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試務宣導說明會
110 年 12 月
簡報大綱
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3
貳、招生簡章購買方式、查詢系統
5
参、
111 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 7
肆、招生學校、科組名額8
伍、招生重要日程10
陸、報名作業
12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23
捌、分發順位比序原則
30
玖、網路選填登記志願34
拾、分發方式
36
拾壹、報到及放棄
39
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1/2 )
五專教學特色 五專教學特色
人力需求觀點:中階人力需求增加 教育投資觀點:五年一貫完整課程 學生家長觀點:升學與就業兩相宜
五專前三年 ~ 免學費優
享有大學師資與教學設備 惠
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2/2 )
五專畢業生進路 五專畢業生進路
證 照
職場職場 升學升學
升學二技
出國留學
插大 /轉四技
11111 0
報考研究所
公職國家考試
自行創業
醫療院所機構
11111 0
公民營企業
招生簡章訂購 招生簡章下載、各項資訊
貳、招生簡章購買方式、查詢系統( 1/2 )
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contents
.php?subId=77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網站
簡章查詢系統
111
貳、招生簡章購買方式、查詢系統 ( 2/2 )
參、 111 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 多元學習表現 - 服務學習
均衡學習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
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調整
服務時數 每 1 小時得 0.5 分 ( 積分上限 15 分,計 30 小時 ) 僅適用參加 111 及 112 學年度服務學習積分
採計
108 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 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 技等四學習領域
107 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 動等三學習領域
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
每 1 項可採計學習領域「 5 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得 7 分
積分上限 21 分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09 弘光科技大學 244 慈濟科技大學 602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211 正修科技大學 245 致理科技大學 603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215 高苑科技大學 246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604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225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247 東方設計大學 605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228 南開科技大學 249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606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232 美和科技大學 411 南亞技術學院 607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238 敏實科技大學 415 黎明技術學院 609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2 南臺科技大學 239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417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610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4 嘉南藥理大學 240 醒吾科技大學 419 大同技術學院 611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6 龍華科技大學 241 文藻外語大學 502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612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
(計 44 校,其中 9 校為國立校院, 35 校為私立校院)
肆、招生學校、科組名額 ( 1/2 )
44 所招生學校
191 個科(組)
16,356 個招生名額
(一般生 13,877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154 、特種 生 2,325 )
※ 特種生:原住民生、身障生、政府派外人員子女、境外科技人才子女、蒙藏生、僑生、退伍軍人。
(依簡章公告為 準)
肆、招生學校、科組名額 ( 2/2 )
項次 日 期 項 目 1 111
年 1 月 17 日(一)起 簡章、報名表公告暨下載2
五專優免集體報名網站【練習版】開放
111 年 4
月 15 日(五) 10:00 起 5 月 17 日(二) 17:00 止國中集體報名練習版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3
國中學校集體報名
111
年 5 月 23 日(一) 10:00 起5
月 27 日(五) 12:00 止報名資料請於
111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前寄至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樓
(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國中集體報名及個別網路報名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4
個別網路報名
111
年 5 月 23 日(一) 10:00 起5
月 27 日(五) 15:00 止 完成網路資料輸入及繳費5 111
年 5 月 31 日(二) 12:00 起6
月 2 日(四)17:00 止
查詢報名是否完成伍、招生重要日程 ( 1/2 )
項次 日 期 項 目 6
111
年 5 月 31 日(二) 10:00 起6
月 7 日(二)
17:00 止
免試生登記志願系統操作練習
操作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7
