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明泉 博士
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 為例
研究生:董家麟 撰
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明泉 博士
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 為例
研究生:董家麟 撰
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誌謝辭
在身障機構現場服務經歷十個年頭;當初來報考研究所,並不是在我的人 生規劃之中。回想當初,是因為對身心障礙有一份熱誠,匆匆忙忙的準備資料報 考,也順利考上,辛辛苦苦的完成,其中所獲得的甜美果實,是極開心許久。
首先感謝指導教授王明泉老師,對學生細心且耐心的指導。老師在公務、課 務繁忙之際,還要撥時間聆聽我的大小問題,解決論文的疑難雜症。謝謝老師有 系統、有步驟的指導;不疾不徐,有目標讓學生受益良多;同時讓我有發揮的空 間,同時符合老師的標準。
感謝口試委員林育毅博士及許珠芬博士,百忙中抽空參與口考考試;我在 這裏也要謝謝台東大學魏俊華教授、劉明松教授、程鈺雄教授、王明雯教授等;
在學業及論文指導上都提供很好建議及方向,提供寶貴意見。
我要謝謝我的妻子碧雲,在我讀研究所碩士班這五年中,讓我有充份時間準 備及提供ㄧ些建議或方向,讓我在疲備或需要休息時,有ㄧ個更好思考方向。
更要謝謝智障者都能依機構所提供的設施及服務,得到該有的服務,開心快 樂生活在機構內,得到應有得照顧。
家麟謹誌 2020 年於台東大學
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 為例
董家麟
摘要
研究動機在特殊教育積極推廣之下,許多身心障礙者及其家長都 希望藉由教育與職業訓練,增進其工作能力,因此,當身心障礙學生 國中畢業後,大部分仍選擇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以培養其職業專長
。
研究目的在探討身障機構職業適應能力,探討分析以 185 位學員 的職業能力、社區獨立生活能力、工作人格能力,調整機構教養策略 及運用方法,提出ㄧ有效解決途徑與方法。研究者依問卷型式,收集 相關資料及樣本,進行施測,以達到有效評估信效度進行分析。
研究方法在探討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為例所作 調查分析研究具備需求情形。研究結論分析比較身障機構內,不同年 齡的身障個體,在職業適應能力之具備情形與需求情形,有顯著差異 現象。
關鍵字: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機構
ii
Survey and Analysis of the Vocational Ability of People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Dong Jialin
Abstract
Research motivation actively promoted by special education. Many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ir parents to improve their work ability through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Therefore, after graduation from junior high school, most of the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also to continue their studies in high school To develop their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to explore the occupational adaptability of physically handicapped institutions, to explore and analyze the
professional ability, community independent living ability, work personality ability of 185 students, adjust institutional education
strategies and application methods, and propose effective solutions and methods. The researchers collected relevant data and samples according to the type of questionnaire, and conducted tests to achieve effective evaluation of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for analysis.
The research method investigating and analyzing the occupational adaptation of mentally handicapped persons. Taking the physically handicapped institution as an example,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study has a demand situation. The conclusion of the study analyzes and compares that individual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 at different ages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ir ability to adapt to occupations and their needs in institution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
Keywords: Intellectually disabled, vocational, survey analysis, institution
目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v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智障者定義 ... 7
第二節 職業適應之理論基礎 ... 15
第三節 調查分析 ... 1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1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21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22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34
第四節 研究步驟 ... 38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40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41
第一節 樣本資料分析 ... 41
第二節 智障者職業適應以身障機構為例之調查分析 ... 42
第三節 不同變項智障者與其他障礙類別具備情形、需求情形調查 分析、比較 ... 47
第四節 研究發現與討論 ... 5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59
第一節 結論 ... 59
第二節 建議 ... 60
參考文獻 ... 62
一、中文部分 ... 62
二、外文部分 ... 66
附錄ㄧ、專家學者效度問 ... 70
附錄二、正式問卷 ... 76
v
表目次
表 2-1 障礙程度 ... 12
表 2-2 職業自我概念相關研究(2002-2010 年) ... 16
表 3-1 身障機構性別一覽表 ... 22
表 3-2 身障機構年齡組別一覽表 ... 22
表 3-3 身障機構障礙類別一覽表 ... 23
表 3-4 身障機構障礙等級一覽表 ... 23
表 3-5 預試問卷回收統計表-職業能力具備情形 ... 24
表 3-6 內容效度之學者專家與實務工作者名單(依姓名筆劃排列﹚ ... 35
表 3-7 本研究樣本在職業適應樣本信度分析表 ... 37
表 3-8 正式問卷各向度名稱與題數ㄧ覽表 ... 37
表 4-1 智障者個人基本資料分布情形一覽表 ... 42
表 4-2 身障者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在不同性別之 t 值分析表 ... 43
表 4-3 身障者社區獨立生活技能的具備情形在不同性別之 t 值分析表 ... 43
表 4-4 身障者工作人格具備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4
表 4-5 身障者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4
表 4-6 身障者職業能力需求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5
表 4-7 身障者社區獨立生活需求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5
