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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新聞事業史 (本講義為暫編,內容仍在修正補充中,開學前暫勿下 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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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新聞事業史

(本講義為暫編,內容仍在修正補充中,開學前暫勿下 載)

第一講,總論

壹、報紙

一、特點

在印刷術發明後近兩百年,現代的標準報紙形式開始和十六、十七世紀的宣傳單 小手冊及「時事通訊newsletter」有了顯著的區別。報紙的先驅是 letter,而不是 book;時事通訊透過新起步的郵政系統而流通擴散,並將重心置於若干關於國 際貿易和商業行為的時事傳遞上。也因此,報紙就延伸到公共領域,和政府、外 交或商業目的的活動密切相關。

早期報紙的特色是定期出版,以商業為基礎(即公開銷售),具有公開性和多 種目的,被運用於資訊、紀錄、廣告、娛樂消遣和街談巷議上。

剛開始,十七世紀時的商業報紙沒有任何單一消息來源,主要是由印刷出版業 者所製作的編輯刊物。由君主或政府當局出版的各種官方報紙,也呈類似特徵,

且是政府或權威當局發聲的工具。

不過,商業性報紙塑造了當今報業制度的最主要形式,是傳播史上的一個主要 轉捩點:它率先提供服務給匿名、不具特定身分的讀者,而不是一種宣傳品或當 權者的工具。

報紙的創新程度遠超過印刷書,因為它創造了一種新的文藝形式、社會形式和文 化形式。它針對個別讀者的需求、取材真實、實用經濟、符合世俗性,而且適用於 剛在城鎮都市產生的商業與專業人士這個新階級。

所以,我們可以說,報紙嶄新之處不在於它的技術或傳播方式,而是在於一個 歷經變遷、更加自由的社會和政治氛圍中,對某個特殊階級(中產階級)所產生 的特殊功能。不過,直到廿世紀,報紙才真正成為一種「大眾媒介」,且是當時 主要的大眾媒介,能夠直接而規律地觸及絕大多數人口。

從報紙早期的歷史開始,報紙就潛在地或實質地對立於既存的權力,這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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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加諸於自身的自我定位(今天,可擴大來說:監督當政者為傳媒的天職)。

在早期,許多報人、記者、編輯為爭取出版自由而受到巨大的暴力;而為出版自

的奮鬥,往往也屬於更廣泛爭取自由、民主與公民權的一環(雷震案)。

但現代報紙已發展為一種企業,比起單純的早期報,卻反而更容易屈服於種種 壓力或干涉。(媒介的經濟壓力,被撤廣告)

二、類型:

(一)政治性報紙:

  黨報的觀念仍存在於現代民主政治,在歐洲地區較多。在台灣,過去如《中 央日報》,但該報現已成為純電子報,很難再歸類為政治性報紙。

  不過,無論作為一種理想或可行的生意經,由政黨所發行的報紙已不敵商 業形式的報紙。

(二)威望性報紙:

  十九世紀晚期資產階級的報紙是報業史上的巔峰,而今我們之所以理解何 者算是報紙,何者應為報紙,也來自它們的貢獻。

  新興的威望性報紙prestige press 或菁英報紙 elite press,獨立於國家與既存 利益之外,是政治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機制,也展現了新聞的專業性,著重 客觀平衡的報紙。當前許多有關「優質」報紙理應為何的期望,仍反映當時 的若干觀念,並構成批判報紙的基礎,批判那些悖離理想而流於黨派化或 過度煽情sensation 的報紙。

  我們對《紐約時報》及《倫敦泰晤士報》的理解,正是典型的威望性報紙。但

《聯合報》與《紐約時報》結盟,推出了「紐時周報」,它就能成為威望性報紙 嗎?

(三)商業性報紙:

  大眾報紙被稱為商業性報紙,主因:成為壟斷性企業的生財工具,以及極 度依賴廣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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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眾報紙的商業目標與經濟基礎對它的內容影響甚鉅,它傾向於表現政治 民粹主義political populism,並支持商業行為、消費主義與企業的生業經,

正是商業化的結果。

  這種報紙的特點是:無事一身輕,重視娛樂性,著眼人情趣味;因偏重犯 罪、暴力、醜聞與娛樂而聳動煽情;至於讀者,大多屬於低收入、低教育程 度的族群。

  在台灣,20030502 創刊的《蘋果日報》,是唯一一家純商業性報紙;但學者 研究,台灣的報業自1995 年左右開始走下坡,已越來越商業化。

  現在商業性報紙已被視為許多國家的主流報紙形式,特別因為它侵入了傳 統「正經八百」報紙serious newspaper 的報業市場,此一過程稱為「小報 化」tabloidization。

在資訊發達的今天,有人認為電子媒體將取代平面媒體,也認為報紙的功能萎 縮中;尤其近來網路的崛起,更有人認為大眾急於「上網」,而不屬意「上報」。

其實,這種想法可能是不瞭解報紙的功能,以及報紙與社會間互動的關係。

報紙的功能,不同於其他的媒體:它是多元化的,是新聞言論、副刊和廣告的綜 合體,功能有四:

1.翔實報導新聞和生活資訊,留下人類行為的紀錄;

2.提出公正的言論,指導社會的趨向;

3.供給豐富的休閒和人文資訊,充實人類的精神生活;

4.刊載有用的廣告資訊,滿足讀者的消費需求。

這些功能,電子媒體也有。但電子媒體提供的資訊是短暫的、一時的,除非刻意 保存,否則稍縱即逝;而平面媒體的資訊卻極易保存。

三、報紙與社會的關係

(一)報紙與政治的互動關係,可說是極權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差別。

  在極權政治的理念中,報紙是為政治服務的,此種觀念仍存在於現在的大 陸上。(2004 年 9 月初,聯合報大陸版報導,胡錦濤與鄧小平握手的照片,

一會兒有江澤民,一會兒沒有,為何?)在民主政治的理念中,報紙是代 表民意。(台灣,順我意者代表民意,逆我意者則指報紙亂寫)在民主社會 言論自由保障報紙對政治的批評;在共產國家中,報紙隨著政權的需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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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

(二)報紙是社會進化的動力。

  報紙對社會現象極關注,除了突發的社會新聞外,更注意環保、生態、醫療 弱勢團體及社會公益事業的推動,使台灣的社會發展和過去不一樣。勞工新 聞,許多記者都站在同情勞工的一面。

(三)報紙應成為有力的第四權。

  對於媒體在政治系統中的角色,有幾種最有名的說法,如「第四階級」、「第 四權」;在台灣,也有「第六權」的說法,但這都是相當含混的說法,用來 解釋新聞界或大眾傳播媒體(主要指報紙和廣播、電視)的「權力來源」,

或傳媒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但這些都只是一個概念或學者的看法,並不是十 分具體的內容,也沒有明定在憲法或法律中。

「第四階級」(Fourth Estate)一詞由十八世紀晚期英格蘭的柏克(Edmund Burke)所創,用來指稱新聞界所擁有的政治權力,這種權力和英國其他三 種「階級」──貴族院、教會和平民院的權力相等。

「第四權」是美國的說法,意指新聞界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分 立」之外的第四權,有監督三權的權力,也有監督三權的責任。在台灣,也 有人說,在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憲法」的五權之外,新聞界是

