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節錄) 禮記
大 學 之 道
1︰ 在 明
2明 德
3,在 親 民
4,在 止 於 至 善
5。知 止 而 后 有 定
6, 定 而 后 能 靜
7, 靜 而 后 能 安
8, 安 而 后 能 慮
9, 慮 而 后 能 得
10。物 有 本 末,事 有 終 始
11,知 所 先 後,則 近 道 矣
12。
古 之 欲 明 明 德 於 天 下 者,先 治 其 國
13;欲 治 其 國 者,先 齊 其 家
14;欲 齊 其 家 者,先 修 其 身
15;欲 修 其 身 者,先 正 其 心
16; 欲 正 其 心 者,先 誠 其 意
17; 欲 誠 其 意 者, 先 致 其 知
18;致 知 在 格 物
19。物 格 而 后 知 至
20,知 至 而 后 意 誠
21,意 誠 而 后 心 正
22, 心 正 而 后 身 修
23,身 修 而 后 家 齊
24,家 齊 而 后 國 治
25, 國 治 而 后 天 下 平
26。
自 天 子 以 至 於 庶 人,壹 是
27皆 以 修 身 為 本。其 本 亂 而 末 治 者 否 矣
28; 其 所 厚 者 薄 , 而 其 所 薄 者 厚 , 未 之 有 也
29。
一 、 作 者 簡 介
《 禮 記 》選 編 了 東 周 後 期 至 秦 漢 百 餘 年 間 儒 者 講 禮 的 文 章,主 要 內 容 是 對 禮 制、禮 儀 的 記 載 和 論 述,是 了 解 秦 漢 之 前 社 會 制 度、文 物 典 章、
道 德 規 範、風 俗 民 情 的 重 要 典 籍。《 禮 記 》一 書 不 是 出 於 一 人 之 手,作 者 已 不 可 考,或 可 能 是 結 集 了 孔 子 門 徒 及 其 後 學 所 傳 之 講 禮 文 章,部 分 作 品 傳 自 先 秦 , 部 分 出 自 漢 儒 之 手 。 漢 戴 德 所 傳 之《 禮 》共 八 十 五 篇 , 稱 為《 大 戴 禮 記 》; 其 姪 戴 聖 所 傳 之《 禮 》共 四 十 九 篇 , 稱 為《 小 戴 禮 記 》;而 後 者 即 今 本《 禮 記 》。《 禮 記 》與《 周 禮 》、《 儀 禮 》合 稱「 三 禮 」 。
二 、 背 景 資 料
《 禮 記 》到 唐 代 被 列 為 儒 家 經 典 之 一,至 宋 代 列 為 十 三 經 之 一,成 為 士 子 必 讀 之 書 。
《 禮 記 》經 東 漢 鄭 玄 首 作 注 解 , 使 之 為 人 廣 傳 。 唐 孔 穎 達 、 韓 愈 、 李 翱 等 學 者 對 此 推 崇 備 至,其 中 韓 愈 於《 原 道 》一 文 中 已 有 引 述《 大 學 》
「 修 齊 治 平 、 正 心 誠 意 」之 語 。 而 北 宋 司 馬 光 則 將《 大 學 》一 篇 自《 禮
記 》抽 出 , 獨 作 剖 析 , 成《 大 學 廣 義 》。 同 時 代 的 程 顥 、 程 頤 , 同 樣 為
《 大 學 》着 墨 不 少 , 為 流 傳 已 久 的《 大 學 》古 文 作 字 句 改 定 ,成《 大 學 改 本 》, 其 深 刻 見 解 亦 影 響 了 南 宋 的 朱 熹。朱 熹 進 一 步 發 揚《 大 學 》之 旨 , 將 之 與 《 論 語 》、《 中 庸 》、《 孟 子 》 合 併 為 「 四 書 」, 撰 《 四 書 集 注 》, 使《 大 學 》擺 脫「 記 」的 地 位 , 成 為 經 典 之 一 。 及 至 明 代 , 大 儒 王 陽 明 別 出 一 格 ,不 循 二 程 改 本、 朱 熹 章 句, 重 視 古 本, 作《 大 學 古 本 》 , 多 有 新 解 , 加 上 王 陽 明 之 學 問 名 氣 , 此 本 亦 流 行 一 時 。