表 4-8 身障者工作人格需求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6
表 4-9 身障者職業適應能力需求情形在不同性別 t 值分析表 ... 46
表 4-10 身障者性別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具備情形 t 值分析表 ... 47
表 4-11 身障者性別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需求情形 t 值分析表 ... 48
表 4-12 不同年齡組身障者在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49
表 4-13 智障者不同年齡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需求情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51表 4-14 智障者障礙類別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具備情形變異數分析表 ... 52
表 4-15 智障者障礙類別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需求情形變異數分析表 ... 53
表 4-16 智障者障礙等級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具備情形變異數分析表 ... 54
表 4-17 智障者障礙等級對職業適應調查分析需求情形變異數分析表 ... 55
viii
圖目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21 圖 3-2 研究流程圖... 38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為例,分析不同變項的 身障機構內智障者的職業能力、社區獨立生活能力、工作人格能力等三個向度職 業適應調查分析作差異性分析研究。本章共區分為四節如下: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 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名詞釋義、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教保工作的價值在於能找到有效的策略及方法,讓智能障礙者在機構中能找 到自我的價值,同時應驗了古人曾說過的ㄧ句話「天生我才必有用」。智障者學校 畢業後通常都想直接投入工作職場,畢業後都能獲得並持續穩定工作,培養具備 獲得和維持就業的職業能力。一個人所具有的潛在基本特質,與其工作及擔任的 職務有關,更能有效預測個人的工作績效和表現。
智能障礙係指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上存有顯著之限制而表現出的一種障礙 類型,而所謂的適應是指概念(conceptual)、社會(social)和應用(practical)
三方面的技能,在智能障礙者所需支持的九個領域中,其一便是「社交」,而且 2002 年的診斷向度比 1992 年增加了「參與、互動和社會角色」這個向度(引自鈕文英,
2003)。「職能評估」,用意在於學生入學時應對學生具備職能有所解決能力,據以 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同時作為規劃課程教學、調整教學策略,乃至轉銜服務之 依據(林珮如等人,2012)。
智障者因認知功能與類化能力的限制,需要花費較一般人更多或是多倍的時 間與訓練及陪伴學習,才能提升各項職業能力及具備有熟悉與適應工作環境的條 件。透過生活的學習與職業能力地培養是有效達成,職業適應的方法較有效且是 ㄧ條較佳的捷徑。
貳、研究動機
在特殊教育積極推廣之下,許多身心障礙者及其家長都希望藉由教育與職業 訓練,增進其工作能力,因此,當身心障礙學生國中畢業後,大部分仍選擇繼續 升學就讀高中職,以培養其職業專長。(教育部統計處,2011)。蔡采薇(2011)
表示身心障礙學生對於許多事情無法作出判斷與決定,通常他們在生理、心理與 各種社會性特質上的準備度比起一般同儕來得不足,對於未來工作世界的認知顯 得較為茫然,想要瞭解在經過適當的職業教育後,高職綜合職能科學生是否擁有 準備進入工作市場的能力?對於職業世界的認識有多少?是否已具備成熟的職業 態度來面對工作,亦或在自我決策與自我擁護的聲浪下,高職綜合職能科學生做 職業選擇的能力與態度又是如何?在學校當中,如果能及早了解學生職業發展的 成熟度,將有助於學生進行職業的訓練與轉銜輔導。此為本研究動機之ㄧ。
鄭理謙(2008)以高職學生為對象探討職業自我概念與職業成熟之相關性研 究,研究結果指出高職學生職業自我概念有較高認同程度的情況且職業自我概念 與職業成熟之間呈現相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狀況是需要社會的關注與支持。身 心障礙等級越重,找工作越困難,這現象反應了一般大眾的看法,但事實與身心 障礙者的狀況是有出入的。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林千惠、徐享良、張勝成、林宏熾(1996)主持台灣省政府勞工處委託之「台 灣地區身心障礙者就業能力與意願之調查研究」顯示絕大多數智障者所得來源並不 穩定。當詢問是否接受過職業訓練,無論輕度或中重度智能障礙者皆有約半數的受 訪者表示曾經有過職業訓練經驗,更有超過 60%的受訪者表達願意再次接受職業訓 練的意願,顯見為智能障礙者規劃之職業訓練內容未能完全符合其就業需求。可見 未來對智能障礙者的就業輔導,不但要加強企業主僱用智能障礙者的意願與信心,
如何調整智能障礙者家人過度保護的心態亦十分重要。本研究動機之三。
智能障礙教育的主要目標,在培養智障者自理生活、參與社會生活及從事職業 活動的能力(何華國,1988)。教育目標及重點,是培養智障者具備簡單易懂好理 解的工作技能從而培養職業能力的生活,就是智障者教育與訓練的終極目標。本研 究動機之四。
智障教育發展的重要趨勢:是使智障者順利適應社會及職業生活,所提供的智 障者教育與訓練,遵守「正常化原則」,妥善安排最少限制的環境,並讓智障者有 適度回歸主流的機會,增加智障者與一般同儕學習與互動,從而培養適應社會與職 業的能力。智障者從自理生活、參與社會到從事職業的過程,所需配合的教育與訓 練,也是從兒童期的生活教育開始,而後隨著年齡增長逐漸擴展至社會技巧及職業 技能教育與訓練。陳榮華(1992)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是指組織之 職業準備教育計畫,企圖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加入不需要學位資格的職業行列。職業 教育的意義(楊朝祥,1987)職業教育係指個體具備從事某項工作技能的職業準備 教育與職業訓練在內。本研究動機之五。
智障者職業教育具有下列的重要性(何華國,1988):
1.職業教育的實施,有助於匡正智障教育過於偏重一般學科的教學,體認培養智障 者職業能力的積極意義。
2.職業能力應可涵蓋個人與社會適應的能力,職業教育應具有統整智障者各領域學 習活動的功能。
3.工作權為國民應享有的受益權之一,有關智障者國民職業能力的培養,則有賴實 施適當的職業教育。
4.智障者接受職業教育後,可以發揮職業潛能及增強自我信念,使個人有良好的生 活適應。
5.職業教育的實施,智能障礙者更有能力回歸到社會主流,實現特殊教育的理想。
6.職業教育的實施,不僅使智障者達到生活的自主獨立,可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增 進國家的總體生產力。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ㄧ)瞭解智障者職業能力具備程度、需求情形。
(二)瞭解智障者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程度、需求情形。
貳、待答問題
(一)依據智障者職業能力具備程度、需求情形為何?
(二)依據智障者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程度、需求情形為何?
(三)依據智障者工作人格具備程度、需求情形為何?
(四)依據智障者職業適應能力具備程度、需求情形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研究使用名詞,定義解釋如下:
壹、智障者
智能障礙的定義主要是以「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兩項原則來訂定的。
根據國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 3 條說明智能障礙係指個人之 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教 育部,2002)。
研究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經鑑定為智能障礙者,為研究選取之智能障礙者 的界定標準之一。智障者以往的工作經驗,培養他們良好的工作態度與職業能力。
研究指出智能障礙在機構中會就新接個案時或入住經過審查時,就必須經過醫院 專業團隊或 ICF 團隊評估後,才得以發給相關身心障礙證明,享有社會福利提供 相關服務,機構內多數個案也都是尋求這管道,取得智能障礙之證明。
貳、職業適應 ㄧ、職業能力
就業者的能力與需求,以及能與工作環境作適當的搭配,就是個人自願配合 職業的限制與要求,且願意主動學習,培養能力和興趣,進而克服工作上的困難,
在職業中獲得滿足,以達成願望及自我實現。個人的職業適應是指個人的就業能 力(林千惠、徐享良,1996)。Nihira(1976)認為,所謂適應行為是指個體在因 應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時所表現的有效行為。
