagrīvavidyā: Spell to the horse- necked one,” Acta Orientalia Academiae Scientiarum Hungaricae 64/4 (December 2011): 427-435.

24 《觀世音菩薩授記經》(Māyôpama-samādhi-sūtra),劉宋.曇無竭譯,

T. 371, vol. 12, pp. 353b-357c. 相關傳譯本:《佛說如幻三摩地無量印法門 經》(Māyôpama-samādhi-sūtra),北宋.施護(Dānapāla)譯,T. 372, vol.

12, pp. 357c-364b.

25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Śuraṅ-gama-sūtra),

〈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唐.般剌蜜帝(Pāramiti)譯,T. 945, vol. 19, pp. 128b-129c.

26 《 觀 自 在 菩 薩 大 悲 智 印 周 遍 法 界 利 益 眾 生 薰 真 如 法 》 , 唐 . 不 空

(Amoghavajra)譯,T. 1042, vol. 20, pp. 33a-34a.

27 《大寶積經.無垢施菩薩應辯會第三十三》,西晉.聶道真譯,T. 310 (33), vol. 11, pp. 556a-564b. 相 關 傳 譯 本 :《 佛 說 無 垢 賢 女 經 》( Strī-vivarta- vyākaraṇa-(sūtra)),西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T. 562, pp. 913b-914b;

《佛說腹中女聽經》,北涼.曇無讖(Dharmakṣema)譯,T. 563, pp. 914b-

(20)

maṇi-dhāraṇī-sūtra)、

28

《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呪經》

(Ṣaḍ-akṣara-vidyā-mantra-sūtra)、

29

《不空羂索神呪心經》

(Amogha-pāśa-hṛdaya-sūtra)、

30

《金剛恐怖集會方廣軌儀觀 自在菩薩三世最勝心明王經》。

31

915a;《佛說轉女身經》,劉宋.曇摩蜜多(Dharmamitra)譯,T. 564, pp.

915b-921c.

28 《如意輪陀羅尼經》,唐.菩提流志(Bodhiruci)譯,T. 1080, vol. 20, pp.

188b-196b. 相關傳譯本:《佛說觀自在菩薩如意心陀羅尼咒經》,唐.義 淨譯,T. 1082, vol. 20, pp. 196b-197b;《觀世音菩薩祕密藏如意輪陀羅尼神 呪經》,唐.實叉難陀(Śikṣānanda)譯,T. 1080, vol. 20, pp. 197b-200a;

《觀世音菩薩如意摩尼陀羅尼經》,唐.寶思惟(Śikṣānanda)譯,T. 1083, vol. 20, pp. 200b-202b. 「 如 意 寶 輪 王 陀 羅 尼 」( cakra-varti-cintā-maṇi- dhāraṇī)之白話翻譯:蔡耀明(主編),《世界文明原典選讀 V:佛教文明 經典》(新北:立緒文化,2017 年),頁 455-457.

29 《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呪經》,東晉.竺難提(Dharmanandi)

譯,T. 1043, vol. 20, pp. 34b-38a. 相關傳譯本:《佛說六字咒王經》,東 晉.失譯,T. 1044, vol. 20, pp. 38a-39c;《佛說六字神咒王經》,粱.失譯,

T. 1045, vol. 20, pp. 39c-43b.

30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母陀羅尼真言序品第一》,唐.菩提流志(Bodhiruci)

譯,T. 1092, vol. 20, pp. 227a-233c. 相關傳譯本:《不空羂索呪經》,隋.

闍那崛多(Jñānagupta)譯,T. 1093, vol. 20, pp. 399a-402b; 《不空羂索神 呪心經》,唐.玄奘譯,T 1094, vol. 20, p. 402b-405c;《不空羂索呪心經》,

唐.菩提流志(Bodhiruci)譯,T. 1095, vol. 20, pp. 406a-409a;《佛說聖觀 自在菩薩不空王祕密心陀羅尼經》,唐.施護(Dānapāla)譯,T. 1099, vol.

20, pp. 443b-446c. 此外,參閱: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Ⅳ): 密教經典篇》(京都:平樂寺,1989 年),頁 123-128.