「第六權」。

新聞界的權力,或者說,媒體的權力,從何而來?來自它能發布新聞或將 新聞壓制下來,以及其它提供資訊的能力;而其核心的自由是報導與評論 政府的考量、會議及行動(政府施政),此種自由,在歐美,視其為代議民 主政治與社會進步的基石。

在歐美日等先進社會(國家)中,媒體批判政府、與政府處於對立面的關係 這似乎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想法;因為,這是一種必要的監督關係,是媒體 對社會該盡的責任,也是媒體人的天職。

  為何只針對報紙?一般而言,電子媒體的言論力量,在台灣還沒有達到讓 人 

  尊敬的地位,由於其稍縱即逝的特性,再加上談話節目的政治性色彩明顯,

  非藍即綠,故「第四權」或「第六權」在灣主要指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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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灣的報業

台灣的報禁開放後,新聞局統計,民國87 年共有三百四十二家,但至今仍每天 出版而行銷市場的報紙,只有卅多家,和報禁前差不多;可見報紙在激烈競爭 下,市場能接受的數目有限,並沒有因為開放報禁而增加。

台灣現在的報業市場,分兩大塊:一塊所謂的「質報(威望性報紙)」,有《自 由》《聯合》《中時》三個報系;另一塊的「純商業報」市場,由《蘋果》獨吃。《民 生報》和《大成報》原想在夾縫混飯吃,但都被《蘋果》吃掉,因娛樂(影劇)和 體育都沒有《蘋果》做得好。

自由是以「立場」做市場區隔,偏綠,目前閱讀率第二,擅用促銷及免費贈閱報 品質是三大報中最差者;旗下有Taipei Times;不過,是三大報系中規模較小者。

中時的立場較不明顯,大選時曾偏藍,選後又走風派;目前閱讀率第三或第四;

旗下有工商時報、時報周刊;品質居中,偶有突出的個人,但打團體戰時總是輸 聯合;為三大報系中規模居中者,但財務狀況最差。

聯合的立場也很明顯,一直偏藍;目前閱讀率第三或第四;旗下聯合晚報、經濟 日報,還有歷史月刊等雜誌,在美國有五家賺錢的世界日報;若不看立場,品 質最佳,團體戰無敵手;近來品質略走下坡;三大報系中規模最大者,財務也 最穩健。

蘋果登台,有一塊市場,以市場導向的政策,把讀者視為「消費者」。該報老闆 黎智英說:「讀者想看什麼,我們就給什麼。」是該報經營原則的經典。蘋果開發 了一些以前不看報的人或不看嚴肅新聞的人,現在一家近六十萬份的小報,正 想轉型為具影響力的大報。

貳、廣播

一、特性

廣播的技術自十九世紀末萌芽,1920 年美國西屋公司在匹茲堡設立第一個商業 電台KDKA,廣播事業即快速發展。

由於技術進步,收音機的體積越來越小巧,它是設備形式最多樣化、使用最靈活 的媒體,也是價格最便宜、普及率最高的媒體。1990 年代初期,美國學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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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個美國家庭擁有六點八部收音機;我國學者在1998 年的調查,台灣每個 家庭平均擁有三點六一部收音機。

廣播的內容幾乎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因為只有聲音,所以只要音效做得好,

想像空間極大;也因為只有聲音,只要有電話能傳出聲音,就能播出最新消息,

所以及時性是所有媒體中最強者。

廣播事業一度極為興盛,在台灣,廣播劇一度是人們每天必聽的節目,就像今 日的八點檔連續劇;另由於它所需的播出設備相對其他媒體而言為較簡單、低廉 造成地下電台林立,在選舉時有強大的作用。

從使用方面來說,聆聽廣播不具感官獨占性,不論工作、讀書或開車、騎摩托車 都能收聽,因此成為許多人在「個人狀態」時的最佳伴侶(如計程車司機最喜歡 聽談話節目,因為可以感覺他在與人接觸)。另外,由於個人擁有率提高,收聽 廣播已從過去家人共賞(廣播劇)轉變為個人欣賞,廣播已經成為個人化的媒 體。

所以,縱然面對電視的強力競爭,廣播依然可以擁有自己的空間;尤其在大眾 傳播的「新聞」這項功能上,廣播藉著衛星電話的出現,而擁有所有媒體不能企 及的及時性。

二、現況與未來

政府在1993 年二月至 96 年六月間,曾分八個梯次釋出一百六十九個廣播頻道,

99 年六月底共有六十八家完成籌設,取得廣播電台執照;現在可能更多,新 聞局廣電處目前所列有二百多家電台(包括地方台),但新聞局的政策要把地 下電台合法化,又要收回中廣的頻道,所以,這個數字在不斷變動中。

廣播事業的未來在數位廣播。1986 年歐洲國家提出推動數位廣播的構想,期望 建立符合未來五十年需求的新廣播系統,87 年起,英、法、德、荷等國提出 DAB(Digital Audio Broadcasting)計畫,先以第一階段的四年完成研發,第二 階段92 年至 94 年完成重要元件的開發;92 年「世界無線電管理會議」制訂 DAB 全球頻段分配計畫,各國正積極進行測試及試播。

英國BBC 在 1995 年率先開播數位廣播,當年九月已涵蓋英國人口百分之六十;

德國預定2008 年涵蓋全國人口;在 1999 年,比利時、瑞典、丹麥、芬蘭、法國、

西班牙、瑞士等國均已開播;亞洲的中國大陸、新加坡、南韓、日本、香港等地均 在試播。美國也開發了自己的系統,但未獲多數國家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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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98 年決定採用歐洲的系統,新聞局現在已接受數位廣播電台的申請,已 有中廣、港都等多家電台在試播。

數位廣播系統的音質優異,比美雷射唱片,可做多聲道環繞音效,也具有多媒 體整合功能,訊號可透過地面、衛星、線纜等方式傳送;數位收音機使用小型天 線即可接收穩定的訊號,不會有訊號衰減或多重路徑接收而產生的雜訊,而且 數位收音機可採液晶面板,因而可傳送文字、圖形等資料,做為輔助資訊服務。

數位廣播的出現是廣播科技的一大革命。

參、電視

電視是廿世紀最重要的傳播科技發明物,而且,我們可看到,廿一世紀時,此 一媒體會整合電腦、電信,而成為一個超級媒體。

無線電視是一特殊的媒體,因為它的頻道有限,而且因為它是最容易深入家庭 的媒體,所以各國政府都對頻道的分配掌控得很緊;因而也有兩種主要制度,

如美國的商業電視,以及英國的BBC、日本的NHK等公共電視。

一、商業電視制度

以商業電視最發達的美國而言,美國商業電視的運作邏輯,往往被傳播學者視 為電視產業資本主義制度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代表。簡單來說,商業電視特指電 視台營收絕大部分是依賴廣告主贊助節目廣告,因此形了電視台、觀眾和廣告主 等三者環環相扣的關係;為了提高收視率,節目內容一定迎合大眾口味,結果 多數品味不高。在二○○○年時,全美國大約有一千二百家商業電台,且仍在成 長。

美國雖有三大電視網,但在一九九三年起,全國地方結盟台脫離全國三大商業 電視網的比率首度超過20%,且紛紛朝向與有線電視頻道或各地電視網相互結 盟,形成區域聯網的新式結盟關係。同時,過去經營較佳的地方電視網也陸續出 現營收衰退、裁員,乃至於破產倒閉的局面,在六○至七○年代在海外設立的新 聞部門也面臨關閉。