李靜芬(1989)認為職業適應意指就業者的能力與需求,以及能與工作環境 作適當的搭配,就是個人自願配合職業的限制與要求,且願意主動學習,培養能 力和興趣,進而克服工作上的困難,在職業中獲得滿足,以達成願望及自我實現。
二、社區獨立生活能力
人終究要獨立,因此培養智障者的獨立生活技能,使其能具備照顧自己的能 力,是家長的期待,也是從事特教人員所應努力的目的(Hastings & Taunt,
2002)。
國內針對職業能力分類以「訓練」為主,目的在訓練身心障礙者工作技能與 工作習慣,培養其工作態度,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安置與就業實習,主要為過渡 性質的就業安置,成為身心障礙者日後進入一般性就業市場的準備時期。例如:
北、中、南部喜憨兒庇護(工場)餐坊。另「醫療」為主,提供工作陶冶與職業重 建,主要對象為多重與慢性精神病患、顏面損傷者等,兼顧醫療復健與就業安置 輔導,例如:高雄慈惠醫院附設教養院,主要即是提供症狀穩定的精障者職前訓 練及庇護性工作的機會。(許佩蓉,2008)。「養護」為主,目的在提供工作陶冶與 工作參與機會,服務對象為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長期生活照顧的輕度、中 度或多重障礙的身心障礙者,例如臺東縣多家身障機構即是此類。
三、工作人格
指個人能力、對職業的需求、以及個人人格形成;至於工作環境,則包括了 從事某項工作所要求的工作能力、職業技能以及工作環境成等(劉琮閔,2002)。
本問卷題目答題依序包含二個主要部分:「能力具備情形」、「個別需求情形」。在
「能力具備情形」答題則分為:「完全具備」、「部分具備」、「普通」、「不太具備」、
「全未具備」五個選項,各為五分至ㄧ分。在「個別需求情形」答題可分為︰「非 常需要」、「有點需要」、「普通」、「不太需要」、「很不需要」五個選項,各為五分 至ㄧ分。
叁、機構
根據身心障礙保障法中第二條對於身心障礙之教育、醫療復健、職訓就業等 務係屬相關目的事業主關機關之權責,並在第五章「支持服務」中第六十二條規 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轄區內身心障礙人口特性及需求,推動或結 合民間資源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生活照顧、生活重建、福利諮詢等服務。
內政部在 2008 年發布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身心障 礙福利機構分為三類:住宿機構、日間服務機構及福利服務中心,分別提供全天 24 小時的全天照顧、提供日間服務以及針對家庭及個案在社區中的服務。身心障 礙機構分為三類:住宿機構、日間服務機構及福服務中心,別提供全天 24 小時的 全天照顧、提供日間服務以及針對家庭及個案社區中的服務,全台灣在身心障礙 福利機構的分佈。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限制
研究對象是研究者服務機構就機構現況作問卷調查的佐證與說明分析;由於 每個個人的原生家庭成長背景不同,人格特質不同,生活環境也不同,因此研究 的結果傾向於對研究個案在機構內透過平時職業適應的訓練及培養,偏重對單一 研究對象的了解與說明,智能障礙者辛苦過程都能清楚明白。
貳、研究限制
研究是問卷為主的量化研究,將問卷資料彙整成具有可研究目的與結果,依 其內容做推論結果與詮釋的過程,題目有可能較艱深或不清楚其中代表意思而誤 解研究者的目的;因此需要多次與家屬或個案說明其中真意與原委。多方驗證達 到有效目的及結果;另外因為機構個人空間或訪談時間較倉促等,未能明白個案 心理所想是否與研究者有落差,因此都需要特別加注意。
叁、研究者限制
研究者與個案是多年教保員與學員間關係,在研究過程當中會因為多種因素 或研究者為保持中立的立場,因此對研究之結果或過程,產生偏差或其他因素,
都是研究限制因素等。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區分為三節,第一節智障者定義;第二節探討職業適應之理論基礎,
第三調查分析。依各節內容敘述如下。
研究者機構內是以心智障礙者為主,舉凡視障、肢障、智障及多障等都是,
因此為求資料真實完整呈現。
第一節 智障者定義
壹、智障者定義
依據教育部(2012)修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指個人之心智 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且在生活自理、動作 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表 現上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y,ID),又 稱為智能不足、智力不足、心智障礙等,根據美國智能及發展障礙協會(The America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AAIDD)「定義智能障礙為智能障 礙同時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有顯著限制,表現在概念、社會和應用的適應技能 這方面上,這種障礙出現在 18 歲以前」鄭雅莉(譯) (2010)。
智能障礙者就身心特質來說,在智能發展上較同年齡者有明顯遲緩狀況,並 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智能障礙者在各方面發展,均有明 顯低於同儕的現象。以下分別學習、語言、人格、生活適應等各層面進行簡單介 紹(洪榮照,2013)。智能障礙者就身心特質來說,在智能發展上較同年齡者有明 顯遲緩狀況,並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智能障礙者在各方 面發展,均有明顯低於同儕的現象。每一位智能障礙者都可能因智能程度、所處 的環境及生活經驗的不同,而出現不同的特質(洪榮照,2013)。
以下分別學習、語言、人格、生活適應等各層面進行簡單介紹(洪榮照,
2013):
ㄧ、學習能力:學習速度與反應遲緩、有類化上的困難、學習動機薄弱、缺乏邏 輯概念。
三、人格發展:人格較為僵化、缺乏彈性、缺乏自我意識反應,對別人的反應模 糊,面無表情、較會退縮、與社會或同儕團體疏離的心態。
四、生活適應: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事務處理能力、時間觀念等,都比同齡同 學差、缺乏應變能力,較常遭受到孤立或冷落,容易表現出拒絕、退縮等壓 抑的行為來處理所面臨的衝突。
衛福部 2016 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台灣智能障礙者人數,有 98407 人。這些 智能障礙者,大部分是需要他人照顧的年齡或少部分能生活自理;父母親、祖父 母或兄弟姊妹是當然的主要照顧者。或者是將智能障礙者送到機構或教養院提供 更好優質的照顧與服務,因此一時間要去機構化或縮減機構名額,對多數智能障 礙者或家屬而言無非是一項難題。王文娟(2006)指出智能障礙者與其父母在健康 與獨立生活的能力同時下降,使得家庭出現雙重老化(Double-aging)的困境,且 主要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共同面對逐漸老化的現象,使得主要得照顧者在照顧上更 加吃力。
由於母親通常對生出身心障礙子女內心滿懷愧疚,加上智能障礙者於自我照 顧保護的能力較弱,父母的擔心與看顧常如影隨形。由於「歉疚」、「責任」等態 度,智障者的父母常成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者(劉佳琪,2009)。國內有關智能障礙 者行為問題的研究,除了何華國(2003)、林美和(1994)、陳榮華(1992)及鈕 文英(2009)等學者在其著作裡有介紹之外,實徵性的研究以介入策略成效的探 討居多(如宋明君,2003;陳思允,2005;嚴英慈,2002)。
智能障礙定義、分類和支持系統一書中指出支持是「可以促進個人發展、教 育、興趣和個人福祉的資源與策略,以提升個人的功能」;支持需求是「一個心理 的架構,是指個人參與人類功能有關活動所需要的支持形態和強度」。如:服務對 象學習搭乘公車這一件事,他可能需要認識搭公車的地方、他需要公車司機的提 醒或需要一位輔導員跟隨協助等,支持可能是個人或是環境的安排,在提供支持 時需評估個人的需求,達到預期個別化的支持以改善人類功能及達到個人成果(鄭 雅莉譯,2010)。
許多研究者認為人的特質或行為可透過測驗工具加以評量,其中人的智力可 透過標準化智力測驗而獲得所謂智力商數(Intelligence Quotient,簡稱智商或 IQ),以「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 4 版)為例,測驗結果智商在負 2 個標準差以 上、即分數在 70 以下之人(約 2.27%)則被視為智能障礙(孟瑛如、陳志平,2016)。
智能障礙者在注意力、記憶力、辨別力與學習態度如預期失敗、仰求外援及 動機低落等學習特徵上與一般人有很大的差異(李翠玲,2016)。在多重障礙的智 能障礙者部分,因本身障礙的困擾與不安外,再加上環境安全感與隸屬感的威脅,
也常因缺乏與他人互動能力,極度退縮以致無法與他人互動,或過度熱情以致無 法分辨場合與對象,而出現不適當的親密行為(孟瑛如、田仲閔、黃姿慎,2016)。
在智能障礙者的情境當中,無論是國外的文獻或國內的實務經驗,均發現智 能障礙者有提早老化(Premature Aging)的趨勢(陳政智、陳桂英、楊馥宣,2013)。
