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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祖輩與孫輩的情感

(一)社會與家庭變遷下的祖輩期望

109蔡文輝,《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頁 2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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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的家庭型態變化大,醫療與衛生的進步使得人們活的更健康,

平均壽命也增長。多項研究都指出人口逐漸老化,據統計目前男性的平均壽 命為 75 歲,女性為 82 歲,與四十年前相比,人們的平均壽命延長 10 歲。110 大多數的老年人由於年紀的增長與體力的下降,逐漸從職場退出,生活 空間轉而以家庭和社區為主,此時與老人從職場退休後的理論有四種:111

1. 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盛行於 1900 年到 1930 年間,將老人視 為無用的一群。

2. 社會撤退理論(social disengagement theory):1930 年後發起,認為社 會無可避免將老年人的貢獻加以忽略,是為了避免老年人群中常見的死 亡所帶來的社會混亂。

3. 結構延緩理論(structural lag theory):認為社會制度趕不上健康、有能 力的老年人。

4. 社會繼續理論(Social Continuity Theory):112社會撤退理論出現後受到 嚴厲批評,批評者認為此理論把老化定為「無用」的狀態,不但忽略老 人個人的興趣、人格類型、生活環境、社會文化差異以及老化人口的環 境機遇,以及老人讓從他們所學豐富的經驗與專業撤退,對社會並非有 利的方式,所以社會繼續理論提出「成功老化」之老人來反對此項論點,

他們認為老人仍會繼續過去的興趣及愛好,並維持一定的人際關係,直 到老年期。

研究文本裡的祖父母,他們的情形較符合社會繼續理論的觀點,祖父母 從職場上退休後,反而更有時間將精神投注在其它的面向上,可能是教育,

也可能是挖掘自己的興趣,每個人都不大相同。

受到社會思潮的影響,退休後的老人對人生的目標可能抱持著不確定的

110行政院 2009 年對台灣老人生活狀況做調查發現,至 98 年月底 65 歲以上的老人已占總人口的 10.5%,其中 97.1%的老人有子女。家庭型態排列依次為三代家庭占 37.9%,二代家庭占 29.8%,

獨居老人占 9.2%,居住安養或養護機構占 2.8%。行政院經建會「98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新聞 稿,2011/03/12。網址為:http://drshyr.blogspot.tw/2011/12/2009.html,2013 年 2 月 15 日瀏覽。

111現代化理論、社會撤退理論、以及結構延緩理論出自同一本書。曾煥裕主編,《社會老人學》(台 北市:洪葉,2012),頁 15-16。

112李宗派,《現代老人人學》(台北:洪葉,2011),頁 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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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艾里克森的心理社會期發展理論(psychosocial developmental theory)

提到,個體出生後與「社會互動」而成長,並在「滿足個人需求」和「遵守 社 會 規 範 」 之 間 徘 徊 , 徘 徊 過 程 所 產 生 的 心 理 矛 盾 稱 之 為 發 展 危 機

(developmental crisis)。113艾里克森認為,人的一生有八個階段會遭遇危機,

危機渡過與否關切個人的心理健康,只有當危機化解時個體才能完成統合出 整體的自我,使危機成為轉機。

社會期發展理論中的第 7 期(中年期)和第 8 期(老年期),與文本中 的祖輩年齡最相近,所以此處僅談這兩期的內容。其理論顯示,中年期所遇 上的發展危機為「精力充沛」對上「頹廢遲滯」,意思是發展順利的個體正 處於精力充沛的狀態,他們是熱愛家庭、關懷社會、負有責任心與義務感;

而發展障礙者的狀態為頹廢遲滯,他們不關心別人,也不關懷社會,無意去 追求生活。老年期所遇上的發展危機為「完美無缺」對「悲觀絕望」,意指 發展順利的個體,他們對自己的一生感到完美無缺,對於生活隨心所欲,認 為自己能安享餘年;相對於發展障礙者,他們對晚年的人生抱持著悲觀絕望 的想法,對過往感到悔恨,對舊事嘮叨不休。

在行政院 2009 年的台灣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裡,調查項目中一項為

「老年生活期望」,當時的受訪者所回覆的前三項依序為「身體健康」、「與 家人團圓和樂」、「經濟來源無虞」。114現下多數人們的心裡仍認為,能於老 年生活含飴弄孫是件美好的事,當然,亦有不少人認為年老時還要照顧孫子 女是件辛苦且麻煩的事,也有人想過過輕閒的晚年生活。

由於多數老年人期望晚年能「與家人團圓和樂」,而他們的生活重心可 能逐漸放在年幼的孫子女上,所以此處將接著探究祖孫情感建立的過程。

(二)祖輩與孫子女之間的牽絆

多數人對於祖孫之間的關連,可能都會以「血緣」做聯想,但實際上不

113張春興,《教育心理學》,頁 128-130。

114行政院 2009 年對台灣老人生活狀況做調查發現,至 98 年月底 65 歲以上的老人已占總人口的 10.5%,其中 97.1%的老人有子女。家庭型態排列依次為三代家庭占 37.9%,二代家庭占 29.8%,

獨居老人占 9.2%,居住安養或養護機構占 2.8%。參考行政院經建會「98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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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如此。