31 《 金 剛 恐 怖 集 會 方 廣 軌 儀 觀 自 在 菩 薩 三 世 最 勝 心 明 王 經 》 , 唐 . 不 空

(21)

(三)以貼切於眾生、修行、與救度為著眼的理解

典籍,或尊像,如果只當成收集品或收藏品,那將無異於 圖書館、舊書攤、古董鋪、或博物館之類的行業在技術方面的 局部事務。來得更為重要的,應該在於翻開來研讀。而研讀典 籍,不僅要能理解,而且在於如何理解。

談到如何理解,如果拿起典籍,只會用升學主義的方式在 讀書,或許可以讀出一些考試用的知識,卻談不上在內涵上的 繼承所必要的理解。再者,如果將典籍全然文獻化與歷史化,

也就是將典籍當成只是版本比對、文字校勘、詞語注疏的對象,

以及當成社會因素在歷史發展的產物,或許可以做出學術上還 會受到歡迎的一些論著,卻幾乎不會涉及在內涵上的繼承所必 要的理解。

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典籍,談到在內涵上的繼承所必要的理 解,雖然並無所謂的標準答案,但是如下的三個要點,應該不 失為一組可行的回答辦法:其一,以貼切於眾生為解讀線索;

其二,以貼切於修行為解讀線索;其三,以貼切於救度為解讀 線索。

(1)由佛陀的教導所記錄而流傳的經典,尤其有關觀世 音菩薩的典籍,主要出之於對眾生處境的關懷、考察、與探究。

因此,如果將解讀的眼光放在眾生處境的困苦、造成困苦的因 緣、與脫離困苦之出路,將有助於形成較貼切的理解,也較不 至於落入隔靴搔癢的弊病。就此而論,首先,何謂生命關懷與 如何關懷生命,其涵義與做法,在解讀時,皆有必要予以沈靜

(Amoghavajra)譯,T. 1033, vol. 20, pp. 9a-16c.

(22)

地感受、條理地思辨、正確地認知、與落實地學習。

32

再者,

觀世音菩薩的廣大的悲心,其內涵、胸懷、考量、與動力,也 都有必要予以深刻的體認。在此,僅摘錄如下的一小段經文,

內容為觀世音菩薩對善財童子(sudhanaḥ śreṣṭhi-dārakaḥ)講述 其最核心的大悲心要:

善男子!我已成就菩薩大悲速疾行解脫門。善男子!

我以此菩薩大悲行門,平等教化一切眾生,攝受、調伏,

相續不斷。善男子!我恒住此大悲行門,常在一切諸如來 所,普現一切諸眾生前,隨所應化而為利益:或以布施攝 取眾生,或以愛語攝取眾生,或以利行攝取眾生,或以同 事攝取眾生;或現種種微妙色身攝取眾生,或現種種不思 議色淨光明網攝取眾生,或以音聲.善巧言辭,或以威儀.

勝妙方便,或為說法,或現神變.令其開悟而得成熟,或 為化現種種色相、種種族姓、種種生處、同類之形,與其 共居而成熟之。

善男子!我修習此大悲行門,願常救護一切眾生,令 離諸怖,所謂:願一切眾生離險道怖,離熱惱怖,離迷惑 怖,離繫縛怖,離殺害怖,離王官怖,離貧窮怖,離不活 怖,離惡名怖,離於死怖,離諸病怖,離懈怠怖,離黑暗 怖,離遷移怖,離愛別怖,離怨會怖,離逼迫身怖,離逼

32 參閱:蔡耀明,〈何謂生命關懷與如何關懷生命〉,收錄於《宗教經典內蘊 之生命關懷:2014 宗教生命關懷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正修科技大學宗教 生命關懷學術研討會審查委員會主編,(高雄: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 心,2015 年 1 月),頁 137-159.