目前台灣的智能障礙者最常使用的就業模式為支持性就業,亦是智能障礙者需求 最高的就業服務項目(陳政智,2014)。當身心障礙者家庭經濟收入較差而無法將 部份教養照護之責任請求他人協助時,照顧者通常是父母會因為壓力過大而身心 健康產生問題,此時身心障礙者的家庭很容易便會陷入高風險家庭的危機(范欣 怡,2011)。一般老化的界定是以生理年齡來定義所謂的生理老化,即個體達到身 體器官開始衰退的年齡,智能障礙者因障礙及老化的雙重影響,隨著年齡增加通 常易伴隨其他身體相關併發症或精神疾病導致提前老化的現象(呂錦綸,2010)。
當企業追求效率、營利之導向,雖然知悉僱用身心障礙者的法令規定,但在成本 考量上,寧以繳交罰金,也不願僱用身心障礙者,同時國家未盡其所能保障身心 障礙者,以致身心障礙者缺乏就業機會(林欣蓓,2012;陳政智 2014)。
林菱佩(2009)指出身心障礙者個別間特質存在差異,其常見的智能、認知 缺陷、缺乏溝通能力、人際互動關係障礙外,有些會伴隨智能障礙、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視覺障礙及癲癇等症狀。可能是先天的,有可能是後天造成的;可能 源自於生理上,有可能與社會心理因素相關聯性(江亮演等,2005)。目前已知的 研究結果顯示,智能障礙的病理因素約在 200 種以上(何華國,2007)。國內相關 著作研究對智能障礙成因分類不一,研究者將表列如下,以便對照參考(陸莉、
黃玉枝、林秀錦、朱慧娟,江亮演,2000)等。
McEvoy 等人於 2012 年研究智障礙成人的死亡概念和喪親之痛指出智能障礙者 在終身學習上,可以透過學習和支持知道生命週期及生命概念。智能障礙學生雖 然有其學習上的障礙,但經過合宜的教學設計、教學步驟,仍是可以進行學習活 動,並習得相關生活技能,增進智能障礙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彭武雄,2014)。
代理人通常由智能障礙者的父母、機構的工作人員擔任,必要時並有國家的介入 與政策的執行(Richardsetal,2009:199-208)。智能障礙者的特徵-反應慢、學 習遷移及類化困難、學習動機差學科學習成就低落、難以進行抽象思考、缺乏想 像力、創造力注意力不易集中、不易持久概念、組織能力、推理能力差等等。
貳、智能障礙分類:
個體學習要達一定成效前,學習個體必須要先能意識到所要學習的內容,因 此教學者須針對智能障礙者在注意力特質,在課程進行前須先想辦法引起學生的 注意,並適時的變化教學活動的方式,提高學生學習的成效(邱美佳,2014;姚靜 芹,2009)。
衛生署在 2008 年修訂的「身心障礙等級」將智能障礙分成下列四級(衛生署,
2008):
一、輕度:智商是介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準差-三個標準差之間,
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滿十二歲之 間,在特殊教育下可部份獨 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的輕度智能不足。
二、中度:智商介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四個標準差之間,
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間,於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 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理 生活能力的中度智能不足。
三、重度:智商介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五個標準差之間,
成年後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 自理生活能力,而需依賴人長期養護的重度智能不足。
四、極重度: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或成年後心理 年齡未滿三歲,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理生活能力,須仰賴他人長期 養護的極重度智能不足。
叁、智能障礙程度:
根據障礙者的身體損傷和醫療診斷定義障礙者,認為障礙者是需要被治療的 患者使得原本立意良善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且使其扭轉形象的法律判決,卻意外地 讓身心障礙者更加固著於弱勢者形象之中。智能障礙的嚴重程度各不相同。有四 種不同程度的障礙: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同時有伴隨其他類別會多重障 礙及其他障別等都是。因服務對象的情況不同有差異。如表 2-1。
ㄧ、輕度智力低下: 大約有 85%的智能障礙者屬於輕度智障。他們的智商分 數在 50 到 75 之間,他們通常可以獲得達到六年級的學習技能。他們可 以變得相當自給自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獨立生活,有社區和社會支持。
二、中度智力低下:常會在童年時期獲得溝通技巧,並且能夠在家庭中有監督 環境中成功地在社區中生活和工作。
三、重度智力低下:大約百分之三至四的智障人士嚴重受阻。嚴重智障人士的 智商分數在 20-40 之間。他們可以掌握非常基本的自我保健技能和一些 溝通技巧。許多嚴重智能障礙者可以住在一個小組家裡。
四、只有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人口被列為極重度智能障礙者。智力低下的 人的智商得分在 20 到 25 之間。他們可以通過適當的支持和培訓來培養 基本的自我保健和溝通。他們的遲緩通常是由伴隨的神經紊亂引起的。
深層次需要高度的結構和監督。
表 2-1 障礙程度
等級 障礙程度
輕度 程度
智商介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準差-三個標準差(含)之間,成年 後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滿十二歲之間,在特殊教育可部份自理生活,及 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的輕度智能者。
中度 程度
智商介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四個標準差(含)之間,成 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至未滿九歲之間,於他人監護指導僅可部份自理簡 單生活,於他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的 中度智能者。
重度程 度
智商介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五個標準差(含)之間,成 年後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 生活能力,須仰賴他人長期養護的重度智能者。
極重度 程度
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成年心理年齡未滿三歲,
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仰賴他人長期照護的重度智能者。
參考資料來源:陳榮華(2001:4-9);何華國(2007:79)。
學習動機方面,由於過去累積之失敗經驗所造成的惡性循環,使得學習態度 與動機皆低落,因此智能障礙者時常被認為學習動機低落、缺乏主動學習意願,
更不願意嘗試較難的學習素材,即便他們有能力完成該任務,仍因為預期失敗或 過去失敗經驗造成放棄的心態與行為,形成習得無助感之情況(李昆霖,2013;洪 榮照,2001;張世彗,2017)
肆、智能障礙特徵或方法:
正常化原則並沒有發展出獨特的理想,而只是反映了當時西方社會普遍流行 的自由主義趨勢,以滿足一些弱勢或少數群體要求等權利的需求。正常化是關於 權利、生活品質和「規範性的生活方式」,但不必然是關於整合與包容(Owenetal,
2009:29)。林寶貴(2013)也提出智能障礙學生在接受、處理、表達決策的執行功 能欠佳,無法專注於刺激的相關事物。因為這項能力的缺陷,亦嚴重影響到他們 回憶已學的材料的能力。雖然沒有智障的治療方法,但適當的支持和服務可以大 大提高個人的生活質量。為了制定適當的治療計劃,應使用發育篩檢試驗對年齡 適宜的適應行為進行評估。這些測試的目的是確定錯過了哪些發展里程碑。治療 的主要目標是最充分地發揮個人的潛力,並讓他們盡可能多參與社區的各個方面。
特殊教育和培訓可能從嬰兒時期開始。事實上,早期干預是治療的關鍵部分。影 響智能障礙者穩定就業的因素眾多,可分為個人、家庭、學校、雇主等。從個人 因素所包含的一些次級元素(如:個人特質、個案背景、個人信念等)將會隨著 個人的發展、做決定、學習、並去符合社會規範的歷程而改變(邱滿艷等,2010)。 智能障礙有兩個重要的因素:
ㄧ、智力與同年齡的同伴相比較,很明顯比同伴還弱。
二、學校及生活適應上有困難。
主要為智能障礙者提供機構設置的大多數休閒方案都是圍繞著休閒而不是閒 暇的。這是因為毫無根據的認為,智能障礙者沒有必要的技能和能力來培養更積 極和有意義的休閒身份。在 2003 年的一個月的時間裡,在荷蘭的七個住宅設施中 採訪了 160 位精神病患者(PIMD)。儘管由於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結果並不容易推 廣,但研究發現,這些人每個週末的休閒活動只花了四個小時甚至更少,而這些 活動大部分是被動的,比如看電視或者躺在水床上。
研究人員認為,智力障礙影響美國約 650 萬人。受影響的人中,約 85%有輕 度智力障礙。美國精神病學協會估計,嚴重智力殘疾的患病率約為千分之六。大 多數智能障礙者的智力程度分輕微或中度。他們可以在社區獨立或半獨立地生活 和工作。那些重度或極重度者的人可以在不同的監督下在社區中成功運作及互動。