就我國的法律-民法親屬篇規定可知,血親關係除「自然血親」外,尚 有「法定血親」的規定。我國民法第 1072 條、第 1074 條表示,夫妻雙方得 共同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民法第 1077 條表示,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 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民法第 1079 條表示,收 養應以書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經此法律認可知法定血親,雙方對彼此 的「權利」與「義務」都與婚生子女相同,由此可知,祖輩與孫輩間不可單 就「血緣」來看彼此關係的聯繫。

先前談到多元的家庭模式時曾提及,現今人們觀念的改變,以及大環境 趨向複雜的影響,年輕的父母 可能因為去逝、未婚、分居、離婚、再婚,

或者經濟能力不足、工作、感染病、入獄等因素,轉而將教養子女的責任移 轉出去;於此,可能導致祖輩被迫或出於使命感的情況下接下教養責任。

對年老的祖父母而言,教養孫子女的工作並不輕鬆,他們也許要面臨經 濟壓力,也許要努力代理父母之職,甚至面對子女對其教養方式的批評。邱 珍琬〈學齡前兒童的祖孫家庭-隔代教養- 一個個案研究〉115一文中,祖 輩受訪時曾表示照顧自己的孩子跟照顧孫子女的責任不一樣,他們還要顧忌 他人的看法,社會常常將「應當」教養孫子女的標籤放在老一輩的身上,使 得他們對此責無旁貸,一但接手就得負責到底;邱珍琬〈台灣南部國小學童 隔代教養家庭祖輩教養方式與需求〉116一文,將祖父母分成下列六種類型:

1. 認命型:認為若不接下這項工作,將導致孫子無家可歸。

2. 有使命感型:認為孫子女為受害者,父母無法負起教養時,應當由他 們接手。

3. 無力感型:此類型的祖父母認為自己自身難保,何以負起教養責任。

4. 有所虧欠型:認為孫子女無父母照料很可憐,希望彌補孫子女這方面 的缺憾。

115邱珍琬,〈學齡前兒童的祖孫家庭—隔代教養—一個個案研究〉收錄於《變化中的家庭—隔代教 養》,頁 47-71。

116邱珍琬,〈台灣南部國小學童隔代教養家庭祖輩教養方式與需求〉收錄於《變化中的家庭—隔代 教養》,頁 9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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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歡喜承受型:樂意負起教養責任,亦高興生活多個伴。

6. 希望彌補喪子之痛:型希望藉著養育孫子女來療傷、止喪兒女之痛。

此外,研究者認為祖輩於接受教養責任的當下可能複含上述多種心態,

如前面提及的祖輩受訪受,起初接下教養孫子女之責時雖感到無奈,日子也 因此過的有些辛苦,但孫女的貼心讓她甘之如飴。由此推想,祖父母本身的 情緒可能隨著和孫子女相處的過程,慢慢的衍生出前後多種不同的感受。

國外學者 Chelin& Furstenberg(1985-1986)提出的四種類型祖父母,117 且其型態的分類受到祖父母與其成年女子與其孫子女之間互動關係影響:

1. 分離型(detached):祖父母通常與孫子女住的距離都很遠,孫子女亦 對祖父母沒有太多感覺。但他們也有可能提供給住得離他們較近的孫 子女較多的關懷給他們。

2. 被動型(passive):祖父母則較多住在孫子女家的附近,在家庭中呈 現的是象徵的意義,在家中扮演歷史的傳承者。他們提供的接觸和互 動較為表面,將養職責全是父母處理,只有在危機時他們才會提供必 要協助。

3. 活躍型(active):祖父母平時不僅常與孫子女接觸,同時還提供照顧 和建議,甚至代理父母親的角色。而祖孫間若要保持緊密和持久的關 係,通常需要歷經一定的家庭事件才能營造出來。

4. 取樂型(funseeker):這類型的祖父年紀較輕,其與孫子女的關係主 要根基於休閒娛樂中。

(三)祖父母在家庭所扮演的角色與作用

依據蔡文輝的歸類,祖父母角色類型分為下列四種:118

1. 「嚴肅型」的祖父母平時忙於自己的社交活動,顯少與他人互動。

2. 「疏遠型」的祖父母與孫輩保持一定的距離。

117Robert C. A.tchley& Amanda S. Barusch 著,曾煥裕主編,《社會老人學》第 10 版(台北市:洪葉 文化, 2012),頁 171-172。

118蔡文輝,《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頁 2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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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親愛型」的祖父母有時替代父母角色,以支持和教養的方式對待孫 子女,甚至於必要時,提供孫子女協助與忠告。

4. 「溺愛型」的祖父母常與父母於教養上發生爭執,平時生活以孫子女 為中心,並自認為是孫子女的保護者。

《青少年心理學》文中提到祖輩角色有下列三點作用:119

1. 傳承:祖父母本身能連結過去與現在,與孫子女互動的當下,將自己 豐富的生活經驗及深厚的智慧累積,無形的傳遞給青少年了解,而訊 息中的「文化」與「家庭歷史」對青少年尋找自我的過程有著正面的 影響。

2. 傳遞父母訊息:祖父可能是父母與子女之間溝通的橋樑,以幫助青少 年了解父母的意思;此外當衝突發生時,祖父母可能轉為為「青少年 的知己」及「仲裁者」的角色。

3. 幫助青少年了解老化:隨著歲月的流動青少年會知覺祖父母身上的變 化,間接了解「老化」,並接受上了年紀這件事,且與祖父母關係良

3. 幫助青少年了解老化:隨著歲月的流動青少年會知覺祖父母身上的變 化,間接了解「老化」,並接受上了年紀這件事,且與祖父母關係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