111
年 6 月 7 日(二)
10:00
起6
月 8 日(三)
12:00 止
開放免試生查詢成績及級距
( 不含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及志願序積分 ) 受理免試生成績複查申請
8
111
年 6 月 9 日(四) 10:00 起6
月 14 日(二)
17:00 止
開放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
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系統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9 111
年 6 月 10 日(五) 15:00 起開放免試生查詢成績及級距
( 含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但不含志願序積分 )
10 111 年 6
月 16 日(四)9:00 起
網路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詢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11 111 年 6
月 21 日(二) 15:00 止錄取報到及放棄錄取截止
(招生學校聯絡資訊請參閱簡章)
伍、招生重要日程 ( 2/2 )
❶
國民中學應屆
畢業生❸
同等學力者❷
國民中學非應屆
畢業生一般生及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白色報名表)
一般生及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白色報名表)
報名資格
報名身分
國中應屆畢業生 - 參加原就讀國中集體報名為原則
★ 具多重特種身分 之免試生,應選定 一種特種身分報名
,且報名後不得更 換報名身分
★ 若經本會審 查
不符特種身 分
生資格,將 改
為一般生身 分
否
是
特種身分生
(黃色報名表)
特種身分生
(黃色報名表)
陸、報名作業 - 報名資格( 1/11 )
1. 一般生報名表(並在大陸長期探親子女欄位勾選)
2. 免試生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影印本
3. 來臺未滿 1 年者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4. 學歷證明文件及就學成績單
5. 免試生之 父或母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影印本
6. 國中學校出具「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證明單」正本
陸、報名作業-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報名資格( 2/11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居留符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 區許可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且具有就讀五專學 校需求者,可以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身分報名五專優 先免試入學招生,報名須檢附下列資格審查文件,並以
「國中集體報名」或「個別網路報名」方式報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健檢指定醫院名單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UbynnEb1y3sP6gVFFhDSg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
陸、報名作業-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健康檢查項目( 3/11 )
• 免試生得就國中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網路報名擇一辦理
網路 報名
國中集體報名
111/5/23 (一) 10:00 至 111/5/27 (五) 12:00
止
由就讀國中出具
「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專用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免出具學歷證明文件
( 除大陸長期探親子女須檢附外
)
報名 文件
報名資格 國中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畢業生、同等學力
個別網路報名
111/5/23 (一) 10:00 至 111/5/27 (五) 15:00 止
出具國中畢業證書或學力證明文件 向原就讀國中申請
「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專用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自備積分採計項目證明文件
( 非應屆畢業生各項積分採計就讀 國中期間
)
陸、報名作業 - 報名方式( 4/11 )
Step 1 登入報名系統 Step 2 上傳報名資 料
Step 3 彙整及列印報名資 料
Step 4 寄 出
陸、報名作業 - 報名方式( 5/11 )
報名郵寄地址: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彙整報名表與報名系統列印之表單 表一、報名人數統計表
( 含黏貼繳費證明文件影 印本)
表二、集體報名繳費清單
表三、集體免收報名費名冊 ( 選 繳 )
表四、報名學生名冊
表五、報名學生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列表
表六、報名資料袋封面
彙整報名表與報名系統列印之表單 表一、報名人數統計表
( 含黏貼繳費證明文件影 印本)
表二、集體報名繳費清單
表三、集體免收報名費名冊( 選 繳 )
表四、報名學生名冊
表五、報名學生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列表
表六、報名資料袋封面
郵寄
111/5/27
前郵戳為憑 報名資料上傳網址
國中集體報名系統
https://www.jctv.ntut.edu.tw/
u5/
報名資料上傳網址
國中集體報名系統
https://www.jctv.ntut.edu.tw/
u5/
111年 5 月 23 日
(一)
10:00 起至 111年 5 月 27 日
(五)
12:00止
完成學生報名 資料上傳
以國內快捷郵 件或限時掛號
集體報名
學生報名作業費
50 元 /人 X 報名 人數
(依報名學生人數計算)
一般生
(特殊境遇家庭)
檢附在報名期間內 有效之「特殊境遇家庭子
女身分認定證明文件」
300 元 /人
低收入戶 0 元 /人
檢附在報名期間內有效之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 120 元 /人
檢附在報名期間內 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文件」
失業戶子女 0 元 /人
檢附在報名期間內有效之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 業給付證明文件」
各繳費身分報名費 應繳報名費
- =
國中學校自留作業費