所有智能障礙服務的目標是為他們的偏好和能力向智能障礙者提供最佳服務。智 能障礙者越來越多接受培訓,在當地社區積極生活。近年來的許多研究結果也指 出多媒體輔助教學有效的提升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成效(何欣,2015;林妙香、林 淑莉,2013;邱美豔,2015;鄧秀芸、2002)。
在職場中由於智能障礙者的互動行為、行為表現、外表與普通人有所不同,
在職場中是有可能受到排斥的,同事可能會不願意教導智障者工作上的技巧、因 為智障者的行為較為緩慢而使得雇主心生厭煩,以及顧客對他們的歧異眼光,都 是智能障者在職場中建立人際關係的重大問題。
綜合所述,智障者因機構所提供設施較欠缺,或人力師資不足因素等,可以 透過職務在設計或是改善智障者或其他障礙類別等輔助方案(大約 10 萬元內改善 工作職場場所或設備動線等因素)。
伍、智能障礙者適應
智能障礙普遍具有發展速度較慢、動作不靈巧、注意力缺陷、學習動機較低、
認知發展慢、類化遷移困難及缺乏有效的學習策略等學習特徵,因而容易造成學 習成就不佳的情形。不論在輕度、中度、重度或是極重度智能障礙學生皆有類似 的學習特徵,差異僅在於影響程度多寡而已(林怡君,2001;陳榮華 2001)。智能 障礙者在學習歷程中,可能受長期失敗的經驗影響或對自身自信心不足的因素,
學習常有預期失敗或習得性無助感(何華國,1999;何欣,2015)。避免失敗,智 能障礙者較傾向對自己降低標準或期望,連帶影響學習意願與動機低落的情形。
每個人都以某種方式溝通,即使他們無法使用文字,也缺乏內部語言。大多 數智能障礙者遇到某種溝通困難。Emerson 等(2001)認為,80%的嚴重智力障礙 患者絕不會發展有效的言語。相比之下,輕度智障人士通常具有表面上充分的言 語和語言能力,只有在進一步的調查中才能看到更加微妙的溝通問題。中度智能 障礙者的理解能力並將他們的行為挑戰錯誤的解釋為精神疾病是特別容易的。即 使有證據表明個人對口頭詞語的理解有限,也有一種傾向是將言語作為主要溝通 形式。很容易忘記考慮到情境線索對幫助理解的重要性。如果他們看到桌子擺放 好了,他們的午飯就放下了(Bradshaw,2001),那麼遵守這個指示的人來“吃午 飯”也許可以不理會口頭語言。
喜歡依賴他人來解決問題,缺乏自我導向的學習態度,此種學習型態亦為智 能障礙者的特徵之一(何欣,2015;林惠芬,2007;鈕文英,2003)。鈕文英(2003) 亦指出智能障礙者的類化(generalization)或遷移(transfer)的能力較一般同齡 學生較為薄弱,亦較不會舉一反三。智能障礙者較無法將舊有的知識或技能應用 至新環境或解決不同的問題,特別是沒有辦法利用既有的經驗歸納出一套規則以 應付類似的情境(林惠芬,2007)。
陸、小結:
獨立生活和工作技能的培養通常在成年初期開始。訓練水平取決於阻滯程度。
輕度智能障礙者通常可以獲得獨立生活所需的技能,中度從事外部工作。重度、
極重度是通常需要有監督的社區生活。家庭治療可以幫助智能障礙的親屬發展應 對技能。它也可以幫助父母處理內疚或憤怒的感覺。智能遲鈍無法治癒,支持性 溫暖的家庭環境對於幫助智能障礙者充分發揮潛力至關重要。
第二節 職業適應之理論基礎
壹、職業能力
為瞭解智能障礙者適應能力而發展評量表,內容包括六項能力(引自林弘昌,
1995):
(ㄧ)工作態度意願:包括動機、穩定的工作表現、自信、專注力、按時完成 工作、具責任感。
(二)工作行為:包括出席、準時、工作時間的分配、工作的安全性、能接受 糾正瞭解工作程序、能適應工作上的改變。
(三)人際關係:包括請求協助、合作、友善、有禮貌、表現合宜的行為舉止、
能遵守對他人的承諾。
(四)工作技巧:包括基本計算能力、簡單閱讀能力、應變能力、良好的工作 品質表現、生產速率之適應、具判斷能力。
(五)體力負荷:包括能足夠應付工作所需的體力而言有站立、走動、跑、坐、
推、拉、扛。
(六)交通能力:包括使用公車或其他交通工具的能力、熟悉道路等。
智能障礙者在學習歷程中,可能受長期失敗的經驗影響或對自身自信心不足 的因素,對學習常有預期失敗或習得性無助感(何華國,1999;何欣,2015)。智 能障礙者較無法將舊有的知識或技能應用至新環境或解決不同的問題,特別是沒 有辦法利用既有的經驗歸納出一套規則以應付類似的情境(林惠芬,2007)。智能 障礙者大部分能從事的工作以半技術性或非技術性為主。例如在便利商店排貨上 架、在加油站協助洗車工作、在速食店打掃店面及廁所,或是販賣小餅乾、手工 香皂等。
第三節 調查分析
將職業能力、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工作人格等彙整成職業適應能力加以調查 研究分析。
壹、智障者職業能力研究
工作對於智能障礙者得以增進自信心、提升尊嚴與自尊、促進與人互動的機 會與技巧、獨立生活與創造成功的經驗、融入社會,並成為社會的一員,扮演生 產者的角色,同時提升其生活品質,更減少社會的負擔(林幸台,2009;陳靜江,
2013)。
就業對身心障礙者發展產生何種影響是社會結構下的產物。這些社會結構包 括了個人因素、工作環境因素及社會文化與制度因素。Schur(2002)發現,障礙程 度越重者、行動不便者及心智能力障礙者,在就業過程中就越容易發生障礙經驗。
如表 2-2 附相關職業適應之研究。
表 2-2 職業自我概念相關研究(2002-2010 年)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之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 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 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 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配合服務使用者(身心障礙者)特長、資源、興趣、能力及自我決定,提供「先安 置後訓練」的個別化和持續性支持服務,以確保在競爭性職場的成功就業及完全 參與,亦即在競爭性職場,以生涯發展為基礎,同時強調自我選擇,結合支持服 務就業型態,以個別化的支持服務模式,有顯著障礙的服務使用者提供客製化的 服務,協助能夠在競爭性職場中成功就業,進而提升服務使用者生活品質(職訓局,
2018)。
要使身心障礙者能提升其未來生活品質,轉銜服務的提供不可或缺(林宏熾,
2006)。值得欣慰的是,在近幾十年來更積極的看法已經出現了相對於所有三個他 們生活的這些領域。看作是人,他們有授予他們同等的機會和權利,明確的他們 享有教育、醫療和社會規範,非常具有包容性的基礎。他們發育不常被視為和越 來越多仔細研究已引起他們到一個更廣泛的發展框架這讓我們看到了兩個他們的 發展和潛力更樂觀的角度。往往是極端的需求相對於醫療保健領域越來越多的充 分滿足,部分原因的適用性在醫學上更廣泛的進步給他們,也是因為越來越多的。
陳靜江(1997)研究認為發展與社區整合,自然的教學情境,功能性及符合實際年 齡的職業訓練方案,且結合支持性就業模式,協助智能障礙學生與正常人整合的 工作情境進行就業安置與訓練,並給予持續的支持。智能障礙者的經濟安全,有 工作的智能障礙者從事低薪工作,大部分是基層製造或服務業,容易遭到景氣影 響而失業,受到台灣工作和福利政策連動的影響,這些低薪的身障工作者並得不 到政府的補助或少許補助等;即使是利用社會保險制度也有給予資源的落差,如 國民年金雖有給付無工作能力的身障者身障年金及基礎保證年金(有排富條款)
的規定,目前(2009 年 9 月止)總共給付 22482 人,相較 2007 年的統計有 284707 人因重度障礙無法工作的障礙者,約只滿足了一成的需要。因此對家庭因素造成 諸多影響及衝擊是需要多加重視,不至於造成家庭問題。
相關研究發現可看出目前國內除了強化職業輔導評量資料蒐集與評量工具之 建立(張萬烽,2001;曾家濱,2001),也強調評量者能跨專業彼此共同協調與合 作,而目前已實施職業輔導評量的學校約佔半數,且執行評量者大多數為導師(林 宏熾,2004;林幸台,2002)。國內學校與相關機構的協調合作方面,針對高職特 殊班若干之調查研究顯示,學校與勞政體系之間缺乏密切合作關係,學生資料也 缺乏完善的統整與轉移的管道(徐享良,1998;陳麗如,2000)。研究結果,家庭
照顧者支持超過 80%的智能障礙者,家庭護理仍然是中年以前的主要護理類型。
專業、社會和政治制度需要對家庭照顧者的需求有比現在更深入的理解和同情。
家庭經歷的記錄經常可能進一步加重家庭壓力。因此,重點應該放在理解過程而 不是分類的事實上,最好避免一般化。許多概念和結論適用於一系列智能條件,
這些貢獻還是討論了智能障礙疾病問題。
智力和發展障礙的定義是重要的,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方面的局限性,社 交和實用的適應能力。這些限制出現之前 18 歲(Luckason,2002)。這個過程發 生了一個漸進的變化最近幾年,同時從醫療向社會轉型健康職業模式,其中“精 神發育遲滯”一詞取而代之的是“智力和發展障礙。因此,這種疾病的分類已經 從界定人口變成了現實根據延遲的等級,根據所需的強度來定義。智力和發育障 礙的人群是多樣和複雜。在整個生命週期中,知識分子的個人發育障礙表現出不 同程度的功能到日常生活的技能,以及不同的認知、智力、社會、身體、情緒和 行為能力。病因因素導致對這些疾病包括遺傳,飲食和代謝因素,感染和中毒,
出生期間和出生後的創傷性腦損傷,以及社會和環境因素(Ronen,2005)。知識 分子的限制這些人經歷的經常與其他限制共同存在,如腦癱,瀰漫性發育障礙(PDD)
和自閉症,聽力和視力障礙,癲癇和其他身體或情感上的缺陷。
陳麗如(2002)調查指出我國轉銜服務工作對於社區資源未能加以利用,而導 致現今社區化就業安置更加的困難。以客戶/以家庭為中心的實踐代表了指導的整 體視角職業治療的專業活動。按照這個透視,評估和干預過程完成通過對話,傾 聽和配合客戶,他/她的家庭,和其他重要人物在他/她的環境中。獨特的職業治 療對這個人群的貢獻在於它的能力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來解決他們體驗到的功能 限制智力疾病的結果。這些限制可能存在於所有人身上職業領域如日常生活活動,