此種現象的原因,實由於衛星及有線電視的快速成長,不但分食了廣告市場大 餅,也從地方電視網挖角,甚或由於有線電視全球頻道的崛起,如美國有線新 聞網CNN,皆迫使地方電視網或全美三大電視網的競爭呈白熱化。最早曾有一 張電視執照等於擁有一部印鈔機的說法,現在已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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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代美國社會出現了嚴重的分裂,如越戰、反越戰運動、城市暴力、劫機、政 治暗殺、民權運動等,一幕幕驚心動魄的畫面透過電視傳進每個家庭,社會出現 聲勢浩大的反商業電視運動;經學者研究提出了「涵化理論」,認為「電視內容 可以建構觀眾的世界觀」,尤其電視中的暴力將增加兒童和青少年的侵略行為。

此外,商業電視最為人詬病的地方,包括競逐收率與廣告主,使節目流於媚俗,

新聞娛樂化(脫衣主播),節目廣告化,競相製作高收視率節目而不顧電視的 社教功能,凡此種種,皆促成對商業電視的深切反省。在資本主義制度的美國,

因而出現了與商業電視並行的公共電視。

二、公共電視制度

英日的公共電視,走的是節目精緻化的高品質路線,比較強調社會責任論,也 強調電視的教育功能,所以,必然不易獲得廣告主的支持,當然,它由政府來 負擔經費,或者,至少不受廣告主贊助經費的影響,是合理且必然的結果。

英國的BBC和日本竹旳NHK,都是世界上極著名的公共電視。美國在一九六 七年通過「公共電視法案」,七一年成立了「國家公共廣播電台」,並以公共電視 網的名稱製作與提供各地節目聯線與播出的服務。

在台灣,無線電視台創始於一九六二年二月教育電視實驗電台(今之華視前 身),每天播出二小時教學節目。同年十月「台灣電視公司」開播,台灣正式進 入電視時代;第二家無線電視「中國電視公司」於七0年十月開播;教育電視台 於七一年擴大改組為「中華電視台」。九三年,新聞局對無線電視頻道開始鬆綁 法令,因而有九五年六月的「全民電視公司」取得第四家無線電視台經營權,並 於九七年六月開播。

台灣的公共電視台,於九七年五月獲得立法院通過法源,第一年由行政院編列 十二億元預算,往後逐年遞減10%,將來必須自籌財源。

三、有線電視

有線電視是第一種對無線電視構成結構性挑戰的傳播新科技,最早出現於五0 年代。通常,有線電視是付費電視。為了爭取訂戶,有線電視業者不但全力改善 視訊品質提供更的頻道和節目,並且針對特定的觀眾需求供應特別的節目內容,

直接改變了電視產業的生態結構。雖然,家庭錄影帶及VCD、DVD的出現對 有線電視產生衝擊,但美國學者仍樂觀估計,未來有線電視的普及率將達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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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百。

在台灣,大約一九六九年,為改善部分地區的無線電視收視不良情況,出現了 以電纜為主軸的共同天線系統,這是有線電視的濫觴;不過,直到八九年五月,

行政院才正式核定開放有線電視,九三年有線電視法完成三讀。目前,台灣有線 電視的普及率已超過80%。

構成有線電視產業的兩大主體,一是系統經營者(亦可稱為頭端,即架設大型 天線接收無線電視與衛星訊號,舖設/維修線纜的經營者);二是頻道/節目 供應者。但有線電視法中亦允許系統經營者可經營部分頻道與製作節目。換言之 提供電視多頻道節目來源者,除了無線電視以外,還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 及頻道/節目供應者,這些多管道的節目製作來源,使有線電視的節目內容更 多樣化。

有線電視的出現,改變了傳統電視產業環境,主要包括:

(一)打破無線電視的壟斷;

(二)電視不再是經濟性的公共財,訂戶須付費接收頻道;

(三)頻道特殊化,出現特定的節目型態;

(四)住在同一區域的人,不再收視同一套相同的節目;

(五)有線電視的訂戶,絕大多數都有「遙控選台器」。遙控選台器是很重要的    一項改變,因為,它使人們極容易更動收視頻道,稍一不如意就換頻道,

   甚至一到廣告時間就換頻道,一看精彩的內容就不管原先的節目,逼得

   目製作單位必須全心全力作好節目,也使得收視率調查極為困難。

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掌握了通路的優勢,在法規進一步開放後,它們將逐漸跨 業投資電信業務(現在已有);同樣的,由於技術的進步,電信業者也跨業投 資進入電視這個產業(中華電信已開始供應,MOD),再加上數位電視即將開 播,可預見的,電視這個產業仍有激烈的競爭,而這是大家就業的機會。

傳播學者在分析當代媒體的產品與功能特性時,曾提出一幅電子媒體景觀圖,

從這一幅圖可看出,將來的趨勢,不論軟體或硬體、娛樂或資訊,都朝向中間的 電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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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

  ↓ 資訊

軟體面     ───────→      硬體面

電視網 電台 家庭錄影帶

廣告線纜頻道 無線電視 音響設備 付費電視 有線電視系統 衛星碟盤 付費節目 衛星服務 視訊設備

電影  直播衛星 錄放影機

影碟  衛星主天線電視 打字機 電視遊樂器  多頻道多點放送

系統

影印機

書籍 電傳視訊 電腦硬體

雜誌 廣播視訊 電話

專業書籍 通訊社 行動電話

廣告 電腦軟體

資訊索引 電腦資料服務 報紙

肆、新媒介

我們常稱報紙、廣播、電視、雜誌、電影為五大媒體;網際網路出現後,有人稱它 是「第六媒體」、或「新媒體」「超媒體」。這種媒體的影響力方興未艾,現今全球 使用網際網路的人數已有數億,且在急速增加中,你我都可能成為學者口中的

「地球村」的公民。

但它一樣有很多問題,如人際關係疏離,網路的黃色風暴,網路犯罪,網路著 作權問題等。

第二講:六十年來台灣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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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在政治系統中的角色,有幾種最有名的說法,如「第四階級」、「第四權」;

在台灣,也有「第六權」的說法,但這都是相當含混的說法,用來解釋新聞界或 大眾傳播媒體(主要指報紙和廣播、電視)的「權力來源」,或傳媒與政府的互 動關係;但這些都只是一個概念或學者的看法,並不是十分具體的內容,也沒 有明定在憲法或法律中。

「第四階級」(Fourth Estate)一詞由十八世紀晚期英格蘭的柏克(Edmund Burke)所創,用來指稱新聞界所擁有的政治權力,這種權力和英國其他三種

「階級」──貴族院、教會和平民院的權力相等。「第四權」是美國的說法,意指新 聞界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分立」之外的第四權,有監督三權的權力 也有監督三權的責任。在台灣,也有人說,在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 憲法」的五權之外,新聞界是第六權。

新聞界的權力,或者說,媒體的權力,從何而來?來自它能發布新聞或將新聞 壓制下來,以及其它提供資訊的能力;而其核心的自由是報導與評論政府的考 量、會議及行動(政府施政),此種自由,在歐美,視其為代議民主政治與社會 進步的基石。在歐美日等先進社會(國家)中,媒體批判政府、與政府處於對立 面的關係,這似乎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想法;因為,這是一種必要的監督關係,