(23)

迫心怖,離憂悲愁歎怖,離所求不得怖,離大眾威德怖,

離流轉惡趣怖。復作是願: 『願諸眾生,若念於我、若稱我 名、若見我身,皆得免離一切恐怖,滅除障難,正念現前。』

善男子!我以如是種種方便,令諸眾生離諸怖畏,住於正 念;復教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至不退轉。

33

如上經文講述的標題為「迅速入大悲門為名稱的菩薩行門」

mahā-karuṇā-mukhâ-vilambaṃ nāma bodhisattva-caryā- mukham),換言之,所在的範疇為「以菩薩之修行為(出入之)

門口」,而所在範疇的特定名稱,則為「迅速地進入廣大悲心 之門口」。造就此一門口之為「廣大」,在於空間方面,無差 別 地 就 所 有 的 眾 生 展 開 調 伏 眾 生 與 成 熟 眾 生 的 工 作 ( sarva- jagad-asaṃbhinna-sattva-paripāka-vinayana),以及時間方面,

持續地運轉(pra-vṛttam)如此的工作。造就此一門口之為「悲 心」,在於眾生之困苦總是念茲在茲,而眾生之困苦,則攤開 成各式各樣的世間怖畏(bhaya),對於怖畏之困苦,從而產生

33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唐.般若(Prajña)

譯,T. 293, vol. 10, p. 733b-c. 相關傳譯本:《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 界品》,東晉.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譯,T. 278, vol. 9, p. 718b;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唐.實叉難陀(Śikṣānanda)譯,T. 279, vol. 10, p. 367a-b. 梵文本:P. L. Vaidya (ed.), Gaṇḍa-vyūha-sūtram,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0, p. 160. GRETIL - Göttingen R 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go 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16_u.htm) 有關討論,可參閱:

Märt Läänemets, “Bodhisattva Avalokiteśvara in the Gaṇḍavyūhasūtra,”

Chung-Hwa Buddhist Studies 10 (2006): 295-339.

(24)

要 救 護 一 切 眾 生 之 誓 願 ( sarva-jagat-pratiśaraṇa-praṇidhir utpāditaḥ)。至於造就如此的廣大悲心之為「門口」,要項有 三。一者,大悲做為接通眾生與如來之間的門口:一方面,並 不脫離於任何如來的座前(sarva-tathāgatānāṃ ca pāda-mulān na vicalāmi);另一方面,隨著一切眾生各所應做而安立其面 前(sarva-sattva-kāryeṣu ca abhimukhas tiṣṭhāmi)。二者,大悲 做為接通眾生與觀世音菩薩的攝受化現之間的門口:以布施

(dānena)、愛語(priya-vāditayā)、利行(artha-kriyayā)、或 同事(samānārthatayā) ,攝受眾生(sattvān saṃgṛhṇāmi) ,乃至 以化現色身(rūpa-kāya-vidarśanena),或放射光明網以淨化不 可思議之顏色、外觀、形狀、與顯現(acintya-varṇa-saṃsthāna- rūpa-darśana-viśuddhyā raśmi-jālôtsargeṇa) ,攝受眾生。三者,

大悲做為接通眾生之怖畏與眾生之救度或覺悟之間的門口::

以這樣的方法(anenôpāyena),將眾生從所有的怖畏救度之後

(sattvān sarva-bhayebhyaḥ parimocya),引導發起心志在最極 高超、正確、圓滿的覺悟之後(anuttarāyāṃ samyak-saṃbodhau cittam utpādya),助成不退轉於覺悟要項之證得(a-vivartyān karomi buddha-dharma-pratilābhāya)。

(2)根據「迅速入大悲門為名稱的菩薩行門」此一標題,

可以立即看出,構成觀世音菩薩的骨幹,就是菩薩行。因此,

確實理解何謂菩薩行,以及以菩薩行為著眼,將使我們的解讀

更能契入有關觀世音菩薩典籍的內涵。反之,如果先入為主地

認定,只要談到菩薩,那都是神話、虛構、幻想、理想、或宗

教建構之類的東西,則不論讀了多少有關的書本或文章,大概

也只是把所讀的,都拉進自己早就習慣認定的僵化思想的框架

(25)

內,而談不上認知或理解的長進。

關於菩薩行,並不限於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典籍,事實上,

所有的大乘經典,都在教導與展現菩薩行。在此,僅摘錄般若 經典的一段經文,以做為例示: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所說菩薩摩訶薩者,何等名為 菩薩句義?」

佛告善現: 「學一切法無著、無礙,覺一切法無著、無 礙,求證無上正等菩提,饒益有情,是菩薩義。」

34

如上引文,就是在界說菩薩此一語詞的意義(padârtha) 。 根據梵文本, 「善現!的確,菩薩摩訶薩無所黏著地修學所有的 法 目 」 ( sarva-dharmāṇāṃ hi subhūte bodhisattvo mahāsattvo ’saktāyāṃ śikṣate)。「的確,菩薩摩訶薩以隨順覺 悟所有的法目為目標,進而無所黏著地現前覺悟無上的正確且

34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會》,唐.玄奘譯,T. 220 (4), vol. 7, p. 766b.

