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歐洲聯盟大事紀
1946 年 9 月 19 日
邱吉爾在瑞士蘇黎世呼籲成立歐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Europe)。 1947 年
6 月 5 日
美國公佈「馬歇爾計畫」(The Marshall Plan),協助歐洲經濟復甦。
1948 年 3 月 17 日
「布魯塞爾條約」生效。
4 月 16 日
創立「歐洲經濟合作組織」(The Organization for European Economuc Cooperation, OEEC)以協助馬歇爾計畫進行。
1949 年 4 月 4 日
「北大西洋條約」(The North Atlantic Treaty)簽署。
5 月 5 日
「史特拉斯堡條約」成立歐洲理事會(The Council of Europe)。 1950 年
5 月 9 日
「舒曼宣言」(Schuman Declaration)發表:法國外交部長舒曼(Robert Schuman)受到歐洲之父莫內(Jean Monnet)一場演講之鼓舞,在演說中 倡議法國、德國與其他想加入他們的歐洲國家共同聯營煤鋼資源。
6 月 2 日
對於舒曼的邀請,英國回應表示如果新創立之國際組織,會員國必須接受 組織權威約束的話,英國並不打算參加。
6 月 20 日
法、德、義、荷、比、盧等六國接受舒曼之邀請,於巴黎開始協商建立歐 洲煤鋼組織。
6 月 24 日
北韓軍隊入侵南韓。美、澳、比、英、法、紐、土與其他九個國家在聯合 國名義之下,派兵防衛南韓;之後於 1953 年 7 月 27 日簽訂停火協議,畫 定南北韓以北緯三十八為界。西方國家普遍認為如果西方表現出絲毫軟弱 之跡象,蘇聯支持之部隊可能發動類似於北韓對南韓之突襲,而且極有可 能於一週之內前進至英倫海峽。此種國際氣氛營造了 1952 年歐洲國家長
是成立「歐洲防衛共同體」(European Defense Community, EDC)之背景。
1951 年 4 月 18 日
法、德、義、荷、比、盧六國簽訂「巴黎條約」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CSC)。 1952 年
5 月 17 日
法、德、義、荷、比、盧六國在巴黎簽署「歐洲防衛共同體」(European Defense Community, EDC)。
7 月 15 日
在「巴黎條約」六個會員國同意之下正式成立歐洲煤鋼組織,暫定盧森堡 為執行總部所在地。
7 月 27 日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正式生效。莫內擔任最高公署(High Authority)
主席,史巴克(Paul-Henri Spaak)擔任共同大會(Common Assembly)
主席。
1953 年 2 月 10 日
依據 1951 年 4 月 18 日「巴黎條約」之規定,成立煤鋼共同市場。六會員 國之間的公司買賣煤、鋼得以不課征任何關稅,且會員國無權限制煤、鐵 進出口之數量或品質。
5 月 1 日
成立另一個針對煤鋼之市場。六個會員國鋼鐵公司的煤炭、鋼、鐵生產量 逐漸納入歐洲煤鋼組織之管制。歐洲煤鋼組織必須和會員國協商以確保最 佳政策的推行。
11 月 26-28 日
歐洲煤鋼組織的部長參與共同會議,決定成立一個跨國組織已草擬歐洲經 濟共同體成立條款。
1954 年 8 月 30 日
法國議會(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反對「歐洲防衛條約」
(European Defense Treaty)。 10 月 20-23 日
在法國於 8 月 30 日拒絕成立歐洲防衛共同體條約之提議後,原六會員國 加上英、西、葡共九國於倫敦召開政府間會議,成立「西歐聯盟」(The West European Union,WEU)以整合西歐聯盟各國防衛事務。美國支持此項提 議,認為可藉此讓西德進入 1949 年 4 月 4 日成立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NATO)。英國願意加入西歐聯盟的理由與加入北約一樣,因二者的性質
均是傳統主權國家間的結盟。在西歐聯盟的支持下,英國同意派遣兩個旅 的軍隊進駐歐洲大陸二十五年,此舉有助於法國同意接受西德於 1955 年 加入北約。
1955 年 6 月 1-3 日
在英國也受邀參加的莫西納(Messina)會議中,歐洲煤鋼組織六會員國 外交部長決定進一步擴大歐洲經濟整合。由比利時外交部長史巴克擔任新 成立委員會主席,以審查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及共同發展原子能的可能 性。
1956 年 5 月 29-30 日
