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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閱讀文獻後,整理出國內學者對於「少年小說」的界定如下:

傅林統在《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書中云:

少年小說乃有意識的為 10~15 歲的少年而寫。12小說雖然是虛構的,

但它比事實還要真實,而這真實就是人生的真實,人性的真實。少年 小說要掌握這一點,並且認清對象,幫助讀者成長向上,那就是真實 的少年小說了。13優良的少年小說應該具備高度的藝術價值,以生動 的文學描繪少年們純潔的心和積極向上的態度,尤其應該避免說教,

10洪文瓊,《台灣兒童文學史》,頁 56。

11皮亞傑(Jean Piaget)提出認知發展論的階段觀點,將孩童的認知發展分成四個時期,而「形式 運思期」指的是 11 歲以上的兒童,其認知特徵為能做抽象思維、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方法解決 問題、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維問題。張春興,《教育心理學》,頁 90。。

12傅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台北:富春出版社,1990),頁 229-238。

13傳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頁 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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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在啟發少年們抱著崇高的理想,去開拓光明的前程。不僅要暸解

「童心」,更須熟識少年期的心理變化,才能寫出緊扣讀者心弦,而 又對他們有益的小說14

張子樟在《回顧中的省思-少年小說的論述與其》說道:

12~15 歲的青少年身心發展極為神速,一方面情緒不甚穩定,另一方 面對生理變化又極端好奇。這個階段的青少年具備了冒險、叛逆、尋 求自我認同和強烈同情心等待,同時也具備了逐漸發展成熟的認知、

推理和抽象思考能力,能夠接觸多樣的外來刺激或挑戰。15

林政華在《兒童少年文學》書裡嘗言:

所謂「少年」的歲數…其對象為小學高年級至國中(約十歲上下及十 五歲上下)的小讀者;兒童少年小說當「以反映兒童(少年)生活和 心理」為內容,「以適應兒童(少年)生活和心理」為目的,並運用 兒童少年語彙來寫作。 16

張清榮在《少年小說研究》書中表示:

「少年小說」可以寫「幼童」(幼兒)的題材,但絕不是給「具體運 思期」(十一歲)以前的學童閱讀。若將少年小說的閱讀年齡放寬到 四年級(十歲)學童,他們仍是國小學童,而非幼稚園的「幼童」或

「幼兒」。 因此,稱「少年小說」也罷,稱「兒童小說」也可,指的 都是以「十八歲以下的兒童」為寫作對象的兒童文學作品,至於其閱 讀對象,則要限定在「十歲或十一歲以上到十八歲以下」的高中、國

14傳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頁 205-206。

15張子樟,《回顧中的省思—少年小說的論述與其他》(澎湖縣:澎湖縣文化局,1992),頁 86。

16林政華,《兒童少年文學》(台北市:富春文化,1991),頁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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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及國小學生。17

黃秋芳在〈拓展少年小說的台灣風情〉一文曾說:

少年小說介於兒童與成人小說之間。18

林良在〈論少年小說作者心態〉一文有言:

少年小說的作者,無論怎樣關心少年,怎樣同情少年,怎樣了解少年,

都不該忘記「作品是寫給少年看的」這個少年小說特質。19…除了真 實生動的描繪演述這種娛樂少年的成分以外,還能幫助少年認識生活,

認識人生,思考生活,思考人生。20

李潼曾於《少年小說創作坊-李潼答客問》一文提到:

界定少年小說的關鍵,在於是否以少年認知和少年情懷述說他們感興 趣或是應當瞭解的題材,且小說中的文字和表述也要為他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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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專家、學者的意見,可知少年小說的界定為:

(一)參考學者的多數意見,少年小說應為專為十到十五歲的少年而寫,這 是由於此時期的青少年已逐漸發展成熟的認知、推理和抽象思考能 力。

(二)少年小說除了能反映少年的生活和心理,還能幫助他們重新思考、看 待與認識生活,以邁向未來。少年小說亦適合為理解孩子的家長或成 長困頓的青年人閱讀。

17張清榮,《少年小說研究》,頁 12。

18黃秋芳,〈拓展少年小說的台灣風情〉收錄於《少兒文學天地寬——台灣少年小說學術研討會論 文集》,頁 189。

19張子樟等著,《認識少年小說》,頁 15。

20張子樟等著,《認識少年小說》,頁 16。

21李潼,《少年小說創作坊—李答客問》(台北:幼獅文化,2001),頁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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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少年小說介於兒童與成人小說之間,內容雖是虛構,卻能真實的展現 人性中的光明面與陰暗面,道出人生和人性的真實。

(四)少年小說是作者有意識的為青少年而創作的小說,創作時除了需以少 年感興趣或瞭解的題材寫作外,還得考量讀者身心靈的發展,運用他 們熟悉的詞彙寫作。

(五)優良的少年小說應兼備高度的藝術價值,以生動的文學描繪取代說教 的寫作方式,用積極向上的態度力著於啟發青少年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