梵文本:P. L. Vaidya (ed.), Aṣṭa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With Haribhadra’s Commentary Called Āloka,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0, p. 9; U.

Wogihara (ed.), Abhisamayālaṃkār'ālokā Prajñāpāramitāvyākhyā: The Work of Haribhadra together with the Text Commented on, Tokyo: The Toyo Bunko, 1932, pp. 75-80;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49_u.htm) 英譯本:Edward Conze (tr.), The Perfection of Wisdom in Eight Thousand Lines & Its Verse Summary, Bolinas: Four Seasons Foundation, 1975, p. 89. 有關討論,可參 閱:蔡耀明,〈《般若經》的般若波羅蜜多教學的有情觀與有情轉化〉,《正 觀》第64 期(2013 年 3 月),頁 14.

(26)

圓 滿 的 覺 悟 」 ( sarva-dharmāṇāṃ hi subhūte bodhisattvo mahāsattvo ’nubodhanârthena, a-saktāyām anuttarāṃ samyak- saṃbodhim abhisaṃbudhyate)。「善現!由於以覺悟為目標,

即被稱為菩薩摩訶薩」(bodhy-arthena tu subhūte bodhisattvo mahāsattva ity ucyate) 。簡言之,之所以成為菩薩(bodhisattva) , 就在於菩薩行(bodhisattva-caryā);而菩薩行的要務,就在於 以無上的正確且圓滿的覺悟為目標所展開的廣大的、無所黏著 的、以及相續不斷的修行。正好憑藉如此的修行,才得以具備 成熟眾生(或饒益有情 sattva-paripācana)所必要的能力與方 法。

35

(3)觀世音菩薩在菩提道的表現,不只是修行,也不只 透過修行以熄滅困苦、安住涅槃,而更在於本著大悲心,將修 行所開發的能力與學到的方法,應用到成熟眾生乃至救度眾生 之事業。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典籍所記載的,可以說都是觀世音 菩薩以救度眾生為職志所施展的作為與所施設的教導。因此,

在解讀上,以救度眾生為著眼,即成為解讀之理解是否貼切的 準繩之一。

(四)以落實的修行為骨幹的繼承

致力於在內涵上貼切地解讀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典籍,雖然 在學術上已經算得上難能可貴了,但是在生活世界或生命世界,

卻遠遠不夠。這是由於只靠研讀典籍,還不足以認清各種眾生

35 有 關 成 熟 眾 生 , 可 參 閱 : Susanne Mrozik, “Chapter 3: Ripening Living Beings,” Virtuous Bodies: The Physical Dimensions of Morality in Buddhist Eth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 37-59, 140-147.

(27)

在身體、心態、家庭、社會等各方面的境況與問題,遑論提供 有效的處理、引導、與解決的辦法。就此而論,觀世音菩薩憑 藉的,就是生生世世都走在第一線,如實觀看世間各方面的境 況與問題,並且透過菩提道的修行,才得以淬煉出救度眾生所 必備的能力與方法。因此,當今之世,如果慨然有志於繼承觀 世音菩薩的事業,則腳踏實地的修行,是必須的。

以較為完整地繼承觀世音菩薩的事業為職志所必要的修 行,應該包括至少如下的四個部分。其一,生命世界困苦之體 認,以及世間主要知識領域的涉獵與掌握:如果對於各式各樣 眾生的困苦,欠缺感同身受的情懷,所謂的繼承,可能只是空 洞的名位爭奪;如果對於眾生缺乏在各個學門與學科的認識,

所謂的繼承,可能只是關在圍牆內的家務事,在知識與技術,

都走不出去狹隘的圍牆。其二,解脫道的修行:如果欠缺解脫 道的修行,不僅佛法的正確知見與基本功付諸闕如,而且連自 己都救不了,所謂的繼承,從救度學來看,可能只是自欺欺人 的幌子。其三,菩提道的修行:觀世音菩薩的法門,並不是在 菩提道之外另行存在的東西,而是菩提道很有特色的開展。而 菩提道,以十波羅蜜多為主軸總攝所有的修學法目,次第昇進 菩薩初地,乃至菩薩十地、佛地。

36

因此,如果欠缺菩提道的

36 參閱:《解深密經.地波羅蜜多品第七》,唐.玄奘譯,T 676, vol. 16, pp.