國中集體 報名費 陸、報名作業 - 報名費繳交說明( 6/11 )
國中學校老師於集體報名系統上 傳 報 名 資 料 後 , 系 統 可 下 載
「報名資料檢核表」, 確認報
名人數及繳費金額後,再點選
報名資料確認。
完成學生報名檔案 (EXCEL) 上傳國中集體報名系統 檢核並確認資料無誤 ( 確定送出 ) ,列印報名相關表件
陸、報名作業 -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 7/11 )
表一、報名人數統計表
( 繳費證明文件影本黏貼於此表 )
表二、集體報名繳費清單
表三、集體免收報名費名冊 ( 選繳 ) 表四、報名學生名冊
表五、報名學生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列表
表六、報名資料袋封面
陸、報名作業 -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 8/11 )
Step 1 依集體報名系統列印之 「報名學生名冊」 ( 表 四 )
順序排序學生報名表
Step 2 先排序「特種生」報名表 黃色報名表 在前 再排序「一般生」報名表 白色報名表
Step 3 可使用集體報名系統列印出之「報名資料袋封面
」
做為封面
學生報名表件彙整順序
陸、報名作業 -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 9/11 )
尚未取得身分證者,可用健保卡正面影本或
寄出報名表前確認及注意項目
1. 製作 免試生集體報名資料檔上傳至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集體報名系統 ( 確認上傳報名資料電子檔與書面資料是否相符 )
2. 列印繳款通知單並完成繳費,繳費證明文件影印隨報名資料寄送本會 3. 報名身分類別 (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報名表;
一般生及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白色報名表 、特種生 黃色報名表)
4. 免試生基本資料如 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准考證號碼、
地址及電話 等是否書寫完整、清楚
( 確認與報名 111 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
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
5. 黏貼身分證正面影印本
陸、報名作業 -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 10/11 )
6. 具弱勢身分免試生報名時須一併檢附 身分證明文件,請檢查證明文件 是否在報名期間內。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特殊境遇家庭 子女身分者 )
7. 超額比序項目 各項積分認定
8. 國中學校出具 「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證明單」正本並蓋妥學校戳章
9. 確認報名表 「免試生」及「家長 ( 監護人 ) 」是否皆已簽章
10. 免試生報名之各項證明資料,是否皆已檢附並黏貼 ( 或釘於報名表後 )
寄出報名表前確認及注意項目
本會訂於 111 年 5 月 31 日 ( 二 )12:00 起至 6 月 2 日 ( 四 )17:00 前 ,開放查詢是否完成報名手續,以確 認各國中學校報名收件狀況。
報名進度查詢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如報名資料已寄送 3-5 日後,經查詢系統顯示為「未完 成報名手續」,請速電本會( 02-2772-5333 )。
陸、報名作業 - 確認報名手續( 11/11 )
積分採計項目 積分上限 積分採計項目說明
志願序
(1~30) 26
每 5 志願順序為 1 級別; 第 1-第 5 志願:26 分、第6-第 10 志願:
25 分、
第 11- 第 15 志願:24 分、第16-第 20 志願:23 分、第21-第 25 志願:
22 分、
第 26- 第 30 志願:21 分
多元學 習表現
競 賽
7
1 5
簡章“國際、全國”、區域及縣 (市 )競賽項目:7-1分( 同學年度同項競賽 擇優 1 次採計) 採計期限:國中就學期間至 111.5.14(含 )前為限。
服務學習
15
1.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 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 班 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 分採計。
2.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滿 1 小時得 0.5 分。
技藝優良
3
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90 分以上:3 分、 80 分以上未滿 90 分:
2.5 分、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1.5 分、 60 分以上未滿 70 分:1 分
其成績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1.5.14(含 )前為限。
弱勢身分
3
低收入戶:3 分;中低收入戶、支領失業給付、特殊境遇家庭:1.5 分 ( 符合一項即可) 報名時檢附在報名期間內有效之證明文件均衡學習
21
健康與體育、藝術 ( 或藝術與人文 ) 、綜合、科技: 7 分 /領域 (五學期平均 成績及格)國中教育會考
32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A++ 、 A+ 、 A 、 B++ 、 B+
、 B 、 C
6.4 分、6 分、5 分、 4 分 、 3 分、 2 分、1 分
寫作測驗
1
寫作測驗分六級分: 6 級分、 5 級分、 4 級分、 3 級分、 2 級分、
1 級分
1 分 、 0.8 分 、 0.6 分
、 0.4 分 、 0.2 分 、 0.1 分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1/7 )
23
免試生可依志向網路選填 30 個校科(組)志願
每 5 志願順序為一級別共 6 級別,積分核分準則如下:
級 別 第 1 級 第 2 級 第 3 級 第 4 級 第 5 級 第 6 級 志願
順序 1 ~ 5 6 ~ 10 11 ~
15 16 ~
20 21 ~
25 26 ~ 30
積分 26 25 24 23 22 21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2/7 )
志願序
分項目 積分採計原則
競 賽
國內競賽 區域及縣市競賽 1. 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 1 次採計。
2. 參 賽 者 4 人以 上 為 團 體。團體賽依個人賽積 分折半計算。
3.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 政府主辦者為限,且獲 獎證明之落款人在縣市 須為縣市長,在直轄市 須為市長或其所屬一級 機關首長。
4. 競賽採計以國中就學期 間至 111年 5 月 14 日 ( 含 ) 前取得為限。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六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6 分 5 分 4 分 3 分 3 分 2 分 1 分