歐洲煤鋼組織六會員國代表決定接受「史巴克報告」(The Spaak Report)
之建議,在威尼斯集會協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EEC)與「歐洲原子能組織」(European Energy Community)。 六國於 6 月 26 日在布魯塞爾進一步協商,目的在成立此二組織,並促成 兩組織間之合作。
7 月 17 日
英國從莫西納會議之決議中警覺到,如果根據歐洲煤鋼組織的方式進一步 合作,有可能會喪失國家主權。因此決定在歐洲經濟合作會議下成立一個
「歐洲自由貿易協會」,以對抗歐洲經濟共同體。
7 月 26 日
埃及軍事強人納塞(Nasser)宣布蘇伊士運河收歸國有。以、埃爆發軍事 衝突,英法兩國於 10 月 31 日藉口調停採取干預埃及之軍事行動。在蘇聯 入侵匈牙利以防止該國脫離華沙公約組織(1955 年蘇聯為抵制北約而成 立)之後兩天,美蘇聯合迫使英法於 11 月 6 日同意停火。希望持續干預 至納塞下台的法國不滿英國,種下戴高樂先後於 1963 年與 1967 年兩度拒 絕英國申請加入歐洲共同市場的一個因素。
1957 年 3 月 25 日
歐洲煤鋼組織六會員國簽訂「羅馬條約」,建立歐洲共同市場與歐洲原子 能組織。其目的在於成立一個共同體,建立一個消除妨礙資本、貨品、人 力及服務自由流動障礙的共同市場;對外有共同的貿易政策和共同的農 業、漁業及運輸政策;並且整合經濟政策、協調社會政策,及合作研究以 核能作為和平用途。在 7-11 月間,六會員國的國會均批准了「羅馬條約」。 1958 年
1 月 1 日
「羅馬條約」正式生效,歐洲經濟共同體之總部與歐洲原子能組織的執委 會(Commissions)均設立於布魯塞爾;其他相關組織則分別設立在史特
拉斯堡和盧森堡。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執委會有九名委員,首任主席為霍爾 斯坦(Walter Hallstein);阿曼德(Louis Armand)為歐洲原子能共同 體執委會主席。大會-歐洲議會前身(The Parliamentary Assembly)級 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為兩個共同體所共有。
3 月 19 日
舒曼被選為大會主席。
7 月 3-11 日
會員國在史特雷沙(Stresa)舉行會議,同意「共同農業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CAP)之基本原則,奠定基礎。
9 月 3 日
戴高樂(Charles deGaulle)成功地經由公民表決,於 1959 年 1 月 1 日 建立法國第五共和。
11 月 28 日
蘇聯照會英、美、法三國,說明蘇聯政府決定單獨與東德於 1959 年 5 月 28 日簽訂和平條約。此舉對西柏林獨立隱含之威脅,令人聯想到 1949 年 3 月之柏林危機,因而引發了蘇聯與北約之間一連串之政治危機與衝突。
1959 年 1 月 1 日
在歐洲經濟共同體內開始採取逐步撤銷關稅與配額的措施,首度降關稅 10%,進出口限額 20%。
1960 年 1 月 1 日
進出口限額第二次降低,降幅為 10%。
1 月 4 日
英國與奧地利、丹麥、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等七國簽訂條約,成立
「歐洲自由貿易區」,該條約於當年 7 月 1 日生效。
5 月 11 日
成立歐洲社會基金(European Social Fund)。 5 月 12 日
部長理事會決定加速實行「羅馬條約」之條款。
7 月 1 日
第二次降低關稅,降幅為 10%。
12 月 14 日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改為「歐洲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1961 年 1 月 1 日
第三次將低關稅,降幅為 10%;進出口限額降幅為 10%。
2 月 10-11 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六會員國之外交部長宣布支持歐洲之政治統一。
7 月 18 日
六會員國元首在波昂集會,宣布支持「成立一個歐洲國家聯盟」之提議。
7 月 31 日
並未參與北約、西歐聯盟與歐洲自由貿易區之中立國-愛爾蘭共和國,申 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8 月 9-10 日
英國與丹麥宣布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相關事宜的談判於當年 11 月 展開。
8 月 13 日
東柏林當局封鎖東、西柏林交界處,並開始建立柏林圍牆,以阻止其居民 投奔至西柏林。