是媒體對社會該盡的責任,也是媒體人的天職。

壹、戒嚴時代

在台灣,這種關係如何?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灣(還有報紙標題:我 軍轉戰迅速,匪軍追趕不及。《新生報》直通欄大題:請大家明天起靠右走),

為了「反共復國」,實施戒嚴,它對媒體是極不友善的。看看台灣的傳播發展史 我們可以知道,當時主要的媒體是報紙和廣播,差不多都是在國民黨的控制之 下,如《新生報》和是省政府的,《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廣播電台也控制在政 府和國民黨手中。

國民黨的威權體制至少有以下幾項「特色」:軍隊是國民黨的黨軍;黨政不分,

文官系統不中立;實施黨禁、報禁,限制人民集會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濫用國 家資源,國庫通黨庫;將「反共」無限上綱,漠視人權,縱容情治單位濫權;經 常干涉司法。

對媒體,這個政治體制其實是又怕又愛,想盡辦法要控制媒體:一方面要求報 紙和廣播配合「政令宣導」,向人民灌輸「反共抗俄」、「大有為政府」的觀念;另 一方面又怕媒體講真話,「為匪宣傳」,所以很多單位都涉及「思想作戰」,像總 政戰部(現為國防部政戰總局)、警備總部(已撤銷)、新聞局(研議撤銷,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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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制,改為傳播委員會)、國民黨文工會(現在叫文傳會)等,都有有控制媒體 操縱新聞發布的權力。也因此,當年的政治性大事不免都與對抗威權體制、維護 民主政治發展有關。

1987 年蔣經國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以及開放人民赴大陸探親(李登輝 的功勞,是終止動員戡亂時期),這是台灣政治發展史上最重要的一個分水嶺:

台灣的民主政治能有今天的發展,不能不記上蔣經國的這一筆。

但是,在開放報禁前,國民黨政府對媒體的策略,基本上是採「鞭子加胡蘿蔔」

的恩威並施兩手策略,來影響和箝制新聞界或媒體。這些策略包括:

一、鞭子:

1、凍結登記證:台灣有很長一段時間,報紙、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數量是有一 定數目的。廣播和電視家數受限,還有一點「頻道」的理由;但報紙家數受 限是完全講不通的,凍結在國民黨政府遷台後的「登記證」數目上,這叫

「報禁」,其實就是箝制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的手段。也因此,在開放報 禁前,《民族晚報》的登記證賣給了王惕吾,成為《民生報》,大賺一筆;報 禁開放後,《大華晚報》的登記證就不值一文,同樣的,《自立晚報》倒閉,

誰理會它?

2、限制報紙張數:開放報禁前,台灣的報紙一直是「三大張」,所有的內容都 塞在三大張、十二塊版裏,包括廣告、副刊和要聞。所以,當時的鉛印字是 很小的,一個版容納約一萬兩千字,讀者看得很辛苦,但還是有很多內容 不能暢所欲言;現在,版面無限,由報社自己決定,字體和照片也放大了,

《聯合報》一個版約六、七千字。無論如何,限張也是限制新聞自由的一種方 式。

3、修正《出版法》:《出版法》已在1999 年廢止,但它原有若干條文是為管制報 紙、雜誌的。1948 年國民黨政府還想修正出版法,使政府能夠「不經法院審 判,就可以關閉報館」;當年四月,《聯合報》連續以社論反對違憲修正出 版法,終使政府打消念頭,至今被視為台灣新聞界爭取新聞自由的重要實 例,也是該報的得意之作。(新聞科系的學生如果未能接觸過這些資料,可 謂無從體認新聞工作的核心課題。)

4、不聽話的媒體人就得坐牢:1960 年的「《自由中國》事件(雷震案)」,是國 民黨政府過去壓制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極有名的一個實例。雷震是為了主張 要組黨,要求言論自由而被關;更不可思議的,他出獄後,他在獄中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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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記居然被一個警備總部的軍官燒了,監察院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在台 灣,為了言論自由被關的人很多,作家柏陽也是其中之一。

5、牢牢掌控媒體:除了原有的報紙和廣播,等到出現了無線電視台,第一家成 立的台視是省政府的;第二家的中視,是國民黨投資的;第三家出現的,

是國防部和教育部為大股東的華視,也算是政府掌控的。新媒體出現,仍舊 被控制得牢牢的。

二、胡蘿蔔:

1、對記者:幾乎所有的政府單位,對記者都是一個模式,即聽話、合作的記者 給你新聞;完全聽話、充分合作的記者,給你獨家大新聞。在李登輝時代,

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自封的)蘇志誠經常給自由的鄒景雯獨家新聞,即 是新聞界人盡皆知的顯例。

其實,一般人只注意記者的工作成果,記者本身也以新聞為工作的標的,

而且幾乎是唯一標的,如果「只」因為聽話就能在報面很光彩、在螢光幕上 很風光,恐怕很少有人能抗拒得這種誘惑;何況,中間還牽涉到記者工作 標的問題,似乎也不能怪記者會自甘成為人家的傳聲筒,或者,也似乎可 以理解,一個老記者為何下不了手去修理自己主跑的單位。

  挖出「水門案」的《華盛頓郵報》記者伍華德和伯恩斯坦,都是剛出道、跑社 會新聞的記者,並不是跑白宮的大牌記者,可能和上述的記者心理有關。

2、對媒體老闆:人都是富而好貴,加上政府喜歡以政治利益和資訊資源來影響 新聞,媒體老闆也常自甘為政府或執政黨的附庸。解嚴前,《聯合報》和《中 國時報》老闆是國民黨的中常委;《自由時報》老闆林榮三為了爭取監察院 副院長提名不成,恨宋楚瑜至今。過去,國民黨政府還有許多重要的媒體人 事任免權,如《中央日報》《新生報》《中華日報》、台視、中視、華視等無線 三台及中廣,以及中央社,也能透過國民黨文工會影響《聯合報》和《中國 時報》的主要人事,形成了不為人知的新聞控制手段。

貳、解嚴到政黨輪替前

從威權體制到解嚴、開放報禁,之後,台灣的傳播媒體蓬勃發展,尤其在開放有 線電視台成立後,電子媒體數量大增,大家都以為從此以後政府與媒體可以各 就各位,各司其責;其實不然,政府與媒體的關係又流於另一種形式的「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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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 10 月下旬,台灣的親綠陣營針對《聯合報》發動了一個「退報運動」,背 後就有總統府運作的痕跡。當時,有一個台灣的總編輯團訪問大陸,與中共的中 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環座談,李談到,若台灣獨立,中共將要如何如何;第二天,

去的各報都登了這條新聞,總統府獨指《聯合報》在嚇唬台灣人民,林山田領導 的「100 行動聯盟」等綠色外圍團體立即響應發動退報。

此事,問題在於:各報都登,何獨修理《聯合報》?當年,李登輝和郝柏村鬥爭

《聯合報》站在郝柏村的一邊,和李登輝的關係搞得很壞,因此而被修理。這個 例子,依然看得到過去威權時代那種掌控媒體的意圖。

再來看張作錦做的一個有趣的小統計,分析1994 年 7 月 29 日中午三家無線電 視台的午間新聞:

台視:1、李登輝總統接見天主教增德兒童合唱團和台北市勞工楷模;

   2、國民大會臨時會完成修憲,為重要的體制變革,確立總統直選;

   3、行政院長連戰接任院長後首度,巡視高雄地區,提出一些建設支票;

   4、經建會主委江丙坤談核能電廠,與社會溝通;

   5、兩岸會談即將在台進行,陸委會主委黃昆輝巡視會場。

中視:1、李登輝接見增德合唱團;

   2、國大完成修憲;

   3、連戰巡視高雄;

   4、黃昆輝巡視兩岸會談會場;

   5、江丙坤談核能電廠。

華視:1、李登輝接見合唱團;

   2、國大修憲;

   3、黃昆輝巡視會場;

   4、大陸學歷承認問題;

   5、連戰巡視高雄

我們都知道,對新聞的取捨,在報紙上,前面的版面、較前且大的版位、較大的 標題,表示報社認為這條新聞重要;在電視,順序在前、時間較長的新聞,表示 這條新聞重要。如何取捨一條新聞、決定版位或播出順序,雖無絕對的學理標準 但在有經驗的媒體人看來,多少會有些共識,或大致相近的看法;從以上三家 電視由2到5的四條新聞安排和選擇,我們也可以看得出,的確有專業判斷的 素養和工作經驗在其中。但1的理由是什麼?為何1就沒有專業?

很簡單,媒體自己想當然耳地抱李登輝大腿,以為如此一來,可以搞好與政府 的關係;殊不知,這種作法連李登輝自己都看不過去,要媒體不要老是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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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聞當頭條。1994 年,李登輝換下郝柏村,攀上權力的頂峰,媒體用諂媚的 方式表現了另一種形式的「政府與媒體的關係」。

還有,大約在1996 年前後,TVBS 曾發布過多次新聞,主動報導其老闆邱復生 參與李登輝的「球敘」;最有名的一次,是說邱請李吃飯,吃的是「三頭鮑」。

(鮑魚的大小,以一斤有多少頭有計算,越大越貴。一般人吃的,大部分是一斤 廿四頭;三頭鮑是指一斤只有三頭,因個頭大而極稀少,故價格極昂

貴。)TVBS 為何要發布這類新聞?巴結李登輝還怕天下人不知道!這是不是剛 剛講的「諂媚」呢?這種媒體,會不會盡自己的天職去監督政府,令人懷疑。

2000 年的總統大選,獨立候選人宋楚瑜曾說了一句「久違了,無線電視台的朋 友」。宋在1994 年到 1998 年當台灣省省長時,台視專門派一位記者緊跟著宋省 長,報導宋省長勤政愛民的事跡;當宋脫離國民黨自行參選時,卻遭電視台的 封殺,那句「久違了……」的話很清楚地表達了無線電視台對候選人的不公平對 待。

以當時宋的聲勢,電視台其實沒必要去壓寶認為宋會輸,所以,應以國民黨的 施壓為最有可能。這也表示,國民黨直到下台前,都還有控制媒體的想法。

李登輝掌權大約三年後,1991~92 年間,與《聯合報》關係搞得很壞,《聯合報》

罵李甚至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但只聽過李叫人不要看《聯合報》。(其實,總 統府流出來的消息說,李每天早上一定先看《聯合報》,看又罵他什麼;如沒罵 李的心情會很好。)雖然有過第一次的退報運動,但李登輝也不敢出頭,只敢叫 綠色外圍團體採取行動;在那樣惡劣的關係中,也沒發生過政府動用司法權來 修理報社。

參、政黨輪替後

民進黨執政後,政府與媒體的關係已經正常化了嗎?沒有!才幾年間,民進黨 政府發生過:1、為了劉冠軍案的報導,國安局懷疑媒體洩密,司法單位搜索

《壹週刊》和《中時晚報》,也告了《中國時報》總編輯黃清龍;2、《青年日報》記 者洪哲政,因為報導中共軍艦在宜蘭外海監視國軍漢光演習,被國防部控告洩 密;3、副總統呂秀蓮因為《新新聞》報導她涉及總統府的「嘿嘿嘿」誹聞案,控 告《新新聞》;4、高雄市議員賄選案,高雄市長謝長廷控告《聯合報》誹謗,也 發起新一波的退報運動。(一審,《聯合報》勝訴)

上述事件的原因不同,但都相同地表示了,民進黨政府與媒體的關係並不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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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與媒體的關係不好,如何改善?

2003 年 4 月 14 日的新聞,新聞局打算推動「媒體評鑑」,由「新聞公害防治基金 會」評鑑若干媒體的一到四版;電子媒體則由「廣電基金會」評鑑,採記點制,

會影響執照的發給。消息傳出,引起軒然大波,沒想到隔天的15 日又傳出,新 聞要推動產業調查,調查媒體的閱報率、發行量、收視率等。

其實,媒體評鑑沒什麼錯,但不能由政治立場不中立的團體來做;產業調查也 不是不可以,卻不宜由政府來做。這件事雖在各界抨擊後不了了之,但這事件顯 示,民進黨政府的心態仍與媒體處在對立面的,老想找機會修理媒體。

肆、媒體面對新的壓力

現在的媒體,也面臨另一種壓力,即廣告壓力──以經濟力向媒體施壓。更糟糕 的是,一旦再絞入政治力,不知有那家媒體能抗拒?

過去,當然有「廣告壓力」這種事情,像1998 年《自由時報》的 Toyota 汽車事件,

只因《自由時報》夠膽報導豐田汽車的售價,在全世界中,就台灣賣得最貴,因 而被抽廣告達一年。1999 年《中時晚報》的千面人事件,更讓台灣的媒體人認清 高愿是媒體的霸主,因為他掌握了無可取代的通路。

這些,都引起媒體本身極大的困擾,但那還沒有政治力介入。現在,卻有一個由 親綠商人操縱的團體,動輒以「撤廣告」要求媒體,什麼該登、什麼不該不登,

其實是嚴重干涉新聞自由。

媒體自己也不長進。2004 年的總統大選,媒體選邊站的情形極為嚴重,這是媒 體「倒持太阿,授人以柄」,自己提供人家修理自己機會。媒體的這種心態,表 現在新聞上,就會根據自身的利益,做自我檢查、自我規律,其結果,比過去的 文工會、新聞局、警備總部的新聞檢查,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伍、美國的言論自由概念

幾個有趣的例子:

一、《好色客》(Hustler)雜誌老闆佛林特,於 1983 年 9 月起,免費把雜誌寄給 美國的全體國會議員,要讓議員會們「瞭解各種社會問題和趨勢」;結果有 超過260 位議員向郵局抱怨;郵局只好依法律規定,「接到色情郵件的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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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要求停寄」,下令佛林特停寄;但佛林特置之不理,雙方只好打官司解決 1986 年 3 月 12 日,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院判決,郵局敗訴,《好色客》

可繼續照寄。

判決書:「雖然國會議員不歡喜這本雜誌,但是憲法修正案第一條賦予佛林特的 權利,遠超過這些議員的愛憎。」

二、也是《好色客》惹出來的,這個故事還被拍成電影,HBO 播出的片名翻成

《1996 情色風暴》。其實,事情發生在1987 年,《好色客》以一幅漫畫諷刺著 名電視布道家法威爾,指法威爾與其母酒醉亂倫。法威爾一狀告進官裡,初 審,法威爾勝訴;但1988 年美國最高法院改判《好色客》無罪。