國際科技展覽及國際運動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7 分 6 分 5 分
服務學習
學校服務表現 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 分,每學期至多2
分 採計至 111 年 5 月
14日 ( 含 ) 前取得。
服務學習時數 參加校內或校外(須服務證明)志工或社區服務,累積 1 小時得
0.5 分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3/7 )
多元學習表現
競賽(上限7分)
競賽得獎應於國中在學期間且至 111 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含)前取得為限
國際性、全國性競賽項目以簡章所列項目為限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者為限,且獲獎證明落款人:縣(市)為縣
(市)長;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服務學習(上限 15 分)
採計學校服務表現: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 分 , 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 分採計。
除副班長、副社長,其餘副級幹部皆不採計。
校外服務學習時數: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 服務 滿 1 小時得 0.5 分。
相關服務學習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 111 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含)前取得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4/7 )
多元學習表現 分項目為二大項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者為限 獲獎證明落款人:縣(市)為縣(市)長 ;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9
落款人: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 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落款人: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 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落款人:
縣市為縣市長 落款人:
縣市為縣市長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 競賽獎狀範例( 5/7 )
技藝優良(上限 3 分)
弱勢身分(上限 3 分)
報名時具低收入戶
3 分
、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分者採計1.5 分,若免試生同時具備 2 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均衡學習(上限 21 分)
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 ( 或藝術與人文 ) 、綜合活動、科技等學習領域。
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得
7 分
。 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學生以其實際就讀學期數進行平均成績計算。
免試生繳交之積分證明文件中,科目名稱與採計學習領域名稱不同者,不予採計。
90 分以上 80
~ 89 分70
~ 79 分60
~ 69 分【其成績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1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含)前取得 為限)】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6/7 )
技藝優良、弱勢身分、均衡學習
6 級分 5 級分 4 級分 3 級分 2 級分 1 級分
1 0.8 0.6 0.4 0.2 0.1
柒、成績採計與計算( 7/7 )
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
(範例)信義國民中學 陳同學 優先 免試入學報名之積分證明單
就讀國中
:信義國中 就讀國中代碼: 323505
班級:9年 3 班 姓 名 : 陳同學 身分證統一編號: A23456****
比序項目 積分核算說明 單項
積分 比序 項目 積分
多元學習 表現
競賽
2021 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電腦科學科) 3 等獎(國際性競賽)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國中組)書法類優等(全國競賽)
新北市 110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團體 B 組)弦樂合奏特優
(區域及縣市競賽)
7 15
服務 學習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滿 3 學期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 務,累計滿 27 小時
15
技藝優良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85 分 2.5 2.5
弱勢身分 具 低收入戶子女 身分 3 3
均衡學習
健康與體育 5 學期平均成績 90 分
藝術 ( 或藝術與人文 ) 5 學期平均成績 88 分 綜合活動 5 學期平均成績 75 分
科技 5 學期平均成績 58 分
21 21
合計 41.5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捌、分發順位比序原則( 1/4 )
註 1 :志願序積分係以級別方式計算,並於免試生完成選填登記志願後,納入超額比序總積分之主項目採計。
註 2 :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比率以 10% 計算。
註 1 :志願序積分係以級別方式計算,並於免試生完成選填登記志願後,納入超額比序總積分之主項目採計。
註 2 :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比率以10%計算。
免試生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範例
陳同學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與採計積分表
陳同學以第 2 志願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表
捌、分發順位比序原則( 2/4 )
科目名稱 國文 數學 英語 自然 社會 寫作
級分 ( 標 示 )
精熟
(A+) 基礎
(B+) 基礎
(B) 精熟
(A) 基礎
(B+) 4