學習、工作、娛樂、休閒和社會參與。若身心障礙者僅接受職業的訓練,而無提 供就業後輔導相關的措施,將會影響就業安置的成效(劉仲茹,2002),身心障礙 者的發展歷程,可能較常人受到更多的限制,如後天成殘因素或發展階段中輟,
需要經過再循環的過程,重新經驗與探索,以建立自我的信心與能力。就業轉銜 多發生於進入就業單位或工作階段之前,並以個案為中心之職業或生涯需求為主,
而就業轉銜之內容包括轉銜前的職業評量、轉銜目標與計畫擬定、轉銜相關課程
置、追蹤輔導、成果評鑑等,並考量個人及家庭需求、強調自我決策、父母參與,
及跨機構間的共同合作,以提供全面性之服務(Neburt,2006)。方淑秋(2005)
指出職業成熟代表著個體在一連續且不同的發展歷程上,有關進入職業階段所需 具備的態度、能力、認知等方面所達到的成熟程度。
貳、智能障礙者適應過程
因此智能障礙者到目前為止仍然無法得到完整的對待與權利(Richards,
2009:211;Parchomiuk,2013:126-127)。因此,從 Eve 案以及其後的智能障礙者 形象演變可以看出:道德模式的慈善關懷,以及醫療模式的功能不足,還有社會 模式的不知所措,使得智能障礙者的呈現出‚不可以做‚沒辦法做‛,以及‚不知道 該怎麼做。由此也可看出目前三種主要的障礙研究模式,對於智能障礙者的都有 所顧慮與侷限。智能障礙者性議題中的婚姻為例,受到家庭及社會觀念的影響,
許多智能障礙者對於婚姻和育兒保持著高度的期待,同時也都是循著既有的社會 化安排來定位父職與母職等婚姻內的角色扮演(Yauetal,2009:101)。因應策略 方面,智能障礙者以正向行為方式解決為主,例如找老師、同儕、家人或自己想 辦法來解決問題,而負向問題解決的比率都不高,大多會怪自己能力不好,而以 傷害自己、破壞東西或逃學等方式解決者比率相當低。
最好是限制在八個學生左右的人數。小組的大小效果最好。
ㄧ、一次介紹一個主題。
二、把事情簡單化、堅持簡單的話。讓學生描述清晰和理解的圖片。
三、重複每個消息幾次。如果學習結束時再次重複,學生會傾向於記住每個 主題開始時所看到的和所聽到的內容。
四、限制課程長度為一小時。
五、學生們可以通過微笑和點頭表示好理解,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學習。
六、學生喜歡和他們一起拿東西。它不僅增加了出勤率,而且增強效果。
叁、小結
只要給予支持輔助,學生會有進步:經過一段時間適當的輔助後,智能障礙者 各方面之生活能力通常會有所改善。目前機構內收治是以智能障礙占大多數,約占 63%,一部分能訓練培養技能專長,一部分是需要部分協助,使智能障礙者在機構 內也有部分產值及協助機構內達到訓練效能。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探討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為例所作調查分析研究 具備需求情形。以編製之「智障者職業適應調查分析以身障機構為例就具備、需 求情形」進行量化資料蒐集、研究、分析、比較。
本章區分為五節;第一節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對象;第三節研究工具;第 四節研究步驟;第五節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之架構圖如圖 3-1 所示。
圖 3-1 研究架構圖 1.性別
2.年齡
3.障礙類別
4.障礙程度
1.具備程度 職業能力
2.需求程度
1.具備程度 工作人格
2.需求程度
1.具備程度 社區獨立生活技能
2.需求程度
自變項 依變項
研究架構內容包含下列變項:
ㄧ、自變項
即是身障機構服務對象之變項,包括性別、年齡、障礙類別、障礙程度等四 個變項。
二、依變項
(ㄧ)智障者職業能力(職業能力具備、職業能力需求﹚。
(二)智障者社區獨立生活(社區獨立生活具備、社區獨立生活需求﹚。 (三)智障者工作人格(工作人格具備、工作人格需求﹚。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身障機構成員共 185 名障礙類別、學員為研究 對象。本研究是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編製之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 月出版之智能障礙者職業適應能力檢核手冊檢核領域之職業能力、工作人格、社 區獨立生活技能等共三方面。如表 3-1 至 3-4。
表 3-1 身障機構性別一覽表
性別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男 113 61.1 61.1 61.1 女 72 38.9 38.9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表 3-2 身障機構年齡組別一覽表
年齡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40歲以下 59 31.9 31.9 31.9
41-50歲 40 21.6 21.6 53.5 51-60歲 57 30.8 30.8 84.3 61歲以上 29 15.7 15.7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表 3-3 身障機構障礙類別一覽表
障礙類別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肢障 52 28.1 28.1 28.1
視障 2 1.1 1.1 29.2
智障 37 20.0 20.0 49.2 多障 94 50.8 50.8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表 3-4 身障機構障礙程度一覽表
障礙程度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中度 19 10.3 10.3 10.3 重度 101 54.6 54.6 64.9 極重度 65 35.1 35.1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本研究為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是以身障機構內服務對象為研究對象共 185 位,男性 113 位、女性 72 位,實施者為該班教保員、針對學員實際狀況就問 卷內容填寫勾選。
貳、預試樣本
本研究是採用問卷調查法,針對身障機構內服務對象為預試樣本,合計 185 位,收回問卷 185 份,有效問卷為 100%。如表 3-5。
表 3-5 預試問卷回收統計表-職業能力具備情形
職業能力具備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65 35.1 35.1 35.1 1.06 2 1.1 1.1 36.2 1.09 1 0.5 0.5 36.8 1.10 1 0.5 0.5 37.3 1.16 2 1.1 1.1 38.4 1.19 2 1.1 1.1 39.5 1.26 1 0.5 0.5 40.0 1.35 1 0.5 0.5 40.5 1.40 1 0.5 0.5 41.1 1.44 1 0.5 0.5 41.6 1.50 1 0.5 0.5 42.2 1.62 1 0.5 0.5 42.7 1.65 2 1.1 1.1 43.8 1.78 1 0.5 0.5 44.3 1.82 1 0.5 0.5 44.9 1.97 1 0.5 0.5 45.4 1.99 1 0.5 0.5 45.9 2.00 38 20.5 20.5 66.5 2.03 1 0.5 0.5 67.0 2.09 2 1.1 1.1 68.1 2.13 1 0.5 0.5 68.6 2.35 1 0.5 0.5 69.2 2.44 1 0.5 0.5 69.7 2.62 1 0.5 0.5 70.3 2.65 2 1.1 1.1 71.4 2.84 1 0.5 0.5 71.9 2.96 1 0.5 0.5 72.4 3.00 31 16.8 16.8 89.2 3.03 1 0.5 0.5 89.7 3.04 1 0.5 0.5 90.3 3.16 1 0.5 0.5 90.8 3.18 1 0.5 0.5 91.4 3.28 1 0.5 0.5 91.9 3.43 1 0.5 0.5 92.4 3.44 2 1.1 1.1 93.5 3.49 1 0.5 0.5 94.1 3.65 4 2.2 2.2 96.2 3.84 1 0.5 0.5 96.8 4.00 4 2.2 2.2 98.9 4.49 1 0.5 0.5 99.5 4.72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情形 社區獨立生活
技能具備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67 36.2 36.2 36.2 1.03 3 1.6 1.6 37.8 1.07 3 1.6 1.6 39.5 1.23 1 0.5 0.5 40.0 1.27 1 0.5 0.5 40.5 1.30 1 0.5 0.5 41.1 1.37 1 0.5 0.5 41.6 1.40 1 0.5 0.5 42.2 1.43 1 0.5 0.5 42.7 1.53 3 1.6 1.6 44.3 1.63 1 0.5 0.5 44.9 1.67 1 0.5 0.5 45.4 1.70 1 0.5 0.5 45.9 1.83 2 1.1 1.1 47.0 1.97 1 0.5 0.5 47.6 2.00 37 20.0 20.0 67.6 2.07 2 1.1 1.1 68.6 2.13 1 0.5 0.5 69.2 2.37 1 0.5 0.5 69.7 2.43 2 1.1 1.1 70.8 2.47 1 0.5 0.5 71.4 2.87 1 0.5 0.5 71.9 2.93 3 1.6 1.6 73.5 3.00 37 20.0 20.0 93.5 3.07 1 0.5 0.5 94.1 3.37 3 1.6 1.6 95.7 3.50 1 0.5 0.5 96.2 3.63 1 0.5 0.5 96.8 3.83 1 0.5 0.5 97.3 3.93 2 1.1 1.1 98.4 4.00 2 1.1 1.1 99.5 4.93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工作人格具備情形