判決書:「在美國歷史中,繪圖描寫與諷刺漫畫在公共政策與政治辯論中,曾扮 演重要角色。憲法修正案第一條甚至對激烈、譏諷、有時不愉快的尖刻 攻擊也加以保護。」

三、美國共和黨1984 的年全國代表大會在達拉斯舉行,一名示威者在會場外焚 燒美國國旗,觸犯德州法律,被地方法院判處徒刑及罰款;經上訴,最高 法院在1989 年 6 月 21 日改判,認為「政治集會場合禁止焚燒國旗,違反憲 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判決書:「如果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有最基本的原則,那就是攻府不能因為某種觀 念被社會認為是離經叛道或無法接受,就禁止這種觀念的表達。」

我們看美國的例子,再想想人家的觀念,也許,我們的媒體與政府關係,要等 到我們的觀念都能接受上述類似的想法後,這種關係才有可能進一步符合大眾 傳播學理上所講的第四權。

陸、媒體人的「愛國觀」

我國選手參加世界重要比賽,通常都是成績乏善可陳,但他們在台灣媒體上所 占的地位,通常也是明顯優於得到世界冠軍的選手。很可能,這種情形就是台灣 的媒體以「接近性」的新聞價值判斷標準,來包裝「愛國心」。

有趣的話題就在這裏:媒體人要不要愛國?能不能愛國?

在台灣,我們恐怕也還不能接受一位「台灣的阿奈特」,我們的政府就更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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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以傳播媒體的專業倫理來看,阿奈特的作法是對的,歷史總要留下記錄,

也總要有人去做這個記錄,阿奈特不過是盡了他的歷史責任罷了。

再看另一個有趣的例子。1989 年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舉辦系列研討會,討論

「新聞倫理」,主持人問ABC 主播彼得詹寧斯和《六十分鐘》節目主持人邁可華 理士,一個假設性問題:

  你是一名駐外國特派員,被指派去戰地採訪,這場戰事的當事國包括美國、

美國的友邦及其敵國。你深入敵後,隨敵軍一支巡邏隊出發,恰巧碰上一支 美國巡邏隊,敵軍要狙擊美國軍隊。你怎麼做?電視攝影機要難得的獨家鏡 頭?還是警告美國軍人逃過一劫?

詹寧斯回答:「作為一名記者,在出發之前就應該想到會遇到這樣的事,心裡早 就有了盤算才對。」主持人:「照樣說,你要拍下這場殺戮場面?」

詹寧斯看看其他參加討論的人,包括老兵、軍中牧師、宗教界人士、法官、國會議 員等,遲疑半晌,終於囁嚅著說:「我寧願放棄獨家鏡頭而要警告美國,但 這純是個人作法,別的記者也許不同。」

華理士則說:「作為一名記者的『位階』應高於作為一名美國人,所以我不認為 詹寧斯不能採訪這條新聞。為什麼一名記者只因為件事的發生與他所希望的 不一致,他就不能採訪報導呢?」

各位同學,你們贊同誰的主張?像詹寧斯一樣,放棄獨家鏡頭?還是像華理士 一樣,認為一名記者的位階應高於作為一名美國人?這沒有對錯的問題,只是 你的選擇而已!(我認為,記者自己的安全問題也應列入考慮因素。)

回到我們的主題,媒體與政府的關係,對媒體人的「愛國心」這個觀念,常會因 觀念不同而引發媒體與政府的摩擦,政府總希望所有的媒體人都要愛國,而媒 體人則有不同的想法,卻不一定不愛國。

在沒有充分民主化的國家,記者常受到一堆混淆的「愛國標準」所困擾,諸如:

「愛國」是不是就是「愛政府」?

「批評政府」是不是就是「不愛國」?

「政府」是不是等同「領導人」(總統或行政院長)?

「批評政府」是不是就是「批評領導人」?因而也就「不愛國」?

這是有趣的話題,卻是嚴肅的觀念,應該分辨清楚。我們在談媒體與政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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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頭一個該釐清的基本觀念問題,也請大家深思一番。

第三講:日治時期

壹、台灣最早的定期印刷刊物

邸抄,是中國在漢代已出現的雛型文字報,由專人專司抄寫傳遞消息,亦稱邸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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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的《邸抄》出現於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內容包括人員升遷、科 進文武童聖諭發紅榜、設防保臺、臺灣建省、郵電擴充等,是台灣最早的中文報 紙,但因「採不定期發行,用人工而非印刷方式抄登法令規章、官員遷調與官方 提供的大小新聞,分送全台大小衙門,市井小民取之不易」,與現代人所說的報 紙有極大差距。

邸抄發行當年七月,台灣出現第一份定期印刷刊物《台灣府城教會報》,是台灣 近代化報紙的雛型,但它不是中文(漢字)發行,而是採閩南語羅馬拼音編寫 文章,白話字,在台灣文化史上也是一件大事。

白話字,是基督教長老教會在台灣推行的台語(河洛話)羅馬字,是拼音字,

在台已有一百多年歷史。

早期,許多傳教士在大陸沿海地區出版羅馬字的閩南辭典或聖經譯本:

一八三七年,W. H. Medhurst,福建方言字典;

一八五三年,E. Doty,翻譯英華廈腔語彙;

一八七二年,C. Douglas,廈英大辭典;

一八五二年,E. Doty,約翰傳福音書;

一八五三年,J, Talmage,路德的冊。

傳教士將這些「白話字」傳入台灣。一八六五年五月,英國長老教會派遣「馬雅 各」醫師到府城台南,建立現在的太平境教會,此後,來台傳教士日多。他們由 工作上體認:欲使教會獲致有效的傳教功能,必須讓信徒研讀聖經;但當時台 灣信徒識字者不多,教導民眾最簡便的辦法就是採行羅馬字。

要大量複製白話字,必須有印刷設備,因此,一八八一年馬雅各醫師因病回英 就醫時,奉獻了一台印刷羅馬字文書的小型印刷機及其他附屬設備共十一箱。些 設備運到台灣後,在府城傳教的巴克禮牧師不久也回到英國休假,利用時間到 印刷學印刷、檢字、排版等相關技術。一八八四年元月,巴克禮牧師回到台南後 同年五月廿四日裝置好印刷機器,開始印刷工作。

巴克禮將書房命名「聚珍堂」,是後來「新樓書房」的前身。這部印刷機是台灣最 早的新式印刷機,「聚珍堂」是台灣最早的新式印刷所。這些印刷工具最大的貢 獻,除了印行白話字聖經之外,便是負責教會刊物的印刷,台灣第一份定期印 刷物應運而生。

從《台灣府城教會報》的發刊詞(王天濱,頁6)可知,巴克禮創辦這份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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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信徒學習白話字,完全是基於宗教的理由。

但大是傳播白話字造成什麼後果?河洛話從此開始了語言與文字脫鈎。當然,日 治時代不准漢人學習漢字,也是重要原因,但從此,河洛話的典雅性逐漸消失,

因為,會講的人不會寫,與古文的關係就此被斬斷了。

它的影響,除了現今被拿來「去中國化」以外,對我們的工作也常造成困擾。

我們的新聞報導中,引述某些人士的講話,引用原句而夾雜一些河洛話,有時 會很傳神,如「橫柴入灶」;但河洛話的文字和語言已脫鈎很久了,胡亂夾雜可 能弄巧成拙。例如,有很多人喜歡用「鴨霸」,但「鴨子」和「霸」有什麼相干?應 使用「惡霸」,這是河洛話的破音字。說「隨你的意」,寫出來的閩南語是「青菜」?