9 月 1 日
歐體會員國內人員自由流通的第一項規則開始生效。
1962 年 1 月 1 日
第四次將低關稅,降幅為 10%。
1 月 14 日
成立「共同農業政策」以求達到農產品單一市場成立,並經由「歐洲農業 指導暨保證基金」(European Agricultural Guidance and Guarantee Fund, EAGGF)以促進財政之團結(financial solidarity)。
4 月 30 日
挪威申請成為歐體會員國。
7 月 1 日
第五次降低關稅為 10%。
阿爾及利亞戰爭結束,自 1848 年歸屬法國之阿爾及利亞正式獨立。
10 月 20 日
美國宣布以掌握蘇聯在古巴設置中程核子飛彈之證據,同時封鎖古巴以防 止物資繼續進入古巴。蘇聯於 10 月 26 日同意自古巴撤除飛彈。
1963 年 1 月 14 日
戴高樂於記者會商宣布:「一個海權國家及島國心態之英國」並不具備成 為歐洲經濟共同體會員的資格,數日後終止與所有申請國之談判。
7 月 1 日
第六次降低關稅,降幅為 10%。
7 月 18 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與十八個來自非洲與太平洋國家,於喀麥隆首府簽訂第一
次「雅恩德公約」(The Yaound Convention),公約中同意讓部分來自這 些國家之農產品享有關稅優惠待遇,有效期限五年。
12 月 16-23 日
會員國在漫長的布魯塞爾會議中達成共識,決議將共同農業政策推廣到牛 肉、牛奶、奶製品和米。
1964 年 5 月 2 日
據稱美國船隻在東京灣遭受攻擊,導致美國加速干預越南內戰,美國之干 預直到 1973 年 1 月 27 日,美軍開始撤出越南後才告終止。1975 年 11 月 9 日北越共黨政府統一越南。美國政府拒絕加稅以支付參戰經費,而採行 大量發行通貨,此舉被視為美國在 1971 年 8 月終止美金和黃金自由兌換 之主要因素。
5 月 4 日
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下的甘迺迪回合(The Kennedy Round)多 邊貿易談判開始與歐體談判。
1965 年 1 月 1 日
第七次降低關稅,降幅為 10%。
4 月 8 日
會員國在布魯塞爾簽署條約,將「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組織」
與「歐洲煤鋼組織」的行政組織精簡合一,並自 1967 年 7 月 1 日生效。
6 月 30 日
法國拒絕以歐洲第一位執委會主席為名的霍爾斯坦計畫,該計畫主張:提 高對第三國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關稅分配給共同體的比例,史共同體預算能 獨立;法國以「空椅政策」(an empty chair policy)連續七個月不派代 表出席會議,阻撓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所有進展。
1966 年 1 月 1 日
第八次降低關稅,降幅為 10%。
1 月 28-29 日
會員國達成「盧森堡協定」(The Luxembourg Compromise),結束法國在 共同體之空椅政策。
11 月 10 日
英國工黨領袖威爾森(Harold Wilson)宣布英國政府將再度申請加入歐 洲經濟共同體。
1967 年 1 月 1 日
第九次降低關稅,降幅為 5%。
5 月 11 日
英國重新申請加入共同體,丹麥及愛爾蘭跟進,不久挪威亦跟進。
7 月 1 日
歐體的合併條約生效,僅存的一個執委會和理事會繼續執行合併前三個共 同體所適用之權力。
7 月 3-6 日
歐洲執委會首次會議,整合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組織與歐洲煤鋼 組織為「歐洲共同體」。
11 月 27 日
戴高樂再度否決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申請案。
12 月 18-19 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六國元首在布魯塞爾集會,公開承認他們對於共同體擴大 之立場有歧異,而法國是其中唯一反對英國加入之國家。
1968 年 5 月
法國工人、工會加入在巴黎與其他地方的學生抗議運動\,發動全國罷工。
27 日因為「葛林納協定」而返回工作崗位。此事件對歐洲經濟共同體的 發展方向的影響:一是如果戴高樂的自信沒有因此受挫,她不會於 1969 年 4 月要求公民投票,而民投票受挫,使她被龐畢度取代。二是英國要求 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時間可能推遲兩年。如果不是因為「葛林納協定」
