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討論與建議
第二節 討論
一、研究發現的討論
(一) 關於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的工作內容及能力之討論
本研究七位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之研究參與者均為高級知識份 子,是大學護理糸、心理系及醫務管理系畢業,臨床經驗豐富、年 資長具工作熱忱,闡述如何從原有的工作職務護理師調整工作到自 殺防治關懷訪視員、被交付的工作中除個案及家屬之自殺防治處遇 工作外,行政文書工作上有統計分析及檔案建檔、歸檔,還有撰寫 計畫、編列預算等屬較複雜性業務;認為從事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 工作中應俱備「角色定位」、「溝通或會談技巧」、「關係建立」、「行 政文書」、「管理能力」、「自我照顧」及「同儕支持」等八大能力。
但是這是來自臨床工作經驗能力豐富並轉任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的 七位受訪者之意見。
由於諸多承辦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業務的機構多半從組織內部 調整調派人力,再由衛生局培訓自殺防治知能,以致這些不同專業 背景的關懷員幾乎都能勝任「師級」的任務。然而關懷員工作內容 是否需要負責這麼多業務項目?其能力是否需要達到像護理師、心 理師及社工師一般的能力?他們的工作是否需要因城鄉差異或是工 作職場而有所不同?等都值得省思。
訓適當人力?而不是由機構安排內容不一的課程,亦值得做進一步 探討。
(二) 關於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培訓課程之討論
本研究透過七位在醫療院所服務之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的焦點 團體,對現有工作內容以及培訓課程提出看法,指出目前的培訓課 程未能針對不同培訓對象調整課程的內容,如未考慮到學員的背 景、城鄉差異、直接或間接服務的工作性質等。另外,培訓課程規 劃的教學方式不夠多元,如培訓課程教學方式幾乎都是講授法及案 例研討居多,也較缺乏教導如何評估或發現個案是否有複合議題等 方法,最後因關懷員角色以及培訓課程並沒有發展相關的證照制 度,讓他們感覺是廉價的專業人員或只是暫時的工作,因此,宜針 對關懷訪視員應俱備能力去設計及發展培訓的課程。
二、研究設計之討論
(一) 研究對象之限制,本研究僅訪談衛生局及醫療院所的自殺防治關懷 訪視員,未納入社區、職場或學校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為研究參與 者,未來值得再做進一步探討。
(二) 研究方法之限制,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式,以焦點團體法進行訪 談,研究對象僅七位,且多半是在醫療院所服務之自殺防治關懷訪 視員,無法將研究的結果概化到所有不同領域執業之自殺防治關懷 訪視員,值得再做進一步探討。
三、課程設計之討論
(一) 課程發展之限制,本研究是根據七位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之研究參 與者認為應俱備之能力及對現有培訓課程之看法,以及文獻統整專 家及學者對自殺防治及防治訓練課程之規劃的意見,遂發展出來自 臨床實務,尤其是醫療院所及衛生局之相關單元培訓課程。未來可 以針對學校正式教育中自殺防治課程進行規劃研究,期待透過學校 教育的正規課程以培訓相關人力。
(二) 預期貢獻,本研究僅訪談衛生局及醫療院所執業之自殺防治關懷訪 視員,七位受訪者提供工作能力之意見以及課程培訓內容的初步看 法;亦足以提供未來其他社區、職場及學校執業之自殺防治關懷訪 視員之參考,將能發展更完整的培訓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