工作人格具備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97 2 1.1 1.1 1.1 1.00 73 39.5 39.5 40.5 1.06 1 .5 .5 41.1 1.09 1 .5 .5 41.6 1.12 1 .5 .5 42.2 1.21 1 .5 .5 42.7 1.24 1 .5 .5 43.2 1.29 1 .5 .5 43.8 1.32 2 1.1 1.1 44.9 1.41 1 .5 .5 45.4 1.44 1 .5 .5 45.9 1.47 1 .5 .5 46.5 1.50 1 .5 .5 47.0 1.59 2 1.1 1.1 48.1 1.62 1 .5 .5 48.6 1.65 1 .5 .5 49.2 1.91 1 .5 .5 49.7 2.00 36 19.5 19.5 69.2 2.03 2 1.1 1.1 70.3 2.18 2 1.1 1.1 71.4 2.26 2 1.1 1.1 72.4 2.85 1 .5 .5 73.0 3.00 39 21.1 21.1 94.1 3.15 1 .5 .5 94.6 3.32 1 .5 .5 95.1 3.35 1 .5 .5 95.7 3.50 1 .5 .5 96.2 3.68 2 1.1 1.1 97.3 3.85 1 .5 .5 97.8 4.00 3 1.6 1.6 99.5 5.00 1 .5 .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 職業適應能力
具備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99 2 1.1 1.1 1.1 1.00 60 32.4 32.4 33.5 1.01 2 1.1 1.1 34.6 1.03 1 0.5 0.5 35.1 1.05 2 1.1 1.1 36.2 1.08 2 1.1 1.1 37.3 1.11 1 0.5 0.5 37.8 1.14 1 0.5 0.5 38.4 1.18 1 0.5 0.5 38.9 1.23 2 1.1 1.1 40.0 1.33 1 0.5 0.5 40.5 1.38 1 0.5 0.5 41.1 1.39 1 0.5 0.5 41.6 1.48 1 0.5 0.5 42.2 1.53 1 0.5 0.5 42.7 1.55 1 0.5 0.5 43.2 1.64 3 1.6 1.6 44.9 1.64 1 0.5 0.5 45.4 1.67 1 0.5 0.5 45.9 1.73 1 0.5 0.5 46.5 1.76 1 0.5 0.5 47.0 1.81 1 0.5 0.5 47.6 1.82 1 0.5 0.5 48.1 1.89 1 0.5 0.5 48.6 1.91 1 0.5 0.5 49.2 2.00 34 18.4 18.4 67.6 2.02 1 0.5 0.5 68.1 2.05 1 0.5 0.5 68.6
2.43 1 0.5 0.5 69.7 2.47 1 0.5 0.5 70.3 2.53 1 0.5 0.5 70.8 2.60 1 0.5 0.5 71.4 2.64 1 0.5 0.5 71.9 2.67 1 0.5 0.5 72.4 2.70 1 0.5 0.5 73.0 2.90 1 0.5 0.5 73.5 2.98 1 0.5 0.5 74.1 2.98 1 0.5 0.5 74.6 3.00 28 15.1 15.1 89.7 3.07 1 0.5 0.5 90.3 3.14 1 0.5 0.5 90.8 3.16 1 0.5 0.5 91.4 3.21 1 0.5 0.5 91.9 3.23 1 0.5 0.5 92.4 3.25 1 0.5 0.5 93.0 3.30 1 0.5 0.5 93.5 3.33 1 0.5 0.5 94.1 3.35 1 0.5 0.5 94.6 3.42 1 0.5 0.5 95.1 3.43 1 0.5 0.5 95.7 3.61 1 0.5 0.5 96.2 3.70 1 0.5 0.5 96.8 3.80 1 0.5 0.5 97.3 3.88 1 0.5 0.5 97.8 3.98 1 0.5 0.5 98.4 4.00 2 1.1 1.1 99.5 4.84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職業能力需求情形 職業能力需求
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84 45.4 45.4 45.4 1.01 1 0.5 0.5 45.9 1.04 1 0.5 0.5 46.5 1.06 1 0.5 0.5 47.0 1.09 2 1.1 1.1 48.1 1.16 1 0.5 0.5 48.6 1.19 1 0.5 0.5 49.2 1.25 1 0.5 0.5 49.7 1.28 1 0.5 0.5 50.3 1.29 1 0.5 0.5 50.8 1.32 1 0.5 0.5 51.4 1.35 1 0.5 0.5 51.9 1.46 1 0.5 0.5 52.4 1.50 1 0.5 0.5 53.0 1.62 2 1.1 1.1 54.1 1.65 1 0.5 0.5 54.6 1.81 1 0.5 0.5 55.1 1.82 1 0.5 0.5 55.7 1.97 1 0.5 0.5 56.2 2.00 51 27.6 27.6 83.8 2.06 1 0.5 0.5 84.3 2.07 2 1.1 1.1 85.4 2.09 1 0.5 0.5 85.9 2.10 1 0.5 0.5 86.5 2.16 1 0.5 0.5 87.0 2.21 2 1.1 1.1 88.1 2.25 1 0.5 0.5 88.6 2.29 1 0.5 0.5 89.2 2.35 2 1.1 1.1 90.3 2.43 1 0.5 0.5 90.8 2.46 1 0.5 0.5 91.4 2.62 2 1.1 1.1 92.4 2.82 1 0.5 0.5 93.0 2.85 1 0.5 0.5 93.5 3.00 6 3.2 3.2 96.8 3.01 1 0.5 0.5 97.3 3.21 2 1.1 1.1 98.4 3.41 1 0.5 0.5 98.9 3.87 1 0.5 0.5 99.5
社區獨立生活技能需求情形 社區獨立生活
技能需求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87 47.0 47.0 47.0 1.03 1 0.5 0.5 47.6 1.07 3 1.6 1.6 49.2 1.17 1 0.5 0.5 49.7 1.33 1 0.5 0.5 50.3 1.37 1 0.5 0.5 50.8 1.43 1 0.5 0.5 51.4 1.53 1 0.5 0.5 51.9 1.63 1 0.5 0.5 52.4 1.67 1 0.5 0.5 53.0 1.70 1 0.5 0.5 53.5 1.80 2 1.1 1.1 54.6 1.90 1 0.5 0.5 55.1 1.93 1 0.5 0.5 55.7 2.00 56 30.3 30.3 85.9 2.03 1 0.5 0.5 86.5 2.07 3 1.6 1.6 88.1 2.13 2 1.1 1.1 89.2 2.37 2 1.1 1.1 90.3 2.40 1 0.5 0.5 90.8 2.43 2 1.1 1.1 91.9 2.53 1 0.5 0.5 92.4 2.63 1 0.5 0.5 93.0 2.67 1 0.5 0.5 93.5 2.77 1 0.5 0.5 94.1 2.90 1 0.5 0.5 94.6 3.00 6 3.2 3.2 97.8 3.10 1 0.5 0.5 98.4 3.50 1 0.5 0.5 98.9 4.47 1 0.5 0.5 99.5 4.60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工作人格需求情形 工作人格需求
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91 49.2 49.2 49.2 1.06 1 0.5 0.5 49.7 1.12 1 0.5 0.5 50.3 1.21 1 0.5 0.5 50.8 1.24 1 0.5 0.5 51.4 1.26 1 0.5 0.5 51.9 1.32 1 0.5 0.5 52.4 1.35 1 0.5 0.5 53.0 1.41 1 0.5 0.5 53.5 1.44 1 0.5 0.5 54.1 1.53 1 0.5 0.5 54.6 1.59 1 0.5 0.5 55.1 1.62 2 1.1 1.1 56.2 1.65 1 0.5 0.5 56.8 1.76 1 0.5 0.5 57.3 1.85 1 0.5 0.5 57.8 1.94 1 0.5 0.5 58.4 2.00 60 32.4 32.4 90.8 2.03 2 1.1 1.1 91.9 2.26 1 0.5 0.5 92.4 2.32 2 1.1 1.1 93.5 2.56 1 0.5 0.5 94.1 2.71 1 0.5 0.5 94.6 2.85 1 0.5 0.5 95.1 3.00 4 2.2 2.2 97.3 3.26 1 0.5 0.5 97.8 3.32 1 0.5 0.5 98.4 3.56 1 0.5 0.5 98.9 4.53 1 0.5 0.5 99.5 4.88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職業適應能力需求情形 職業適應能力