「請裁」才對!很典雅的閩南語被搞成這個樣子,令人痛心。

現在的媒體,也常亂搞。聯合報20050703C8 版教育文化,大學指考新聞標題

【……孔子思想 一票考生莫宰羊……】莫宰羊?「莫知也」!編輯耍帥的結果,

是在扼殺這個語言。

還有,說這個人有「古意」,少數國文程度很好的人其實可以看得懂;可是,你 寫了「請裁」、「古意」,一般讀者又有幾個人看得懂?寫新聞或任何報導,仍以 讀者看得懂、聽得懂為尚。

雖然語言的用法是約定成俗,大家都接受「鴨霸」,你也只好「鴨霸」了;不過,

仍應以莊重的態度來看待河洛話。在大眾傳播媒體上的報導,更應以最大多數的 讀者看得懂、聽得懂為原則,不要因耍帥或趕流行而弄得讀者一頭霧水。

《台灣府城教會報》雖名為「報」,其實是一個月出一期的「月刊」,外型與書籍類 似。它雖為傳教而問世,但不乏記錄當時台灣社會百態,以及重大事件發生過程 的文章。《台灣府城教會報》創刊當年,廈門一位牧師以「論白話字的利益」徵文 閩台教友九人撰文應徵,第一名為福建人,賞銀五元,第二名為台灣府城人劉 茂清,賞銀三元。

一九○五年,《台灣府城教會報》易名為《台南教會報》;一九二八年,與北部的

《芥菜子》合刊為《台灣教會報》;一九三二年元月一日,《台灣教會報》與《教會 新報》《福音報》合併為《台灣教會公報》;一九四一年四月,被日本政府勒令停 刊;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台灣教會公報》恢復發行。最重要的改變,一九六九年 三月,國民黨政府禁止該刊使用「羅馬拼音」印刷,一九七○年一月改用漢字發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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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日本據台時代的台灣新聞事業

日本據台第二年,一八九六年六月卅日,日本政府以法律第六十三號公布「關於 施行台灣之法律」,即所謂「六三法案」,承認台灣特殊化的制度──總督專制 政治,賦予台灣總督在台灣有權發布與法律具同等效的「律令」,使總督同時擁 有行政權、立法權與軍事權。

一八九八年,日本政府為配合公布新的憲法,於日本本土廢止新聞事業的「許可 制」(仍維持「保證金制」),但台灣仍維持許可制與保證金制。

一八九九年,日本據台後第四年,台灣總督府先後頒布「著作權法」與「著作權 法在台灣之施行令」,似為保護台灣居民之著作權;但當時台灣居民識字比率甚 低,有著作權能力者微乎其微,可能,保護日本人權益的用意更大。

一九一七年,日人公布施行「台灣新聞紙令」:

一、 管制範圍廣泛:所有平面媒體均受管制。

二、 採行許可制。

三、 採保證金制:一千圓。

四、 保證金可退還。

五、 採檢查制:發行人應在每次新聞紙發行前,檢呈其新聞紙兩份於台灣 總督府,以及其所轄州廳和地方法院檢查各一份。

六、 發行人身份限制:採負面表面,但總督其實可以自由心證,認為不適 當或被嫌疑者,也無創辦新聞紙之權利。

總論日人據台時期的台灣新聞事業:(王天濱,頁十一)

李茂政:

葉明勲:

兩家批判色彩濃厚的報刊:

一、《高山國》,為當時台灣唯一政治性雜誌,創於一八九八年十一月三日的台 北,

創辦人為日本眾議員照山佐佐木安五郎。這份刊物每期都會刊載一巧妙的諷 刺圖片,批評時政,挖苦官員,對台灣總督的施政批評甚列,還對外徵求

眾提供有關資料,作為諷刺台灣總督的題材。

當時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把《高山國》當成勁敵,曾說「《高山國》是一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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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治安的東西,如有機會,一定要儘速將它剷除掉。」

《高山國》出了第二期,刊出啟事,徵集台灣批評政史的材料,招忌,一八 九八年十二月廿九日,被迫停刊。

二、《台灣民報》,一八九八年創刊,原為周刊,一九○○年改為日刊,由多位

名律師擔任主筆,由於不斷批評日本殖民政策的錯誤,頗引起台灣社會人 士的注意。後來,創辦《高山國》的照山佐佐木安五郎擔任主筆,言論更加 激烈,成為台灣總督府的眼中釘。

一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台灣總督以「妨害治安」名義,禁止該刊發行七天 一九○四年五月一,台灣總督下令停並解散。

台灣新聞事業雖然遭受高壓管制,但仍勃蓬發展的時間,一九二四至一九三五 年間,全台共有十八家新聞事業,多數集中台北,僅兩家於花蓮和高雄發行。但 日人於戰時管制趨嚴,到一九四四年,原有的新聞紙中,多數的漢文版停刊,

且有五家報紙合併為《台灣新聞》,為日本政府的喉舌。

參、光復後的台灣新聞事業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八月廿九日國民政府下令陳儀為

「台灣省行政長官」,十月五日「前進指揮所」人員從重慶白鐸機場飛抵台北松山 機場,接收台灣;其中,與媒體事業有關者有八人。

當時的國民政府為「以黨領政」,接收媒體的實際權責單位為「中國國民黨中央 執行委員會宣傳部(中宣部)」。中宣部向陳儀遞送一份「中央宣傳部接管台灣 文化宣傳事業計畫綱要」,決定了日人在台灣所建立起來的報社、通訊社、出版社 電影製片廠、廣播電台等所有傳媒、文化事業的印刷機器、房舍、工作用具與其他 財產。

結果,台灣新聞事業最後的接收結果為:

一、《台灣新報》(由台灣日日新報合併其他五報而來)台北本社與花蓮港分社 由長官公署聘請李萬居為社長,改制為《台灣新生報》自卅四年十月廿五日 起,按日出版,每日一大張;台中、台南兩分社,由長官公署撥交中宣部特 派員盧冠群,辦理《中華日報》於卅五年二月廿日在台南創刊。

二、同盟社與其分支單位,由中央通訊社特派員葉明勳接收,改為「中央通訊社 台灣分社」,於卅五年二月一日開始發稿。

三、台灣放送協會、放送局及其支局,由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派林忠接收,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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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廣播電台」,自卅四年十月廿五日起開始廣播。

四、台灣總督府情報課及其附屬機關,如台灣映畫協會、台灣報導寫真協會,則 由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直接接收。

