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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單位急難救助資源一覽表
(本表僅供參考,請依各單位最新規定辦理)
項次 單位 服務內容 申請方式 聯絡電話 官方網站
1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佛 教 慈 濟 慈 善 事 業基金會
針對「立即性需要」個案,提供所需 之醫療補助、喪葬補助、一般急難生 活補助(包括長期濟助、居家關懷、
急難補助、居住環境改善)、註冊費 補助,以及火災、風災、震災等天然 災害之緊急救助與關懷、需長期照顧 的生活貧困家庭或鰥寡、孤兒者生活 補助金、白米物資、年節應景物資。
個人或家庭因疫情遭遇 經濟困難,可以本人申 請或由他人協助於線上 申請、電話申請或親洽 該分會社服組。
0800-787-080 https://www.tzuchi- org.tw/
2 財 團 法 人 法 鼓 山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金會
1.急難救助、災害救助、生活補助、
醫療補助。
2.托育/老補助、物資提供、獎助學金
(併百年樹人獎助學金專案)。
3.諮詢服務。
4.提供公私立社福機構服務資訊。
電子郵件請註明姓名、
電話、居住地址、詳述 急 難 事 由 , 傳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經 該會專員評估後派案。
(02)2893-9966 轉慈善基金會 服務時間:週一至 週五09:00-17:30
(例假日公休)
https://charity.ddm.or g.tw/xmdoc/cont?xs msid=0K329490448 468306680&sid=0K 32954516495398219 3
3 財 團 法 人 佛 光 山 慈 悲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1.重大災難救援
2.急難個案扶助,生活扶助金、喪葬 扶助金、醫療扶助等提供一次性補 助。
申請人填寫基金會急難 救助申請表暨同意書,
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郵 寄 方 式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07)2911237
(社工組)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 五09:00-17:30 (例
http://www.comp assion.org.tw/inde 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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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經社工人員進行書 面資料審核,後續進行 訪視及評估。
假日公休)
4 全 聯 慶 祥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以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喪葬補 助三類為扶助原則,限急難事故發生 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
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或 至全聯各門市索取申請 書,填寫後檢附相關證 明文件,經由全聯福利 中心門市人員或合作據 點,將資料郵寄至該會 各區辦公室辦理申請補 助,後續由社工人員進 行後續訪視及評估。
1. 台北總會 02- 8509-5188 2. 雙北區辦 02-
8501-5095【台北 市、新北市、基 隆市、宜蘭縣】
3. 桃園區辦 03-392- 2881【桃園市】
4. 苗栗區辦 037-
352-928【新竹縣
市、苗栗縣】
5. 台中區辦 04- 2241-1096【台中 市、南投縣、彰 化縣、金門縣、
馬祖】
https://www.pxm ar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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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嘉義區辦 05- 2911-049 【嘉義 縣市、雲林縣、
澎湖縣】
7. 台南區辦 06- 290-0476【台南 市】
8. 高雄區辦 07-740-
5725 【高雄市】
9. 屏東區辦 08-733- 0196【屏東縣、
小琉球】
10. 花蓮區辦 03-854-
2489【花蓮
縣】
11. 台東區辦 089- 355-780【台東 縣、蘭嶼、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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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
5 財 團 法 人 台 北行天宮
1. 家庭急難濟助:針對家庭或個人之 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2. 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 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 等濟助。
3.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 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 師證明有看護需要)之濟助,不包 括家屬生活費。
家庭急難濟助係由直轄 市、縣(市)政府社會 局(處)、公所、政府許 可設立之社福機構專業 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 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 防並檢具相關證明,向 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社會關懷專線:
0800-217-855、
(02)2502-6606
行天宮五大志業網 http://www.ht.org.tw
6 富 邦 慈 善 基 金會
經濟弱勢之個人或家庭,在 6 個月內 發生下列急難事由,經該會審查通過 者核發單次急難金:
1.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 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 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 生活陷入困境者。
2. 因高風險、單親、隔代教養、身心 障礙、特殊境遇、家暴暨性侵害、
酒癮藥癮、自殺行為等造成案家成 員生活產生危機者。
透過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處)、公所社會課、公 私立醫院社工室(社服 室)及政府立案之民間 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專業 社工人員、學校教師轉 介申請。
(02)6638-7885 分機715 (急難救助 組)
https://www.fubonch arity.org.tw/chinese/
menu.php?id=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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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財 團 法 人 兆 豐 慈 善 基 金 會
1. 急難、災害救助:列冊登記之低收 入戶或家庭清寒因急難、災害致生 活困頓者;因遭受突然災害致一時 生活發生困難者。
2. 醫療救助:家庭清寒罹患重病者;
需長期治療或因殘障復健在公私立 醫院治療者,其醫療費用非本人或 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
3. 喪葬補助:列冊登記之低收入戶或 家庭清寒者死亡而家屬無力料理後 事者;非死者家屬不得申請,但無 家屬或親屬之單身低收入戶死亡,
由社福單位申請者,不在此限。
不接受個人申請,僅接 受機構(如各縣市政府 社會局處、區鎮鄉公所 社會科、學校、大型醫 療院所等機構)轉介之 申請。
(02)2357-8888 轉807
http://www.mega charity.org.tw/Ap plyMethod
8 財 團 法 人 萬 海 航 運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基金會
6 個月內遭逢意外事故、罹患重病或 特殊狀況致使生活陷入困境,需臨時 或緊急經濟補助者:
1. 生活補助:因家庭遭逢變故,生活 頓時陷入困境者。
2. 醫療補助:因意外或疾病所產生醫 療、看護相關費用,超出家庭所能 負擔者。
3. 教育補助:因家庭遭逢變故,導致
1.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居 民,實際居住於台灣地 區,因遭逢意外事故、
罹患重病或特殊狀況致 使生活陷入困境,需臨 時或緊急經濟補助者。
2.欲申請補助者,請就近 與居住地有社工編制之 公私立單位尋求轉介與
1.北北基地區、桃竹 苗區、中彰投雲地 區、宜花地區、澎 金馬地區,請寄:
(104)台北市中山
區松江路 136號 10樓萬海航運慈 善基金會收。
2.嘉義、台南、高
https://wanhai- charity.org.tw/em ergency-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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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中 未 成 年 子 女 就 讀 高 中 職
(含)以下各級學校之教育相關費 用,超出家庭所能負擔者。
協助,在學學生亦可透 過就讀學校轉介於本會 官網提出申請,恕不接 受個人申請。
雄、屏東、台東地 區,請寄:(800) 高雄市新興區忠孝 一路 456號12樓 萬海航運慈善基金 會收。
9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基 督 教 救 助協會
補助對象需 6 個月內發生急難事件
(有具體急難事件發生者),且同時 具備以下任一狀況,而生活陷入困境 者:
1. 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家屬死亡無法辦 理喪葬者。
2. 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患重病而 無法負擔醫藥費者。
3. 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遭受嚴重 傷害而失去工作能力者。
4. 遭受意外事故,生活失去憑藉急需 救助者。
5. 因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境者。
透過全台 1919 服務中心 千餘名志工,關懷訪視 所在社區內,面臨各項 急難、家庭問題、身心 障 礙 及 心 靈 憂 傷 的 個 案,評估實際情況,經 該會社工審核通過後,
提供必要之心靈慰助與 急難救助金。
北區02-8660-9995 轉190
桃竹苗區03-5625307 中區04-22977590 南區07-3803755 花蓮區038-239260 台東區089-239935
( 服 務 時 間 :週一 至 週 五 10:00- 17:00)
https://www.ccra.org.t w/SviAriticlePage.as px?SVSID=4
10 財 團 法 人 張 榮 發 慈 善 基 金會
為扶助因家庭清寒或突發變故,導致 生活陷入困境的弱勢家庭或學生渡過 難關,提供救助或短、中、長期扶
不接受個人直接來案申 請,請透過轉介單位如 村里長、公所社會課社
(02)2351-9797 分機6204
https://www.cyff- charity.org.tw/help.ph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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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以達成階段性脫困目標或自立脫 貧為目的。