違紀扣點 0 0 0 0 0 0
採計積分 ( 扣點後積
分 ) 6 3 2 5 3 0.6
主項目名稱 志願序 多元學習表現 技藝
優良 弱勢
身分 均衡
學習 國中教育會考
超額 比序 總積 分 分項目名稱 - 競賽 服務
學習 - - - 國文 數學 英語 自然 社會 寫作 測驗
分項目積分 26 7 15 2.5 3 21 6 3 2 5 3 0.6
一般生
主項目積分 26 15 2.5 3 21 19.6 87.1
(註 1) 特種身分生 28.6 16.50 2.75 3.30 23.1 21.56
95.81
31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特種身分生之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 項目
均衡 學習
技藝 優良
志願 序
弱勢 身分
表現 多元 學習
寫作 測驗 會考
+
服務 學習
競賽 國
文 數
學 英
語 自
然 社
會 寫 作測 驗
比序積分 與級分
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1 2.5 26 3 15 19.6 15 7 A+ B+ B A B+ 4 級分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項目
均衡 學習
技藝 優良
志願 序
弱勢 身分
表現 多元 學習
寫作 測驗 會考
+
服務 學習
競賽 國
文 數
學 英
語 自
然 社
會 寫 作測 驗
特種身分 生加分
(加10%
特種身分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3.1
0 2.75 28.60 3.30 16.50 21.5
6 16.5
0 7.70 A+ B+ B A B+ 4 級 分
捌、分發順位比序原則( 3/4 )
※積分採計無論是否採計會考成績,於同分比序項目皆為一致標準,且均包含會考科目之比序
。
護理科、護理助產科及國立招生學校之各科組,總積分計算項目須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非護理科及護理助產科之私立招生學校各科組,總積分計算項目由各校自行決定是否採計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Step 01 Step 02 Step 03 Step 04 Step 05 Step 06 Step 07
101~ 21 21 、 14 、 7 、 0
3 、 2.5 、
1.5、 1 、 0 26~ 21 3 、 1.5 、 0 15 ~ 0 33~ 0 15~ 0
超額比序 總積分
均衡 學習
技藝 優良
志願序 弱勢 身分
多元學習 表現
會考
+
寫作服務 學習
Step 08 Step 09 Step 10 Step 11 Step 12 Step 13 Step 14
7 、 6 、 5 、 4 、 3 、 2 、
1 、 0
A++>A+>
A>B++>
B+>B>
C> 缺考
A++>A+>
A>B++>
B+>B>
C> 缺考
A++>A+>
A>B++>
B+>B>
C> 缺考
A++>A+>
A>B++>
B+>B>
C> 缺考
A++>A+>
A>B++>
B+>B>
C> 缺考
6>5>4>
3>2>1>
缺考
競賽 國文 數學 英語 自然 社會 寫作
測驗
捌、分發順位排定原則 - 同分比序項目順序( 4/4 )
分發順位排定原則及同分比序順序,其中總績分為超額比序總績分,同分比序相同
者,分發順位相同。
玖、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2 )
111 年 6 月 9 日 ( 四 )10:00 起至 111 年 6 月 14 日 ( 二 )17:00 止
本招生一律採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全國一區,免試生可就招生學校各科(組)選填登記志願,
最多以 30 個為限 。
免試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規定期間內,至本委員會網站網 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輸入「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居留證號或入 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 ) 」、「出生年月日」及自行設定之「 通 行碼 」後,即可登入系統進行選填登記志願。
111 年 5 月 31 日 ( 二 )10:00 起至 111 年 6 月 7 日 ( 二 )17:00 止
提供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練習版
玖、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2/2 )
免試生在家長 ( 監護人 ) 陪同下,於規定時間內 共同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
111年 6 月 14
同一時間同一帳號僅允許一人上網選填登記 志願。
超過 20 分鐘未有操作動作者,系統將會自 動
免試生必須看到「您已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訊息 登出。
並產生「志願表」才算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免試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前,若欲登入本委員會各項 系統 ( 如資格審查系統、個人成績查詢系統 ) ,即可登 入
查詢使用。
依照免試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再按免試生選填登記之志願序 進行統一分發。
拾、分發方式( 1/3 )
一般生:各校一般生科(組)名額,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錄取至 額滿為止;惟大陸長期探親子女為依選填之志願順序,達該科(組)
一般生之最低錄取標準者,依其分發順位順序僅限於該科組之「大陸 長期探親子女」招生名額下分發。
特種身分生:依選填之校科(組)之志願順序,先以一般生身分與其 他一般生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分發於該校科(組)之一般生名 額,至額滿為止;未以一般生身分獲分發錄取者,但若該校科(組)
有該類特種身分生外加名額,再以特種生身分及依其特種身分生分發
順位之順序,分發於該類特種身分生之外加名額,至額滿為止。
當分發順位相同時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以下列方式增額 錄取
增額人數以不超過該校科 ( 組 ) 招生名額之 5% 為原則;惟 如增額人數逾該校科 ( 組 ) 之招生名額 5% ,增額部分依免 試生選填之志願序,於招生名額 5% 以內依序錄取。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以增加名額錄取。
增額錄取之名額,報請教育部核准。
拾、分發方式( 2/3 )
增 額 條 件 同 上 , 假 設 免 試 生 分 發 順 位 皆 為 第 18 者有
5
位,依志願序順序,1
位為招生名額 內,另3
位為增額錄取;雖增額錄取超過 5% , 但因均為同一志願序,故皆為增額錄取。當分發順位相同,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之釋例說明