歷 代 大 儒 都 以《 大 學 》為 進 德 修 業 入 門 之 本。南 宋 朱 熹《 四 書 章 句 集 注 ‧ 大 學 章 句 》 中 記 錄 了 北 宋 程 顥 之 言 :「 《 大 學 》, 孔 氏 之 遺 書 , 而 初 學 入 德 之 門 也 」;明 代 王 陽 明 弟 子 錢 德 洪 亦 在《 大 學 問 》中 云:「 吾 師 接 初 見 之 士 , 必 借《 學 》、《 庸 》首 章 以 指 示 聖 學 之 全 功 , 使 知 從 入 之 路 」 。
三 、 注 釋
1. 大學:大人之學,即成為大人的學問,與小學相對。「大學」亦有博學 的意思。道:道路、途徑。
2. 明:弘揚、彰顯,作動詞用。
3. 明德:光明之德、高尚的品德。
4. 親民:親愛於民。二程主張「親」通「新」,表更新之意。朱熹採用其 意,同樣改作「新民」,即是使民更新,教民向善之意。
5. 止於至善:處於道德修養的完美境界。止:達到、停留。至善:將明德、
親民彰顯至極。
6. 知止而后有定:知道至善所在,然後便能擁有堅定的志向。止:至善所 在。后:通「後」。定:志有定向。
7. 定而后能靜:志有定向,然後便能心不妄動。靜:心不妄動。
8. 靜而后能安:心不妄動,然後便能安於所處。安:所處而安。
9. 安而后能慮:安於所處,然後便能對事詳審精查。慮:處事精詳。
10. 慮而后能得:處事精詳,然後便能得到至善的成果。得:得其所止。
11.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每樣事物都有原委和枝末,每件事情都有開始和 結束。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大學章句》謂「明德為本,新民為末。知 止為始,能得為終」。
12. 道:大學之道。
13.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古時想令高尚的品德彰顯於天下的 人,會先治理好他的國家。治:解作治國、治家時應讀 ○粵[持],[ci4];
○普[zhì]。
14. 齊家:整治、管理家庭。
15. 修身:陶冶身心,涵養德性。
16. 正心:使人心歸向於正。正:作動詞用。
17. 誠意:使心志真誠。誠:作動詞用。
18. 致知:(使自己)獲得知識。
19. 格物:推究事物之理。格:推究。
20. 物格而后知至:事物之理被推究出來,然後才能獲得知識。
21. 知至而后意誠:獲得了知識,然後心志才會變得真誠。
22. 意誠而后心正:心志真誠,然後才能使本心端正。
23. 心正而后身修:本心端正,然後才能陶冶身心,涵養德性。
24. 身修而后家齊:陶冶身心,涵養德性,然後才能使家庭整治得當。
25. 家齊而后國治:家庭整治得當,然後才能治理好國家。
26. 國治而后天下平:國家治理得好,然後天下才得以安定。
27. 壹是:一概、一律。
28.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人未能修身,卻能治理好國家,是不可能的。
否:不然。○粵[fau2];○普[fǒu]。
29. 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應該重視的不重視,不該重視 的卻加以重視,從來沒有這樣的道理。未之有也:即「未有之也」的倒 裝。
四 、 賞 析 重 點
《 大 學 》是 儒 家 治 學 入 門 的 重 要 篇 章 , 近 二 千 年 以 來, 影 響 深 遠。
本 文 截 取 自《 禮 記 ‧ 大 學 》的 開 首 部 分, 雖 為 節 錄 文 字 ,但 內 容 、 結 構 完 整 。
首 段 開 宗 明 義 論 說「 大 學 之 道 」, 提 出「 明 德 」、「 親 民 」和「 止 於 至 善 」三 大 綱 領; 其 後 作 者 循 序 漸 進 ,論 說 通 過「 知 止 」來 使 人 變 得