703b-708. 相關傳譯本:《深密解脫經.聖者觀世自在菩薩問品第十》,元 魏.菩提流支(Bodhiruchi)譯,T 675, vol. 16, pp. 680a-685a. 法譯本:

Étienne Lamotte, Saṃdhinirmocana-sūtra: l' Explication des Mystères, Louvain: Université de Louvain, 1935, pp. 122-148. 英譯本:John Powers (tr.), Wisdom of Buddha: The Saṃdhinirmocana Mahāyāna Sūtra, Berkeley:

(28)

修 行 , 所 謂 的 繼 承 , 將 缺 乏 如 同 明 亮 眼 睛 之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prajñāpāramitā/ perfection of wisdom)做為前導,所謂的繼 承,可能只是盲目的舉動。

37

其四,以觀世音菩薩為楷模的修 行:既然要繼承觀世音菩薩的事業,在修行上,當然要以觀世 音菩薩為典範。換言之,觀世音菩薩就是本尊( iṣṭa-devatā)。

(五)以擔當為繼承

觀世音菩薩的特質之一,就是擔當。以觀世音菩薩的擔當 為擔當,就是走在繼承觀世音菩薩的事業的道路上。

所謂的擔當,並不等於某一個職位的取得;如果拿擔當充

Dharma, 1994, pp. 219-271.

37 例如,「憍尸迦!如.生盲眾,若百、若千,無淨眼者方便引導,近.尚 不能趣入正道,況能遠達豐樂大城;如是.前五波羅蜜多.諸生盲眾,若 無般若波羅蜜多淨眼者導,尚不能趣菩薩正道,況能證入薩婆若城。憍尸 迦!布施等五波羅蜜多,要由般若波羅蜜多,名.有目者。復由般若波羅 蜜多之所攝受,名.到彼岸。」(《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會》,唐.玄 奘譯,T. 220 (4), vol. 7, p. 799a.)梵文本:P. L. Vaidya (ed.), Aṣṭa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With Haribhadra’s Commentary Called Āloka,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0, p. 87; U. Wogihara (ed.), Abhisamayālaṃkār'ālokā Prajñāpāramitāvyākhyā: The Work of Haribhadra together with the Text Commented on, Tokyo: The Toyo Bunko, 1932, pp. 383-384;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49_u.htm) 英譯本:Edward Conze (tr.), The Perfection of Wisdom in Eight Thousand Lines & Its Verse Summary, Bolinas: Four Seasons Foundation, 1975, p. 136.

(29)

當獲取職位或財物的一塊遮羞布,那也只是世間充斥的虛偽的 另一項伎倆。原則上,擔當是一種心態與行動,其核心,在於 只要該做的與做得來的,即主動做事、力求做好、與勇於負責。

就此而論,擔當之心態,想到的主要是應該發揮怎樣的作用,

包括勇於任事之觀念、態度、氣魄、與精神;而擔當之行動,

則在於促成更值得的世界,包括克難攻堅之學習、技能、淬煉、

與奉獻。

觀世音菩薩的擔當,既非偶然的,亦非暴起暴落的,而是 以大悲心為根本,以眾生平等觀為理念,以誓願(praṇidhāna)

為動力,以及相續不斷地以尋求眾生困苦的排除、良善的出路、

甚至究竟的解脫為導向。透過這些要項一點一滴所打造的擔當,

一方面,不會消極地毫無作為、臨陣退縮、或患得患失;另一 方面,也不會拿一些表面的符碼或作為當成幌子,搞得花天錦 地、場面熱鬧,骨子裡卻在拉幫結派、圖謀私利、或沽名釣譽。

修行者所應該具備且挺起的一條擔當之脊樑,般若經典稱 為 「 披 掛 著 偉 大 的 鎧 甲 」 ( 或 被 大 功 德 鎧 mahā-saṃnāha- saṃnaddha; mahā-saṃnāhaṃ saṃnahyate)。

