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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嚴謹度與研究倫理

的角度或方式獲取文本資料,例如訪談搞、田野日誌、訪談日誌以及研 究參與者文稿,併用不同的資料來源算是三角交叉檢視法的運用。

(四) 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旨在檢視研究者是否能秉持客觀中立的研究 立場來確保研究結果的正確無誤。邀請與研究主題相關的資深研究者,

針對研究的過程及內容做討論及分析,以其研究結果具可確認性。

本研究依據Madison(1988)為詮釋現象學研究訂定的九項檢核標準進行評 估:

1. 呈現連貫統整的文本(coherence)。

2. 提出反映研究參與者真實情境的解釋(comprehensiveness)。 3. 提供對核心問題的透視(penetration)。

4. 完整處理所提問題(thoroughness)。 5. 問題必須由文本產生(appropriateness)。 6. 必須保留文本的脈絡性(contexuality)。 7. 解釋必須與本文取得一致(agreement)。 8. 可刺激未來的解釋研究(suggestiveness)。 9. 解釋具有延伸研究的潛力(potential)。

Madison的九項檢核標準將一以下方式進行檢核動作:其中第一到以上兩項檢

核標準,前者共通於一般的質性研究,後者則特別適用於詮釋現象學研究。在具體 運作上,為回應Denzin與Lincoln的標準,本研究以訪談錄音、逐字稿、訪談對象

第四項屬性相關,本研究以持續性及長期涉入醫療田野之參與觀察中,以期望 增加研究者對場域的熟悉及瞭解的基礎(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1990;Patton,

1995),由於研究者同時為資料蒐集者與資料分析者,為避免解釋及詮釋有所偏頗,

本研究者除具備社工、醫護背景外,修習過悲傷輔導理論相關課程、生死學基本問 題概論及常見的自殺方式與致命性之相關知識,並熟練各種量表,準確地評估自殺 再自殺之危險性,以期望在營造同理及溫暖的情境,使參與者能融入其中。並在資 料分析後邀請參與者共同驗證其正確性,一旦發現共同主題與其個人經驗在詮釋 有所出入時,隨時修正。其品質由研究團隊及研究參與者共同把關,務必使文本與 實際經驗之間盡可能保持聯繫;第五到第七項的屬性相關,研究者將在研究解釋中 提供文本的適切說明,依循現象還原及詮釋循環與螺旋的程序進出文本之外,在溝 通及對話上更力求清晰透明,並且與相關領域之同儕及指導教授驗證研究步驟及 細節。以提供研究團隊及讀者檢核之用;第八與第九項可由文本與現有文獻及理論 的研究討論,研究者經指導教授的檢證下完成。

二、研究倫理

一般來說,質性研究需要研密集更周延的研究倫理來防範研究者的一言一行 即可能對被研究者不利的影響。涉及研究參與者的有爭議實行可以被劃分為下面 十個範疇(引自黃銘惇,2000):1.被研究者並不知情或沒有得到他們的同意。2.強 迫人們參加。3.對研究參與者隱瞞研究的真正本質。4.騙參與者。5.使研究參與者 做出傷害自己身心的行為。6.違反自我決定的權利:關於行為控制與性格改變的研

究。7.使參與者遭受身體與研究本身的背景,對於研究對象所提出的問題也將適度

坦承加以回答,並說明研究參與者的權益。尊重研究參與者的意願,在訪談過程中,

研究參與者有權力決定訪談內容選擇性的公開,同時為避免受到傷害,研究參與者 有權心理壓力。8.侵犯參與者的隱私權。9.剝奪在控制組中的參與者的利益。10.無

研究參與者有下列權益應受到保障:生理及心理的免於受傷害、自主性、自我 抉擇等原則,確保參與者之匿名、充分告知下同意、不可欺瞞及中途隨時撤銷之權 利(畢恆達,2010)。因此訪談時,究者會向研究參與者提出訪談同意書,說明訪 談資料的隱私性及學術使用性,申明研究參與者在接受訪談時有隨時中斷或拒絕 訪談的權利,以取得信任,完成填寫訪談同意書的參與者才進行訪談,所有的訪談,

以符合接受訪談時研究參與者的自主性與倫理考量。本研究從下列幾方面來考量 研究倫理議題:

1. 在徵詢研究參與者的同意時,基於尊重研究對象有「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權益,研究者將於正式進入研究程序之前,會清楚解釋整個研 究目的與進行方式以及時間,簡要說明嚴厲拒絕敏感性的訪談議題,在研 究過程中可以隨時退出或終止錄音的要求,可以尊重其不回答的決定,以 研究參與者不受到傷害為最高原則,做到確實尊重研究對戲的任何決定,

注意其於訪談過程中的情緒變化及對問題的開放程度,適時檢核當下的 感受,給予回饋與同理。

2. 不批判,為了鼓勵研究參與者願意做深入的自我經驗的探索,研究者對研 究參與者所提供的資料應秉持接納、尊重及不批判的態度來了解與分析,

以避免研究過於主觀的涉入而曲解了研究對象的想法與感受,降低料的 真實性,透過會談方式收集資料,避免研究參與者於研究中傷害。

3. 研究者對於研究參與者的身分資料將嚴格保密,包括基本資料的保密,在 錄音帶中出現研究對象姓名等任何可能引發猜測參與者身份的部分書面 資料上一律以大寫英文字母A、B、C等符號表示,訪談逐字稿與資料分

4. 訪談過程中若研究參與者出現情緒困擾或障礙時,進一步做輔導或轉介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