「 定 」 、 「 靜 」 、 「 安 」 、 「 慮 」 , 最 終 有 「 得 」 ; 再 於 末 句 作 總 結 , 以「 本 末 終 始 」之 理 , 說 明 求 取「 大 學 之 道 」, 須「 知 所 先 後 」。 次 段 說 明 如 何 求 取「 大 學 之 道 」, 以 及 如 何 在 實 際 之 中 應 用 。 作 者 藉「 修 、 齊 、 治 、 平 」四 件 大 事 , 逐 步 推 演 , 得 出 以「 修 身 」為 本 的 結 論 ; 並 在 此 基 礎 上 , 解 說 如 何「 修 身 」, 包 括 「 正 心 」、「 誠 意 」、「 致 知 」 和
「 格 物 」四 點 。 末 段 則 明 言 不 論 天 子 或 庶 民 , 均 以「 修 身 」為 本 , 籲 入 門 者 知「 本 末 輕 重 」,也 就 是 說 學 習 之 先 後 次 序,有 輕 有 重,須 安 排 得 當。所 謂 厚 薄 之 語,亦 旨 在 比 喻 說 明「 本 末 倒 置 」一 理,以 警 醒 入 學 者。
本 文 在 立 意、章 法、語 言 和 修 辭 方 面 都 值 得 探 討,以 下 將 分 點 論 述。
立 意 宏 深 是 本 文 內 容 上 的 一 大 特 色。《 朱 子 語 類 》中 記 載 了 南 宋 朱 熹 的 觀 點 , 他 認 為 「 學 問 須 以 《 大 學 》 為 先 」, 其 意 旨 在 「 定 規 模 」,
即 是 要 確 定 學 習 的 大 方 向,不 使 入 學 之 人 誤 入 歧 途。《 大 學 》一 篇 節 錄 自《 禮 記 》, 篇 中 提 出「 三 綱 八 目 」, 為 初 學 者 訂 立 目 標 。《 大 學 》所 論「 修 齊 治 平 」,觸 及 並 指 向 儒 家 重 視 的 道 德 根 本。 全 篇 文 字 雖 短,卻
明 確 指 出 治 學 的 根 基,在 於「 格 物 」、「 致 知 」、「 誠 意 」和「 正 心 」。
作 者 透 過 嚴 謹 的 章 法、淺 近 的 語 句 與 精 密 的 論 說,讓 初 學 者 真 正 了 解 儒 家 的 基 本 道 德 觀 念,以 及 治 學 修 身 的 具 體 行 為 目 標,可 見 其 立 意 之 宏 大 深 遠 。
章 法 方 面 , 本 文 組 織 嚴 謹 , 結 構 分 明 。 此 篇 《 大 學 》, 雖 為 節 錄 , 但 內 容 、 結 構 完 整 。 其 中 首 段 提 出 「 明 德 」 、 「 親 民 」 和 「 止 於 至 善 」 三 大 綱 領,並 在 此 段 結 尾 提 及「 本 末 終 始 」之 理,既 呼 應 開 首 所 言 大 學 之 道 , 又 埋 下 伏 筆 。 次 段 則 重 點 講 述 「 格 物 」 、 「 致 知 」 、 「 誠 意 」 、
「 正 心 」 , 以 及 「 修 身 」 、 「 齊 家 」 、 「 治 國 」 、 「 平 天 下 」 八 條 目 。 其 中 以「 修 身 」為 界 , 作 者 以「 修 身 」為「 格 物 」、「 致 知 」、「 誠 意 」 和「 正 心 」 的 拓 展 , 又 以 此 作 為 「 齊 家 」、「 治 國 」、「 平 天 下 」 的 基 礎。到 了 末 段,作 者 將 一 人 所 持 的「 三 綱 八 目 」推 而 廣 之, 成 為 全 天 下 人 共 同 的 目 標,此 段 先 呼 應 前 段 提 及 之「 修 身 」,又 呼 應 首 段 提 及 之「 本 末 」, 二 者 結 合 , 即 以「 修 身 」為 本 , 並 以 此 作 結 。 全 篇 章 法 嚴 謹 , 內 容 互 相 呼 應 , 結 構 分 明 。 此 外 , 本 文 可 謂 環 環 相 扣 。 作 者 以 遞 進 手 法 , 講 述「 三 綱 八 目 」相 互 之 間 的 關 聯 。 首 段 提 出「 三 綱 領 」後 , 以 遞 進 方 式,從「 知 止 」始,經 歷「 定 」、「 靜 」、「 安 」、「 慮 」,最 終 有「 得 」,