38

如此的擔當,在

38 例 如 , 滿 慈 子 言 : 「 以 諸 菩 薩 普 為 饒 益 一 切 有 情 被 大 功 德 鎧 ( mahā- saṃnāha-saṃnaddha)故,發趣大乘(mahā-yāna-saṃprasthita)故,乘大 乘(mahā-yāna-samārūḍha)故,名.摩訶薩(mahā-sattva)。」爾時,善 現便白佛言:「如世尊說『諸菩薩摩訶薩被大功德鎧』,齊何當言.諸菩 薩摩訶薩被大功德鎧?」佛告善現:「諸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念:『我應度 脫無量、無數、無邊有情.入無餘依般涅槃界,雖度如是無量、無數、無 邊有情.入無餘依般涅槃界,而無有.法及諸有情.得涅槃者。』所以者 何?諸法法性應如是故(dharmataiṣā subhūte dharmāṇāṃ māyā-dharmatām

(30)

菩提道有相當完整的教學。因此,在當代要繼承觀世音菩薩的 事業所不可或缺的一個指導原則,不僅要認識菩提道修行者共 通的擔當,而且要認識觀世音菩薩獨特的擔當,進而隨著自身 修行的進展,將觀世音菩薩的擔當,漸次內化到修行系統。換 言之,繼承並不等於接收一些物質項目,而在於以所繼承系統 在生活世界與生命世界的擔當為真實的擔當。

五、觀世音菩薩之當代闡揚

以時間向度為視角,宗教文化遺產之繼承,既非以繼承為 目的,亦非結束在繼承,而是繼承在時間的綿延。「遺產最常 意指做為人類的我們所貴重者,或『我們所希望傳遞給未來的 世代者』 。」

39

著眼於世代傳遞的歷程,如果僅止於繼承,已略

upādāya syāt)。」(《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會》,唐.玄奘譯,T. 220 (4), vol. 7, p. 766c.)梵文本:P. L. Vaidya (ed.), Aṣṭa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With Haribhadra’s Commentary Called Āloka, Darbhanga: The Mithila Institute, 1960, p. 10; U. Wogihara (ed.), Abhisamayālaṃkār'ālokā Prajñāpāramitāvyākhyā: The Work of Haribhadra together with the Text Commented on, Tokyo: The Toyo Bunko, 1932, pp. 84-89;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bsu049_u.htm) 英譯本:Edward Conze (tr.), The Perfection of Wisdom in Eight Thousand Lines & Its Verse Summary, Bolinas: Four Seasons Foundation, 1975, p. 90.

39 Harriet Deacon and et al., The Subtle Power of Intangible Heritage: Legal and Financial Instruments for Safeguarding Intangible Heritage, Cape Town:

Human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 Press, 2004, p. 7; Amanda Kearney,

(31)

顯消極;而較為積極的做法,則從繼承,翻轉為闡揚,尤其是 活在當代且展望未來的闡揚。這一節,將以如下的二小節,論 述觀世音菩薩之當代闡揚:其一,以佛教弘化學為考量;其二,

以古仙人道、轉法輪、隨轉法輪、無盡燈、與佛教經典之〈囑 累品〉為考量。

(一)以佛教弘化學為考量

相較於區域型的宗教,世界型的宗教由於其格局恢宏、真 理要素、價值貞定、與超凡入聖,尤其重視宗教弘化。所謂的 弘,有別於故步自封或萎縮退化,而是朝向擴大或光大在進展;

所謂的化,有別於僵固,而是朝向變化、轉化、或度化在進展。

因此,弘化意指擴大影響範圍,以造成變化或度化。然而,弘 化既非現成的、順利的,亦非理所當然的,而是有待專門的研 究與特意的講究,這就構成弘化學。

佛教弘化學首先就問:弘化的首要目的為何?佛教經典一 致指出,打著弘化的招牌,目的完全不在於特定個體的名聞利 養,或特定團體的擴張版圖,而首要的務必落實在眾生,助成 眾生得以排除生命世界各式各樣的困苦,以及培養眾生從生命 世界奮發上進的能力。

40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Global Awareness and Local Interest,”

Intangible Heritage, edited by Laurajane Smith and Natsuko Akagawa, Abingdon: Routledge, 2009, p. 210.

40 例如,「諸有發趣菩薩乘者,應當發起如是之心:『所有諸有情,有情攝.