造成通貨膨脹,導致法郎在 1969 年 8 月 10 日突然貶值,就不會刺激貨幣 不穩定,而開始有「歐洲貨幣聯盟」之構想被提出。
7 月 1 日
關稅同盟開始運作。共同體內貿易的關稅較原規定提前十八月廢除。
1969 年 12 月 1-2 日
歐體國家元首及政府首長在海牙集會,決定加強共同農業政策的財政、共 同體本身資源以及加強歐洲議會預算權力。
4 月 28 日
戴高樂在區域以及參議院改革的公民投票中失敗,隨即辭去法國第五共和 之總統。
6 月 15 日
龐畢度當選為法國第五共和總統。
8 月 10 日
法郎突然貶值 6.6%,德國馬克與荷蘭荷盾也隨之升值 2%。
12 月 1-2 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在海牙高峰會議中正式終止過渡期,使正在施行之共同農 業政策成為常態的政策安排;並且同意讓共同體能夠擁有自己之財源,而
不再完全依賴各會員國政府財政補助金。而隨著戴高樂之去職,法國也放 棄自 1965 年來嚴格之國家主義立場,龐畢度總統同時指出,未來英國申 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協商應可順利成功。
1970 年 4 月 22 日
理事會決定逐漸引進「本身資源制度」(an own-resource system),在此 制度下共同體將課徵所有由非會員國輸入至歐體貨物之關稅。對於農產品 的輸入將課徵加值稅。另決定加強歐洲議會預算權力。
6 月 30 日
與英國、丹麥、愛爾蘭與挪威等國在盧森堡展開入會談判。
10 月 27 日
會員國批准有關政治合作之「達威農報告」(Davignon Report),目的在 使歐洲在所有重大國際問題上能有齊一之聲音。
1971 年 1 月 1 日
第二個「雅恩德公約」及「阿魯夏協定」(Arusha Agreements)生效。
3 月 23 日
理事會採納「魏納計畫」(Werner Plan)以加強經濟政策協調。會員國需 採取措施以協調預算政策以及降低通貨膨脹的浮動範圍。
5 月 19 日
推行財政補償以保護西的與荷蘭的農業,避免因為法郎和義大利里拉貶 值,而對兩國農產品造成不公平之競爭。
8 月 10 日
尼克森總統宣布終止美元與黃金的自由兌換。
10 月 28 日
英國下議院以 356 票贊成、244 票反對與 22 票棄權,通過由保守黨首相 希斯所協商讓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條件。工黨領袖威爾森明白表 示,如果工黨執政,他將重新協商這些條件。
1972 年 1 月 22 日
英國、丹麥、愛爾蘭與挪威簽訂「羅馬條約」,成為歐洲經濟共同體會員 國。但挪威在 9 月 26 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否決加入。
4 月 10 日
通過「貝勒協定」(Bäle Agreement),亦即「歐洲共同界限協定」(European Common Margins Agreement,俗稱蛇形浮動匯率),規定各會員國對美元之 中心匯率在上下各 2.25%的範圍內波動。
1973 年 1 月 1 日
英國、丹麥與愛爾蘭正式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過渡期為五年。
12 月 14-15 日
1973 年能源危機導致會員國在哥本哈根舉行高峰會議,並同意採行共同 能源政策。
1974 年 12 月 9-10 日
巴黎高峰會議決議:設立歐體理事會議(European Council),且一年集 會三次,賦予歐洲議會未來直選產生,並同意設立「歐洲區域發展基金」
(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ERDF)。 12 月 12 日
歐洲議會第一次投票表決通過共同體預算。
1975 年 2 月 28 日
歐洲共同體國家與四十六個太平洋及非洲國家簽訂第一次「洛美公約」
(Lomé Convention)。這使法國和英國得以維持與原先殖民地的聯繫,而 這些國家外銷至歐洲共同體的農產品,享有 99%保證價格,免付共同對外 關稅。
6 月 5 日
英國舉行公民投票,67%的選票支持工黨政府所協商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共 同體的新條件。
7 月 22 日
簽訂條約成立歐洲審計院,於 1977 年正式運作,該條約同時賦予歐洲議 會更多預算權。
1976 年 7 月 7 日
正式開始進行希臘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之官方協商。
1977 年 1 月 1 日
規定會員國 200 浬內為漁業經濟區,共同體會員國在此海域內均享有相同 之權利。
3 月 28 日
葡萄牙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7 月 28 日