例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智慧自動化工程科:招生名額 24 名 【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
增 額 : 24*5%=1.2 ( 名 ) ,
1.2
名無 條 件 進 位 為 增 額2
名, 假 設 免 試 生分 發 順 位 皆 為 第18
者 有4
位, 依 志 願 序 順 序 ,1
位 為 招 生 名 額 內 , 另2
位為增額錄取,故增額錄取2
名。例二、同範例一,【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
免試生
1~
23 名
甲 乙 丙 丁 辰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1 1 2
5%
免試生
1~
23 名
甲 乙 丙 丁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2 3
拾、分發方式 - 增額錄取釋例( 3/3 )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 「 111 學年度五 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1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二) 15:00 前 傳真並同時以電話確認後,再以限時掛 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錄取學校辦理。
拾壹、報到及放棄
報到
放棄
未放棄
依所錄取招生學校之報到規定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 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所錄取招 生學校「錄取生報到相關資訊」之規定,或向所錄取學校查詢。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於簡章規定放棄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
,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入學招生(含
續招),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就讀國中
:信義國中 就讀國中代碼: 323505
班級:9年 3 班 姓 名 : 陳同學 身分證統一編號: A23456****
比序項目 積分核算說明 單項
積分 比序 項目 積分
多元學習 表現
競賽
2021 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電腦科學科) 3 等獎(國際性競賽)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國中組)書法類優等(全國競賽)
新北市 110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團體 B 組)弦樂合奏特優
(區域及縣市競賽)
7 15
服務 學習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滿 3 學期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 務,累計滿 27 小時
15
技藝優良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85 分 2.5 2.5
弱勢身分 具 低收入戶子女 身分 3 3
均衡學習
健康與體育 5 學期平均成績 90 分
藝術 ( 或藝術與人文 ) 5 學期平均成績 88 分 綜合活動 5 學期平均成績 75 分
科技 5 學期平均成績 58 分
21 21
合計 41.5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注意事項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拾貳、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競賽項目請填寫完整競賽年度
、名稱、名次,檢附得獎證明
(獎狀)影本以利查核。
具弱勢身分者,須於報名時檢附 在報名期間內之有效證明文件,
浮貼於報名表,以利審查及辦理 報名費減免。
※ 提醒:若團體賽制為雙人或
三人比賽,請註明
請將學生「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 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證明單」中,已審核確認後 之項目勾選
請將學生「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 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證明單」中,已審核確認後 之項目勾選
一般生報名表範例(白色)
已報考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
未報考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 號碼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勾 選 黏 貼 在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中之證明文件 勾 選 黏 貼 在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中之證明文件
勾選是否報考 111 國中教 育會 考並填寫 國中教育會 考准考證號碼
勾選是否報考 111 國中教 育會考 並填寫國中教育會 考准考證號碼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 業
已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 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 登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 學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 文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
已詳閱簡章有關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 遵守在家長 ( 監護人 ) 陪同 下,於規定時間內共同完成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 業
已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 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 登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 學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 文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