工、警員等轉介(轉介 單位詳見救助辦法),請 務必請透過轉介單位核 章才能申請救助。
11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公 益 服 務 協 會(智 邦 公 益館)
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申 請,補助申請同一事由補助一次為 限。
1. 生活扶助:父母雙亡之未滿十八歲 之兒童、青少年;家中主要經濟負 擔 者 , 因遭 受 緊急 災 難 (如 車 禍、火災、失蹤)、重大疾病(重 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病例) 、 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
包含單親、家中有重度以上身心障 礙者或在學學生的家庭。
2. 醫療補助:罹患嚴重傷、病,所需 醫療費用不是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 能負擔者,而且額外增加的醫療費 用不在健保局或勞保局給付範圍之 內。
3. 喪葬補助:弱勢家庭遭遇變故,致 生活陷入困境,無法負擔喪葬費用
1. 官網通報:進入官網 首頁【個案通報】→
【線上通報】頁面填 寫申請人資料,完成 後 將 各 項 應 備 文 件
(紙本)郵寄至智邦 公益館。
2. 郵寄通報:自行列印 並填寫紙本「急難救 助通報暨申請表」,並 連 同 其 他 應 備 文 件
(紙本),郵寄至智邦 公 益 館 (300 新 竹市 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三 路1號)。
急難救助通報專線:
(03)666-8995
( 服 務 時 間 :週一 至 週 五 09:00- 18:00)
https://www.17885.c om.tw/OnePage.aspx
?t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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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4. 緊急災害救助:重大天然或人為災 害導致家庭重大損害 (如房子損 毀 無 法 居 住 ), 短 期 內 影 響 生 活 者,予以災害即時救助。
12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永 慶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業基金會
補助範圍:
1. 醫療救助。
2. 急難、災害救助。
請於變故發生之日起三 個月內提出申請,本會 不受理個人申請,須經 機構轉介:由戶籍地之 縣市政府社會局、公所 社 會 課 的 專 業 社 工 人 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 請書,公函加蓋機構關 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 本會提出申請。
急難救助專線
(02)2709-2997
https://www.yungchi ng.org.tw/rescue.asp
13 信 義 公 益 基 金會
1. 家庭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失蹤、
罹患重傷病,或因其他意外事件失 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 境者。
2. 生活中遭遇突發變故,致家庭生活 陷於困境者。
申請醫療補助或喪葬補助者,請於
不受理民眾自行申請,
須由機構、各縣市政府 社會局(處)、公私立醫院 社工室(社服室)、政府立 案之民間社會福利服務 機構之社工人員填寫申 請 表 , 郵 寄 紙 本 資 料
02-2755-7666轉 2333
E-mail:
https://www.sinyichar ity.org.tw/view/event _detail/event_more_d etail.aspx?NO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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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 3 個月內提出申請,生活扶 助或緊急災害救助,請於 6 個月內提 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至:11047 台北市信義區
信義路五段 100 號 9 樓
「信義公益基金會 急難 救助小組收」。
14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省 私 立 統 一 企 業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基金會
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等,生活 限於困厄(包括住院醫療、死亡喪 葬、重症養護、天災財損)
經由各鄉鎮市區公所或 民眾服務社或嘉義縣以 南各國中、小學校(含 嘉義縣市、台南市、高 雄市、屏東縣)推薦,
每月得向該會推薦最迫 切需要緊急救助者4戶。
(06)253-6789 轉8326、 8332
https://foundation.uni -president.com.tw/
15 中 華 民 國 紅 十字會總會
1. 近 3 個月內,家中生計負擔者死 亡、罹患重大傷病、失業、失蹤、
入獄服刑、因天然災害或意外所引 起之事件或其他原因,失去穩定經 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困者。
2. 因單親、隔代教養、家庭暴力或家 中無工作人口,遭遇突發事件無法 支應相關支出,生活產生危機者。
3. 因家中成員有身心障礙、酒癮藥 癮、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需密集就 醫者,現遭遇突發事件而導致家中
申 請 人 洽 當 地 紅 十 字 會,也可請各縣市政府 社會福利中心、公所社 會課、立案社福團體或 醫療院所、學校社工協 助轉介。
服務專線:
(02)2302-8595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2:30 下午1:30-5:30
https://www.redcross.