西班牙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1978 年 7 月 6-7 日
德國布來梅歐洲議會中,法國與西德提出更密切的貨幣合作計畫,包括成
立歐洲貨幣系統來代替「蛇形浮動匯率」制度。
10 月 17 日
開始進行葡萄牙入會之協商。
1979 年 3 月 13 日
推行歐洲貨幣系統。歐洲貨幣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ECU)的 幣值,乃是依據歐洲經濟共同體所有貨幣和美金之兌換率的加權比重總 和。
6 月 7-10 日
歐洲議會舉行第一次歐洲議員直接選舉。
11 月 19-30 日
在都柏林高峰會議中,自 1979 年 5 月執政的柴契爾夫人,要求降低英國 補助歐洲預算金額。
12 月 13 日
歐洲議會首度以 288 票對 64 票,否決執委會提出的預算案,目的在於刺 激共同農業政策之改革。
12 月 20 日
在北約年度會議中,決定在英國、義大利與西德部署美國巡弋飛彈和潘興 飛彈,以抗衡蘇聯在東歐部署的 SS-20 中程核子飛彈。
12 月 24 日
蘇聯四萬名部隊入侵阿富汗,以支持馬克斯政權對抗回教基本教義派的民 族反抗軍。
1980 年 10 月 10 日
由於過度生產以及需求降低之結果,引發鋼鐵工業的嚴重危機,部長理事 會根據「巴黎條約」的規定,正式宣布歐洲梅鋼組織處在一個危機階段,
所以對九個會員國所有的鋼鐵進行生產配額限制。
1981 年 1 月 1 日
希臘正式成為歐洲經濟共同體第十個會員國。
5 月 10 日
密特朗當選為法國第五共和總統,而在 6 月舉行的國會選舉中,社會主義 政黨自法國第五共和有史以來首度獲得壓倒性的多數。
1982 年 6 月 12 日
法國追求凱恩斯通貨再膨脹政策的結果,導致法郎進一步貶值。德國馬克 和荷蘭荷盾則繼續升值。
1983
3 月 21 日
法郎繼續貶值。
1984 年 2 月 28 日
推行「機智計畫」(Esprit programme)以研究資訊科技。
4 月 9 日
位於牛津附近之寇漢(Culham)歐洲共同研究中心揭幕,其中部分研究核 能和平用途之計畫,乃由歐洲原子能組織資助。
5 月 24 日
密特朗在對歐洲議會的演說中,呼籲發展歐洲共同防衛政策,同時針對各 處抗議巡弋飛彈和潘興飛彈部署的運動發表評論:「和平主義者都在西 歐,但是飛彈卻已經部署在東歐」。然而由於法國自 1966 年退出北約之軍 事指揮系統,故在法國並未部署巡弋與潘興飛彈。
6 月
在法國楓丹白露高峰會議中,歐洲議會對英國預算補助金議案達成協議。
6 月 17-24 日
第二次直接選舉 434 為歐洲議會議員,這次選出的歐洲議員將在 6 月底第 一次在史特拉斯堡召開歐洲議會。歐洲議會的行政機關設在盧森堡,而各 委員會則設在布魯塞爾。
12 月 3-4 日
都柏林歐體高峰會議。
12 月 8 日
歐體時國與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等六十五國簽訂第三個「洛美公約」
(Lóme Ⅲ)。 1985 年
1 月 7 日
新的歐洲執委會開始五年之任期,戴洛爾(Jacques Delors)辭去法國財 政部長職位,被選為執委會主席,並在 1990 年獲得連任。
2 月 1 日
格林蘭正式離開歐體,但仍以海外領土身分與歐體保持聯繫。
3 月 29-30 日
歐體高峰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原則同意西班牙及葡萄牙加入。
6 月 10 日
會員國中央銀行總裁委員會(Committee of Governors of Central Banks)
授受加強歐洲貨幣體系(EMS)的措施。
6 月 12 日
西班牙及葡萄牙簽署加入條約。
9 月 9 日
十國及西班牙、葡萄牙外交部長舉行第一次政府間會議。
12 月 2-4 日
歐洲議會在盧森堡會議中決定採用「單一歐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SEA),而單一市場必須於 1993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
1986 年 1 月 1 日
西班牙與葡萄牙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十二個會員國總人口數為三億兩千 萬人。
2 月 17 日
「單一歐洲法案」簽訂,將「歐洲政治合作」納入。
5 月 1 日
第三個「洛美公約」生效。
5 月 29 日
共同體機構所採用之歐洲旗(European flag)第一次在柏萊盟大廈
(Berlaymont building)前伴隨著歐洲歌曲(European anthem)升起。
6 月 26-27 日
海牙歐體高峰會議。
12 月 5-6 日