需求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的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00 83 44.9 44.9 44.9 1.02 2 1.1 1.1 45.9 1.04 1 0.5 0.5 46.5 1.05 1 0.5 0.5 47.0 1.08 1 0.5 0.5 47.6 1.11 1 0.5 0.5 48.1 1.14 1 0.5 0.5 48.6 1.17 2 1.1 1.1 49.7 1.24 1 0.5 0.5 50.3 1.33 1 0.5 0.5 50.8 1.39 1 0.5 0.5 51.4 1.41 1 0.5 0.5 51.9 1.48 1 0.5 0.5 52.4 1.58 1 0.5 0.5 53.0 1.62 1 0.5 0.5 53.5 1.70 1 0.5 0.5 54.1 1.73 1 0.5 0.5 54.6 1.77 1 0.5 0.5 55.1 1.86 1 0.5 0.5 55.7 1.89 1 0.5 0.5 56.2 1.92 1 0.5 0.5 56.8 1.92 1 0.5 0.5 57.3 1.98 3 1.6 1.6 58.9 2.00 47 25.4 25.4 84.3
2.04 1 0.5 0.5 84.9 2.05 2 1.1 1.1 85.9 2.08 2 1.1 1.1 87.0 2.12 2 1.1 1.1 88.1 2.13 1 0.5 0.5 88.6 2.15 1 0.5 0.5 89.2 2.21 1 0.5 0.5 89.7 2.34 1 0.5 0.5 90.3 2.42 1 0.5 0.5 90.8 2.42 1 0.5 0.5 91.4 2.50 1 0.5 0.5 91.9 2.53 1 0.5 0.5 92.4 2.56 1 0.5 0.5 93.0 2.61 1 0.5 0.5 93.5 2.63 1 0.5 0.5 94.1 2.72 1 0.5 0.5 94.6 2.89 1 0.5 0.5 95.1 2.92 1 0.5 0.5 95.7 2.96 1 0.5 0.5 96.2 3.00 2 1.1 1.1 97.3 3.11 1 0.5 0.5 97.8 3.17 1 0.5 0.5 98.4 3.30 1 0.5 0.5 98.9 4.30 1 0.5 0.5 99.5 4.33 1 0.5 0.5 100.0 總計 185 100.0 100.0
第三節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為「身障機構職業調查分析具備需求問卷」,將其內 容說明如下。
壹、問卷編製架構 ㄧ、個人資料
此部分包含身障機構服務對象之個人資料特徵:性別、年齡、障礙類別、障礙 程度。分別說明如下:
(ㄧ)性別:男性、女性。
(二)年齡: 40 歲以下、41-50 歲、51-60 歲、61 歲以上。
(三)障礙類別: 肢障、視障、智障、多障。
(四)障礙程度: 中度、重度、極重度。
二、問卷內容:
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職業適應能力需求情形。涵蓋三個向度,總計 264 題,每個向度分配如下:
(ㄧ)職業能力具備情形 68 題、職業能力個別需求情形 68 題。
(二)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情形 30 題、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個別需求情形 30 題。
(三)工作人格需求情形 34 題、工作人格個別需求情形 34 題。
本研究是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編製之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 出版之智能障礙者職業適應能力檢核手冊檢核領域之職業能力、社區獨立生活技 能、工作人格等共三方面。
以上身障機構內學員資料是依機構院民基本資料加以彙整,經過研究、調查、
分析等。
貳、建立專家效度
邀請 3 位特殊教育的學者專家與實務工作者(學者專家名單如下)表 3-6,填寫 問卷,針對問卷內容題目進行修改,提供改進意見。過程中由學者專家與實務工 作者勾選問卷題項「適合」、「修正」、「刪除」、「修正意見」,待收齊問卷後,依照 問卷提供的建議進行題項的修正,最後經彙整專家意見修正問卷內容後,編製為 問卷。專家效度問卷請參閱附錄ㄧ。
表 3-6 內容效度之學者專家與實務工作者名單(依姓名筆劃排列﹚
姓 名 現 任 職 務
王 明 泉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林 育 毅 屏東縣潮昇國小校長
許 珠 芬 臺中海線特殊資源中心主任
叁、預試問卷分析 ㄧ、項目分析
本研究將問卷有效樣本所得的資料,運用社會科學電腦統計套裝程式
(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SPSS forWindow 18.0﹚進行 統計分析。整理成正式問卷,預試問卷使用的統計方法如下︰
(ㄧ)項目分析:預試問卷回收後,採用內部ㄧ致性考驗與 Scheffe 法,將受試 者在題依據。
(二)相關分析:以 Pearson 積差相關探討每ㄧ題項目與向度量表之間的相關程 度題項與總分相關係數未達.05 顯著水準,表示該題與量表同質性不高,
優先考慮刪除。
(三)信度分析:本研究信度分析使用 Cronbachα係數考驗各向度量表,以檢視 本研究自編問卷內容ㄧ致性為何。
綜合上述三種分析方法,比較分析後,作刪除題目依據。各向度保留題目,
項目分析決斷值均達.05 顯有水準。Pearson 相關分析考驗結果,題目、項目總分 相關係數均在.42 以上(p<.001)為中度相關。各向度總量表內部ㄧ致性α係數均 在.89 以上,符合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信度的問卷標準.80 以上(吳明隆,2009﹚因
保留題目、項目為職業能力具備情形、職業能力需求各 68 題;社區獨立生活 技能具備情形、社區獨立生活技能需求情形各 30 題;工作人格具備情形、工作人 格需求情形各 34 題;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職業適應能力需求情形等,合計共 各 132 題。預試問卷之項目分析資料整理。
二、因素分析
本研究在問卷編製過程中,將問卷分成三各分量表、分別為「職業能力具備 情形、需求情形」、「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情形、需求情形」、「工作人格具備情 形、需求情形」,「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需求情形」為三個量表。在進行項目 分析後,隨即進行因素分析以考驗問卷的建構效度。
將項目分析後所選擇的題目,利用主軸法進行分析,選取特徵值大於 1 的因 子,作為選取因素的依據。經 Kaiser 的極限法作正交轉軸,並取因素負荷量.30 以上的題目作為正式問卷題目。
第一次以整個全量表進行分析,發現因素過多,有數題因為題目較相似或題 目意思較艱深經因素分析。
「職業能力」層面 KMO 值為.83,其中職業能力需求情形的特徵值為 3.56,解 釋變異數為 18.3%。職業能力具備情形為 0.045,解釋變異數為 20.5%,累計變異 數為 38.8%。
「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層面的 KMO 值為.86,其中社區獨立生活技能需求情形 的特徵值為 3.42,解釋變異數為 18.5%。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具備情形 0.029,解釋 變異數為 21%,累計變異數為%39.5%。
「工作人格」層面 KMO 值為.85,其中工作人格需求情形的特徵值為 3.96,解 釋變異數為 16.2%。工作人格具備情形 0.32,解釋變異數為 18.9%,累計變異數為 35.1%。
「職業適應能力」層面 KMO 值為.97,其中職業適應需求情形的特徵值為 3.58,
解釋變異數為 16.9%。職業適應能力具備情形 0.001,解釋變異數 19.2%,累計變 異數為 36.1%。
三、信度分析
就信度而言,本研究採用 Cronbachα值來考驗各量表因素間的內部ㄧ致性。
如表 3-7。
表 3-7 本研究樣本在職業適應樣本信度分析表
量表名稱 分量表 Cronbachα係數
具備程度
1.職業能力 .999
2.社區獨立生活技能 .097
3.工作人格 .998
需求程度
1.職業能力 .997
2.社區獨立生活技能 .995
3.工作人格 .997
在本研究的研究工具是以職業適應能力為測量工具,以本研究的樣本進行信 度分析得到,在職業能力.999 在社區獨立生活技能.997,在工作人格.998。另外,
在職業能力.997 在社區獨立生活技能.995 在工作人格.997。
肆、編寫正式問卷
預試完畢後,將上述資料處理及統計資料分析後,依分析結果修正成為正式 問卷,其中內容區分為基本資料、填寫說明、成為正式題目(具備、需求共 132 題﹚。正式題目分為三個向度,二個探討情形。如表 3-8。
表 3-8 正式問卷各向度名稱與題數ㄧ覽表
向度名稱 探討情形 題 數
職業能力 具備情形 68
需求情形 68
社區獨立具備情形 具備情形 30
需求情形 30
工作具備情形 具備情形 34
需求情形 34
第四節 研究步驟
本
研究在確定研究方向或主題後,會立即開始蒐集相關文獻資料並草擬撰寫 研究計劃與內容,並自行編撰研究工具,其研究步驟如下。圖 3-2 研究流程圖 發展研究動機
決定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確定研究主題
實 施 階 段
文獻蒐集與探討
修正 確定研究方法與架構 編製問卷
修正
預試
問卷寄發/回收 資
料 分 析
資料分析與初步結果探討
研究結果之呈現與討論 論
文 撰
寫 結論與建議
預 備 階 段
擬定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