已詳閱簡章有關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 遵守在家長 ( 監護人 ) 陪同 下,於規定時間內共同完成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
請報名免試生及 請報名免試生及
拾貳、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 一般生
一般生報名表範例(白 色)
弱勢身分別限擇一 勾選
弱勢身分別限擇一 勾選
( 2 )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 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 畢業證書影本
( 2 )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 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 畢業證書影本
( 3 )浮貼「弱勢身分
」
證明文件影本
( 3 )浮貼「弱勢身分
」
證明文件影本
( 4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 證明單正本審核確 認後,加蓋學校章 戳浮貼於此
( 4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 證明單 正本審核確 認後, 加蓋學校章
戳浮貼於此
( 6 )( 7 )競賽證明文件影 本
( 6 )( 7 )競賽證明文件影 本
( 1 )浮貼繳費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
( 1 )浮貼繳費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
拾貳、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 一般生
特種身分生報名表範例(黃 色)
已報考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
未報考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 號碼 勾選是否報考111 國中教育會
考並填寫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 碼
勾選是否報考111 國中教育會 考並填寫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 碼
請將學生「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 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中,已審核確認後之項目勾選
請將學生「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 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中,已審核確認後之項目勾選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請報名免試生及 請報名免試生及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 業
已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 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 登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 學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 文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
已詳閱簡章有關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 遵守在家長 ( 監護人 ) 陪同 下,於規定時間內共同完成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
業
已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 111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 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 登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 學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 文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
已詳閱簡章有關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 遵守在家長 ( 監護人 ) 陪同 下,於規定時間內共同完成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
勾選黏貼在相關 證明文件黏貼表 中之證明文件 勾選黏貼在相關 證明文件黏貼表 中之證明文件
特種身分生限擇一勾選 特種身分生限擇一勾選
拾貳、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 特種身分生
特種身分生限擇一勾選 特種身分生限擇一勾選
( 2 )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 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畢業證書影本
( 2 )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 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畢業證書影本
( 3 )浮貼特種身分證明影 本
原住民免附證明 文件
( 3 )浮貼特種身分證明影 本
原住民免附證明 文件
( 5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 明單正本審核確認後
, 加蓋學校章戳浮貼於
( 5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 明單 正本審核確認後
,
加蓋學校章戳浮貼於
( 6 )( 7 )競賽證明文件影 本
( 6 )( 7 )競賽證明文件影 本
( 1 )浮貼繳費證明影 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繳費 證明
( 1 )浮貼繳費證明影 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繳費 證明
( 4 )浮貼「弱勢身 分 」
證明文件影本
( 4 )浮貼「弱勢身 分 」
證明文件影本 特種身分生報名表範例(黃色)
拾貳、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 特種身分生
•
•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電 話:( 02 ) 2772-5333 、 2772-5182 傳 真:( 02 ) 2773-8881 、 2773-1722 網 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