倫敦歐體高峰會議。宣布打擊恐怖行動的合作原則,且通過對東西歐立 場宣言,並同意有關歐洲建設及改善歐體內部經濟活動的建議報告。
1987 年 1 月 20 日
普朗伯(Henry Plumb)當選歐洲議會會長。
2 月 18 日
執委會主席迪洛提交歐洲議會「1987 年計畫」即「單一歐洲法案:歐洲 的新疆界」(The Single Act:A new frontier for Europe)。
4 月 14 日
土耳其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7 月 1 日
「單一歐洲法案」正式生效。
12 月 4-5 日
哥本哈根歐體高峰會議決定繼續在 1988 年檢討各種不同層面的計畫對
「單一歐洲法案」所可能產生之效果。
1988 年 2 月 11-13 日
德國總理擔任主席的布魯爾召開的歐洲議會中,對有關「單一歐洲法案:
歐洲的新疆界」的所有結論達成協議。
3 月 29 日
執委會出版「歐洲 1992 年的挑戰:單一市場之利益」(The European Challenge 1992: The Benefits of a Single Market)的研究報告。
6 月 15 日
歐體與波斯灣「阿拉伯國家合作理事會」(Cooperation Council for the Arab States)會員國家簽署合作協定,發表共同政治宣言。
6 月 25 日
歐體簽署與「經濟互助理事會」(CMEA)建立官方關係的聯合聲明。
6 月 27-28 日
歐體漢諾威(Hannover)高峰會議,決定成立委員會研擬逐漸實施貨幣 聯盟之必要措施。
9 月 26 日
歐體與匈牙利簽署貿易及經濟合作協定。
10 月 7 日
歐體簽署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 12 月 2-3 日
歐體羅德斯(Rhodes)高峰會議,強調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以及同意進 行「歐洲尖端科技(Euroka)計畫」中的視聽資訊計畫。
1989 年 4 月 12 日
戴洛爾委員會提出「經濟暨貨幣聯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EMU)的報告,主張以三階段完成。
6 月 15-18 日
歐洲議會舉行第三次直選。
6 月 26-27 日
馬德里歐體高峰會就經濟暨貨幣聯盟作成結論。
7 月 14-16 日
在巴黎召開的西方經濟高峰會議要求執委會協調措施以協助波蘭及匈牙 利經濟重建。
7 月 17 日
奧地利申請加入歐體。
9 月 19 日
歐體與波蘭簽署貿易、商業暨經濟合作協定。
11 月 9 日
柏林圍牆倒塌,東徳開放邊界。
12 月 8-9 日
歐體史特拉斯堡高峰會議決定於 1990 年以前召開政府間會議起草經濟 暨貨幣聯盟最終階段修正案,與會十一國同意勞工基本社會權利憲章
(Charter of Fundamental Social Rights of Workers)。
12 月 15 日
第四個「洛美公約」(Lóme Ⅳ)簽訂。
12 月 18 日
歐體與蘇聯簽署貿易商業經濟合作協定。
1990 年 4 月 2 日
歐體與阿根廷簽署商業經濟合作的架構協定。
4 月 28 日
歐體都柏林高峰會議同意對德國統一,以及對與中東歐國家關係採取共 同立場。
5 月 29 日
在巴黎簽署協定建立「歐洲重建暨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以財務援助中東歐國家。
6 月 19 日
簽署撤除邊界管制之「申根協定」。 6 月 25-26 日
歐體都柏林高峰會議決定平行舉行討論政治聯盟與貨幣聯盟的「政府間 會議」。
7 月 4 日
塞浦路斯(Cyprus)申請加入歐體。
7 月 16 日
馬爾他(Malta)申請加入歐體。
10 月 3 日
德國統一。
11 月 19-21 日
歐洲安全暨合作會議三十四國家元首或政府首長在巴黎簽署「新歐洲憲 章」。
12 月 14-15 日
由歐體高峰會議推動在羅馬召開的兩個政府間會議,一個討論經濟暨貨 幣聯盟,另一個為政治聯盟,以草擬歐洲聯盟條約。
1991 年 1 月 17 日
十二國發表波斯灣危機宣言,並再次保證支持安理會決議案。
6 月 28-29 日
盧森堡歐體高峰會議確認兩個平行的政府間會議之成果。
7 月 1 日
瑞典申請加入歐體。
10 月 16 日
執委會批准有關未來區域發展的「2000 年的歐洲」報告(Europe 2000 report)。
12 月 9-10 日
歐體馬斯垂克高峰會就「歐洲聯盟草約」達成協議。
12 月 16 日
與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簽署歐洲協定(European Agreements)。
1992 年 2 月 7 日
