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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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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內出差旅費注意事項

一、 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並據以填寫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二、 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雜費,其報支數額如下表「中央機關公務員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辦理。

單位:新臺幣元 職務等級

費別 特任級人員

簡任級以下人員

(十四職等以下,包括約聘(僱)人 員、雇員、技工、駕駛及工友)

交通費

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分等之船舶者,部會及相當部會首 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 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 件,覈實報支,但當日返往者無須檢附。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 覈實報支。

住 宿 費 每日上限

2,400 2,000 檢據覈實報支

雜費

每日上限 400

備註:

1. 專、兼任助理、學生身份比照簡任級以下人員職級辦理。

2. 非當日返往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分等之船舶,應檢附檢附票根或購票證 明文件。

三、 報支交通費應行注意事項

交通工具 報支要點

飛機、高鐵、座(艙)位 有分等之船舶

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並覈實報支,但當日往返者(不含 配合例休假日等提前出發或延後返回情形),則無須檢附。

汽車、火車、捷運、無 分座(艙)等之船舶

均應覈實報支。另汽車,係指公民營客運汽車。

計程車 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業務需要,經機關核准者外,

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駕駛自用汽(機)車 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

機關專備交通工具或領

有免費票或搭乘便車 不得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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