所攝——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

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乃至有情界施設.所施設——如是一切,我當

(32)

佛教弘化學接著提問:拿什麼弘化?佛教經典同樣地一致 指出,答案就在於正法(sad-dharma),也就是正確的或真實的 法要或學理。

41

拿正法弘化,以專門的用詞,即稱為轉正法輪 或 轉 法 輪 ( dharma-cakra-pravartana; dharma-cakraṃ pravartayati)。所謂的正法,不論做為單位項目、運作機制、道 理,或做為學說,其之所以正確,判準就在切要於眾生與生命

皆令於無餘依妙涅槃界而般涅槃。雖度如是無量有情令滅度已,而無有情 得滅度者。』」(《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九會.能斷金剛分》,唐.玄奘譯,

T. 220 (9), vol. 7, p. 980b.)白話翻譯:蔡耀明(主編),《世界文明原典選 讀V:佛教文明經典》(新北:立緒文化,2017 年),頁 219-220.

41 例 如 ,「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欲 疾 成 辦 所 求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 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â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oddhu-kāmena),當於一 切有情住平等心(sattvānām antike sama-cittatāyāṃ sthātavyaṃ),⋯⋯應自 攝護正法令住(ātmanā ca sad-dharma-sthitiṃ parigṛhṇāti),亦勸他攝護正 法令住(parāṃś ca sad-dharma-sthitau samādāpayati),恒正稱揚攝護正法 令住法(sad-dharma-sthiteś ca varṇaṃ bhāṣate),歡喜讚歎攝護正法令住者

ye cânye sad-dharma-sthitiṃ parigṛhṇanti, teṣāñ ca mahā-puruṣa- rṣabhāṇāṃ varṇa-vādī bhavati sam-anu-jñaḥ)。」(《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二會》,唐.玄奘譯,T. 220 (2), vol. 7, pp. 258c-260b.)梵文本:Takayasu Kimura (ed.), Pañcaviṃśati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IV, Tokyo: Sankibo Busshorin Publishing, 1990, pp. 135-141;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psp_4u.htm) 英 譯 本 : Edward Conze (tr.),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with the Divisions of the Abhisamayālaṅkār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pp. 385- 387.

(33)

世界之考察、探究、解釋、與問題之解決,進而切要於修學之 入手、進展、提昇、超脫、與證悟,乃至切要於法性(或單位 項目之根本的情形 dharmatā)與真如(或單位項目之如其所是 的根本一貫的情形 tathatā)。

42

佛教弘化學接著還可以問:如何弘化?要點至少有二。一 者,要落實修學與達到證悟。既然應該以正法弘化,則不僅必 須聽聞或閱讀諸佛如來教導的法要,腳踏實地精勤修學,而且 必須達到相當程度的證悟,尤其證悟所修學法要之法性。

43

否 則,徒然打著華麗的弘化招牌,內涵卻極其空洞,甚至將世間

42 有關法性,可參閱:蔡耀明,〈《入楞伽經》的心身不二的實相學說:從排 除障礙的一面著手〉,《法鼓佛學學報》第6 期(2010 年 6 月),頁 60, 79- 80. 有關真如,可參閱:蔡耀明,〈佛教住地學說在心身安頓的學理基礎〉,

《正觀》第54 期(2010 年 9 月),頁 36-44.

43 例如,「如來為他宣說法要(yo hi tathāgatena dharmo deśitas),與諸法性 常 不 相 違 ; 諸 佛 弟 子 依 所 說 法 , 精 勤 修 學 (tasyāṃ dharma-deśanāyāṃ śikṣamāṇās ), 證 法 實 性 ( tāṃ dharmatāṃ sākṣāt-kurvanti )。 由 是 ( tāṃ dharmatāṃ sākṣāt-kṛtvā),為他有所宣說(yad yad eva bhāṣante deśayanty upadiśanti),皆與法性能不相違(sarvaṃ tad dharmatayā na virudhyate)。

故,佛所言,如.燈傳照。」(《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會》,唐.玄奘 譯 ,T. 220 (2), vol. 7, p. 29a. ) 梵 文 本 : Takayasu Kimura (ed.), Pañcaviṃśati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I-1, Tokyo: Sankibo Busshorin Publishing, 2007, p. 110;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psp_1u.htm) 英 譯 本 : Edward Conze (tr.),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with the Divisions of the Abhisamayālaṅkār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p. 89.