歐體十二國外交部長及財政部長簽署「歐洲聯盟條約」(Treaty on European Union),俗稱「馬斯垂克條約」。
3 月 18 日
芬蘭提出加入歐體正式申請書。
5 月 20 日
瑞士提出加入歐體正式申請書。
6 月 26-27 日
歐體里斯本高峰會議強調尊重「馬斯垂克條約」批准時間表之重要性。
8 月 25 日
在倫敦召開有關前南斯拉夫問題之國際會議。
10 月 16 日
歐體高峰會議在伯明罕(Birmingham)舉行特別會議並接受「與其公民 更緊密之共同體」(a community close to its citizens)的宣言。
11 月 25 日
挪威提出加入歐體正式申請書。
1993 年
「單一歐洲法案」生效。
10 月 8-9 日
歐體參加由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所組成的維也納高峰會 議(Vienna Summit)。
10 月 29 日
歐盟布魯塞爾高峰會議發表「馬斯垂克條約」生效宣言。確認在「共同 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下數個由聯盟執行的共同行動(joint action),並且決定了數個共同機構之所在地。
11 月 1 日
「馬斯垂克條約」正式生效,歐洲聯盟成立。
1994 年 1 月 1 日
「經濟暨貨幣聯盟」第二階段開始,歐洲貨幣機構(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EMI),成立。「間利歐洲經濟區協定」生效。
6 月 9-12 日
歐洲議會第四次直選。
6 月 24-25 日
奧地利、芬蘭、瑞典、挪威簽署加入條約。
7 月 15 日
歐盟布魯塞爾高峰會特別會議:桑特當選為執委會主席以待替代洛爾。
7 月 19-26 日
新的歐洲議會再史特拉斯堡舉行第一次會議,漢辛(Klaus Hänsch)被 選為議長。
11 月 15 日
歐洲貨幣機構理事會在法蘭克福舉行第一次會議。
12 月 9-10 日
歐盟埃森高峰會議,重申歐盟與地中海夥伴關係。
1995 年 1 月 1 日
奧地利、芬蘭、瑞典正式成為歐盟會員國。
2 月 1 日
歐盟與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捷克建立聯繫關係之「歐洲聯 繫協定」生效。
2 月 25-26 日
七大工業國部長資訊社會會議在布魯塞爾集會。
3 月 20-21 日
在巴黎召開之最後會議簽署「穩定公約」。 3 月 26 日
歐洲七國簽署的「申根公約」正式生效。
4 月 9 日
列支敦士敦(liechtenstein)批准加入歐洲經濟區。
4 月 10 日
政府間會議:理事會接受有關「馬斯垂克條約」的功能報告。
4 月 21 日
政府間會議:區域委員會接受修正「馬斯垂克條約」的自發意見
(own-initiative opinion)。 6 月 26-27 日
十五個會員國首次在坎城(Cannes)所舉行的歐盟高峰會議,確定 1999 年 1 月 1 日起用單一貨幣。
7 月 12 日
歐洲議會指定松德曼(Jacob Söderman)為歐洲聯盟的總檢察官
(Ombudsman)。 7 月 26 日
會員國簽署「歐洲警察合作公約」(Europol Convention for Police Cooperation)。
12 月 15-16 日
歐盟馬德里高峰會議決定 1996 年 3 月 29 日是「政府間會議」開始日,
並確定在 1999 年 1 月 1 日開始引入歐洲單一通貨,名稱為「歐元」
(Euro)。 1996 年
1 月 16 日
執委會發表關於亞歐高峰會議戰略目標文件,強調即將舉行的會議具有 重大歷史意義。
3 月 2-3 日
第一屆亞歐高峰會議在曼谷召開。
3 月 9-10 日
歐盟外交部長非正式會議在義大利西西里首府巴勒莫舉行。討論反恐怖 主義、支持中東和平進程、南斯拉夫局勢、加強歐盟與俄羅斯及中共關 係等議題。
3 月 15 日
歐盟民意機構公佈民意調查,歐盟聯繫國之十個中東歐國家有 90%之民 眾支持國家加入歐盟。
3 月 25 日
法國宣布將開放與德國及西班牙的陸地邊界,但仍保持對比利時、荷蘭、
盧森堡陸地邊界檢查,以防止來自荷蘭的毒品走私。
3 月 29 日
修改「馬斯垂克條約」的政府間會議在義大利杜林(Turin)舉行,正式 修改了「馬斯垂克條約」的主要內容,也開啟了一連串政府間會議之序 幕。
6 月 21-22 日
歐盟佛羅倫斯高峰會議通過「理事會最後文件」及三份政治聲明。期間 歐盟並就「狂牛病」問題達成協議。
7 月 24 日
歐盟十五國外交部長將 1997 年定為「歐洲反種族主義」年。
10 月 5 日
歐盟特別高峰會議在都柏林舉行,著重討論二十一世紀將面臨之挑戰及 修改「馬斯垂克條約」的進展情形。
12 月 6 日
歐盟十五國外交部長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討論愛爾蘭所所提長達 150