五、卅五年二月,長官公署將電影戲劇業務畫歸宣傳委員會,因此,日人經營的 電影院也由宣傳委員會負責接收。

但前述的「綱要」也規要:民眾創辦報刊不必申請,公私單位興辦報館、通訊社 及出版社,均應依法聲請登記。在台灣光復初期,政府對報業採取「創刊不須許 可,言論不受檢查」的態度,民眾也以實際行動表達對新聞事業的熱愛。從卅四 年十一月底到卅五年十一月底的一年中,登記的新報紙、雜誌、通訊社多達廿八 家,其中,包括日報和晚報十九家、通訊社五家、三日刊三家、五日刊一家;而 且,黨部和軍方參與這個行列,儼然掀起一股熱潮。

但辦報者動機不一、良莠不齊,而大環境其實不佳,報紙雖多,卻少有傑出表現 很少能維持長期經營。

辦報不必申請的好時光只有短短約一百天,從卅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到 十一月廿五日止。因為,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在十一月廿三日公告,凡在十一月 廿五日前成立的報紙與雜誌社,均須依出版法的規定,辦理補登記,否則禁止 發行;廿五日以後成立的新聞紙,必須事先聲請登記,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可 發行。

不過,辦報熱潮並未因而消退,至卅五年一月底,單是台北市聲請登記的報紙 和雜誌就有卅九家;五月底,全台已辦理登記的報紙、雜誌與通訊共廿一家,包 括日刊十四家、三日刊三家、五日刊一家、通訊社三家;十一月底,全台登記的 新聞機構共廿八家,包括日、晚報十九家、三日刊三家、五日刊一家、通訊五家;

到卅五年底,全台各縣市新聞紙與雜誌聲請登記者九十九家,發行中有五十家,

已辦理登記手續將發行者十三家,已登記發行而因故停刊者卅六家。

一九四七年爆發「二二八事件」,台灣民眾對政府提出多項政治革新要求,包括 確保言論自由與廢止宣傳委員會等。後來,宣傳委員會雖被撤銷,報業卻被政府 認為是造成事件的禍源之一,因而有十二家報社遭到查封(後來有六家啟封或 復刊),許多新聞從業人員被殺、被捕、被關、被通緝。這些報社包括:人民導報 民報、大明報、中外日報、重建日報、青年自由報、大公報台北辦事處、台灣經濟日 報、台灣工商日報、自強日報、和平日報、與台新報;查封理由,多為「持論荒謬」

或「言論反動」或「詆毀政府」,甚至,興台新報被查封的理由竟是「發在台南縣 長袁國欽潛逃阿里山等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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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威權時期

在政府遷台前,台灣只是中華民國卅五行省之一,新聞事業角色局限於「地方新 聞」的範疇,台灣記者與大陸各報駐台記者的工作,脫離不了地方新聞的格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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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卅八年十二月七日,台灣民眾一覺醒來,情況已經變了:這一天,中央政 府決定將首都播遷來台;隔天,總統府、行政院官員已從成都飛抵台北,台北市 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反共抗俄」聲中的戰時首都,一夕間成為世界矚目的焦點,

台灣報業也從地方躍升為全國報紙地位,角色大大不同於以往。

政府遷台,帶來大量軍民,也帶來了報人,以及對新聞有高度興趣的人士,他 們有的設法把大陸的報紙在台復刊,也有的因緣際會地在台辦報,為台灣報業 注入一股新氣象。

事實上,光復初期,台灣一窮二白,報紙發展不易,因為,缺乏資金、機器設備 人力;但隨著台灣的經濟逐漸起飛,報業逐漸擺脫困境,有餘力進行諸項改革,

例如,充實人力和提高人員素質,汰換(仿造)機器設備,改進編排技術、充實 內容,因而,報紙的發行和廣告一年年成長。

這段期間,報業市場最大的變化,就是原執報業牛耳的黨報和官報從高峰跌到 谷底,取而代之的,是聯合報和中國時報兩大民營報,並各自發展為報團,觸 角擴及各領域,成為台灣社會極具影響力的媒體。

一、從百家爭鳴到卅一家

台灣光復以後到民國四十年,台灣民間有一股辦報的熊熊烈火,包括新創刊、停 刊、變更登記、重新發行等所有報紙一起計算,至少總數有五十家以上,也有許 多營運不佳而消失的。但行政院卻在民國四十年六月十日頒布「從嚴限制登記」

訓令,對報紙發展澆下一盆冷水,從此台灣報業受到抑制,只能在既有的格局 中進行汰換和洗牌。

「從嚴限制登記」訓令頒布以後,一般總以為就此沒有新核發登記證,其實,仍 有少數報紙獲得發行許可;但基本上,無損於「報禁」的概念:

1,民國四十一年九月三日,台北英文《中國郵報》創刊。

2,四十六年九月,《馬祖日報》創刊。

3,四十九年七月一日,創刊於卅八年六月六日的油印英文通訊稿《中國日報》

  改為鉛印,並領日報登記證發行。

4,五十四年十月卅一日,《金門日報》創刊,與金門《正氣中華報》一同發行。

為何上述這些報紙的發行,無損於「報禁」的概念?英文報,為國際宣傳所需;

軍報,為政戰工作所需。其他,仍不准登記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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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權時期,不少報紙因經濟因素而改組,報名千變萬化,但不論如何改名、組 織如何異動,四十九年以後,直到解除報禁時,全台報紙總家數一直是卅一家。

報禁解除前,台灣報紙的演變,可參考【王天濱,頁140-42】

二、強勢的黨報和官報

政府遷台初期,《中央日報》與《台灣新生報》是最具影響力的報紙,一為黨報,

一為官報,言論動見觀瞻。當時台灣報業由地方色彩濃厚的報紙,一躍為全國性 報紙,《台灣新生報》有推助之功,該報社論深具權威性,因為,代表了執政黨 當局的看法,而副刊及第六版分類小廣告尤為讀者重視,其他各報競相仿效;

《台灣新生報》此時也由地方報崛起為全國性報紙,成為《中央日報》的勁敵。兩 報基本上瓜分了台灣報業市場。

一直到五十年代中期,民營報紙還未成氣候時,台灣報業市場真工競爭最劇烈 的,一直是這兩家報紙(王天濱,頁146-7);而《中華日報》也有不錯的實力 使得這三家報紙成為台灣三大報。卅九年的統計,公營及黨營報銷量佔報紙總銷 量90%;民營報僅佔10%,在停刊邊緣掙扎。

于衡說,從台灣光復後到五十年代初期,《台灣新生報》的銷量一直佔全台第一 其編採部門幾乎網羅前上海《申報》的大部分人才,當時台灣新聞界談到這份報 紙的陣容時,以「良將如雲,謀臣似雨」來形容。而《中央日報》也是人才濟濟

(六十三年,政大新聞系新聞學人寄出五十多本)

除了人才多、設備佳,此時大環境較閉塞,國人較信賴黨公營報紙,也是黨官報 氣勢如虹的主要原因。

王惕吾說,大陸淪陷、政府播遷台灣初期,由於工商業不景氣,客觀環境不足以 培育報業發展,所以,除了少數基礎優厚的黨公營報紙之外,民營報的情況一 直很艱難。到民國卅九、四十年間,即有相當聲勢及財力的民營報,也都陷入賠 累不堪的境地。

王惕吾又說,當時在民營報的設備、財力等條件,都比公營報差,在業務上更是 望塵莫及。以當時各報的發行總額而言,民營報只佔百分之十三,而公營報則佔 百分之八十七。他所說的「公營報」,在另文中明確指出,「乃為現在的中央、新 生和中華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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