(34)

學問領域的東西大量混雜進來,魚目混珠,而弘化的路數也因 此落於平庸或媚俗。二者,要方便善巧(upāya-kauśalya),也 就是應該熟練於或甚至精通於(所做事情的)方法。一旦要做 事情,不論行善、修持,或執行業務、推動弘化,而且要把事 情做對,做出進展、效果、與突破,都必須講究方便善巧,善 用對的方法。如果欠缺方便善巧,不懂因應差異之情況、問題、

對象、與次第,而用錯方法,不得要領,連帶地,所做的事情,

或者窒礙難行,或者落入冥頑不靈之窠臼,甚至因而偏離了正 確的道路。

44

(二)以古仙人道、轉法輪、隨轉法輪、無盡燈、

與佛教經典之〈囑累品〉為考量

44 例 如 ,「 是 菩 薩 摩 訶 薩 成 就 如 是 方 便 善 巧 ( so ’nenôpāya-kauśalyena samanvāgataḥ),恒時增長覺分善根(kuśalair dharmair vivardhate)。由此 善 根 常 增 長 故 (kuśalair dharmair vivardhamānaḥ), 能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prajñāpāramitāyāṃ carati. sa prajñāpāramitāyāṃ caran ), 成 熟 有 情

(sattvāṃś ca paripācayati),嚴淨佛土(buddha-kṣetraṃ ca pariśodhayati)。」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會》,唐.玄奘譯,T. 220 (2), vol. 7, p. 346a.)

梵文本:Takayasu Kimura (ed.), Pañcaviṃśati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 V, Tokyo: Sankibo Busshorin Publishing, 1992, p. 147; GRETIL - Göttingen Register of Electronic Texts in Indian Languages: (http://gretil.sub.uni- goettingen.de/gretil/1_sanskr/4_rellit/buddh/psp_5u.htm) 英 譯 本 : Edward Conze (tr.),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with the Divisions of the Abhisamayālaṅkār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p. 536.

此外,參閱:《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會.巧便品第六十八》,唐.玄奘 譯,T. 220 (2), vol. 7, pp. 322b-339b.

(35)

在佛教,不論身處過去、未來、或現在,如果要闡揚任何 法門,包括觀世音菩薩的法門,都不是畫地自限地從時空切割 出一節或一塊為訴求的版圖,而是有其長久的傳承以及深遠的 流傳。就此而論,有志於觀世音菩薩之闡揚,可加強考量如下 的四個環節。

環節一:古仙人道。這是《雜阿含經》裡面的一個翻譯詞,

相當於《增壹阿含經》的「古昔諸佛所遊行處」 。

45

在現存的巴 利語本,與之相當的經文,釋迦摩尼佛在教導時,回顧地敘述:

我看到(addasaṃ)「遠古的道路」(purāṇaṃ maggaṃ),「被過 去的正等覺者們(pubbakehi sammāsambuddhehi)所隨順行走的

anuyātaṃ ) 遠 古 的 路 徑 ( purāṇañjasaṃ )」。 那 樣 的 道 路

purāṇa-maggo),被過去的正等覺者們所隨順行走的遠古的 路徑(purāṇañjaso pubbakehi sammāsambuddhehi anuyāto),就 是八支聖道(或八正道 ariyo aṭṭhaṅgiko maggo)。如此觀看之 後,釋迦摩尼佛也隨順行走(anu-√gam)那樣的道路,進而證 知(abhi-√jñā)生死之各個面向與方向。

46

這些有關的經文共 同指出,佛法的修行、教導、乃至闡揚,皆可回溯過去的諸佛 如來在有關法門持續下功夫所行走出來的道路。佛教經典類似 的指引,比比皆是。例如,過去七位諸佛如來之法門傳承,七

45 例如,「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

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

正定。」(《雜阿含經.第287 經》(T. 99, vol. 2, p. 80c.)相關的傳譯本,

參閱:《增壹阿含經.力品第三十八.第4 經》,T. 99, vol. 2, p. 718c.

46 Bhikkhu Bodhi (tr.), “SN 12.65: Nagara-sutta,”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2000, p. 60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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