頁的「馬斯垂克條約」修改案。
1997 年 3 月 15 日
歐盟十五國外交部長舉行非正式會議,討論阿爾巴尼亞局勢。會議通過 派遣顧問團、提供緊急援助方式,協助阿國恢復法律秩序。
5 月 23 日
歐盟非正式高峰會議在荷蘭舉行,表示將努力完成「馬斯垂克條約」修 改工作。
6 月 16-18 日
歐盟阿姆斯特丹高峰會議對「阿姆斯特丹條約」草案達成一致看法。
7 月 16 日
執委會主席桑特向歐洲議會提交「西元 2000 年議程:走向一個更強更廣 的聯盟」(Agenda 2000:for a stronger and wider Union)。提出歐 盟二十一世紀的擴大聯盟。
10 月 2 日
歐盟十五國外交部長在阿姆斯特丹正式簽署「阿姆斯特丹條約」。 1998 年
3 月 25 日
執委會公佈除英國、丹麥、瑞典與希臘四國外,其餘十一個會員國將成 為第一批「歐元區國家」。
3 月 30 日
歐盟正式與尋求加入歐盟的十一個中東歐國家展開加盟談判。
5 月 19 日
歐盟各國領袖與美國柯林頓總統達成倫敦協議,美國將放寬多國公司與 古巴、伊朗與利比亞做生意之限制。歐盟的回報為同意加強合作、對抗 恐怖主義行動、防止大規模武器擴散,歐盟加支持遊說俄羅斯停止協助 伊朗發展彈道飛彈計畫。歐盟將美國之讓步視為兩年來歐盟的成功。
7 月 1 日
歐洲中央銀行成立。
1999 年 1 月 1 日
歐洲單一貨幣歐元正式施行。在初期歐元用途將限於銀行結算及證券交 易的記帳單位。各會員國紙幣與鑄幣仍違法償貨幣,且採「不強迫、不 禁止」原則來使用歐元。2002 年初將正式發行歐元通貨,至年中將完 全取代各國貨幣。
1 月 11-14 日
歐盟執委會爆發管理不當及預算醜聞。主席桑特與歐洲議會達成協議,
桑特保證嚴格督察執委會委員操守,而歐洲議會同意否決對歐洲執委會
的彈劾糾正案。1 月 14 日,歐洲議會表決通過對這些指控進行調查之 提議。歐洲議會指派五位來自瑞士、西班牙、比利時、法國與荷蘭的獨 立委員,組成調查委員會,針對醜聞進行調查。
2 月 24 日
英國首相布萊爾指出,2002 年大選後,英國將舉行公民投票表決是否 加入歐元。
3 月 16 日
調查委員會在五個星期後公佈調查結果,嚴厲批評歐洲執委會的運作。
甚至指控:「歐洲執委會是集體責任制,實際上卻使所有的執委會拒絕 接受任何個人因過失而當擔負之責任,甚至很難發現任何執行委員有絲 毫的責任感。」但是法國政府及執行委員會主席桑提,均表態支持備受 調查委員嚴厲批評的克理森女士。為了履行集體責任制的要求,歐盟執 委會主席桑提以及全體委員提出辭呈。
3 月 24-25 日
歐盟柏林高峰會議,將針對下一任的執委會主席以及執行委員人選進行 討論。
6 月 4 日
歐盟科隆(Cologne)高峰會。
12 月 11 日
歐盟赫爾辛基(Helsinki)高峰會。
2000 年
3 月 24 日歐盟里斯本(Lisbon)高峰會。
6 月 19 日
歐盟費拉(Feira)高峰會。
12 月 8 日
歐盟尼斯(Nice)高峰會。
2001 年 3 月 24 日
歐盟史塔賀蘭(Stockholm)高峰會。
6 月 15 日
歐盟哥特堡(Göteborg)高峰會。
12 月 14 日
歐盟萊肯(Laeken)高峰會。
2002 年 1 月 1 日
歐元紙幣與硬幣正式推出,在 6 月底以前,雙重貨幣流通,逐漸取代會 員國本國貨幣。
3 月 15-16 日
歐盟巴塞隆納(Barcelona)高峰會。
5 月
歐盟馬德里(Madrid)高峰會。
7 月 1 日
歐元紙幣與硬幣全面取代歐元區內之會員國本國貨幣。
6 月 21-22 日
歐盟塞維里(Seville)高峰會。
10 月 24-25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12 月 12-13 日
歐盟哥本哈根(Copenhagen)高峰會。
2003 年 3 月 20-21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4 月 16 日
歐盟雅典(Athens)高峰會。
6 月 19-20 日
歐盟賽塞羅斯基(Thessaloniki)高峰會。
12 月 12-13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2004 年 3 月 25-26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6 月 17-18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12 月 16-17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
2005 年 3 月 22-23 日
歐盟布魯塞爾(Brussels)高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