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體育大辭典」(1992)對於體育一詞所做的定義,體育是具有社會型態的 組織,為了增進人體完美的發展,而寓教育於身體運動的教育歷程,體育是供給人類 的全部教育歷程中的媒介。所以「體育」簡而言之,是有關身體活動的教育,此一名 詞,最早出現在英國麥拉倫(A.Maclarren)於1863年所出版的「體育的系統」(a system of physical education)一書中,自此之後,體育乃逐漸成為國際性通用的名詞(江良規,
1968),學者李文田為體育課程下一定義:「體育課程」應是學生在學校的安排及教 師的教學設計之下,所從事的一切體育活動的經驗,它涉及的層面涵蓋學生、教材、
教師、場地設備及教學目標等,體育課程也是一個教育範圍內有計劃的、有系統的學 習經驗和活動內容;而且李文田更指出學校體育是整個國家體育發展的最基礎部分,
所以除了要配合國家政策或社會需要外,最重要是能符合學生的需要(李文田,1996)。 體育課是所有課程當中唯一以大肌肉活動為主軸的課程,有別於其他課程,體育 課程自有其特殊性,吳志超、劉紹曾、曲宗湖(1993)曾提出體育課具有以下特點:
(一)體育課既要向學生傳授體育和衛生保健方面的基本知識、技術和技能,又 要促進學生身心發展,是一種教、學、練合一的課。
(二)體育課組織教學既有全班的形式,又有分組的形式和個別的形式,是一種 多種組織形式相互配合的課程。
(三)體育課中不僅有師生互動,而且有大量的生生互動,是一種互動多樣性的 課,由於體育課需要從事各種身體練習和活動,學生進行身體練習既需老 師指導、幫助,又需要學生之間的相互合作、相互幫助、相互評價,客觀 上進行多方面的互動。
(四)體育課中學生要承受適量的運動負荷,是一種需要消耗相當體力的課程,
體育課的一項特殊的任務是促進學生的機體活動,增進健康,提高身體活 動能力。
因為體育課有著與其他學科不同的特性,所以教學目標自然也有著獨特的目的性 存在,葉憲清(1998)曾指出以下五個體育教學目標:培養運動技術、鍛鍊體能、培 養社會行為、學習運動知識、獲得運動樂趣等,其中以培養學生的運動技術是體育教 學的主要目標。
學者葉憲清也曾提到學校體育是學生的教育課程,亦為學生專利的體育生活。從 一個人的小學到大學階段,均可視為學校體育的生活領域(葉憲清,1986)。所以,
一個人對體育運動的興趣與習慣是否能恆常的持續,一個人生長發育能否達到理想,
一個人的運動技術是否獲得,一個人對運動的觀念是否正確,一個人體能是否增進等 等,均植基於此一階段之教育(葉憲清,1991),所以體育課程的重要性著實不容忽 略。根據1993年修正公布的「國民小學新課程標準」明訂:「國民小學教育,以生活 教育及品德教育為中心,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活潑兒童與健全國 民為目的」(教育部,1993)。「國民小學新課程標準」裡體育被列為為五育之一,
即可知其重要性。
正因為體育課有著如此特別的重要性、特性與教學目的,所以歷年來體育課程除 了低年級的學生以外,大部分體育課程都會獨立設科,以下便就體育課程歷年來的變 革為一介紹:
表2-2 國小體育課程演變概況 年代 小學課程
標準名稱 設置情形 體育課程實施之特點 1939 小學課程
暫行標準 獨立設科 體育課程列為九科之一
1932 小學課程
標準 獨立設科 體育課程列為十科之一 1936 修正小學
課程標準
獨立設科及 與他科合併
低年級音樂、體育合併為唱遊科。
中、高年級則獨立設科。
1942 小學課程
修訂標準 獨立設科 低年級將音樂、體育、圖畫、勞作各科分科教學。
國術一科列為教材,並有教材大綱及項目。
續表 2-2
由上述體育課程之沿革可知,過往因為體育課程的特殊性,所以都是獨立設科的 科目,體育的目標從過去的強國健身、軍事體育、競技體育慢慢走向終身學習、學生 能力的養成,而教材與課程的內容也更趨於自由化。但自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可知,
健康與體育課程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合為一個領域,體育課程從獨立設科轉為與健康課 程合科,這是一項新的轉變,但希望這不是因為體育課程漸不受重視而帶來的改變。