而 「 定 」、「 靜 」、 「 安 」、「 慮 」 又 與 「 得 」 同 樣 重 要 , 這 亦 是 作 者 之 所 以 刻 意 強 調 的 原 因,而 並 非 只 是 為 了 填 補 論 說 過 程。同 理,在「 八 條 目 」 中 ,「 格 物 」、「 致 知 」、「 誠 意 」 和 「 正 心 」, 缺 一 不 可 , 而
「 修 身 」、「 齊 家 」、「 治 國 」 和「 平 天 下 」, 則 意 味 着 個 人 修 養 都 要 兼 濟 天 下,這 是 由 近 及 遠 的 進 程。 當 中「 修 身 」是 最 為 重 要 的 概 念,因 為 它 將「 格 物 」、「 致 知 」、「 誠 意 」、「 正 心 」和「 齊 家 」、「 治 國 」、
「 平 天 下 」串 聯 起 來,貫 穿 了 整 個 邏 輯 推 論。同 時, 作 者 自「 明 明 德 於 天 下 」始 , 一 路 推 求 , 終 於 「 格 物 」, 復 從「 格 物 」一 路 延 伸 , 以 「 平 天 下 」作 為 終 極 目 標。這 種 遞 進 的 作 法,既 強 化 了 讀 者 的 印 象,又 增 加 了 文 章 的 說 服 力 。
語 言 方 面,本 文 文 字 言 簡 意 賅,內 涵 豐 富。《 大 學 》一 篇 流 傳 至 今,
各 家 解 讀 百 花 齊 放,可 見 其 內 涵 豐 富。南 宋 大 儒 朱 熹 與 王 陽 明 對《 大 學 》 有 不 同 的 體 會 。 譬 如「 三 綱 領 」中「 親 民 」之 解 , 北 宋 二 程 以「 親 」通
「 新 」, 南 宋 朱 熹 沿 用 此 意 , 以《 大 學 》下 文 有「 苟 日 新 , 日 日 新 , 又 日 新 」和「 作 新 民 」等 語 , 解 作「 新 民 」, 即 是 使 民 更 新 , 教 民 向 善 之 意;而 明 代 王 陽 明 則 不 同 意 此 說,直 解「 親 民 」為 親 愛 於 民,並 引 孟 子
「 親 親 而 仁 民 」之 語 為 證 。 又 如 就「 八 條 目 」中「 致 知 」和「 格 物 」之 解 釋,朱 熹 和 王 陽 明 亦 有 不 同 的 看 法,朱 熹 以「 致 知 」為 探 求 窮 索 知 識 之 意 , 以「 格 物 」為 推 究 事 物 之 理 ,「 格 物 致 知 」實 為 一 完 整 且 互 為 補 充 的 概 念 ; 而 王 陽 明 則 以「 致 知 」為「 致 良 知 」之 意 , 又 以「 格 物 」之
「 格 」為 「 正 」之 意 , 所 謂「 格 物 」, 即「 正 其 不 正 以 歸 於 正 」, 使 物
事 合 乎 道 德 標 準 。 二 人 理 解 不 同 , 各 自 發 揮 , 同 時 也 豐 富 讀 者 的 體 會。
修 辭 方 面,本 文 善 用 排 偶 及 頂 真,加 強 文 章 的 節 奏 感,增 加 文 章 的 可 讀 性 。 如「 知 止 而 后 有 定 , 定 而 后 能 靜 , 靜 而 后 能 安 , 安 而 后 能 慮 , 慮 而 后 能 得 」數 句 , 以 排 偶 論 述 自「 知 止 」到「 后 有 得 」的 過 程 , 數 句 並 列, 結 構 相 同 而 整 齊,得 以 營 造 氣 勢,使 文 氣 磅 礴, 一 瀉 千 里。 而 在 本 文 第 二 段,「 物 格 而 后 知 至,知 至 而 后 意 誠, 意 誠 而 后 心 正,心 正 而 后 身 修,身 修 而 后 家 齊,家 齊 而 后 國 治,國 治 而 后 天 下 平 」諸 句,善 用 頂 真 , 環 環 緊 扣 , 一 氣 相 接 , 製 造 連 綿 不 斷 之 文 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