org.tw/home.jsp?sern o=20220218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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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足以維持其穩定就醫。
4. 因發生上述三項其中之一情況,導 致家中學童有積欠學費而無法穩定 就學。
16 財 團 法 人 政 慧 發 展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基金會
1. 傷病救助: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 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
因病或意外死亡、或重傷須長期住 院無法復元者,致使家庭經濟困 難,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2. 生活救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營服 役、入獄服刑或其他原因,無法工 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 法負擔家計者。
得 經 社 會 福 利 主 管 機 關、社會福利機構之轉 介,或經該會主動訪查 或發現申請急難救助。
(02)2517-2068 轉18
(服務時間:週一至 週五09:30-12:30、 13:30-18:00)
https://chenghui.tw/se rvices/emergency- assistance/
17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市 李 連 來 公益基金會
1. 生活費補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 者,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獄 服刑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 陷於困境者。
2. 醫療補助:因病或重傷須長期住院 無法復元者,致使家庭經濟困難,
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由個案直接申請、社會 福利主管機關/社會福利 機構之轉介或該會主動 訪查或發現,填妥急難 救助申請表格並簽章,
以郵局普通掛號郵寄臺 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
(02)2523-2422
( 服 務 時 間 :週一 至 週 五 08:30- 12:00、13:30-
17:30)
http://www.lianteh.or g.tw/front/bin/home.p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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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喪葬補助。
申請醫療或喪葬補助者請於事故發
生 3 個月內申請;其他急難或災害救 助事由者請於 6個月內提出申請。
段112號13樓之A。
18 財 團 法 人 永 瑞 慈 善 事 業 基金會
關懷並扶助兒童、老人、婦女、身心 障礙者及其他社會上需要援助者,提 供急難救助。
不接受個人提出急難救 助申請,僅接受公家單 位、合法立案非營利組 織、各級學校等單位轉 介之個案。
(02)2507-8870 https://www.yungray- foundation.org.tw/ab out
19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傳 德 慈 善基金會
1. 緊急生活扶助:個案遭逢天災、意 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 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2. 醫療扶助:個案遭逢意外事件或罹 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 設備者。
3. 長期扶貧:個案屬於長期扶貧,1 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者、導致家 庭陷入困境者。
救助對象須經由醫院、
社 政 單 位 、 機 構 等 轉 介,填寫「急難救助轉 介 表 」,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請,經訪視評估案家實 際狀況,符合扶助資格 者。
(02)7751-6956 https://www.bliss.fou ndation/
20 財 團 法 人 寶 佳 公 益 慈 善 基金會
補助項目包含天然災害補助、意外事 故補助、緊急危難補助(列冊登記之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而其 家庭負擔生計主要成員,遭受死亡、
申請案均應檢附個案型 補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 文件,經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社會局(處)及各
(02)2793-0028 http://charitypaujar.or g.tw/download.php?i d=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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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殘廢、重大傷病、失業等變故 者)、喪葬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
清寒學生補助,請於事實發生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鄉(鎮 、 市 、 區)公 所 轉 介,由該會審核並得視 需要進行家庭訪視。未 經轉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